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的五大原则
由劳动关系立法谈“倾斜保护原则”

由劳动关系立法谈“倾斜爱护原则”前言从我们我国目前的审判实务看,现今的劳动关系纠纷主要是由法院的民事审判庭来审理的,在审判中往往多是由民事合同中合同法的原理来主导判案的,因而难免导致了不少处于弱者地位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主体纠纷中处于明显劣势,如在合同解除时劳动者不仅得不到经济补偿金,甚至有时需要支付大额违约金或赔偿金的状况。
这都极大地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限制了人才不合理的流淌,不利于经济的快速进展和社会的和谐。
由《劳动法》的规定看,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公平自愿,协商全都的原则。
这表明的是合同法原理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两主体的公平性,然而,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实质上却处于不公平地位,劳动合同具有形式上的公平性和实质上的不公平性。
所以,劳动合同不简洁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必需体现出对劳动者倾斜爱护的原则和目的。
由于事实上,劳动者除了劳动力外一无全部,除了受雇工作外并无他途工作和谋生,处于极端弱势的地位,而用人单位占有生产资料,拥有强大的资本。
劳动者在订立合同时其实也并没有多少自由,为了获得珍贵的就业机会,对用人单位提出的哪怕是极为苛刻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合同条款,往往也只能勉为其难地接受。
因而,劳动法学界普遍持劳动法律独立于民法的调整模式。
劳动合同尽管也是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签订,也体现为一种合意,与一般民事合同已有很大区分。
为了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赐予必要的法律爱护,我国对劳动关系进行了很强的干预,对劳动合同的内容作了许多强制性规定,同时劳动合同还受集体合同的限制,劳动合同已不能简洁地适用合同自由原则。
劳动合同的这些特点,使劳动合同独立于民事合同,置于劳动法的范畴。
而由于劳动法在性质上也可以归属于社会法,因此劳动法也具有了社会性品行,其法理在肯定程度上也体现着社会大众的利益,因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又不仅仅是“私的合同”,这也正显现了我国干预的特征。
由前简述,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和法理中首要的一条,就是倾斜爱护劳动者,故而,劳动法律必需体现出对劳动者倾斜爱护的原则和目的。
什么属于霸王条款,霸王合同的特征霸王条款

什么属于霸王条款,霸王合同的特征霸王条款一、霸王条款有哪些法律常识:霸王条款有:1、提供条款的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的条款;2、提供条款的一方不合理地加重对方责任的条款;3、提供条款的一方不合理地限制或者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二、霸王条款有哪些法律常识:一、常见霸王条款霸王条款一:违法约定收取押金或扣押有关证件。
用人单位利用劳动者求职心切的心理,在劳动合同中要求职工提供担保或者以定金、保证金、服务费、培训费、电脑费等名义向劳动者收取押金;或是扣押职工的身世分量证、学历证书或暂住证、资格证书等其他能证明职工身份的个人证件,防止职工跳槽。
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任何形式向职工收取定金、保证金(物)和抵押金(物),都属于违法行为,职工都有权拒绝。
如果已被收取押金或扣押证件的,职工有权在进入用人单位后随时要求予以返还。
霸王条款二:单方约定职工伤病残亡一切自理。
为了逃避自己的法定责任,常见用人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工作中出现伤、病、残、亡等现象,企业概不负责。
这类企业大多集中在建筑、化工、机械等工伤事故多发行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工伤保险赔偿遵循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不是劳动者本人故意行为所致,如发生工伤事故,不论职工是否存在过错,无论造成伤害的责任在谁,都应该按照规定标准对其进行伤害补偿。
霸王条款三:限制离职,向违约离职职工收取违约金。
常见用人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劳动者没有履行完劳动合同提前离职,要支付违约金,以达到苛刻劳动者的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享受自由离职权,合同虽未履行完毕,职工只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只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政策法规与职业道德试题及答案

《政策法规与职业道德》第一套试题及答案1、填空题:(1)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外部条件问题上,邓小平指出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___是当今世界的两大主题。
标准答案:和平、发展(《法规》P5)(2)为了提升中国旅游服务质量,《旅游服务提升纲要(2009~2015)》提出了两项主要任务:第一项是______________,第二项是______________。
