太原铁路局职工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积分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管理制度)太原铁路局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太原铁路局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综合素质,确保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和《关于印发<太原铁路局劳动安全管理办法>通知》(太铁安监〔2007〕190号)、《关于印发<太原铁路局职工教育培训规定>的通知》(太铁职教〔2007〕106号)等部、局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教育培训是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规范劳动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职工劳动安全,促进铁路局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科学发展的基础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路局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安全教育培训目的第四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法律、法规和铁道部、铁路局相关要求,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和防护技能,确保安全生产,实现经营目标。
第五条依照国家和铁道部、铁路局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对全局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和考试,使全员具备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严禁未经培训或者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第三章基本原则第六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安全教育培训是确保铁路运输生产安全、确保广大职工生命安全和确保国家财产安全最重要的基础工作,必须贯穿于培训工作的始终。
第七条坚持“以人为本、教育先导”的原则。
安全教育培训要按需施教,应结合不同工种、不同层次人员的岗位特点和培训需求,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开展培训,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第八条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安全教育培训应在方针政策教育、安全法规教育、生产技术知识教育的基础上,加强安全生产技能教育,突出安全教育培训的实用性和实践性。
第九条坚持“深入持久、反复培训”的原则。
“警钟长鸣”是安全教育培训的基本策略,必须确立终身安全教育培训的观念,定期和及时地反复组织专题安全教育培训,不断巩固、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和知识技能。
太原铁路局管理制度范文

太原铁路局管理制度范文太原铁路局管理制度范一、总则1.本管理制度范适用于太原铁路局,旨在规范和完善太原铁路局的管理制度,确保铁路运输安全、高效、可靠。
2.太原铁路局是中国铁路总公司直属单位,负责管理和运营太原地区的铁路交通,包括线路、车辆、设备、人员等各个方面。
铁路局必须依法运营,依规管理。
3.太原铁路局的管理制度应该与中国铁路总公司的管理制度相一致,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优化、调整。
4.太原铁路局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和工作流程,实现科学决策、合理授权、系统管理。
5.太原铁路局应充分考虑行业特点,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率和工作质量。
二、机构设置与职责1.太原铁路局应设立部门,包括运输部、技术部、安全部、人力资源部等。
各部门应明确职责和权限,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2.运输部负责列车运输组织、客货运营、票务管理等工作;技术部负责设备维护、线路修建等工作;安全部负责安全监管、事故防范等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员管理、培训发展等工作。
3.各部门设立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决策,并向太原铁路局局长负责。
三、工作流程1.太原铁路局应根据业务需要和管理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
任何个人或部门执行工作都应按照流程进行,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和高效完成。
2.工作流程应包括计划制定、任务分发、执行跟踪、结果反馈等环节,各环节应流程化、规范化,并明确具体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3.太原铁路局应建立信息化系统,实现工作流程的在线化、自动化管理。
