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重要知识点(背诵)

法律重要知识点(背诵)
法律重要知识点(背诵)

法理学

一、法的规范作用

法的规范作用是法作用于社会的特殊形式。

1.指引作用,指法对本人的行为具有引导作用。

2.评价作用,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合法与否的评判作用。

3.教育作用,指通过法的实施使法律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表现为示警和示范作用。

4.预测作用,指凭借法律的存在,可以预先估计到人们相互之间会如何行为。

5.强制作用,指法可以通过制裁违法犯罪行为来强制人们遵守法律。

二、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

法律条文是表现法律规则的形式,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所要表现的内容。

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的关系一般是对应的:

1.一个完整的法律规则由数个法律条文来表述;

2.法律规则的内容分别由不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法律条文来表述;

3.一个条文可表述不同法律规则或其要素;

法律条文仅规定法律规则的某个要素或若干要素。

三、法律责任竞合的免除条件

1.时效免责

2.不诉及协议免责

3.自首、立功免责

4.因履行不能而免责

四、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1.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一种社会关系,具有合法性。

2.法律关系是体现意志性的特种社会关系。

3.法律关系是特定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五、法律责任的竞合及特点

法律责任的竞合,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法律责任产生,而这些责任之间相互冲突的现象。

1.数个法律责任的主体为同一法律主体。

2.责任主体实施了一个行为。

3.该行为符合两个货两个以上的法律责任构成要件。

4.数个法律责任之间相互冲突。

六、立法原则

立法原则,是立法主体进行立法活动的准则,是立法活动中应该遵循的指导思想。

1.合宪性与合法性原则

2.科学立法原则

3.民主立法原则

4.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

七、执法的含义及特点

执法,又称法的执行。

广义的执法,是指所有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实施法律的活动。狭义的执法,专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行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实施法律的活动。

1.执法是以国家的名义对社会进行全面管理,具有国家权威性。

2.执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

3.执法具有国家强制性,行政机关执行法律过程同时是行使执法权的过程。

4.执法具有主动性和单方面性。

八、司法的含义及特点

司法,又称法的适用,通常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知识点汇总

高考《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精编版 一、民事权利和义务 (一)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 1、实现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民事责任包括民事侵权责任和民事违约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跟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2、民法对诉讼时效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时效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到损害时起算。 (二)积极维护人身权 1、生命健康权: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或死亡的,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费、丧葬费等。 2、姓名权: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依法改变自己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3、肖像权:公民享有肖像权,公民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4、名誉权: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5、隐私权:公民享有隐私权,侵害隐私权,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三)依法行使财产权 1、所用权:权利人可以支配其所有物,依照自己的意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享有其利益。 ①不动产,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②动产,一般是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 ③机动车、航空器、船舶虽然属于动产,但由于价值较大,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动产善意取得制度适用条件:第三人不知情;价格合理;不是赃物或遗失物) 2、用益物权:以财产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主要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 3、担保物权: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而产生的一类财产权,就是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四)切实保护知识产权 1、著作权 (1)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分为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表演权、出租权、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电影权、放映权能等。著作权人对上述权利可以自己行使,也可以许可他人行使著作财产权并获得报酬,还可以将著作财产权转让他人。 (2)著作人身权的发表权只有一次;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属于永久保护。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一般是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如果著作权是法人,保护期为作品发表后50年。保护期一旦届满,则该作品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2、专利权 (1)专利法规定,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其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即使独立作出了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 (2)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 (3)专利规定了专利的保护期:发明专利20年,使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10年,均从申请日开始起算。 3、商标权 (1)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备显著性。国民、国旗、国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产品的通用名称等不能用作商标。 (2)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未经许可,他人不得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也不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论述题答题技巧

论述题答题技巧 论述题的特征:司法考试中的论述题一般分布在卷四的第一题和最后一题,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比较抽象,后者往往有具体的案例,需要结合案情进行分析论述。这种题型要求答题的时候做到论点明确、论述充分。 论述题的类型:几乎所有的论述题归根结底都是要求对一些观点或者行为进行评价,所以对论述题进行分类的时候只能采用论述的方式。比如直接要求对某一理论或者某一行为进行评价的,笔者称之为“评价型论述题”;若是明确给出不同的观点或者暗示要对不同的处理方式进行比较选择的,笔者称之为“比较型论述题”;如果要求先对各种方式进行选择,然后再对所选项进行论述的,笔者称之为“综合型论述题”。虽然不同的论述题的答题方式有所不同,但总的要求都是提出论点,用论据进行论证,最终得出结论。不过开放性论题可能无所谓结论的正确性,但是要求论述缜密,能够自圆其说。 具体答题要求: 一、评价型论述题 方案(1):段落一,摆明观点 段落二,理论剖析 段落三,事实论证 段落四,观点总结 本方案针对评价事项单一的情形,并且可以将段落二的理论剖析和段落三的事实论证结合起来,一起分析,从而形成标准的总分总结构。