标准答案:完善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体系、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程(《法规》P64) (3)法的实施有两种方式,即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
标准答案:法的遵守、法的适用(《法规》P84)(4)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______________年;二是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______________以上的处罚。
标准答案:2、罚款(《法规》P109)(5)导游人员是指依法取得______________,接受______________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服务的人员。
标准答案:导游证、旅行社(《法规》P130)(6)当事人订立合同,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其他形式。
标准答案: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法规》P169)(7)消费包括两种形式。
______________消费属于生产过程本身,消费的结果是生产出新产品;______________消费是指人们为了满足生活需要而消费物质产品或者消耗劳动服务的行为。
标准答案:生产、生活(《法规》P188)(8)引起旅游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______________;二是______________。
标准答案:自然原因、人为原因(《法规》P202)(9)根据持照人的出国目的和颁证机关的不同,护照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公务护照。
经济法学教学教案

《经济法》授课教案山东英才学院文法学院郑本兵2009年9月绪言一、经济法的课程属性市场经济体制,就是有众多的市场主体在国家和政府必要的宏观调控下,遵循共同的市场规则,通过公平竞争以实现利益最大化的一种经济运行模式。
在这种模式中,市场调节发挥着主要作用,宏观调控主要发挥辅助和引导等作用和功能。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经济法是国家从整体经济发展的角度,对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管理和调控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并居于重要地位。
《经济法》作为一门课程,是法学专业的一门专业必修课程,也是商经、管理等非法学专业的一门重要的专业基础课。
课程体系:绪言部分,简单介绍《经济法》这门课的课程属性、课程体系和主要内容以及学习方法等。
第一部分:基础理论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理论主要介绍经济法的一些最基本的理论性问题,如:经济法的概念、特征、原则、调整对象和范围、经济法律关系以及经济法律责任等。
是学习《经济法》这门课程的基础。
第二部分:市场主体法第二章公司法第三章合伙企业法第四章外商投资企业法第五章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六章企业破产法是学习的重点部分,主要介绍我国市场经济中的主要参与主体,重点讲授市场主体的参与资格以及市场主体的准入和退出等机制。
第三部分:市场管理法(或称市场行为法)第七章合同法第八章担保法第九章工业产权法第十章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章产品质量法第十二章广告法第十三章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学习的重点部分,主要介绍我国对市场主体参与市场活动中在经营行为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第四部分:宏观调控法第十四章财税及政府采购法第十五章金融法第十六章证券法第十七章会计、审计、统计法是课程的重点部分,具有重要意义——宏观调控的目的即在于矫正市场本身的缺陷和不足,以实现经济的有序、高效、健康运转。
主要介绍财税、金融等宏观调控基本手段。
第五部分:经济程序法第十八章经济仲裁与经济审判主要介绍解决市场主体在参与市场竞争中所发生的权益纠纷的途径、方式等问题。
劳务派遣用工有更严格的法律规范解读新修改的劳动合同法

遇到合同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劳务派遣用工有更严格的法律规范解读新修改的劳动合同法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将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现行劳动合同法是2017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
劳务派遣是劳动合同法规范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劳动合同法实施中遇到的一个重大问题。
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出现了劳务派遣单位数量大幅增加,劳务派遣用工规模迅速扩大的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过多过滥,经营不规范;许多用工单位长期大量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有的用工单位甚至把劳务派遣作为用工主渠道;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同工不同酬、不同保障待遇的问题比较突出,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和参加工会组织等权利得不到很好落实,一些被派遣劳动者长期没有归属感,心理落差较大。
