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经营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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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有效途径

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有效途径

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有效途径《南方农村杂志》2014年第三期一、当前广东省农业生产经营体制主要存在问题建国以来,广东农业生产经营制度总体上经历了一个“分、统、分”的演变过程。

第一次“分”,即进行土地改革,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农民土地所有制。

而紧接下来的“统”,即实行农业合作化到建立人民公社体制。

第二次“分”,即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建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家庭联产承包、集体和家庭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对生产关系的再调整,有效地促进了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

但是随着农业经济市场化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推进,农村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日渐暴露。

广东目前农业生产经营中最突出的问题是人地矛盾:一家一户经营的耕地规模小―小农经济效益低下―青壮劳动力流转到第二、三产业―耕地流转不畅,种田者多为妇女和老人,“有田无人耕,有人没田种”矛盾出现―农业生产发展滞后。

而造成目前这种矛盾的深层次原因正是当下的农业生产经营制度。

从理论上讲,制度效率有一定的时间长度和阶段性,只能在一定的时间长度内发挥作用,且效率的高低呈现阶段性,即制度设计运行前期效率较高,随着时间的推移效率递减,在制度完成任务后,效率也释放完毕。

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初始是基于解决温饱设计的,和当时的生产力水平相适应,在改革开放初期所释放的制度效率显著,促进了生产力的提高,推动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增长。

但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快速提高,以及农民对行业期望值的提高,现行的农业生产经营制度的弊端逐渐暴露出来。

(一)农地产权制度的缺陷关于现行的农地产权制度的缺陷,经济学界和法学界比较一致的看法:一是土地所有权主体模糊,权属不清。

我国宪法第10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但对于集体的界定却仍不清晰。

如《民法通则》中的集体为乡(镇)、村两级,而《农业法》则界定为乡(镇)、村或村内集体经济所有。

关于松原市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调查报告

关于松原市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调查报告

关于松原市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调查报告作者:王涛等来源:《农村财政与财务》2014年第02期吉林省松原市现有人口290万,其中农业人口209万,耕地125万公顷,人均占有耕地0.598公顷。

在耕地有限的条件下,要持续大幅度提高农民收入,必须在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上做文章,在发展现代农业上下功夫。

带着这样的问题,市农委、市财政局重点对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问题进行了调研。

一、发展现状近年来,松原市在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上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和成效。

(一)培育了一批创新主体1.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断壮大。

近年来,我市依托丰富的农业资源,大力培育发展龙头企业,不断扩展农业产业化基地,农业产业化有了长足发展。

到2012年末,全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到180户,其中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41户,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39户。

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辐射带动农户24万户。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地理标志的农产品5个,省级以上农博会名牌65个,吉林省名牌农产品21个。

2.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较快。

到2012年末,我市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到2544个,同比增长20.7%;合作社成员达到4.5万户,带动农户15万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形成了市场连组织、组织连基地、基地连农户,科技为先导、特色为依托、效益为中心的发展格局,促进了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3.种植大户和家庭农场有了很好的发展势头。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机化水平的提高,以及部分农户外迁或常年离乡进城务工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全市规模经营大户呈迅速增长的态势。

据统计,全市现有100亩以上的种田大户13086户,约占全市农村总户数的2.5%,种植面积达217.97万亩,约占全市耕地面积的11.9%。

同2000年比,种粮大户比2000年的1600户增长了7.18倍,经营面积比2000年的24万亩,增长了8.08倍。

农业产业化是刨新农业生产 经营体制的重要路径

农业产业化是刨新农业生产 经营体制的重要路径

2 01 3 . 0 4B
总第 2 6 o期
建设的 良好氛围。 通过组织举办和参与全国各地农产品展
整合运用财政支农资金 , 引导金融机构增加用于产业
示展销会 , 扩大了山西农产品品牌 的知名度 。“ 沁州黄 ” 小 米、 “ 三泰” 核桃、 “ 维之王” 山楂 、 清徐 老陈醋 、 杏花村汾酒 、 平遥牛肉、 推光漆器等加工产品已有较高的知名度 和信誉 度, 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 品牌效益得到明显提升 。
山西财政按照“ 工业化理念、 产业化运作 ” 的思路 , 多 方式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项 目。 2 0 1 2 年, 山西采取财政贴 息、 财政补助 、 财政有偿 和无偿相结合的扶持方式 , 投入资 金2 1 . 9 9 亿元 , 积极扶持龙头企业和农 民专业合作社 , 推进 产业化经营的发展 。 同时 , 以畜牧 、 杂粮 、 蔬菜 、 干鲜果等为
收稿 日期 2 0 1 3 — 0 1 - 2 8
知识和农产 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 ,推广农产品品牌战略 , 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力度 , 使得农户 、 专业合作社和 龙头企业的品牌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 , 形成了农产品品牌
作者简介