四、规章制度1.太原铁路局应制定并定期修订各项规章制度,确保管理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2.规章制度包括工作作风、员工纪律等各个方面。
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应形成系统,确保一致性和互补性。
3.规章制度的执行应普及和巩固,通过宣传培训等方式,使所有员工明确规章制度的内容和要求,自觉遵守。
五、评估考核1.太原铁路局应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考核制度,对各个部门和个人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激励。
2.评估考核应定期进行,包括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采用多种方式进行评估,包括绩效考核、满意度调查等。
太原铁路局职工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积分考核管理办法

太原铁路局职工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积分考核管理办法积分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职工劳动纪律与作业纪律(下列简称“两纪”)日常管理机制,创新职工“两纪”管理模式,确保运输安全生产,根据路局运输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与《太原铁路局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办法》(太铁安监〔2010〕487号)、《〈太原铁路局奖惩实施办法〉补充规定》(太铁劳卫〔2010〕492号),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因违反“两纪”,受到各级《安全警示书》、《安全问题通知书》处理的职工。
二、考核方式各单位在本单位范围内建立单位职工劳动纪律与作业纪律个人档案,将职工因“两违”问题受到各级《安全警示书》、《安全问题通知书》考核的情况列为不良记录,实行积分管理,以《职工“两纪”考核积分卡》(下列简称“积分卡”)的方式进行记载,以此科学评价职工安全工作成效。
累计积分达到规定考核分值的,以《职工“两纪”问题警示通知书》或者《职工待岗培训通知书》方式进行相应考核。
三、积分标准1.凡发生《关于印发〈太原铁路局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太铁安监〔2010〕487号)规定的《安全警示书》发放范围的行为,被各级安全检查人员发放《安全警示书》的责任人,每次分别积15分。
2.凡发生《关于印发〈太原铁路局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太铁安监〔2010〕487号)规定的红色《安全问题通知书》发放范围的行为,被各级安全检查人员发放红色《安全问题通知书》的责任人,每次分别积10分。
3.凡发生《关于印发〈太原铁路局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太铁安监〔2010〕487号)规定的黄色《安全问题通知书》发放范围的行为,被各级安全检查人员发放黄色《安全问题通知书》的责任人,每次分别积5分。
4.《安全警示书》与红、黄色《安全问题通知书》以《太原铁路局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办法》确定的范围为准,各部门、单位、车间及中间站自行确定的除外。
四、考核标准职工违反“两纪”受到《安全警示书》、《安全问题通知书》处理时,按积分标准进行记载,并对职工按下列标准进行考核:1.要紧行车工种人员“积分卡”累计分数达到30分时,其他工种人员达到20分时,待岗1个月,待岗期间支付生活费待遇。
太原铁路局标准

热水锅炉本体、附件、仪表维修工艺第1部分:暖通设备保养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暖通设备保养的工艺、质量标准及安全注意事项。
本部分适用于太原铁路局各单位在热水采暖锅炉停运期间,对锅炉本体(附件及仪表)、辅机设备、暖气系统所进行的干法、湿法保养。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劳动部(劳部发〔1997〕74号)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1 工装开口容器、人字梯、高梯、低压变压器等。
2.2 工具钳工组合工具、水处理化验组合工具、吸尘器、毛刷、钢丝刷、倒链、管道除垢仪、围栏、标志灯、警告牌等。
2.3 材料生石灰、无水氯化钙、氢氧化钠、磷酸三钠、机油、黄油、石棉板、棉布、砂布、油毡、钢锯条。
3 安全注意事项暖通设备保养的安全注意事项包括:a)锅炉、地沟内部,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与工作无关的用品;b)化验药品定置定位存放,并加强保管,防止丢失或对人身造成伤害;c)存在触电、坠落、机械伤害等的危险作业,应两人及以上并按操作规程作业;实施专人防护,监护点的选取和监护人员的数量,视现场情况进行安排,以确保安全作业;d)锅炉内部、地沟、通风管道保养作业时,应先检查炉拱、炉墙,地沟盖板、地沟墙壁、管道支撑的稳固和可靠性,防止坍塌,造成人身意外伤害;e)在狭小或潮湿导电场所(锅炉内、水箱内、金属平台、除灰坑、除渣坑等场所)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采取有效的通风措施,禁止使用明火照明,照明电源电压不得超过12 V;f)进入锅炉燃烧室、烟风道内作业前,要确保鼓、引风机、炉排断电,通风,并且将与总烟道或者其他运行锅炉的烟道相连接的阀门关严密,并设专人监护;g)在居民区或道路两旁施工的临时沟、坑、陡坎等应设围栏、标志灯和警告牌;人流、车流较多的地段应设有防护,时间较长时应建临时的栅栏或围墙,设置“闲人免进”的警告牌,施工后,应及时恢复平整;h)施工现场应保持平整、道路畅通,施工废物要及时清理,安全隐患应及时消除;i)水源、电源专人管理,相关设备定期检查维修;j)使用倒链、管道除垢机械仪时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
