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62121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一、总则为加强职业卫生管理,预防和控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保障职工健康,制定本制度及操作规程。
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1.设立职业卫生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
2.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部门,配备专业化的管理人员,负责具体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坚持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的方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责任制。
2.制定职业卫生风险评估、监测、评价和控制的制度和方法。
3.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对职工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并对职业健康状况进行跟踪和监测。
4.建立职业卫生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落实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加强职业卫生教育和培训。
5.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和防护设施管理制度,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和控制。
6.建立职业卫生事故报告及处置制度,确保及时、准确的处置职业卫生事故。
四、职业卫生管理操作规程1.职业卫生风险评估根据工作条件和工种的不同,建立相应的职业卫生风险评估模型,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量定性评估。
2.职业卫生监测建立职业卫生监测点,进行定期、不定期的职业卫生监测,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职工健康状况、职业卫生设施设备的监测。
3.职业卫生评价对职业卫生监测数据进行分析,评价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程度,确定职业卫生控制重点和方向。
4.职业病预防和控制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控制和防护,包括改善工作环境、加强职业卫生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保护意识。
5.职业卫生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职业卫生培训,加强职工的职业卫生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保护意识。
6.职业卫生事故报告及处理建立职业卫生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职业卫生事故进行及时、准确的报告和处置,加强职业卫生事故的调查和分析,落实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7.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对职工及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情况进行记录和管理。
八、职业卫生管理经费按照预算编制和费用审批程序,合理安排职业卫生管理经费的使用,确保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3篇)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员工的职业安全卫生,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二、管理责任1. 企业负责人负有最终责任,应确保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2. 安全卫生管理部门应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制度。
3. 各部门负责人应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本职责任区域内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得以有效开展,履行安全生产的职责。
4. 员工应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并参与安全卫生工作,维护职业安全。
三、危险辨识与评估1. 各部门应对本部门内存在的潜在危险因素进行辨识与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纳入每年的职业安全卫生全面评估报告中。
2. 对于存在严重危险的工作岗位,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员工的职业安全。
3. 对于新引进的危险化学品、设备等新项目,应进行详细的危险评估,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对员工进行培训。
四、职业卫生监测1.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卫生监测,确保员工的健康状况。
2. 各部门应配备足够数量的个人防护设备,并定期检查和更新设备。
五、安全教育培训1. 新入职员工应进行职业安全卫生的培训,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卫生标准,并掌握常见危险源的识别和防护方法。
2. 定期开展职业安全卫生培训,包括急救知识、消防知识、人身安全等,确保员工能够应对突发事件。
3. 对于特殊岗位,应加强专业培训,确保员工有足够的技能和知识应对特殊工作环境带来的危险。
六、事故处理与报告1. 发生职业安全事故后,应立即采取紧急救援措施,并组织事故调查小组进行调查。
2. 对于严重的职业安全事故,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工会报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 对于轻微的职业安全事故,应及时进行整改并记录,以便日后进行教训和改进。
七、职业健康检查1. 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对员工的职业健康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
2. 对于职业病高发岗位的员工,应进行定期的职业病筛查,确保员工的健康。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6篇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6篇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篇一为加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手卫生工作,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和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根据《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手卫生》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医务人员禁留长指甲,上班时禁止佩戴假指甲、戒指,摘除手套后应当清洁双手后,再进行其他操作。
二、临床科室治疗室、换药室、注射室、门诊各诊室要有流动水洗手设施,开关采用感应式。
不便于洗手时,应配备快速手消毒剂。
三、肥皂应保持清洁、干燥,建议采用液体皂或医用洗手液。
四、可选用纸巾、擦手毛巾等擦干双手。
擦手毛巾应保持清洁,干燥,一用一消毒。
五、洗手指征1、直接接触病人前后,接触不同病人之间,从同一病人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接触特殊易感病人前后;2、接触病人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之后;3、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4、进行无菌操作前后,处理清洁、无菌物品之前,处理污染物品之后;5、医务人员的手有可见的污染物或者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后。
六、洗手时用清洁剂认真揉搓掌心、指缝、手背、手指关节、指腹、指尖、拇指、腕部,时间不少于10—15秒,流动水洗净。
七、手消毒指征1、检查、治疗、护理免疫功能低下的病人之前;2、出入隔离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病房和传染病病房等医院感染重点部门前后;3、接触具有传染性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4、双手直接为传染病病人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者处理传染病人污物之后;5、需双手保持较长时间抗菌活性时。
八、外科刷手应用刷子蘸洗涤剂将指甲内污物刷净,并洗净双手臂,擦干,再用手消毒剂刷手或泡手。
刷手或泡手时间必须符合要求。
具体方法见《医院消毒技术规范》。
九、外科洗手后使用无菌巾擦手,盛装无菌巾的容器应当干燥、灭菌。
十、用于刷手的海绵、毛刷及指甲刀等用具应当一用一灭菌或者一次性使用,洗手池应当每日清洁。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5篇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5篇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公司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本:一、各部门、各车间在公司总经理、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二、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
三、依法履行向职工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
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并以标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四、依法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的预评价、审查认可、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验收认可等程序。
五、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逐步采取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向职工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六、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部门、各车间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七、依法组织对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职工,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八、依法组织对职工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九、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十、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职工公布。
十一、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分队,落实职责,以利急需,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____有限公司____年__月__日职业卫生管理制度2关于职业卫生与职业病的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职工卫生和职业病的管理,加强对尘毒危害点的控制,保护员工自身体健康与安全,特制定的本规定。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本职业卫生是指为保护和改善劳动者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和职业性损伤,维护和促进劳动者的生理和心理健康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管理活动。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是企业为规范和管理职业卫生工作,保障劳动者健康,减少职业病和职业性损伤发生的一种组织性、体系化的管理工作。
