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公司高管减持过程中的送转股行为研究
创业板高管减持对股市影响的实证

2012年第10期总第220期Foreign Economic Relations &Trade【金融市场】创业板高管减持对股市影响的实证研究赵玉焕叶资英(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北京100081)[摘要]创业板诞生两年以来,高管减持现象频繁出现。
高管减持对创业板股市的影响成为投资者非常关注的问题。
选取高管每次减持股份数量大于10万股的38家创业板上市公司的168组减持数据,运用事件研究法对高管减持对股市的影响进行实证研究。
研究发现高管减持对股票价格的变动产生了显著的影响,并且高管在减持时点所获得的收益是事件窗口期内的最高收益,高管通过减持获得了收益,但是将风险转移给了其他投资者。
基于此,建议政府应该加强对创业板高管减持的监管。
[关键词]高管减持;创业板;事件研究[中图分类号]F83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283(2012)10-0099-04作者简介:赵玉焕(1973-),女,山东巨野人,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副教授,经济学博士,博士生导师。
创业板被称为“中国的未来”,但是未来既令人向往又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2009年10月30日,创业板帷幕拉开。
运行两年来,创业板股票已扩容至278只。
据Wind 数据库统计,创业板指数自2010年6月1日推出以来,曾经一路上升至1239.6的高点,但是截至2011年10月31日收盘创业板指数仅为796.6点,距最高点下跌了35.7%,28家好中选优的首批创业板股票中,24只已经破发。
在我国,新兴的创业板有过辉煌的成绩,也因为这样那样的不足遭到诟病。
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创业板高管减持的问题。
自2010年11月至2011年8月30日,共有112家创业板公司发生629次高管减持。
而相对于大量的减持操作,高管增持却显得寥寥无几。
高管减持对股票市场的影响是创业板广大投资者关切的问题。
本文利用事件研究法(event study )对高管减持对创业板股票市场的影响进行实证研究,对创业板股票市场对高管减持的反应进行分析,以期为政府规范高管行为和股票市场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维护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
创业板股东减持行为中的托宾Q机制分析

创业板股东减持行为中的托宾Q机制分析摘要: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日益发展,创业板成为了一条普及创业文化、引导创新创业、培育企业成长、促进投资回报的好渠道。
但是,随着市场的波动和风险的加大,创业板股东减持行为也逐渐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
其中,托宾Q机制作为一种重要的市场调节机制,被广泛应用于市场监管和投资者风险控制。
本文将对创业板股东减持行为中的托宾Q机制进行分析和探讨,旨在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策略和理论支持。
关键词:创业板;股东减持;托宾Q机制;投资风险;市场调节Abstract: With the increasing development of China's capital market, the ChiNext Board has become a good channelto popularize the entrepreneurial culture, guide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cultivate enterprise growth, andpromote investment returns. However, with the marketvolatility and increased risks, the behavior of ChiNext shareholders reducing their holdings has gradually attracted widespread attention from the market. Among them, the Tobin Q mechanism, as an important market regulatory mechanism, is widely used in market supervision and investor risk control. This article will analyze and discuss the Tobin Q mechanismin the behavior of reducing holdings by ChiNext shareholders, aiming to provide investors with more investment strategies and theoretical support.Keywords: ChiNext Board; reducing shareholdings; Tobin Q mechanism; investment risk; market regulation一、引言经济全球化和市场化进程不断加速,创业板因其具有高成长性、高技术含量、资金流量和市场风险等特点成为了中国资本市场中备受青睐的一种融资方式。
创业板高管减持文献综述

治理的财务状 态分析 与预测模型研 究 [ J 1 . 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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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 系探 讨 l J I . 现代企业管理 , 2 0 0 1 , ( 4 ) : 5 2 — 5 5 .