这次修改劳动合同法,就是要从法律上严格规范劳务派遣用工。
严格限制劳务派遣的岗位范围新修改的劳动合同法严格限制了劳务派遣用工岗位范围。
现行法律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快速增长,部分企业突破“三性”岗位范围,在主营业务岗位和一般工作岗位长期大量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为严格限制劳务派遣用工,新法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并对“三性”岗位的具体含义作了进一步界定: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为防止滥用劳务派遣用工,新法还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提高劳务派遣单位的准入门槛新修改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实行行政许可。
2020采购招标实务与合同风险防范案例分析

采购招标实务与合同风险防范案例分析一、培训目标企业的生产设备和物资具有需求急、技术更新快、进口物资采购周期长、成本高、部分供应商垄断、开发供应商难度大等特点,如何通过招标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价格和规避合同风险是当前采购管理面临的重要任务。
通过培训、互动活动和学员参与大量的招标成功案例讨论,使学员了解《招投标法》及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了解法定招标和允许不招标的法律规定,了解法定招标的运作程序,掌握非法定招标项目,包括生产物料、工程设备、办公用品、劳防用品、备品备件及物流服务等企业自行招标(比选)和竞争性谈判的具体运作程序,掌握企业内部评标专家的组成、素质要求、权力义务及评标运作方法;了解合同法原则和基本条款,通过44个合同纠纷案例分析,提升合同风险防范的能力。
二、培训对象:采购、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招标监督等部门经理、业务人员及相关人士三、培训时间:2天(12小时)四、培训内容:第一部分物资与项目采购招标面临的挑战一、采购与招标管理面临的挑战二、招标采购对规范采购行为和降低采购成本的重大意义三、企业招投标的发展和规范要求四、国内企业招投标的环境特点五、必须从战略上处理需求与采购招标的关系第二部分招标程序及法律规定一、招标的方式1.公开招标2.邀请招标3.允许不招标的法律规定二、如何选择招标代理机关1.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2.招标代理机构的职责三、如何编写《招标公告》案例分析:华孚控股有限公司招标公告分析四、如何审核投标人资格案例分析:某制造企业《供应商资质审核内容》案例分析五、如何撰写规范的招标书1.确定需求(1)使用部门在提请购需求时存在十大问题(2)如何规范请购行为,确保招标顺利进行(3)如何对请购需求进行审核,降低采购成本2.规范的招标书格式案例分析:SMC(中国)有限公司设备招标书分析六、召开招标说明会及发售招标书七、投标文件递交与开标八、评标九、中标案例分析:中石化生产设备公开招标成功案例分析十、签订合同案例分析:某企业与中标人签定合同的成功案例分析十一、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所有运作环节法定时间节点汇总第三部分招投标过程及规范运作案例分析[案例1]设备招标公告发布媒介选择[案例2]招标公告发布后调整资格条件[案例3]资格审查[案例4]资格审查结果分析[案例5]确定联合体资格[案例6]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的发出[案例7]投标文件接收条件及检查[案例8]开标组织过程及特殊事件处理分析[案例9]开标、评标分析[案例10]某工程系统设备评标结果分析[案例11]评标委员会澄清内容分析[案例12]评标汇总后违规重新发放评标表格[案例13]中标候选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案例14]合同签约违规调整中标价[案例15]综合性案例[案例16]投诉处理与行政诉讼第四部分企业自主招标(比选)与竞争性谈判一、企业为何要对非强制性招标项目进行自行招标1.目前企业项目物资与非生产性物资采购存在的问题2.如何将招标机制导入企业采购业务中,规范采购行为和降低采购成本案例分析:沈阳鼓风机集团公司对大宗原材料、办公用品、备品备件自行招标采购的成功案例分析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与企业自行招标(比选)的区别三、法律规定有哪些采购项目企业可以自行招标(比选)四、企业自行招标运作(一)如何开发供应商,建立合格供应商库——邀请招标的基础1.开发供应商,建立合格供应商库对邀请招标的重大意义2.采购部门、品管部门、设计开发部门开发供应商分工与职责视频案例分析:海尔供应商开发分工案例分析3.开发供应商的业务程序及操作细节说明(1)如何明确需求(2)如何编制供应商开发进度表(3)如何寻找新供应商的资料(4)如何向供应商发放供应商报价(5)如何对供应商工厂审核(6)产品质量认证及操作程序(7)合格供应商确定及审批程序案例分析:航盛汽车电子如何选择供应商的成功案例(二)如何对产品或服务进行邀请招标1.大宗原材料定期招标(定价格、定数量)运作程序案例分析:雪津啤酒一年2次麦芽招标操作方法分析2.办公用品、劳防用品年度招标(定价格、不定数量)运作程序案例分析:广州移动办公用品招标办法介绍3.备品备件年度招标(定价格、不定数量)运作程序案例分析:中海油深圳分公司备品备件通用件、标准件招标方法4.物流服务招标(定价格、不定数量)运作程序案例分析:上海大众物流服务招标及框架协议案例分析5.其他物质不定期招标操作细节案例分析:南京马自达外协物料(定价格、不定数量)招标采购成功案例分析五、如何组建企业内部评标专家库和评标委员会1.如何建立企业内部评标专家库2.如何组建评标委员会3.