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运输检测站规章制度大全
【管理制度)超限检测站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超限检测站管理制度一、编写目的:为了规范超限检测站工作流程和管理,减少超限运输车辆对道路、交通、环境等方面的影响,保障公共交通运输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负责超限检测工作的超限检测站的管理和运营。
三、制度制定程序:1.制定组织:超限检测站管理部门。
2.制定流程:(1)制定制度的必要性分析;(2)收集、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规定;(3)组织制定阶段性草案,并邀请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意见征询和建议;(4)修改草案并进行审批;(5)公布并实施。
四、相关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超限运输车辆安全管理规定》;3.《运输车辆限界标准(超限检测)》;4.《关于加强超限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5.《劳动合同法》.五、管理制度名称:超限检测站管理制度六、制度内容:1. 目的和职责(1)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超限检测站的管理和工作流程,保障公共交通运输安全。
(2)检测站负责超限运输车辆的检测和处理。
2. 操作程序(1)对进站车辆进行登记;(2)驶入超限检测线,在检测前要进行“空车检测”,确保不会发生安全事故;(3)进行静态、动态检测;(4)结果如超限,则安排超限运输车辆绕行或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3. 人员管理(1)检测站需要聘请经过专业培训的检测人员进行操作;(2)检测人员应具备相关技能和知识,能够熟练掌握车辆检测操作流程。
4. 行政管理(1)超限检测站应按照规定进行统一管理;(2)超限检测站应定期检验仪器设备,确保精度和准确性。
5. 管理措施(1)对于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员工,应给予相应的责令改正及处罚;(2)对于未按规定进行检测和处理的超限运输车辆,应由超限检测站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和单位,移送有关法律检查机构处理。
七、责任追究:对于违反《超限检测站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的员工,将会受到纪律处分或相应的法律责任追究。
高速超限检测点规章制度

高速超限检测点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高速公路超限行驶车辆的管理,规范检测点的工作流程,提高检测点的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高速公路超限检测点。
第三条高速公路超限检测点的设立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路运输安全畅通。
第四条高速公路超限检测点应当严格按照本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工作,确保超限检测工作的准确有效进行。
第二章检测点设置第五条高速公路超限检测点的设置应考虑到车辆进出方便、检测效率高的原则,避免影响公路通行效率。
第六条检测点应当设置牌示,并在显眼位置公示检测点工作时间及联系方式。
第七条检测点应当配备完善的检测设备,并保持设备正常运行。
第八条检测点应当设置专门人员负责检测工作,并保持高专业素质。
第三章检测流程第九条进出检测点的车辆应按照标准车道进入,并依次进行超限检测。
第十条检测人员应当对车辆进行严格超限检测,对于超限车辆应立即处理,确保公路通行秩序。
第十一条对于超限车辆,检测人员应当要求其停车整改,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检测点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超限情况,并做好记录备查。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三条检测点应当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检测点应当定期对检测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
第十五条检测点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检测工作的准确有效。
第十六条检测点应当定期对超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提出改进建议。
第五章处罚措施第十七条对于超限车辆,相关部门应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十八条对于检测点工作人员不当行为,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由高速公路超限检测点负责人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如有修改,应经高速公路超限检测点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高速公路超限检测点负责人所有。
以上为高速超限检测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者,依法处理。
【管理制度)超限检测站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超限检测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超限检测站的管理工作,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通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超限检测站的基本职责超限检测站是对经过车辆超限超载情况进行检测的设施,其主要职责包括:1. 对过往车辆进行超限超载情况的检测和记录;2. 对超限超载的车辆进行处罚和违章处理;3. 维护超限检测设施的正常运转和有效性。
第三章超限检测站的管理机构超限检测站的管理机构应当设立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具体职责如下:1. 管理人员负责超限检测站的整体管理和日常事务处理;2. 操作人员负责对车辆进行超限检测和记录。
第四章超限检测站的管理程序超限检测站的管理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车辆进站检测:车辆进入超限检测站后,应当接受检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检测过程;2. 超限超载处罚:对检测出超限超载的车辆应当依法进行处罚,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3. 设备维护维修:超限检测设备应当定期维护和保养,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4. 数据管理与报送:对超限检测数据应当进行及时记录和报送,以供相关部门查询和分析。
第五章超限检测站的工作要求超限检测站的工作要求如下:1. 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检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2. 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检测水平和工作效率;3. 做好超限超载车辆的处罚和违章处理工作,维护道路交通秩序;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协同效应。
