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法律知识问答 第四部分 市场规范管理 《合同法》、《经济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办法》、《合同争

合集下载

工商行政管理及业务管理知识题库

工商行政管理及业务管理知识题库

工商行政管理及业务管理知识题库1. 什么是工商行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是指对工商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一种管理方式。

2. 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责包括哪些?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责包括企业注册登记、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反垄断监管、商标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3. 什么是工商企业注册登记?工商企业注册登记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的经营者、名称、类型、经营范围、所在地等信息进行登记,并颁发营业执照,使企业取得合法经营资格。

4. 工商企业注册登记的意义是什么?工商企业注册登记的意义在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建立诚信市场环境。

5. 什么是市场监督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市场经营主体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6.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如何进行市场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对市场经营主体的注册登记、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等方式进行市场监督管理。

7. 什么是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是指对知识产权的创作、使用、转让进行监督、管理和保护,保护知识创新成果的合法权益。

8. 知识产权包括哪些内容?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多个方面。

9.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如何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查处、对注册商标的批准与管理、著作权登记等方式进行知识产权保护。

10. 什么是反垄断监管?反垄断监管是指对市场垄断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和打击,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和自由。

11.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如何进行反垄断监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对市场垄断行为的调查、处罚和规范市场秩序等方式进行反垄断监管。

12. 什么是商标管理?商标管理是指对商标的注册、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管理和保护,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13. 商标管理的意义是什么?商标管理的意义在于对商标的合法使用进行管理和保护,保护企业的经营利益,维护市场秩序,提高消费者的选择权。

工商法规二百问

工商法规二百问

广东工商行政执法疑难问题二百问省工商局法规处袁致春编编者按:本二百问是编者对我省工商系统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疑难问题进行研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行政解释的规定以及法理原则整理而成,仅供我省工商执法人员学习、研究和参考。

本二百问具有编者浓厚的倾向性意见,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综合及程序类1、法律适用应当遵循哪些基本原则?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相关规定,法律适用应当遵循如下五个基本原则:一是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原则;二是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在本自治地方、本经济特区优先适用原则;三是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原则;四是新的规定优于旧的规定原则;五是法律转致适用原则。

2、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哪些基本原则?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如下五项基本原则:一是职权法定原则;二是公正、公开原则;三是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四是陈述、申辩原则;五是行政救济原则。

3、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哪些基本原则?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如下五项基本原则:一是职权法定原则;二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三是便民和效能原则;四是陈述、申辩原则;五是行政救济原则。

4、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循哪些基本原则?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循如下五项基本原则:一是职权法定原则;二是效能原则;三是公开、公正原则;四是最大限度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原则;五是行政强制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5、工商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主要有几类?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定性处理问题的批复》,以及与工商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工商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主要有如下十八类:一是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第140条至刑法第145条);二是虚报注册资本案(刑法第158条);三是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案(刑法第15 9条);四是公司、企业人员受贿案(刑法第163条);五是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案(刑法第164条)、六是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刑法第165条);六是假冒注册商标案(刑法第213条);七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刑法第214条);八是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刑法第215条);九是侵犯商业秘密案(刑法第219条);十是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案(刑法第22 1条)、十一是虚假广告案(刑法第222条);十二是串通投标案(刑法第223条);十三是合同诈骗案(刑法第224条);十四是非法经营案中的非法传销或非法变相传销案、非法出版物案(刑法第225条);十五是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刑法第229条第1款、第2款);十六是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案(刑法第229条第3款);十七是单位受贿案(刑法第387条);十八是对单位行贿案(刑法第391条)。

工商知识问答

工商知识问答

工商知识问答一、企业名称1、企业享有名称权吗?答:企业应当依法选择自己的名称,并申请登记注册。

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享有名称权。

2、国家工商总局与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核准权限有什么区别?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并负责核准下列企业名称:(一)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二)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三)不含行政区划的,如: XX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核准前款规定以外冠以同级行政区划的的企业名称。

如:北京XXX商贸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及授予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核准。

3、企业分支机构名称有什么规定?答:(1)、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如:分支机构隶属企业名称为北京XXX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其设立的分支机构名称为北京XXX汽车销售有限公司XXX分公司。

