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暂存间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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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间的管理制度

危废间的管理制度

危废间的管理制度危险废物,简称危废,是指因其具有毒性、腐蚀性、感染性、爆炸性或其他危险性,且被废弃物主体确认为废物的物质、物件。

危废的处理和管理对于环境保护和人类健康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安全、有效地管理危废,在各个行业和企事业单位中,危废间的管理制度得以建立。

本文将探讨危废间的管理制度。

1. 危废间的功能与要求危废间是用于储存、分类和处理危险废物的特定空间。

危废间的功能和要求因不同行业和危废种类而异,但通常包括以下方面:1.1 储存:危废间应具备适当的容量和设备,以妥善储存各类危险废物。

危废的储存应满足分类、分隔和包装的要求,以防止交叉污染和泄漏事故的发生。

1.2 处理:危废间应提供相应的处理设备和工具,以实施危废的处理工艺。

不同类型的危险废物可能需要不同的处理方法,例如物理方法、化学方法或生物方法。

1.3 监测:危废间应配备必要的监测设备,能够定期检测危废的储存环境和处理效果。

监测结果将为管理人员提供决策依据,以确保危废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1.4 安全:危废间应遵守相关的安全规范和要求,包括必要的设防措施、防火防爆措施和紧急救援设备等,以保障操作人员和周边环境的安全。

2. 危废间的管理流程为了高效、规范地管理危废间,建立完善的管理流程是必要的。

以下是典型的危废间管理流程:2.1 危废的接收与登记:管理人员应接收、登记并记录每一批进入危废间的废物。

登记内容包括废物的类型、数量、来源等信息,以便后续的分类与处理。

2.2 废物分类与包装:根据危废的性质和规定的分类标准,将废物进行分类和分隔。

同时,合理选择适当的包装材料,以确保废物的安全储存和运输。

2.3 废物储存:将分类包装好的危废储存于指定的位置,确保储存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储存期限应根据废物特性和相关法规进行控制,避免超期储存导致的风险增加。

2.4 废物处理:根据不同的危废种类和处理要求,选择适当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处理过程中,应确保采用的技术和设备符合环保要求,并记录处理结果和过程参数。

危废暂存间管理制度范文

危废暂存间管理制度范文

危废暂存间管理制度范文危废暂存间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危险废物暂时存放间的管理,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监管和处理,保护环境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危险废物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危险废物暂时存放间是指专门用于暂时存放危险废物的场所。

危险废物包括:危险废弃物、医疗废物、放射性废物等。

第三条危险废物暂时存放间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确保存放、转运和处理的安全合规。

第四条危险废物暂时存放间的管理责任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有关危险废物管理的许可证,具备相关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

第二章建设与设备第五条危险废物暂时存放间的建设和设备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规定,保证危险废物的安全存放。

第六条危险废物暂时存放间的建设应当考虑以下因素:(一)地理位置合理,远离居民区和民用建筑,不得占据农田和水源保护区;(二)建筑布局合理,设备齐全,通风、防火、防爆等设施完善;(三)设置危险废物入库区、存放区、操作区、设备维修区、办公区等功能区域,并合理划分;(四)具备污水处理、沉淀池、防渗漏系统等相关设备,确保污染物不外泄;(五)根据危险废物的特点,合理设置不同类型的存放容器和包装材料,确保危险废物的封闭和隔离;(六)建立有效的安全预警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理突发状况,保障人员安全。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七条危险废物暂时存放间应当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具备相关的危险废物管理知识,持证上岗。

第八条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能力:(一)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熟悉危险废物的特性和处理方法;(二)能够正确评估危险废物的类别和性质,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三)能够组织和指导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存放和转运,确保危险废物不外泄;(四)能够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进行监督检查和事故处理等工作。

第九条操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能力:(一)了解危险废物的基本特性和分类,掌握正确的存放和操作方法;(二)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和安全要求进行工作,不得违反操作规程;(三)能够正确使用个体防护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处理突发事件和事故;(四)能够配合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演练。

危废暂存室管理制度

危废暂存室管理制度

危废暂存室管理制度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废)是指因毒性、放射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等特殊属性,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潜在危害的废弃物。

