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控制细则_secr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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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引言概述: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是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和管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保护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

一、重大危险源的定义和分类:1.1 重大危险源的定义:详细介绍了重大危险源的概念和范围,明确了何为重大危险源,并对其进行了界定。

1.2 重大危险源的分类:根据危险源的性质和特点,将重大危险源分为不同的类别,并对每个类别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和说明。

1.3 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和评估:介绍了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和评估方法,包括风险评估、危险源辨识等,确保对重大危险源的准确评估和识别。

二、重大危险源监理的责任和职责:2.1 监理机构的责任:明确了监理机构在重大危险源监理中的责任和职责,包括对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和评估等。

2.2 企业的责任:阐述了企业在重大危险源监理中的责任和义务,包括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业人员等。

2.3 监理人员的职责:介绍了监理人员在重大危险源监理中的具体职责,包括对危险源的巡查、记录和报告等,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重大危险源监理的管理措施:3.1 监理计划的制定:详细介绍了监理计划的制定步骤和要求,包括对监理范围、监理周期和监理内容的确定等。

3.2 监理记录的管理:阐述了监理记录的管理方法和要求,包括记录的保存、备份和归档等,确保监理记录的完整和可靠。

3.3 监理结果的处理:介绍了监理结果的处理方式和程序,包括对监理结果的分析、评估和处理措施的制定等,确保监理结果的及时处理和落实。

四、重大危险源监理的技术要求:4.1 监测设备的要求:详细介绍了监测设备的选择和使用要求,包括设备的准确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和可靠。

4.2 监测方法的要求:阐述了监测方法的选择和应用要求,包括监测点的设置、监测频率和监测参数的确定等,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和可比性。

4.3 监测报告的编制:介绍了监测报告的编制要求,包括报告的结构、内容和格式等,确保监测结果的科学和规范。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

重大危(wei)险源监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重大危(wei)险源监理实施细则是为了确保重大危(wei)险源的安全运行,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监管规定。

本细则旨在明确重大危(wei)险源监理的目标、职责和程序,确保监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高效性。

二、监理目标1. 确保重大危(wei)险源的安全运行,预防事故的发生;2. 提高重大危(wei)险源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生产意识;3. 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三、监理职责1. 制定监理计划:监理机构应根据重大危(wei)险源的特点和风险程度,制定监理计划,明确监理的内容、方法和周期。

2. 监督检查:监理机构应定期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确保重大危(wei)险源的设备、工艺和管理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3. 风险评估:监理机构应对重大危(wei)险源进行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危(wei)险因素,并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

4. 安全培训:监理机构应组织重大危(wei)险源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5. 事故调查:监理机构应对重大危(wei)险源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四、监理程序1. 申请备案:重大危(wei)险源的管理单位应向监理机构提交监理备案申请,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

2. 监理准备:监理机构应组织专业人员对重大危(wei)险源的设备、工艺和管理措施进行评估,确定监理重点和监理方法。

3. 监理实施:监理机构按照监理计划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重大危(wei)险源的设备、工艺和管理措施进行评估和验证。

4. 监理报告:监理机构应根据监理结果,编制监理报告,包括评估结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

5. 整改落实:重大危(wei)险源的管理单位应根据监理报告的要求,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向监理机构提交整改报告。

6. 监理评估:监理机构应对重大危(wei)险源的整改情况进行评估,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重大危险事故的发生,提高危险企业的安全风险控制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重大危险源监理工作的实施。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监理是指政府依法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管理,并对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的工作。

第四条重大危险源监理机构是指依法成立的负责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检查和评估的机构。

第五条重大危险源监理工作的目标是提高危险企业的安全风险控制水平,预防和减少重大危险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监理机构第六条国务院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国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监理工作。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危险源监理工作。

第八条重大危险源监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具有相关的技术人员和设备;(三)具备执法监督的能力。

第九条重大危险源监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完善重大危险源监理的规章制度;(二)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三)提出改进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建议;(四)协助有关部门进行重大危险源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十条重大危险源监理机构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建立互通信息的机制,并及时上报相关情况。

