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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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资子公司给母公司担保 决议

全资子公司给母公司担保 决议

全资子公司给母公司担保决议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关系紧密,彼此相互依存,经常需要相互支持。

作为母公司,为了更好地保护子公司的利益和发展,提高其信用度,往往会决定给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这个决议不仅具有经济上的重要意义,而且对公司之间的关系起到了良好的引导作用。

全资子公司给母公司担保的决议是在深思熟虑的基础上做出的,经过了充分的讨论和权衡,有着明确的目的和意义。

首先,这种担保决策能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

母公司的信用度通常更高,获得借款、发行债券等融资渠道更为容易,因此,母公司给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可以提高子公司在市场上的融资能力,进一步推动其发展壮大。

其次,全资子公司给母公司担保也是加强公司内部合作与协作的一种方式。

通过提供担保,母公司向子公司传递了一种信任和支持的态度,增进了彼此之间的信心。

这种合作关系促进了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提高了公司整体的竞争力。

再次,对于母公司来说,给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一种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

母子公司的关系紧密,子公司面临的风险和挑战也会直接影响到母公司。

如果子公司因为无法获得融资而无法维持运营,母公司则可能会面临追偿风险或者品牌形象受损的风险。

因此,通过提供担保,母公司能够降低子公司经营风险,保护整个集团的利益。

然而,决定全资子公司给母公司担保需要注意一些原则和防范措施。

首先,担保的范围和额度要明确,不能过大或不合理,以免对全资子公司造成过度压力。

其次,全资子公司应严格评估担保对象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避免因为冒险担保而导致损失。

另外,担保决策需要经过相关法律法规的审查和合规性的评估,确保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

综上所述,母公司给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对于双方都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和协作效果。

在决策过程中,需要慎重考虑各种因素,合理安排担保的范围和额度,并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实现最大程度的互利共赢。

这种决策的指导意义在于提醒企业要注重内部协作,加强风险管理,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

为全资子公司情况说明

为全资子公司情况说明

为全资子公司情况说明
全资子公司是指母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子公司。

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可以完全支配子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财务活动。

全资子公司的利润和亏损都归属于母公司,母公司对其负有无限责任。

全资子公司的主要特点包括:
1. 所有权完全集中在母公司手中,母公司对其拥有绝对控制权。

2. 子公司的利润和亏损都由母公司承担,母公司对其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 子公司的经营决策、财务管理等受母公司的直接领导和指导。

4. 子公司与母公司存在密切的人员、资金和业务联系。

5. 子公司独立核算,与母公司在法律上是相互独立的主体。

6. 母公司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随时调整子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管理层。

全资子公司是母公司的全资所有,母公司对其拥有完全的控制权和经营决策权,二者的利益是完全一致的。

全资子公司是母公司实现产业链整合、区域扩张和资源整合等战略目标的重要工具。

违规担保案例完整版

违规担保案例完整版

违规担保案例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案例2015年5月28日,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煤国际”)公告称,因全资子公司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南有限公司(下称“华南公司”)违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对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对山煤国际时任董事长郭海、时任总经理王松涛等人予以监管关注。

2014年6月,华南公司为广州大优煤炭销售有限公司(下称“大优公司”)金额为亿元的借款提供了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此后,大优公司经营亏损,华南公司因此承担担保责任。

但其未披露前述事项,也未按规定履行董事会决策程序。

山煤国际在知悉华南公司上述事项后,进行了补充披露。

上交所认为,山煤国际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

董事长郭海、总经理王松涛等人未能尽责,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评述(一)违反上市公司“游戏规则”山煤国际收到上交所的监管工作函,是因为其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在其全资子公司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且大优公司经营业绩亏损,公司可能因此承担担保责任时,山煤国际并未按照规定对上述事项进行及时、完整的披露。

此外,《股票上市规则》还规定,上市公司发生“提供担保”交易事项,绝对金额超过5 000万元以上要经股东大会审议。

案例中,山煤国际未履行相应董事会决策程序违规为大优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亿元,超过了监管要求的5 000万元。

(二)反应出的内控问题公司出现违反上市规则的事项,部分原因是内控工作出现漏洞,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对子公司的管控。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对子公司的控制》第一章第三条指出:“企业至少应当关注下列涉及对子公司管理的风险:子公司超越业务范围或审批权限从事相关交易或事项,可能给企业造成投资失败、法律诉讼和资产损失。

