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高压产业投融资法律实务篇
区域开发(产业园区)PPP操作实务及投融资案例解析

课件目录
一、区域开发(产业园区)的PPP理解及操作实务 二、区域开发(产业园区)PPP项目的融资模式和要求 三、基金融资方式在PPP项目融资中的应用 四、区域开发(产业园区)PPP项目的风险管理 五、产业园区PPP操作实务方面的答疑交流
我国的园区开发PPP特点:产业与运营是核心 园区PPP的两种理解:
一、整个园区的建设运营(产业规划、招商引资、土地一级开发、配套设施建 设运营等),类似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开发的固安产业新城项目;
二、采用PPP模式整体打造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升园区的配套功能,一般理 解为仅指土地一级开发及园区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运营+移交”。
【区域开发(产业园区)PPP操作实务及投融资】
区域开发(产业园区) PPP操作实务及投融资案例解析
区域开发PPP项目参于方关心的问题
问题1:区域开发有哪几种模式,具体表现形式是如何? 问题2:什么样的区域开发项目适宜采用PPP模式? 问题3:如何理解区域开发采用PPP模式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问题4:采用PPP模式进行区域开发有什么优劣势? 问题5:PPP区域开发会涉及哪些主体? 各主体的角色如何? 问题6:区域开发大体上可分为几个阶段,社会资本在各阶段的利益
供给带来的竞争,改进公共服务的供给质量和效率(更多体现在土地开 发和基础设施的BOT模式---建设+运营+移交)。
PPP模式无疑会带来新的动力。产业园区PPP尚缺乏真正精准的对 标案例,河北、湖南等地的很多园区PPP也还是停留在基建BT层面。
产业园区PPP,需要精密的策划和组合,复杂、综合、系统、专 业的一体化服务对园区开发运营商的资源整合能力、资本运作能力 、综合运营管理能力提出了极高的要求。
公司法实务5--投融资和并购

《股权转让协议》是包含三个公司股权变动的一揽子协议,受让方尚不明确定,且各方当事 人对于需要另行签订具体明确的股权转让协议是明知的,因此《股权转让协议》属于各方当 事人就转让股权达成的预约,预约力。
投融资常见条款
员工直接持股的优缺点
➢ 优点:税负最低,是三种方式中最低的 ➢ 缺点:对员工长期持股约束不足;若员工在企业向证
监会上报材料后辞职,公司大股东不能回购其股权。
员工通过公司间接持股的优缺点
➢ 优点:利益捆绑;法律法规健全,政策风险较小。 ➢ 缺点:税负最高,所有股东只能同步转让股权
员工通过公司间接持股的优缺点
公司法实务之 投融资和并购
汇报人:XXX
目录
CONTENT
01 投融资常见条款及其法律适用 02 重组特殊税务处理 03 协议控制的缘起和适用 04 境外投资渠道之争
Part 01
投融资常见条款及 其法律适用
TS/MOU概念及与SPA、SHA的关系
TS(Term sheet,条款清单,或称投资框架协议),是投资公司与创业企业就未来的投资交易 所达成的原则性约定。在创业项目融资阶段,如果投融资双方就投资交易产生初步意向,在启动 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前会签订投资条款清单。
TS与MOU、SPA、SHA关联性
➢ MOU(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谅解备 忘录)实践中与TS无本质区别。
➢ SPA(Share Purchase Agreement),译为股权认
购协议或增资协议,其核心条款明确了购股相关的权利 和义务,以及资产分配问题,例如交割先决条件、股价、 支付方式、员工期权等。
金融投融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金融投融资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经济发展、促进产业升级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金融投融资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我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金融投融资法律规定进行阐述。
二、金融投融资的基本概念1. 金融投融资:金融投融资是指金融机构、企业、个人等通过金融工具进行资金筹集、投资和融资的活动。
2. 金融工具:金融工具是金融投融资的载体,包括股票、债券、基金、期货、期权等。
3. 投资者:投资者是指通过购买金融工具,以获取收益为目的的资金提供者。
4. 融资者:融资者是指通过发行金融工具,筹集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
三、金融投融资法律规定的主要内容1. 金融法律法规体系我国金融法律法规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对金融投融资活动具有普遍约束力。
(2)金融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
(3)行政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实施条例》等。
(4)部门规章:如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制定的规章。
(5)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主要针对地方金融活动进行规范。
2. 金融投融资主体资格(1)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其主体资格由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企业:企业主体资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
(3)个人:个人主体资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3. 金融投融资行为规范(1)发行与承销:发行人发行金融工具,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承销商应当履行尽职调查、信息披露等义务。
(2)信息披露: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保证投资者知情权。
(3)交易行为:投资者应当依法进行交易,不得操纵市场、内幕交易、欺诈等违法行为。
(4)投资行为: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合理配置投资组合。
企业定向融资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融资需求日益增长,尤其是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为了满足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我国政府鼓励和支持企业进行定向融资。
本文将就企业定向融资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企业定向融资的概念企业定向融资,是指企业在不公开、不透明的情况下,向特定的投资者或者投资者群体募集资金的行为。
定向融资具有以下特点:1. 私募性:定向融资的对象是特定的投资者或者投资者群体,不涉及社会公众。
2. 非公开性:定向融资不进行公开募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等公开交易平台进行。
3. 灵活性:定向融资在发行条件、发行规模、发行价格等方面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4. 高效性:定向融资流程相对简单,时间较短,能够快速满足企业融资需求。
三、企业定向融资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公司可以通过定向发行股份、定向发行债券、定向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
”这一规定为企业定向融资提供了法律依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可以采用定向发行股份、定向发行债券、定向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
”该规定适用于上市公司定向融资。
3.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非上市公众公司可以通过定向发行股份、定向发行债券、定向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
”该规定适用于非上市公众公司定向融资。
4.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该意见规定:“金融机构可以开展定向融资业务,为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众公司、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该意见为企业定向融资提供了政策支持。
四、企业定向融资的法律规定1. 发行主体资格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发行定向融资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监管要求;(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3)具有规范的治理结构;(4)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股权投融资法律法规全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股权投融资法律法规全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股权投融资法律法规全书,旨在规范股权投融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股权市场健康发展。
以下是相关法律法规:
一、《公司法》
《公司法》是股权投融资的基础法律,对公司的组建、管理、资本构成、股东权益、股权变更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二、《证券法》
《证券法》是我国证券市场的法律基础,对股票、债券、基金等证券的发行、交易、持有、期权、期货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三、《信托法》
《信托法》是我国信托行业的基础法律,对信托业务的设立、管理、投资、分配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包括对股权信托的投资管制、监督等方面的规定。
四、《人民币汇率管理条例》
《人民币汇率管理条例》是我国外汇管理的基础法律,对跨国投资、外汇收支、汇率变动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影响了股权投融资的跨国资金流动和成本。
五、《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是我国私募股权融资的监管法规,对私募基金从募集、投资到退出的管理进行了规定,保护了投资者利益,规范了市场秩序。
六、《新三板挂牌规则》
《新三板挂牌规则》是中国股权融资市场的重要部分,对中小企业挂牌融资进行了规范,包括发行方式、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等方面的规定,促进了股权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