评标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六、如何确定标底价1.询价比价法2.项目成本构成法3.限额设计法4.预算法七、企业内部评标方法1.综合评分法2.性价比法3.最低评标价法八、竞争性谈判与签定合同或框架协议1.为何要同中标者谈判2.是否可以通过谈判调整价格和中标条件3.谈判不成是否可以取消招标结果4.与中标候选人谈判五大策略(1)化整为零策略(2)化零为整策略(3)产品寿命周期策略(4)比质比价策略(5)成本构成分析策略5.合同与框架协议有哪些区别6.哪些产品招标需要签订合同或签订框架协议案例分析:上海烟草集团自行招标成功案例分析第五部分合同风险防范案例分析——通过44个案例分析,全面解析合同法的基本内容及如何防范合同风险一、目前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十大问题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三、合同的订立1 合同的形式和内容2 要约与承诺3 格式条款4 缔约过失责任四、合同的效力1 合同的生效2 无效合同3 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4 当事人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变更不对合同效力产生影响五、合同的履行、变更与终止1 合同的履行2 合同的变更3 合同的解除六、违约责任1 违约责任的概念2 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和原则3 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4 因不可抗力无法履约的责任承担七、合同争议的解决1 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2 仲裁3 诉讼八、专业合同纠纷解决与风险防范1、买卖合同2、工程承揽合同3、工程分包合同4、物流外包合同第六部分合同风险防范一、合同陷阱与防范案例分析1.合同欺诈手段2.合同欺诈的刑事责任的主要内容3.如何识破合同陷阱二、如何预防合同风险。
劳动合同法
案例二
实习期间引发的工伤纠纷案件 案情简介:职高学生黄某,毕业前学校推荐进入某厂实习, 实习期间,右手指不慎被机器压伤。 争议焦点:黄某与工厂是否构成劳动关系,能否认定为工 伤。工厂是否可以不构成工伤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评析: 首先,黄某受伤完全是在实习单位工作中造成,从民事 角度来讲,实习单位也应对黄某受伤承担一定责任; 其次:黄某在实习单位付出了其他员工一样的劳动,仅 因为黄是实习生不予赔偿,不符合法律的公平原则; 再次:尽管司法解释认为,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 学不视为就业,黄某并非勤工助学,其实习的行为可以认 定为就业型实习。 因此:实习单位给与一定的赔偿是合理合法的。
二是劳动合同短期化; 三是对适用期、违约金的滥用; 四是劳务派遣用工失范; 五是劳动争议高发,影响劳动关系的和谐 稳定。 因此,《劳动合同法》的宗旨就是要完 善劳动合同,明确劳动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 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的五大特点
(一)用人单位 1、企业 2、个体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 4、其他组织 1、国家机关 2、事业单位 3、社会团体
直接适用《劳动 合同法》的用人 单位
依照执行《劳动 合同法》的用人 单位
关于用人主体的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 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非营利性 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民办学校、民办医 院、民办图书馆、民办博物馆、民办科技馆等) 2、社会团体: 按照公务员管理的(八大党派)比照公务员管 理的(工青妇、工商联、文联、足协、法学会等, 除此外的其他社团与职员签订劳动合同可作为 《劳动合同法》的用人单位) 3、目前我国用人单位的范围未包括:集体所有 制生产经营组织、农户和公民个人。
【工程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应注意的几个疑难问题
【工程纠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应注意的几个疑难问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应注意的五大问题:1、诉讼主体的确定;2、合同效力的认定;3、工程价款的确定;4、违约责任的认定;5、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保护。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主体的确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比较复杂。
在处理该类案件中,较为常见的有以下六种情况:1、因转包、违法分包合同发生纠纷,实际施工人只起诉承包人索要工程款的,应予准许,原则上不将发包人列为案件当事人.但承包人要求追加发包人为第三人并对其主张权利,而发包人对承包人又负有义务的,可以将发包人列为第三人;为了查明案件事实需要,法院也可以追加发包人为第三人;实际施工人直接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应予准许。
2、施工人挂靠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并以被挂靠单位名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挂靠施工人或者被挂靠单位起诉发包人的,发包人可申请追加被挂靠单位或者挂靠施工人为第三人。
