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民自治

社区居民自治
社区居民自治

社区居民自治

民政部培训中心副教授

王云斌

各位同志大家好,今天和大家一起探讨社区居民自治这一话题。大家刚刚学习完十七大的文件,十七大文件第六部分开篇的一句话就是: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可以看出在这次十七大的文件里,特别重视基层群众自治。

以前我们国家的政治制度主要是三个部分:一是人民代表大会制,一个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还有就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次又加进了基层的群众自治制度,因此可以看出,今后我们国家基层发展的一个方向就是实行群众自治。

其实群众自治在我们国家已经搞了很多年,最早应该说是从农村搞起的,也就是村民自治,现在的村委会选举,多的省份已经到第九期,少的省份也到了第五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相对来讲,我们国家的居民自治主要起步于八十年代中期,从居民服务开始,未来发展的方向如何,在这里我和大家谈谈居民自治的历史、现状以及存在的一些问题。

首先我们看一张照片,大家看的这张照片是我居住的小区里照的,从这里边可以看到两个问题。我们先看左边这个通知“通知,同志们,凡是年满六十岁的同志请携带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一张、一寸免冠照片一张,来居委会办理老人证还有军人、军官证。”大家可以看出,这就是居委会做的一项工作,就是居委会平时做什么工作。再看右边这个通知,“居委会听取社区居民代表的意见近期将进行入户走访。从实际行动关心育龄妇女,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届时请各楼居民代表配合。”这里边要求听取社区居民代表的意见,听取社区居民代表的意见就是居民自治里面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自治的一个重要内容。

最近北京市关于经济适用房的购买问题里有一个程序叫“三级审核”、“两级公示”,昨天我在报纸上看到这个规定,其中要求了你是不是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它有一个程序,审核主要是经过街道、市区以及住保办三级的审核。

公示首先要求听取居民代表的意见,也就是要求社区居民代表听完你的基本条件以后要给你签字,签完字以后代表同意;然后在社区的居民公告栏里进行公告,公告时间大概是十五天;十五天过后住保办要把这些人的信息发布到网上,接着还是公布十五天;如果有任何一个人提出异议,可能就会把你的名字从网上取下进行调查,没有问题再挂到网上去。经过两级公示以后,才能确定你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从这个程序里我们也可以看出居民自治在里面起到的作用,居民代表在购买经济适用房里起到的作用,因此目前我们国家居民自治现在走向更广泛的道路。

今天和大家一起探讨十个问题。第一、自治与社区自治,第二、社区居民自治,第三、社区居民自治的发展历程,第四、为什么搞社区居民自治,第五、社区居民自治与社区建设,第六、民主选举,第七、民主管理,第八、社区居民自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第九、社区自治系统,第十、社区居民自治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一、自治与社区自治。

1、自治类型

谈起自治我们可以先看一下自治类型,一般来讲自治类型有三种,一种是地方自治,一种是民族区域自治,一种是基层群众自治。地方自治主要是在一些联邦制的国家,实行的是地方自治,比如像美国,各个州以及各个州下面的县都是自治的,这是地方自治。我们国家在一些少数民族聚集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还有一种在我们国家现在实行的是基层群众自治,基层群众自治在农村是村民自治,在城市是居民自治。因此我们国家主要存在的是第二种和第三种,即民族区域自治和基层群众自治。

2、居民自治的特点

居民自治的特点有三个,第一是全体性,也就是说居住在社区里的居民都要参与到居民自治里面,面向的是全体的居民,因此具有全体性。第二就是开放性,这个开放性除了生活在社区的居民,还包括生活在社区的各级组织、各类组织,也就是我们说的住社区的单位。第三就是非经济性,非经济性是我们国家特别是城市社区的一个特点,它不具有经济性的功能。如果说起社区的发展,国外最早有的社区也有了很长的历史,它的发展史最初并不是在城市产生社区,而是在农

村产生社区,农村产生社区主要有一个特点就是经济性。后来我们国家开始搞社区建设的时候,首先是从城市里开始搞起,在城市里不具备农村的土地,因此我们搞社区的时候也是从社区服务开始搞起,搞的社区建设基本上是不包含经济性的,不包含经济功能。这是我们国家居民自治的三个特点。

3、社区自治的表现形式

社区自治的表现形式可以从不同的层面看,首先如果说从全社区的层面看包含四个方面,一个是民主选举,一个是民主决策,第三个是民主管理,第四个是民主监督,也是我们经常说的自治四民主。这四个民主一方面可以说是社区自治的表现形式,也可以说是社区自治的方法或方式。如果从居民直接参与的角度来看,包括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这是我们经常谈的三自我。如果从自治的内容来看包括人事自治、财务自治、服务自治、管理自治、教育自治。也就是说自治的表现形式从不同的角度可以看到不同的内容。

二、社区居民自治

社区居民自治的含义也就是说,社区成员除了所隶属的国家、政府或上级单位的领导外对自己的事务管理行使一定的权利。在我们国家首先社区成员除了所隶属的国家、政府和上级单位的领导以外,另外还有一部分职能是由社区居民自己来管理。在我们国家有些属于政府主导型的这种类型的社区居民自治,社区居民自治权利依法行使是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实施的。在我们国家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里明确规定了居民委员会的自治职能,居委会组织法的第二条主要包含两款内容,第一款内容是,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这就是刚才说的三自我,而且特别落脚点落在群众,是群众性的自治组织;第二款内容,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也可以说,这条里面也谈到了居委会的性质,也就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在这个自治组织里,有很多人还存在一种误解或者没有认识到它的基本性质是什么。因为我们经常在现实的生活里看到街道和居委会之间的关系很多人没有搞明白,从这一条里可以明确看到,居委会和街道的关系是一种指导和被指导的关系,而不是像我们实际工作里边所看到的,是一种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这是

一个很关键的条款。在它的产生过程里,就是在居委会组织法的产生过程里边,对于这个问题也有过争议,很多当时起草这个法律的同志认为应该是像以前其他的关系一样,是一种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但最后认为还是搞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该充分给予人民自我管理的权利,因此把二者之间的关系定位为指导和被指导的关系。但是在我们现在实际的工作里经常可以看到不是这种指导和被指导的关系,而是一种准行政的关系,就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这也是我们搞居民自治遇到的一个非常严重的障碍,后面我们还要继续探讨这个问题。

三、社区居民自治的发展历程

最近民政部正在搞一项活动,社区建设属于民政部基层和社区建设司的工作。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的工作主要是三部分,一部分是村民自治,一部分是居民自治也就是社区建设,还有一部分就是婚姻登记。最近他们搞了一次活动,也就是寻找中国的第一个居委会,这个文件下发以后,全国各个地方都行动起来,看看本地是不是第一个在中国出现的第一个居委会。当时也公布了一些条件,第一个条件是在1949年10月1号以后出现的居委会,第二是这种居委会有自治的性质,然后按照这个条件寻找。最后根据报上来的材料我们发现,第一居委会应该是产生在杭州,但是最后到底是哪一个居委会还没有确定。

在1949年12月1号,杭州市政府以下发文件关于取消保甲制度建立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指示的方式,将这五项工作明确确定下来,并确定了先进的基层管理理念,在“自己当主人,自己来办事”的口号倡导下,提高群众的政治觉悟,最终建立人民民主管理城市的基础。这次文件可以说是中国历史上关于建立城市居民委员会的第一份政令,可以说在全国没有一份文件比这份政令时间更早,可以肯定的是在这份政令下达以后一定是在杭州出现了一批居委会,现在要找的就是哪一个最早。

1952年前后,对于基层管理模式各地已经有了不同的实践。解放区成立的是街道政府,而杭州、上海、济南、天津、武汉等地则采取民主自治形式完成社会管理,对于这关系到新生政权稳定的重大问题,国家该如何引导,中央政府慎之又慎,毛泽东同志就指示彭真研究这项工作。彭真同志对于我们国家基层民主政治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居委会组织法、村委会组织法都是在彭真同志的一手领导下完成的。当时在1982年也将这种自治形式直接写到宪法的第111条,

确定了居委会和村委会在宪法中的地位和性质。彭真同志接到主席的指令以后,1953年建议在各城市区以下和不设区的市以下,同时建立两个组织,就是我们说的城市街道办事处和城市居民委员会,大家可以看到,目前在我们国家的这些城市都具备这种派出机构,也就是街道办事处,然后由街道办事处来帮助建立居民委员会和管理居民委员会。

1954年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通过,用法律的形式肯定了我国城市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当然我们说1954年的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是最初的也是比较早的用法律形式确定了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具体内容看这张幻灯片右边的部分。在1954年12月31号通过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里面,第一条写道,“为了加强城市中街道居民的组织和工作,增进居民的公共福利,在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委员会或者它的派出机关的指导下可以按照居住地区成立居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是群众自治性的居民组织。”因此关于居委会的性质在1954年就已经确定下来了。到了1956年,全国各地相继完成了街、居两级组织的组建工作,这两个机构从此正式成为我国城市管理体制下的有机组成部分。

目前存在的一个有争议的话题就是关于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之间的关系,二者之间的博弈关系始终存在,可两者的强弱关系变动和当时彭真的想法却是不一样的。现在街道办的人员编制不断扩充,内设机构也是从无到有、从少到多,党政工群一应俱全,职能覆盖市政管理的方方面面,按一级财政取得税费提留,形成了一级准政府。如果说以前它的派出机构是一个虚的,那么现在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逐渐形成了实的一级准政府。而当时设计的居民组织我们看一下,居民组织得有组织领导广大居民开展工作,现在逐步萎缩到仅仅只依靠几个委员孤军作战,也就是说,这些年来的发展并没有提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社区管理能力,而是人员不断缩减,成了准政府管理的一部分,当然这也有它的发展历史。

我们国家每个人都习惯问别人在哪个单位工作,其实这也是我们中国一个现状,就是每个人都是一个单位人,因为城市社会由一个一个的企事业单位所构成,这些单位之间缺乏横向的有机联系,而隶属于国家的各个部门,国家通过单位管理社会,并事实上覆盖着全社会。因此当时我们国家所有的人都生活在不同的单

位,比如有的生活在国家机关单位,有的企事业单位,那么甚至企业,一般人也称为单位,因此每一个人都成了单位人。在当时的条件下非单位人主要是缺乏一些就业能力的老年妇女、残疾人及其他零散的社会成员,也有人称这些人为边缘人,就是社会的边缘人。也就是社会的主流人员都生活在单位,而这些非单位人、边缘人是生活在社区的。因此这些社区管理的居委会面对的对象也就是这些老年妇女、残疾人及一些零散的社会成员,也就使它的地位每况愈下,甚至到最后就比较衰微,这是当时的一种历史条件造成的。国家通过以户籍为基础的居委会将非单位人组织起来,由于构成成分主要是社会边缘层的这些人员,主流社会成员都是在单位,使得居民委员会在城市生活中的影响甚微,而且更多的是附属于政府,最直接的就是附属于街道办事处。