第十一条重大危险源监理机构应当加强自身的能力建设,提高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三章重大危险源监理工作第十二条重大危险源监理工作应当依法进行,确保监管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第十三条重大危险源监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进行检查评估;(二)对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工艺、操作等进行监督检查;(三)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四)对重大危险源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重大危险源监理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制定监理工作计划,确定监督检查和评估的目标、内容、方法和时限。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是指对重大危险源使用单位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进行安全生产的工作。

以下是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细则:
1. 监理机构:确定一家有资质和经验的监理机构,负责对重大危险源使用单位进行安全监理工作。

2. 监理计划:监理机构制定监理计划,明确监理工作的目标、范围、内容、时间和方法。

3. 设备检查:对重大危险源使用单位的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4. 设备维护:对重大危险源使用单位的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设备的正常运行。

5. 安全培训:重大危险源使用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6. 安全管理制度:帮助重大危险源使用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其安全生产行为。

7. 事故应急预案:协助重大危险源使用单位制定事故应急预案,规范其应对事故的行为。

8. 安全记录:加强对重大危险源使用单位的安全记录的监督,确保其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9. 安全隐患整改: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跟踪和督促整改,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处理。

10. 监理报告:及时向重大危险源使用单位提交监理报告,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评价和建议。

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细则

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细则

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细则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细则,是为了规范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提高监理质量,确保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护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同时减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一、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1、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相应的工程技术水平和监理经验,持有国家承认的监理工程师证书。

2、监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建筑工程施工的流程和各个环节。

3、各级监理机构应按照岗位要求,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关的知识和能力。

二、监理机构责任1、监理机构应与建设单位签订明确的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监理机构要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全程监控和跟踪,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保障施工安全。

三、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要求1、在施工前,监理机构应与施工单位共同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方案,明确责任和措施,防范和控制危险源。

2、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进行全面勘查和评估,依据危险源等级,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

3、监理人员要对施工单位进行培训和指导,确保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4、监理人员要检查和监控施工现场的危险源防控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

5、监理人员要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其有效性和合理性。

6、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要进行安全巡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性。

7、监理人员要制定施工现场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提高施工现场事故的处理能力和响应速度。

四、监理报告要求1、监理机构要及时编制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情况等。

2、监理报告要与建设单位进行沟通和交流,解决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

3、监理报告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和上级监理机构,确保监理工作的监管效果和监理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第1 页共12 页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1.重、特大安全管理监理责任事故为零。

2.现场监理人员无人身伤害事故。

3.严格监督,认真履行监理合同的规定,提高业主满意度。

4.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落实其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二、安全监理工作主要内容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1)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2)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

(3)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督促施工企业雇请具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

(4)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

(5)审核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

(6)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2、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1)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2)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

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时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督第 2 页共 12 页部门报告。

(3)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4)复核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不得投入使用。

(5)安全监理人员应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现场跟班监督检查。

三、安全监理工作职责1、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作职责(1)配备本项目部持证上岗的专职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是指在进行工程建设、生产过程或特定作业时,开展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细则。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实施细则:1. 安全监理机构的职责:a. 监督工程建设、生产过程或特定作业中的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工作。

b. 安排专业人员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和监测,并提出改进意见。

c. 检查并评估施工单位或生产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提出修改建议。

d. 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提出纠正措施,并监督其实施情况。

2. 重大危险源的确定:a.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确定工程建设、生产过程或特定作业中的重大危险源。

b. 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类,并确定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的危害程度。

c. 确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并进行编制和审查。

3. 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a. 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设施进行审核和评估。

b. 监督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的实施情况,包括安全生产培训、安全操作规程、风险分析和应急预案的执行等方面。

c. 检查和评估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保护措施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d. 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提出改进意见和整改要求,并监督其整改情况。

e. 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提出纠正措施,并监督其实施情况。

f. 提供安全技术咨询和培训服务,提高施工单位和生产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

4. 安全监理工作的要求:a. 安全监理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能力。

b. 安全监理机构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准则,保证监理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c. 安全监理机构必须与施工单位或生产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和意见。

d. 安全监理机构必须及时报告发现的重大安全风险和隐患,并协助整改工作。

e. 安全监理机构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监督档案和业绩评价体系,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可追溯性。

f. 安全监理机构必须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保持与时俱进。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引言概述: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是保障生产安全的重要法规,它对于各类危险源的监管和管理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和要点。