理人 。
不 同的 责任 。 我 国《 公 司法》 规定 , 高级
管理 人 员包括 公 司 的总经 理 、副 总经 理、 财 务 负责 人或财 务 总监 、 上市 公 司 董事 会 秘书 和公 司章 程规 定 的其 他人 员。 但在我国, 学 者 在认定 高 管 人员 方 面存 在 很大分 歧 ,以实 际掌握 经 营权 为 标准 ,市 场上 存在 以下 三 种不 同的 观点( 段毅 才 , 1 9 9 4 ) 。
巨额 收益 , 但 却将 风 险转 移 给 了其他 投 资 者 , 严 重 损 害公 众利 益 。本 文
对 国 内外关 于上 市 高 管减 持 的 文 献进 行 了回顾 和 梳 理 ,就 国 内关 于创 业 板 上 市公 司高 管减 持 的研 究 方向 进行 了展 望 。
父键 阅 : 高管减持 创业板 文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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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营 困境 评 价模 型及 实 证 研 究l D 】 . 湖北 : 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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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创业板高管辞职减持行为的法律问题

论创业板高管辞职减持行为的法律问题摘要创业板出现的目的本就是为了高科技、高成长的小公司融资,而现在公司的高管人员不断获利套现的行为反而对公司的发展投资者信心及正常证券市场带来负面作用。
本文将重点论述分析造成此现象的背后的法律法规漏洞以及制度缺陷,并提出完善的建议及思路。
关键词辞职减持高管义务作者简介:肖理,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硕士,主要从事商法、公司法研究。
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3-102-02一、创业板市场突出问题创业板上市公司在上市后的一段时间里由于其自身公司的股票溢价获得证券化的财富泡沫,很快就出现了一批又一批的高管集体辞职的现象出现。
众所周知,高管辞职并不是什么新鲜新奇之事,有些是为了另谋高就获得更好的机会而选择离开现有公司,但是创业板上市公司频繁且大量的出现高管主动辞职,这对于关注创业板的相关专家人士就不得不合理怀疑其辞职背后的动机并不是那么的单纯或者其辞职的动机早就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还未上市之前为减持获利的目的而蓄谋已久。
二、创业板高管辞职减持法律缺陷比较分析(一)《公司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在高管离任义务制度现状在关于高管离职方面的问题是属于《公司法》内的范畴,从法律的层面上来分析,《公司法》第46条第2款,第142条第2款及第148条规定关于高管人员勤勉义务和忠诚义务。
令人遗憾的是上述所规定的义务并没有具体明确规定高管离任义务,反过来我们思考,对公司重要人物的离职不规定相关义务,那么这样就会出现很多不确定性问题,比如:“像董事这样的高管就可以利用在任职期间获得的相关不对称信息,在离职后通过这样的信息优势来实现自己的利益目的,但这样的目的可能是与公司利益相违背的。
”如果不加以规范其义务那么势必会出现道德风险。
就上述的法律制度基本上都是在规定董事任职期间的义务。
从相关规范性文件分析,《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第118条对境外上市公司董事离任做了规定,但是这样的规定抽象不易操作,合理期限并没有明确列出,没有区别董事高管离任义务的具体类型,更加没有规范上市公司董事高管在违反董事义务以后应该如何追究其法律责任。
创业板上市公司高管股权套现的法律规制研究

创业板上市公司高管股权套现的法律规制研究对于创业板上市公司高管股权套现的法律规制,需要进行一定的研究和分析。
在文章中,我将首先介绍什么是创业板和高管股权套现的概念,然后回顾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发展历程,接着探讨当前的法律规制情况,最后探讨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一、创业板和高管股权套现的概念创业板是指专门为具有成长性和创新性的企业提供融资平台的股票市场。
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往往处于发展初期,处于高风险和高回报的阶段。
高管股权套现则是指公司管理层在股票上市后将自己持有的股权进行出售,以获取现金收益的行为。
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发展历程在我国,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也逐渐完善。
