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铸车间安全技术规程

鞍山宝得炼钢厂连铸车间各岗位安全技术规程

1.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连铸车间通用安全技术和各岗位安全技术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连铸车间各岗位作业人员

2.车间通用安全技术规程

2.1执行厂安全技术规程和岗位安全技术规程

2.2进入现场应注意机动车、吊车。作业动态,注意倾听各种音响信号,不应

进入危险区域。

2.3进入车间必须走规定的人行道,不得从辊道上跨越,不得从吊运的钢水罐

或其它重物下通过。

2.4工作前应认真检查设备、工具及现场作业环境的安全缺陷,不应擅自触动

设备。

2.5认真检查各种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闸、极限、罩子、信号灯等)确保齐

全、灵敏、可靠。

2.6在一个吊装钩头上不应同时挂两种以上吊具(包括在钩头下挂二节钩)2.7吊运物件放置时,必须安放平稳,牢固。

2.8多层作业应联系好,设好监护,高处作业应系好安全带,不允许随意往下

扔掉物件,如必须往下扔物件时,应有人监护。

2.9生产与施工分组或同时作业时,必须加设防护栏和安全警号标志。

2.10工作中使用的各种小型机电工具(台钻、电动搬手、电钻、砂轮等)必须

设有良好的接地保护和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

2.11不允许用氧气吹扫设备或物件,严禁用氧气吹扫身体,氧气不应接触油质

物品。

2.12不应在易燃、易爆物附近动明火、吸烟或休息,使用煤气应先点火后开煤

气。

2.13设备检修或试车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

2.14现场拉钢时,无关人员不应靠近。

2.15拉钢过程中,任何人不准进入二冷室。

2.16作业前落实人与人之间的安全互保,联保,对作业环境、作业对象确认安

全可靠后才能作业。

2.17作业现场应保持无积水,环境整洁,通道畅通。

3. 连铸机操作岗位安全技术规程

3.1连铸机台上岗位安全技术规程

3.1.1钢包浇铸安全操作规程

3.1.1.1开机,浇铸前应检查所属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关人员处理

3.1.1.2更换钢包时,下面不允许有人,应对正,放稳,以免钢水溢出伤人或损

坏设备。

3.1.1.3工作前应检查所需工具,烧氧前必须检查所用氧气管,氧气带是否符合

要求,氧气管长度不得小于4 m.。烧氧作业时,手不应握在氧气管与氧

气带接头处,烧氧时,开氧者必须听从烧氧者指挥,开氧时做到缓开。

3.1.1.4钢包开浇时,若滑板打不开,需要吊运时,应确认钢包滑板关闭,没有

松动现象才可以操作,此钢包吊运过程中必须有专人指挥吊车,并且不

准许钢包在平台上方运行和停留。

3.1.1.5烧氧者必须戴好防护眼镜,烧氧管方向不得对人,严禁站在中间罐罐盖

上烧氧或进行其它操作。

3.1.1.6工作中必须精神集中,按规程要求控制中间包钢水液面高度。

3.1.1.7浇铸过程中发现钢包罐壁发红或水口漏钢关不严,应立即将钢包打至事

故流槽上方。并指挥吊车挂钩,做好吊离准备。

3.1.1.8浇铸过程中,发生漏钢事故必须开走中间包车时,应立即关闭钢包水口

并将钢包打至事故溜槽上方做好吊离准备。

3.1.1.9测温或取样前应通知附近人员走开,防止钢水溅出伤人,。测温枪,取

样器以及加入的盖罐剂必须干燥,操作者必须带好防护眼镜。

3.1.1.10钢包浇注完毕,指挥吊车吊运空包时,必须确认两个罐耳都已挂稳后

再起吊。

3.1.1.11重包吊运至回转台时,必须由专人站在浇铸平台进行指挥,确认对正

坐稳后,方可进行浇注作业。

3.1.1.12钢包浇铸平台应保持清洁,干燥,所用工具应当堆放整齐。

3.1.2中间包浇铸安全操作规程

3.1.2.1浇注前应检查工具、用具是否完好无损缺,所需材料应当干燥,符合标

准要求。

3.1.2.2浇铸前应检查各种设备是否灵敏,可靠和安全,结晶器铜管与上下法兰

之间不应渗水漏水,否则不应浇钢。