600242 中昌海运为下属控股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公告

600242   中昌海运为下属控股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公告

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中昌海运公告编号:临2013-015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被担保人为本公司7家下属控股公司●本公司本次为7家下属控股公司的担保金额为6亿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8280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截止公告日本公司无逾期担保一、担保情况概述(一)为了公司下属控股公司2013年度业务的顺利开展,配合各下属控股公司做好银行贷款安排,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2013年度本公司对5家下属控股公司银行融资(包括向银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票、商票贴现、保函、信用证等)新增提供担保总额为6亿元(包括各下属控股公司之间的互保)。

根据公司银行融资需要,董事会决定调整上述2013年为下属控股公司银行融资新增提供担保的计划,同意2013年度本公司对7家下属控股公司银行融资(包括向银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票、商票贴现、保函、信用证等)新增提供担保6亿元(包括各下属控股公司之间的互保),担保总额保持不变。

(二)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3年6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公司董事周健民、田平波、何伟昌、袁浩平、谢晶、王霖,独立董事俞铁成、方耀源、严法善参加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周健民召集和主持。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投票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3年为下属控股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1、舟山中昌海运有限责任公司(本级)2、舟山市普陀中昌海运有限公司3、舟山铭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4、上海中昌航道工程有限公司5、中昌海运(上海)有限公司6、嵊泗中昌海运有限公司7、阳西中昌海运有限责任公司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本公司此次预计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是配合各下属控股公司2013年向银行融资(包括向银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票、商票贴现、保函、信用证等)新增提供的保证担保(包括各下属控股公司之间的互保)。

上市公司违规担保案例

上市公司违规担保案例

案例2015年5月28日,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煤国际”)公告称,因全资子公司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南有限公司(下称“华南公司”)违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对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对山煤国际时任董事长郭海、时任总经理王松涛等人予以监管关注。

2014年6月,华南公司为广州大优煤炭销售有限公司(下称“大优公司”)金额为2.2亿元的借款提供了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此后,大优公司经营亏损,华南公司因此承担担保责任。

但其未披露前述事项,也未按规定履行董事会决策程序。

山煤国际在知悉华南公司上述事项后,进行了补充披露。

上交所认为,山煤国际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

董事长郭海、总经理王松涛等人未能尽责,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评述(一)违反上市公司“游戏规则”山煤国际收到上交所的监管工作函,是因为其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在其全资子公司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且大优公司经营业绩亏损,公司可能因此承担担保责任时,山煤国际并未按照规定对上述事项进行及时、完整的披露。

此外,《股票上市规则》还规定,上市公司发生“提供担保”交易事项,绝对金额超过5 000万元以上要经股东大会审议。

案例中,山煤国际未履行相应董事会决策程序违规为大优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2.2亿元,超过了监管要求的5 000万元。

(二)反应出的内控问题公司出现违反上市规则的事项,部分原因是内控工作出现漏洞,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对子公司的管控。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对子公司的控制》第一章第三条指出:“企业至少应当关注下列涉及对子公司管理的风险:子公司超越业务范围或审批权限从事相关交易或事项,可能给企业造成投资失败、法律诉讼和资产损失。

”第一章第四条指出:“子公司业务权限应当合理授权,重大业务应当经母公司严格审批。

”第二十条指出:“未经母公司董事会或经理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或互保。

子母公司证明书

子母公司证明书

子母公司证明书尊敬的有关部门/公司:根据贵公司要求,我们,下称"母公司",特此向贵公司证明,下称"子公司",确为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一、公司信息1. 母公司名称: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2. 子公司名称: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二、股权情况根据公司法规定,母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母公司持股比例:100%- 其他股东持股比例:0%三、公司关系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确立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子公司成立之初即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

母公司在子公司中直接或间接持有控制权,并对其进行战略决策、执掌财务管理和人事任免。

四、业务合作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存在密切的业务合作。

我公司向子公司提供以下支持:1. 资金支持:为确保子公司良好的运营及发展,母公司向子公司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2. 技术支持:母公司向子公司提供相关的专业知识、技术支持和培训,以提高子公司的竞争力;3. 供应链支持: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存在紧密的供应链合作,确保子公司的原材料和产品供应畅通无阻;4. 市场拓展支持:母公司与子公司共同开拓市场,提升品牌知名度及市场份额。