(2)、分支机构主营业务如与隶属企业主营业务不一致,其分支机构名称必须明确行业特点。

如:隶属企业名称为北京XXX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而分支机构主营业务为技术开发,分支机构名称为北京XXX汽车销售有限公司XXX技术开发分公司。

(3)、分支机构名称可以单独有字号。

如:北京天上地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其隶属企业字号为天上地下;分支机构名称为北京天上地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宏力祥和分公司,宏力祥和为分支机构字号。

(4)、隶属企业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名称,其分支机构名称冠以同级行政区划,如:隶属企业名称为中国XX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其分支机构名称中国XX 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北京XX分公司。

4、企业名称可以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吗?答:不可以。

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5、企业名称由那几个部分构成?答: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

法规与合同管理简答题、问答题

法规与合同管理简答题、问答题

1.平等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所有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双方,在民事活动中的行为均应遵循这样的准则。

2.自愿原则:公民,法人等任何民事主体在市场交易和民事活动中都必须遵循自愿协商的原则,都有权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独立自主地选择,决走交易对象和交易条件,建立和变更民事法律关系,并同时尊重对方的意愿和社会公共利益,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或任何第三方。

3.公平原则:它要求当事人在市场活动中应以社会正义,公平的观念指导自己的行为,平衡各方的利益,要求以社会正义,公平的观念来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纠分。

4.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在市场活动中应讲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追求自己利益的同时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维持双方的利益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

5.仲裁: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基上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非司法机构的第三者审理,由第三者作出对争议各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制度和方式。

6.诉讼:是人民或检察官请求司法官本着司法权作裁判行为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走,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走履行债务货承担责任的行为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提供一走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用以担保债务履行的担保方式。

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交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用以担保债权的4•留置:是指债权人依照合同约走占有对方(债务人)的财产,当债务人不能按照合同约走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并享有处置该财产得到优先受偿的权利。

5•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约走由当事人一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走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

6•自然人:是依自然规律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7•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简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

8•接收证书:指的是业主在接收工程之后颁发给承包商的一个证书,以证明工程按照合同已经实质性竣工。

经济法

经济法
问: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一、 合同的成立和效力
(一)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但是合同成立不等 于生效,合同生效是指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拘束当 事人乃至第三人的强制力。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两个既有联 系又有区别的概念。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二) 合同生效的条件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二) 合同成立的地点
《合同法》第34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 的地点。”但不要式和要式合同有所区别。不要式合同以承 诺发生效力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要式合同以完成法定或 约定形式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同时,根据《合同法》第 34条、第35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 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 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 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一节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二)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 平等原则 2. 合同自由原则 3. 公平原则 4. 诚实信用原则 5. 遵守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案例5-2
A公司向甲纺织厂发去传真求购一批布料。传真载明了 所要布料的品种、型号、价格、数量,以及交货时间、地 点和交货方式等内容。传真发出后10天,乙纺织厂为A公司 送来同类产品样品,价格比甲厂要低25%。于是A公司与乙 厂签订了合同书,购买了乙厂的布料。正在这时,A公司收 到甲厂同意供货的传真。为避免重复购货,A公司赶紧给甲 厂发去传真,声明已经购货,不再向甲厂采购。但5天后, 甲厂将货送至A公司。
6. 要约的失效 (1) 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2) 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 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做出承诺。 (4)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

《工商行政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答案一、填空题1、经济行政监督2、年度检验、重点检查、日常检查、开展普及登记管理法规知识的教育、宣传工作3、询问权、查询复制权、检查权、强制措施权、处罚权4、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申请在先、一类商品一件商标一份申请5、抽取调查6、工商行政执法二、不定项选择1、A2、ABCD3、BC、4、BCD5、ABCD6AC 7ABCD 8.ABD. 9AC 10/ABDE三,辨析1,秩序并不能“自发形成”共同市场不只是要求各国开放市场,而且还需要建设。

市场及市场经济秩序并不能依靠市场本身自发组织形成,也不能仅靠市场自身的逻辑与力量来维护,它们是在一定的政治与法律架构内进行的。

在这一点上,欧盟内部市场建设与美国在19世纪末所经历的由分割的市场到统一的内部市场的历程一样。

不同的是,美国内部市场统一是在单一的主权国家内完成的,而欧盟内部市场是在区域组织范围内,在主权国家间形成的。

也正因为这样,欧盟的内部市场建设与完善过程更清楚地表明了在这一过程中政治与法律制度对市场的影响。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基本任务是:确认市场主体资格,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商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参与市场体系的规划、培育;负责商标的统一注册和管理;实施对广告业的宏观指导;监督管理个体、私营经济,指导其健康发展。