方案(2):段落一:摆出最明显最主要的论点并结合理论、案情论述之; 段落二:摆出相对次要的观点以上述方法论述之; 。。。。。。 段落末:将一些可能涉及又不太肯定并且比较次要的观点 概括罗列并稍加分析,最终简洁地对案例进行综合评价。【本方案适合评价事项多元化,各观点又可以分别论述的情形,但是相似的观点宜放在一段一起论述,切忌分成许多段落分别论述。】方案(3):对于一些不太好找考点的论述题,我们可以将之上升为法理问题,从法理的角度去找切入点。因此,大家应该对法理学的整个框架有所了解,并且可以用常识去判断。经常可能出现的比如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法律渊源、法律概念的争论等等。 二、比较型论述题 段落一:从主到次,通过概念分别论述比较项的优势和劣势; 段落二:分析案情与各比较项的契合度,综合比较选择出最佳项; 段落三:结合前述分析,总结归纳自己的观点; 【比如:邹老师讲义第13页的第七题,关于法律解决途径的选择一题】 三、综合性论述题 此类题目一般要求先在选择项中选择一个最优的,然后论述它。这个时候可以根据题意结合上述两种方式进行论述。

法律文书在线作业2答案DOC

_2 在线作业法律文书_2016-10-14 14:13:58 交卷时间:一、单选题 1. ) 人民法院制作的第二审民事判决书理由部分在引用法律时,应当( (5分)只引用程序法A. ? B. 先引用实体法,后引用程序法? C. 先引用程序法,后引用实体法? D. 只引用实体法?纠错 5 得分:知识点:法律文书收起解析答案C 解析 2. )分(5)仲裁答辩书的制作主体是( A. 被申请人? B. 原告? C. 被告? D. 申请人?纠错 得分:5 知识点:法律文书 收起解析 A 答案. 解析3. ) (5分)人民检察院自侦的案件,有权作出重新制作羁押期限的是( A. 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B. 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本人民检察院 C. ? D. 本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纠错 0 得分:法律文书知识点: 收起解析D 答案 解析 4. (5分)法律文书制作的依据是()领导人讲话A. ? B. 实体法?程序法

C. ? D. 程序法和实体法?纠错 得分:5 知识点:法律文书 展开解析 答案D 解析 5. (5分)针对原告起诉状的内容提出答辩状的是() A. 第三人? B. 被告?委托代理人C. ? D. 被上诉人?纠错0 得分:法律文书知识点: 收起解析B 答案 解析 6. (5分))律师类文书的性质是( A. 具有法律效力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 B. 规范性法律文件?非规范性法律文件 C. ? D. 具有法律意义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纠错 0 得分:知识点:法律文书收起解析答案D 解析 7. 完整表达民事答辩状制作主体的一项是() )分(5第一审被告或第二审被上诉人 A. ?. B. 第一审被告? C. 第一审被告和第二审被上诉人?第二审被上诉人 D. ? 纠错 0 得分:知识点:法律文书收起解析 答案A 解析 8. ) )不起诉决定可能给予三种法定情况,下列不在这三种情况的是( (5分绝对不起诉A. ? B. 相对不起诉? C. 存疑不起诉?免予起诉D. ?纠错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知识点汇总

2018届浙江省高考《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精编版 一、民事权利和义务 (一)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 1、实现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c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民事责任包括民事侵权责任和民事违约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复原状,修理、重作、跟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2、民法对诉讼时效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时效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到损 (二)积极维护人身权 1、生命健康权: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或死亡的,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费、丧葬费等。 2、姓名权: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依法改变自己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3、肖像权:公民享有肖像权,公民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 4、名誉权: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5、隐私权:公民享有隐私权,侵害隐私权,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三)依法行使财产权 1、所用权:权利人可以支配其所有物,依照自己的意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享有其利益。 ①不动产,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②动产,一般是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 ③机动车、航空器、船舶虽然属于动产,但由于价值较大,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善意第三人。(动产善意取得制度适用条件:第三人不知情;价格合理;不是赃物或遗失物) 2、用益物权:以财产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主要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 3、担保物权: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而产生的一类财产权,就是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四)切实保护知识产权 1、着作权 (1)着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着作财产权分为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出租权、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电影权、放映权能等。着作权人对上述权利可以自己行使,也可以许可他人行使着作财产权并获还可以将着作财产权转让他人。 (2)着作人身权的发表权只有一次;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属于永久保护。着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一般是作者有生之年年。如果着作权是法人,保护期为作品发表后50年。保护期一旦届满,则该作品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2、专利权 (1)专利法规定,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其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即使独立作出了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 (2)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 (3)专利规定了专利的保护期:发明专利20年,使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10年,均从申请日开始起算。 3、商标权

