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篇
建设、施工现场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文

建设、施工现场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文【引言】在建设和施工现场上,职业卫生的管理是保障职工健康和安全的重要手段。
本制度的目标是确保建设、施工现场的职业卫生环境良好,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和职业安全。
【管理机构和责任】1. 建设、施工单位应成立职业卫生专门小组,负责协调、制定和实施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管理评估和控制措施的有效性检查。
2. 职业卫生专门小组由项目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具体职责包括:制定职业卫生管理计划、监督职业卫生控制措施的落实、培训职工、处理卫生事故等。
3. 所有员工应遵守卫生管理制度,并及时向职业卫生专门小组报告卫生问题和改进意见。
【职业病防护】1. 对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进行评估,采取相应控制措施,确保职工免受职业病危害。
2. 每个施工工地应设立职业健康监测点,对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定期体检,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疾病的发生和传播。
3. 定期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职工对职业病防护的认识和意识。
【有害因素监测与控制】1. 对施工现场常见的有害因素,如粉尘、噪声、化学药剂等,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其不超过卫生标准。
2. 对有害因素进行有效控制,如隔离措施、通风设备、个人防护用品等,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3. 严禁使用有害物质,如违反规定将严肃处理,并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施工现场卫生】1. 每个施工工地应设立定期清理和消毒的固定区域,保持施工现场的卫生整洁。
2. 对于使用的工具、设备和材料,应按时清理、消毒和更换,确保其无污染和安全可靠。
3. 建立垃圾分类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的垃圾处理符合环保要求。
【危险源管理】1. 建设、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和分类,并建立相应的管理措施。
2. 严禁超过施工现场承载能力的作业,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性。
3. 建立安全警示标识,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危险区域和危险物品。
【培训和教育】1. 对所有职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和技能的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防护意识和技能。
(9)职业卫生专篇(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生产项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卫生专篇一、项目概况建设单位名称: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梁化镇石屋寮南坑项目名称(项目立项文件所用名称):广东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理示范中心项目批准机构名称:广东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立项社会效益:立项经济效益:项目性质:√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产权单位(出资方):深圳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法国威立雅集团企业性质:□国有□涉外√股份□民营□个体□其他行业系统:□电子□五金机械□塑胶玩具□电池□电镀□印刷□建筑□轻工□纺织□珠宝□医药化工□家具□制鞋√环保企业规划工程期数:二期实际建设情况(完成工程期数及相应的完工时间):目前已完成一期工程,完工时间为2007年底试生产日期: 2008年6月18日项目规模:注册资金: 6000万(元)实际总投资金额: 18000万(元)用地面积: 247995.100 (m2)建筑占地面积: 11183.07 (m2)总建筑面积: 16561.76 (m2)员工人数: 105 (人)绿化面积及系数: 23375 (m2), 30 (%)建地点:广东省惠东县梁化镇石屋寮林场二、项目试运行情况(一)项目组成及工程主要内容1.生产装置注:存放地点指仓库、储罐、堆场及码头等(二)项目试运行状况(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和公用工程试运行情况)1.试生产时间: 2008年6月18日;2.工程试运行是否正常:正常;3.试运行期间是否发生职业病危害事件:无;4.目前年生产能力:全年作业天数 330 天,达到设计最大生产能力的比例为 100 %;5.工程原设计及实际投入试运行(生产)情况:该项目分二期建设,本评价为一期工程。
该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和公用工程在试运行阶段运行正常,没有发生危险品泄漏事件或职业病危害事故。
目前年处理能力为50000吨/年,达到设计最大生产能力的100%。
职业卫生安全专篇编制规范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22号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工作,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要求,结合我省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河北省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规范(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河北省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规范(试行)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内容与格式。
本规范适用于河北省范围内产生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含基础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该建设项目编制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2.1 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
2.2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2.3 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2.4 职业病防护设施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影响,达到保护劳动者健康目的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它技术措施的总称。