第六章超限检测站的监督管理超限检测站应当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保证其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监督管理应包括对超限检测工作的实地检查和数据核实,并对不符合要求的检测站进行整改和处理。
第七章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超限检测站的管理工作。
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应当经相关部门审批和公布。
以上即为超限检测站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能够认真遵守和执行,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
横沟超限检测站管理制度

横沟超限检测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横沟超限检测站的管理工作,提高超限检测站的管理水平,加强对大型危险品运输车辆的监管,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横沟超限检测站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定义1.横沟超限检测站:指用于对大型危险品运输车辆进行超限检测的设施。
2.大型危险品运输车辆:指装运危险化学品、液化气、易燃易爆品或其他危险货物的车辆,包括危险品运输车辆、液化气运输车辆、燃油运输车辆、危险废物运输车辆等。
第二章质量方针本制度所规定的工作,应该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为第一要务。
以最佳的服务满足客户需求,促进大型危险品运输安全和道路交通发展,确保质量不断提高,运行更加安全、可靠、经济、环保。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四条执勤人员职责1.负责车辆检测工作。
2.根据车辆情况,进行超限检测和量重检测。
3.发现超限车辆,立即向调度室报告,并按要求开具通行证书。
4.按照车辆相关信息,对车辆进行检测记录及登记。
5.按照要求对检测设备进行试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调度室人员职责1.接收检测人员报告的超限车辆信息。
2.为超限车提供通行证书,并记录相应情况。
3.确认车辆现场超限情况,并负责翻译及证实超限情况。
4.根据检测人员汇总的消息,做好超限车辆信息统计工作,并向上级进行汇报。
5.组织协调超限车通行证书管理、超限车辆排队等工作。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六条工作程序1.车辆到检测站将行驶证、车辆信息等材料交予执勤人员。
2.执勤人员根据车辆情况,进行超限检测和计重检测,同时填写检测记录登记表。
3.如车辆未超限,发给通行证书;如车辆超限,将车辆情况填写完整,并通报调度室。
4.调度室根据车辆情况,提供通行证书,记录相应情况,并通知超限车辆改道或解决异常情况。
超限检测站管理制度分析

超限检测站管理制度分析超限检测站是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作用在于监督和管理公路货运的超限车辆,确保道路运输的安全、有序和高效。
针对这一目标,超限检测站必须建立一套科学、严密的管理制度,以确保工作的有效实施和发挥。
一、检测站的职责和任务超限检测站的主要职责是监测道路上的超限车辆并立即采取措施。
为了更好地发挥作用,检测站应该建立完善的作业流程和组织管理制度,规划工作流程,确保工作科学、高效和有序。
检测站还应该建立相应的服务保障制度,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以及车辆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从而为交通事故的及时处理、责任的追究和相关事宜的处理提供有力支持。
二、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为确保工作科学、高效和有序,超限检测站应该建立具体的管理制度,包括设施管理、人员管理、工作流程、技术标准规范、数据信息管理、安全保障等方面。
首先要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流程,同时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评估工作量和工作压力,确保工作按时完成。
其次,要全面管理好自身的员工,确定人员编制和职责范围,多安排超员和临时调减工作量的工作人员;同时,还要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升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
最后,要根据信息化的需求,建立和完善数据信息管理制度,提高数据处理和分析能力。
三、安全保障的重要性由于超限检测站实际工作的特点,考虑到管理制度的完善性以及人员的素质与数量限制,安全保障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对于设施和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应该建立配套的设施管理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并提供提高其应急反应处理能力的技术支持。
同时应该配备专业安全人员,能够负责设施和设备的监控和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事故隐患问题,确保检测工作的高效和安全进行。
四、总结超限检测站的管理制度对于有效、规范的检测工作实施和达到总体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是必要和基础的。
具体的管理制度应该包括设施和设备管理、人员管理、工作流程、技术标准规范、数据信息管理、安全保障等方面。
治超检测工作制度

治超检测工作制度一、总则为加强超限超载车辆的治理工作,确保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提高道路交通运输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设立治超检测站,负责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测,杜绝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
2.治超检测站应配备足够的检测设备、执法人员和工作人员。
3.治超检测站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治超检测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检测工作流程1.检测站应对过往车辆进行随机检测,对检测结果进行记录和归档。
2.检测站应根据检测结果,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认定,并向车主发放《超限超载车辆告知书》。
3.对超限超载车辆,检测站应通知车主进行整改,直至符合国家规定的装载标准。
4.对拒绝接受检测或恶意逃避检测的车辆,检测站应报告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四、检测标准及方法1.检测站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检测标准和方法进行检测,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2.检测站应使用统一的检测设备,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3.检测站应对检测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检测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五、工作纪律1.检测站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公正执法。
