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学习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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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工作管理制度(3篇)

学习工作管理制度(3篇)

学习工作管理制度(3篇)学习工作管理制度(通用3篇)学习工作管理制度篇1物业管理公司学习培训工作制度一、目的1、为提高物业员工整体水平,适应社会发展及市场竟争需要,满足公司各岗位对员工素质的要求。

2、激发各级员工求知欲、进取心和创新意识。

二、总则1、员工学习培训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必须长期不懈地进行。

2、学习培训以日常服务、管理、经营工作为对象,传授基本服务意识专业技能、管理知识及相关制度规程为内容,以公司内部学习为主体、外部培训为补充。

3、学习培训分三项组织实施:专题教育、分类别等级教育、分专业职能教育。

4、员工学习培训要围绕公司企业文化、质量方针及公司人事行政制度进行。

5、员工培训要以积极心态对待,自觉地进行自我完善和提高。

三、培训计划1、办公室及各专业部门、管理处通过分析公司员工培训需求总体情况,分别设置培训总目标,具体目标、并考虑具体情况分别制定年度、月度培训计划。

2、各阶段培训工作必须有需求实效性和明确的目的性。

3、每一项培训必须有具体的培训内容、时间、培训对象、主持人、方法、考核办法等。

4、公司组织主管骨干以上学习培训每月不少于1次,每年不少于12次。

5、各专业部门、各管理处根据公司工作区域分别有每月不少于4次、每年不少于48次的培训。

四、实施培训计划1、各部门及管理处主管负责培训计划实施,包括时间安排、地点选择、教案策划、主持人及相关器材和设施的准备等。

2、公司及各部门培训需其他相关单位支持,包括培训经费、培训讲师及外派培训等须提前二周报其主管领导审查批准。

3、培训时间、方法视工作具体情况及性质特点确定。

五、培训效果评估考核1、各培训工作结束时,各部门须认真填写培训记录表,并做好培训效果评估、考核记录。

2、培训效果评估可采用自我评估和定性的民意测验。

3、培训质量除各部门主管通过笔试、口试以及工作观察进行外,公司质量检查小组不定期对其实施过程进行数质量监督检查,并将结果记录在各部门季度考核表内。

在职员工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在职员工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在职员工继续教育管理制度绪论在现代社会中,知识更新迅速,技能要求不断提高。

为了保持竞争力,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是每个职员的责任和使命。

为满足职员在工作过程中不断学习的需求,建立和完善一套科学合理的继续教育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一、制度目的在职员工继续教育管理制度旨在提供一个全面、规范和有效的管理机制,帮助职员提高专业技能、拓展知识面,以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和职业发展要求。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以及临时员工。

三、制度内容1. 培训需求评估(1)职员需求调查:公司将定期发放调查问卷,了解职员在知识、技能方面的需求。

(2)综合评估:基于员工需求调查和公司战略目标,制定综合的培训计划,确保培训内容符合公司的战略和发展方向。

2. 培训计划制定和执行(1)培训计划制定:公司将根据培训需求评估结果,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公布于公司内部通知平台。

(2)培训课程选择:培训部门将根据职员需求和公司资源,确定适宜的培训课程。

(3)培训执行:培训部门负责具体培训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推进,确保培训计划的顺利实施。

3. 培训费用报销(1)费用政策:公司将根据不同岗位和培训类型的需求,制定相应的培训费用政策。

(2)费用报销:符合培训计划的培训费用,职员可按规定报销,并提供相应的费用发票和报销凭证。

(3)费用管理:公司将建立相应的费用管理机制,确保培训费用的合理化和透明化。

4. 培训效果评估(1)培训成果评估:培训部门将对每次培训活动进行评估,从培训质量、培训效果和职员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2)培训报告编制:培训部门将制定培训报告,总结每年的培训活动情况和效果,用于管理层决策和持续改进。

5. 职员参与与激励机制(1)参与机制:公司将建立激励机制,鼓励职员积极参与培训活动,提升自身能力。

(2)激励措施:公司将通过薪资激励、晋升机会等方式,对参与培训并取得优异成绩的职员给予肯定和奖励。

结语在职员工继续教育管理制度的建立,不仅有利于提高企业整体竞争力,也能满足职员个体的学习需求,从而实现双赢的局面。

在职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在职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在职员工培训管理制度一、引言为了提高全体在职员工的技能水平和工作态度,提升员工的绩效和团队协作能力,公司特制订了本培训管理制度,以规范和有效地进行员工培训工作。