一、危险源的分类和识别1.1 危险源分类的基本原则:根据危险源的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将其分为不同的类别,如化学危险源、物理危险源、生物危险源等。

1.2 危险源识别的方法:通过对企业生产过程的全面调查和分析,确定存在的危险源,并将其进行准确的识别和标识。

1.3 危险源评估的要求:对已识别的危险源进行评估,包括对危险源的潜在风险、可能导致的事故后果等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监管重点和采取的措施。

二、监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2.1 监理机构的组织架构:设立专门的监理机构,明确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监理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2.2 监理机构的监督和检查:对企业的危险源管理和控制情况进行定期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2.3 监理机构的信息报告: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监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发现的问题,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危险源控制措施的要求3.1 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危险源的控制过程中,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通过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危险源对生产安全的影响。

3.2 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员工安全意识等,确保危险源的有效控制。

3.3 应急预案的制定: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情况,企业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应急处置措施,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四、监理结果的评估和奖惩机制4.1 监理结果的评估标准:根据危险源的控制情况、事故发生情况等指标,对监理结果进行评估,确保监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4.2 奖励机制的建立:对危险源管理和控制良好的企业,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激励企业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4.3 处罚机制的实施:对于违反危险源管理规定的企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确保监管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1. 引言重大危险源是指具有较大事故危险性的特定对象或活动,如石油化工企业、核电站等。

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生态环境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明确监理部门的职责与要求,以保障重大危险源的安全。

2. 职责与权利2.1 监理部门的职责监理部门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的安全监管,并履行以下职责:•制定并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制度与规章,确保监管工作的有序进行;•对依法核准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安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发生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单位开展事故调查,并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组织重大危险源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监督单位承担事故发生责任的追责,确保责任清晰明确;•完善监理工作技术手段与方法,增强监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2 监理部门的权利为了履行职责,监理部门享有以下权利:•进入重大危险源单位,进行安全检查与监督;•要求重大危险源单位提供必要的安全资料与情况报告;•取证权:在事故发生后,要求重大危险源单位提供有关证据材料;•罚款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单位,可以依法进行罚款;•停产停业权: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可以依法停产停业。

3. 工作流程与要求3.1 重大危险源的初步评估监理部门应在重大危险源确定之后进行初步评估,以了解其潜在的危险性和风险等级。

评估结果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经营范围等;•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特性与潜在的事故危险性;•重大危险源的现有安全措施及其完善情况;•重大危险源对周边环境、人民生命财产的可能影响等。

3.2 危险源的安全许可审查重大危险源应在投产或运行前,向监理部门提交安全许可申请。

监理部门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保危险源的安全达到法定要求。

审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重大危险源的设计方案与现场施工图纸;•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与装备配置;•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与人员配备;•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与演练情况。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4篇)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是指在监管和管理重大危险源时须遵循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

以下是一个参考的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的概述:1. 目标和范围:明确重大危险源监理的目标和范围。

包括确定监理的重点对象、监理的时间周期、监理的职责和权限等。

2. 监理计划:编制监理计划,包括监理的时间安排、监理的具体内容、监理的方式和方法等。

3. 监测和检查:进行监测和检查工作,包括定期现场检查、设备检测、记录保存等,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运行。

4. 报告和通知:根据监理结果编制监理报告,并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监理结论和建议。

5. 处理和跟踪: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和跟踪,确保问题得到解决,隐患得到消除。

6. 反馈和评估:向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者和职能部门反馈监理结果,定期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7. 监理记录和档案:记录和保存监理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包括监理计划、监理报告、监理记录等。

8. 法律和法规遵从: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监理工作的合法合规。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是一个灵活可调整的要求,可以根据不同的重大危险源和监理需求进行具体的细化和执行。

以上提到的内容只是一个基本的参考,具体的细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2)是指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管和监督的具体操作细则。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1. 监理范围:明确监理的重大危险源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燃气、石油、爆炸物、矿产资源、核能、高压电气等。