【公基常识】法律知识点小结

【公基常识】法律知识点小结 法律—应当可以 一、应当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口诀:烧杀淫掠不经事,伤贩爆投应负刑。 2.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其精神正常情况下实施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 口诀:偶尔发个小神经,精神正常应负刑。 3.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口诀:喝酒虽然迷糊虫,敢作敢当应负刑。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并且不适用死刑。 口诀:他们还有点年轻,应当从轻或减轻。 5.已满75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口诀:老翁过失杀了人,应当从轻或减轻。 6.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7.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口诀:防卫、避险超限度,应当减轻或免刑。 8.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口诀:只有从犯享此福,应当从、减或免刑。 9.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口诀:被迫犯罪不情愿,应当减轻或免刑。 10.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口诀:中止犯罪主观轻,没有损害应免刑,及时收手不干了,造成损害应减轻。 11.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口诀:教唆小孩去犯罪,思想太坏应从重。 12.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不得适用缓刑、假释。 口诀:故犯结束没5年,不长记性又故犯。 觉悟太低应从重,缓刑假释都不用。 二、可以 1.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口诀:老翁故意要杀人,可以从轻或减轻。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口诀:半疯半癫不免刑,可以从轻或减轻。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论述题的答题方法与技巧

论述题的答题方法与技巧 一、认真读材料,仔细审题目 论述题的设问方式一般是两种类型:“怎么办?”和“为什么?” 1.“怎么办?”型:常见表述有“运用政治(经济)常识的知识论述如何(怎样)??” 2.“为什么?”型:常见表述有“运用政治(经济)常识的知识论述??的重要性或必要性”、“请论述?? 的政治(经济)意义” 、“请运用政治(经济)常识的知识论述?? 对??的重要性或必要性或意义”等等。 二、搜索教材相关知识,根据设问归纳论点 1、“怎么办?”型 论点表述方式一般把设问的对象放在后面,根据教材获取的对象放在前面。基本格式 是:(教材知识点) +“可以、能够等” +(设问的对象) 例:运用经济常识的知识论述如何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答:①扩大农民就业可以增加农民收入。 (教材知识点) +“是” +(设问的对象) +“基础、保障、方式、环节、措施”等词 语 2.“为什么?”型 论点表述方式一般把设问的对象放在前面,根据教材获取的对象放在后面。基本格式 是: 1)问意义:(设问的对象) +“可以、有利于、有助于、能够”+(教材知识点) 2)问重要性或必要性:(设问的对象) +“是” +(教材知识点) +“要求、需要、体 现”等词语 三、寻找论据,围绕论点,适当展开论述 不管是哪一种设问方式,论述展开过程大致相似。论述过程实际上就是将所归纳的论 点运用科学的原理或事实进行展开,最后又回到论点的过程。 例1:扩大农民就业可以增加农民收入。随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我国农村出 现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扩大农民就业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当务之急。就业是民生治 本。扩大农民就业不但能更加充分地利用农村丰富的劳动力资源,而且能够促进广大农民 收入的普遍增长,从而形成收入增长→内需扩大→经济繁荣→就业增加→收入增长的良性 循环。 四、要注意的问题

法律专业技术知识试卷

法律专业知识试卷 一、单项选择题 1. 按照制定和实施法律的主体不同,可以把法律划分为(C)。 A. 根本法和普通法 B. 一般法和特别法 C. 国内法和国际法 D. 实体法和程序法 2. 关于共产党的政策与社会主义法律的关系,正确的表述是(A)。 A. 政策对法律具有指导作用,法律对政策的实施具有保障作用,两者相辅相成 B. 政策决定法律,法律对政策具有积极或消极的作用 C. 政策与法律在指导思想和制定机关方面相同,两者不可分离 D. 政策是法律的评价标准,法律是政策实施的有效手段 3.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B)适用我国法律。 A、一律 B、一般 C、可以 D、不能 4.法律(A )是划分部门法的首要的、第一位标准。 A、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种类 B、调整的方法 C、保障权利的途径 D、调整的机制 5.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是(1954)制定的宪法。 A、1949 B、1950 C、1952 D、1954

6.( C、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一项符合我国国情的基本制度。 A、民族自治制度 B、区域自治制度 C、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D、民族平等制度 7.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 D )。 A、权利 B、权力 C、义务 D、权利和义务 8.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最高国家审判机关,( C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A、领导 B、指导D、管理 9.行政法与行政法规的关系是(C)。 A、行政法就是指行政法规 B、行政法是行政法规的渊源之一 C、行政法规是行政法的渊源之一 D、行政法与行政法规是效力不同的两种类别的规范性文件10.具有中国公民资格的法定条件是(B )。 A、出生在中国 B、具有中国国籍 C、年满18周岁 D、没有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