二、培训需求分析1.每年初,由各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门共同进行员工培训需求调研,确定培训重点和计划。

2.针对新上岗员工,提供岗前培训,包括业务知识和基本操作规范。

3.针对在职员工,根据实际需求,制定个人培训计划,注重职业素养、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的提升。

三、培训计划制定与实施1.每年底,由各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门联合制定下一年度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和培训预算等。

2.具体培训课程的选择和安排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可以通过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在线培训和专家讲座等方式进行。

3.培训期间,各部门应配合员工参加培训,确保员工能够全面参与。

四、培训费用管理1.公司设立培训预算,按照培训计划的需求,合理分配培训经费。

2.培训经费的使用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审批和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培训经费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3.若员工参加培训需要离岗,并有培训费用报销的情况,需提前向上级主管报备并经批准。

五、培训效果评估与追踪1.培训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进行培训效果评估,包括员工对培训内容的掌握程度、应用能力和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评估。

2.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优化培训计划,以更好地满足员工培训需求。

3.通过定期跟踪和反馈,了解员工在工作中的实际表现和技能提升情况,提供持续的学习和发展机会。

六、特殊岗位培训1.对于特殊岗位,如安全岗、财务岗等,要制定专门的岗位培训计划,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特殊岗位培训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注重培训的实用性和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

七、培训记录与档案管理1.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员工培训档案,及时记录员工的培训情况和培训成果。

2.档案管理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包括档案的归档、整理和保密等工作。

机关单位在职学历教育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在职学历教育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在职学历教育管理制度一、总则(一)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局职工在职学历教育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在职职工的学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制定本制度。

(二)各部门应鼓励职工通过各种成人学历教育渠道自学成才,提高素质,但所报考的应是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承认学历的院校和水文及相关专业。

在职学习形式包括在职脱产学历教育、函授教育、远程教育、联合办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和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等学习形式。

(三)在职学历教育坚持“职工自主参加、单位鼓励引导”的原则,按照中专(高中)、专科、本科、研究生的学历层次从低到高学习,职工不能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在职学历教育。

为减少工学矛盾,应主要采用函授及自学等学习方式。

(四)职工在取得在职教育学历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在对其使用上尽可能做到专业对口。

二、全脱产学历教育管理(一)全脱产学历教育是指职工与单位保留工作关系、脱离工作岗位进行学历教育的学习形式,职工参加全脱产学历教育应从严控制。

对单位急需的专业人才,确需从在职职工中选送进行学历教育的,应由局办公室提出选送计划,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同意后推荐,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后方可选送。

(二)职工参加全脱产学历教育之前,必须与单位签订教育培训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学习目标、内容、形式、期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

(三)职工在全脱产学习期间,只享受基本工资、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计算连续工龄待遇。

三、函授教育管理(一)函授教育是单位在职学历教育的主渠道,但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的入学考试并被录取。

函授教育按学历层次分为高等函授教育(专科、本科学历,简称高函)和中等函授教育(中专学历,简称中函)两种。

(二)参加高等函授教育的职工应具有中专(高中)或大专学历,3年以上工龄(专升本须4年),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参加中等函授的职工应具有初中学历,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

(三)在保证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各部门应积极鼓励和支持职工参加函授教育,帮助其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