2. 监理标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监理标准,包括安全生产标准、环境保护标准等。

3. 监理机构:确定监理机构,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关的资质和专业能力。

4. 监理流程:明确监理的流程和步骤,包括监理前的准备工作、监理中的实施工作、监理后的评价和总结。

5. 监理方法:确定监理方法,包括定期检查、定点监测、抽样检测等。

6. 监理记录:对监理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包括监理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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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 安 全 监 理 工 作 实 施 细 则

编制人: 审核人: 2

目 录 一、项目概况 二. 总则 三、监理依据 四.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目标 五. 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一) 总监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二) 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职责 六. 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一) 安全会议制度 (二) 安全报审制度 (三) 安全监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四) 重大危险源交底与验收制度 (五) 定期检查制度 (六)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制度 (七)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要点 (八) 突发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及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七. 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控制方法告知书 八、 安全监理控制方法和主要内容 3

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怀化市湖天开发区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 施工总承包单位: 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重大危险源: (1)大型机械装、拆; (2)脚手架搭、拆过程; (3)井架搭、拆过程; (4)模板支撑、拆除; (5)高处作业; (6)起重吊装; (7)基坑支护; (8)施工用电;

二、 总则 为了贯彻执行上海市安质监总站颁发的(2003)第137 号《市监项目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监控管理办法》的通知及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最近颁发的(2004)第113 号《关于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意见》,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以控制好重大危险源,确保监理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细则。

三、监理依据: 1、国家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施工单位编制、报审,并经审核批准实施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 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8、《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9、《安全带》GB6095—1985。

四、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目标 4

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目标:1.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2.现场监理人员无死亡、重伤事故。 3.提高业主满意度。 4.督促落实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创优达标。

五、 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一)、 总监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1. 配备本项目部持证上岗的专职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 2. 组织编制对本工程特点的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3. 审核施工总承包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4. 审核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 5. 组织制定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及编制安全监理月报。 6. 按照规定程序要求,参加有关安全事故的处理。 (二)、 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职责 1. 审核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中安全员落实情况及有关条款执行如何。 2. 对本工程重大危险工程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 3. 对重大危险工程每天不少于一次的检查,并有相应的记录。 4. 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人、机、环境安全状况中的不安全因素。 5. 督促施工单位对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实施和验收。 6. 检查中发现隐患开具整改单、停工单或上报受监安监站。 7. 本工程安全生产情况每月上报安监站。 8. 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分析和处理。 9. 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工作台帐。

六、 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一)、 安全会议制度 1. 首次安全生产工作交底会: (1) 在工程开工前由总监召集总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并邀请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召开首次安全生产工作交底会议,分析并列出施工过程中各个阶段及分部、分项存在的主要危险源具体部位及监控点,并研究对危险源的控制要求的对策。 (2) 交底会上总监理工程师以“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控制办法告知书”的形式将所列重大危险源控制内容及要求书面对施工总包单位进行告知,并履行签收手续。 (3) 要求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凡涉及到的分部、分项部位一一对罗列出的重大危险源,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当包括监控措施,应急方案以及紧急救护措施等内容。 2. 安全生产管理例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定期召开安全生产管理例会 (可与每周工程例会合并召开),检查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及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情况。 3. 安全现场会议:每月视情组织一至二次,主要针对好的和差的典型工地进行组织(可与每周工程例会合并召开),会议的主要议程是:检查上次会议执行情况, 5

汇报进度情况,施工单位人员、施工机械及现场施工安全状况,及必要的新议程,并确定下次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内容,对所发现是危险源及安全施工隐患,应在会上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由监理项目部根据会议情况专项编制《安全监理现场会议纪要》或在工程例会纪要中反映上述内容。 (二)、 安全报审制度 1. 要求总包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中所罗列重大危险源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报审,重点审查施工单位上级有关部门是否汇签,总工是否审批和有无企业盖章。 2. 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审批,必须在施工单位上级部门手续齐全后,并审查专项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总监的审批意见应有针对性,审批资料应收集备案。 3. 重大危险源重点监控点主要指深度5M 以上的基坑、大型机械设备的拆装、大型钢结构吊装、大体积楼板支撑(连续排架面积100M2 以上同时层高5M 以上)、提升脚手架以及专业性强、施工工艺复杂、危险性大等施工作业。 4. 凡是涉及到施工工艺变更,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手续应参照第2 条要求重新审批。 (三)、 安全监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见下图)