中国铁建职工违纪违规处分暂行规定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违纪违规处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管理,强化监督约束机制,规范企业职工从业行为和企业对违纪违规职工的处理行为,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铁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与中国铁建所辖各集团公司、公司、培训中心及其所属的各子、分公司、具有独立经营权的单位和授权经营单位或分支机构(以下简称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与企业形成事实劳务关系的劳动者可参照执行);中国铁建总部机关三总师副职及其以下工作人员。
国家另有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企业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或者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给企业造成资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的,依照本规定给予处分。
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企业职工中的共产党员违纪违规,需要给予党纪处分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
第四条给予企业职工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给予企业职工处分,应当与其违纪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所造成损失和影响程度相适应。
给予企业职工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规、手续完备。
第一节处分的种类和适用第五条处分种类为:(一)警告;(二)记过;(三)记大过;(四)降职、降级;(五)撤职;(六)留用察看;(七)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条处分期限为:(一)警告、记过,6 个月;(二)记大过,12 个月;(三)降职、降级,18 个月;(四)撤职、留用察看,24 个月。
第七条受到处分的企业职工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评选先进,不得授予任何荣誉称号,不得晋升职务(含专业技术职务),不得列为后备干部,不得提高级别和工资(薪金)档次。
应当取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受到处分的企业职工,在处分期内应当减发或不发奖金。
(一)受记过及其以下处分的企业职工,在处分期内奖金减半发放;(二)受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的企业职工,在处分期内不得发放奖金;(三)受降职、降级处分的企业职工,按照实际降职、降级档次,降低相应的工资(薪金);(四)受撤职和受留用察看处分的企业职工,降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职级及相应的工资(薪金)档次,由所在企业安排临时性的工作,根据其所在工作岗位发给相应的劳动报酬。
铁路局职工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积分考核管理办法

太原铁路局职工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积分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职工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以下简称“两纪”)日常管理机制,创新职工“两纪”管理模式,确保运输安全生产,根据路局运输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太原铁路局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办法》(太铁安监〔2010〕487号)、《〈太原铁路局奖惩实施办法〉补充规定》(太铁劳卫〔2010〕492号),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因违反“两纪”,受到各级《安全警示书》、《安全问题通知书》处理的职工。
二、考核方式各单位在本单位范围内建立单位职工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个人档案,将职工因“两违”问题受到各级《安全警示书》、《安全问题通知书》考核的情况列为不良记录,实行积分管理,以《职工“两纪”考核积分卡》(以下简称“积分卡”)的方式进行记载,以此科学评价职工安全工作成效。
累计积分达到规定考核分值的,以《职工“两纪”问题警示通知书》或《职工待岗培训通知书》方式进行相应考核。