公共基础知识论述题答题技巧

公共基础知识论述题答题技巧 公共基础知识论述题答题技巧一般来说,解答论述题应该抓住试题的中心议题,按照“是什么”、“为什么”和“怎么办”的思路渐进深入地进行阐述。 重点是理解,考试一般是按关键词给分的,答题要条理清晰,不要写成一大段,能。分1,2,3是最好的。还有就是别曲解了题意,答非所问,不过这点一般不会出错吧 1、确立中心议题 确立中心议题,是整个解答过程最为关键的步骤。为避免跑题,考生在解答前一定要仔细推敲题意。对于试题的测试要求,应试者应该做到心中有数,并使全文的论述紧紧围绕着这个中心议题而展开。 2、辨别试题类型 根据不同的标准,论述题可以划分为许多类型。主要有叙述式、说明式、评价式、分析式和批驳式这五种。叙述式论述题要求考生把某一事实或原理详细地记述下来;说明式论述题则要求考生用自己的话对某一事件或原理进行解释。运用所掌握的知识或理论对事物或人做出价值评定,是评论式论述题的重要特点。分析式论述题要求考生对某一现象进行分解,然后找出这些独立的组成部分相互之间的内在关系。批驳式论述题要求应试者用某种观点对试题所展示的观点或立论进行反驳。题型不同,作答方

式也不同,考生一定要看清试题类型,按相应方式作答。 3、确立论点 中心议题和应答方式确定后,考生接下来就要根据试题的中心议题来确立论点。在确立论点时,考生应考虑到时间许可程度,论点数量不宜过多,安排也应有主次之分,尽量将重要的论点前置,不太重要的内容放在后面叙述,以免把时间耗费在意义较小的内容上。 4、选择论据 论据的选择是论述题解答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针对性是论据选择的首要准则和要求。考生应从说明或证明论点的需要出发,选取那些能够强化所提论点或对论点进行解释和论证的材料作为论据,使这些论据能有效地为论点服务。由于考试时间有限,考生往往不可能将所有符合要求的材料都选择进来,这就要求考生必须对所有的材料进行筛选,依据代表性的大小来选定取舍。最终只将那些最有代表性或最有说明力的材料作为自己的论据,而不是毫无选择地堆砌材料。 5、论证充分、全面 应试者在具体论述过程中,要做到论证充分、全面。中心议题的内涵应该在论点中有完整的体现,而且,每一个论点也应有充分的论据为基础,论点应是对论据的正确概括。要注意说理的全面性,不能以偏概全。其次,表述上要注意逻辑,内容之间不能相互矛盾和冲突,同时应避免层次不清、语无伦次的现象。除此之外,还要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将所述理论同现实生活中的某些事实结合起来,运用这些理论来对现实事物做出解释。这一点

初犯辩护词_法律文书.doc

三、被告人没有犯罪前科,属于初犯、偶犯,犯罪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在法庭上能当庭认罪,真诚向被害人道歉,有悔改表现。另外,事件发生后,被告人的家属多次向被害人表达诚恳歉意,探望被害人,并表示愿意足额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只是由于被害人的过分要求和无理拒绝才无法达成赔偿协议,被告人将耐心寻求被害人的谅解,争取消除矛盾纠纷。请考虑以上情况,对被告人郑超然**酌情从轻处罚。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是初犯,归案后能如实交代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造成的社会影响不大,社会危害性较小,有悔改表现。根据上述《刑法》有关规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若干意见》以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建议法庭对被告人从

轻处理,对其处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给其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以上意见,请合议庭参考。谢谢! 辩护人: 2012年 月 日 故意伤害辩护词

诈骗辩护词 辩护词格式范本 初级会计经济法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 制度1 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本章近两年考试题型、分值、考点分布 每年单选题2-3题,多选题2题, 判断题1-2题,共计10分以内。 ◆本章重要知识点复习 一、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关系 (一)税收法律主体——征纳双方(征税主体包括各级税务

机关、海关等。) (二)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注选择题) 二、税务登记管理 (一)税务登记范围(2012考) 1.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都应当办理税务登记(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前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也应当办理税务登记(统称非从事生产经营但依照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2.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①开立银行账户;②领购发票。 (二)税务登记内容 包括设立(开业)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以及停业、复业登记等。(注意选择题) 1.设立(开业)登记: (1)时间:是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法律基础知识点汇总

