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药引入的评价方法与遴选原则

新药引入的评价方法与遴选原则
新药引入的评价方法与遴选原则

附录8 新药引入的评价方法与遴选原则

附录8-1 新药引入的评价方法

1.新药评价原则遵循“循证医学”原则,就是要尽量找到有关该药有效性、

安全性、经济性的证据。

2.评价方法新引进药品应评估其有效性、安全性、成本和质量状况等。

(1)有效性的评估可以根据药品相关文献提供的信息作为评估依据。

(2)安全性评估通过文献信息评估的同时必须检测药品使用后的不良反应状况。

(3)质量和成本状况根据药品所在地不同可能有所不同,成本-效益分析可以作为药物经济学的证据提供相关信息。

3.药品信息来源包括发表和未发表的文献(期刊杂志、电子数据库)、相关书

籍、互联网信息等。

(1)较好质量的文献包括杂志发表的文章和未发表的研究。这些可以从期刊杂志以及电子数据库上获取。

(2)中级质量的文献是只有索引和摘要信息、简要提供文章结论的文献。

这类文献一般发表在通讯、CD—ROM数据库以及在线数据库中,如

science direct等。

(3)第三等级质量的文献信息是指收录在书籍著作中的文章。如果此书籍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时效性,这些文献将是非常好的评估信息。

(4)互联网也是药物信息的来源,但现在互联网信息繁杂,一些信息还不具有权威性或者真实性。

4.对药品信息的证据质量采用GRADE分级标准进行分级,具体见下表:

高质量证据进一步研究也不可能改变该疗效就评估结果的可信度

中等质量证据就一步研究很可能影响该疗效就评估结果的可信度,且可能改变该评估结果

低质量证据进一步研究有可能影响该疗效就评估结果的可信度,且该评估结果很可能改变

极低质量证据任何疗效评估结果很不确定

5.对药品信息的证据进行汇总,得出对新药的综合评价。

附录8-2 新药遴选及剔除原则

具体遴选原则为:

1.药物临床确需。

2.根据文献和长期临床使用证实安全性大的药品。

3.药物不良反应小,不易引起蓄积中毒。

4.复方制剂无相互配伍,中成药处方中无“十八反”“十九畏”。

5.药物作用针对性强、功能主治明确、疗效确切。

6.质量可控,在规定条件下性质稳定。

7.价格合理,疑难病症中因病情需要虽价格昂贵的除外。

8.剂量合理,如皮试的小剂量。

药物剔除原则为:

1.因药物生产质量问题,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药物。

2.临床疗效不确切的新药。

3.价格昂贵,而且非临床第一选择用药,有价格合理的替代药品。

4.新近发现的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

5.我院销售量很少,已过期的药品。

《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一)》

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 (一) 二OO八年一月

目录 一、概述 (2) 二、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工作的基本原则 (3) 三、变更原料药生产工艺 (7) 四、变更药品制剂处方中已有药用要求的辅料 (15) 五、变更药品制剂的生产工艺 (24) 六、变更药品规格和包装规格 (31) 七、变更药品注册标准 (37) 八、变更药品有效期和/或贮藏条件 (41) 九、变更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44) 十、改变进口药品制剂的产地 (50) 十一、变更进口药品制剂所用原料药的产地以及单独改变 进口的原料药的产地 (54) 十二、变更国内生产药品制剂的原料药产地 (58) 附录一、药物溶出/释放比较研究基本方法 (63) 附录二、免除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的一般考虑 (72) 附录三、属于治疗窗窄的部分药物目录 (75) 参考文献 (77) 名词解释 (80) 著者 (81)

一、概述 本指导原则主要用于指导药品生产企业开展已上市化学药品的变更研究。变更是指对已获准上市化学药品在生产、质控、使用条件等诸多方面提出的涉及来源、方法、控制条件等方面的变化。这些变化可能影响到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变更研究是针对拟进行的变化所开展的研究验证工作。 目前本指导原则涵盖的变更及变更研究包括以下项目:原料药生产工艺变更、药品制剂处方中已有药用要求的辅料和制备工艺变更、注册标准变更、规格变更、有效期和贮藏条件变更、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变更、进口药品产地变更、进口原料药产地和进口药品所用原料药产地变更、变更国内生产药品制剂的原料药产地等研究。 本指导原则仅从技术角度阐述对产品进行变更时,应进行的相关研究验证工作。药品生产企业需按照本指导原则的相关技术要求,开展变更研究验证工作,在完成相关工作后,应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要求,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补充申请。 为便于把握变更可能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产生的影响,本指导原则对所述及的变更划分为三类:I类变更属于微小变更,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基本不产生影响;II类变更属于中度变更,需要通过相应的研究工作证明变更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不产生影响;III类变更属于较大变更,需要通过系列的研究工作证明变更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没有产生负面影响。变更类别划分考虑了目前药品注册管理对补充申请的有