为了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危险废物应得到专门管理。

危废暂存室是存放危险废物的地方,为了有效管理危废暂存室,下面制定一套危废暂存室管理制度,以确保安全环保。

一、危废暂存室的设计和建设1.危废暂存室的位置应适当远离人员密集区、交通区域和饮用水源,且须有牢固的围墙和门控系统。

2.危废暂存室的建筑结构应符合防火、防爆、防腐蚀等要求,并配备良好的通风设备以减少危险气体积聚。

3.危废暂存室应配备适当的灭火器材和应急照明装置,并设置明确的紧急撤离通道。

二、危废暂存室的管理人员1.指定专门负责危废暂存室管理的人员,拥有相关知识和经验,熟悉危废的性质、处理方式和法规要求,负责制定和实施相关管理制度。

2.进行定期培训,更新知识,提高管理水平。

及时了解和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要求。

3.同时,危废暂存室应设有责任人,全力保障废物的分类、储存、装载等工作。

三、危废暂存室的运营与监测1.严格按照危废的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储存,分类储存区域应有明确的标识和划分,并定期进行检查。

2.监测危废暂存室的温度、湿度、气体浓度等参数,确保环境符合规定标准。

4.对于存储超过规定期限的废物,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处理,避免废物积压。

四、危废暂存室的安全设施与应急准备1.配备标志明显的危险品存储柜和危险废物储存桶,保证废物的密闭性。

2.线路及插座设备要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禁止乱拉乱接乱用电。

3.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前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4.危废暂存室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操作培训,熟悉各种应急处理和危险识别方法。

五、危废暂存室的监督与评估1.危废暂存室应定期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和评估,确保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和法规要求。

2.同时,建立管理档案,记录危废暂存室的运行情况、检查记录和处理情况,以备日后查询和证明。

危废仓库暂存库的管理制度

危废仓库暂存库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废”)的暂存管理,保障环境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危废仓库暂存库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化学危险品、医疗废物、工业废物等。

第三条危废仓库暂存库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分类存放,严格标识;3. 专人负责,规范操作;4. 定期检查,及时处理。

第二章仓库设置与管理第四条仓库设置:1. 危废仓库应选择在远离居民区、水源地、环境敏感区等区域,并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

2. 仓库应具备防火、防爆、防泄漏等安全设施,确保仓库安全。

3. 仓库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和警示标语。

第五条仓库管理:1. 仓库应实行专人负责制,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 仓库管理人员应接受定期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3. 仓库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第三章危废分类与存放第六条危废分类:1.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将危废分为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感染性等类别。

2. 各类危废应分别存放,不得混合。

第七条危废存放:1. 危废应按照类别存放于专用容器中,容器应具有防漏、防破损功能。

2. 容器外应粘贴清晰的标识,标明危废名称、性质、危险性等级等。

3. 存放区域应保持整洁,通道畅通,便于操作。

第四章进出库管理第八条进库管理:1. 危废入库前,应进行严格检查,确认符合入库条件。

2. 入库时,应填写《危废入库登记表》,详细记录危废名称、数量、来源、日期等信息。

3. 入库后,应及时在仓库管理系统进行登记。

第九条出库管理:1. 危废出库前,应进行严格审核,确认出库条件。

2. 出库时,应填写《危废出库登记表》,详细记录危废名称、数量、去向、日期等信息。

3. 出库后,应及时在仓库管理系统进行登记。

第五章应急处理第十条应急预案:1. 仓库应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火灾、泄漏、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

危废暂存点管理制度范文

危废暂存点管理制度范文

危废暂存点管理制度范文危废暂存点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废物临时存放点的管理工作,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环保处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设立危险废物临时存放点的单位,包括生产企业、医疗机构、科研机构、学校等。

第三条危险废物临时存放点的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分类管理、最高效、最低风险”的原则。

第四条危险废物临时存放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登记备案,并定期进行巡查、检测、整改等工作。

第五条危险废物临时存放点的管理工作应当由专职负责人负责,必须具备相关的从业资格和技术知识。

第六条危险废物临时存放点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条危险废物临时存放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并定期进行培训,提升管理水平。

第二章危险废物临时存放点的设立与规划第八条危险废物临时存放点的设立应当满足国家、地方相关规划、环保要求,并经市、县环保主管部门批准。

第九条危险废物临时存放点应当设立在安全区域内,远离居民区、医疗机构等敏感场所。

第十条危险废物临时存放点应当设置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场所,配备必要的防火、防爆设施。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临时存放点应当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存放区域,并设立标志牌,明确标识出危险废物的性质和存放区域的范围。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临时存放点应当建立健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危险废物的溯源、追踪和统计分析。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收集、分拣、贮存第十三条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和贮存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专用容器或包装,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的性质分类贮存。