我们看一看社区的发展,我们国家最早的政府是一种全能性的政府,也就是说,每一个人、每一个单位的大大小小的事情包括吃喝拉撒睡,都是由政府进行管理的,因此有人称我们的政府为全能型政府或全权型政府,这个政府的管理形式在我们国家一直实行到改革开放初期。后来,我们农村搞改革,城市实行市场经济,使很多人渐渐脱离了单位,那么这些人怎么进行管理呢?就走到了第二步,政府管理第一次改革,培育市场,促进计划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因为经济改革的需要,社会管理也必须跟上,在这种情况下,过去的这种单位人,很多逐渐脱离了单位,比如说很多人下海、辞职自己做生意,渐渐就从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这样的情况越来越多,政府到底应该怎么样进行管理呢?于是进行了第二次改革,也就是培育社区,将分散的社会成员再组织起来对社会加以重新构造。也就是说这些人后来的管理脱离了单位,走到了社区里,由社区对他们进行管理。

这个时候社会管理的体制里边,社区的分量或者社区的重要性逐渐显现出来,对社会管理的模式也就是由政府的全权管理变成了社会管理,而且越来越重要。大家看十七大报告里也直接提到了如何进行社会管理,将社会管理的重要性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这个时候进行社区建设也是必然的结果。因此从80年代后期城市社区建设便开始萌生,为了推动这一进程,作为国家主管部门的民政部于1998年开始在全国选择了26个国家级的实验区去进行探索,取得了一些经验。当时各级政府也是非常重视,搞社区建设最早的时候,第一步主要是搞硬件的建设,比如说居委会的办公用房、办公设施。这在我们进行实验区进行探索的

时候是一个重要的内容,当时是取得了一些经验。后来再发展逐渐是向软件发展,比如说居委会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采取什么样的方式进行社区的管理。

在当时也存在两种社区建设的思路,一种是行政化的导向,一种是社区居民自治导向。行政化导向就是很多人提出完全由街道办事处来管理社区居委会,还有一种思路就是倡导实行居民自治的导向,政府管的越少越好,在社区里实行居民自治,实行真正的宪法里所谈到的居民自治。

2000年10月份召开的中共十五届五中全会关于十五计划建议,第一次以党的文件形式提出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和加强社区民主建设的论断,对于确定社区建设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导向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因此正是因为十五届五中全会,这个建议才催生了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的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这个文件发布是在2000年的11月,这个文件对以后全国大规模的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一直到了今年,才有了新的文件,也就是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的意见,这些文件一直对我们国家社区建设起着重要的指导性的意义。

四、为什么要搞社区居民自治

1、社区居民自治是一种管理成本较低的体制创新

社区居民自治是一种管理成本较低的体制创新,关于社会管理,各国家采取的方式是不一样的,因为政治体制的不同,那么管理方式也不一样。刚才我们在前边已经谈过了,我们国家政府以前是一种全能型的政府、全权型的政府,管理的范围非常的广泛,而且是事无巨细,这种管理成本是非常高的,使得有的时候我们国家不堪重负,也在想用一种什么样的体制成本比较低,又能使得普通的居民能够接受,社区居民自治就是这样的一种方式。

因为我们到国外也参观过其他国家的社区管理,他们的社区管理有一个组织类似于我们国家的居委会,但是它的成员是由社区居民选举出来,而且是一种我们现在讲叫义工或者是志愿者的形式,也就是这些人是不拿工资的,是完全愿意自愿付出的为社区进行服务。它具体的工作,他们这个层属于是决策层,具体的工作交给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去执行,因为社会工作者在国外是一种专门的工作是一个职业。我们国家从明年开始也要进行社会工作师的考试,目前民政部正在出题,准备明年4、5月份以后可以在全国进行考试,取得了资格以后,你可以到

相关的需要社工人才队伍的地方、单位去应聘,也就符合我们十六届六中全会谈到的建立一支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社会工作师考试的制度也是进一步推动了最后的这个目标的实现,因为我们讲社区居民自治他是一种管理成本较低的体制创新。

2、社区居民自治是社区建设的内在要求

第二,社区居民自治是社区建设的内在要求。社区是谁的社区,也就是说我们搞社区建设主体是谁,如果只是政府在摇旗呐喊、在推动社区建设,而生活在社区的居民无动于衷,或者根本不能参与到社区建设里边来,那么我们的社区建设最后的结果是什么,大家可以想象的到,一定是失败的。

在这里可以给大家举一个例子,有一个社区要搞社区绿化,搞社区绿化是大家的要求,最后因为钱不够,就由居委会发动起来大家捐款捐物,最后很多居民都自愿捐献,不管钱多钱少,有捐1000的、有几百块钱的、也有捐几十块钱的,里边甚至有八九十岁的老人进行捐献,最后正是因为这些捐款完成了社区的绿化工作。社区居民能够在自己建造的优美的环境里生活,都感到非常的满意,所以说社区居民的参与是我们搞社区建设内在的动力。

我这里还有一个相反的例子,也是在一个社区里,这个社区以前居民自己在院子里种了花草,后来街道说统一搞绿化,然后就把这些花草全部铲除掉,接着在原来的路上铺上石板路进行统一规划。可是社区的居民并不买账,他们认为社区里全是铺的这种路,缺乏他们以前自己种的那些花草,他们觉得不如以前的环境,因此对这个统一的行动并不是很满意。

对比这两个例子可以看的出来,是不是我们搞社区建设必须完全的由政府来搞。如果说把社区的建设交给居民自己来搞,让他们自觉地参与到社区建设里边来会取得更好的效果,因此我说第二个问题是我们谈的社区居民自治是社区建设的内在要求。

3、社区居民自治有利于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

第三,社区居民自治有利于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我们国家的基层民主政治主要是包括三部分内容,一部分是村民自治,一部分是居民自治,还有一部分是工会、企业工会,因此我们说居民自治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社区居民自治有利于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我们生活在中国的每一

个公民是通过什么途径参与我们国家的政治生活呢?这也是宪法赋予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就可以通过居民自治这种方式有序地参与我们国家的政治生活。五、社区居民自制与社区建设

说起社区建设刚才我们在前面已经提到,社区建设主管单位是民政部。民政部从80年代中期就开始搞社区建设。当时社区建设提法还是后来才提出来的,最早搞的是社区服务。目前来讲在社区建设主要的两个立脚点或者说我们做一个比喻,社区建设的两条腿是什么呢?我认为一个就是社区服务,一个就是社区的居民自治。

以前我们提到社区建设头一个在脑袋里边闪现的概念就是城市的社区建设,从今年开始,我们国家也大力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今年3月份民政部在山东的青岛胶南市召开了全国的农业社区建设的会议,也就是从今年开始在全国大力推广农村社区建设。今年民政部在全国和城市社区建设搞的一样,也是先进行试点、搞试验县,最近民政部在搞讲习班,在南京、宜宾和常德,搞三期的农村社区建设的讲习班,就是要求每一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派相关的人员参与会议,接受民政部关于农村社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具体做法的指导,在全国搞农村社区建设的实验。第一期是在南京已经完成,第二期刚刚结束,在宜宾,在本月的20号又要在湖南的常德搞第三期的讲习班。所以说今年也是农村社区建设动静比较大的一年,也是起步的一年。

在搞农村社区建设的时候很多人都很习惯借鉴城市社区建设的经验,当然我们在搞农村社区建设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城市和农村毕竟是有所差别的,不能够生搬硬套,把城市社区建设的内容和相关的工作方法简单的移植到农村社区建设里边来。但是二者又是有共性的,比如我们刚才谈到的他们两个基本的支撑点也是一样的,特别是在以前的农村,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村民自治搞了很多年,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但是他的另一个支撑点社区服务却是要远远落后于城市的。目前城市和农村社区他们的发展的长处和短处显而易见,在农村,村民自治搞得比较成功,而社区服务差距比较大;在我们国家的城市里面,社区服务搞得比较成功,而居民自治和村民自治相比较却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这些差距表现在哪些地方,后面的课程里我会给大家介绍到。

(一)社区建设参与的主体

社区建设参与的主体一般来讲主要包含五类:

第一就是政府,我们在居委会组织法里也谈到,市区街道要对居委会的工作进行指导,特别是当地政府要拿出社区建设发展的政策。

第二是社区自治组织,社区自治组织主要是指社区的居委会。

第三是社区非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也是我们所称的非政府组织,在我们国家也叫民间组织,社区民间组织也是社区建设的一个主体。

第四是社区企业,在社区里存在着不同类型的企业,比如有国营的、有民办的、有合资的等等各种各样的企业。

第五种社区居民,社区居民是以个体参与的,前面几种都是组织,是企业、政府都是一种组织形式,而每一个居民都是一个个体。

(二)社区治理的类型

在全世界的范围来看,我们认为社区治理主要有三种类型。下面我们把这三种类型逐一给大家介绍一下,在我给大家介绍这三种类型的时候,大家在头脑里也想一想我们国家社区治理的类型是属于哪一类。

1、政府导向型的模式

第一种,政府导向型的模式,它是以新加坡为代表的。新加坡政府国家住宅发展局负责对社区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其主要职责或主要职能包括,第一个就是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和建造。第二,对社区领袖和社区委员会的领导人进行培训。我们说社区工作是否能够搞好,社区委员会的领导人和社区的领袖起着重要的作用。这些人并不是我们通过选举选出一个人让他上岗马上就能工作的,必须要进行培训,进行社区工作需要有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实践,在他们上岗以前或者在岗的过程里我们建议都要进行不断地培训和知识更新,其实在这个过程,我们也可以将政府的政策和相关的法律对他们进行讲授,使他们不但有实践的经验,还有丰富的政策理论的知识。第三,发起社区活动,倡导特定的社会价值观。很多人认为社区的工作很多都是通过大量的活动,通过这些人们喜闻乐见的能够接受的活动,将特定的社会价值观对他们进行潜移默化的影响,我觉得这种是一个比较好的方式。大家想一想,比如有的地方经常组织相关内容的学习,如果以一般的方式,大家坐在会议室里听个报告或请个人给讲一讲,可能效果并不是很好,但是有的地方,到一些特定的地方比如说博物馆或者纪念观里,一边看着实