3.1.2.3工作前应穿戴好劳保用品,烧氧时,必须戴好眼镜,手不应握在氧气带

与氧气管接头处,开关处应有专人配合监护和控制氧量。

3.1.2.4开浇前,应通知中间包周围非工作人员离开,防止开浇时钢水喷溅烧伤。

3.1.2.5吊换中间包前,应认真检查罐耳是否有残钢,残渣或开焊,罐底与摆槽

间是否粘连,吊换中间包必须用专用吊具,在中间包内剩余钢水凝固结

壳后,达到吊换标准,确认安全后方可以吊运。

3.1.2.6启动中间包车前应检查中间包车运行是否正常,应确认轨道无障碍物,

行走范围内无人、无杂物,渣盘、溢流槽位置摆正,不碰车体,方可以

开车。

3.1.2.7浇钢过程中若出现结晶器漏水严重事故,应立即停浇并将尾坯拉出结晶

器下口,关闭全部水管并确认检查。再次开水时应缓慢供水,不准过急

打开阀门。

3.1.2.8渣盘内严禁有水、封闭容器、氧气带、煤气管等易燃易爆物品。

3.1.2.9送上引锭后,用压缩空气将结晶器内及引锭头上的水分吹扫烤干,结晶

器内潮湿不得浇钢。

3.1.2.10上引锭时引锭头到准备位置时,应停止上升,以防顶坏结晶器,然后

采用点动方式将引锭头上到规定的位置。拉钢过程中严禁二次上引锭作

业。

3.1.2.11浇钢前应安装好中间包防护挡板,防止钢花喷溅伤人。

3.1.2.12浇钢前中间包水口、摆动流槽、事故流槽、事故钢包应干燥,否则不

应使用。

3.1.2.13起步操作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以防止拉漏拉断,控制拉速应注意

了解钢液温度等因素,准确确定拉速。结晶器内钢水不能翻动,若有翻

动要减速,保持液面平稳,渣子结块要及时捞出,以防造成漏钢事故。

3.1.2.14拉钢过程中如需手工向结晶器加润滑油时,必须保证润滑油加在铜管

内壁上,严禁将油直接加在钢水液面上。捞渣工具必须保持干燥。

3.1.2.15钢包浇铸时严禁开动中间包车。

3.1.2.16中间包出现漏钢需要紧急开走中间包车前,必须通知钢包渣铸工关闭

钢包滑动水口。

3.1.2.17拉钢过程中出现侵入式水口严重损坏,必须进行快换水口,快换水口

必须使用专用夹具,防止出现烧烫伤。

3.1.2.18中间罐浇铸结束,罐内钢水尚未凝固,开动中间罐车前应确认非工作

人员离开后,才可缓慢动车,以防钢水溅出伤人。

3.1.2.19处理二冷室内残坯时,应有专人指挥,钢绳与吊物应捆绑牢固,避免

滑脱,待周围人员躲避到安全处后,再起吊作业,作业人员应站稳防止

滑跌,并且要有专人监护,防止上方坠物伤人。

3.1.2.20吊运中间罐或残坯,大铁、结晶器等物品,不应在浇铸平台上通过。

3.1.3主控室、配水工安全操作规程

3.1.3.1工作前检查电话交换盘面,扩音器对讲机等通讯设备及各种阀门仪表等

是否正常和灵敏可靠,发现问题应及时找有关人员处理,操作室的台面

上不应放置一切闲杂物品,应保持台面清洁干燥。

3.1.3.2 设备试车或开机前要通知无关人员离开,确认无闲杂人员后方可开机。

3.1.3.3浇铸前应检察结晶器水、二冷喷淋水、设备冷却水的设定和和实际流量

及压力等,不符合技术规程要求严禁开机。

3.1.3.4按技术规程要求,对不同钢种,不同规格的铸坯采用相应的配水制度。

3.1.3.5进入二冷室检查喷淋管道及水嘴时,应与相关的操作人员联系好,并有

人监护方可进行作业,此时不得进行上引锭杆作业。

3.1.3.6拉钢过程中密切注意水、油、气等介质的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以免事态扩大,造成事故。

3.1.3.7拉钢时密切注意拉速的变化,根据变化及时调整水量,以免引起铸坯因

冷却不当造成事故。

3.1.3.8不应乱动电气,通讯设备和空调机等。

3.1.3.9保持室内卫生,上下楼梯注意安全。

3.1.3.10清扫卫生时,严禁将水洒到电器仪表上面,操作台送电后,严禁用湿

手按电钮或用湿布擦台面。

3.1.3.11禁止在室内打闹,喧哗和抽烟,以免触电伤人和造成火灾,应制止闲

杂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室内。

3.1.3.12二冷室内的照明必须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以保证用电时的人身安

全。

3.1.4长水口保护浇注安全技术规程

3.1.