2009年,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中小板试点上市公司高管股权激励管理暂行办法》,为高管股权激励提供了法律依据。
2010年,随着创业板的设立,高管股权套现的问题日益凸显,对此,证监会于同年发布了《高新技术企业股权激励管理暂行办法》,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了特殊规定。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股权套现引发的法律问题也逐渐增多,要求进一步规制。
三、当前的法律规制情况目前,我国对于创业板上市公司高管股权套现的法律规制主要体现在公司法、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规则等方面。
其中,公司法规定了高管股权套现的程序和限制,证券法则对股权激励和套现进行了规定,股票发行与交易规则则对高管股权套现进行了市场化的监管。
然而,这些规制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不少问题。
一方面,程序复杂,限制较严,导致高管股权套现的效率受到限制。
另一方面,监管不够严格,存在一些公司通过违规手段进行股权套现,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在创业板上市公司高管股权套现的法律规制上,存在以下问题:首先,程序复杂,限制过多。
高管股权套现作为一种合法的行为,应该在一定的框架内进行,并兼顾市场高效。
建议简化程序,减少限制,提高高管股权套现的效率。
其次,监管不严,违规行为难以监控。
建议加强对创业板上市公司高管股权套现的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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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以“三高(高价发行、高市盈率和高超募资金)”发行著称的创业板自上市以来,其股价相对于主板而言一直处于高位。与主板不同的是,创业板公司的许多高管在上市之前持有大量的原始股份;上市之后,他们的账面财富急剧膨胀,因而被戏称为“创富板”。我国公司法规定,高管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为了尽早将这些纸上富贵变成真实的财富,创业板的高管甚至在其限售股解锁之前出现了“扎堆”辞职的现象。离职潮重挫了广大投资者对创业板的信心。2010年11月,深交所针对创业板公司高管集体辞职的问题果断采取措施,适当延长了离职高管持股的锁定期。这一措施虽然解决了创业板公司高管集体辞职的问题,拉长了高管人员的减持期限,但是不能从根本上消除高管人员疯狂套现的问题。在当前创业板股价普遍偏高的背景下,高管人员抓住有利时机大举减持当然也是明智之举。为了进一步抬高股价,获得更多的收益,有些高管人员还会通过送股和转增股本主动迎合投资者的非理性偏好。为此,本文以创业板为研究对象,研究高管人员减持过程中的送转股行为。本文的贡献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以往的研究主要集中于送转股行为的市场效应,忽略了其最终的目的,本文将创业板公司普遍存在的送转行为与高管减持套现问题结合起来,探讨了公司送转行为的重要目的之一,为送转股行为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2)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管理者为了减持套现,会通过送转方式来迎合投资者的非理性偏好,并且其减持规模越大,送转比例就越高。这一研究结果为监管部门加强对上市公司送转行为和高管人员减持行为的监管提供了经验证据。本文其余部分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是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第三部分是样本选取与研究设计,第四部分为实证结果分析,最后对全文进行总结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国外专门针对公司高管减持行为的研究文献并不多,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定义更加宽泛的内部人交易行为,而高管减持则是一种典型的内部人交易行为。研究内部人交易的经典文献是Manne(1966)出版的专著《内部人交易与股票市场》,其从两个方面论证内部人交易对证券市场所产生的影响:一是内部人交易会影响股票价格,从而使得证券市场更有效地发挥作用;二是内部人交易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并提出内部人交易可以改善股东与内部人直接的利益冲突,从而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后来,BagnoliandKhanna(1991),Fischer(1992)等研究发现,内部交易会降低公司治理的有效性,认为只有禁止内部人交易才能防范道德风险。BebchukandFried(2003)的研究却表明,内部人交易虽然会造成市场的不公平性,但能够促使内部人努力工作,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在中小板和创业板推出之前,国内上市公司高管持股比例普遍偏低,即使发生减持也不会对公司股价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因而早期的研究并不多,直到最近几年中小板和创业板公司高管发生大规模减持后,相关的研究才有所加强。李维安等(2013)以创业板为样本进行研究后发现,由于在股权高度集中的背景下公司内部治理机