药品遴选制度守则

精心整理 药品的使用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关系到我院的药品管理健康发展的问题。 本着临床需求的基本出发点,考虑认真落实上级有关药品管理的各项规定,根据我 院的临床实际,制定我院药物遴选制度如下: 一.遴选原则 1.入选药品应具备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原则。要充分考虑药品的安全性, 临床治疗效果,兼顾药品价格,满足不同需求的人群。 2.参考国家药监局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品种。保证临床使用基本药品的比例。 3.保证重点专科品种齐全,临床科室基本满足需求的前提。 二.重点遴选药品范围 1.国家批准生产的一类新药。 2.增加新的适应症的化学药品,并且新增适应症无替代药品。 3.按照合理用药的原则(如序贯疗法等)补充剂型的不足。 4.支持我院肿瘤专科建设,开展新项目、提高治疗手段及重视药品的安全性所必须的药品。 5.配合医改及降低药品收入比例的低价格的药品。 6.补充医保、农合备药率不足的问题,入选的药品一般应是兼顾医保、农合的药物。 7.各临床专科需要,充实调整医院用药结构达到三级甲等医院水平的药品。 8.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必备药品。 三.程序与方法 1.由医院药事委员会组织编写,药械科具体承办。 2.按照入选的基本原则,广泛征求临床科室的意见。 3.做到客观、全面、公正的选择药品。 4.属于新药的,由新药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医院的总体备药情况提出品种目录,提交医院药事委员会讨论决定。 5.属于各专科用药的,在符合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办法”、“新药引进范围” 的原则下,根据本科室的用药需求申请,提交药事委员会讨论通过。 6.属于老药淘汰的,由药械科根据医院药品应用情况,提出淘汰品种,交药事委员会讨论淘汰。 四.要求 1.所有入选药品必须是临床需求的品种,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收载。 2.药事委员会委员应组织本科积极讨论,以提高《药品处方集》的编写质量。 3.无药事委员会委员的专业科室由药械科根据平时科室的用药反映,提出本专业的入选计划,征求科室主要负责人的意见。 4.药械科应以不同的形式广泛征求临床科室的意见,做好工作。 5.各科要严肃认真,落实责任,承担使命。

药物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附件5 药物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一、概述 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是通过体外和动物体内的研究方法,揭示药物在体内的动态变化规律,获得药物的基本药代动力学参数,阐明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Absorption, Distribution, Metabolism, Excretion, 简称ADME)的过程和特征。 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在新药研究开发的评价过程中起着重要 作用。在药物制剂学研究中,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结果是评价药物制剂特性和质量的重要依据。在药效学和毒理学评价中,药代动力学特征可进一步深入阐明药物作用机制,同时也是药效和毒理研究动物选择的依据之一;药物或活性代谢产物浓度数据及其相关药代动力学参数是产生、决定或阐明药效或毒性大小的基础,可提供药物对靶器官效应(药效或毒性)的依据。在临床试验中,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结果能为设计和优化临床试验给药方案提供有关参考信息。 本指导原则是供中药、天然药物和化学药物新药的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的参考。研究者可根据不同药物的特点,参考本指导原则,科学合理地进行试验设计,并对试验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本指导原则的主要内容包括进行药物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的 基本原则、试验设计的总体要求、生物样品的测定方法、研究项目(血

药浓度-时间曲线、吸收、分布、排泄、血浆蛋白结合、生物转化、对药物代谢酶活性及转运体的影响)、数据处理与分析、结果与评价等,并对研究中其他一些需要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附录中描述了生物样品分析和放射性同位素标记技术的相关方法和要求,供研究者参考。 二、基本原则 进行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试验目的明确; (二)试验设计合理; (三)分析方法可靠; (四)所得参数全面,满足评价要求; (五)对试验结果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 (六)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三、试验设计 (一)总体要求 1. 受试物 中药、天然药物:受试物应采用能充分代表临床试验拟用样品和/或上市样品质量和安全性的样品。应采用工艺路线及关键工艺参数确定后的工艺制备,一般应为中试或中试以上规模的样品,否则应有充分的理由。应注明受试物的名称、来源、批号、含量(或规格)、保存条件、有效期及配制方法等,并提供质量检验报告。由于中药的特殊性,建议现用现配,否则应提供数据支持配制后受试物的质量稳定性及均匀性。当给药时间较

药事管理制度(1)药物遴选制度

药事管理制度(1)药物遴选制度 一、药物遴选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药品管理,推进临床合理科学选择使用药品。医院结合实际,再次对药物遵遴选制度进行了修订,现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审议通过,制度如下。 一、药物遴选原则 (一)新药遴选原则 遴选原则是“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 1.本院未使用过的药品,或本院已使用过的药品改变给药途径或因不良事件停用年以上的药品均按新药引进管理。 2.医院选用药品原则上选用重庆药交平台挂网的品种,特殊情况除外。 3.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因特殊诊疗需要使用其他剂型和剂量规格药品的情况除外。 4.在引进医院已有两种同一通用名称、同一给药途径的品种时,申请科室和药剂科在经过调研后,认为新的品种较在用品种在临床疗效、毒副作用、经济适用等方面确实存在明显优势,可以提交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议替换。 5.优先考虑疗效可靠、毒副作用小、经济适用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地方增补的基本药物目录收录的品种。 6.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品种,尤其是医保甲类。特殊情况如儿科用药和部分专科用药目前无医保品种的,适当考虑一些可以填补药物治疗上空白的非医保品种。 7.引进药理作用与医院现有同类的药品时,可以考虑替换,但原则上不得替换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品种。 8.优先考虑《中国国家处方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和《新编药物学》中收录品种。 9.同质同价条件下优先选择重庆市范围内的制药企业生产的品种。