4.1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岗位安全和技术培训,达到熟练操作,并穿戴好各

种劳保用品,方可上岗。

3.1.

4.2浇铸使用前,必须对长水口及其支撑配重机构,供氩系统等进行认真检

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使用。

(1)长水口有裂纹、破损者。

(2)支撑机构及配重机构开焊及变形的。

(3)供氩系统泄漏的。

(4)长水口焊有残钢,残钢不能清除的。

3.1.

4.3长水口安装由两人相互配合好,共同操作,待钢包平稳开至浇铸位置后,

方可支撑长水口。

3.1.

4.4长水口支撑必须与钢包滑板下水口对正,下入管槽内,接合严密后,方

可组织开浇,防止钢水由缝隙溅出伤人。

3.1.

4.5浇铸平台必须保持整洁,通道畅通。无阻,防止发生事故时影响人员撤离。

3.1.

4.6钢包滑动水口开浇时,操作人员须扶持机构手柄,防止长水口脱落。如

滑动水口不自动开浇,要及时移开并撤出长水口,移至安全位置。

3.1.

4.7待开浇、中间罐浇钢正常后,将钢流减为细小流方可重新安装长水口,

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挂好配重,以免长水口自动脱落伤人。

3.1.

4.8长水口上接口有溢钢,应及时清除,防止焊接在一起。如长水口接口溅

钢严重,应及时移开长水口,重新更换安装以免溅钢伤人。

3.1.

4.9浇钢过程中,中间罐长水口周围应始终有炭化稻壳覆盖,防止水口外凝

结冷钢。

3.1.

4.10如需调整铸速,浇钢人员应提醒长水口操作人员注意扶持,以免长水

口脱离或偏斜,造成溅钢伤人。

3.1.

4.11如钢包需要移动,或吊走前,应及时移开水口。

3.1.

4.12在安装或撤出长水口操作时,操作场所严禁有闲杂人员逗留,以免互

相碰撞、跌倒或被挤下平台。

3.1.

4.13浇注结束及时移开长水口,取下的配重及长水口应放置在安全地方,

不能乱扔以免伤人,支撑杆要顺放在操作平台栏杆内侧,以免绊倒伤人。

3.1.

4.14连浇时的操作与起步时的操作相同。

3.2连铸机台下岗位安全技术规程

3.2.1拉矫工安全技术规程

3.2.1.1浇铸前应认真检查拉矫机辊道的机械电气设备,严格执行操作牌制度。

3.2.1.2检查设备要与室内操作人员联系好,并有专人监护,机旁有人工作严禁

启动设备,工作前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2.1.3横越辊道必须走安全桥,严禁跳越或踩踏辊轮,跨越红坯,但处理事故

除外。

3.2.1.4上引锭过程中或上好引锭后,不得在辊道上处理故障或工作,以防引锭

杆下滑伤人。

3.2.1.5连铸机设备运行中禁止清扫杂物,加油或处理故障。

3.2.1.6确认设备处于正常和良好状态,接到指令后方可操作设备。

3.2.1.7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操作室,不得擅自把工作交给他人代替,铸机不生