物一边讲解,这个效果相对来说就要更好一些,因此我们说可以通过各种各样的社区活动倡导特定的社会价值观念。当然,搞社区建设是需要财力的,是需要财政支持的,政府应该提供财政支持。因此第四个职责就是,对社区建设和活动予以财政支持。这是政府导向型的模式。

2、自治型的模式

接下来我们看自治型的模式,主要就以美国为代表。政府行为与社区行为相对分离,政府的主要职能是通过制定各种法律法规协调社区利益主体之间关系,并为社区成员的民主参与提供制度保障。

我们先看这个问题的前部分,也就是说政府的行为和社区的行为是分开的,这和新加坡是不一样的,新加坡的具体行为和政府行为是融合在一起的。在美国这种自治型的模式里,政府主要是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为社区成员民主参与各种社会活动、政治生活提供制度保障。社区内的具体事务则完全实行自主自治,依靠社区居民选举产生的社区自治组织来行使社区管理职能,也是靠从社区居民选出来的,相当于我们国家的居委会这样的自治组织进行社区管理。

接下来我们看在美国这种自治型的模式里,它的社区服务谁承担了主要的内容。社区服务由分布在全国一百四十万个非营利性组织一般我们称为NGO来具体承担,政府根据服务成本和效果予以不同幅度的资助,社区企业为居民提供私人化的市场服务和公益性的福利服务。这种社会工作交给非营利组织去实施,我认为在美国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目前有很多专家学者也在大力倡导我们国家发展非营利性的组织,关于NGO的管理在我们国家叫民间组织也是由民政部门来进行管理的,民政部专门有一个民间组织管理局进行NGO的管理。到底应该怎么发展民间组织?民间组织管理局的管理是比较严格的,而且我们国家实行的是双重管理体制。这种管理体制一方面管理比较严格,但是另外一方面也有弱点,就是很多民间组织得不到登记,没有办法注册,就成了一种非法组织。其实目前不被认可的这种非法组织大量的存在,因为我们国家要求登记注册的条件比较高,一是双重管理体制,二是要求有一定的场所、资金和相关的财务人员,很多的比较小的民间组织不具备这样的条件,所以达不到要求,就没有办法去登记注册,但是他们又有需求,因此在民间自发的组织活动,相对于政府的法律法规就成了一种非法组织。其实这

样的组织大量存在,你不予承认并不等于它并不存在,因此对他们如何进行管理也是民政部的一个重要的课题。

今年六月份我们到新疆克拉玛依专门去做过一次调研,和社区也是有关系的,主题就是民间组织进社区。刚刚我们讲了,这些民间组织大量存在,有一些并不符合登记条件,但是如果政府对它们不加以管理,有的组织确实有可能成为真正的非法组织,搞一些违法犯罪的活动。怎样对他们进行管理呢?我们又不能违背现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今年克拉玛依搞了民间组织进社区,也就是说在社区需要大量的民间组织进行活动,这些民间组织不符合条件首先可以进行备案。克拉玛依区政府也出台了相关的管理政策和登记文件,也就是说他不符合国家的民间组织的登记的这些要求,但是先给其备案,也可以对他们的工作进行监管。我认为这个也是社会管理一个重要内容和部分,是一个改革的创新。在和这些民间组织进行调研的时候,听取了社区居委会领导人的看法,也听了区政府、民政局的一些看法。我们就发觉克拉玛依的社区搞的比较活跃和社区的民间组织是有很大关系的。

有一个居委会主人给我举了一个例子,说以前在居委会组织一个活动要居民来参与非常困难,有时就说参加这个活动给每个人每天补助多少钱,即使这种情况也没有人愿意参加。而现在各个社区都存在很多大大小小的民间组织,他们自己组织搞一些文艺活动,大的组织会员大概有一千多人,每个人都发有会员证,有一部分会费来支持他们的工作,也通过一些演出取得一些经费来维持机构的运转,有时候还可以向政府进行申请取得经费。这个组织现在有近一千人,有各种各样的人才,有能跳舞、能唱歌、能说相声、能演小品的,大部分是以老年人为主,还有一些中年人。他们说:“我们可能搞一台晚会,去慰问建筑工人,去慰问民工。那么我们可以搞一台两到三个小时的晚会,有各种各样的节目,甚至包括一些非常有特色的民族节目,演的非常好、效果也非常满意。”所以说现在社区里边有什么样的活动,这些民间组织都会积极的响应与参与,都想在这个活动的平台上展示他们的能力。所以现在他们要搞一个活动就非常简单,根本就不用居委会去组织人,这些民间组织把这些人员组织起来参与各种各样的活动,因此我们看到了民间组织在社区里的重要性。

在美国,社区服务主要靠非营利组织,政府对于非营利组织给予不同幅度的

资助,现在又出现一个新的名词叫“社会企业家”。我们都知道一般的企业家,他的最终目标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他们是商人,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市场经济的需求,这是很正常的。但是这些社会企业家的目标不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而是追求社会效益,这些社会企业家的资金主要是政府提供,还有一部分是其他组织的捐助或援助,他们做的工作其实就是政府的工作,替政府分担解忧,有利于居民。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社会管理的形势,在我们国家也逐步产生和出现,值得我们去探讨,看和我们的社区建设怎么样能融合起来。

3、合作型的模式

这种模式以日本和北欧国家为代表,其特点是政府和社区相结合,政府的主要职能是规划、指导和经费支持。日本的市政府设立的社会部全面负责社区工作,基层区政府设立的地援中心负责执行社区事务,这是日本的模式类型。北欧强调政府和社区的结合,政府建立高效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和高效的管理体制,社区组织一般是行业性和专业性的,以维护其成员的权宜为主要职责,市政和社区的相结合形成了社区安定和谐的有序结构。以日本和北欧国家为代表的这种合作型的模式,政府主要的职责或者职能是规划、指导和经费技特,其他工作交给社区自治组织去实施,而社区自治组织一般是行业性和专业性的,为社区服务,维护其成员的权宜为主要职责。

我们把这三种模式都给大家介绍了一下,大家看一看我们国家目前社区建设里面的这种模式和哪个国家比较接近。我们就从第三个合作型模式看一下,按照我们国家居委会组织法可以看出,街道和居委会应该是一种指导和被指导的关系,这也是符合合作型模式的,当时设计的思路也是参与这种思路设计的,政府进行规划、指导以及经费支持,这比较适合,但是也不完全一样。我们国家又特别强调自治组织,居委会自治组织,因为我们谈到社区建设里面有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居民自治,应该特别强调自治,因此也具有美国的这种自治型模式的一些特点,也就是行政行为和社区行为相对分离,特别是后边我们要讲到我们国家现在很多社区试行议行分设,更是符合这种自治模式的特点。我们再看一下第一种,新加坡的政府导向型模式。我们国家社区建设如何搞,社区建设的内容是什么?都是进行政府领导的,所以也具有政府导向型模式的特点。

因此我们国家社区的建设模式是综合学习了国外的社区建设不同的特点,融

合了我们国家基本的情况做的社区建设模式。我们国家的地比较宽广,各个地方情况差异比较大,在我们国家内部又有很多种的社区建设模式,在这里就不再做详细讲解。

六、民主选举

大家首先看两张幻灯片上的照片,照片就是在社区里边进行居委会的选举。左边的照片贴的都是候选人的名单,然后是候选人的基本情况,进行选举前一定要对候选人有一定的了解。右边的照片是大家都在画票投票参与选举,民主选举是我们居委会组织法里谈到的四个民主的第一个,也是其它民主的基础。有的时候我们搞基础民主政治研究的同时,认为民主选举是一个部分,后边可以统称为选举后阶段,也就是我们谈的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因为只有通过选举建立起自治组织以后,才可以进行后三个民主的建设。

1、存在的误区

首先在选举前,认识上还存在三个误区。第一个误区是乡镇办事处存在的误区,他们里边有的人对这个选举不太支持。其实这个情况在村委会选举里也同样存在,因为村委会选举搞的时间比较长,基本上程序是比较规范的,在人们的生活里边也形成了一种常态,比如三年搞一次选举,大家已经接受了这种民主的形式。其实最初的时候民主选举很大的阻力也是来自乡镇政府,因为这和目前城市、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误区是一样的,他们认为选出来的村委会主任或者居委会主任一定要支持乡镇或街道的工作,如果靠这种民主选举形式选出来的人是一些调皮捣蛋的、不和我们合作的,那么这样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的工作就不容易开展,有很多工作就没有办法布置下去,政府的一些工作谁来完成呢?他们一直把居委会和村委会当作他们的一条腿,替他们去做工作,所以他们认为这种民主选举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因为他们不能够把握谁能够选上来,他们信任的人是不是能够选上来,因此这些人对民主选举存在一种误区。

前几天我们在进行关于社区建设的培训,其中有一个市里边来了大概十个乡镇的领导,为什么一下子来了这么多乡镇领导?主要的乡镇领导都来了,因为这些乡镇要进行社区建设,因为以前他们都是从农村发展到小城镇搞社区建设,到底怎么搞不知道,所以出来学习。但是和他们的聊天过程里边就发现刚谈到了的问题,他们的心里就存在一个比较矛盾的问题,他们也知道按照组织法进行民主

的选举,但是又担心选不上来,他们就问我们有什么办法不违法又可以把我们想选的人选上来,那我们的回答当然是,严格的按照组织法的规定进行选举,让你们信任的人可以参与到选举里边,最后还是看居民的投票结果。第一个误区就存在于乡镇和办事处层面。

第二个误区存在于居委会层面,目前来讲居委会成员在很多地方是我们通过选举选上来的。居委会选举和村委会选举存在着很大的不同,村委会的选举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全村的所有选民都要参加这个选举,而且有两个过半的人数上的要求是比较严格的;而居委会的选举有三种形式,一种是年满18周岁以上的所有居民参与,还有一种是居民代表参与,再有一种就是户代表参与。要是户代表人数参与,要比年满18周岁以上居民全体参与要少很多,如果是居民代表参与,那人数就更少,可能也就是几十个人,要选出来居委会,因此来自居委会层面被选上的人,其实代表的人数并不是很多。因此我们往往还存在这样的情况,居委会主任或相关的人员都是街道指定任派的,因为居民参与性并不高,也没有更多人反应,因此这些人也都到达了岗位进行工作,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就一直和街道办事处有一种关系,就是完全接受街道办事处的领导,就形成了一种事实上的领导和被领导的这种行动关系。