飞( 1 9 7 9 一) , 男, 山西人 , 农业经济师 , 研 究方向 : 农业 经济 管理 、 农业农村 问题。
径之一。 而农业产业化成为山西尽快实现农业现代化最现
目2 9 个, 养殖项 目4 7 个, 农产 品加工项 目 8 7 个, 流通设施
实的途径 , 2 0 1 2 年的农 民人均纯收人达到 6 3 5 7 元 ,同比 增长 1 3 . 5 %, 农 业产业化从支撑农 民收入翻番到农民有序 进城就业和城镇化 的“ 孵化” 功能开始凸显。

第二讲农业基本经营制度

第二讲农业基本经营制度
2002年8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以法律形式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 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对土地承包的诸多方面作出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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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我国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发展过程
§2.1.4 农业产业化经营阶段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业经营方式出现的一次革命性变
革。 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对当
国土地改革法》,推行土地改革。
▪ 约3亿无地和少地农民无偿分得耕地4700万公顷和其他
生产资料,免除了每年向地主缴纳大约3000万吨以上的 粮食地租。
▪ 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大大解放了农业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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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我国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发展过程
§2.1.2 农业生产合作化和农村人民公社阶段 土地改革后,农村变成几乎是清一色的小农经济,土地占有平均分散化,
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这就是以 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 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 ➢ 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 ➢ 实现农业经营方式的“两个转变” ➢ 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全国人均占有土地0.17公顷,平均每户0.83公顷。 到20世纪50年代中期,我国农村形成农户个体经营、互助组、初级社、
高级社、国营农场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形式及购销、资金等专业合 作共同发展的格局。 20世纪50年代后期,开始向人民公社过渡。 抑制了农民积极性的发挥,农业生产受到极大破坏。 1962年召开中共八届十中全会通过《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 正式确立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基本核算单位由生产大队 下放至生产队,生产队规模一般20~30户。
1998年10月,《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以家庭承包经营 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确定为我国农业和农村跨世纪发展的重要方 针之一。

家庭农场经营管理制度

家庭农场经营管理制度

家庭农场经营管理制度家庭农场经营管理制度是指规范和管理家庭农场经营行为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为单位从事农业生产的组织形式,是农村地区发展畜牧业、种植业和农村旅游业等经济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家庭农场经营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家庭农场经营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安全性,促进家庭农业生产的持续发展和提高农民收入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家庭农场的经营管理体制在实施家庭农场经营管理制度的过程中,需要建立和完善家庭农场的经营管理体制。

家庭农场经营管理体制应当包括家庭农场主体、家庭农场从业人员、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组织等几个方面。

家庭农场主体家庭农场主体是指以家庭为单位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主体,其具体经营管理职责和义务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农业行业政策规定;•实行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相结合的经营管理模式;•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示范推广,提高农业生产效益;•积极参与农村旅游业等多样化经济活动,扩大家庭农场收入来源;•进行资产估值和经营评价等经营管理活动。

家庭农场从业人员家庭农场从业人员是指在家庭农场从事生产、技术和管理等工作的人员,其主要职责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农业行业政策规定;•培养农业生产技能和专业素质,提高生产效益和经营管理水平;•按照家庭农场经营计划,及时完成任务并确保生产质量;•按照工作要求,及时报告工作成果和工作计划,并协助解决问题;•积极参与工作实践和技术培训,不断提升个人能力和职业素质。

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组织是指协助家庭农场实现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管理的协会、合作社等组织。

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组织应该充分发挥服务功能,为家庭农场提供各种技术服务、市场信息、产品销售等服务,为实现家庭农场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供支撑和保障。

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管理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管理是指家庭农场从事农业生产和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的各种管理措施和制度体系。

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管理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生产经营计划家庭农场应当根据其资源条件、市场需求和政策导向等因素,制定生产经营计划。

《农业法》解读

《农业法》解读

《《农业法》》解读尊敬的各位领导,大家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自1993年7月2日颁布至今,共进行了1次修订(2002年12月28)和2次修改(2009年8月27日和2012年12月28日)。

现行的《农业法》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生效,共有13章,分为总则、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农业生产、农产品流通与加工、粮食安全、农业投入与支持保护、农业科技与农业教育、农业资源与农业环境保护、农民权益保护、农村经济发展、执法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共计99条。

下面对各章内容简单解读,重点解读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农业生产、农业投入与支持保护、农业科技与教育、农民权益保护几个章节。

