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执法检查标准(含标准依据)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执法检查标准(含标准依据)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执法检查标准(含标准依据)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执法检查标准

(含标准依据)

1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执法人员检查标准

有限空间作业检测标准

有限空间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标准 1、有限空间的作业场所空气中的含氧量应为 19."5%~21%,若空气中含氧量低于 19."5%,应采取通风措施。 2、有限空间空气中可燃气体浓度: 氢气小于 0."4%、柴油小于 0."2%。 3、有限空间粉尘浓度小于20g/m3。 4、有限空间硫化氢最高容许浓度10mg/m3。 5、一氧化碳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20mg/ m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30mg/ m3。 6、二氧化碳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9000mg/ m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18000mg/ m3。 7、氨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20mg/ m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30mg/m3。 8、氯最高容许浓度1mg/ m3。 9、"氰化氢(按CN计)最高容许浓度1mg/ m3。 10、"氰化物(按CN计)最高容许浓度1mg/ m3。 1 1、"溴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0."6mg/ m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2mg/m3。

1 2、"溴化氢最高容许浓度10mg/ m3。 1 3、"液化石油气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1000mg/ m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1500mg/m3。 14、"一氧化氮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15mg/ m3。 1 5、"乙醚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300mg/ m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500mg/m3。 16、"乙醛最高容许浓度45mg/ m3。 1 7、"苯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6mg/ m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10mg/m3。 1 8、"二氧化氮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5mg/ m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10mg/m3。 19、"二氧化硫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5mg/ m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10mg/m3。 20、"甲苯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50mg/ m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100mg/m3。 2 1、"甲醇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25mg/ m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50mg/m3。 2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 定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目的 为了明确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定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安全要求及《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内的发生器检修作业管理。 3、法律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 号) 3.2《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3.3《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 [2004]2号) 3.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 4、控制程序 4.1 受限空间是指生产区域内炉、塔、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办理《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4.2 受限空间的危害识别 4.2.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因素的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4.2.2对《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有关安全措施逐条确认,并将补充措施填入相应栏内并确认。 4.3 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办理程序 4.3.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部门负责人,应持有施工任务单,到公司安全生产科办理《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ICS 13.100 G 01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 37/T 1933-2011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2011-11-22发布2012-1-1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安全生产协会、济南艾克斯博特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罗新军、赵华、张革成、朱殿卿、潘国军、赵国忠。 引言 本标准是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程,在分析和汲取大量有限空间伤亡事故教训及事故预防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安全生产实际状况编制而成。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为规范我省工贸企业在生产及检修作业过程中发生的有限空间作业,强化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安全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最大限度地降低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风险,保障作业人员的职业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生产。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工贸企业的有限空间作业。其他行业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标准的,执行其行业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3787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GB/T 3805 特低电压(ELV)限值 GB 3836.1 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GB 3869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GB/T 4200 高温作业分级 GB 8958-2006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GB/T 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GB/T 14440 低温作业分级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AQ 3022-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AQ 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有限空间 指封闭或部分封闭,未被设计为常规作业场所,自然通风或照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分为密闭半密闭设备、地下有限空间、地上有限空间三类。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092-45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工商贸企业的有限空间作业。其他行业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标准的,执行其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3 安全色

GB 2894 安全标志 GB 3787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GB/T 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GB/T 3805 特低电压(ELV)限值 GB 3836.1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4053.1 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 GB 4053.2 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 GB 4053.3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 GB 4053.4 固定式工业钢平台 GB 8958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GB 9448 焊接与切割安全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

北京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规范(试行)

北京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预防、控制中毒窒息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有限空间作业和具有有限空间作业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适用于本规范。 第三条【定义】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第四条【分类】有限空间分为三类: (一)密闭设备:如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