机关工作人员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管理规定

机关工作人员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管理规定

机关工作人员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我委机关在职人员学历学位教育管理,鼓励职工努力学习,提升队伍素质,促进事业发展,参照水利部机关公务员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珠江委机关工作人员学历学位教育包括参加国家承认的在职研究生含第二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学习; 第三条委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在职学历或学位教育,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到委机关工作两年以上不含见习期或试用期,且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 2.选择与本职工作对口或相关的专业,体现学用一致的原则; 3.以业余学习为主,原则上不得占用工作时间; 第四条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应根据工作需要,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采取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具体程序如下: 1.个人填写珠江委职工学历教育申请表;并附所报院校招生简章; 2.所在处、室主要领导签署意见; 3.人事劳动教育处审批;其中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的,由人事劳动教育处报分管委领导审定;委领导参加学习的,由委主任批准; 第五条经批准参加学习的人员学费由单位报销60%,个人负担40%;报名费、书杂费、复习辅导费、往返路费和在参加学习中所发生的其它一切费用由本人自理; 第六条学费含单位报销部分先由本人垫付,待学习期满并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或学位,凭有关证明和发票到人教处签署意见,并签定毕业后服务年限协议书后核报;未能在学制期内取得规定的学历或学位的,延长不得超过2年时间,过期后不再报销相应学费,延长期内所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第七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学费自负: 1.未经所在处室领导同意和人教处批准,自行报考参加学习的; 2.因参加学习严重影响本职工作并经警告无效的;学习期间因违章、违纪、违法受各类处分的; 第八条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经费纳入“干部培训费”年度预算,经费预算由人事劳动教育处根据年度教育培训情况编报,经费由人教处管理; 第九条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的人员应积极工作,努力学习,为水利事业的发展多作贡献,毕业后除因工作需要组织安排外,须在本单位服务5年以上;如未满规定服务年限调离的,本人必须退还单位报销的全部学费; 第十条本办法由人事劳动教育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从2006年5月1日起施行;。

在职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在职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在职人员培训管理制度第1章总则第1条为有效开发员工潜伏能力,提高人力资源的利用效率,使员工最大程度掌控完本钱岗位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增进员工自身的职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凡本企业所属在职人员培训及相干事项均按本制度办理。

第2章在职培训管理规定第3条在职培训的内容。

在职培训从整体上来讲包括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中层和基层管理人员的培训及职能层人员的培训。

第4条在职培训政策。

(1)在职培训由人力资源部与各部门共同进行计划和实行。

(2)高层管理人员每年参加的培训应很多于100课时,中层和基层管理人员每年参加的培训应很多于120课时,职能层人员每年参加的培训应很多于80课时。

(3)部门或人力资源部的年度培训需求和计划的制定必须依照员工需求计划进行,部门的年度培训需求和计划必须上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第5条培训计划的制定。

应推敲到高层管理人员、中层、基层管理人员和职能层人员及新员工的差异。

第6条培训目标的肯定在职培训的目标是培养员工对企业的信任感和归属感,改进员工的工作态度,训练员工的工作方法,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养及企业的竞争力。

第7条培训地点的挑选(1)内部培训地点。

采取普通授课、研讨、多媒体及录像教学的方式,培训地点可以是企业内部会议室,也能够是离企业较近的培训场所。

若采取工作指导的方式,培训地点就是技术人员及操作人员的工作岗位。

(2)外部培训地点。

若采取认证培训的方式,培训地点则是专业培训机构的培训场地和培训教室。

第8条培训讲师的挑选(1)根据培训内容来挑选1)专业培训,需由体会丰富的专业人员、技术总监、相应领域的专家担负培训讲师。

2)公共课和普通励志类培训,可由人力资源部经理、培训机构的专职培训讲师负责。

(2)根据培训讲师素养来挑选1)培训讲师,需由相干领域的专家或企业的专业人员来担当。

2)培训讲师的资格也很重要,需要熟悉所讲的技术内容,具有丰富的教学体会,才能更好的传授知识。

第9条企业人力资源部和各部门于上一年度结束条件出在职培训计划并报总经理批准,下一年度的在职培训原则上按此计划严格实行。

员工在职教育管理制度

为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始终保持人材队伍的创新活力和竞争力,创建“学习型组织”,造就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员工队伍以适应公司发展对人材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指的在职教育是指员工在职参加的本科学历(普通指自学考试、成人高考,不包括网络大学、广播电大、民办自考 )、研究生学历教育以及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专业领域技能的学习与培训。