第一章总则1-9条为总则,总则明确了《农业法》立法的目的和基本原则,确立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

我国《农业法》立法目的,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巩固和加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

第二,统筹考虑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第三,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而奋斗。

农业,是指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产业,即利用动物植物等生物的生长发育规律,通过人工培育来获得产品的各部门的统称。

本章第三条明确指出国家把农业发展放在发展国民经济的首位,进一步确立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

第二章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本章包括10-14条,对农业生产经营体制进行了法律规定,确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组织原则、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模式和作用、农产品行业协会的法律地位和职责。

从本章还可以看出,国家鼓励农民成立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

本法所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为了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精神,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经营体制创新


向是 专 业 大 户 、家 庭 农 场 ,是 未 来 职 业 农 民 的
中坚 力 量
组 织 化 是 相 对 分 散 经 营 而 言 .既包 括 横 向 上 农 户 的联 合 与 合 作 .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社 和 专 业
二 、新 型 农 业 经 营 体 系 的 特 点
十八 大 围 绕 构 建 新 型 农 业 经 营 体 系 提 出 了
三 是 农 民 种 田 多 是 从 经 验 出 发 , 土 地 产 出率 、
劳 动 生 产 率 不 高 .迫 切 需 要 科 学 知 识 的指 导 以 及 专 业 化 、系 列 化 的 生 产 性 服 务 . “ 怎么种 ” 的 问 题 非 常 迫 切 。解 决 这 些 问题 .客 观 上 要 求 创 新 农 业 经 营 体 制 机 制 .加 快 培 育 多 元 化 新 型 农 业 经 营 主体 .大 力 发 展农 业 社 会 化 服 务 .提 高 农 业 组 织 化 程 度 .加 快 构 建 新 型 农 业 经 营 体
场竞 争 能力 :“ 四化 ” 共 同服 务 于 保 障重 要 农 产
品 有 效 供 给 和农 民持 续 增 收 的 目标 新 型 农 业 经 营 体 系 是 对 家 庭 经 营 为 基 础 、统 分 结 合 双 层 经 营 体 制 的继 承 和 发 展 .是 对 “ 两 个 转 变 ” 的 提 炼 和 深 化 .是 创 新 我 国农 业 经 营 体 制 机 制 的
最新 理论 成 果
过 程 的广 泛 参 与 :二 是 产 品 的 社 会 化 .即 农 产 品 通 过 交 换 供 应 整 个 社 会 .而 不 是 自给 自足
现 阶 段 突 出 强 调 社 会 化 .主 要 就 是 大 力 发 展 社

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利益联结机制构建

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利益联结机制构建◎唐 微 摘 要:通过分析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中各利益相关方的诉求及贡献,找到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运行现实与理想状态发生偏离的内在原因,据此提出构建利益联结和监督约束机制的三大原则。

关键词: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利益相关方;需求;供给;构建原则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之下,如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谋求农业转型升级,强化农业基础地位、提高农产品供给质量和效率、增强农业国际竞争力、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2016年中央明确提出“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因农业经营组织的创新会带来现代农业生产体系和现代产业体系的升级,故在三大体系当中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最为关键。

一、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内涵及利益相关方(一)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内涵作为农业研究范畴内的新生事物,学界尚未对“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内涵及外延形成科学且权威的共识。

作者通过对十八大以来中央涉农文件进行梳理,尝试给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内涵界定。

即,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是对传统小规模分散经营体系的创新和发展,是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传统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合作与联合,形成的各类规模型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和生产性服务主体及其相互关系的总和。

(二)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利益相关方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是对传统农户、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农业经营主体提出的新要求。

传统农户。

即双层经营体制以来,以家庭为单位,主要从事农业经营活动,拥有自主经营权、剩余索取权,生产经营方式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主,经济生活和家庭生活紧密联系的社会单位。

专业大户。

也称种养大户,主要指与传统农户相比,种植、养殖规模明显较大的专业化农户,其同时具备了家庭经营和规模经营的特点,是家庭农场的有力后备军。

家庭农场。

即升级的专业大户。

中央已经给出明确的概念界定:以农民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经营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利用家庭承包土地或流转土地,从事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农业生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农村政策与法规》课程标准

《农村政策与法规》课程标准一、概述:(一)课程性质农村政策与法规是农类高职院校农业管理专业的重要专业基础课,也是农科各专业的选修课。

(二)课程基本理念本专业为农村培养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能从事农村基层行政管理等工作的高等应用型专门人才。

在政治思想道德方面,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热爱农业、农村工作,有社会责任感,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