三、积分标准1.凡发生《关于印发〈太原铁路局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太铁安监〔2010〕487号)规定的《安全警示书》发放范围的行为,被各级安全检查人员发放《安全警示书》的责任人,每次分别积15分。
2.凡发生《关于印发〈太原铁路局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太铁安监〔2010〕487号)规定的红色《安全问题通知书》发放范围的行为,被各级安全检查人员发放红色《安全问题通知书》的责任人,每次分别积10分。
3.凡发生《关于印发〈太原铁路局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太铁安监〔2010〕487号)规定的黄色《安全问题通知书》发放范围的行为,被各级安全检查人员发放黄色《安全问题通知书》的责任人,每次分别积5分。
4.《安全警示书》和红、黄色《安全问题通知书》以《太原铁路局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办法》确定的范围为准,各部门、单位、车间及中间站自行确定的除外。
四、考核标准职工违反“两纪”受到《安全警示书》、《安全问题通知书》处理时,按积分标准进行记载,并对职工按以下标准进行考核:1.主要行车工种人员“积分卡”累计分数达到30分时,其他工种人员达到20分时,待岗1个月,待岗期间支付生活费待遇。
铁路考核制度细则

铁路考核制度细则1. 考核目的和背景铁路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和基础设施,其安全运营和高效管理至关重要。
为了保障铁路行业的安全和发展,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铁路考核制度的细则。
2. 考核范围铁路考核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铁路管理机构、各铁路运输企业以及相关从业人员。
3. 考核内容铁路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运输安全•制定和执行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监督和检查运输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状况;•安排和开展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及时处理和报告事故和安全隐患。
3.2 运输效率•优化运输计划和资源配置,提高列车运行速度和通行能力;•提高装卸作业效率,减少货物滞留时间;•提供高质量的客运服务,提高客流量和客运环境。
3.3 财务管理•控制成本,降低运营费用;•做好财务预算和报表,实现经济运行;•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运营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3.4 人员素质•培养铁路从业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培训和学习,提高专业素质;•建立激励机制,保障人员的权益和福利。
4. 考核方法铁路考核方法主要包括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方法如下:4.1 定量考核•设置考核指标,如运输安全指标、运输效益指标等;•对各项指标进行量化,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评分细则;•根据评分细则进行定量考核,并给出相应的得分。
4.2 定性考核•对一些难以量化的指标,如人员素质、服务质量等进行定性考核;•通过观察、调查、访谈等方式来评估绩效。
5. 考核结果和奖惩措施根据考核结果,铁路管理机构将根据绩效进行奖励或者处罚,以激励优秀,惩罚不良。
具体措施如下:5.1 奖励措施•绩效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将得到嘉奖、表彰和奖金等奖励;•对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晋升、加薪、特殊荣誉等激励。
5.2 处罚措施•绩效不佳的单位和个人,将接受警告、降级、罚款等处罚;•对违规行为和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太原局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219号文

太原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太铁师(2007)219号一、总则第1条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结合铁路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营业线施工系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主要项目如下:1.施工作业(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2)跨越、穿越线路、站场,架设、铺设桥梁、人行过道、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3)在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4)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
(5)在信号、联锁、闭塞、CTC、列控等行车设备上的大中修施工作业。
(6)线路大中修,路基、桥隧大修及大型养路机械施工作业,接触网大修作业。