XX医院药品遴选制度

XX医院药品遴选制度 为了促进医院药品管理及医疗技术整体水平提高,根据我院的临床实际,制定我院药物遴选制度如下: 一、遴选原则 1、入选药品应具备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原则。要充分考虑药品的安全性,临床治疗效果,兼顾药品价格,满足不同需求的人群。 2、以现用的《医院基本药物处方集》为基础,参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河南省增补的基本药物品种,保证医院使用基本药品的比例符合相关规定。 3、保证临床科室基本满足需求的前提。 4、贯彻落实国家《处方管理办法》药品一品双规制度的规定。 重点遴选药品范围 1、国家批准生产的新药,特别是国家一类新药。 2、支持我院专科建设,开展新项目、提高治疗手段所必须的药品。 3、兼顾医保、农合的药物。 4、各临床专科需要,体现二级医院治疗水平的药品。 5、从《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目录》中遴选。 三、程序与方法 1、由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织,药剂科具体承办。 2、按照入选的基本原则,药剂科应以不同的形式不定期地广泛征求临床科室的意见,做好定期修订准备工作。 3、属于各专科新药的,根据本科室的用药需求申请,提交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 4、属于老药淘汰的,由药剂科根据医院药品应用情况,提出淘汰品种,交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淘汰。 5、如需调整药品目录,增补、替换、淘汰药品品种,应由单位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表决决定,参会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半数以上参会委员以实名方式投票赞成方可实施。调整结果应当形成书面资料存档备查。 新药遴选原则

1.新药遴选工作应在在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 具体由药剂科负责,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2.遴选的药品须充分考虑到药品的安全性、临床治疗效果、兼顾药品价格, 满足不同需求的人群。 3.入选药品的厂商应是具备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企业,须选择质量可靠、 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销售商,并提供厂商(GMP)、销售商(GSP)的相关资 质材料复印件存档备查。 4.参考国家药监总局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确保临床使用基 本药物的比例。保证各专科品种齐全,临床科室满足需求的前提。 遴选程序 1、主治医师根据临床需求填写?新药引进申请表?,报科室负责人审批签字。 2、药剂科科长初步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药品的合法性;生产企业及经营 企业资质;是否符合网上集中采购相关规定;与在用同类药品相比有无优势或替 换必要;药品费别、价格情况等),对未指定规格、生产企业的药品提出若干推 荐产品备选。 3、报送药品质量监督领导小组,对药品的质量、安全性、合法性,药品 引进理由,生产及经营企业资质等进行再次复查,通过复查的由药品质量监督领 导小组组长签字确认。 4、原则上经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开会,对申请新药引进的 药品逐品种讨论,表决。对表决通过品种即日起纳入肿瘤医院相应的药品目录。 药品采购交药剂科按常规采购流程进行。 5、为方便临床用药,可在前三步完成后,经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 会主任委员签字同意后直接进入常规采购流程。然后在下一次药事会议上对之前 所有新药引进品种再次集中讨论、表决。 临时用药审批制度 为了保证部分患者能够及时使用我院《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特制定本 制度。 一、基本原则

新药研发生产技术转移指导原则

新药研发生产技术转移指导原则 1概述 在新药研发过程中,与制药工业密切相关且至关重要的一个问题是,如何把实验室研究开发成果向商业化生产转化,即技术转移。在技术转移过程中,常遇到的问题是商业化生产的产品质量常常不能达到实验室研究阶段的产品质量,从而造成了人力和财力的巨大浪费。本指导原则阐述了技术转移的一般原则和方法,旨在为帮助研究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了解如何实施技术转移,以及技术转移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新药生产技术转移的内容包括生产工艺、中控项目、原辅料和成品标准、检验方法及其它与产品质量相关联的技术、知识。以上内容,在实验室研究开发阶段已经确立,但仅适用于实验室规模产品的生产。对于商业化生产,需要对以上内容进行评估,必要时,有些内容可能需要修改。 应按照质量风险管理的理念,在新药生产技术转移过程全面进行质量风险分析,高质量风险的部分应着重控制。 新药生产技术转移是一个比较大的项目,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涉及多个部门或机构,所需费用也较多。商业化生产能得到与实验室样品同样质量的产品、按时、在预算范围内完成转移,是衡量一个药品技术转移是否成功的标尺。 本指导原则同样适用于药品从一个生产企业向另一个生产企业的转移。 2人员及职责 新药生产技术转移一般实行项目管理,应由转移方(研发部门)和接收方(生产系统)共同组建药品技术转移项目组,项目负责人应由接收方担任。转移小组的构成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面: 研究开发部门(转移方) 生产部门(接收方) 质量部门(接收方) 工程部(如适用)(接收方) 2.1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一般由质量管理部门的资深人员担任。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新药研发现状和医药行业发展趋势.docx

作者:文章来源:CPhI制药在线发布时间:2014-04-30 近日,中国科学院院士、上海科学技术协会主席、上海市生物产业行业协会会长陈凯先院士在第二届中国(上海)国际及技术进出口交易会--张江药谷技术创新与国际合作论坛上针对新药研发和医药行业发展主题进行了精彩演讲。 全球新药研发现状 创新药物的研究与开发,集中体现了生命科学和微生物技术领域前沿的新成就与新突破,体现了多学科交叉的高新技术与集成。根据陈凯先院士的讲话,全球新药研发可以总结出如下特点:药物研发重心随着世界疾病谱发生变化。七八十年代主要研发重心为感染性疾病、消化系统疾病、高血压,九十年代后主要集中在高血压、糖尿病、抑郁症,而如今因为环境的恶化以及人口老龄化问题,药物研发的重心主要集中在肿瘤、慢性病和老年疾病; 整个药物市场持续增大,但是增速有所变化。美国、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仍然占市场很大的份额,发展速度将趋向稳定。而以中国、印度、俄罗斯为代表的新兴市场正快速发展; 仿制药市场快速增长。随着重磅炸药专利到期的高峰到来,仿制药市场将得到极大的发展,市场份额比重预估将从2011年25%增加到2016年35%,仿制药在新兴市场中占的比重非常显著,而成熟市场中稳定在14%-18%。比如在2011年,Leva公司仍然是非专利药物市场的龙头,但是诺华正迎头赶上,很多大型医药公司纷纷转型仿制药; 学术性、技术性的研究对新药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当前化学药还是市场的主导,生物技术药比重上升的非常快; 药物开发风险增加。美国药物研究中心(CMR)分析表明新开发项目的药物Ⅱ期临床实验成功率已经从28%(2006-2007年)降到18%(2008-2009年)。近年来,新药Ⅲ期临床实验和新药申报的平均成功率已经降至50%左右。失败的原因主要是安全性不好、有效性不够等问题; 研发投入持续高涨,投入产出比持续降低。预估R&D投入占销售额将从2008年的20.2%下降至2018年的16.9%。预计至2018年整个制药业的R%D投入将由2004年的879亿美元上升到1494亿美元。 由此可见,新药研发的市场格局正在慢慢发展变化,药物开发的成本正不断上升,因专利到期而失去独占市场权利的“重磅炸药”级产品,在带来很多新机遇的同时也会使市场竞争更加激烈。 全球医药行业发展趋势 审批程序多、时间长一直让药企非常头疼。对此,FDA已经加快审批程序,据陈凯先院士介绍,申办者向FDA提交会议申请,FDA接到申请后14日以内将给予答复。若同意,则书面回复具体的时间、地点等安排,申办者向FDA提交会议信息包,并确认会议议程,召开会议并记录,会议结束后