(二)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 (三)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 第二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第五条【检测】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根据作业现场和周边环境情况,检测有限空间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值、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值、有毒气体浓度值等。未经检测,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 在作业环境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作业场所中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作业者工作面发生变化时,视为进入新的有限空间,应重新检测后再进入。 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应处于安全环境,检测时要做好检测记录,包括检测时间、地点、气体种类和检测浓度等。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管理规定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2013年5月20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公布,根据2015年5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0号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企业(以下统称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工贸企业有限空间的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调整并公布。 第三条工贸企业是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全面负责,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章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保障 第五条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应当建立下列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一)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三)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四)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五)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 (六)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工贸企业应当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专项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二)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三)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四)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 安全培训应当有专门记录,并由参加培训的人员签字确认。 第七条工贸企业应当对本企业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 第八条工贸企业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审核,负责人批准。 第九条工贸企业应当按照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及其安全职责。 第十条工贸企业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将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和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业人员。现场负责人应当监督作业人员按照方案进行作业准备。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

大岭山镇工业企业有限空间辨识 宣贯资料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59号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已经2013年2月1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 2013年5月20日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2013年5月20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公布,根据2015年5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0号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企业(以下统称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工贸企业有限空间的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调整并公布。 第三条工贸企业是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全面负责,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章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保障 第五条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应当建立下列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 (一)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三)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四)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五)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78178 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管理制度标准范 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管理制度标准范 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应遵照以下规定: 一)保持有限空间出入口通畅; 二)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三)作业前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 四)作业前告知作业人员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 五)现场采取可靠的隔断(隔离)措施,将可能危及作业安全的设备设施、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空间与作业地点隔开; 六)保证空气检测是在作业前30分钟内进行

七)作业人员与外部有可靠的通讯联络; 八)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九)存在交叉作业时,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 十)现场应急救援措施已落实。 请在该处输入组织/单位名称 Please Enter The Name Of Organization / Organization Here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 一、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二、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 三、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 四、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禁教育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 五、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 一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职责 1、作业人员应熟悉所从事作业的风险和应急计划,掌握报警及联络方式。 2、不见批准的“有限空间作业票”不作业。 3、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任务、地点(位号)、时间与“有限空间作业票”不符不作业。 4、监护人不在场不作业。 5、劳动防护着装和器具不符合规定不作业。 6、遇有违反规定强令作业的情况,或安全措施没落实,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二内容与要求 1、凡进入或探入塔、釜、罐、槽车以及管道、炉膛、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设备及场所作业,统称为有限空间作业。

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 3、“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的申请及审批 (1)进入有限空间的作业负责人向有限空间所在基层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有限空间作业票”中的申请栏内容并签字。 (2)车间作业负责人接到申请后,与作业单位负责人共同对作业进行风险识别并制定安全措施,在制定安全措施栏填写有关内容(如果作业票中列出的综合安全措施不能满足时可增加补充措施)并确认后签字。同时,安排有关人同落实安全措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有限空间内的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进行分析。 (3)车间领导应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核对,确认无误后,向作业人员进行施工安全交底,并在审批栏内签字,批准作业。作业现场负责人和监护人确认合格后,在安全措施落实栏内签字。 (4)有限空间作业票一式二联,每一联由监护人持有,第二联由车间留存。有限空间作业票不得涂改、代签,保存期一年。 4、“有限空间作业票有效期” “有限空间作业票”有效期不超过24小时。装置全面停车检修期间,经全面检查合格后,“有限空间作业票”有效时间不超过72小时。作业期间如果安全措施发生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达到作业的安全条件后,方可再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5、在有限空间作业期间,严禁同时进行各类与该有限空间相关的试车、试压或试验等工作。 6、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7378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 全规范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详 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工贸企业的有限空间作业。其他行业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标准的,执行其行业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787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GB/T 3805 特低电压(ELV)限值 GB 3836.1 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GB 3869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GB/T 4200 高温作业分级 GB 8958-2006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GB/T 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GB/T 14440 低温作业分级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AQ 3022-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本