2.维修作业维修作业应利用“维修天窗”进行,作业开始前不需限速,结束后须达到正常放行列车条件。
维修项目见附件1。
第3条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纳入天—1—窗。
二、天窗和慢行处所的规定第4条天窗是指列车运行图中不铺画列车运行线或调整、抽减列车运行线为营业线施工、维修作业预留的时间,按用途分为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规定如下:1.施工天窗:技改工程、线路大中修及大型机械作业、接触网大修时,不应少于180分钟。
2.维修天窗:电气化双线不应少于90分钟,单线不应少于60分钟;非电气化双线不应少于70分钟,单线不应少于60分钟。
维修天窗在时间安排上应与施工天窗重叠套用,除春、暑运,黄金周及铁道部调度命令停止外,原则上每月每区间不应少于20次(双线为单方向)。
3.各条线路天窗时间和地段按公布的列车运行图技术资料执行,未明确线路天窗时间和地段的在月度施工计划中公布。
4.双线车站同时影响上下行正线的渡线道岔或影响全站信号设备正常使用的电务设备检修,每月应确保两次30分钟的封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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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铁路局职工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
积分考核管理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职工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以下简称“两纪”)日常管理机制,创新职工“两纪”管理模式,确保运输安全生产,根据路局运输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太原铁路局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办法》(太铁安监〔2010〕487号)、《〈太原铁路局奖惩实施办法〉补充规定》(太铁劳卫〔2010〕492号),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因违反“两纪”,受到各级《安全警示书》、《安全问题通知书》处理的职工。
二、考核方式
各单位在本单位范围内建立单位职工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个人档案,将职工因“两违”问题受到各级《安全警示书》、《安全问题通知书》考核的情况列为不良记录,实行积分管理,以《职工“两纪”考核积分卡》(以下简称“积分卡”)的方式进行记载,以此科学评价职工安全工作成效。
累计积分达到规定考核分值的,以《职工“两纪”问题警示通知书》或《职工待岗培训通知书》方式进行相应考核。
三、积分标准
1.凡发生《关于印发〈太原铁路局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太铁安监〔2010〕487号)规定的《安全警示书》发放范围的行为,被各级安全检查人员发放《安全警示书》的责任人,每次分别积15分。
2.凡发生《关于印发〈太原铁路局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太铁安监〔2010〕487号)规定的红色《安全问题通知书》发放范围的行为,被各级安全检查人员发放红色《安全问题通知书》的责任人,每次分别积10分。
3.凡发生《关于印发〈太原铁路局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太铁安监〔2010〕487号)规定的黄色《安全问题通知书》发放范围的行为,被各级安全检查人员发放黄色《安全问题通知书》的责任人,每次分别积5分。
4.《安全警示书》和红、黄色《安全问题通知书》以《太原铁路局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办法》确定的范围为准,各部门、单位、车间及中间站自行确定的除外。
四、考核标准
职工违反“两纪”受到《安全警示书》、《安全问题通知书》处理时,按积分标准进行记载,并对职工按以下标准进行考核:
1.主要行车工种人员“积分卡”累计分数达到30分时,其他工种人员达到20分时,待岗1个月,待岗期间支付生活费待遇。
2. 主要行车工种人员“积分卡”累计分数达到40分时,其他工
种人员达到30分时,待岗2个月,待岗期间支付生活费待遇。
3. 主要行车工种人员“积分卡”累计分数达到50分时,其他工种人员达到40分时,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待岗2个月。
4. 主要行车工种人员“积分卡”累计分数达到60分时,其他工种人员达到50分时,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待岗3个月。
5. 主要行车工种人员“积分卡”累计分数达到70分时,其他工种人员达到60分时,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待岗半年。
6.主要行车工种人员“积分卡”累计分数达到80分时,其他工种人员达到70分时,给行政降级处分,并降低3档技能工资;在此基础上,累计分数每增加10分,相应再降低1档技能工资;最低保留1档技能工资。
7.受行政处分期限及待遇,应严格按照《太原铁路局奖惩实施办法》(太铁劳卫〔2009〕222号)和《太原铁路局加强职工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管理的规定》(太铁劳卫〔2009〕260号)执行。
8.职工受到《安全警示书》、《安全问题通知书》处理时,按照积分标准由各单位对责任人依据责任程度落实到个人,按照“积分卡”要求进行记载,进行累计积分。