第三个误区主要是来自居民和选民层面的,城市生活的居民和选民目前来讲对于居委会的选举参与热情并不高,很多人漠不关心,为什么会导致这种情况呢?前边我们已经讲过了,虽然我们国家进行了两次改革,一是进入到市场经济,再有我们进一步的改革,很多的单位人逐渐的走向社会,但是这个过程需要更长的时间。目前还是有很大一部分人生活在单位的,所以说这些人所有的福利以及生活都和他所在单位息息相关,而和这个社区关系很小。他就是在这个社区生活,平时去交物业管理费,如果遇到维修的问题去找一下维修,和这个居委会接触并不是很多,而且居委会组织的很多活动他们就并不愿意参与,就造成了居民选民参与热情不高,组织选举没人参加的这种结果。这种情况也是我们搞社区建设的一个难点,社区建设最后成功的标志就是社区居民对社区具有认同感和归属感,这是一个最高的目标。比如说我们在社区里边搞一些基础设施的建设,甚至举办一些活动这些都是一种方法或者手段,最终要达到的目标就是让居民对这个社区认同、有归属感,愿意在这个社区生活。目前来看,这个目标在我们国家实现起

来还需要比较长的时间。

2、存在的不足

在选举过程里边,操作流程还存在着六点不足。

第一,代表居民组长选举委员会出现指选化,这个指选化就是指定选举化,这些人是被乡镇的领导、被街道的领导指定的,比如让张三或李四指定做代表当组长或者做主任,那么这个选委会成员也是他们指定的。按照一般的选举规定,选委会也应该是由全体居民进行推选的,然后这个选委会组织全体居民进行选举,如果选委会都是被指定的,进行选举工作,他接受的一定是上级的指令,因此这种指选对我们的民主选举危害非常大,也是我们要避免的一个问题。

第二,居民代表资格认定过于标准化,现在我们说哪些居民或者哪些居民代表可以参加选举,他的资格认定过于标准化,就列了三条,符合的就参加,不符合的就不允许参加。比如候选人,有的地方在选举过程里边为了能够使得领导满意的人选上来,或者说有人操纵这个选举,就制定了过于苛刻的标准,想让张三当选,就围绕着张三本身的条件制定一般候选人的条件,公布出来一看,其他人不够这个条件,只有张三够这个条件,因此他顺利地成为候选人最后当选。这种情况在村委会选举里边也存在,有的地方甚至出现过规定了候选人年龄的要求,甚至规定到了点几的要求,因为只有这个候选人的年龄是这样的。这种情况就要求我们对居民代表资格认定不要过于标准化。

第三,居委会成员提名方式不够科学化,居委会成员的提名应该由全体居民进行投票提名,不能由上级进行提名,也不能由个别居民代表提名,而是由全体居民进行提名。

第四,竞争演说投票程序有待规范化,进行演讲、投票都要有严格的程序,有的地方演讲不够规范,在演讲过程里边夸大其词,甚至闹出笑话。比如在村委会选举里边就出现过,在一个非常贫穷的村子里,其中一个候选人就说,我能够在三年里边带领广大村民经过不断的努力,最后赶上西方发达国家生活水平。大家想想三年的目标能够实现吗?那是不可能的。我们要规范竞争演说,一般的方法可以由选委会对竞争演说词进行审定。还有竞争演说的方法,在什么时候竞争演说要具体规定,但是也不要限制得过于严格。投票程序有待规范,其实投票程序目前在村委会选举里边已经积累了大量经验,比如选举大会怎么布置、秘密画

票间怎么设置、怎么组织选民有序地进行选举,都已经很有经验了,因此我们可以在搞居委会选举的时候借鉴村委会选举的程序。

第五,选举委员会的工作出现了替代化,也就是说选委会的工作应该是组织选民去选举,而最后往往是选委会成员亲自操纵选举,选委会的几个人就把选举工作做完了,有的地方就更本没有组织选民或者居民代表或户代表进行选举,选委会就把这个工作做了,出现了替代化。

第六,上级指导选举存在简单化,上级在指导选举的过程里边应该发挥重要的作用,在选举里边出现问题,应该及时进行解答,对一些问题及时进行纠正。但是目前很多上级在指导选举的过程里边,对选举的程序、法律不是很熟悉,甚至在解答问题的时候解答错误,造成了选举的混乱,因此我们说在选举之前,指导选举的领导有充分的时间学习选举的相关知识和法律。

3、选举后有待加强的工作

在选举后有三个方面的工作有待加强。

第一,整理归档总结工作要加强。进行选举并不是开完选举大会,选出这一届当选的村委会成员就完成了,还有后续的工作。一个就是整理归档总结工作,这一次选举有大量的档案要整理归档;再有是进行总结,这次的选举出现了哪些问题,有哪些创新,有哪些改进的效果是比较好的,我们进行总结有利于下一次进行选举。

第二个方面,选举后遗留问题处理机制没有健全。在选举过程里边会遗留下很多问题,选举后对这些问题怎么样进行处理。往往有的社区进行选举的时候没有达到选举的目标,没有选举成功,就应该进行另行选举,可是到底多长时间进行选举,居委会组织法里边也没有规定,甚至再选的过程里边还是没有选出来,这个问题应该怎么处理?这种情况在农村选举过程里边也存在比较多,我记得有的省份可能因为当时选举的时候没有完成选举工作,后来一拖再拖甚至三年过去了,这一届已经过去了村委会还没有选出来,那这工作怎么办呢?就由乡镇指派书记代管,或者指派人员代管,这违背了我们村民自治要求,可是也没有办法,没有选出来,因此对于以后遗留的问题要有相关的处理机制。

第三,对当选干部的培训工作抓的不够。居委会干部的官不大,管的事情却比较杂,社区工作里边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还要涉及到协助上级完成相关任

务,因此工作是比较复杂的,但是具体怎么搞,很多以前没有做过相关居委会工作的根本不了解,就要求这些人当选后要接受相关的培训,对他们讲解居委会的工作方法和居委会相关的法律政策,这样才能使得这些人更好地在这个岗位上为居民服务,也避免出现一些不该出现的问题。这是我们刚才从选举前、选举中和选举后给大家讲解了一下,怎么样搞选举工作。

4、选举模式和方法

接下来我们看一下在进行选举的过程里边,我们还可以进行选举模式和选举方法的创新。上海居委会选举首次采用网络投票,采取网络投票其实是一种比较好的方法,因为现在人口流动比较多,有些人到了其他城市,甚至有出国的,在这个选举的时间段里不能赶回来,现在上海居委会首次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可以在网络上进行投票,这样可以扩大参选人员提高参选率。这个投票选举有一些特点,一个就是选民证和一般的选民证有一些区别,在他们这个特别的选民证上有两个数字编号,一个编号是选民证号,还有一个是选民证验证码,因为如果进行网络投票,必须对你的这个号码进行验证;第二个就是查看候选人,在网络上可以把候选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介绍,选民可以非常直观的看到候选人的基本情况;第三个是异地可参加选举,这样就可能提高参选率;第四是工作强度减轻,减轻了点票、发票、寄票、唱票的工作强度,节约了时间,确保了统计结果的准确性。

组织选举、开选举大会是一个很费精力,往往有的时候一个环节的疏忽或者忽略造成整个选举的失败。这种情况我们遇到过很多,比如说在进行选举的过程里,要求当场验票,可是由于天气的原因,在室外进行选举时下大雨,选票可能被淋湿,或者没有及时的进行验票,没有统计票数的多少,就应该进行封存,由村民或者由居委会的选民看管票箱,但是有的地方选委会直接把票箱自己封存起来,说是过一会天气好了再当场进行验票,这时候就有的选民提出来,你们封存的这一段时间是不是做了手脚,往往就有的人据此来推翻这次选举。像这种情况存在还是比较多的,任何一个环节的疏漏,都会导致选举的失败。采取网络投票的方式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网络投票有很多优点,其实在城市里边采取网络投票还是比较现实的,因为城市里边网络比较普及。

其实我们还可以进行很多方法的创新,比如说有的部分可以进行创新,在山东有一个公司专门搞了一个点票机,选票类似于我们标准化考试的试卷,用2B

铅笔进行涂黑,然后点票机可以迅速的将上千张选票迅速地统计出来,节约了点票的时间。有的地方选举的人数比较多,一千人以上甚至两三千人,光是进行点票可能就要花费两到三个小时甚至更长的时间,所以往往点票的时候出了一点差错就要重新进行,会耽误更长的时间,如果采用点票机,就解决了点票这个环节的问题。昨天我还接到了一个贵州贵阳的培训学员的电话,他们要进行选举,就询问我讲课里边谈到的点票机的具体功能和销售情况,我就直接把这个销售经理的电话给他了,他就可以去试验一下点票机的效果如何。

我们可以进行更多的创新,我还有一个想法,就是进行投票机的研制,目前我们还没有看到。其实这个投票机的研制在现在的条件下也应该是比较简单的,可以利用一个触摸屏,设计相关的软件,把候选人的头像图片放在触摸屏上,然后选举人可以直接触摸候选人的头像,就可以投票记录到里边去,这样就避免了一些年龄大的、不识字的选举人还需要请人代写票的问题,而且可以迅速地统计选票,所有选民都选完了,就可以立刻统计出数字公布选举结果,并且计算机一般不会出现任何错误。研制这个投票机投入也不是很大,可以重复利用,今年用完了明年还可以再用,这个地方用完了另外一个地方还可以用。

因此我们看在选举的过程里边可以进行选举方法和工具的创新,一方面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另外一方面可以避免很多问题导致选举失败。

七、民主管理

民主管理是属于后三个民主的,从大的概念来看,像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也都属于民主管理的一部分,因此我们在这里民主管理主要是说具体的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相关的内容。

1、民主决策的内容

大家看这个图片,民主决策的结构是由四部分构成的。

最左边给大家介绍一个居民会议,也就是社区民主决策的机构,我们说就是居民会议,居民会议的组成有三种形式。一个是全体18周岁以上的居民组成,也可以是户代表参加组成居民会议,还可以是每个居民小组选举居民代表2-3人参加。因此居民会议必须有全体18周岁以上的居民、或户代表、或居民小组选举的居民代表过半数出席才能够举行,也就是说要求的这三种情况都可能组成居民会议。但是有一个要求,不管是那一种形式都必须要求有半数以上的人参加,

不管是全体年满18周岁居民参加,还是户代表参加,或者是居民小组派居民代表参加,都要求过半数,在会议上形成的决议或者叫决定必须有出席的人过半数通过,这是我们讲的进行居民会议应该由什么人参加、决议通过的人数规定。

再来看一下居民会议有哪些权利。选举权,可以通过召开居民会议进行选举,刚才我们也谈了,选举可以由全体年满18周岁以上的居民投票参加,也可能户代表参加,也可能居民代表参加,所以它具有选举权;第二罢免权,对工作不尽力的、不合格的或出现严重失误的居委会干部进行罢免;第三审议权,审议社区一些相关的规章制度,比如说居民自治条例、条约、章程等;第四调查权,对发生在社区里边的一些问题组织调查;第五监督权,监督居委会的工作;第六提出议案权,居民会议可以向居委会提出议案。