一、制度目的和指导思想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劳动者能够在相对安全和卫生的工作环境中工作,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和职业性损伤的发生,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指导思想是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综合治理。
二、制度主要内容1. 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设立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或委员会,明确职责和权限,由专职人员或兼职负责,确保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2.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责和要求明确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责和要求,包括协助制定和修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职业卫生培训等。
3.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评价和监测制定职业卫生评价和监测计划,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卫生评价和监测,确保工作场所卫生环境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4. 职业病防治和卫生保护建立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台账,包括职业病危害识别和评估、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和使用、职业病检测和诊断、职业病咨询和防护知识培训等。
5. 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机制,包括入职前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定期的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职业卫生知识考核等。
6. 职业卫生事故的应急管理建立职业卫生事故应急管理机制,包括职业卫生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应急预案和演练、事故处置和救援等。
7. 职业卫生宣传和检查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活动,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意识,定期进行职业卫生检查,发现和纠正职业卫生问题。
三、制度实施和监督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实施应与企业的其他管理制度相衔接,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和落实。
制度的监督应由企业领导和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共同负责,定期进行制度的审核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五篇)

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一、应建立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考核制度。
定期对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并向员工公布。
二、应加强对工艺设备的管理,对易产生泄漏的设备、管线、阀门等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杜绝或减少跑、冒、滴、漏。
企业在生产活动中,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三、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作业场所应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
对严重超标且危害严重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场所,必须停止生产运行,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四、要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
五、要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救急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
六、生产岗位职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试剂和仪器设备,严禁用有毒有害溶剂洗手和冲洗作业场所。
七、加强对检维修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
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生产装置,在制定停车检修方案时,应有职防人员参与,提出对尘、毒、噪声、射线等的防护措施,确定检维修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范围和要点。
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装置检维修现场应严格设置防护标志,应有相关人员做好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工作。
八、要加强检维修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现场冲洗设施完好情况的检查。
九、对承担检维修的特殊工种(放射、电焊、高空作业等)人员,必要时需____检维修前体检,发现健康状况不适者,应立即通知不得从事该项工作,避免职业伤害。
十、要加强检维修现场尘毒检测监控工作。
企业应根据检维修现场情况与职防部门联系检测事宜,随时掌握现场尘毒浓度,及时做好防护工作。
职业卫生工作管理制度资料(6篇)

职业卫生工作管理制度资料1.用人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2.用人单位必须制定并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2.1用人单位必须重视建立详细的职业卫生档案,其应包括:2.1.1厂企基本情况:单位简史、生产工艺流程图、存在有毒有害的种类和工序、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及评价、有毒有害作业群体分布及其健康评定和职业性四种人(职业病、疑似职业病、观察对象及职业禁忌症)情况等。
2.1.2职业健康情况:劳动者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藉贯、婚姻状况、出入厂时间、劳动合同时限、健康状况、工种调动、工资发放及出勤情况等)、职业史、危害因素接触剂量、劳动保护、现病史、职业性健康检查结果及其健康评价等。
2.1.3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检测情况:包括危害因素种类、监测或检测时间、地点、浓度(强度)、国家允许标准及评价结论等。
3.用人单位必须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3.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材料、防护措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等。
3.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____日内申报,生产技术、工艺、材料等发生变更后____日内申报变更内容。
4.用人单位必须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其相关卫生知识的培训工作,并形成制度长抓不懈。
4.1单位负责人和安全技术部门、医疗部门、工会组织及车间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
4.2车间工人必须参加结合本单位职业病危害的特点而设的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用人单位应设立考核管理和文字培训资料。
职业卫生工作管理制度资料(2)以下是一份职业卫生工作管理制度资料的模板供参考:职业卫生工作管理制度资料(3)一、目的与依据:1. 目的:为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发生,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和舒适性,建立和完善职业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五篇)

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1总、则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具体要求,依照职业病防治工作"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制定本制度。
1.2制定本制度的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员工身体建康及其相关权益,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促进公司生产、经济发展和和谐稳定。
____公司鼓励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病防治活动。
3职业卫生管理各部门职责:3.1安全部负责公司职业病预防、统计管理工作。
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定期每年与疾病防治控制中心取得联系,对各施工生产项目部的粉尘、噪声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对现场存在的不合格检测项目,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3.2经理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职工进行体检。
3.3劳资部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工资待遇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患者上岗,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上岗;对在职业健康体检中发现的职业病患者,应当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4各基层单位负责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个人卫生防护用品;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性危害,防止职业病的发生,依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制订本管理制度. 1.2在公司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2名词解释 2。1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2作业场所:是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活动的所有地点,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场所. 2.3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 2。4职业禁忌:是指从业人员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危害损伤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2.5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离岗后医学随访和应急健康检查以及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 3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基本要求 3.1公司成立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工作, 2