陕西富化化工有限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进入有限空间环境中作业人员的安全健康,防止发生窒息、中毒和火灾爆炸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生产区域内进入或探入炉、塔、釜、罐、槽车以及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作业统称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第二章有限空间作业票的办理 第三条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以下简称作业票)。未办理作业票,严禁作业。作业票有效期不得超过12小时,装置全面停车检修期间,经全面检查合格后,作业票有效期不得超过24小时。作业期间如果条件发生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重新办理作业票。 第四条作业票办理程序: 1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填写作业票中的申请栏,签字后向作业现场所属单位提出申请,由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作业票。 2 、作业现场所属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接到申请后,与本单位有关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分别进行生产工艺和施工作业过程的风险评价,并提出消减风险措施。同时安排对有限空间内的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进行分析,分析合格后,将分析报告单附在作业票上。分析合格后,如超过1小时仍未进行作业,必须再次进行分析。 3、作业现场所属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根据作业现场实际确定安全措施,安排作业监护人员,并与监护人员一起对安全措施检查落实,认可签字后,由单位负 责人对上述各点全面复查无误,签署认可意见,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方可作业。 4 、作业票一式三联,第一联由安全管理人员留存备查,第二联由作业人员持有,第三联由监护人员持有。作业票不得涂改。作业完毕后将作业票返回安全管理人员。 5、遇置换不合格或无法进行置换等情况,原则不允许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确需进入作业时,应按特殊作业处理。特殊作业应将安全措施报公司领导审批,并在作业前组织模拟演练,在作业时,公司安环科派专人到现场查看。 第五条作业票应有明确的起止时间和作业地点。作业期间应根据有限空间介质条件的危险程度确定分析化验的时间间隔和作业票的有效时限。 第六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不得在无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 第七条作业监护人的职责: 1 、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及作业人员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急救知识。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资料汇编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资料汇总 目录 有限空间专项安全培训课件*********************************1卓越安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5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8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13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17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21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27卓越安全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检查表**************************30有限空间作业方案****************************************35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样表)******************************44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安全风险告知牌**************************45地下有限空间作业防护设备设施配置要求********************46有限空间作业防护设备、个人防护用品配置表****************48进、出有限空间人员签字确认表****************************49有限空间部分有毒有害气体预警值和报警值******************50有限空间管理台账****************************************52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标准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ICS G 01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 37/T 1933-2011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2011-11-22发布2012-1-1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安全生产协会、济南艾克斯博特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罗新军、赵华、张革成、朱殿卿、潘国军、赵国忠。 引言 本标准是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程,在分析和汲取大量有限空间伤亡事故教训及事故预防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安全生产实际状况编制而成。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为规范我省工贸企业在生产及检修作业过程中发生的有限空间作业,强化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安全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最大限度地降低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风险,保障作业人员的职业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生产。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工贸企业的有限空间作业。其他行业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标准的,执行其行业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3787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GB/T 3805 特低电压(ELV)限值 GB 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GB 3869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GB/T 4200 高温作业分级 GB 8958-2006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GB/T 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GB/T 14440 低温作业分级 GBZ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AQ 3022-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AQ 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省内工贸企业的有限空间作业。其他行业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标准的,执行其行业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787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GB/T 3805 特低电压(ELV)限值 GB 3836.1 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GB 3639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GB/T 4200 高温作业分级 GB 8958-2006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GB/T 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GB/T 14440 低温作业分级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AQ 3022-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AQ 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有限空间 指封闭或部分封闭,未被设计为常规作业场所,自然通风或照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含氧量不足的空间。分为密闭半密闭设备、地下有限空间、地上有限空间三类。

其中密闭半密闭设备指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地下有限空间指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纸浆池(井)、下水道等。地上有限空间指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罐)、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 3.2 有限空间作业 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4 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4.1 企业应针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4.2 有限空间危害、有害因素主要包括: a)作业空间小,工作场地狭窄,通风不畅,照明不良,工作人员出入困难,不利于工作监护和施救; b)作业空间内湿度较大,易发生电器设备设施漏电触电事故; c)作业空间温度较高,作业人员能量消耗大,易疲劳; d)存在酸、碱、易燃、易爆、有毒等具有一定危险性的气体和蒸汽、烟、尘等或存在缺氧或富氧环境,易引发窒息、中毒、火灾和爆炸事故; e)作业场所位于地下时,受地质条件影响,存在冒顶、坍塌等危险有害因素; f)作业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或机械施工时,存在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 g)作业场所位于交通道路上时,存在车辆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 h)其他危险有害因素。 5 技术要求 5.1 基本要求 5.1.1 对有限空间作业应做到“先准备、后检测、再作业”的原则。 5.1.2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实行安全许可,应办理《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作业证》格式见附录A。 5.1.3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对作业环境危害状况进行风险分析,辨识危害因素,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确保整个作业期间处于安全受控状态。应急预案制定指南见附录B。安全施工方案制定见附录C。 5.1.4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相关的人员都应接受培训,培训指南见附录D。