这个部分的内容主要给大家介绍社区民主决策的机构,主要是居民会议怎么进行召开,它有哪些权利、怎样通过相关的决议。

2、民主决策的程序

民主决策有一个程序,大家知道目前我们国家近些年来随着基层民主的发展,对于程序也要求越来越严格。民主是需要程序的,而这些程序也可以起到监督的作用,也就是讲程序的每一个步骤其实就是监督的过程,严格按照程序执行,就等于在程序里边进一步的监督。社区居民决策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看一下社区民主决策的程序。

首先我们看要对什么事情进行决策,首先提出议案,五分之一以上18周岁以上的居民,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户,或是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小组,或者是由居民委员会都可以提出议案。比如社区里面有五分之一以上18周岁以上的居民都提出来,社区里边应该设计一个健身场所供在社区里生活的各类人员进行健身活动。

议案提出来以后是由居民委员会受理议案,也就是可以把这个议案交到居委会,然后由居委会召集居民委员会会议,对议案首先进行整理分类、确定和登记。因为在一段时间以内居委会可能接到很多议案,这些议案有不同的内容,可能有不同的服务领域,因此要对他们进行整理、分类、确定,然后进行相关的登记。

再下一步,比如说在社区里边进行健身器材设置,到底是同意还是不同意,要召开居民会议,或者是居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和表决。表决是根据大会人数过

社区·第八章 社区居民自治

第八章社区居民自治 第一节社区居民自治的基本概念和要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的自治组织。”党的十七大首次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作为一项政治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共同构成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一、自治的定义 关于自治有多种不同的定义。《辞海》解释为:“自治是自己处理自己的事务。”《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民族、团体、地区除了受所隶属的国家、政府或上级单位领导外,对自己旳事务行使一定的权力。”《百科大词典》解释为:“某一地区人民,在主权国家或宗主国家的授权与监督下,自己订立规章制度,自己组织机关,以管理地方公共事务的行为。”上述定义,尽管不完全相同,但基本内涵是一致的。即自治是在一定区域的某一社会组织内,其成员或管理机关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拥有自己内部事务的决定权。任何国家的自治都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自治。自治组织的自治权,每个国家的宪法或法律都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和限制。如果自治不受限制,就会导致自由主义和无政府主义。 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实行的是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二、社区居民自治的基本要素 基层群众自治的主要目的,在于社区居民群众自己决定自己的事情,利用自己的资源,依法办理属于自己的事务,以促进基层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社区居民自治必须具有三个基本要素:即自治区域、自治组织和自治事权。 (一)自治区域 就是实行自治的辖区或范围,一般是经过法定的程序,在国家的领土范围内,划出一定的区域,作为自治活动的范围。例如,《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把村民自治的活动范围一般局限在建制村范围内;《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城市居民自治一般在一定的居民居住范围内。 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必须有一定的活动范围,否则居民自治将无所依附。自治区域不仅关系自治组织行使权力的范围,同时也关系地方居民身份的确定,也就是自治组织服务的主体。必须先划定自治区域,然后才能确定是何地方的居民,以及有多少居民。 (二)自治组织 自治组织是实行自治的物质依托或组织基础。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是我国特有的组织形式,在农村是村民委员会,在城市是居民委员会。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必须有一定的自治组织形式来实现,否则居民和村民的自治权将无法通过固定的组织形式去落实、去执行。凡居住在一定区域的自然人,不分男女老幼,不论行业职业,只要在某一区域内有定居的事实,在法律上即被称为居民。我国的居民一般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身份条件,即必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二是居住条件,即必须居住在该区域内的人。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居民在自治过程中,具有双重身份,他们一方面是自治的主体,另一方面又是自治的客体。也就是说,居民既是组成自治组织的成员,又是自治组织服务的对象。 (三)自治事权 自治事权是自治组织处理的自治事务,也是居民自治的基本权利,这项权利的取得通常是宪法或法律授权的。例如我国《宪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根据这一规定,国家又颁布了《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对居民委员会的自治权作了专门的规定。居民自治事权的广泛或大小,与自治功能的发挥、自治事业的发展,都有密切的关联。自治事权是自治的核心。 三、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自治权 居民委员会是实现社区居民自治的重要载体。界定居民委员会的自治权对基层群众组织建设至关重要。《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因此,居民委员会的自治权可以分为委办事务和自治事务两个方面。 (一)委办事务就是本来属于国家的而不是属于自治组织的,由中央或上级政府以法律或命令的形式委托自治组织予以办理的事务。委托事务有三个特点:

管理制度-居民自治各项制度

居民委员会职责 一、领导本居委会居民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负责召集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并报告工作,组织居民落实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 三、接受社区党支部领导和镇政府指导,按时完成镇政策交办的工作任务,负责组织下属各委员会和居民小组开展工作。 四、组织居民发展经济,完善各种经济承包责任制,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居民的合法权益,做好居民在生产、生活中的协调服务工作,教育居民履行公民义务。 五、管好本社区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它财产,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六、兴办本社区农田水利、交通道路、广播电视、文化教育、卫生防疫、社会福利等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七、做好救灾救济、五保供养、养老保险、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大病医疗救助、新型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障和殡葬改革工作。 八、协助镇政府做好计划生育、征兵、拥军优属、治安、民事纠纷调解等工作。 九、搞好居民公开民主管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使群众满意。

十、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组织居民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居民遵老爱幼,帮困扶贫、团结互助,开展“十星文明”户、“五好家庭”户、“遵纪守法”户、“双文明”户的评选工作。 十一、及时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负责处理全社区的日常事务。

居务公开制度 一、坚持居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切实保障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 二、成立居务公开协调小组,由居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居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理财小组。 三、居务公开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有:(1)协调居务公开工作,确保居务公开达到管理规范、内容规范、程序规范、时间规范、形式规范、群众满意的“五规范一满意”效果;(2)经常分析研究居务公开的现状与问题,探索居务公开的形式和方法,不断增强居务公开的多样性、针对性、时效性;(3)负责规范居务公开、民主决策、财务收支审批、居务公开监督小组受理监督、社区民主理财小组财务监督等工作程序;(4)指导、督促居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按职责范围开展工作;(5)督促居民委员会开展居务公开工作,及时纠正和完善居务公开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 居民民主理财小组的主要职责有:(1)参与制定本社区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2)检查、审核财务帐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否决不合理开支;(3)收集群众对社区财务收支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开展疏导解释工作;(4)向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居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主要职责有:(1)审查居务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

居民自治的主体是什么【浅谈社区居民发挥自治主体作用.doc】

居民自治的主体是什么【浅谈社区居民发挥 自治主体作用.doc】 浅谈社区居民发挥自治主体作用社区居民是社区建设的主体,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是实现社区自治的内在要求,社区居民参与的重要性日益彰显,已成为社区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社区发展的动力和根本保证。宝塔社区围绕居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积极找寻化解束缚社区转型发展“瓶颈”之策,构筑和谐社区建设新高地。事实证明,突现社区居民自治主体地位,对于推进社区转型发展,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目前,影响社区居民发挥自治主体地位作用的制约,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居民缺乏主动参与的积极性,除了一些与之利益密切相关的社区事务关注度比较高以外,其他社区事务参与热情不高,关心度不够。二是居民缺乏助人自助的自主性,对于社区事务,大多居民存在完全依靠社区的思想,缺乏主人翁意识。三是社区缺乏支撑活动的实力,受场地、设施资源等因素的限制,社区开展的活动单一,居民参与面较窄。 面对转型发展中的瓶颈,如何来破解,需要健全自治体系。加强社区党总支、居委会、社区议事会等组织的建设,理顺社区、物业、业委会三方关系,营造“人人了解、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共驻共建的浓厚氛围。需要规范自治行为。建立完善居务公开、民主议事等各项工作制度,广开言路,倾听民意,及时处理好居民普遍关心的问题,

使更多的居民能积极参与社区建设。需要深化自治内涵。培育壮大社区自治组织,组建社情民意信息员队伍,鼓励社区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公益性事业决策,实现民主促民生,共谋社区发展。 此外,社区服务还需创新载体。精心培育和发展社区志愿者、社会组织等团队组织的力量,推行志愿者服务激励机制和服务工作机制,发动各类群体全方位、多层次参与社区服务,集聚服务力量,推动社区互助氛围的营造,让志愿服务实现常态化。在社区内广泛开展“认人、认门、认事、认亲”活动,将公共服务延伸到小区、到楼幢、到家庭,优化社区服务功能。用好社区微信公众平台,让居民足不出户就能办理各项事务,提高社区高效化服务水平。 < 2 / 2

社区自治建设

构建和谐社区的思考 (邢台学院法政历史系2010届法学接本科班,河北邢台 054001) 摘要: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城镇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城镇社区法制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繁荣的 必然要求,只有加强基层民主自治才能推动社会民主和公平的进步。我国社区自治管 理处于起步阶段,应针对问题,制定有关法律,完善基层民主管理体制,使社区自治 制度化、法制化。 关键词:社区法制和法治自治和谐 城市社区的自治管理是关系着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课题,是和谐城市的重要基石,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新型的社会管理模式。与此同时,我国社区建设发展存在一系列问题:界定不清,权责不明,居民自治热情不高,组织不健全,社区立法明显滞后,资金匮乏等,解决这些问题,要靠法治建设,要靠科学管理,推进民主化进程。 一、社区的内涵及其发展 社区是一个外来词,社区的概念是德国社会学家腾尼斯首先提出来的,他认为,社区是由同质人口组成关系密切、守望、相助、疾病相抚、富有人情味的社会共同体[1]。我国国家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会建设司将社区定义为由居住在某一地方的人们通过结成多种社会关系和社会群体以及从事多种社会活动所构成的社会区域生活共同体[2]。但目前学术上对“社区”的概念内涵还没有统一的认识,出现界定困难,这是由于社区具体权责不清引起的。他们分别从社会学、教育学、法学的研究视角对这一专业术语作出不尽相同的注释[3]。我们通常所看到的社区定义一般是从社会的角度出发,认为社区是社会发展的产物,是社会变化的过程和归宿[4]。社区建设可以看作是一个城市化过程的继续,是城镇居民现代化的初始阶段,而不是只建设了住房与活动场所就可以了,它是要随城镇发展而继续深入的。从教育学上定义为“为人追求精神