五、财务状况子公司的经营业绩直接影响母公司的财务状况。

以下为子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摘要(金额单位:人民币):1. 年度1:- 营业收入:______元- 净利润:______元- 资产总额:______元- 负债总额:______元2. 年度2:- 营业收入:______元- 净利润:______元- 资产总额:______元- 负债总额:______元3. 年度3:- 营业收入:______元- 净利润:______元- 资产总额:______元- 负债总额:______元以上数据证实了子公司的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可持续性,为母公司创造了稳定的收入和增长。

子公司证明函格式范文精选

子公司证明函格式范文精选母子公司最显著的特征就是以股权控制链为契约纽带的纵向、垂直型组织结构,具体表现为金字塔控股结构。

本文是为大家整理的子公司的证明函格式范文,仅供参考。

子公司证明函格式范文篇一兹证明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系CCCC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母公司控股xx%(此句可不要)。

子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xx地设立。

子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xxxx万元(人民币)注册号:xxxxxxxxx注册日期:xxxx年xx月xx日注册地:xxxxxxx住所: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xxx子公司专业从事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及成套电气设备的生产、研发。

是我国较早(说明:如果子公司成立较晚,此句就不适用)研制和生产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及成套电气设备产品的企业之一,系母公司生产基地之一。

经浙江xxxx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到xxx年xx月xx日,子公司总资产xxxxxx万元,净资产xxxxx万元。

(此句可以不要) 特此证明!xxxx有限公司1、附上子公司章程备查;2、子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证(营业执照);3、子公司的股本结构表。

子公司证明函格式范文篇二兹证明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系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的子公司。

子公司于20xx年01月06日在xx市设立。

子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xxxx万元(人民币)注册号:xxxxxxx注册日期:xxxx年xx月xx日注册地:xx省xx市住所:xx省xx市法定代表人:xxx子公司专业从事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系母公司生产基地之一。

特此证明!xxxxxxxxx有限公司xxxx年xx月xx日子公司证明函格式范文篇三总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合同范本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合作、双方共赢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设立和运营_________分公司(办事处)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 董事会决议模板

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董事会决议模板日期: [日期]
公司名称: [全资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注册地]
与会人员: [董事会成员姓名]
会议主席: [主席姓名]
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讨论,董事会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决议一:担保内容
本次决议是为了满足母公司的资金需求,全资子公司同意担保母公司的[具体金额或事项],担保形式可以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保证或担保合同。

决议二:担保方式
全资子公司同意以其全部或部分资产作为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连带责任等方式。

决议三:担保责任限额
全资子公司同意担保的责任限额为[具体金额],超过该限额的部分,全资子公司有权拒绝承担担保责任,除非经过董事会另行决议。

决议四:担保期限
全资子公司同意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期限为[具体期限],到期后,如果母公司尚未履行相关责任,则全资子公司有权采取适当的法律措施保护自身利益。

决议五:董事会授权
全资子公司授权董事会主席或董事会指定的其他代表,代表全资子公司签署任何与本次担保相关的文件、合同或协议,并保证董事会授权的文件真实、有效。

决议六:其他事项
本次担保决议应当符合公司法、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资子公司及其董事会成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决议七:生效
本次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特此决议!
主席: [主席姓名]
董事会成员: [董事会成员姓名]
日期: [日期]。

上市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上市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近年来,上市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已成为一种常见的经营行为。

这种行为的出现,一方面说明了上市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的未来发展充满信心,另一方面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了更多的融资渠道。

然而,上市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和问题。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来分析上市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利与弊。

首先,上市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可以提高全资子公司的融资能力。

作为全资子公司,往往缺乏自身独立融资的能力,依赖上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可以扩大其借款的规模和范围,进而为其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

这种担保形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全资子公司融资难的问题,为其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机会。

其次,上市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可以增强上市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合作关系。

全资子公司是上市公司的直接控股子公司,担保是上市公司表现对其全资子公司的支持和信任的一种方式。

通过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上市公司表明了其愿意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帮助和支持,在经营过程中更加关注子公司的发展和利益,进一步加强了上市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合作关系。

然而,上市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问题。

首先,担保行为可能导致上市公司的财务风险增加。

全资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实体,其债务问题与上市公司本身无关。

然而,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后,上市公司将承担全资子公司的债务违约风险。

一旦全资子公司无法履行债务,上市公司将需要承担相应的债务违约责任,给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带来不确定性。