法律基础知识点汇总 法的概念和本质: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共同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4)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规范作用:作为由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 社会作用: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 (1)法与经济①法在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引导、促进、保障、制约作用。 ②法在规范微观经济行为中的作用:确认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调整经济活动中各种关系;解决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纠纷;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2)法与政治、政策①法受政治制约体现在: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是影响法的发展变化的重要因素;政治体制的改革也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发展的变化;政治活动的内容更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变化。②党的政策指导法制建设的各个环节,社会主义法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和形式,同时又对党的政策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 法律制度的相关概念 法的制定: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活动,一般也称为法律的立、改、废活动。 立法的指导思想:我国现阶段立法的指导思想,必须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而不能以别的思想为指导,不能离开社会主义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任务。 立法的基本原则:(1)立法必须以宪法为依据;(2)立法必须从实际出发;(3)总结实践经验与科学预见相结合;(4)吸收、借鉴历史和国外的经验;(5)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标准,立足全局,统筹兼顾;(6)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7)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与及时立、改、废相结合。 法的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单行条例;(6)行政规章;(7)国际条约。 法律部门:(1)宪法;(2)行政法;(3)民法;(4)婚姻法;(5)经济法;(6)劳动法;(7)环境法;(8)刑法;(9)诉讼法;(10)军事法。

学习法律文书的总结.doc

学习法律文书的总结 针对当前中职学生学习法律课的现状,以实、活、趣为抓手,激发中职学生学习法律课的兴趣,充分调动学生学习法律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今天我给大家带来了学习法律文书的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习法律文书的总结篇一 我是一名法律专业的大学生。今年,我实习工作的地点是某某律师事务所,在事务所中,我进行了为期2个月的实习工作。这次毕业实习让我感觉到很兴奋,也让我学习了书本上很多学不到的知识。 首先我很庆幸自己能有这次机会,让我在实际工作中得到了锻炼,同时也提高了自信,这次在某某律师事务所的实习,本人觉得是十分的充实,同时学习到的东西也是十分的实在和实用的。这次实习过程中,大量的接触各种各样的法律文书,也学习着写了一些常用的法律文书,如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代理意见、律师函、所函、公司员工制度、合同书等等。虽然大学选修课里面也开了司法文书的课程,但是在现实的运用中,是大大的不足的。由于教学的过程中有不同的侧重性,因此在学习的课程中容易被导师的教学重点所误导,在学习写法律文书的过程更多的注重关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机关的法律文书,而某程度上疏忽了对普通法律事务的法律文书的书写。但是,这次实习的过程中,实习辅导的律师经过认真的、负责的、耐心的指导,让我从新学习这些法律文书的书写,如法律文书的格式、表达、侧重点等方面。 除了学写法律文书外,我还跟随律师一同去人民法院听庭审,听完

庭审后再写代理意见。不仅锻炼了我归纳总结的能力,还让我切实的感受什么叫庭审。学习诉讼法的时候虽然都已经学习过整个庭审的过程,但是书本上的东西总是抽象、难理解、难想象的。而跟随律师去听庭审让我更清楚了解律师在庭审中、整个案件的流程中处于一个什么的角色、地位,处理什么样的事务,解决什么样的问题。总的来说,是让我认识到律师在诉讼过程中起的一个什么样的作用。作为学习法律的人来说,了解自己的专业,了解自己的职业,是十分重要的。而这次的实习让我从新认识一类人——律师。 我的工作还包括大量的案卷的整理和装订。每个单位都有关于案件的整理装订的问题,不过这次的整理装订工作显得特别的认真。因为一直在书写着各样的法律文书,在书写的过程中总是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而在整理装订的案卷材料中,正是一个非常好的学习的过程,其中的材料就是我们书写的范本,学习的模板。而大量枯燥的整理装订过程中,还很好的培养了我的耐性和细心。律所里面人员的耐心教导和帮助,让我这次的实习过的相当的充实和愉快,并且让我很好的了解律师行业的文化,律师职业的其他具体情况。 本次实习让我在法律方面的各个知识点上都有很大的进步,最重要的是加强了我的实战能力。 学习法律文书的总结篇二 1、实习计划情况 (1)实习时间:20xx年10月11日至11月11日 (2)实习地点: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

