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文格式细则
公文发文字号编制中常见问题的探讨

公文发文字号编制中常见问题的探讨目前人们习惯上理解的公文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在办理公务中形成和使用的通用公文;二是外交、军事等领域使用的专用公文。
本文探讨的是第一类。
规范的公文格式不仅有利于体现国家机关的权威性、严肃性,而且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政令畅通。
发文字号是公文格式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就发文字号的用法、格式、标准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在实际应用中仍然存在着不少病误,值得探讨。
一、发文字号的规范要求(一)发文字号的构成要素《条例》规定:“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发文年度和发文顺序号组成,标注于版头下方居中或者左下方。
联合行文,一般只标明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办法》规定:“发文字号应当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
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机关发文字号”。
以上两个公文法规阐明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正式公文发文字号由三个要素构成:机关代字+年度(份)号+发文顺序号。
比如:闽政文…2009‟28号这个发文字号,三个要【】素齐全。
其中机关代字为“闽政文”,说明公文的制发机关是福建省人民政府;年度(份)号为“2009”,指的是福建省人民政府2009年制发的公文;顺序号为“28”,指的是福建省人民政府2009年制发的第28号文件。
(二)各构成要素的格式要求1、机关代字。
同一单位、同一类公文的机关代字应当统一,如何确定机关代字,虽没有统一规定,但必须注意与名称相近的其他机关相区别,一般不超过6个字。
主要有以下几种格式:一是仅有机关名称代字,没有其他附加成份。
如:闽委办…2009‟54号、闽政办…2009‟3号等。
其中闽委办、闽政办就是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代称。
二是机关名称代字+行文方向代字。
如:国发…2000‟23号,“国”为国务院的代字,“发”表示行文方向为下行文。
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新议

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新议为了配合《党政机关印刷品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的实施,《党政机关公文格式》(cb/t9704XX,以下简称新《格式》)于XX年6月29日发布,7月1日实施。
新《格式》实施至今已一年多了,在这期间,笔者通过反复读书、剖析,并在公文处理事件工作实践中探索不断探索思考,拟就新《格式》的特点、存在问题,目前我国公文格式的现状,以及公文格式通用国家标准实现路径等发表看法。
一、新《格式》新特点新变化制定出台新《条例》的目的,是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其中规范化主要体现在公文格式方面。
新《格式》按照统一规范的指导原则,与党政机关公文旧格式比较,有以下出现明显的特点和变化。
(一)统一规范有上新突破1.统一了党政机关公文用纸幅面规格。
XX年7月1日起,由原来党政机关公文用纸a4型、16k型、b5型并存到从中央至乡(镇)使用党委和政府统一使用标准a4型纸张印制公文,解决环境问题了几十年公文用纸不是统一的问题。
2.统一了公文格式三大部分及各要素的。
如将旧《格式》中的“眉首”部分统一改称为“版头”部分;统一了公文格式18个要素的名称,如将原党的机关的“版头”、行政机关的“发文机关标识”统一改称为“发文机关标志”,并规定为行文机关名称之后加“文件”和不加“文件”两种形式;将原党的机关行文中的印发揭示译文范围统一为“附注”等。
3.统一了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标注的位置。
如将公文份号的位数字型颜色统一为6位阿拉伯数字及黑色大写字母,在公函版心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注;将原行政管理机关公文中的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这两个格式要素,由标注在公文首页版心右上角调整为标注在公文首页版心左上角,等等。
4.统一了公文发函机关署名。
新《格式》规定,加盖行文印章或不加盖印章的公文,都要重新整理标注发文标明机关署名;同时对党政机关标注上行文时发文机关署名联合的位置统一为从左到右编排。
5.集中统一公文书了公文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一篇演讲稿word的排版格式[工作范文]
![一篇演讲稿word的排版格式[工作范文]](https://img.taocdn.com/s3/m/7dae6cb76529647d272852e7.png)
一篇演讲稿word的排版格式篇一:讲话稿排版格式起草公文的基本排版格式一、标题规范(一)标题字体。
标题字体为华文中宋,小二号字,加粗,格式为居中。
副标题为宋体,三号字,加粗。
格式为右对齐。
(二)作者与题注。
一般公文只有标题,没有作者和题注。
如属讲话稿之类要标明作者的,应在标题下一行加上作者单位全称、作者职务、姓名。
职务与姓名之间空一格。
如属汇报类公文,则标明汇报单位全称,用楷体,三号字,加粗。
居中。
如果属录音整理则应在讲话者的下一行注明“根据录音整理”及讲话的时间;如属汇报类公文,则要标注汇报时间。
这一行全部用楷体,三号,加粗,居中;这一行往往要用小括号括起来。
二、抬头规范请示、报告、函等公文应有明确的抬头。
有抬头的,抬头顶格。
一般发往全系统的文件抬头为“各地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要发往含广州、深圳在内的全系统则为“各地级以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如果仅发往部分市局则用“珠海、汕头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往省局机关内部则是“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如果仅发部分处室则是“省局机关有关处室。
直属有关单位”;收文单位少的,则直接用收文单位规范简称(见省局电话号码表)。
同时发往市局与省局机关处室的,市局与省局机关处室之间用逗号,处室与直属单位之间用顿号。
发往其它单位的公文一律用规范名称作抬头。
原则上省局不直接往县级单位发文。
三、纲目规范(一)一级标题。
一级标题为黑体字,标号后用顿号,标题尾无标点符号。
一级标题应单独为一段。
(例:一、标题规范)(二)二级标题。
二级标题用国标楷体,加粗,标题用括号;标号与标题之间没有符号,标题尾用句号。
二级标题原则上应单独为一段。
(例:(二)二级标题。
)(三)三级标题。