在业务知识和能力方面,掌握本专业所需的基础知识,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及分析、解决本专业实际问题和组织生产的初步能力,对本专业的先进科学技术有所了解。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获得宪法常识、民法、刑法、经济法、农业法、资源环境保护法、诉讼法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以达到对学员的实际工作起一定的指导作用。

(三)课程设计思路: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员基本掌握宪法常识,民法、经济法的主要内容,刑法基本常识,行政法的主要内容,与农业、农村有密切关系的农业法、土地管理法、乡镇企业法,与资源环保有关的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诉讼法等内容。

(四)课程结构二、课程目标设置本课程,目的是使考生了解有关农村的国家政策与法律法规,掌握《农业法》及其规定、农业土地承包法律制度、农业资源保护法律制度、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的政策与法律制度、农村事务管理法律制度等重要内容。

以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依据,理论联系实际地进行法学和政策学基本理论的学习。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考生获得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政策和法律等方面的基本知识,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管理水平,并对实际工作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

三、课程内容要点第一章农业基本法律制度教学要求:1.识记农业法的概念;农业法的基本原则;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概念和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组织制度;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2.领会农业法的调整范围;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农产品行业协会的主要职能和特点;农业法与农业政策的关系;农业法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流通的基本规定和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的内容;《农业法》关于农民权益保护的主要制度和〈农业法〉关于农业资源与农业环境保护的主要制度。

农村改革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的探索

全文共计3717字在全球处于气候危机、粮食危机、发展危机的背景下,国务院常务会议于7月2日通过《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7月9日通过《201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工作意见》;6月8日颁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一个月内三个文件体现了粮食、土地,改革的关系:粮食是人类生存的第一物产,土地是粮食生产的唯一载体,改革土地权益是一切改革的首要内容。

耕者有其田,生者有其地,是人类生存权的基本保障。

实现社会进步,人类前行,只有靠人类的劳动和创新,怎样实现人类劳动和创新的成果与人们的享有成正比呢?这就是公平、正义的追求,和谐社会的实现,只有改革和创新才能解决发展中面临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只有制衡才能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创新思维、创新体制、创新性研究就是解决问题的源头,创新型社会体制的建立就是解决全球三大危机的唯一途径。

据此,我们首先从农村改革,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创新方面进行探索。

一、建立农村经济社区,创新农业经营体制和机制
1、农村改革三十年后,需要创新农业经营体制和机制。

(1)从“人民公社”到“包产到户”解决了生产责任制、利益分配问题,但出现了分散经营、资源浪费、效益低下的问题。

(2)从“农民离土”到城镇化的社会变迁,解决了社会结构调整和劳动力配置问题,但出现了新的产业结构矛盾和社会失衡问题。

(3)从“合作社”到“人民公社”再到“包产到户”,制度创新有着客观和现实的要求。

从1949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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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产经营体制
农业是国家的基础产业,也是人类的重要生产活动之一。

保障粮食
安全、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加农民收入等问题,在农业生产经营体制
上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定义、发展趋
势以及改革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定义
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简称农经体制,指的是农业生产和经营的组织
形式和制度安排。

它包括农业生产资料的配置、农产品的流通和农业
市场的运作等方面。

二、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发展趋势
1. 农业产业化经营
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农业企业开始实施农业产业化
经营模式。

这种模式通过整合资源、规模化经营、品牌化推广等手段,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降低成本,使农业从传统的小农经济向现代产业
转型。

2. 农村合作社发展
农村合作社是鼓励农民自愿组成的经济组织,通过农民的互助合作,共同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这种体制在预防、减轻农村经济风险,
提高农民收入和农业技术创新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

3. 农业科技创新
农业科技创新是农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在农业生产经营体制中,注重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提高农产品质量和产量,降低农业生产环境的压力,提升农业增长的可持续性。

种植业绿色发展、农产品供应链创新等都是农业科技创新的重点领域。

三、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改革措施
1. 建立健全的农产品流通体系
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推动建设农产品物流中心,优化农产品流通环节,降低农产品的流通成本。

2. 加强农民培训和技能提升
通过农业技术培训和学习,提高农民的生产经营水平,增强其科学种植、病虫害防治、市场营销等方面的能力。

鼓励农民参与农业合作社和农业专业合作社,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3. 推动农业金融创新
加强农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农业贷款和融资支持,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良好的金融环境。

发展农业保险,降低农业经营风险,增加农户收入。

4. 强化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加强农业科研机构的建设,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

推动
农业科研成果转化,提高科技创新的市场化应用水平,促进农业生产
效益的提升。

结语
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改革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方向,也是实现
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举措。

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我们可以提高农业的竞争力,实现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社会经济的繁荣做出贡献。

在未来的发展中,我们应该进一步
完善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和农业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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