采取综合措施,消除职业性危害;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危害告知制度》、《职业危害申报制度》、《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职 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职业卫生检查与奖惩制度》等制度;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生产。 3.2消除或限制职业性危害因素的危害,采取有效的安全、卫生和防护措施,防止泄漏和扩散,保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减少人员与职业性危害因素的接触,做到对作业场所定期监测,对接触职业性危害的职工进行教育培训,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3编制年度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规划,综合挖潜、革新、改造,逐步消除职业性危害。对长期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要限期整改,否则应停止生产。 4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 4.1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要认真贯彻落实“三同时”,即劳动保护、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2 设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等设计规范和标准。 4。3 设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时,必须有鉴定报告;属于甲、乙类物品和易燃品、剧毒品,必须有技术鉴定证书。 4。4 新产品转入批量生产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
4.4。1 采用成熟的工艺方法。 4。4。2 工艺条件的选取应符合安全要求。 4.4.3 具备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可靠的控制手段、报警装置及发生事故的紧急处理装置等). 4。4。4 设备选型和建筑等,应符合防火、防爆、职业卫生等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4。4.5 设计文件要有职业安全和职业卫生可靠性评价。 4.5 审查初步设计或方案时,应有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部门及工会参加评审工作。 4。6 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配备国内相应水平的设施和技术。 4.7项目可行性评价报告书中应有《职业安全专篇》、《职业卫生专篇》、《环境保护专篇》和《消防专篇》. 4.8施工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的缺陷。 4.9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等部门应当会同工会组织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凡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没有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试车,或经考核达不到原设计要求的,均不能验收. 5对职业性危害因素的防范措施 5。1凡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产生和散发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噪音和高频辐射等的作业,都应积极采取有效的治理和防范措施。 5。2生产过程中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应明确其产生的职业性危害。 4
5。3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或加工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料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现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生产。 5。4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应采取回收利用和净化处理等措施,不得任意排放. 5。5有粉尘或毒物的作业场所,应加强通风,并有冲洗地面和墙壁的设施,地面要有防水层和排水沟. 5.6对产生和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设备,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完好,杜绝跑、冒、滴、漏。各种防护设施,不得随意停用、挪用或拆除。 5。7所有盛装有毒有害物质的容器,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泄漏扩散,容器外部应有警告标签。 5。8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贴有安全标签,防止泄漏扩散。 5.9在使用和处理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场所,应设置《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并应设置警示标识。 5.10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场所,应设置防护和急救器具专用柜、安全淋浴等措施,个人防护用品配备要齐全. 5.11对存在易燃易爆物质的场所,以及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场所,应设置报警装置或联锁装置。 5。12安全生产技术部要根据尘毒等物质经常逸散和产生噪声的范围,工人经常停留或持续操作的地带,能反映工人实际接触尘毒、噪声等职业危害因素的地点选定检测点。各车间质检分析每周一次检测作业场所中的职业 5
性危害因素,测定结果填写在现场《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监测牌》上,并建立台账,记录每次各点检测情况。职业性危害因素数值超出国家标准的场所,生产技术部、安全生产技术部要组织车间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5。13从事特种作业的职工必须经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5.14职工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劳动纪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5。15职工遇到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情况,有权拒绝执行。 5.16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学习、演练,学习、演练要做好记录。 5.17财劳部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性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合同中写明。职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性危害的作业时,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职工如实告知,并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 6职工培训与健康检查 6。1对职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安全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安全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安全卫生知识,督促职工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程,指导职工正确使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6.2组织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应将结果如实告知本人;新进职工,经检查不适合于从事职业性危害作业的,不得分配在职业性危害岗位工作。 6
6.3对接触职业性危害的在册职工,应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建立健康监护档案,并按规定的期限妥善保管。 6.4 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职工,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排。 6。5对从事职业性危害作业的职工,可逐步实行轮换、短期脱离、缩短工时,进行预防性治疗或职业疗养等措施;对患有职业禁忌和过敏症者,应及时调离. 6.6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应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6.7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7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应进行积极治疗和妥善安排。 附:1、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2、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3、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4、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6、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7、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8、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9、职业卫生检查与奖惩制度 7
1、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为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增强各级各部门做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总则 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负责,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直接负责并实施日常管理工作. 公司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指挥、协调、统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使其日常工作职能。 2安全生产技术部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2.1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的归口管理和监督部门,代表公司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行使职业危害防治日常工作职能。 2.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加强劳动保护、预防职业病方针、政策、法令,组织建立健全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3负责制订公司劳动卫生与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方案,并监督实施; 2。4负责委托相关行政部门对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监测,负责监督各生产车间作业环境职业危害因素的定期监测,对危害因素超标的生产作业环境提出整改意见。 2.5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效果评价。 2.6参与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