三级标题用阿拉伯数字,标题文字用国标仿宋,加粗;标号与标题之间用小园点(要用全角),标题尾用句号。
三级标题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或不独立设为一段。
(例:3.三级标题。
)(四)四级标题。
四级标题用小括号阿拉伯数字,字体字号与正文一致;标号与标题之间没有符号。
【公文参考】 ——公文标题中标点使用方法

公文标题中标点符号的用法《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其实在公文处理的实际中,顿号、书名号、括号和引号是公文标题中出现比较频繁的,有时候不好避免,下面举例谈谈公文标题中标点符号的处理技巧。
一、书名号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规定,凡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以及国务院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的名称在公文标题中出现时,应加书名号;凡被批转(转发、印发)的请示、报告以及方案、意见、规定、决定等文件的名称在公文标题中出现时,不加书名号,例如:“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财政厅关于开展农村费改税试点工作报告的通知”、“商务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发展边境贸易的补充规定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科技厅关于科学奖励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农业厅关于当前调整农业生产结构若干意见的通知”等等。
但是,也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福建省志•政府志》组稿工作的通知”,其中的“《福建省志•政府志》”就得使用书名号。
二、引号正如有些书名号在标题中必须使用一样,有时引号也是不得不用的。
例1:关于开展“两基”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例2:关于实施“绿色证书工程”的报告“两基”有特定的内涵,是对基本实现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高度概括,属于特指,必须加注引号,以起到强调、提示的作用;“绿色证书工程”则是根据农村家庭技术员培训工作的内容和特点进行的形象化概括,内容丰富,因此也必须使用引号。
与此类似的情况也并不少见,比如“863”计划、“三•八”妇女节、“9•8”投洽会、“一控双达标”、“双增双提”、“两个确保”等等。
使用引号的原因一般是为了对一个特殊的概念或缩略语进行标注,以使读者明白这个词语具有特殊意义。
但是,在公文标题中使用引号也要慎重,因为引号在标题中要比其它标点符号更显眼,如果可能,还是以尽量少用或不用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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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政府报告的格式及范文篇一:请示报告格式及范文请示报告格式及范文请示是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在公文往来中经常用到的重要评议体之一。
主要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请示批准某一事项。
请示的特点:一是时间性较强。
请示的事项一般都是急需明确和解决的,否则会影响正常工作,因此时间性强。
二是要一事一请示。
三是通常主送一个机关,不多头主送,如需同时送其他机关,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在请示的同时又抄送下级机关。
四是应按隶属关系逐级请示,一般情况不得越级请示,如确需越级请示,应同时抄报直接主管部门。
根据请示的不同内容和写作意图不同,请示分为三类:第一类:请求指示的请示。
此类请示一般是政策性请示,是下级机关需要上级机关对原有政策规定作出明确解释,对变通处理的问题作出审查认定,对如何处理突发事件或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明确指示等请示。
第二类,请求批准的请示。
此类请示是下级机关针对某些具体事宜向上级机关请求批准的请示,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某些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
第三类,请求批转的请示。
下级机关就某一涉及面广的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和办法,需各有关方面协同办理,但按规定又不能指令平级机关或不相隶属部门办理,需上级机关审定后批转执行,这样的请示就属此类。
请示一般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发文机关、日期五部分组成。
请示的正文,主要由请示的原因、内容、要求三部分组成,请示时应将理由陈述充分,提出的解决方案应具体,切实可行。
请示的注意事项除其特点中所述之外,还应注意请示与报告的区别,切忌用报告代请示行文;请求的内容若涉及其它部门或地区时,在正常情况下应事先进行协商,必要时还可联合行文,如有关方面意见不一致,应如实在请示中反映出来;另外请求拨款的应附预算表;请求批准规章制度的,应附规章制度的内容;请示处理问题的,本单位应先明确表态;正式印发请示送上级机关时,应在文头注明签发人姓名。
向政府申请报告格式(范本)

向政府申请报告格式向政府申请报告格式篇一:政府请示文书格式公文格式(函、请示、报告、通知、规定的公文格式)之一函的写作格式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
公函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发文机关、日期、函告的事项、结语等。
①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或者事由、文种组成。
一般发函为《关于**(事由)的函》;复函为《关于**(答复事项)的复函》。
②正文一般包括三层:简要介绍背景情况;商洽、询问、答复的事项和问题;希望和要求,如:务希研究承复,敬请大力支持为盼等。
函的写作范例四川省电力工业局关于在宝珠寺水电站库区进行开发有关意见的函广元市人民政府: 宝珠寺水电站于1996年10月开始蓄水,1996年年底首台机组投产发电,水库已基本形成。
据了解,目前库区有关部门正积极筹划在宝珠寺水电站库区发展旅游业和养殖业。
为保障水库和大坝的安全运行,现将我局有关意见函告如下。
一、宝珠寺水电站是由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四川省电力工业局负责还贷建设的重点水电工程。
四川省电力工业局既是宝珠寺水电站工程的业主,又是工程主管部门。
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谁投资,谁受益 ,的原则,四川省电力工业局拥有宝珠寺水电站工程(包括水库)的管理权和开发权,宝珠寺水电厂直接受四川省电力工业局领导,是宝珠寺水电站工程管理和开发的直接主体。