本规定合用于全体员工。

(一) 申报条件1. 申报本科及研究生学历者 ,原则上要求为所有管理技术人员以及一线基层管理技术人员。

2. 新参加工作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要求参加学历教育的,须在本单位工作满 2 年.3. 在职期间取得本科学历的或者要求参加更高层次学历教育者,一般须在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满 3 年.4.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优先安排参加学历教育:1) 年度绩效评价优秀卓越员工、年度优秀员工;2) 被评为公司级以上优秀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先进生产(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3) 获得市级以上 QC (质量管理奖)成果奖、优秀论文奖者、在市级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的主要作者。

5. 职称申报与职业资格申请不受职位条件限制,符合报考条件即可。

(二) 申报程序1. 每年年末人力资源部制定下一年度员工在职教育方案,包括学历教育和技术职称等教育,提交公司审批合格后按照方案实施.2. 申请人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填写《员工学历教育培养申请表》或者《员工申报职称/职业资格申请表》(详见附录 2 和附录3) 并附相应材料文件。

3. 所在部门应认真核实员工填写的申请表内容,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4. 人力资源部审核依据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各类在职教育本身所列明的各类门坎条件予以办理审批手续,并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

若报名人数较多以申报条件第四条择优考虑。

5. 申请人办理报名手续并参加相应的考试。

6. 申请人被录取或者资格评定合格后持相关证据材料至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审核无误后签订培训协议 ,根据《员工培训管理办法》的要求明确服务期限及违约责任等。

医院在职人员进修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提高医院在职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在职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医技人员等。

三、进修资格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 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学习能力;3. 在所在岗位工作满一定年限;4. 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和进修人员实际情况,提出进修申请。

四、进修程序1. 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和进修人员实际情况,提出进修申请;2. 个人填写进修申请表,经科室审核后报医务科;3. 医务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进修名单;4. 医务科与进修人员签订进修协议,明确进修期间的权利和义务;5. 进修人员按照协议规定,参加进修学习。

五、进修内容1. 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2. 医疗技术操作与临床实践;3. 学术交流与科研活动;4. 医德医风教育。

六、进修管理1. 医务科负责进修人员的组织、协调和管理;2. 科室负责进修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3. 进修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科室安排;4. 进修期间,医院为进修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七、进修考核1. 进修结束后,进修人员应提交进修总结报告;2. 医务科组织考核小组,对进修人员的学习成果进行考核;3. 考核合格者,予以结业,并发给进修结业证书;4. 考核不合格者,根据情况予以补考或延长进修时间。

八、奖励与处罚1. 对在进修期间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进修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进修协议、学习态度不端正的进修人员,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退回原单位。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医务科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在职培训与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在职培训与连续教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提升企业员工的素养和技能,促进企业的连续发展,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的订立依据为《劳动法》《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和员工培训需求。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体职工,包含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以及临时工。

第三条定义1.在职培训指企业为员工供应的与其所从事工作相关的培训活动;2.连续教育指员工为提升自身素养和技能,自己乐意参加的与岗位职责无直接关联的培训活动;第四条培训目标通过在职培训与连续教育,全面提高员工的专业素养、工作本领、团队协作本领和创新意识,提高企业整体竞争力。

第二章培训与教育计划第五条需求分析1.依据企业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每年订立培训与教育计划;2.各部门、各岗位依据自身工作需要提出培训需求;3.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统计总结,订立培训计划,并报相关领导批准。

第六条培训内容1.在职培训内容重要包含企业内部基础培训、专业技能培训、管理本领培养等;2.连续教育内容涵盖综合素养提升、行业前沿知识学习、职业发展规划等。

第七条培训方式1.在职培训方式包含内部培训、外部培训、专家讲座、研讨会等;2.连续教育方式可通过自主学习、网络学习、参加开放课程等途径。

第八条培训计划订立1.每年初,人力资源部门依据培训需求进行培训计划订立;2.培训计划明确内容、形式、时间、地方、参训人员、费用等信息;3.培训计划需经相关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九条培训计划调整1.如发生重点更改,需及时调整培训计划;2.调整计划应及时通知参训人员,并做好后续布置。

第三章培训组织与实施第十条培训组织1.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培训活动的组织与管理;2.在职培训依据具体情况,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3.连续教育可由员工自主选择具备教育资质的机构进行学习。