社区居民自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二、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市社区居委会的行政化以及由此而来的自治 功能缺位从我们对社区居民自治现状调查的结果来看,社区居委会对政府存在着全方位的依赖,社区居委会行政化色彩浓重,社区居委会工作还不能自主开展。社区居委会行政化色彩浓厚,政府的“腿”的角色始终没有摆脱,领导推进社区居民自治的自主性和内动力不足,必然带来居委会自治功能的缺位。 首先,在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聘任中,街道直接决定或干预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聘任工作的情况总计占到84%;居委会固定的工作经费的主要来源100%是由政府(街道)划拨;社区居委会具有的物质资源来源中有84%由政府(街道)提供。另外,在被调查的居委会中,居委会指出其社区居委会内部规章制度64%是由政府(街道)制定的或是居委会根据政府(街道)的行政要求制定的;76%的社区居委会其工作计划主要根据政府(街道)布置的任务或提出的要求制定;80%的社区居委会的评估工作由政府(街道)负责; 96%的社区居委会指出居委会的评估标准是由政府(街道)制定的。 在居委会的换届选举中,在选举方式上主要采取户代表制,与直接选举方式相比较,在社会基层民主实现程度上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在规范选举程序、扩大居民参与等方面也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在产生居委会成员候选人过程中,街道推荐比例过大,并不能代表大多数居民的意愿。民主决策方面,决策主体的确定缺乏规范的程序;决策内容上,执行性决策所占比例较大;决策方式上,直接召开居民会议的居民代表面还应扩大;一种科学民主的社区决策的制度与程序还未完全建立起来。民主管理方面,社区居委会受到政府(街道)全方位的领导和控制,不能自主开展工作。居委会处在完成政府(街道)下派的各项工作和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履行组织职责的两难选择之中,在选择100%完成政府(街道)下派的各项工作的同时,居委会工作重心和社区居民意愿发生错位,造成居民对居委会工作满意度低,对社区事务的参与度低;在对社区内公共事务管理方面还需要在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的基础上建章立制,用制度来规范管理;在政府委托社区协管事务中,“权责明确”,“权随责走,费随事转”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民主监督方面,居务公开的制度还没有全面落实,居务公开在形式、程序、范围等方面还存在着表面化、形式化的问题;评估工作也存在流于形式、缺少实际效果,没有对居委会工作合理奖惩、激励效果不强和增加居委会工作负担的问题。 2.城市社区居民自治中居民参与不足 城市社区居民参与主要是指居民个体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决策、管理以及公益活动的过程和行为。居民参与是社区建设的内在动力,其参与的规模、程序和制度化水平将直接关系到社区发展的整体变迁和目标管理;居民参与率及参与程度的高低也是衡量社区自治的重要标志。

社区治理与社区自治的区别

社区治理与社区自治的区别 社区治理是指政府、社区组织、居民及辖区单位、赢利组织、非赢利组织等基于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社区认同,协调合作,有效供给社区公共物品,满足社区需求,优化社区秩序的过程与机制。另外,社区治理是治理理论在社区领域的实际运用,它是指对社区范围内公共事务所进行的治理。社区治理是社区范围内的多个政府、非政府组织机构,依据正式的法律、法规以及非正式社区规范、公约、约定等,通过协商谈判、协调互动、协同行动等对涉及社区共同利益的公共事务进行有效管理,从而增强社区凝聚力,增进社区成员社会福利,推进社区发展进步的过程。 社区自治是指社区组织根据社区居民意愿形成集体选择依法管理社区事务,包括涉外事务和内部事务,涉外事务主要有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与标准的贯彻落实、社区管理与城市管理的对接、社区代表的履职监督等;内部事务包括社区内部管理、服务和教育。社区自治的基础是社区居民形成集体选择,而集体选择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与标准,社区自治的手段是征集民意、集体抉择、管理和监督,社区自治的出发点是社区居民的意愿,其目的是维持社区民主生活、社区环境卫生与容貌、社区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的风气、向社区居民提供广泛、公正和优质的服务。 一、主体的不同 尽管政府在社区治理过程中依然会发挥决定性的影响作用,但是社区治理的主体不再是单一的政府。在政府之外,还有其他治理主体,例如企业、非政府组织、私人机构甚至于个人,它们通过同政府机构,以及彼此之间建立起多种多样的协作关系,通过相互之间的协商与合作,来共同决定和处理社区公共事务,使得过去政府的社区管理趋向于社区治理。 社区自治要有一个权威性的社区组织。社区组织对外代表社区形象和利益,反映、落实社区呼声,对内维护社区团结,落实社区“管理、服务、教育”3自我功能。因历史原因,政府扶持的社区居委会担当了社区组织角色,实施人事、财务、服务、管理、教育自治和社区居民自治功能。当前,很多社区没有形成权威,更没有形成以权威为骨干的社区组织;在没有权威和代表社区利益的社区组织条件下,社区自治只能是一种奢望。 二、目标的不同 社区治理除了明确的任务目标之外,过程目标更是其所注重的因素。社区治理要解决社区存在的问题,完成特定的、具体的经济社会发展任务。此外,社区治理还要培育社区治理的基本要素,包括调动社区居民参与公共事务,培育改善社区组织体系,建立正式、非正式的社区制度规范,建构社区不同行为主体互动机制等。这些社区治理的过程目标只有在社区治理的长期过程中才能逐渐培育起来。 社区自治的目的是维持社区民主生活、社区环境卫生与容貌、社区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的风气、向社区居民提供广泛、公正和优质的服务。

居民自治实施方案-社区

城市社区是社会的基本细胞,也是政府和民众的沟通桥梁,社区的和谐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社区要和谐,发展社区居民自治是必然的趋向和选择。只有实行居民自治,让居民自己来管理自己的事情,才能真正符合社区居民内心愿望、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推动基层民主建设,从而畅通民意表达渠道,使社区不和谐因素及时得到解决,最终建成和谐美好的社区家园,促成和谐社会的构建。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街道关于居民自治示范社区创建相关精神,强化社区自治能力建设,完善基层群众公共参与、公共治理和自我服务的自治制度,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大力引导居民群众积极投身到社区发展实践中,改善发展环境,积极主动服务居民,为完成街道“转型升级、优化发展”工作任务,促进社区创新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经***社区居委会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符合实际、富有特色的居民自治示范社区建设工作,努力把***社区打造成幸福宜居、和谐文明的优秀社区。 二、总体思路 以提高社区居民满意度和幸福指数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创建“居民自治示范社区”为抓手,以扁平化管理为载体,全力提升社区建设的整体水平,努力为居民创造安定、祥和、舒适的生活环境。 三、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启动实施。 1、动员部署:组织党员群众召开动员大会,使社区上下充分认识“居民自治示范社区”争创活动的目标和意义。 2、座谈讨论:分别组织党员、群众、中老年、新市民等不同人群召开各类座谈交流会,围绕“何谓居民自治”、“如何居民自治”等内容进行深入交流探讨,明确本次创建的目的和意义。 3、制定目标任务:通过调查问卷、群众讨论的方式,了解居民的需求和目标,严格对照街道相关文件精神,查找不足,明确职责,根据本社区实际明确工作任务。 (二)第二阶段:开展活动,有序推进。 1、健全组织,加强管理:充分利用本次创建活动,对社区党总支、居委会现有的各类协会、自组织进行梳理。 明确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三层中心架构,将35周岁以下青年党员全部编入“党员义务突击队”、“党员应急小分队”、“治安志愿者小分队”三支队伍,并民主推荐小分队队长,鼓励三支队伍自发组织各类活动,服务社区居民,促进和谐稳定。 继续加强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建设,统筹社区建设和居民需求,助推和谐社区的全面发展,促进社区各项事务的健康发展。 明确“***义工站”为社区志愿服务队伍的总队,统一部署原有的红袖标志愿队、巾帼志愿队、夕阳红志愿队等志愿队伍,协调开展关怀弱势群体、帮困困难家庭等活动,引导居民参与社区环境整治、治安巡逻、邻里互助等社区管理和服务。 统筹社区秧歌队、锣鼓队、莲厢队等文艺团队,建立社区文艺团体联席制度,由社区分工人员、文艺团队骨干共同管理,鼓励文艺爱好者自发开展文艺活动,举办文体晚会。

社区居民自治章程

社区居民自治章程 (200 年月日居民代表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国家以及省市社区建设工作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本社区居民及社区成员单位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下,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活动。 第三条本章程由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社区居委会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社区居委会在组织实施社区事务中,依法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政府(或区办事处)的指导。 第二章社区党组织 第五条社区党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社区党员的分布情况建立,开展党的工作。社区党组织是社区组织的领导核心,在街道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团结组织党(总)支部成员和居民群众完成本社区所担负的各项任务;支持和保证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履行职责;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三章社区居民委员会 第六条社区居民委员会由社区居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第七条社区居委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名,委员名。

日常事务工作由主任全面主持,副主任、委员实行分工负责制。主任不在位或空缺期间,可由社区党组织指定副主任负责全面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社区居委会可以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但需征得社区党组织同意后报区办事处批准。 第八条社区居委会的主要职责: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 (二)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三)调解民间纠纷; (四)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五)协助政府或区办事处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六)向政府或区办事处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第九条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建立以下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社区居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每季开一次汇报会,每半年一次总结会。社区党组织根据社区工作情况和居民的反映意见,可随时召集社区居委成员开会研究落实。 (二)居务公开制度。社区事务、财务以及社区居委会成员职责分工和办公时间都要向社区居民公开,并设置公示栏。社区居委会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应佩戴工作证上岗,文明服务。 (三)服务承诺制度。社区居委会为社区居民(成员单位)提供各类服务项目,应明确服务标准,自觉接受社区居民(成员单位)的监督。 (四)考核罢免制度。社区居委会成员每年接受全体社区居民(单位)和社区成员单位代表会议的考核评议。社区居民(成员单