【摘要】文章以2013年12月31日以前上市的创业板公司为样本,以2010—2014年为事件研究窗口,从送转倾向和送转比例两方面研究了创业板公司高管减持问题,结果表明:高管减持公司的送转倾向大于未减持公司,并且其减持比例和套现金额越大,公司送转的可能性就越大;高管减持公司的送转比例同样也大于未减持公司,并且高管的减持比例和套现金额越大,公司的送转比例就越高。该项研究的政策意义包括监管部门需要对投资者加强教育,使其真正理解送转分配方式的本质和经济含义,不再去热炒所谓的“高送转”概念;同时也应对上市公司利用募集资金转增股本的行为适当加以限制,进而有效抑制创业板公司普遍存在的配合高管人员减持套现的送转行为。【关键词】高管人员;送转股;减持中图分类号:F275.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5937(2015)16-0061-05
三峡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戚拥军宋梦佳王思遥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企业避税战略风格形成动因及经济后果研究”(71402082);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项目“投资者非理性与公司财务迎合行为研究”(13YJAZH070);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投资者的非理性与公司财务行为研究”(13y029)
创业板公司高管减持过程中的送转股行为研究*公司治理61会计之友2015年第16期制弱化,治理的有效性在短期难以显现,因而高管减持对公司的成长性有显著的负面影响。顾煜等(2013)以创业板为样本,研究了高管减持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结果表明高管减持后公司业绩呈明显下降趋势。黄嘉成等(2013)通过对高管增减持过程中的盈余管理行为进行研究后发现,高管减持公司倾向于延迟披露坏消息或提前披露好消息,高管在减持股票过程中存在正向盈余管理行为。游春晖和厉国威(2014)的研究也发现,国内A股上市公司也存在以配合高管减持为目的的正向盈余管理行为;高管减持幅度越大,盈余管理程度越强;并且高管与董事长两职合一的上市公司较两职分离的上市公司,其盈余管理程度更强。长期以来,送股和转增股本尤其是“高送转”一直是我国资本市场热炒的概念,其性质类似于国外的股票股利和股票分割。BakerandGallagher(1980)提出的“交易边界假说”认为,股票分割是为了让股价降低,回归到最优价格区间,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增强股票的流动性。McnicholsandDravid(1990)提出的“信号传递假说”认为,股票股利和股票分割包含了上市公司未来利润增长的信息。但是这两种理论并不适合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的送转行为,这是因为:第一,即使公司的股价超出了最优价格区间,机构投资者也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去购买任何有投资价值的高价股,何况大多数上市公司在送转之前其股价并未偏离所谓的最优价格区间;第二,在我国,送转行为的信息含量并不高,信号传递功能并不强,有些公司在业绩大幅度下滑甚至亏损的情况下仍然推出“高送转”方案。鉴于上述理论的局限性,何涛和陈小悦(2003)提出了“价格幻觉假说”。有些学者还借鉴了BakerandWurgler(2004)提出的“股利迎合理论”,检验了国内上市公司送转行为的迎合属性。龚慧云(2010)的检验结果表明,股票送转相对于现金股利具有更高的市场溢价。因此,当上市公司有发放股利的意愿时,会迎合投资者的偏好更倾向于送股或转增股本;同时,投资者的送转需求对上市公司送转比例的高低也有重要影响。易志高等(2011)研究发现,低价股溢价、小盘股溢价和公告日效应越高,公司的送转意愿就越强,从而进一步验证了国内上市公司广泛存在的送转行为具有迎合属性。当前,创业板公司的高管减持潮一浪高过一浪,为了提升公司的股价,获得更多的减持收益,他们极有可能采取送转方式来迎合投资者的非理性偏好;并且其减持的规模越大,公司的送转比例可能就越高。为此,本文提出以下两个假设。假设1:高管减持公司的送转倾向大于未减持公司,并且其减持规模越大,公司进行送转的可能性就越大。