化学药物一般药理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指导原则编号:Array化学药物一般药理学研究 技术指导原则

二OO四年十一月 目录 一、概述????????????????????????????????????????????????????????????????????????????????2 二、基本原则????????????????????????????????????????????????????????????????????????????2 三、试验设计的基本要求???????????????????????????????????????????????4 四、主要研究内容????????????????????????????????????????????????????????????????6 五、数据处理与结果评价????????????????????????????????????????????????????????????????8 六、参考文献????????????????????????????????????????????????????????????????8 七、附录????????????????????????????????????????????????????????????????9 八、着者????????????????????????????????????????????????????????????????9 化学药物一般药理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起草说明??????????????????????????????10

新药研发参考题与答案

1新药临床前药动学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目的:了解药物在体内吸收、分布、转化和排泄等过程的动态变化过程,并提供一些重要的参数,进而揭示新药在体内动态变化规律性,包括吸收的速度和程度;全身分布情况,药物的血浆蛋白结合率;阐明代谢物的结构、转化途径及其动力学;排泄的途径、速率和排泄量。它可以为设计有优化临床研究给药方案提供理论依据,确保临床用药的安全性和合理性。同时还可以为药效学和毒理学评价提供重要的线索,有助于我们了解药效或毒性器官,阐明药效或毒性产生的物质基础,进而为新药的开发提供线索,对发展更为安全有效的新药及拟定解毒措施都有及其重要的知道意义。 意义: 是临床前药理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药效学研究的作用,对毒理学研究的作用在药剂学研究中的作用对新药合成的指导意义 2生物样品的分离和测定方法学考察指标包括哪些? 灵敏度、精密度、准确度、特异性、标准曲线、样品稳定性、方法学质控 3新药为什么要进行临床研究,其研究的内容包括哪些? 新药的临床研究是新药开发后期进行的临床药理学评价,旨在认识新药临床应用 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新药的临床研究包括临床试验和生物等效性试验两种方式。 4新药临床研究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在我国进行新药临床研究必须要遵循我国的相关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 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等。应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临床研究批件。 应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临床研究单位及临床研究批件有效期(三年)内进行。临床研究必须有明确的目的、充分的药学工作及药理毒理工作的基础。临床研究方案由申办者与主要研究者共同讨论制定,方案中必须阐明试验设计方 法、病例数、适应症、用法用量、对照药的合理性、疗程、疗效判断标准等,还 应包括病例观察表及知情同意书样稿,并提请临床试验机构伦理委员会审查批 准。 5临床试验的研究者应具备哪些条件? 在合法的医疗机构中具有任职行医的资格。具有试验方案中所要求的专业知识

国家标准化学药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已有国家标准化学药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第二稿草稿) 二OO 五年三月 1 目录 一、前言 (2) 二、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研究的基本原则 (2) (一)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原则 (2) (二)等同性原则 (3) (三)仿品种而不是仿标准原则 (5) 三、质量控制研究 (7) (一)制备工艺研究 (8) (二)结构确证研究 (9) (三)制剂处方筛选及工艺研究 (10) (四)质量研究与质量标准 (13) (五)稳定性研究 (18) 四、安全性、有效性研究 (20) (一)口服给药制剂 (22) (二)注射给药制剂 (25) (三)局部给药制剂 (27)

五、参考文献 (29) 六、已有国家标准化学药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起草说明 (30) 七、著者 (35) 2 一、前言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的申请是指境内注册申请人提出的生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颁布正式标准的药品的注册申请。 我国已经颁布的化学药物研究技术指导原则,涵盖了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研究的一般性技术要求。本指导原则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已有国 家标准药品研制的现状,针对其不同于新药的特点,较为系统地提出了 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研究过程中有关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控制研究的一 般性原则,并重点阐述了在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研制中相关技术要求之间 的内在联系及其科学内涵,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在研制已有国家标准药 品时,能够科学、合理地运用已有的化学药物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达到 研究的系统性、科学性要求。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申请中的化学药品。在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研发和评价中,需要在本原则指导下,以科学性为根本,对 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 二、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研究的基本原则 在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的研究中应注意遵循如下原则,以保证研究的科学性。 (一)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原则 无论创新药还是已有国家标准药品,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3 控性的要求是一致的,研发的根本原则都是要围绕安全、有效和质量可 控进行充分的研究。而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的研究有别于创新药之处在于, 可以利用已上市产品的可获得资料,因此有可能减少相应部分的研究工 作。 如果研制的已有国家标准药品与已上市产品的药学基础相同,即原料药的合成路线、工艺条件以及所用原材料、试剂和溶剂的来源、规格 等均一致;制剂的处方工艺相同,包括其中所用原料药、辅料的来源、规格等一致;并经验证研制产品与已上市产品质量一致、生物等效,