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编辑:新乡市朱振尧高级工程师 2014.9.17 1、企业要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2、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应当严格执行“先通风、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未经通风和检测,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凡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检修、清理作业的,企业应当实施作业审批,未经作业负责人审批,任何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作业现场必须有负责人员、监护人员,不得在没有监护人员的情况下作业。严禁在事故发生后盲目施救。 3、企业应当对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员、检测人员、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记载培训的内容、日期等有关情况。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4、企业应当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保证作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内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不断进行修改完善,并按规定申请备案。 5、企业应当为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含检测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防护用品和设备。呼吸防护用品应当为全面罩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符合《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18664-2002)、《自给开路式压缩空气呼吸

器》(GB/T16556-2007)、《呼吸防护长管呼吸器要求》(GB6220-2009)等规定要求。缺氧条件下,应当符合《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2006)要求。 6、要配备应急通讯报警器材、快速检测设备、大功率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等防护用品。 7、当有限空间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时,通风、检测、照明、通讯设备应当符合防爆要求,作业人员应当使用防爆工具、配备可燃气体报警仪等。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当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维护。 8、企业应当在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并告知作业者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9、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应当处于安全环境,并做好检测记录,包括检测时间、地点、气体种类和检测浓度等。 10、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值、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值、有毒气体浓度值等。 11、要依据《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205-2007)等法规标准对作业环境危害状况进行评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确保整个作业期间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有限空间检查标准

7.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执法检查规范

7.1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执法人员检查规范 序号检查工程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方法有限空间企业制定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制度和规 总局59 号令 查看相关制度、规作业制度程应当涵盖《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经管 第五条程。 和规程 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的 6 项内容。 企业制定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制度和规 程应当涵盖《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经管 1 与监督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 4 项内 安全经管 容和第二款的要求。 有限空间作查看相关制度、规 员经管制度。 总局59 号令 业专项培训第六条程。 ①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 措施。 ②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①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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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检查工程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方法 ②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 ⑤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 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 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⑥对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 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含外来劳务人员、外 包单位作业人员等)进行专项安全培训,严禁 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 ①排查、辨识本企业的有限空间且无遗漏,并 总局59 号令 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第七条,省局 有限空间查看有限空间经 等基本情况。鲁安监发 排查辨识管台账。 ②建立有限空间经管台账,并及时更新。 〔2016〕62 号 ③将经管台账报属地县级安监部门及行业主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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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部门。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经管制度、 省政府260 号 按规定制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规范,明确各岗令第二十一查看经管制度、配劳动防护位从业人员配备的种类和型号(根据有限空间条,《安全生备规范、发放登记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配备相产法》第四十台账。 应的的劳动防护用品)。二条等 ①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 省政府260 号 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的资质进行审查。令第十五条, 查看承包或租赁 ②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经管协议签订或者在《安全生产 资质、安全生产经承包租赁承包合同、租赁合同约定安全生产经管事项并法》第四十六 管协议或合同、监对承包、承租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条,《工贸企 督检查等资料。 ③企业对其发包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承担主业有限空间作 体责任。承包方对其承包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业安全经管与 4 / 27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管理规定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 管理规定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 5月20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公布,根据 5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0号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企业(以下统称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工贸企业有限空间的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调整并公布。