假设2:高管减持公司的送转比例高于未减持公司,并且其减持规模越大,公司的送转比例就越高。三、样本选取与研究设计(一)样本选取本文以2013年12月31日以前上市的创业板公司为样本,以2010—2014年为事件研究窗口,共获得了355家上市公司的1180组观测值。相关数据均来自于国泰安数据库,同一家公司的高管人员在同一年度可能会发生多次减持,本文借鉴蔡宁和魏明海(2009)的做法,将其进行合并处理。在合并处理过程中剔除了在二级市场先买入后卖出的情况,将其归结为单纯的买卖行为。此外,本文将年度减持总量小于1000股的情况也归结为单纯的买卖行为,因为公司高管的薪酬一般都很丰厚,即使他们通过送转行为大幅提升了公司的股价,这种小规模减持所增加的收入通常只有数千元(个别样本公司甚至不足百元),他们应该不会为了这点蝇头小利而煞费苦心。(二)研究设计1.变量设置与说明(1)被解释变量是否送转(SZ):如果样本公司当年发生送转行为,取值为1;否则,取值为0。送转比例(SZR):该指标为样本公司当年的送股和转增股本的比例之和。(2)解释变量高管是否减持(Sell1):如果样本公司的高管在当年减持了公司股票,取值为1,否则取值为0。高管减持比例(Sell2):本文首先统计出历次高管减持的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百分比,然后分年度汇总得到该指标。高管套现规模(Sell3):本文首先统计出历次高管套现金额=减持数量×成交价格,然后分年度汇总套现金额。考虑到高管套现金额分布的非正态性,且部分样本数据取值为0,本文将该数据加上1后再取自然对数得到该指标,即Sell3=Ln(套现金额+1)。该指标从套现金额角度衡量公司高管的减持规模,是对高管减持比例(Sell2)的有益补充。从理论上讲,高管人员的减持比例和套现金额越大,其越有可能让公司通过送转方式去迎合投资者,因而上述三个解释变量在回归模型中的系数都应大于0。(3)控制变量市账比(M/B):本文借鉴了BakerandWurgler(2004)对股利迎合行为的研究,采用样本公司上年末的市场价值与账面价值之比(M/B)作为衡量投资者非理性程度的指标。投资者的非理性程度越高,公司送转行为的市场效应越明显,因而该指标可能与公司送转行为正相关。
公司治理62年度20102011201220132014合计样本公司家数361532813553551180送转公司家数28111146146167598送转公司所占比例(%)77.7872.5551.9641.1347.0450.68高管减持家数1678142237267740减持公司所占比例(%)44.4450.9850.5366.7675.2162.71套现金额(亿元)8.5529.6033.35165.68279.21516.39
表2送转公司和高管减持公司情况汇总表
每股净资产(BPS):该指标越大,公司送股和转增股本的能力就越强。每股收益(EPS):该指标越大,公司的送股能力就越强。流通股比例(TSR):该指标用样本公司上年末的流通股股数除以总股数计算而得。流通股比例越低,公司送转行为的市场效应越明显,因而该指标可能与公司送转行为负相关。公司规模(Size):该指标为样本公司上年末总资产的自然对数。公司的规模越小,其通过送转实现股本扩张的动机就越强,因而该指标可能与公司送转行为负相关。杠杆程度(Lever):该指标为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该指标越高,公司的偿债压力就越大,其越有可能采用送转方式而不是现金股利分配方式,以减少公司的现金流出,因而该指标可能与公司送转行为正相关。成长性(Grow):该指标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公司的成长性越高,对资金的需求量就越大,其送转行为既可以向投资者传递公司未来发展的信息,又可以为公司保留更多的盈余,因而该指标可能与公司送转行为正相关。Indu和Year分别表示行业虚拟变量和年度虚拟变量,用于控制行业因素和年度因素对盈余管理的影响。2.模型构建为了研究高管减持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的影响,本文利用上述变量构建了一个Logit回归模型和一个多元线性回归模型。Logit回归模型用于分析高管减持对样本公司送转倾向的影响,对假设1进行检验;多元线性回归模型用于分析高管减持对样本公司送转比例的影响,对假设2进行检验。由于样本公司实施的送转方案是董事会根据公司上年度的财务数据作出的决策,因而模型中的送转变量和高管减持变量均采用当年的数据,相关的财务数据则采用上年度的数据。有个别公司选择了中期送转方案,为了让这几家与其他公司的数据结构保持一致,相关的财务数据仍采用上年度的数据。模型1:LnP1-P=α0+α1Sell1-3+a2M/B+α3BPS+α4EPS+α5TSR+α6Size+α7Lever+α8Grow+α9Indu+α10Year+ε其中,P为样本公司发生送转行为的条件概率,即是否送转(SZ)变量取值为1的概率。模型2:SZR=β0+β1Sell1-3+β2M/B+β3BPS+β4EPS+β5TSR+β6Size+β7Lever+β8Grow+β9Indu+β10Year+ε四、实证结果(一)变量的描述性统计(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