《实用法律基础》知识点汇总

《实用法律基础》知识点汇总题型(一) (绪论、1-4章) 一、判断正误题(每小题3分,共30分) 1、因为刑法是法律,所以,法律就是刑法。(X) 2、不同的文明文化,造就了不同的法律制度。(V) 3、中华法系的母法是以唐、明律为代表的中国古代法律制度。(V) 4、法律是随着自然条件的变化而产生的一种自然现象。(X)| 5、在我国,“人民”的概念内涵就是“公民”。(X) 6我国的其它一切法律都必须以宪法为准绳。(V)厂 7、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划分是有明显界限的。(X)「 8、学习法律理论的目的就是避免自己不犯罪。(X) 9、法是在私有制出现以后才产生的。(V ) | 10、只要立法完备,就可以规定所有需要法来调整的社会关系。(X ) 11、县级人大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制定地方性法规。(X ) 12、法的实施的最终目标是法的实现。(V ) 13、法的适用只能由司法机关来开展,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具有司法权。 V 14、在强调法治的今天,还须以德治辅助法治、以德治支撑法治。(V ) 15、依法治国是党和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V 1 16、有法不一定可依,违法不一定必究。(X ) 17、只有坚持以人为本的课程发展观,才可能齐国的法制建设。(V ) 18、我国法律适用的基本要求是:正确、合法、及时、合理、公正。(V ) 19、社会主义民主只要有制度作保证就必然可行。(X ) 20、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是平等的。(X ) 21、宪法一词在我国古代先秦时期就已经使用,所以,我国是最早立宪的国家。 (X ) 22、在法治国家,宪法的地位和作用是至高无上的。(V ) 23、在我国,劳动既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 V ) 24、我国宪法把休息权赋予了所有公民。(X ) 25、行政法已有统一完整的实体行政法典。(X 26、由于社会生活和行政关系复杂多变,因而作为行政关系调节器行政法律规范也具有较强变动性,需要经常废、改、立。(V ) 27、行政法与刑法?民法一样,是现代法律体系中三大基本法律部门之一,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极其重要法律地位。(V 28、在行政实体法律关系中主体双方权力义务不对等,行政机关具有更多优越地位。(V 29 ?行政法律关系中一个重要特点是主体之间能约定权利(职权)?义务(职责),能自由选择权利(职权)义务(职责);这与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可以相互约定,共同选择权利?义务完全相同。(X) 30.国家公务员主要特征之一是指依法行使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人员。所以,国家公务员不包括国家行政机关中工勤人员。(V )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30分)

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一、教育法的含义和特征 含义:广义的教育法是指一切调整教育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所有的教育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教育的规定。狭义的教育法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制定的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即教育法律。 特征:1教育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2教育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3教育法规定了教育主体的权力和义务;4教育法的实现由国家强制力作保障;5教育法为教育关系为特有的调整对象;6教育法的调整方法具有自身的特点。 二、教育法的基本原则: 1、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性; 2、体现教育的民主性; 3、保障教育的公共性; 4、确保教育的战略地位; 5、遵循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 三、教育法的渊源和体系 1、教育法的主要渊源:1宪法,2教育法律,3教育行政法规,4地方性教育法规,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6教育规则。 2、教育法的体系:1教育法体系的横向结构:教育基本法、基础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社会教育法、学位法、教师法、教育投入或教育财政法;2教育法体系的纵向结构:第一层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宪法中关于教育的条款;第二层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教育基本法;第三层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教育单行法;第四层级,国务院制定的教育行政法规;第五层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以及其他法定地方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教育法规;第六层级,教育部及国务院其他行政部门制定的教育规章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务委会以及其他法定地方权力机关制定的教育规章。 3、教育法的作用:1指引;2评价;3教育;4保障;5规范;6强制。 4、学习教育法的意义:1落实教育战略地位的需要;2教育立法的需要;3教育执法的需要; 4保障受教育权的需要。 四、教育法律关系含义和特征 含义:是教育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有关教育活动的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力和义务关系。 特征:1教育法律关系是依教育法形成的社会关系,是教育法律规范在教育活动中的体现;2教育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关系;3某种教育法律关系的存在,总是以相应的现行的教育法律规范为前提。 五、教育法律关系的分类与构成要素

(完整版)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

1.医师职责: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 2.中专1年→助理5年→执医,大专1年→助理2年→执医,本科1年→执医。 3.医师执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30日内准予注册。30日内变更注册。刑法完毕或决定吊照起不满2年不予注册。中止执业满2年注销注册。重新注册:3~6个月的培训,并考核合格。15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申请个体行医须执业满五年。 4.对急危患者应当立即抢救,及时转诊。 5.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组织对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定期考核,不合格者暂停执业3~6个月,再不合格注销注册。 6.违反规定一般暂停执业6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吊照,犯罪刑事。 7.非法行医:取缔,没收,罚款,吊照,造成损害赔偿,犯罪刑事。 8.阻碍医师执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犯罪刑事。 9.医疗机构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收费标准悬挂明显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加强医德教育。佩戴载有姓名、职务或职称的胸牌。 10.无法取得患者或家属意见,须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 11.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非法行医不属于。 12.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伤程度分为四级:一级:死亡、重度残疾;二级:中度残疾、严重功能障碍;三级:轻度残疾、一般功能障碍;四级:明显人身损害。 13.抢救病历可在抢救结束后6h内补记。 14.病历复印:客观可复印,主观不复印。