论社区居民自治

社区居民自治是近几年的新名词,它是建立在社区、自治含义基础上的一个综合性概念,涉及到社区居民自治的主体、客体、目标几个构成要素。在建国后,社区居民自治就先于村民自治出现了,但经历了初步形成、非正常发展、制度化、功能实施的曲折发展过程。社区居民自治成为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有其实践的客观必然性。它既是发展基层民主、进行国家社会治理的客观必要,又有学理上、历史上、经济上、政治上、法律上和实践上的条件作为基础和保证。组织架构是任何一种实体运行的首要条件。社区居民自治以居民会议作为决策层,以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执行层,以社区内的有名望的积极分子作为共建层,建立了议行分设的组织体制。实践上按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运行机制,保证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实现。但社区居民自治在实践中,出现了制约发展的关键和瓶颈问题。一方面社区居民参与不充分,影响了社区居民自治的进程;另一方面,居委会没有独立的财政权,实践上沦为政府的“腿”。如何扩大居民参与、建立独立财务,这是发展社区居民自治应该充分关注的事情。此外,社区居民自治还存在着困境,即社区居民自治的主要组织载体——居委会与政府、党及其他社区组织的关系问题。现行体制下应该通过政府的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来让渡社区居民自治的空间,通过转变党的领导方式、扩大党的社区参与来保证社区居民自治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通过扩大社区群众组织参与来推动社区居民自治的发展。民主建设并不是一蹴而就的,现实情况下,我国民主的制度基础和社会基础都还不雄厚,这决定了我国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的发展要走渐进式发展道路。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以及社会管理体制的转轨,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已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中国民主政治发展中不可逆转的潮流。 20世纪90年代以来,社区建设在全国一些大城市蓬勃兴起。以实现社区居民自治为载体的城市基层民主建设,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有机组成部分。社区居民自治作为一种新生的基层民主模式,其实观途径还有待于社区工作者的进一步探索、实践。本文拟从以下三个方面作初步探讨。一、建立良性的社区自治运行机制,是实现社区居民自治的关键长期以来,居委会组织的行政化色彩较为浓厚,其工作内容大多是被动地执行上级指派的行政任务。这种行政化的管理和运行机制,使居委会组织成了政府的“腿”,居民成了居委会完成行政任务的简单工作对象,居委会组织与居民之间存在较大的隔阂,居民自治实际上难以实现。从行政化向居民依法自治转变,就是要使居委会组织由政府的“腿”,变成社区居民的“头”,变革其管理和运行机制,使之具有更多的民主性和自治性,真正实现社区居民自治。

社区居民自治工作总结

社区居民自治工作总结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社区居民自治工作总结在新华街道工委正确领导和指导下,社区在开展居民自治工作中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顺利开展了居民自治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在今年的工作中我们有如下的一些体会和做了一些实际工作。一、转变观念是做好工作的基础往往居民的需求、利益和矛盾都集中在社区,为此近年来,社区在逐步改变观念,同时致力于引导、培养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意识和能力,充分让居民在社区建设、管理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发挥积极参与,积极支持、认真做好来推动社区整体稳妥和健康的发展。二、转变机制,搭建平台根据社区的特点,为此社区首先将小区内居民代表和许多热衷于小区建设的志愿者,根据各自爱好和能力,组成;平安巡逻队、文艺团队、帮老助老、市民学校、为民服务队等居民组织,由居民代表具体负责各小组活动,例如常年坚持的平安巡逻队伍;使小区的治安情况良好,安全稳定;九九重阳敬老活动,更是许多志愿者做了很大努力,让社区老人们过上了快乐的节日;市民学校的道德讲堂、家庭影院等,吸取了许多居民的参加,受到了教育,增长了知识。。以上种种活动,推动了小区的建设,居民的精神文明素质大大提高,社区形成了良好的氛围,许多居民代表、志愿者在

为他们义务工作和奉献后,从中得到了锻炼,在社区搭建的平台上一展伸手。三、转变角色,让居民们说话算数社区的发展关键是让党的政策,温暖落实到实处,解决的居民们生活中发生大问题。让居民和代表们针对小区中存在的问题发表意见和决定问题整改。因此今年来,小区发生涉及居民家庭和邻里纠纷等一系列的问题,社区从不充当主角而是在这些问题上,充分发挥居民自治的作用。在日常的生活中,居民代表们协助调解居民纠纷,积极参加在环境、楼道卫生的清洁工作,及时对受损的绿化进行补救等工作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通过今年的工作,我们深刻认识到,社区大家的事,大家做,相信我们在总结今年工作的基础上,在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以十七届三中全会为指导,在发展社区的建设中,将居民自治工作深入进行下去,为构建和谐的和平居民区作出积极的努力!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范文】社区居民自治管理工作汇报材料

社区居民自治管理工作汇报材料 抓好居民自治,让社区充满活力 建设和完善社区管理制度与社区居民自治制度,是我们xx街道城市化进程中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在经济转型的过程中,社区转型也将成为社会管理的重要标志。在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创新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指示后,如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作为一个已有10年历史的xx社区,以民主自治加规范管理,全面推进社区居民自治工作,探索社区服务模式,搭建居民同驻共建平台。下面,我就xx社区在居民自治管理工作中所做的一些工作以及今后的一些设想向各位领导和社区同事们汇报一下。 一、完善居民自治体系,夯实为民服务工作 社区居民自治体系即三级组织网络为社区居委会、片区居民自治会、居民自治小组,在社区党总支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一是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到“五必访”。困难家庭每月必访、独居老人每月必访、残疾家庭每月必访、失业人员每月必访、天灾人祸家庭每月必访。 二是片区自治会做到“六必到”。社区片长组织协调并具体联络各片区的居民自治小组长,做到:片区居民有思想

问题的必到、社区志愿服务必到、居民困难病重必到、社区突发事件必到、邻里矛盾纠纷必到、邻里守望互助必到。 三是居民小组长做到“八必报”。有社区居民选出来的居民代表即居民小组长,担负着2至3个楼道,50多户居民的上级精神宣传员、民情信息报告员、邻里关系协调员、安全卫生维护员、社区服务监督员等工作。要与各楼长协助社区做到:公共设施损坏必报、乱堆乱放乱搭建必报、发现怀孕者必报、外来人员流入必报、居民病重住院必报、居民房屋出租必报、社区不安全隐患必报、社区不稳定因素必报。 四是做好九项为民服务工作。社区居委会专职委员和专职社工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党员先锋服务线、公共危机服务线、平安秩序服务线、环境美化服务线、医疗计生服务线、文体教育服务线、帮扶救老服务线、就业指导服务线、助残扶残服务线等九方面工作。 二、健全自治组织网络,夯实服务保障措施 一是健全自治组织体系。横向上,在原有xx社区自治体系基础上,完善社区议事会,增设社区监督委员会,形成社区议事会议事——社会居民代表大会决策——社区居委会执行——社区社会组织协助——社区监督委员会监督的社区自治体系。纵向上,构筑社区居委会——社区事务工作站——业主委员会三级管理平台。社区居委会负责社区事务,社区事务工作出站负责政府行政工作事务,社区业委会监督

推动社区自治项目发展,补齐短板是关键

推动社区自治项目发展,补齐短板是关键 上海国信社会服务评估院 社区自治项目中“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自治理念开创了基层社区治理的新模式。社区自治项目的开展,有利于改善社区居住环境,增进社区邻里关系,营造社区和谐友爱氛围,激发社区活力,有效提升社区服务水平。但是在推进社区自治项目过程中,补齐短板是关键问题。 各城市社区具备的特色以及发展程度都不尽相同,社区自治项目的推行和开展情况也截然不同,但同样都需要做好反思和总结,查缺补漏,影响社区自治项目发展的关键性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管理机制不健全,例如自治项目的团队管理上存在团队人手不足、分工不细、职责不明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的顺利开展。同时,由于多数自治项目立项时间较短并且是初次尝试,并没有制定相应的项目管理办法以及建立对应的项目运行管理机制(如定期会议制度、需求调查机制、项目反馈机制等),都需要在自治项目开展过程中逐步完善,形成制度体系。 二是项目经验不足,随着自治项目的不断推进,对于项目过程中的经验总结不能仅仅局限在表面,要升华到关于社区治理的更深层次的规范化、体系化、全面化的层面,这样有利于今后工作的深入开展与自治项目经验的推广复制。在项目经验不足时可

以通过第三方介入的方式,进行督导协助进行项目推进,有利于项目发展更专业、更稳定、更科学。 三是自治队伍的规模有待扩大,社区自治项目的主体是社区居民,要通过宣传手段吸引更多社区居民加入到社区自治项目,同时扩大自治项目的服务群体及人数,做好项目活动的方案策划及前期筹备工作。 四是自治项目人员的专业能力不足,不同的社区面对的居民群体的需求也不尽相同,为了能够更好的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自治项目工作人员需要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及专业能力,丰富扩大工作人员的知识面如法律常识、社工基础知识、心理学知识等,能够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性的指导意见,满足服务对象不同层面的需求。

八、社区居民自治

八、社区居民自治 (一)社区居民自治的基本概念及其要素 1.自治的基本含义 基本内涵:在一定区域的某一社会组织内,其成员或管理机关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拥有自己内部事务的决定权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实行的是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 自治是有条件、有限度的 2.基层群众自治的基本要素 ①自治区域 ②自治组织 ③自治事权 3.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自治权 ⑴委办事务: 含义:本来属于国家的而不属于自治组织的,由中央或上级政府以法律或命令形式委托自治组织予以办理的事务。 特点:委办事务多与该地区居民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但在政策上必须由中央或上级政府规定; 决定权在中央或上级政府,执行权属于地方政府或自治组织; 所需经费自治组织可请求上级政府予以拨付 ⑵自治事务: ①财产自治 ②财务自治 ③人事自治 ④管理自治 ⑤教育自治 ⑥服务自治 (二)社区居民自治的意义及基本原则 1.社区居民自治的基本原则 ①群众自治原则 ②直接民主原则 ③居民做主原则 2.社区居民自制的特点和特性 (1)居民自治的特点 ①自治组织本身不是政权机关,也不是政权机关的派出机构或辅助机构,不向国家承担财务责任,主要行使自治职能; ②自治组织的负责人不属于国家公职人员,而是由自治组织全体成员选举产生的,对全体居民负责; ③自治的对象是全体居民,不是局限于某一阶层或某一行业的成员; ④自治的范围限于基层的社会生活,以人民群众生活的社区为自治单位; ⑤自治的目的是使该居住区内的居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办理好本居住区中的公益事业和公共事务 (2)居民自治的特性 直接性、有限性、有序性 3.社区居民自治的意义