产时,操作台上所有转换开关均应置于手动位置或非连锁位置。

3.2.1.8操作室内的电气设备及所有开关、连锁不得擅自拆卸,操作台上面不应

放置任何闲杂物品,应保持清洁和干燥。

3.2.1.9操作区域内应准备好足够的干粉灭火器(四瓶以上)。

3.2.1.10上引锭过程中,发现拉矫机气动压力降低,低于工作压力10%不得强

行送引锭,以防引锭杆下滑伤人及设备,上引锭前应检查引锭杆各链节

间联接销是否有松动和脱落,有故障须处理后方可上引锭操作。

3.2.1.11在操作室外工作前应检查所使用的工具,用具(大锤、钢钎、切割枪、

氧气带等),如有损坏,应立即更换。

3.2.1.12浇钢过程中,严禁到二冷室附近逗留,发现二冷室内有异常现象,应

立即报告主控室和机长,不得擅自处理或脱岗,拉钢过程中不允许二次

上引锭作业。

3.2.1.13发现液压管道漏油要立即通知当班维护人员,不准随意拆卸管道,液

压系统喷油时,要立即通知机长和主控室,执行事故操作程序并做好防

火准备。

3.2.1.14严禁超负荷运行,当铸坯温度小于700℃(铸坯发黑)应停止拉矫机

操作。

3.2.1.15当发现浇铸漏钢时,立即执行事故操作。

3.2.1.16上引锭以后,操作室内必须留人准备随时接受操作指令。处理事故时

应和有关人员加强联系,设专人监护,确认无误后才能进行操作。

3.2.1.17使用电葫芦吊之前,应检查各部件是否正常,钢绳报废、极限不灵不

得使用。

3.2.1.18吊换坯头槽、渣槽及其它物件前,应检查捆绑钢绳是否安全可靠,确

认无误并通知附近人员躲开后方可吊运。

3.2.1.19清理拉矫机、切割机和辊道上的铁皮和残钢时,必须停机作业。

3.2.2火焰切割安全技术规程

3.2.2.1工作前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防护眼镜等),以防氧化铁皮崩伤眼睛。

3.2.2.2严格按照液化气使用要求进行操作。

3.2.2.3工作前应仔细检查各煤气管道及胶带,氧气管道及胶带等,是否有裂口、

烧损、磨损、泄漏,若有损坏或泄漏现象应及时更换。

3.2.2.4 各种胶带与钢管的接头处必须严密、无泄漏,否则必须紧固后方可操

作。

3.2.2.5认真检查防回火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否则不准点火、开机。

3.2.2.6点火时应按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操作。

3.2.2.7割具打火后,割枪不应对人。

3.2.2.8割具上各气体通路不应粘油污,以免氧气遇到油脂爆炸。

3.2.2.9不应将正在燃烧的割具随意放在设备上或地面上,割具用后应及时关

闭。

3.2.2.10开机前应观察切割小车活动范围内有无人或障碍,否则不准动车。3.2.2.11浇铸前应认真检查火切机的机械电气设备,严格执行操作牌制度。3.2.2.12手把切割必须持有操作证,无证者不许动把切割。

3.2.2.13到能源介质箱调整工作压力,必须与操作室内的操作者联系好,以防

误伤。

3.2.2.14行走中的车体上不准有人,切割过程中,不得在切割嘴附近观察,如

需观察,必须保证安全距离,并戴好防护镜。

3.2.2.15严禁带火种进入切割操作室,室内必须有安全防火设施,操作区域内

应准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四瓶以上)。

3.2.2.16切割装置附近不得放热坯及任何易燃物件,烟火要远离切割装置。3.2.2.17发现回火应立即关闭氧气、煤气紧急开关。

3.2.2.18切割枪体无冷却水不允许操作。

3.2.2.19切割车夹臂不松开,切割车不允许返回。当切割车切割到终点时,无

论铸坯是否切断,夹紧装置的夹臂必须松开。

3.2.2.20引锭杆存放架没有回到存放装置,切割车不得动作和行走。

3.2.2.21宝得公司现阶段采用的切割介质为瓶装的液化石油气,须特别注意将

气瓶存放地点远离火源和热坯高温区,搬动时注意轻拿轻放,气瓶内介

质压力降低后要及时更换,以免回火。

3.2.3推钢、出坯安全技术规程

3.2.3.1启动设备前,应检查出坯辊道,移坯车、冷床、升降挡板等设备运行情

况,发现异常响声或卡滞现象,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进行处理,还应检

查运行区域内有无闲杂人员或障碍物件,有则通知离开或清理后再启

动。

3.2.3.2启动液压泵前,应检查管道接头有无漏油,应确认无误后再启动。

3.2.3.3不准推拉超标准部件和铸坯,不准超负荷能力使用,设备超重时应吊走

部分铸坯后方可操作。

3.2.3.4处理辊道挡板和移坯车的机械或电气故障时应将辊道停止运行,并执行

操作牌制度。

3.2.3.5室内操作工同室外出坯工、拉矫、切割操作工应加强配合和确认,在事

故状态吊热坯时,辊道应停止运行。

3.2.3.6冷床上的铸坯应及时吊运,以防造成积压和导致设备超负荷工作,坯长

小于1m的铸坯不得在冷床上运行。

3.2.3.7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操作室,室内禁止吸烟,室内应准备足够数量的干