2.5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是指产生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含基础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该项目依据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针对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的各种防护措施及其预期效果编制的专项报告。
3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内容3.1 概述3.1.1任务来源及目的3.1.2编制依据(1)国家、地方职业卫生法律、法规;(2)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3)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及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4)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立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及其审核备案批复,初步设计等。
职业卫生设计专篇编写守则

4、新建项目类比资料,改、扩建、技改项目原有资料(监测结果、防护措施的控制性能和效果评价等)。
四、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及控制性能和预期效果
1、选址、总平面布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标准;
4、明确本专篇设计所涉及的任务及范围。
三、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分析与评价
1、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部位;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名称、存在的形态,预计职业病危害程度;
2、产生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尘、毒、噪声、振动、高温、低温、非电离辐射、生物因素等)的设备名、数量、理化特性等;
(一)严格执行国家建设项目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三同时”规定,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并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二)必须按卫生行政部门已批准的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及其审批意见所确定的各种卫生防护措施认真编制各设计阶段的职业卫生专篇,做好各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使其防护性能和效果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5)凡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粉尘、酸雾、恶臭、气溶胶等物质,宜设计成密闭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或结合生产工艺采取通风排毒措施,尽可能避免敞开式操作,并应结合生产工艺,采取有效的密闭通风防尘、除尘、排毒等净化设施。
(6)含有易挥发物质的液体原料、成品、中间产品等贮存设施,应有防止挥发物质逸出的措施。
第六条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施工图设计,必须按卫生行政部门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及其职业卫生专篇所确定的各种防护措施和要求进行设计。如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建设项目的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防护设施等发生变化时,应当重新编制职业卫生专篇并经卫生审核。
职业卫生专篇

二、职业卫生专篇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由来:任务由来、批复情况、社会及经济效益;项目名称:×××××××项目性质:新建/扩建/改建/技术引进/技术改造总投资:×××万元总建筑面积:生产规模(包括产品方案及产量、产值、创收等):2、类比企业情况(如果无类比企业,此项可不提供)类比企业名称:地址:总平面布置:设备布局、生产工艺:原辅材料及消耗量(化学品需注明主要成分):职业病防护设施(降噪、防尘毒、防高温等):个人防护:卫生辅助用室设置情况(车间办公室、工人休息室、更衣室、卫生间、浴室、食堂、医务室):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管理部门、人员、制度、历年空气检测和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应急救援预案:3、本项目资料⑴选址:自然环境(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气象条件等);社会环境条件;企业用地周边设置情况,与民居、学校、托幼机构等敏感区的距离;用地是否是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保护地、自然保护区等;⑵总平面布置图及技术参数;⑶生产工艺:(用框图表示,配以文字说明):包括主要及辅助生产装置的生产工艺流程,要详细、清晰、无遗漏;⑷生产设备:生产装置:列出装置名称、型号、数量、生产规模及主要工程内容;辅助装置:列出为生产配套的装置名称、型号,数量、生产规模及主要工程内容;公用工程:给水、排水、供电、供燃气、供蒸汽、供压缩空气等、三废处理;总图运输:仓库、储罐、堆场位置、储存量、运输方式等;⑸主要原辅材料、中间品、产品、状态、消耗量及产量;⑹生产制度、岗位定员及劳动工时;⑺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降噪、防尘毒、防高温、防振动、防电离辐射等);⑻建筑卫生学:建筑物的间距、朝向、采光、照明、采暖通风;⑼个人防护用品:为接触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人配备的个人防护用品;⑽应急救援:对能够产生急性中毒的化学品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包括报警装置、现场急救用品、急救场所、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事故通风设施、救援装备、防护装备、警示标识等;⑾卫生辅助设施:包括车间办公室、工人休息室、更衣室、卫生间、浴室、医务室;⑿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卫生管理的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职业病防治规划及设施方案;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警示标识;⒀职业病防治专项经费概算包括卫生防护设施费用、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岗前职业卫生培训、上岗前体检、个人防护用品等费用,以及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
职业卫生专篇验收工作内容

职业卫生专篇验收工作内容职业卫生专篇的验收主要有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和审查验收批复3个环节。
1、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当尽可能由原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技术机构承担。
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在试运行期间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并在试运行12个月内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后,方可投入使用。
