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各委员会职责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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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各专业委员会职责和工作制度

(一)医院管理委员会:

职责

1. 在院长领导下,负责讨论研究医院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对医院重大决策提出意见或建议。

2. 对上级机关的重要指示和医院的重大工作进行布置、研究,并制定贯彻落实的措施。

3. 审议医院的办院方针、发展计划、科室设置、年度工作计划、人才培养计划、重大科研项目和技术设备引进计划等。

4. 审议医院的管理条例、管理性的规章制度以及奖金分配方案。

5. 审议医院经费预决算、大型设备购置及大型基本建设维修等项目的实施方案。

工作制度

1. 传达贯彻上级党委(党组)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文件、指示和决定。

2. 制定医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及财务年度预、决算方案。

3. 制定医院中层干部及学科带头人的选拔、考察、任免、调配、奖惩方案。

4. 研究、决定干部职工调进调出、职能科室人员调配、大中专毕业生招收计划及高知人员退休、延聘。

5. 研究、批准因公出国、出境及涉外活动中的重要事项。

6. 研究、审议十万元以上基建、维修、设备购置、物资采购等方面经费的开支、重要项目的引进与合作。

7. 提请职代会审议和涉及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问题。

8. 需要以党委名义向上级推荐的先进模范人物和集体,以及上级机关规定应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的有关问题和事项。

(二)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

职责

1.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制定医院质量的长期发展规划、管理方针、目标。

2.贯彻有关部门制定的各类各项质量管理标准、流程、制度。

3.建立健全本院的各项质量管理标准、流程、制度。

4.审定医院年度质量管理目标和工作计划。

5.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有关质量的检查、考核工作,实现质量持续改进。

6.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全员质量意识。

工作制度

1.定期召开质量管理委员会,分析总结全院质量管理运行情况,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

2.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质量教育活动。

3.据全院质量管理运行中的关键指标,采取科学的方法(如鱼骨头、直方图等)进行定期分析。

4.按要求对有关部门进行全面质量的评价、考核、奖惩。

5.不断完善医院质量管理标准、流程、制度。

(三)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职责

1.在院长或业务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医、药、护、技等的质量管理工作。

2.开展全员医疗质量教育,不断强化职工质量意识。

3.负责制定和修改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及各种质量考核标准。

4.负责制订各种质量管理措施,并检查落实。

5.定期召开临床科主任会议,研究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6.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做好质量分析,给院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工作制度

1.制订医院年度医疗质量计划和年终总结。

2.每周1次业务查房,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通知单,并追踪整改落实情况。

3.每月1次核心制度检查,落实医疗核心制度执行情况。

4.每月召开1次临床科主任会议,研究需要解决的医疗质量问题。

5.每月1次对全院临床科室医疗质量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并提出整改建议。

6.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医疗质量状况。

7.做好质量分析,为院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8.学习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不断提升医疗质量管理水平。

(四)医院护理质量委员会:

职责

1.在院长或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的护理质量管理。

2.确立医院的的护理质量管理方针和工作计划。

3.根据各项工作制度、岗位职责、质量考核标准、工作程序,定期进行护理质量的监控和护理人员的培训。

4.负责督促各级护理质控组对全院各科室的护理工作进行护理质量检查,落实各项核心制度和护理常规。

5.定期组织护理专家及管理人员对全院发生的护理差错进行讨论,分析和讲评,提出整改意见与防范措施。

6.年终总结医院护理质量中存在的问题,作出修订计划,以不断提高医院的护理质量。

7.学习国内外先进护理管理经验,组织好护理科研工作。

工作制度

1.确立医院护理质量管理方针,审订职能部门提出的年度工作计划;

2.每月1次,开展护理质量检查活动;

3.每季度召开1次护理工作会议,对护理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

4.每年举行1次护理岗位技能竞赛,提高护理人员基本技能;

5.每月举行2次科室护士长会议,研究解决相关护理质量问题;

6.每年至少1次,开展护士礼仪、护理技能,以及质量管理知识的培训;

定期派出护理骨干外出进修,学习先进管理经验,做好护理科研工作。

(五)医院学术委员会

职责

1.在院长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本单位学科建设计划和教学、科研方案;

2.负责指导、协助各科室开展科研工作;

3.负责安排单位科研立项、初评推荐工作;

4.负责省市级、院级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及其培养对象的初评推荐工作;

5.负责院级重点学科、学术科研成果奖的初评工作;

6.负责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论证、评价和管理工作;

7.负责本单位其他学术方面的工作。

工作制度

1.在院长的领导下,制定本单位的年度学术计划;

2.指导科室进行科研课题的选择、申报、立项工作;

3.每年3月召开会议,安排科研立项、推荐工作;

4.督促各科室科研进展情况;

5.统计学术论文的发表情况;

6.负责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论证和评价;

7.负责推荐科室学科带头人、硕士研究生导师和重点特色专科,并进行初评工作。

(六)医院药事委员会:

职责

1.监督、检查医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药事工作的规定;

2.负责制定医院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并督导实施;

3.根据国家《基本用药目录》,检查审定各科用药计划,制订调整本院“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定期审定需要增加或淘汰的药品品种;

4.审核各种申请购入新药和新制剂,并按有关规定报上级备案或批准;

5.审查药品采购计划及实际执行情况,决定特殊紧缺药品分配使用方案;

6.定期组织检查各科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及自配制剂的质量;

7.指导监督临床各科合理用药,分析药物不良反应,研究防止用药事故和药源性疾病的措施,确保安全有效用药;

8.督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特殊管理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情况,及时研究存在的问题与隐患,提出改进与完善管理意见。

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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