粉灭火器(四瓶以上)。

3.2.3.8操作室的电气设备及所有开关连锁不应擅自拆卸,操作台面保持清洁干

燥,不应堆放任何闲杂物品。

3.2.3.9吊车吊运铸坯过程中,不准启动相关的辊道。

3.2.3.10生产过程中不得在出坯辊道,移坯车、冷床等处行走停留和处理设备。

4. 中间罐的安全技术规程

4.1中间罐修砌安全操作规程

4.1.1吊翻中包前应严格按规定检查吊具,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4.1.2指挥者应站在安全明显的地方,指挥手势明确,不准戴手套指挥天车,

翻包时应周围无人。

4.1.3中包修砌场地内不准有积水。

4.1.4用锤子和瓦砾修砌时应戴防护眼镜,以免飞出的渣粒击伤眼睛。

4.1.5包内的填料必须干燥。

4.1.6修砌完应清理包内、包沿上的杂物,以免吊运中掉下伤人。

4.1.7修好的绝热板中间包,吊运要慢吊轻放,以防损坏,造成穿包、漏包、

烫伤事故的发生。

4.1.8中间包绝热板受潮或雨淋的,严禁使用。

4.1.9板与板连接逢的胶泥不准涂抹太多、太厚,防止来不及干燥,使用时爆

炸。

4.1.10吊运注余残钢时,不准使用断股、旧、绣的钢丝绳,必须捆好,确认无

误后指挥起吊要慢吊轻放。

4.1.11检查修砌好的中间包水口时,必须吊放在专用的支架上。

4.1.12 不准在煤气烘烤周围逗留取暖。

4.1.13 搬运塞棒时要轻那拿轻放,并放稳,避免滑落伤人。

4.1.14不准向中间包打水降温。

4.1.15用顶针顶包底水口残钢对正后,操作人员必须及时躲开。

4.1.16翻包时要严格遵守中间包倾翻安全操作规程。

4.2中间罐打结安全操作规程

4.2.1中间罐永久层的打结厚度由内壁工作层种类确定。绝热板工作层要求厚

度为120mm,涂料工作层要求厚度为150 mm。

4.2.2打结中间罐承永久层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技术要求,确保材料配比、捣打

程度和养生时间应达到规定的要求。

4.2.3打结过程中使用搅拌机和电动捣打工具时,要注意用电安全和自身保护。

4.2.4打结施工现场各种原材料应堆放整齐,不得混质和受潮,以免变质和失

效。

4.2.4有关搅拌机和振动棒的安全操作要求,详见以下6.2及6.3有关内容。4.2.5打结中间罐永久层所用的胎具,吊运和使用时必须轻拿轻放,以防变形

和发生挤伤事故。

5.钢坯储运安全技术规程

5.1出坯安全操作规程

5.1.1指挥吊车吊坯作业时应站在安全、明显处,了望好周围环境,确认安全

后方可发出正确的指挥手势。

5.1.2吊车作业时,距吊物件5米内不得有人靠近,吊运铸坯不得从人的上方

通过。

5.1.3吊坯作业时,不准从其它设备上方通过,防止掉电砸坏设备。

5.1.4铸坯码垛的地面应坚实,平整,钢坯垛应码正,摆齐,严禁偏斜,方坯

定尺2米以上不准超过3米,2米以下短尺坯不准超过1.5米,坯垛间距不得小于1米。

5.1.5使用夹坯吊具作业时,应检查夹坯吊具开口是否灵活,夹板是否变形,

链条是否牢固,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

5.2钢坯描号、装车安全操作规程

5.2.1钢坯描号时,应注意周围车辆和吊车的作业动态,并检查坯垛情况及周

围环境,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除描号、核实坯垛作业外,不应在坯垛上面及附近逗留或休息。

5.2..2运坯车辆进入现场后,必须停稳并采取防止溜车措施后,才可进行装车

作业,作业人员不得随意跨上跨下车辆。

5.2..3运坯车辆移动位置时,需由专人领车指挥,做好监护工作。

5..2.4钢坯装车严禁端重、偏重、超高、超长、超重,应按规定摆放整齐。5.2..5装车作业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应有人。吊运钢坯的吊车不准在人员、设