9.职工违反“两纪”时的日常经济考核由单位按照有关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职工因违纪发生各种责任事故的,按发生事故的有关规定办理。
10. 职工在安全生产过程中遵章守纪,坚持标准化作业,防
止事故受到路局明电奖励的,每次可冲减积分5分,本人无违纪积分时可记为负数。
11.职工“积分卡”当年累计积分达20分及以上的,不得评为各级先进个人。
五、管理规定
1.职工“两纪”积分实行逐级考核,路局对单位按《关于印发〈太原铁路局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太铁安监〔2010〕487号)规定进行考核,单位对职工按本办法进行考核。
2.全局每一名在岗职工均要建立《职工“两纪”考核积分卡》,“积分卡”按照规定格式,由各单位自行印制,其编号使用单位职工工作证的统一编号。
3.职工违纪记载情况由段指定的管理部门,通过公开明示的方式按月向职工进行公布。
4.职工在本单位调动工作岗位时,违纪情况予以连续记载。
职工在单位间调动工作时,“积分卡”转往新单位继续使用。
5.“积分卡”的累计周期为一个自然年,每年度的“积分卡”保管期为两年,由单位确定的责任管理部门负责保管。
6.职工待岗和受行政处分期限及待遇,应严格执行路局有关规定,遇跨年度时不得自行终止。
7.负责“积分卡”管理的人员调动工作岗位时,要对职工“积分卡”办理严格的交接手续,造成遗失或损坏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给
予必要的纪律处理。
对于不坚持原则,不执行规定,使职工积分考核失实的也要追究责任。
六、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按照本办法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车间、班组、职工发生安全问题管理的具体积分考核办法,要把职工积分考核与安全生产业绩结合起来,与晋级评先结合起来,与考核使用结合起来,与工资奖金分配结合起来,建立起职工“两纪”管理的长效机制。
2.各单位要按照统一管理,有利于考核,减少工作环节,提高效率的原则,确定责任管理部门和具体负责人,加强日常的督查力度,及时掌握职工累计积分动态,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3.职工积分达到10分时,并由车间填写《职工“两纪”问题警示通知书》,由车间总支书记组织兼职支部书记、工长等相关人员及时进行家访,并将家访情况于车间下发《职工“两纪”问题警示通知书》5日内,书面反馈责任管理部门。
4.职工待岗培训期间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停发待岗期间所有一次性奖励,并由单位责任管理部门下发《职工待岗培训通知书》,车间根据此通知书由车间总支书记组织兼职支部书记、工长等相关人员及时进行家访,并将家访情况于下发待岗培训通知书7日内,书面反馈责任管理部门。
5.职工待岗培训期间,由车间组织学习路局、单位关于违反
职工“两纪”的相关规定,使职工提高思想认识,认清违反两纪给社会、企业、职工家庭和本人造成的危害。
培训期满后,由车间组织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由职工本人写出书面保证书,家属在保证书上签字后方可上岗。
相关资料及考试成绩由车间留存备查。
6.各单位要将本办法记名传达到每名职工,并组织职工进行认真学习。
7.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试行。
由劳动和卫生处负责解释。
各单位对试行过程中的情况和发生的问题,要及时向路局反馈,劳动和卫生处要根据反馈的情况及时对文件进行修订和完善。
附件:1.太原铁路局职工“两纪”考核积分卡
2.违反“两纪”警示通知书
3.违反“两纪”待岗培训通知书
4.太原铁路局职工“两纪”积分汇总表
附件1:
太原铁路局职工“两纪”考核积分卡
备注:此表统一用WODR表格填报。
备注栏中注明发牌属于路局、段、车间。
附件2:
编号:
违反“两纪”警示通知书
XXX同志:
根据号文件,你于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 月XX日,违反职工“两纪”,累计积分已达到分,特发违反“两纪”《警示通知书》一张,对你提出严重警告,希望你今后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牢固树立“违章就是违法、违章就是犯罪、违章就是杀人、保安全就是保饭碗、保安全就是保幸福”的思想,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杜绝违章现象的再次发生。
车间
年月日
职工家属签字:
附件3:
编号:
违反“两纪”待岗培训通知书
XXX同志:
根据文件,你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 日,违反职工“两纪”,累计积分已达到分,特发违反职工“两纪”《待岗培训通知书》一张,对你实行XX个月待岗培训,待岗培训期间按山西省最低工资标准支付XX元,同时停发待岗期间所有一次性奖励,到期经考试合格,由职工本人书面写出“保证书”,家属在“保证书”上签字后方可上岗。
希望你今后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牢固树立“违章就是违法、违章就是犯罪、违章就是杀人、保安全就是保饭碗、保安全就是保幸福”的思想,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杜绝违章现象的再次发生。
单位
年月日
附件4:
太原铁路局职工“两纪”积分汇总表单位:车间:上报日期:
备注:此表统一用EXCEL表格填报。
备注栏中注明发牌属于路局、段、车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