第三条工贸企业是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全面负责,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章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保障 第五条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应当建立下列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 (一)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三)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四)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五)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GB 12942-91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GB 12942-91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有限空间内进行涂装、热工等作业的一般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船舶、机车车辆等行业的有限空间作业,对其他行业的有限空间作业亦应参照本标准。 本标准不适用于矿井、隧道工程、工艺条件的氧浓集间或缺氧间,公用事业的上、下水道或电讯设备的进出口。 2 引用标准 GB2893安全色 GB2894安全标志 GB3805安全电压 GB6514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安全 GB6515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通风净化 GB7691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管理 GB7692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前处理工艺安全 GB8958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TJ36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3 术语 3.1 有限空间 confined spaces 指仅有1~2个人孔,即进出口受限制的密闭、狭窄、通风不良的分隔间,或深度大于1.2m封闭和敞口的只允许单人进出的围截的通风不良空间。 3.2 热工作业 hot work 仅指焊接、气割及能产生明火、火花或灼热工艺的作业。

4 通用安全技术要求 4.1 作业前准备 4.1.1 作业者必须持有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才能进入有限空间。 4.1.2 应备有检测仪器,并设置相应的通风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具。 4.1.3 将有限空间内管道开口端严密封住,并堵上盲板,检查阀门滑块或伸缩接头,其质量必须可靠,严禁堵塞通向大气的阀门。 4.1.4 在容器制造时,因工艺要求有限空间本身必须转动时,应限制最高转速。 4.1.5 必须将有限空间内液体、固体沉积物及时清除处理,且保持足够通风,将易挥发的气体排出有限空间,或采用其他适当介质进行清洗、置换。 4.1.6 有限空间外敞面周围应有便于采取急救措施的通道。 4.1.7 高处作业时,必须设置脚手架,并应固定牢固或配戴安全带。 4.2 作业的安全与卫生 4.2.1 必须对空气中含氧量进行检测,在大气压条件下,有限空间的空气中含氧量应为18%~21%,若空气中含氧量低于18%,应有报警讯号。 4.2.2 作业时,有限空间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应符合TJ36规定。 4.2.3 必须进行测爆,有限空间空气中可燃性气体浓度应低于爆炸下限的10%。对油轮船舶的拆修,以及油箱、油罐的检修,空气中可燃性气体浓度应低于爆炸下限的1%。 4.2.4 当必须进入缺氧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应符合GB8958规定。在进行短暂时间作业时,必须采取机械通风,避免出现急性中毒症状。 4.2.5 当有限空间内存在燃性气体和粉尘时,严禁带入能产生烟气、明火、电火花的器具。 4.2.6 根据作业环境和有害物质的情况,应分别采用头部、眼睛、皮肤及呼吸系统的防护用具。 4.2.7 发放个人防护用具应符合有关规定,个人防护用具应由单位集中保管,定期检查,保证其性能有效。 4.3 照明安全 4.3.1 应采用防爆型照明灯,电压应符合GB3805规定。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行为,预防和控制急性中毒事故发生,切实保护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北京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标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范围内建设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时有限空间施工作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有限空间是指在密闭或半密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如:深基坑的肥槽、地下工程、隧道、管道、容器等。 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施工作业活动。 第二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第四条施工现场主要负责人应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职责: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管理制度; (三)保证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四)督促、检查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的各

项安全要求; (五)提供应急救援保障,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五条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制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施工方案、安全作业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根据相关规定组织审批和专家论证等工作,并督促、检查实施情况。 第六条施工现场安全监督部门应加强有限空间作业日常的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有限空间作业各项规定、规范的落实情况,有限空间作业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情况以及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检测、维护等情况。 第七条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作业应明确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严禁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 (一)作业负责人职责:掌握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后,方可作业;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当有限空间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时,立即终止作业。 (二)作业人员职责: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与监护者进行有效的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 (三)监护人员职责: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全过程掌握作业者作业期间情况,保证在有限空间外持续监护,能够与作业者进行有效的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在紧急情况时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告,必要时立即呼叫应急救援,并在有限空间外实施紧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经批准的人员进入。 第八条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应实行作业审批制度,填写《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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