医院药品遴选制度

******医院药品遴选制度 为满足我院临床药物应用需求,优化用药结构,规范我院新药引进流程,确保新药遴选有公平、公正、合理、有序地进行,结合本院临床实际用药情况,特制定我院药品遴选制度。 一、药品遴选原则 我院药品遴选遵循“中标品种、临床必需、疗效确切、质量稳定、价格合理、服务周到、基本药物和医保药物优先”的原则。 二、新药申请受理条件 1、我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中没有的品种; 2、国家一类新药、原研单独定价药品、进口药品、专利药品; 3、与我院药品目录中具相同通用名而不同给药途径的品种; 4、与我院药品目录中通用名和给药途径相同但有较大质量差异的品种; 5、国家基本药物、河南省基本药物和医保品种优先考虑; 6、其他符合受理条件的。 三、新药申请不予受理条件 1、非中标品种; 2、与医院目录中通用名和给药途径相同而没有较大质量差异的品种; 3、近两年内该生产厂家发生其他药品重大质量问题的; 4、近两年内该药品发生质量问题的; 5、近两年内该企业发生违反行风建设行为的; 6、生产企业既往服务反映不好的; 7、既往年度该企业在医院药品遴选中给医院造成麻烦的; 8、《药品购进申请表》和药品资料不完整的; 9、其他不符合受理的情况。 四、新药申请流程: 1、由临床科室在受理时间内提交《药品购进申请表》(见附件)。 2、药学部对申请表进行整理汇总,按照本制度第二条和第三条进行初步遴选。

3、药学部对初步遴选结果进行整理,下发临床科室征求意见。 4、对初步遴选合格的品种和临床科室意见报送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5、召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相关专业专家会议讨论,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2/3以上委员表决同意后方可列入采购目录。 6、会议通过的品种由药学部转交药库根据新药性质和临床需要安排进入医院各调剂室使用。 7、抗菌药物的引进按照《南阳医专第一附属医院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执行。 五、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本办法的执行和落实,日常工作由药学部负责。 附件 *******医院药品购进申请表

药物相互作用研究指导原则201205

附件 14:
药物相互作用研究指导原则
一、引言 本指导原则旨为拟进行药物(指新药,包括生物制品)相互作用研 究的申办方提供建议。本指导原则反映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 下简称 SFDA)审评机构的当前认识:即新药的代谢应该在药物研发过程 中进行确定,该药与其他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应作为安全性和有效性评 价的一部分进行研究。本指导原则建议的研究方法是基于以下的共识, 即:是否应进行某项特定的试验取决于药物的特征及拟定的适应证。药 物相互作用除了发生在代谢过程中外,也可能发生在吸收、分布和排泄 过程。目前,越来越多的报告显示药物相互作用与转运体相关,因此, 它们也是新药开发过程中应该考察的因素之一。药物相互作用还可能改 变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PK/PD)的相互关系。 二、背景 (一)代谢 药物在作用部位的浓度所引起预期的和非预期的效应通常与用药 剂量或血药浓度有关,而血药浓度受到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或排泄 的影响。药物或其代谢产物的消除通常通过两种途径:即代谢(常在肝 脏或肠粘膜)和排泄(常在肾和肝脏) 。此外,治疗用蛋白制剂可通过 与细胞表面受体产生特异性结合,然后经由细胞内吞和细胞内的溶酶体 降解进行消除。肝脏消除主要由位于肝细胞内质网的细胞色素 P450 酶 系,但也可经由非 P450 酶系系统,如通过 N-乙酰基和葡萄糖醛酰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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酶完成。许多因素可影响药物在肝脏和肠内的代谢,如疾病、合并用药 (包括中草药) 、甚至食物(如西柚汁)等。虽然这些因素中的大多数 通常可保持相对的稳定,但是合并用药往往会突然改变药物的代谢,因 此需要特别关注。如果药物(包括前体药物)代谢成一种或多种活性代 谢物,合并用药对药物代谢的影响就变得更为复杂。这种情况下,药物 /药物前体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不仅仅取决于原形药物的暴露量,还同时 取决于其活性代谢物的暴露量,而活性代谢物的暴露量与其生成、分布 和消除相关。因此,对新药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评价应该包括药物的代谢 情况以及该代谢对整个消除过程的贡献大小。基于此,在药物代谢和相 互作用研究中,建立灵敏的、专属性强的药物及其重要代谢产物的测定 方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药物相互作用 1.代谢相关的药物相互作用 许多药物的代谢消除(包括大部分通过 P450 酶系的代谢) ,可因合 并用药而受到抑制、激活或诱导。因药物相互作用引起代谢的变化会相 当大,可能导致药物或其代谢物在血液或组织中浓度水平以一个数量级 或以上的降低或升高,也可能导致毒性代谢物的生成或毒性原型药物暴 露量水平的升高。这些暴露量水平的较大变化可使一些药物和/或其活 性代谢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特征发生重要的变化。此种变化不仅对于窄 治疗窗(NTR)的药物最为明显,也最容易预期,而且对于非窄治疗窗 (non-NTR)药物有时也可能发生(例如 HMG CoA 还原酶抑制剂) 。 代谢相关的药物相互作用研究的重要目的是探索新药是否有可能 对已上市的、并可能在医疗诊治中合用的药物的代谢消除产生显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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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遴选制度