尽管如此,为支持库区移民发展生产,根据《四川省大型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办法》第三十条大型电站形成后的水面和消落区,在服从工程管理机构的统一指挥、管理、调度和保证工程安全的前提下,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筹组织移民优先开发利用和水利电力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开展综合经营事业,应由工程管理单位统一规划。
公文标题一般不使用标点符号,特殊情况这么处理!

公文标题一般不使用标点符号,特殊情况这么处理!公文标题标点符号使用《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其实在公文处理的实际中,顿号、书名号、括号和引号是公文标题中出现比较频繁的,有时候不好避免,下面举例谈谈公文标题中标点符号的处理技巧。
一、书名号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规定,凡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以及国务院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的名称在公文标题中出现时,应加书名号;凡被批转(转发、印发)的请示、报告以及方案、意见、规定、决定等文件的名称在公文标题中出现时,不加书名号,例如:“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财政厅关于开展农村费改税试点工作报告的通知”“商务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发展边境贸易的补充规定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科技厅关于科学奖励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农业厅关于当前调整农业生产结构若干意见的通知”等等。
但是,也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福建省志•政府志》组稿工作的通知”,其中的“《福建省志•政府志》”就得使用书名号。
二、引号正如有些书名号在标题中必须使用一样,有时引号也是不得不用的。
例1:关于开展“两基”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例2:关于实施“绿色证书工程”的报告“两基”有特定的内涵,是对基本实现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高度概括,属于特指,必须加注引号,以起到强调、提示的作用;“绿色证书工程”则是根据农村家庭技术员培训工作的内容和特点进行的形象化概括,内容丰富,因此也必须使用引号。
与此类似的情况也并不少见,比如“863”计划、“9•8”投洽会、“一控双达标”、“双增双提”、“两个确保”等等。
使用引号的原因一般是为了对一个特殊的概念或缩略语进行标注,以使读者明白这个词语具有特殊意义。
但是,在公文标题中使用引号也要慎重,因为引号在标题中要比其它标点符号更显眼,如果可能,还是以尽量少用或不用为宜。
大学语文公文写作

通知缘由 + 通知事项 + 执行要求
××关于召开×× ××会议的通知 ××、 ××: 经研究,决定于×× (时间)在××(地点) 召开××(名称)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的主要内容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三、参加会议的对象 四、其它事项的说明 附件:会议回执
××× ××××年×月×日
通知缘由 + 通知事项
×县人民政府关于召开经济工作会议的通知 县属各镇(乡)、局(行)、厂矿: 为总结经验,加速振兴我县经济建设的步伐,县政府决定在 本月中旬召开经济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加会议人员为各单位主管经济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二)参加会议人员应认真准备有关经济工作情况及今后工作 打算的材料,以便在会上汇报或交流; (三)参会人员应带齐日常生活用品及伙食费,并于15日5时 到县政府报到; (四)会议结束后,将布置今年下半年的工作安排,请及时传 达。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二、通知的特点
1、适用范围的广泛性 2、文体功用的晓谕性 3、知照事项的时间性
三、种类
1、批示文件的通知 :转发通知
批转通知 印发通知
2、周知性通知 :
指示性通知 一般事务性通知
3、任免通知:
任免通知
××市粮食局关于张为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区、县粮食局: 经研究,任命张为同志为局长办公室主任,同时免去其储运科科长职务;任命王 新同志为储运科科长。
事项是报告 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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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文格式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结合公文处理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福建省人民政府制发的发文字号为“政府令”、“闽政”、“闽政文”、“闽政函”的公文和“省长办公会议纪要”、“常务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等,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发的发文字号为“闽政办”、“闽政办函”的公文和“内部情况通报”等。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省人民政府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公文。
全省各级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直属机构可以参照执行。
第二章公文用纸与排印要求第四条公文用纸一律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规格210mm×297mm)。
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
第五条排版规格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文中如有小标题可以用3号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
第六条本细则将版心内的公文格式各要素划分为版头、主体、版记三部分。