发包人起诉挂靠施工人或者被挂靠单位的,可以追加被挂靠单位或挂靠施工人为共同被告。
3、转包、分包(包括违法分包)工程因工程质量引起的纠纷,如发包人只起诉承包人或者发包人只起诉实际施工人的,可依当事人的申请,将实际施工人或者承包人追加为共同被告。
4、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将工程转包的,属于合同转让即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移.合同一经转让(转包),承包人即退出承包合同关系,受让人(实际施工人)取得原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其起诉索要工程款,应当直接起诉发包人;与此相对应,发包人因工程质量问题应直接起诉实际施工人.5、多个承包人联合共同承包的,因其均为承包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发包人提起诉讼的,承包各方应作为共同被告。
6、工程项目经理部不是适合的诉讼主体,应以设立该项目经理部的法人为诉讼主体.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认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该条第(五)项规定了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但并非所有的强制性规范都是认定合同效力的依据,只有违反了效力性强行性规范的合同,因内容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和不特定第三人利益,才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00230)合同法
《合同法》(课程代码00230)第一大题:单项选择题1、无名合同是指(B.法律无明文规定名称与规则的合同)2、上海某公司与宁波某公司订立一加工承揽合同,由宁波公司承揽加工3万件牛仔裤,合同中未约定履行地点,依合同法规定,该合同履行地应在(B.宁波某公司所在地)3、合同因违约被解除,守约方受到的损失(A.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4、甲洗衣店为乙提供洗涤地毯服务,由于丙不慎,其烟头烫坏了甲洗衣店凉着的地毯,依照合同法承担修补地毯责任的是(B.甲洗衣店)5、合同解除引起的法律效力是(D.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6、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数宗同种类债务,而债务人的履行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决定该履行抵充某宗或某几宗债务的现象,称之为( B.清偿抵充)7、甲乙双方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一方在另一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这种权利是( C 同时履行抗辩权)8、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分类标准是( C.根据当事人是否可以从合同中获取某种利益)9、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抵销效力的权利,称为抵销权。
该权利属于(C.形成权)10、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B.授权性规则)11、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后,其权利和义务(C. 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12、某商店橱窗内展示的衣服上标明“正在出售”且标示了价格,则“正在出售”的标示视为(D.要约邀请)13、合同解除,当事人请求赔偿的权利(D.不受影响)14、可撤销合同,在未撤销之前,其效力( A有效)15、甲公司西安银行贷款50万元,现在甲公司分立成为加和乙两家公司,该笔债务因如何承担(D.甲乙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16、合同解除针对的标的是(B.有效合同)17、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撤销权自行为发生之日起多长时间消灭(C.5年)18、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管辖法院为( B.债务人所地法院)19、买卖合同成立之后,由于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卖房无法履行合同,从而给买方造成损失的,责任如何承担(A.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20、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B.20%)21、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且无先后履行顺序之约定,当事人一方可在对方未履行之前,拒绝对方的履行请求,这被称为( ) B.同时履行抗辩权22、保险合同是(D.射幸合同) 不确定答案23、双方签定的合同没有约定标的,该合同(A、未成立)24、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属于(D.无效合同)25、A为观看美国大选,于10月30日与华盛顿一家旅馆签订一租房合同,约定:旅馆提供临街能够观看大选的客房一套,租期为11月3日与4日两天,租金每日260美元。
法律法制培训心得体会3篇_培训心得体会_