3,工商行政管理要对市场主体资格进行许可和确认,要对各类市场的交易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三、简答题1、.综合性。

工商行政管理是管理内容的多样性和管理过程整体性的统一。

市场是各种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是连接生产和消费的桥梁。

市场关系的复杂性、多样性和关联性,决定了市场监督管理的综合性。

工商行政管理要对市场主体资格进行许可和确认,要对各类市场的交易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要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等等,其监督管理的内容多、范围广。

同时,各项管理内容相互关联,使建立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工商行政管理法律知识试题参考答案汇编

一、单项选择题1.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A.推荐他人购买特定质量的商品B.限定他人购买特定品种的商品C.推荐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D.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2.经营者不得(),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A.以明示方式给中间人佣金B.以明示方式给予对方折扣C.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D.按照商业惯例赠送小额广告礼品3.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商业秘密是指()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A.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B.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C.只为少数人所知悉,能产生经济利益D.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4.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的下列()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A.销售鲜活商品B.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销售商品C.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D.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5.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授权(),依照《反垄断法》规定负责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

A.乡(镇)人民政府相应的机构B.县(区)人民政府相应的机构C.地(市)人民政府相应的机构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相应的机构6.《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自()起施行。

A.2007年8月30日B.2008年1月1日C.2008年8月1日D.2008年10月1日7.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的,不能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A.与经营者协商和解B.行政诉讼C.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D.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8.消费者在展销会购买商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且展销会已经结束的,消费者可以依法向()要求赔偿。

A.展销会举办者B.展销会监管者C.展销会场地提供者D.展销会批准单位9.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要求赔偿。

市场规范管理试题

1 工商行政管理业务知识试题 市场规范管理(总计94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举办商品展销会,应当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 )后,方可进行。未经登记,不得举办商品展销会 。 A、商 品 展 销 会 登 记 证 B、营业许可证 C、营业执照 D、办展许可证 (A) 2、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机 关 应 当 自 接 到 申 请 之 日 起( ), 作 出 准 予 登 记 或 者 不 准 予 登 记 的 决 定 。准 予 登 记 的 , 发 给 《 商 品 展 销 会 登 记 证 》 。 不 准 予 登 记 的 , 书 面 通 知 申 请 人 并 说 明 理 由 。 A、十 日 内 B、 五 日 内 C、十 五 日 内 D、二十 日 内 (C) 3、出租方、承租方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 ) A、企业 B、个体工商户 C、事业单位 2

D、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 (D) 4、出租方出租柜台应当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相应的( )。 A、变更登记 B、 设立登记 C、营业登记 D、变更登记 (A) 5、承租方承租柜台经营视为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出租方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 ( )。 A、变更登记 B、 设立登记 C、营业登记 D、变更登记 (C) 6、承租方为个体工商户且属于同一辖区承租的,应当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经营场所( )手续。 A、变更登记 B、 设立登记 C、营业登记 D、变更登记 3

(A) 7、承租方为个体工商户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擅自承租柜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视其情节轻重,按照下列哪些法律、法规作出处罚:( ) A、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B、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C、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施行办法 D、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D) 8、承租方擅自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视其情节轻重,按照下列哪些法律、法规作出处罚:( ) A、反不正当竞争法 B、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C、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施行办法 D、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A) 9、承租方利用租赁柜台出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视其情节轻重,按照下列哪些法律、法规作出处罚:( ) A、反不正当竞争法 B、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C、产品质量法 D、公司法 4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商行政管理法律知识问答 第四部分 市场规范管理 《合同法》、《经济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办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办法》

1.订立合同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的原则有: (一)平等原则; (二)自愿原则; (三)公平原则; (四)诚实信用原则; (五)遵守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合法原则)。 2.如何理解《合同法》的“平等原则”? 答:《合同法》第三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平等原则是指在法律上合同当事人是平等主体,没有高低、从属之分,不存在命令者与被命令者、管理者与被管理者。这意味着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强弱,其地位是平等的。在此基础上,要求合同中当事人权利义务对等,双方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2