说明: 1. 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员在新开工地编制安全监理工作细则的同时,必须将对施工单位列出危险源控制的部位方法,责任人落实情况纳入工作细则中。 2. 总监应组织安全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基础工程、结构工程、装饰工程开工前,编制“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监理危险源计划表”。 3. 确定各阶段的施工安全危险源,并有针对性地明确安全监理工作对策,编制相应的监理危险源工作检查要求。

4. 施工单位按照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后,对实施的危险源根据施工单位上报的验

收单要求进行复查。 (四)、 重大危险源交底与验收制度 1. 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监理员必须了解熟悉重大危险源,以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的全过程,并对容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工序和部位进行旁站监理,以监督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技术措施要求执行。

总 安 监 全 理 监 工 理 程 人 师 员

新 重 开 大 工 危 地 险 罗 源 列

纠 正 检 查 验 收 对 策

基础阶段危险源部位

结构阶段危险源部位 装饰阶段危险源部位 6

2. 重大危险源施工过程中旁站监理,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方案的技术人员应参与首次交底工作(交底后内容要有记录),交底人与被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交底后资料收集备案,并检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有效上岗证情况是否在该项目的特殊工种名册中,个人劳动防务用品使用是否正确、作业区域必须设置警戒线等。 3. 重大危险源措施实施后,对其进行首次验收,符合验收单要求后施工单位技术员, 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履行签字手续,挂合格牌后方能进行使用;对塔吊人货电梯、 特殊脚手架等必须经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并发放合格证后才能使用,安全监理应对有关资料收集齐全备案。 (五)、 定期检查制度 1. 制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办法,落实定期检查制度,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 专职安全监理员坚持日常检查制度,重点督促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了解施工现场第一手安全资料,在监理日记中必须反映对重大危险源工程不少于每天一次检查的记录,杜绝事故隐患发生,确保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3. 按照针对本项目施工特点所罗列出的危险源,安全监理员在日常巡视检查外,建立每月二次定期检查制度,即:上半月危险源落实情况,下半月危险源预测,并留下相关记录。 4. 每月将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进行评价,并制定下月的工作打算,形成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在次月5 日以前汇报给所属受监安质监站。 5. 对在危险源日常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违反《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情况,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施工承包单位开具“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期限整改。“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必须经项目总监或其授权人员签字才能发出。在施工承包单位按通知单要求定时、定人、定措施整改完毕后,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验收,并签署整改验收意见(相关程序参见“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签发程序”)。 6. 出现重大危险源安全事故隐患(指可能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人员生命安全的)或未按“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要求限期整改的情况,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危险部位暂停令,要求施工承包单位立即对指定部位停工整改。工程暂停令应及时抄送建设单位和项目经理部相关负责人,必要时应抄报负责本工程施工监督的受监安质监站,具体程序见安全监理工程师整改单签发程序流程。 7. 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完毕后,如:大型钢结构工程施工完成、工程竣工阶段拆除塔吊、人货电梯、井架、脚手架等被列入的重大危险源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填写危险源部位销号单,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销号,以示危险源工程解除。 (六)、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制度 建设工程监理人员应按容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工序和部位进行旁站监理,重点 放在那些一旦降低工程质量或违反操作规程就容易引发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工序和部位,包括:深基础施工;大型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的搭设、拆除;大型结构构件的吊装,大型机械设备装拆、特殊类脚手架及地下车续墙、隧道掘进、爆破等高危险作业。旁站监理主要的检查内容: 1. 根据重大危险源工程监控程序进行实施。 2. 对重大危险源工程,事先识别策划的危险源,列入重大危险源工程策划表(*** 四)。 3. 在实施前督促施工技术人员进行交底,并提供相应危险源交底记录。 4. 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实施旁站监理旁站内容.施工单位编制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技 术人员到现场,对操作人员进行针对性交底核对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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