法律法制培训心得体会3篇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高企业员工的法律素质、思想意识和工作理念,是企业发展的需要,也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需要。
下面是带来的法律法制,欢迎大家阅读。
篇一:法律法制培训心得体会随着法律服务市场竞争日益白热化,企业法律顾问毫无疑问已成为所有律师争相瓜分的蛋糕。
如何赢得顾问单位的信赖,如何为顾问单位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先进的法律服务理念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正如王佳强律师所言的,律师要有管理的思维,才能更好的服务好顾问单位。
通过此次培训,我深刻意识到企业管理渗透到法律服务中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首先,了解是沟通的开始,每一个企业都有自己的行业特性,受到影响的因素也是多种多样的,存在的法律风险也是多样化的,如何通过在日常的企业管理过程中,通过寻找企业管理与法律防范相结合的契合点,才能真正满足顾问单位的实际需要,解决其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从微观的角度出发,按不同的分类标准,企业主要存在以下几种风险类别:(1)按照企业所需生产要素,可以分为人力资源风险、资本风险、设备运行和工艺风险、材料风险、产品风险、技术风险、信息风险、知识产权风险等;(2)按企业的主要活动或主要经营环节,可分为材料采购风险、筹资风险、投资风险、制造风险、市场营销风险、收账风险、会计工作风险、安全风险、企业技术活动风险、人事活动风险、信息系统风险、企业组织变革风险;(3)按照供应链的顺序,可以分为来自供应商的风险、采购风险、生产风险、市场营销风险、来自客户的风险。
每一个企业风险类型都隐含着法律风险,作为法律顾问如果能主动的参与到其中为企业在这些环节中提供法律服务,这样才能让顾问单位看到法律顾问在其中的价值。
从宏观的角度考虑,我们也可以根据企业的不同运营模式,判断企业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比如有的企业是采取连锁加盟经营模式,那么其可能存在品牌抢注、品牌延伸、与加盟企业之间的利益冲突等特有的法律风险;或者我们从顾问单位企业规模的大小去判断,规模大的企业通常具有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人员流动性强的特点,在人力资源这一块可能存在更多的法律风险,规模小的企业为了企业发展可能会在企业融资这一块存在更多的融资风险,此时我们可以根据其经营模式固有的法律风险制定一套有针对性适用于企业管理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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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的五大原则
一、引言
合同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定了人们在经济活动中所签订的各种合同的法律地位和效力。
因此,了解合同法的五大原则对于维护合同当事人的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自由原则
自由原则是合同法最基本的原则之一。
它指出,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可以自由地约定合同内容,包括约定合同的标的、价格、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
同时,当事人也可以自由地选择是否订立合同或者撤销已经订立的合同。
三、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指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该处于平等地位,没有一方可以利用其强势地位对另一方进行不公平交易。
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应该遵守公正诚信原则,并且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当事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时应该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即必须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如果一方不能履行其义务,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同时,当事人也应该遵守合同的约定,不能随意变更或者违反合同规定。
五、保护原则
保护原则是指合同法应该保护弱势当事人的利益,防止其受到不公平对待。
例如,在签订合同时,如果一方处于无奈的境地或者缺乏相应的经验和知识,则另一方不能利用这种情况进行不公平交易。
同时,在解决争议时,法律也应该考虑到弱势当事人的利益。
六、实践意义
了解合同法的五大原则对于维护合同当事人的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自由原则和平等原则可以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鼓励企业之间进行自由竞争,提高市场效率。
其次,诚实信用原则可以加强经济主体之间的诚信关系,提高商业信誉度。
最后,保护原则可以防止市场失灵现象出现,维护社会公正和稳定。
七、结论
因此,在签订和履行合同时应该遵守自由、平等、诚实信用和保护原则,以达到维护合同当事人的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
同时,在实践中也应该注意合同法的具体规定和解决争议的方法,以保证合同法得到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