第十四条危险废物临时存放点应当制定相关作业操作规程,明确对危险废物的收集、分拣、贮存等工作的操作要求和流程。

第十五条危险废物的收集、分拣、贮存应当经过专业人员的培训和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关的从业资格证书。

第十六条危险废物的收集、分拣、贮存应当按照危害等级区分,高危废物应设立单独的存放区域,与其他废物分开贮存。

危废间管理制度

危废间管理制度

危废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危险废物间的管理,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危险废物间的管理,包括对危险废物的储存、转运、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第3条危险废物间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保障职工和环境的安全。

第4条危险废物间管理应当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第二章危险废物间的分类管理第5条危险废物应当根据危险特性和处置方式,进行分类管理。

第6条危险废物间应当设置不同的储存区域和容器,对不同的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存放。

第7条危险废物间在储存、转运、处置等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的分类管理要求进行操作,防止交叉污染。

第三章危险废物间的储存管理第8条危险废物间应当建立健全的储存管理制度,明确危险废物的储存区域、容器类型、储存期限等管理要求。

第9条危险废物间应当对危险废物进行标识和分类存放,确保不同类型的危险废物互不交叉。

第10条危险废物间应当定期对储存区域和容器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11条危险废物间的储存区域应当保持通风良好,防火防爆设施齐全,确保职工和环境的安全。

第12条危险废物间应当建立紧急处理预案,对意外事故进行预警和应急处置。

第四章危险废物间的转运管理第13条危险废物间的转运作业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第14条危险废物间的转运车辆应当经过严格检查和检测,确保车辆设施完好,驾驶员具备相关资质。

第15条危险废物间的转运车辆应当在规定的路线和时间内进行转运,确保职工和环境的安全。

第16条危险废物间的转运作业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私自倾倒、泄漏危险废物。

第五章危险废物间的处置管理第17条危险废物间应当建立健全的处置管理制度,明确危险废物的处置方式和操作流程。

第18条危险废物间的处置作业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合法的处置。

危废间管理制度

危废间管理制度危废间管理制度是企业为了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妥善管理和处置,防止环境污染和人体健康危害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操作流程。

以下是危废间管理制度的正文内容:为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保障环境安全和人体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危废间管理制度。

1. 危废间设立危废间应设立在企业内部便于管理和监控的位置,且远离人员密集区和主要生产区。

危废间应具备防渗、防漏、防火、防爆等安全设施,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存储。

2. 危废分类和标识危险废物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分类标准进行分类,并在危废间内明确标识。

标识应包括废物名称、类别、危险特性、产生日期等信息,便于识别和管理。

3. 危废收集和存放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存放应遵循“分类收集、分类存放”的原则。

严禁将不同类别的危险废物混合存放。

收集容器应选用不易破损、密封性好的材质,并定期检查其完好性。

4. 危废转移和运输危险废物的转移和运输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相关规定。

运输车辆应具备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操作。

运输过程中应记录详细的转移记录,包括转移时间、数量、去向等信息。

5. 危废处置危险废物的处置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

处置前应进行必要的预处理,以降低其危险性。

处置单位的选择应通过公开招标或协商的方式确定,并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 危废间的日常管理危废间应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危废的接收、登记、存储、转移和处置等。

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专业培训,提高危废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7. 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企业应制定危废间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和措施。

一旦发生危废泄漏、火灾等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

8. 监督检查和考核企业应定期对危废间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同时,应将危废管理纳入企业内部考核体系,对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价和奖惩。

通过严格执行上述危废间管理制度,企业能够有效控制危险废物的环境风险,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身体健康。

危废贮存间规章制度

危废贮存间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危险废物的贮存管理,保障环境和人类健康,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工业、商业、医疗等单位和个人贮存危险废物的地方。

第三条危险废物是指对环境、人类健康具有危害性的具有可燃、腐蚀、毒性、放射性、感染性等属性的废物。

第四条贮存危险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规章规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管理。

第五条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废物的监督和管理,要定期对贮存单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六条贮存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设备和人员,加强对危险废物贮存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贮存要求第七条危险废物的贮存应设专门的贮存间,要求通风良好、干燥、无火灾隐患,严禁混存危险废物。

第八条贮存间应设置警示标识,禁止未经授权进入。

贮存间应设有防盗、防火等安全设施。

第九条贮存单位应定期对贮存间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贮存。

第十条贮存单位应制定详细的贮存计划和流程,确保危险废物的归类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第十一条贮存单位应定期清理贮存间,及时清除危险废物,防止废物积累引发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贮存单位应保持贮存间的环境卫生,禁止乱倒垃圾,避免诱发交叉感染。