①有利于人民当家作主 ②有利于居民素质的提高和全面发展 ③有利于改善社区管理 ④有利于社区共同体的真正形成 ⑤利于政府与社区履行各自的职能与任务 (三)社区居民自治的基本形式 1.居民会议制度 ⑴居民会议的特征 权威性、广泛性、直接性 ⑵居民会议的地位 居民会议是居民自治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在整个自治组织机构中处于最高地位。 居民自治组织机构、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其工作委员会和居民小组必须接受居民会议的监督,同时居民会议有权撤销或补选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会议的执行者,向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内容 ⑶居民会议的作用 ①有利于实现居民自治 ②有利于防止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独断专行 ③有利于培养居民的民主意识和民主生活习惯 ④有利于充分发挥集体智慧的作用 ⑶居民会议的主要职责 ①听取和审议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报告; ②讨论决策本社区工艺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③选举撤换和罢免社区居委会成员 ④讨论制定和修订社区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 ⑤讨论决定实际全体社区成员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⑥改变或撤销社区居委会的不适当的规定 ⑷居民会议的形式及其人员规定 ①三种形式:全体会议;由每户派代表参加的会议;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参加的会议 ②人员规定:居民会议由18周岁以上的居民组成 ⑸居民会议的举行 ①居民会议的召集 三种情况:a决定的问题是属于居民会议的职权,包括制定居民公约、讨论决定涉及居民利益的问题,讨论决定办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及其费用的筹集等; b 居民委员会需要向居民会议报告工作,一般每年至少应有一次; c 有五分之一以上的18周岁以上的居民、五分之一以上的户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小组提 议,应召集居民会议 居民会议必须由全体18周岁以上的居民、户的代表或者居民小组选举的代表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 ②居民会议的主持 由居民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集体主持 ③居民会议的表决 居民会议的决定,有出席人数过半数通过,方能生效。 表决形式: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无记名投票表决

社区小区居民自治小组实施方案

小区居民自治小组实施方案 为强化居民自治管理,调动居民群众对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参与的积极性,做好新时期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有关条例要求,结合社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方案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为依据,充分体现居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意愿,让社区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得到更加的深入,通过居民自治使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贯彻到每一户居民中,让真正热爱社区工作,群众基础好,有能力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同志选到各小区居民自治小组当中,更好地服务广大居民,将社区建设成更加民主、和谐的社区。 二、工作领导机构 居民自治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组员:赵萍、XXX、XXX、XXX、XXX、XXX、XXX。 居民自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社区小区居民自治小组的组织 推选、协调等工作。 三、产生办法 小区居民自治小组在社区党组织、居委会领导下,代表社区居委会行使管理小区的职责。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各小区居民自治小组

成员由业主推选出,设组长1名,组员4--6名,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各小区按每个楼栋推选出一名小区居民代表,年龄、性别不限,能配合选出的居民小组搞好本小区居民服务,并及时收集上报小区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居民自治小组职责 1、服从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的领导和工作安排,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 2、调解本小区居民间的一般纠纷,并及时上报社区居委会,杜绝因纠纷引发各类刑事犯罪案件; 3、向社区及时反映本小区内各种安全隐患,配合社区及上级部门及时排除险情或险情发生时立即阻止扩散并报警,并通知社区相关负责人立即到场; 4、认真负责管理本小区环境卫生,对本小区的楼道清扫工作进行监督,及时清理卫生死角,做到无积存垃圾; 5、加强组长与组员之间的沟通,遇事协商,充分听取居民代表合理化建议,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及时收集居民意见,并及时上报社区居委会。 6、接受社区党组织与社区居委会安排的其他任务。

社区自治的创新实践与思考

社区自治的创新实践与思考 吕义斌 2013年第9期——社会建设 如何通过加强居民自治,助推“和谐社区”建设,是掇刀社区治理面临的重大课题。为此,掇刀区制定和实施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支持居民参与社区的重大事务与具体事务自治,呈现出“美在社区、爱在社区、乐在社区、安在社区、和在社区”的良好局面。 一、深刻领会加强社区自治的新内涵 (一)加强社区自治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题中之义。社区是各种社会群体的聚集区、利益关系的交织处、社会组织的落脚点、社会资源的承载体,社会管理千头万绪、纷繁复杂。要实现社区和谐稳定,必须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区建设由行政治理导向转为社会协同导向,完善社区管理居民自治机制,把社区建成居民的生活家园和精神家园。 (二)加强社区自治是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手段。社区连接城市和居民,是城市的基本单元,其治理成效直接影响城市化质量。掇刀区是荆门市的中心城区,要实现城市管理常态化、精细化,必须从社区入手,通过居民自治助推社区基础硬件、生态环境、市民素质等提档升级,集社区之“治”为城市大“治”,合力打造宜居宜业的城市名片。 (三)加强社区自治是服务本位回归的客观要求。推进社区服务理念更新和方式创新,需要强有力的工作推手。社区自治是推进社区服务转型的最好载体和最大动力,能够促进社区工作人员摒弃“官本位”思想,找准角色定位,提升职业化水平,采用社工的理念来服务社区和居民,推动社区治理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快速回归社区的服务本位。 二、精心打造“六大创新自治品牌” (一)创新“社区议事会”品牌,彰显民主管理新成效。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自治的热情,积极开展民主协商、民主管理,不断提升自治水平。虎牙关社区成立社区议事会,议员分别来自居民代表、辖区单位代表和社区民警。两年来,召开议事会30余次,商议社区重要事项60余件,解决矛盾纠纷80余起,社区被评为“湖北省平安社区”。 (二)创新“和事佬”品牌,探索矛盾纠纷调解新路径。各社区坚持“民事民调、平等协商”的原则,支持辖区公检法司退休干部成立“和事佬工作室”。全区以虎牙关社区“刘望杰和事佬工作室”为发端,带动成立“巾帼和事佬工作室”、“老马工作室”等民调组织20家,社区覆盖率100%,义务调解矛盾纠纷4500余件,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楼栋、大事不出社区,矛盾不上交。 (三)创新“夕阳红说事会”品牌,凝聚社区治理新力量。放大“银发”正能量,支持老有所为。牌坊社区发挥老干部、老党员思想好、经验足、威望高的特点,成立“夕阳红说事会”,积极推动社区各项事业发展。两年来,“夕阳红说事会”组织居民学习党的政策20余次,化解矛盾纠纷20余起,解决民生问题30余件。牌坊社区被评为“全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 (四)创新“开放式小区物业自治”品牌,规范社区管理新秩序。改变物业公司由开发商引进的传统模式,充分保障业主处理物业管理事务的权利。名泉社区所辖的开放式小区,过去安全卫生不如意,基础配套不完善,群众一度意见极大。社区着力引导居民参与物业自治,组织居民推选产生业主委员会,业委会则动员居民出资,对社区水网、电网等基础设施进行修缮升级,并按照“居民推荐,市场考察,集体决定”的步骤,引进宝锦物业实施物业管理。业委会还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定期召开物业联席会,对服务缺位事项进行指正,限期

社区居委会如何处理好内外关系开展工作

社区居委会职责和新形势下所担负的主要工作,从五个方面来讲:一、加强班子团结形成社区工作的领导核心二、发挥自治组织作用,积极配合区机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做好社区工作三、服务赢得单位信任,共同开展社区工作四、以维护居民利益为出发点,协调物业管理部门共同做好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五、始终代表居民的利益,为居民排忧解难一、加强班子团结,形成社区工作的领导核心社区居委会班子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其工作讲究的是配合默契,工作中要做到互相补台不坼台,工作有没有凝聚力,主要看工作是否有成效,下面从三个小点来讲:1、一把手怎样发挥作用。 在领导能力上要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要始终保持一颗宽容的心,既能容人之长,也要学会容人之过,集中大家的智慧,放手各显其能,顾大局,讲团结,求大同,存小异。 牢记这样一个基本原则,大事不糊涂,原则不让步,小事讲风格,工作要放手,无论工作如何繁忙,要始终注意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工作有计划,如每周的例会。 要以事业为重,以大局为重,善于沟通交流思想,以身作责,胸襟开阔,光明磊落,做到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支持,要知道红花虽好,还要绿叶扶持,火车跑的快,全凭车头带,作为一把手,为了保证工作的出色完成,第一件事应该是抓好班子的建设。 依靠信任每一个班子成员,带领他们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发挥每一个人的特长。

俗话说:“强将手下无弱兵,工作要有分有合,分工不等于分家,要把工作看成是大家的事,要把荣誉看成是集体的。 如遇上麻烦事,甚至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一把手应敢于承担责任,做到有事在会上讲,有意见在会上提,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正确对待自己,对班子成员中出现的缺点和错误要敢于正视,不能回避,不是原则性的问题,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要营造一个良好的民主氛围。 不要搞一言堂,一人说了算,要多听取大家意见。 这些年也有不少的一把手很霸道要强就是一个人说了算,也有的一把手较弱,工作没有主张。 在资金管理上也不能做到一人管钱,一人管票,一人管帐,用钱也不公开,包括上门走访慰问、看病人等最好是班子的人都能去……公章的使用……一把手主任还应注意怎样带领班子成员共同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要对他们的工作给予支持,二要主动关心他们的家庭和生活,三要平等看待副主任和社区工作者,不能有老婆婆的思想。 2、副主任怎样当好配角。 副主任在班子中能否摆正位置,当好助手,发挥自己工作的主观能动性,是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做到在工作中积极主动,踏实肯干,勤勤肯肯,任劳任怨。 能在主要领导的带领下,按照责任分工,做到分工不分家,工作

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培育与发展——以城市外来务工人员社区服务组织为例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新居民之家”项目 ——城市社区参与式治理案例分析一则 社区参与行动赵旭 一、“新居民之家”项目的背景介绍: 在北京大兴区的京开高速路的附近,有这样的一个社区——金华里社区,到处都是居民们自建的平房,里面居住的除了这里的老居民以外,剩余的房屋全部出租给了外地来京打工的新居民们。据居委会的数据统计,这里共有居民3000多人,其中“新居民”为1700多人,占本社区居民总数的一半还多。居委会主任介绍说附近临近的几个社区都是这样的情况,周边像他们社区这样的新居民还有2000多人。他们的生活水平普遍偏低,其中很大一部分人是在附近的大工厂里打工,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还有一些就在社区内做起了小生意,这里开小卖部、摆早点摊、开理发店等日常生活需要的行业大多是由这些新居民们承担。在我们与居委会主任的座谈中还发现了一群人,她们每天都呆在社区里照顾自己年幼的孩子,没有工作,她们都非常希望有一个工作既能照顾自己的孩子又能体现自己的价值。 根据这样的需求,在与这里的妇女们进行几次讨论后,发现妇女们认为她们的孩子还小,还没有到上幼儿园的年龄,就算到了年龄她们的家庭条件也可能负担不起让孩子到公立幼儿园去学习,她们希望社区能有一个让孩子们安全活动的场所,让自己的孩子在那里一起玩玩具、学画画、唱儿歌…… 二、“新居民之家”项目筹备期确定各个利益相关方及职责: 通过大兴区清源街道、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社区参与行动(SSCA)以及金华里社区的志愿者几次讨论。在听到了这些“妈妈们”的声音之后,我们将一个希望能够为社区新居民之家提供服务的想法变成了现在的拥有两间活动用房和一个仓库的“新居民之家”项目。“新居民之家”项目最初设立了“爱心超市”和“小小乐园”两个子项目。 “新居民之家”项目利益相关方的职责: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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