备上方通过,指吊人员应看护好作业现场的周围环境,确保作业安全。

5.2.6不允许在钢坯垛之间休息、逗留或取暖。

6. 其它附属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6.1割大铁安全操作规程

6.1.1工作前劳保用品应穿戴齐全,工作时应有专人配合协同作业。

6.1.2工作前应检查氧气开关、氧气带,如有漏气、破损不应使用。

6.1.3割残钢所用氧气管不应短于2m,工作时手应握在氧气管与胶管接头处后

面胶带一方,打火时氧气量不应开得过大。

6.1.4割大铁协同配合人员一定要做好现场监护,隋时注意空中吊车和过往车

辆,防止空中坠物伤害以及溅起的钢花伤人。

6.2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

6.2.1使用前检查所有安全防护装置,各传动部位是否有螺丝钉松动等,达到

标准要求才可使用。

6.2.2开机工作时,严禁把手伸向机内,不得打开搅拌筒盖。

6.2.3检修搅拌机前,应切断电源,留专人看守并且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

的明显标志。

6.2.4在搅拌过程中,出料门手柄应挂上安全链,上料斗吸料门的工作范围内

不应站人。

6.2.5搅拌机的电气部分要求定期检查,外设电器、水路、明线应严加保护,

以防漏水漏电。

6.2.6搅拌机停机前应将筒内残料出净,停机后应切断电源,。

6.3振动棒的安全操作规程

6.3.1工作前要穿戴好本岗位劳保用品,水靴,绝缘手套等。

6.3.2工作前应检察接地线和各种导线,达到接地可靠、导线无损、绝缘良好。

使用设备前,应检查振动器有无异常,发现异常声音不应使用。

6.3.3振动棒使用后,必须将电源开关切断,夜间工作时,应安装手提灯。6.3.4振动棒使用时只允许使用专用插座,不得使用其它插座及另接插头。6.4胶泥搅拌器安全操作规程