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头,包括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等部分;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不含)以下、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不含)以上的部分称为主体,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等部分;公文末页首条分割线以下、末条分割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记,它包括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印发日期等部分。
页码位于版心外。
第七条公文一般缮印在A3 纸折页上。
若公文篇幅可以在两面内表述,也可以缮印在一张A4纸上。
不得在A3纸折页中插页。
第三章机关代字为闽政、闽政文、闽政办公文格式第八条涉密公文(包括绝密、机密、秘密)均需标注份号。
份号用6位3号阿拉伯数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密级和保密期限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保密期限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
第九条紧急程度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如需同时标注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按照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的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
— 1 —第十条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
发文机关标志居中排布,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35mm,即发文机关标志上边缘至上页边为72mm。
使用红色小标宋体字。
字号不得大于18mm×15mm,以醒目、美观、庄重为原则。
联合行文时,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一般主办机关排列在前;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
如需同时标注联署发文机关名称,“文件”二字应当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以联署发文机关名称为准上下居中排布;行政机关与同级或相应的党的机关、军队机关、人民团体联合行文,按照党、政、军、群的顺序排列。
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必须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
第十一条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居中排布。
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应当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即 1 不编为01),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
上行文的发文字号居左空一字编排,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
联合行文时,只能标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之下4mm处居中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分隔线。
第十二条上行文(包括请示、报告、意见)必须标注签发人姓名。
签发人由“签发人”三字加全角冒号和签发人姓名组成,居右空一字,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
“签发人”三字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字。
如有多个签发人,签发人姓名按照发文机关的排列顺序从左到右、自上而下依次均匀编排,一般每行排两个姓名,回行时与上一行第一个签发人姓名对齐。
第十三条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
标题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字,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4 个以上(含)机关联合行文时,标题中发文机关名称可以简略;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标题一般不超过50个字,不超过三行。
标题中除了法规、规章名称要加书名号之外,一般不用其他标点符号。
第十四条公文的主送机关用3号仿宋体字,编排于标题下空一行位置,居左顶格,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
主送机关应当使用全称、规范化的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而使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当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
第十五条公文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编排于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
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以用“一、”“(一)”“1.”“(1)”标注;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
第十六条如有附件,应当有附件说明。
即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用3号仿宋体字2 ——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
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如“附件: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附件应当另面编排,并在版记之前,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
“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附件标题居中编排在版心第三行。
附件顺序号和附件标题应当与附件说明的表述一致。
附件格式要求同正文。
如附件与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当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顶格编排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注“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