15.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发现医疗事故向科室负责人报告,文都医考,医友互动:480572459。医疗机构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在12h内)。 16.尸检:48h内,最多7日。尸体火化后:让院方拿出充分证据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无过错。 17.当事人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15日内再次申请鉴定。 18.鉴定的回避原则: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近亲属;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19.紧急抢救和特殊体质不属于医疗事故。 20.残疾生活补助费:最长赔偿30年,60周岁以上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不超过5年。 21.婚前保健:卫生指导,卫生咨询,医学检查。 22.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传染病(艾滋、淋病、梅毒、麻风),精神病。 23.孕产期保健:母婴,孕妇、产妇,胎儿,新生儿。 24.产前诊断→终止妊娠。按规定终止妊娠或结扎手术免费服务。 25.技术鉴定: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 26.医疗保健机构须经许可,保健工作人员须经考核。 27.法律责任:有证:行政处分,严重吊照;无证:刑事责任。 28.传染病防治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29.甲类:鼠疫,霍乱。 乙类:非典,艾滋,病毒性肝炎,禽流感,肺结核,甲流等。 丙类:手足口病等。 乙类甲制:非典,禽流感,甲流,肺炭疽。

法学考试答题经典技巧

一、命题思、 论述题出现于03年,最近几年又不断加强之势。从03年考一道题到每年考两道题,从04年的案例论述到05年的阐述论述,从03年的部门法(行政法)到05年的法理,从06年的综合到07年的选作,再到08年的兼容并包,论述题的考法不断推陈出新。 今后的论述题既有完全自由的无标准答案的评论式论述题,也有通过设问加以限制的有标准答案和无标准答案相结合的说明式论述题。对于评论式论述题,考生只要能自圆其说即可。对于说明式论述题,必须以教材和法条为准加以回答。 二、阅卷思路 (一)要有一个提纲挈领的标题 (二)层次清晰的说明观点及理由 (三)字数符合题目要求 (四)卷面清洁、字迹工整来获得印象分 (五)使用法学名言来增光添彩 三、复习思路 (一)阅读法理学、法史学等司考教材 (二)对部门法中的基础原理、基本原则进行概括

(三)对重点、热点问题进行资料搜集、分析 (四)寻找并反复练习适合自己的答题“套路” 四、答题套路——模板训练法 (一)模板训练法的提出 1.明确写作目的。 2.有效缩短答题时间。 3.围绕一点集中来谈。 (二)模板式训练法详解 五段提纲法——我们总结论述题答题规律是分为五步思考,使用五个段落答题更简便高效(以六百字为例):第一段(100 字) 原材料概述,提出文章总的观点。 第二段(200字)主要概念的界定。为什么会提出这个观点?原因的分析:逻辑的或理论的。 第三段(150字)从正反两面论述提出这个观点的好处和坏处。 第四段(100 字) 如何做到这样及应该注意那些问题?第五段(50 字) 总结和提升全文观点:口号,略写。

接下来我们就可以把卷四论述题的训练归纳为下面五个方面: 1.文章结构训练(模板式答题法)。 2.卷面控制训练。 3.时间控制训练。 4.文字训练。 5.法学专题训练。 五、具体答题技巧 (一)答题角度的确立 在确立方向、角度之时,提醒考生把握以下几点: 1.没有把握时只就案情涉及到的基本法律问题论述。 2.自己命题题目的选择应与论述方向、角度一致。 3.结合案情发挥之际,尽量使用熟悉的的法条、法理。 (二)体例 论述第二步要确立文章的体例,目前的体例大致有四类:论证类、评析类、比较类、反驳类。 1、论证类。 2、评析类。 3、比较类。 4、反驳类。

法律文书在线作业1答案

法律文书_在线作业_1 交卷时间:2016-10-14 14:01:49 一、单选题 1. (5分)第一审刑事判决的理由部分,应围绕( )两个问题阐明。 ? A. 从重处罚和从轻处罚 ? B. 定罪和量刑 ? C. 事实和法律 ? D. 手段和情节 纠错 得分: 5 知识点:法律文书 展开解析 答案 B 解析 2. (5分)对法律文书的适用范围正确的说法是() ? A. 非诉讼案件和诉讼案件 ? B. 非诉讼案件 ? C. 诉讼案件 ? D. 纪律检查案件 纠错 得分:0 知识点:法律文书 收起解析 答案 A 解析 3. (5分)法律文书的语体风格是()