第十一条参训人员选择1.在职培训参训人员依据培训计划和工作需要确定;2.连续教育参训人员由员工自己乐意选择。

第十二条培训费用1.在职培训费用由企业负担,不得向员工收费;2.连续教育费用由员工自行承当。

在职学习管理办法

烟台渤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在职学习管理办法2014.03.07目录第一章总则 (3)1、目的 (3)2、适用范围 (3)第二章定义 (3)第三章管理职责及分工 (3)第四章相关要求和条件 (3)第四章在职学习费用核销管理规定 (4)1、执业(职业)资格、职称考试费用核销 (4)2、学历晋升费用核销 (4)3、费用核销说明 (4)第五章关联事项 (6)第六章附则 (6)第七章附件 (6)附件1:执业(职业)资格证、职称核销范围一览表 (7)附件2:执业(职业)资格证、职称增补审批表 (8)附件3:职称、资格证、学历晋升申请表 (9)第一章总则1、目的为打造学习型组织,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国家职称、执业(职业)资格及学历晋升考评,提升公司人力资源的综合竞争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烟台渤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定义本办法所指的在职学习,包括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职业)资格及学历晋升考试,具体定义如下:1、专业技术职称:遵照国家或各行业现行的法定程序,以评审、考试、认定以及考评结合等方式,通过注册登记、复审等程序而评定的,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主体在其自身从事专业方面的专业技术与学识水平的等级称号。

2、执业(职业)资格: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标准,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员工的职业能力水平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3、学历晋升:指员工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在原学历基础上考取更高级别学历证书。

本公司报销的学历晋升范围包括自考本科、函授本科、在职研究生、在职博士、MBA、MPA等。

第三章管理职责及分工1、人力资源中心是公司执业(职业)资格、职称考试、学历晋升考评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制定公司员工在职学习的有关办法;(2)负责收集与公司相关执业资格、职称、学历晋升的的报名、培训信息,并统一办理执业资格及职称的报名、证件办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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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学习管理制度
为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岗位技能,以适应公司的快速发展,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 实施部门及实施流程
1. 公司人事部,负责安排培训管理工作;
2. 基本实施流程:凡需参加培训学习的员工,由本人填写《培训申请表》,经
所在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经人事部审批、备案,总经理批准,财务部
申借培训学费。
二、 适用对象
1. 公司在职员工,分公派与自费两大类。
2. 公派为公司推荐,学费全额报销者。
3. 自费为自出学费,公司给予一定学习时间或部分报销学费。
三、 报考条件
1. 公派参加各种业余教育的对象要根据公司对各种专业人才的培养计划,结合
本人的实际情况,统一安排;
2. 公派人员所学专业与公司岗位设置相一致。
3. 员工报考,除须履行招生学校的有关报考条件外,要求报考的员工(含自费),
必须思想进步,事业心强;对先进工作者和有突出成绩的员工优先推荐报考。
凡工作马虎、事业心差、不能积极主动履行岗位职责、出勤率低或违法乱纪、
受到处分者,一律不予报考。
四、 管理办法
1. 入学复习、考试费用、书籍费及考察调研费一律自理。
2. 参加学习人员应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遇有
工学矛盾时,必须服从工作。
3. 学习时间根据公司工作情况由个人向部门领导提出申请批复后安排。(参加
考试时,凭准考证由主管领导准假。)
4. 各类参加学习人员须每学期结束后汇报个人本学期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
经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继续参加学习;短期培训人员在培训结束1周内应
提交培训资料和培训报告。
5. 公派学习人员经考核获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或专业证书的,学习费用由公
司报销,否则,由个人承担。
6. 凡经公司领导同意报销学费参加各种学习培训后毕业的员工,因个人原因公
派学习中途弃学,或毕业后在我公司服务不满五年,主动要求辞职,应按服
务的年限按每年20%的比例归还学习期间公司支付的费用。
7. 凡单位同意自费学习的员工,原则上不报销任何费用,只安排部分学习时间。
但从鼓励学习的角度,取得相关证书认证后,发放一定数额的奖学金以资金
鼓励。若3年之内提出辞职者,一次性交回奖学金。
8. 所有受训人员的成绩及资历,可提供给人力资源部作为年度考核、晋升的参
考。
五、 本规定由公司人事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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