基本药物遴选制度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基本药物遴选制度根据国家卫计委《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要求,为了对我中心药品供应品规实行总量控制,满足医保临床用药需求,有序、合理、及时、规范地引进新药,提高本中心的药品质量和药物治疗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遴选原则 一、入选药品应遵循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原则,并符合“一品两规”的要求。要充分考虑药品的安全性、临床治疗效果,兼顾药品价格,满足不同需求的人群。 2、参考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品种,保证临床使用基本药品的比例。 3、保证我中心品种齐全,临床科室基本满足需求。 二、重点遴选药品范围 一、国家批准生产的一类新药。 2、增加新的适应症的化学药品,并且新增适应症无替代药品。 3、按照合理用药的原则(如序贯疗法等)补充剂型的不足。

4、支持我中心重点专科建设,开展新项目、提高治疗手段所必须的药品。 5、配合医改及降低药品收入比例的低价格的药品。 6、针对医保备药率不足的问题,入选的药品一般应是兼顾医保的药物。 7、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必备药品。 三、程序与方法 一、新药是指本中心未使用过的药品。本中心已使用过的药品改变给药途径、剂型、规格,或因各种不良事件停用一年以上的药品亦按新药管理。 2、各临床、医技科室可以根据实际用药情况,经过缜密调查、认真研究,综合考虑各项因素,慎重提出新药的采购申请。 3、新药申请须由临床科室主任负责填写《新药申请表》。 4、申请表内容包括:药品基本信息、申购理由等。 5、业务部、药剂科对《新药申请表》进行审查,药剂科对已受理的申请进行筛查,并在《新药申请表》中注明意见。

中药新药研发工作的现状及思考

中药新药研发工作的现状及思考 (作者: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邮编: ___________) 【关键词】中药;新药;标准化;规范化;研发我国中药的临床应用已相当广泛,但中药的临床疗效却始终不能令人满意,如何提高中药的临床疗效,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已成为每个医药工作者共同面对的问题。本文着重从中药新药研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谈几点看法,仅供同行参考。 1 新药临床欠缺实实在在的疗效 在中药新药研制和评审中,重基础(药学、药理学、毒理学)轻临床的现象比较普遍,新药临床实验的地位未得到应有的重视。新药上市后的临床再评价更是稀有[1]。前几年,我国每年都有上百种中药新药获得批准文号投入市场,新药治疗病种无所不及,甚为广泛,而疗效到底如何?却值得我们反思。另外,新药一旦获得批准文号,厂家和医药经销公司就会大做广告、大力宣传、扩大药物知名度,但多数品种往往名不副实,在市场上难以获得持久生存,走走过场就销声匿迹,所以新药品种经常变换。所有这些情况表明中药新药欠缺实实在在的临床疗效。

2 中药临床试验未达到标准化、规范化 临床疗效评价标准和临床试验规范(GCP)的应用对实现药品的最终价值是极其重要的,由于我国传统中医中药辨证施治理论重视整体的反应及其症状的改善,病与证、症,病种和病类,证名与证候等概念的称谓非常复杂,常常引起理解各异,让许多关心中药的人“雾里看花”[2],难于与国际接轨。因此,在实施GCP过程中,要注意与国际GCP惯例相统一,即以疾病的实际变化来评价药物的作用,使中药在中医理论指导下,用大规模的标准化临床实验提供科学依据,发挥其最大的作用。 3 中外新药临床研究现状的对比 我国近年来在新药临床研究方面无论在技术要求和政策方面都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仍处于较低水平,主要表现在研制单位和临床研究人员的新药研发的理念和素质,临床研究管理水平和监督力度等方面的滞后。美国FDA的药品审评和研究中心(简称CDER)非常重视新药的研究阶段,注重保护受试者的权益,确保临床研究申报材料的科学性、真实性、完整性,除了“随机、盲法、对照”的原则以及GCP的有关规定外,CDER对临床研究基地、医院的审评委员会、研制单位、临床研究督察员(Monitor)和合同研究中介机构(CRO)进行不定期的现场实地核查[3]。因此,中药新药的有效性、安全性、质量可控性3个方面是今后新药研发工作的重中之重。

已上市化学药品工艺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17)

附件 已上市化学药品生产工艺变更研究 技术指导原则 —1—

目录 一、概述 (4) 二、已上市化学药品生产工艺变更研究工作的基本原则 (5) (一)持有人是生产工艺变更研究和研究结果自我评估的主体 (5) (二)全面、综合评估生产工艺变更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影响 (6) (三)研究用样品的选择原则 (8) (四)关联变更的研究原则 (8) 三、变更原料药生产工艺 (9) (一)总体考虑 (9) (二)变更分类 (12) 四、变更药品制剂生产工艺 (15) (一)总体考虑 (16) (二)处方变更分类 (17) (三)工艺变更分类 (25) 原料药: (29) (一)品种概述 (29) (二)立题合理性 (29) (三)变更内容及变更理由 (30) (四)变更研究 (31) 口服固体制剂: (38) (一)品种概述 (38) —2—

(二)立题合理性 (38) (三)变更内容及变更理由 (38) (四)变更研究 (39) 注射剂: (46) (一)品种概述 (46) (二)立题合理性 (47) (三)变更内容及变更理由 (47) (四)变更研究 (48) —3—