第三章监督检查第十三条主管部门应定期对贮存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贮存。

第十四条监督检查结果应及时通知贮存单位,要求其整改不合格项。

第十五条贮存单位应配合主管部门对贮存间进行检查,如有不尽责之处,应立即整改。

第四章处罚和奖励第十六条贮存单位违反本规章的,主管部门可以责令改正,处以罚款,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

第十七条贮存单位按规定贮存危险废物的,可以获得相关奖励,鼓励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章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规章行为造成环境污染或人身伤害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为《危险废物贮存间规章制度》的全部内容,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规定,共同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危废暂存间管理制度

危废暂存间管理制度
1、危废暂存间必须派专人管理,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2、危废暂存间必须上锁管理。

3、危废暂存间门口必须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警告标志。

4、危险废物应采用符合要求的容器分别贮存,并在各容器上分别贴好标识,注明危险废物名称。

严禁将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

5、危废暂存间管理人员须建好台账,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明确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征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和接收单位名称。

6、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及时送至危废暂存间贮存,不得在场外存放。

7、当危险废物存放到一定数量(1吨以上),管理人员应及时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8、危险废物处置单位须具备处置相应危险废物的资质,本单位与其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并将危险废物委托该单位处置。

9、任何个人不得擅自转移、处置危险废物。

10、必须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洗更换。

11、危废暂存间禁止存放危险废物以外的其他物品。

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6日。

危废暂存仓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废”)的安全储存和管理,预防环境污染和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危废暂存仓库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危废暂存仓库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分类存放,标识清晰;3. 专人负责,规范操作;4. 定期检查,及时处置。

第二章仓库管理第四条仓库选址与建设1. 仓库应选择在远离居民区、水源地、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并符合当地环保要求。

2. 仓库应为独立的封闭建筑,具备防火、防爆、防泄漏等安全设施。

3. 仓库地面及墙面应进行硬化处理,具备防渗漏功能。

第五条仓库内部管理1. 仓库内应按照危废的种类、性质、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识。

2. 不同类别的危废不得混放,防止相互污染或反应。

3. 仓库内应设置专用容器,用于存放危废,并确保容器完好、密封。

4. 仓库内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设备,如防毒面具、灭火器等。

第六条人员管理1. 仓库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环保知识和操作技能,经过专业培训。

2. 仓库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操作。

3. 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第七条进出管理1. 仓库实行严格出入制度,非仓库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2. 进出仓库的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品,并接受安全检查。

3. 危废进出仓库应做好登记记录,包括名称、数量、来源、去向等信息。

第三章检查与监督第八条定期检查1. 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仓库进行检查,确保仓库安全、卫生。

2. 检查内容包括:危废存放是否规范、标识是否清晰、设施设备是否完好等。

第九条监督管理1. 环保主管部门应定期对本单位的危废暂存仓库进行检查和指导。

2. 仓库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环保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章应急处理第十条事故处理1. 发生危废泄漏、火灾等事故时,仓库管理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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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暂存间管理制度
第一条危废暂存间必须派专人管理,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内。

第二条危险废物暂存间不得存放除危险废物以外的其他废弃物。

第三条当危险废物存放到一定数量〔2吨以上〕,管理人员应及时通知平安环保部办理相关手续送往有资质单位处理。

第四条产废单位应在危废间规定允许存放的时间〔每周五下班前〕存入,遇节假日应在放假前一天存入,产废单位送入危险废物暂存间时应做好统一包装〔液体桶装、固体袋装〕,防止渗漏,并分别贴好标识,注明危险废物名称。

第五条各产废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每次送入危废间必须进展称重,危险废物暂存间管理人员经核定无误前方可入库登记同时双方签字确认。

第六条各产废单位需凭借交接单入库,没有交接单不得入库,环保主管部门需定期查看。

第七条不同类别的危险废物应分别堆放,并在存放区分别标明危险废物名称,不得混放。

第八条每个堆间应留有搬运通道,搬运通道应保持通畅干净。

第九条危废间管理人员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入库日期、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每年汇总一次。

第十条危险废弃物暂存期间,主管部门应定期进展检查,防止泄露事故发生。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暂存间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对危险废物包装及贮存设施
进展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所有警示标识应确保无损坏、丧失等情况,管理人应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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