6.4.1工作前应检查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电源、开关、导线等,发现问题及

时通知电工处理,装料前应先通电检查搅拌器的运转情况,确认正常后,方可装料。

6.4.2在搅拌筒运转过程中,不应用手或工具伸入到搅拌筒内。

6.4.3往搅拌筒内充入水玻璃粘合剂时,应戴好防护眼镜。

6.4.4搅拌结束后,应先切断电源,然后再取胶泥。

6.5中间罐倾翻安全操作规程

6.5.1倾翻中间罐前,应仔细检查吊具是否完好,钢绳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

要求的吊具和钢绳不得使用。

6.5.2倾翻中间罐时,要设专人监护,在作业现场任何人不得逗留,行走或休

息。

6.5.3中间罐倾翻作业现场不应当有积水。

6.5.4中间罐内残钢未完全凝固时不得倾翻。

6.5.5中间罐倾翻过程中不得向罐内打水,以免破坏打结层。

6.6清铁皮安全操作规程

6.6.1清铁皮抓斗吊应有专人操作,不应随便乱动,抓斗吊底下不应站人,或

在人头顶上方越过。

6.6.2抓斗吊的电气开关、极限等应经常检查,保证安全可靠,防止触电。6.6.3安全栏杆和梯子应经常检查,确保安全可靠和清洁,上下梯子应注意防

滑。

6.6.4抓斗钢绳应经常检查,保持完好,操作时应缓慢,抓斗用完后应切断电源。

6.7汽车装运废钢的安全操作规程

6.7.1作业前应检察所用的一切工具(勾、环、钢绳等),勾、环出现裂纹,钢

绳达到报废标准的,不得使用。

6.7.2装车前应检查确认工作场地和周围环境,存在不安全因素不得工作。6.7.3指挥吊车往汽车上装大铁或翻槽子时,不应站在汽车上指挥,应站在安

全明显处,手势应准确,清楚。

6.7.4吊运废钢时,钢绳与吊物应捆绑牢固,装车不应超重,超高、超宽,或

偏重、端重,装车时周围人员应躲开。

6.7.5装车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逗留。

6.8处理事故罐安全操作规程

6.8.1工作前检查作业现场,确保作业区无残存物,无障碍物,无积水。

6.8.2处理事故罐大砣应采用直径≥47mm钢绳吊挂倾翻,钢绳达到报废标准不

得使用。

6.8.3倒扣事故罐内大砣时,倾翻钢罐角度不应大于80度,指挥人员应站在安

全明显处,确认无误后,发出指挥手势。

6.8.4倒扣事故罐内大砣前,应确认事故罐内无液态钢渣和钢水。

6.8.5大砣处理完后应翻净罐内废物,并将作业场地内的落地残钢和废物清理

干净。

6.8.6分解切割大砣前,应检查氧气开关、氧气带,如有漏气或破损不应使用。

6.8.7切割大砣使用的氧气管不应短于1米,操作者手应握在胶带与氧气管接

头处后面,严防氧气回火烧人。

6.9使用高炉煤气安全操作规程

6.9.1使用高炉煤气。必须先点火,后打开煤气开关。

6.9.2高炉煤气使用过程中,如发生煤气突然中断,必须首先将煤气开关关闭。

继续使用高炉煤气,仍须按照6.9.1条款规定操作。

6.9.3高炉煤气为无色、无味、有毒的气体,凡涉及使用高炉煤气的场所,使

用前必须仔细检查煤气管道、接头、开关及胶带有无泄漏或损坏,发现

问题必须找有关人员处理正常后才能使用。

6.9.4发现有煤气中毒现象,应立即按照《煤气事故处理规程》中的规定对有

关人员实施抢救。

6.10指吊工安全操作规程

6.10.1 指吊前,必须清楚所指吊车的技术性能和安全规程,被吊物品重量是否

符合要求,检查所用吊具、绳具是否符合要求,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6.10.2 指吊时必须站在明显安全的位置,发出的信号必须正确、清楚、果断。

6.10.3 严禁用钢绳吊运红热钢坯和直接吊运炽热物品。

6.10.4 指挥吊运金属液体时,不准从人员、设备及潮湿、积水地区上方通过。

6.10.5 吊物时,必须将被挂物体栓挂牢固,凡应四角或三点吊挂的专用吊具,

严禁只挂两点。

6.10.6 需要人员扶持固定的被吊物下降高度时,必须降至离地面或平台100

毫米,人员方可靠近,被吊物与人体间至少应有300毫米距离,用哨音配合作业。

6.10.7 二人以上同时进行吊物作业,必须明确一人指挥,二人联系好,确认对

方在安全位置方可指挥起吊。

6.10.8 指挥往容器内吊物或放置时,容器内人员必须先行撤出后,方可进行作

业。

6.10.9 指挥吊运钢包、铁包和中间包时,必须按固定位置存放,不得随意放置。

6.10.10 指挥吊运物品行进时,要环顾周围环境,发现运行线上有人或障碍,

应及时通知人员离开或指挥司机停车绕行。

6.10.11 指吊人员作业时,必需精力集中,不做与指车无关的事情。

6.10.12 发现司机操作与发出信号不一致时,应立即指挥停车,确认联系好后

再继续作业。

6.10.13 严格遵守和执行“十不吊”规定。

附:“十不吊”规定:

1、超载不吊

2、信号不明不吊。

3、吊件捆绑不牢不吊。

4、不符合安全的不吊。

5、斜拉、旁拽不吊。

6、工件上站人、有浮物不吊。

7、氧气瓶不吊。

8、带棱口不吊。

9、埋在地下物品不吊。

10、负荷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6.11烧氧安全规程

6.11.1使用前先检查所用工具,胶管等,保持完好无泄漏,否则不准使用。6.11.2烧氧时必须两人,一人负责开关阀门,一人负责烧氧工作。工作中双方要联系好,严格按规定或约定程序操作。

6.11.3开氧人与烧氧人要配合好,开氧时要先通知操作者和周围人员。

6.11.4氧气使用时,操作人员不准吸烟及动明火,不准戴沾有油污的手套或穿有油污的工作服,烧氧时不准穿棉服。

6.11.5烧氧时,手不准握在胶管与氧气管的接口处或接口前方,防止回火烧伤。

6.11.6发生氧气回火,不许乱扔氧气带,要立即通知配合人员关闭气源。

6.11.7烧氧人员必须戴好防护眼镜。

6.11.8不准用氧气吹扫地面或对着人吹,不准吹扫工作服,不准使用氧气管风管开玩笑。

6.11.9烧氧场地要保持清洁干燥,有积水要及时清除。

6.11.10烧氧用的氧气管(包括大包烧眼)长度不得小于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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