其次,担保行为可能破坏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与股东权益。

担保是上市公司管理层的决策行为,其关注点可能偏向于全资子公司的发展和利益,而忽视了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

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可能受到损害,管理层的利益可能与股东利益不一致,进而导致上市公司治理的混乱和股东利益的受损。

最后,担保行为可能引发市场对上市公司的负面猜测。

上市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可能被市场解读为其全资子公司经营困难、财务状况不佳的信号。

XX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XX 股票简称:*ST XX 编号:临202X-XXX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月新增合规担保代偿资金占用X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存在原控股股东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集团”)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为X 万元(其中:直接资金占用X万元,担保代偿资金占用X万元),违规担保余额为X 万元;●XX集团目前处于破产清算阶段,对公司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一系列问题将存在难以化解的风险;同时随着担保案件的执行,公司资金流动性将存在进一步恶化的风险。

一、XX集团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及进展(一)资金占用情况及进展1、直接资金占用的情况经自查,公司发现存在XX集团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情形。

其中: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为X万元。

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XX 年X月X 日、202X 年X月X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XX-X)、《关于对XX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202X-X)、《关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X-X2)、《关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进展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202X-X)。

本月,直接资金占用情况无新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存在XX 集团及其关联方直接资金占用余额为X万元。

2、担保代偿资金占用情况202X 年X月X日,因XX集团与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的强制执行,公司账户资金被强制划扣X万元,导致新增合规担保代偿资金占用X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因担保代偿资金占用X万元,其中:违规担保代偿资金占用X 万元,合规担保代偿资金占用X万元。

违规担保代偿资金占用X 万元,具体如下:(1)公司全资子公司XX风能有限公司、XX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合计X万元为X科技有限公司、XX电器集团X有限公司借款、票据提供质押担保,由于债务人未能按期还款,公司上述子公司账户资金于20XX 年X月X日至20XX 年X月X日期间累计被强制划转X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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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1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18-088

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特变电工西安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科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
司)为其全资子公司西科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截至目前新能源
公司为西科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0元(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公司无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概述
为保障西科公司国内外项目顺利实施,确保其经营业务良好开展,缓解经营
现金压力,西科公司使用新能源公司银行授信,向银行申请开具分离式保函,累
计额度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保函期限根据项目需求确定。西科公司开具分离
式保函的行为构成新能源公司对西科公司的担保义务。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12月24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2018年第十四次临时董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0 票。
由于西科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
公司名称:特变电工西安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新能源公司持有90.7%股权,新能源公司全
资子公司新疆桑欧太阳能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持有9.3%股权)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上林苑四路70号
法定代表人:张建新
主营业务:研发、生产及销售光伏逆变器、高压静止无功发生器、电能路由
器以及柔性直流输电装备等。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西科公司总资产111,380.21万元,净资产
16,869.98万元,资产负债率84.85%,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7,325.20万元,
净利润-5,922.2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18年9月30日,西科公
司总资产120,118.94万元,净资产15,824.97万元,资产负债率86.38%,2018
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0,473.07万元,净利润-5,580.0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
审计)。
三、担保主要内容
西科公司为新能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保障西科公司国内外项目顺利实
施,确保其经营业务良好开展,缓解经营现金压力,西科公司使用新能源公司银
行授信,向银行申请开具分离式保函,累计额度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保函期
限根据项目需求确定,保函类型主要为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质量保函等。西
科公司开具分离式保函的行为构成新能源公司对西科公司的担保义务。本决议有
效期1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对西
科公司上述保函开具事宜进行决策。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西科公司使用新能源公司银行授信,向银行申请开具分离式保函,主要
是为了满足西科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缓解其经营现金压力,有利于西科公司
经营业务的良好开展和经营成果的改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西科公司是新能源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在光伏逆变器、柔性直流输电装备等产品制造领域具备一定
的技术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目前已中标待履约国内外项目较多,市场开拓成效显
著,发展向好,后期经营情况预计将有良好改善,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同意
西科公司使用新能源公司银行授信,向银行申请开具分离式保函事宜。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3
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76,353.96万元,占公司
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80%。增加对西科
公司的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89,353.96万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3.24%(外币按2018年11月30日汇率:1美
元=6.9357人民币;1印度卢比=0.0995人民币;1埃及镑=0.3847人民币折算)。
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十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西科公司营业执照。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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