一、概述 本指导原则主要用于指导药品批准文号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以下简称持有人)开展已上市化学药品的生产工艺变更研究。生产工艺变更研究是针对拟进行的生产工艺变化所开展的研究验证工作。这些变化可能影响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 本指导原则涵盖的变更及变更研究主要包括化学原料药生产工艺变更和化学药品制剂生产工艺变更。对于按化学药品管理的发酵类产品、胰岛素类产品等品种,持有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本指导原则或生物制品指导原则开展变更研究。 本指导原则在2008年版变更指导原则的基础上,对生产工艺变更部分进行了细化,主要阐述生产工艺变更时应进行的相关研究验证工作。本指导原则中所例举的数据范围均仅具参考价值,持有人可结合产品具体情况,参考本指导原则的相关技术要求,开展变更研究验证工作。 为便于把握变更可能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产生的影响,本指导原则对所述及的变更划分为三类:I类变更属于微小变更,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基本不产生影响;II类变更属于中等变更,需要通过相应的研究工作证明变更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不产生影响;III类变更属于重大变更,需要通过系列的研究工作证明变更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没有产生负面影响。变更类别划分考虑了目前药品注册管理对补充申请的有关规定,并参考了国外的有关技术要求,目的是为了帮助持有人有针对性地开展变更研究。 —4—

药品遴选制度流程

中药饮片遴选制度本着临床需求的基本出发点,认真落实上级有关药品管理的各项规定,根据我中心的临床实际制定我中心药物遴选制度如下。 一.遴选原则 1.入选药品应具备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原则。要充分考虑药品的安全性,临床治疗效果,兼顾药品价格,满足不同需求的人群。 2.参考国家药监局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品种。保证临床使用基本药品的比例。 3.保证重点专科品种齐全,临床科室基本满足需求的前提。 二.重点遴选药品范围 1.国家批准生产的一类新药。 2.增加新的适应症的化学药品,并且新增适应症无替代药品。3.按照合理用药的原则(如序贯疗法等)补充剂型的不足。 4.配合医改及降低药品收入比例的低价格的药品。 5.补充医保、农合备药率不足的问题,入选的药品一般应是兼顾医保、农合的药物。 6.各临床专科需要,充实调整中心用药结构达到我中心水平的药品。 7.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必备药品。 三.程序与方法 1.由医院药事委员会组织编写,西药房具体承办。 2.按照入选的基本原则,广泛征求临床科室的意见。 3.做到客观、全面、公正的选择药品。 4.属于新药的,根据医中心的总体备药情况提出品种目录,提交医院药事委员会讨论决定。

5.属于各专科用药的,在符合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办法”、“新药引进范围”的原则下,根据本科室的用药需求申请,提交药事委员会讨论通过。 6.属于老药淘汰的,根据医院药品应用情况,提出淘汰品种,交药事委员会讨论淘汰。 四.要求 1.所有入选药品必须是临床需求的品种,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收载。 2.药事委员会委员应组织本科积极讨论,以提高《药品处方集》的编写质量。 3.西药房应以不同的形式广泛征求临床科室的意见,做好工作。 4.各科要严肃认真,落实责任,承担使命。 5.按照上级的要求定期组织修订。 新烟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药品遴选办法及程序 一、遴选原则 1.入选药品应具备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原则。要充分考虑药品的安全性,临床治疗效果,兼顾药品价格,满足不同需求的人群。 2.参考国家药监局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品种。保证临床使用基本药品的比例。 3.保证重点专科品种齐全,临床科室基本满足需求的前提。 二、重点遴选药品范围1.国家批准生产的一类新药。 2.增加新的适应症的化学药品,并且新增适应症无替代药品。3.按照合理用药的原则(如序贯疗法等)补充剂型的不足。4.支持我院专科建设,开展新项目、提高治疗手段及重视药品的安全性所必须的药品。 5.配合医改及降低药品收入比例的低价格的药品。

化学药物制剂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二○○四年十一月

目录 一、概述 (1) 二、制剂研究的基本内容 (1) 三、剂型的选择 (3) 四、处方研究 (4) 五、制剂工艺研究 (9) 六、药品包装材料(容器)的选择 (12) 七、质量研究和稳定性研究 (13) 八、附录 (13) 九、参考文献 (15) 十、著者 (16) 化学药物制剂研究基本技术指导原则起草说明 (17)

化学药物制剂研究基本技术指导原则 一、概述 药物必须制成适宜的剂型才能用于临床。制剂研发的目的就是要保证药物的安全、有效、稳定、使用方便。如果剂型选择不当,处方、工艺设计不合理,对产品质量会产生一定的影响,甚至影响到产品的药效及安全性。因此,制剂研究在药物研发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本指导原则是根据国内药物研发实际状况,在参考国内外有关制剂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的基础上,考虑到目前制剂研究中容易被忽视的关键问题进行制订的。 由于药物剂型及生产工艺众多,且各种新剂型和新工艺也在不断出现,制剂研究中具体情况差异很大。本指导原则主要阐述制剂研究的基本思路和方法,为制剂研究提供基本的技术指导和帮助。关于各种剂型研究的详细技术要求,不在本指导原则中详述,药品申请人可参照本指导原则阐述的制剂研究的基本思路开展相应的研究工作。 二、制剂研究的基本内容 药物剂型种类很多,制剂工艺也各有特点,研究中会面临许多具体情况和特殊问题。但制剂研究的总体目标是一致的,即通过一系列研究工作,保证剂型选择的依据充分,处方合理,工艺稳定,生产过程能得到有效控制,适合工业化生产。制剂研究的基本内容一般包括以下方面: (一)剂型的选择 药品申请人通过对原料药理化性质及生物学性质的考察,根据临床治疗和