第十七条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当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 1 不编为01),一般右空四字编排。
第十八条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
印章用红色,不得出现空白印章。
单一机关行文时,一般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使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居印章中心偏下位置,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
联合行文时,一般将各发文机关署名按照发文机关顺序整齐排列在相应位置,并将印章一一对应、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最后一个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印章之间排列整齐、互不相交或相切,每排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首排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
为简化手续和提高效率,联合上行文的发文机关署名只有主办机关时,可以只加盖主办机关印章。
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成文日期时,应当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解决,务使印章和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注“此页无正文”的方式解决。
第十九条公文如有附注,居左空二字加圆括号编排在成文日期下一行。
第二十条转发国务院或国家各部委办公文时,被转发的公文,应当隐去其发文机关标识和版记,在标题下一行标明其发文字号,在该公文的落款处写上其机关名称。
第二十一条被批转或转发的省直机关的公文或文字材料,应当隐去原发文机关标志和版记,其标题一般不冠机关名称,在标题下一行注明机关名称,日期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加圆括号。
第二十二条公文如有抄送机关,一般用4号仿宋体字,在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之上一行、左右各空一字编排。
“抄送”二字后加全角冒号和抄送机关名称,回行时与冒号后的首字对齐,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名称后标句号。
如需把主送机关移至版记,除将“抄送”二字改为“主送”外,编排方法同抄送机关。
既有主送机关又有抄送机关时,应当将主送机关置于抄送机关之上一行,之间不加分隔线。
对不同系统的机关,应当根据主送或抄送对象,按照党、政、军、群、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的顺序分行排列。
第二十三条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一般用4号仿宋体字,编排在末条分隔线之上。
印发机关统称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日期以公文付印的日期为准,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当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 1 不编为01),后加“印发”二字。
印发机关左空一字,印发日期右空一字。
版记中如有其他要素,应当将其与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用一条细分隔线隔开。
版记应当编排在公文最后一面。
如果附件是公文,该公文后面也有版记,应当隐去被转载公文的原版记。
正式公文应当标识自己的版记。
第二十四条页码一般用4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编排在公文版心下边缘之下,数字左右各放一条一字线;一字线上距版心下边缘7mm。
单页码居右空一字,双页码居左空一字。
公文的版记页前有空白页的,空白页和版记页均不编排页码。
公文的附件与正文一起装订时,页码应当连续编排。
第四章其他公文格式第二十五条“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由省长签署。
发文机关标志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令”,居中排布,上边缘距版心上边缘20mm,使用红色小标宋体字。
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居中编排令号,用“第××号”表示。
令号下空二行编排正文。
正文下空二行右空四字加盖签发人签名章,签名章左空二字标注签发人职务,以签名章为准上下居中排布。
在签发人签名章下空一行右空四字编排成文日期。
联合行文时,应当先编排主办机关签发人职务、签名章,其余机关签发人职务、签名章依次向下编排,与主办机关签发人职务、签名章上下对齐;每行只编排一个机关的签发人职务、签名章;签发人职务应当标注全称。
签名章一般用红色。
分送机关标注方法同抄送机关。
其他要素见本细则相关要素说明。
第二十六条信函格式的公文,即发文机关代字为“闽政函”、“闽政办函”的公文,发文机关标志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居中排布,上边缘至上页边为30mm,使用红色小标宋体字。
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标志。
发文机关标志下4mm处为一条红色双线(上粗下细),距下页边20mm 处印一条红色双线(上细下粗),线长均为170mm,居中排布。
粗线高度0.35mm,细线高度0.25mm。
如需标注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应当顶格居版心左边缘编排在第一条红色双线下,按照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的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第一个要素与该线的距离为3号汉字高度的7/8。
发文字号顶格居版心右边缘编排在第一条红色双线下,与该线的距离为3号汉字高度的7/8。
标题居中编排,与其上最后一个要素相距二行。
首页不显示页码。
版记不加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分隔线,位于公文最后一面版心内最下方。
其他要素见本细则相应要素说明。
第二十七条省人民政府的各类纪要标志由“×××××××纪要”组成,居中排布,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35mm,使用红色小标宋体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