? A. 公文语体 ? B. 既属于公文语体又属于私文语体 ? C. 私文语体 ? D. 既不属于公文语体又不属于私文语体 纠错 得分: 5 知识点:法律文书 收起解析 答案 A 解析 4. (5分)不具备委托诉讼代理人发表代理词,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身份的一项是()? A. 刑事案件的被告人 ? B. 民事案件的当事人 ? C.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被告、原告 ? D. 刑事案件的被害人 纠错 得分:0 知识点:法律文书 收起解析 答案 A 解析 5. (5分)民事裁定书应解决( ) ? A. 程序问题 ? B. 程序和部分实体问题 ? C. 实体问题

? D. 实体和程序问题 纠错 得分: 5 知识点:法律文书 展开解析 答案 A 解析 6. (5分)民事案件的再审必须要在判决生效后()提出。 ? A. 半年之内 ? B. 一年之内 ? C. 二年之内 ? D. 三年之内 纠错 得分:0 知识点:法律文书 收起解析 答案 C 解析 7. (5分)监狱起诉意见书是对服刑罪犯重新犯罪(包括重大的漏判罪行)提出起诉意见的法律文书,送达的司法机关是() ? A. 司法行政机关 ? B. 人民法院 ? C. 公安机关 ? D. 人民检察院 纠错 得分: 5 知识点:法律文书 收起解析

有关七年级政治《法律》知识点

有关七年级政治《法律》知识点(七年级下册P62-74) ①未成年人由于生活经验不足,各方面都还不够成熟,在辨别是非、区分良莠方面往往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 ②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够强,容易遭受不法侵害,所以未成年人需要法律给予特殊保护。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我国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婚姻法、义务教育法等许多法律法规,都对未成年人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另外,我国还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两部专门法律,从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四个方面具体规定了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的法律责任。 相关链接: 家庭保护:要求父母或者其它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抚养、监护的职责,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学校保护:要求学校等教育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并对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实施保护社会保护:要求全社会创造一种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司法保护:要求公检法及司法行政部门等依法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实施专门保护措施 (1)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我们首先要根

据受侵害的性质和程度,确定采取相应的方法和途径。如受到来自家庭、学校和社会上的民事侵害,可通过宣传法律知识、协商和调节等方法来解决 (2)当面对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歹徒行凶时,我们要靠自己的智慧迅速而准确作出判断,采取机制灵活的方法与其斗争。如:有能力将其制服时,要勇敢地同其搏斗;没有能力将其制服时,可采取“周旋法”“呼救法”等;万不得已,争取把损失降到最小,力求保全自己;必要时,还可以实施正当防卫 (3)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还要防止溺水、触电、烧伤、交通事故以及被人勒索、拐骗、绑架等,逐步提高自我保护的本领 ①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要善于拿起法律武器,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能给我们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的机构有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等。 ②非诉讼手段是我们维护合法权益最常用的有效手段 ③打官司指的是诉讼。诉讼是维护我们合法权益最正规、最权威、最有效的一种手段,是保护我们权益的最后屏障。诉讼通常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 ④如果经济困难,可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要点整理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要点整理 1、法的概念和本质 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段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行为规范体系。 共同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4)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规范作用:作为由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 社会作用: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2、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 (1)法与经济 法在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引导作用;促进作用;保障作用;制约作用。法在规范微观经济行为中的作用:确认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调整经济活动中各种关系;解决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纠纷;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2)法与政治、政策 法受政治制约体现在: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是影响法的发展变化的重要因素;政治体制的改革也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发展的变化;政治活动的内容更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变化。 党的政策指导法制建设的各个环节,社会主义法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和形式,同时又对党的政策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 3、法律制度的相关概念 法的制定: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活动,一般也称为法律的立、改、废活动。 立法的指导思想:我国现阶段立法的指导思想,必须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而不能以别的思想为指导,不能离开社会主义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任务。 立法的基本原则:(1)立法必须以宪法为依据;(2)立法必须从实际出发;(3)总结实践经验与科学预见相结合;(4)吸收、借鉴历史和国外的经验;(5)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标准,立足全局,统筹兼顾;(6)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7)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与及时立、改、废相结合。 法的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单行条例;(6)行政规章;(7)国际条约。 法律部门:(1)宪法;(2)行政法;(3)民法;(4)婚姻法;(5)经济法;(6)劳动法;(7)环境法;(8)刑法;(9)诉讼法;(10)军事法。 4、法律实施中的相关概念 法律实施包括执法、司法和守法。 法律适用的要求:准确,指适用法律时,事实要调查清楚,证据要准确;合法,指司法机关审理案件时要合乎国家法律的规定,依法办案;及时,指司法机关办案时在正确、合法的前提下,还必须做到遵守时限。 法律适用的原则: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法律关系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是以现行法律存在为前提的社会关系。它不属于物质关系,而是一种思想关系。 违法的分类:刑事违法、民事违法、行政违法、违宪行为。 5、宪法的基本理论 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规范国家权力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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