新药研发过程

新药研发投资大,周期长,风险高。制药行业的普遍经验是一个新化学实 体药物的开发周期在10年以上成本在10亿美元以上。从候选药物到最终 产品上市其成功率只有一成。 新药研发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药学、药理、临床医学、伦理等各个相关 学科的相互配合与协作。其过程受国家相关政策、人类社会健康卫生的需 要等因素的影响。由于影响因素众多,新药研究的成功率也较低。 由于影响因素众多,新药研究的成功率也较低。统计 数据显示,过去整个制药行业从临床Ⅱ期进入Ⅲ期的成 功率平均达到25%。即使被批准上市的药物中也只有三分之一能被市场所接 受。因此只有克服及把握好新药研发中的难点与关键点,新药研发才有可 能取得包括市场销售等方面的成功。而目前认为,新药研发过程不仅仅是 指按照相关技术指导原则进行的生产前研究,也包括药品在上市后的Ⅳ期 临床研究及临床再评价研究,现就其进行扼要的论述。 剂量探索试验是新药临床试验的重要环节,应贯穿于新药研发的各个阶段, 其中又以I期和II期临床试验为重。I期临床试验主要用于探索新药的毒性, 即确定最大耐受剂量;II期临床试验主要用于探索新药的有效性,即确定剂 量效应关系和最小有效剂量。但目前国内对剂量探索试验重视程度不够,申 报的临床试验剂量往往在试验前已经由申办方或者相关研究人员确定,“剂 量探索”流于形式。究其原因,一是由于剂量探索试验属于新药剂量的初步探 索,药物有效性及安全性往往未知,而该试验又需要设置多个剂量组,因此面 临了更多的伦理学考验;二是剂量探索试验往往需要较大样本量,国内的申 办单位难以承受所带来的巨大风险。因此,国内很少有相关研究文献,对于剂 量探索试验设计及分析方法研究基本属于空白。除了上述实际应用中存在 的困难外,剂量探索试验对统计学家也提出了相应的挑战:剂量探索试验属 于多臂试验,应用多重比较的方法进行最小有效剂量估计不可避免。应用多 重比较时,即要防止I类错误的膨胀又要保证足够的检验效能;在自适应设计, 除了多臂问题以外,进行期中分析时也要考虑I类错误膨胀的问题,因此选择 合适的多重比较方法是剂量探索试验中的关键问题。 药物研发流程 药物从最初的实验室研究到最终摆放到药柜销售平均需要花费12年的时间。进行临床前试验的5000种化合物中只有5种能进入到后续的临床试验,而仅其中的1种化合物可以得到最终的上市批准。 总的来说新药的研发分为两个阶段:研究和开发。这两个阶段是相继发生有互相联系的。区分两个阶段的标志是候选药物的确定,即在确定候选药物之前为研究阶段,确定之后的工作为开发阶段。所谓候选药物是指拟进行系统的临床前试验并进入临床研究的活性化合物。

中药新药研发工作的现状及思考

内容摘要:【关键词】中药;新药;标准化;规范化;研发 我国中药的临床应用已相当广泛,但中药的临床疗效却始终不能令人满意,如何提高中药的临床疗效,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已成为每个医药工作者共同面对的问题。本文着重从中药新药研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谈几点看法,仅供同行参考。 【关键词】中药;新药;标准化;规范化;研发 我国中药的临床应用已相当广泛,但中药的临床疗效却始终不能令人满意,如何提高中药的临床疗效,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已成为每个医药工作者共同面对的问题。本文着重从中药新药研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谈几点看法,仅供同行参考。 1 新药临床欠缺实实在在的疗效 在中药新药研制和评审中,重基础(药学、药理学、毒理学)轻临床的现象比较普遍,新药临床实验的地位未得到应有的重视。新药上市后的临床再评价更是稀有[1]。前几年,我国每年都有上百种中药新药获得批准文号投入市场,新药治疗病种无所不及,甚为广泛,而疗效到底如何?却值得我们反思。另外,新药一旦获得批准文号,厂家和医药经销公司就会大做广告、大力宣传、扩大药物知名度,但多数品种往往名不副实,在市场上难以获得持久生存,走走过场就销声匿迹,所以新药品种经常变换。所有这些情况表明中药新药欠缺实实在在的临床疗效。 2 中药临床试验未达到标准化、规范化 临床疗效评价标准和临床试验规范(gcp)的应用对实现药品的最终价值是极其重要的,由于我国传统中医中药辨证施治理论重视整体的反应及其症状的改善,病与证、症,病种和病类,证名与证候等概念的称谓非常复杂,常常引起理解各异,让许多关心中药的人“雾里看花”[2],难于与国际接轨。因此,在实施gcp过程中,要注意与国际gcp惯例相统一,即以疾病的实际变化来评价药物的作用,使中药在中医理论指导下,用大规模的标准化临床实验提供科学依据,发挥其最大的作用。 3 中外新药临床研究现状的对比 我国近年来在新药临床研究方面无论在技术要求和政策方面都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仍处于较低水平,主要表现在研制单位和临床研究人员的新药研发的理念和素质,临床研究管理水平和监督力度等方面的滞后。美国fda的药品审评和研究中心(简称cder)非常重视新药的研究阶段,注重保护受试者的权益,确保临床研究申报材料的科学性、真实性、完整性,除了“随机、盲法、对照”的原则以及gcp的有关规定外,cder对临床研究基地、医院的审评委员会、研制单位、临床研究督察员(monitor)和合同研究中介机构(cro)进行不定期的现场实地核查[3]。因此,中药新药的有效性、安全性、质量可控性3个方面是今后新药研发工作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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