2、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职业病危害轻微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报原预评价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职业病危害一般和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向原审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1)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或备案的公函;(2)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机构资质证明(影印件);(5)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批复或备案通知书(复印件);(6)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的批复(复印件);(7)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委托书(复印件);(8)委托申报的,应提供委托申报证明。
3、审查验收批复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或组织专家对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进行现场验收。
通过验收的,在现场验收20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未通过的,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矿井投产筹备办公室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职业卫生专篇主报告内容

职业卫生专篇主报告内容前言职业卫生是对工作场所和相关环境中可能危及员工健康的物理、化学、生物性因素以及工作与健康密切相关的心理、社会因素进行评估和控制的学科领域。
本报告旨在从职业卫生的角度出发,介绍职业卫生的重要性、现状和发展方向,提醒社会各界关注职业健康问题,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1. 职业卫生的重要性职业卫生对于员工和企业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首先,良好的职业卫生措施可以确保员工的健康和安全,减少意外伤害和职业病发生率,提高员工的工作效能和生产力。
其次,职业卫生控制措施能够减少工作场所的环境污染和污染物的释放,保护环境和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良好的职业卫生措施也能够提高企业的声誉和形象,吸引人才,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2. 职业卫生的现状目前,职业卫生在一些发达国家得到了高度重视和广泛应用。
这些国家建立了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对工作场所中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和控制,并定期进行职业卫生检查和培训。
然而,在一些发展中国家或地区,职业卫生仍然面临很大的挑战。
工作环境中的职业危害因素没有得到充分认识和控制,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职业病和意外伤害发生率较高,职业卫生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严重制约了职业卫生的发展。
3. 职业卫生的发展方向为了推动职业卫生的发展,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措施:3.1 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应根据国情和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职业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明确职业卫生的责任主体和监管机构,提高违法违规行为的成本,加大对职业卫生工作的投入和支持。
3.2 加强职业卫生宣传和教育通过多种方式,如媒体宣传、职业卫生培训等,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增强职业卫生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3.3 加强职业卫生监测与评估建立完善的职业卫生监测体系,对工作环境中的危害因素进行全面、系统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预警职业卫生问题,为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3.4 推进职业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的职业卫生服务体系,包括职业卫生检查、职业卫生培训、职业病诊断和康复等服务,为员工提供全方位的职业卫生保障。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篇

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编制职业卫生专篇,或者职业卫生专篇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的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项目设计报告,不得擅自开工。
产生或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或存在高毒作业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还应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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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建设单位在委托设计项目时,应同时向委托的设计单位提出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和职业卫生专篇编制要求,并负责落实。 第九条违反本规范规定的,卫生行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 本规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规范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噪声控制应首先控制噪声源,选用低噪声的工艺和设备。必要时还应采取相应控制措施。 通风管道设计,应合理布置并采用正确的结构,防止产生振动和噪声。
01
建筑物容积应保证劳动者有足够的新鲜空气量,设计要求参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产生粉尘、有毒物质或酸碱等强腐蚀性介质的工作场所,应有冲洗地面和墙壁的设施;产生剧毒物质的工作场所,其墙壁、顶棚和地面等内部结构和表面,应采用不吸收、不吸附有毒物质材料,必要时加设保护层,以便清洗。车间地面应平整防滑,易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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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X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篇
主要内容
01.