3.如何理解《合同法》的“自愿原则”? 答:《合同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自愿原则体现了民事活动的基本特征,是民事法律关系区别于行政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的特有的原则。自愿原则意味着合同当事人即市场主体自主自愿地进行交易活动,让当事人根据自己的知识、认识和判断,以及相关的环境去自主选择自己所需要的合同,追求自己最大的利益。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当事人依自己意愿自主决定是否签订合同; (二)与谁订合同自愿,在签订合同时,有权选择对方当事人; (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 (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或解除合同; (五)可以约定违约责任,也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总之,只要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等,均由当事人自愿决定。 4.如何理解《合同法》的“公平原则”? 答:《合同法》第五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平原则要求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并大体上平衡,合同上的责任和风险要合理 3

分配。具体包括: (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得滥用权力和优势,强迫对方接受不合理内容; (二)根据公平原则合理分配合同风险; (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5.如何理解《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 答:《合同法》第六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该原则对合同当事人的具体要求是: (一)在订立合同时,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二)在履行合同中,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及时通知、协助、提供必要的条件、防止损失扩大、保密等义务; (三)合同终止后当事人也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及时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后契约义务)。 6.如何理解“遵守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答:《合同法》第七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是合同法确立的一项重要的基本原则。一般来讲,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属于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只要当事人的意思不与强制性规 4

范、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相违背,国家不予干预,而由当事人自主约定,采取自愿原则。但是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又不仅仅是当事人之间的问题,有时可能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涉及国家经济秩序和第三人的权益。因此,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应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对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国家应当予以干预。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强制性规定时,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社会或者第三人的利益。 7.如何理解合同的“法律约束力”? 答:《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自愿原则,订不订合同,与谁订立合同,订立什么样的合同等,均由当事人自主确定。但是,合同依法成立后对当事人来说就具有了法律上的约束力,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当事人必须像遵守法律一样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当事人同意,不得变更或者解除,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并受到法律的制裁。 8.如何理解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答: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法人成立时起产生,到法人 5

终止时消灭。法人的权利能力是指法人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法人的行为能力是指法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参与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是法人能够以自己的意思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通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机构或者代理人来实现的。 法人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取决于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有关部门对法人设立的审查批准。不同的法人,其权利能力、行为能力的范围是不同的。一般来说,法人的业务范围或者经营范围就是法人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范围。 9.代理有什么法律特征? 答: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并由被代理人承担行为后果的法律制度,称为代理。这一概念表明了代理的四个特征: (一)代理人在代理的权限内进行代理活动; (二)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三)代理的内容是某种民事法律行为; (四)代理活动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10.书面合同包括哪些形式? 答:书面合同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传统的书面形式和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现代化的书面形式。 11.合同的主要条款应有哪些? 6

答: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确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的地点、期限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式。 12.什么是要约?要约应符合哪些规定? 答: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明确;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13.要约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答:一项订约的建议要成为一个要约,并取得法律效力,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其基本要件有: (一)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二)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 (三)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一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 7

(四)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 14,什么是要约邀请? 答: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如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内容不符合要约规定的商业广告等,均为要约邀请。 15。要约的撤回和撤销有什么区别? 答: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发出之后但在发生效力以前,要约人欲使该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而作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而受要约人承诺之前,欲使该要约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撤回与要约的撤销的区别在于: (一)要约的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要约的撤销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后。 (二)要约的撤回是使一个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而要约的撤销是使一个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要约失去法律效力。 (三)要约撤回的通知只要在要约到达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就发生效力,而要约撤销的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不一定发生效力。 16.什么情况下要约失效?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8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17.什么是承诺?承诺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答: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而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作为使合同成立的承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生效: (一)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二)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三)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四)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18、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了变更怎么办? 答;承诺对要约内容的变更有两种情况:一是实质性变更,二是非实质性变更。 承诺对要约中有关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此时的承诺应属于新的要约,除非原要约人作出新的承诺,否则合同不能成立。 承诺对合同主要条款以外的内容作出变更的,是对要约内容的非实质性变更。在这种情况下,除非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中已经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19.什么是缔约过失责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