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

XX集团公司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目的:

为贯彻安全生产法规要求,加强和改进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发挥安全委员会对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作用,保证安全生产条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发展,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属各部门、各中心、各分公司。

三、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年6月29日);

2、《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2007年11月29日);

3、《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1号)。

四、人员组成及成员单位

1、集团公司安全委员会全面负责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行使集团公司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最高管理、决策权。

2、集团公司安全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组成。

1)安全委员会主任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担任;

2)安全委员会副主任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担任;

3)安全委员会委员包括集团公司其他领导,以及安全质量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工会工作部、服务中心、发展规划部、资产管理部、纪检监察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3、集团公司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包括以下部门:

1)安全质量部;

2)财务部;

3)人力资源部;

4)工会工作部;

5)发展规划部;

6)资产管理部;

7)纪检监察部;

8)服务中心。

4、集团公司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安全质量部。

5、集团公司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由集团公司确定,安全委员会行文确认。

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成员单位发生变化时,根据集团公司领导的决定,由安全质量部及时下发调整组成人员、成员单位的文件。

五、安全委员会及各成员单位职责

1、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

1)部署、监督国家、行业和地方人民政府,以及上级管理部门颁布的有关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的宣贯和实施;

2)研究、审定集团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监督专业主管部门实施,审批综合管理部门提交的综合工作总结;

3)研究、审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目标;

4)研究、分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评估,及时提出强化管理的举措;

5)研究、决定集团公司用于改善安全生产的条件、提高相应能力、加强防护措施的人力、物力、资金和技术等资源投入;

6)部署集团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管理体系的建立、健全和运行维护工作;

7)督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建立;

8)研究、审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等重要管理制

度,督促各级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9)审批集团公司总体应急预案。

10)审批集团公司年度综合检查计划及检查通报。

11)审批集团公司年度职业健康安全隐患整改项目计划。

12)部署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重大活动,督促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促进安全文化建设;

13)研究、决定集团公司内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表彰奖励;

14)指挥集团公司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救援、调查、上报和善后处理工作;

15)审查重伤及以上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研究、决定集团公司对所属单位及事故相关责任人的处理。

16)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形成会议决议,并监督执行。

2、安全质量部职责

1)负责集团公司安全委员会会议的策划、组织,记录、决议的编制,通报及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事项;

2)对其他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

3)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工作的监督;

4)完成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3、财务部职责

1)按时、足额拨付安全生产所需资金;

2)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投入资金管理,定期向安全委员会报告;

3)完成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4、人力资源部职责

1)负责职业健康、职业病防治管理;

2)负责劳动防护管理;

3)负责人员资格培训及安全教育管理;

4)负责组织工伤事故调查、申报及工伤保险管理;

5)定期向安全委员会汇报职业健康、劳动防护、人员资格、工伤管理等方面工作情况;

6)组织落实安全委员会关于职业健康、劳动防护、人员资格、工伤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决议;

7)完成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5、工会工作部职责

1)负责员工职业健康安全权益维护管理;

2)参与工伤、职业病事故的调查;

3)组织落实安全委员会关于员工权益维护方面工作的决议;

4)完成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6、发展规划部职责

1)负责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及设施“三同时”管理;

2)组织落实安全委员会关于基础设施改进方面工作的决议;

3)完成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7、资产管理部职责

1)负责集团公司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2)负责组织设备使用单位编制设备操作规程;

3)负责联系有资质单位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鉴定;

4)负责组织实施设备设施的专项检查,定期向安全委员会汇报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方面的情况。

5)组织落实安全委员会关于设备、设施等方面安全工作的决议;

6)负责自然灾害管理方面的事故,以及设备事故(无人员伤亡)的调查处理,参与造成工作日损失的轻伤以上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7)完成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8、纪检监察部职责

1)参与人员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2)组织落实安全委员会关于事故处理、人员责任追究方面工作的

决议;

3)完成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9、服务中心职责

1)负责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集团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集团公司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集团公司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厂内交通安全管理专向检查,参与集团公司综合安全检查;

5)负责组织集团公司消防、食品安全、厂内交通安全事故的调查,参与造成工作日损失的轻伤以上事故的调查;

6)定期向安全委员会汇报集团公司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厂内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7)负责组织落实安全委员会关于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厂内交通安全方面工作的改进决议;

8)完成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工作制度

1、集团公司安全委员会以以下方式对涉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事项做出决定。

1)定期、不定期召开安全委员会会议,对涉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审议,并做出决定。

2)安全委员会成员传阅相关事项材料,提出处理意见。

2、安全委员会文件(包括会议纪要)由主任或其委托的副主任签发,安全质量部负责印发。

3、安全委员会所做出的决定,集团公司各相关部门、单位应按要求落实。

4、负责专项安全生产监管的部门要定期向安全质量部报送工作情况,以安全委员会及时掌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各方面动态。

5、根据安委会工作部署,各成员单位定期对安全委员会安排工作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束后形成检查汇报材料,在安全委员会会议上进行通报。

6、安全委员会召开会议,应按照《XX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制度》的规定执行。

七、附则

1、集团公司所属各子公司参照本制度要求建立、实施相应制度。

2、本制度由安全质量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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