编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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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编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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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编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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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篇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的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定本规范。
应急救援用品、个人防护用品所需经费。
职业卫生防护措施投资概算 Nhomakorabea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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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施工图设计,必 须按卫生行政部门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 计文件及其职业卫生专篇所确定的各种防护措施和要 求进行设计。如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建设项目的 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防护设施等 发生变化时,应当重新编制职业卫生专篇并经卫生审 核。 第七条 产生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 设单位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规 定做好以下工作: (一) 严格执行国家建设项目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三 同时”规定,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并符合国家职业 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及控制性能和预期效果
选址、总平面布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卫 生标准; 生产工艺及设备布置
(1)工艺设计应积极采用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的原 料替代高毒原料,应尽量采用机械化、自动化的密 闭生产设备,避免人工直接接触;粉尘作业在生产 工艺允许条件下应首先考虑采用湿式作业; (2)产生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设备布置在同一建 筑物内时,危害大的与危害小的应隔开。如布置在 多层建筑物内时,散发危害大的生产过程应布置在 建筑物的上层;如必须布置在下层时,应采取有效 源头控制措施,防止污染上层空气; (3)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避免或控制职业病危害 因素的逸散。如:
第八条 建设单位在委托设计项目时,应同时向委 托的设计单位提出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和职业卫生专篇 编制要求,并负责落实。 第九条违反本规范规定的,卫生行政部门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 责任。 第十条 本规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规范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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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管理 职业卫生防护措施投资概算 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结论
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包括建设地点(附地理位 置图)、性质、建设规模、总投资、生产作业体 制、作业时间和劳动定员等; 2、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及技术路线; 3、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含辅料)、中间产 品、产品(含副产品)的名称及用量或产量;主 要设备数量和布局,机械化、自动化和密闭程度、 操作方式等; 4、明确本专篇设计所涉及的任务及范围。
主要内容
编制规范 编制依据 编制内容
编制规范
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篇编制工 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 关的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的职业卫生专篇,是指建设 单位依据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 在建设项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时, 对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采取的防护设施及其预期效果,编制的专项报告。
第三条 本规范适用于产生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 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 进等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专篇编 制。 第四条 产生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可 行性研究论证(设计任务书)阶段或按国家有关规 定不需要进行可行性论证的建设项目设计中,均必 须有职业卫生专篇和具体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 告及其审批意见所确定的各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 计和说明。 第五条产生或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或存在高 毒作业的建设项目,还应当在初步设计中按照批准 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本规范编写职业卫生专 篇和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设计,符合国家职 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方可施工。
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 业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分析与评价
1、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部位; 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名称、存在的形态,预计职业 病危害程度; 2、产生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尘、毒、噪声、振 动、高温、低温、非电离辐射、生物因素等)的设备名称、 数量、理化特性等; 3、接触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情况;接触职业病 危害因素种类、接触方式、接触时间、职业接触浓度或强 度、接触人数(男、女职工数)及接触机会等; 4、新建项目类比资料,改、扩建、技改项目原有资料 (监测结果、防护措施的控制性能和效果评价等)
编制依据
1、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标准、规程; 2、地方卫生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规 程; 3、行业标准、规范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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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内容
项目概况 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 因素对作业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分析 与评价 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及控制性能和预期效果 根据生产车间卫生特征分级,确定辅助用 室及卫生设施数量
(二) 必须按卫生行政部门已批准的职业危害预评价 报告及其审批意见所确定的各种卫生防护措施认真编 制各设计阶段的职业卫生专篇,做好各项职业病防护 设施设计,使其防护性能和效果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 准和卫生要求。 (三)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编制职业卫生专篇,或者 职业卫生专篇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的的建设项 目,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项目设计报告,不得擅自开 工。 (四)产生或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或存在高毒 作业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还应经卫 生行政部门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方可施工。
(6)含有易挥发物质的液体原料、成品、中间产品 等贮存设施,应有防止挥发物质逸出的措施。 (7)噪声控制应首先控制噪声源,选用低噪声的工 艺和设备。必要时还应采取相应控制措施。 (8)通风管道设计,应合理布置并采用正确的结构, 防止产生振动和噪声。 3、建筑设计卫生要求 (1)建筑物容积应保证劳动者有足够的新鲜空气量, 设计要求参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2)产生粉尘、有毒物质或酸碱等强腐蚀性介质的 工作场所,应有冲洗地面和墙壁的设施;产生剧毒物 质的工作场所,其墙壁、顶棚和地面等内部结构和表 面,应采用不吸收、不吸附有毒物质材料,必要时加 设风设施,用以回收采样、 溢流、事故、检修时排出的物料或废弃物; b设备、管道等必须采取有效的密封措施,防止 物料跑、冒、滴、漏; c粉状或散装物料的贮存、装卸、筛分、运输等 过程应设置控制粉尘逸散的设施。 (4)贮存、运输、使用放射性物质及放射性废弃物 的处理,必须符合《放射性防护规定》和《放射性 同位素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等的放射防护要求。 (5)凡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粉尘、酸 雾、恶臭、气溶胶等物质,宜设计成密闭的生产工 艺和设备,或结合生产工艺采取通风排毒措施,尽 可能避免敞开式操作,并应结合生产工艺,采取有 效的密闭通风防尘、除尘、排毒等净化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