2.检测站工作人员应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检测结果和车主信息。
3.检测站工作人员应接受社会监督,对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
六、配合与协作1.检测站应与交通、公安、环保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治超检测工作。
2.检测站应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治超检测信息的互联互通。
3.检测站应积极参与治超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公众对治超工作的认知和支持。
七、保障措施1.政府部门应加大对治超检测站的投入,保障检测站正常运行。
2.检测站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3.检测站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八、监督与考核1.上级部门应对治超检测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确保治超检测工作的落实。
超限检测站安全制度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统一的人事、财务、档案管理及信息统计制度和监督考核制度,加强对治超检测站执法机构的组织管理和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
第十五条治超检测站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公告栏,公示批准文件、工作流程、工作制度和监督电话等。
第十六条治超检测站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站区内不得随意摆设摊点,不得设置商业性广告和与检测执法无关的宣传牌。
第十三条治超检测站应当规范设计检测执法工作流程(参见附图3)、场区内外交通安全设施、视频监控设施、通讯与照明设施及其他辅助设施。应当合理设计进出站场的连接辅道及场区内交通组织。
治超检测站前方应当规范设置治超检测站专用标志牌(参见附图4)。高速公路可设置2km、1km、500m预告标志和出口指示标志,普通公路可减设2km预告标志。
交通量较大、治理工作任务较重的治超检测站,应当在主线上设置不停车预检系统,预先筛选超限超载嫌疑车辆。
高速公路上的预检系统应设置在治超检测站前方800至1000米处,嫌疑车辆进站检测第一次告示应设置在治超检测站前方500米左右。普通干线公路以上距离可在确保安全畅通前提下视情缩减。
第十二条治超检测站应当统一安装信息管理系统。系统应当具备实时登录及上传数据、打印执法文书、查询证照和违法记录等基本功能。系统设计应当符合交通部规定的数据交换标准。
治超检测站后勤保障人员着装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统一规范,市、县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统一管理,且应当与执法人员明显区分。
公安等其他部门执法人员按其所属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治超检测站应配备相应的执法专用车辆,用于检测、巡查和执行其他公务。
治超检测站所配备的交通执法专用车辆应按有关规定设置统一的标志和示警灯。专用车辆、示警灯不得转借他人,也不得从事与检测执法无关的其他活动。
公路管理局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制度
公路管理局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制度公路管理局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公路超限检测站的管理,保障公路运输安全,提高公路运输质量,保护公路设施,维护公路运输市场秩序,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路管理局直属的公路超限检测站的管理工作。
三、制度制定程序制度的制定、审批、颁布和实施应严格按照下列程序执行:1、制订部门按照工作需要组成制度制定小组,负责制定本制度。
2、制度制定小组应在广泛征求意见,听取各方面的建议和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制度,并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
3、制度制定小组应广泛宣传本制度,确保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充分了解和遵守本制度。
4、定期对本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其适应工作需要。
四、法律法规与公司内部政策规定的收集和整理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运输管理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5、《劳动合同法》6、《劳动法》7、《劳动保障监察条例》8、《行政管理法》9、公司内部政策规定五、各项制度的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1、超限车辆检测制度名称:超限车辆检测制度范围:适用于公路超限检测站的超限车辆检测目的:规范超限车辆的检测,确保公路运输安全内容:(1)超限车辆进站检测程序(2)超限车辆出站检测程序(3)超限车辆检测标准(4)超限车辆检测结果处理责任主体: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执行程序:(1)超限车辆进站检测程序:超限车辆在进站前必须先在安检站备案,然后经过称重、计量、测高等检测后方可进站。
(2)超限车辆出站检测程序:超限车辆应先在安检站排队等候,经过称重、计量、测高等检测后方可出站。
责任追究:对于检测结果不合格的车辆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超限车辆处罚制度名称:超限车辆处罚制度范围:适用于公路超限检测站的超限车辆处罚目的:严惩违法超限车辆,维护公路运输市场秩序内容:(1)超限车辆处罚标准(2)超限车辆处罚程序(3)公路管理局与公安交通部门合作机制责任主体: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执行程序:(1)超限车辆处罚标准:对于超限车辆应按照标准进行处罚,包括罚款、扣留车辆等措施。
管理制度超限检测站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超限检测站管理制度1. 引言在公路交通管理中,为了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和顺畅,超限运输的问题一直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
为了加强对超限运输的监管,管理制度超限检测站应运而生。
本文将对管理制度超限检测站的管理制度进行论述,以确保超限检测工作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
2. 超限检测站的设立超限检测站的设立是为了对通过站点的车辆进行超限检测,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
超限检测站的设立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合理选址,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一台车辆都能公正接受检测。
此外,超限检测站还应配备先进的检测设备,提高检测的准确性和效率。
3. 检测工作的程序超限检测站的检测工作应有明确的程序和标准,以确保检测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首先,车辆应依次排队进入检测区域,并按照检测站人员的指引停放在指定位置。
然后,检测人员应进行车辆的外部检查和内部检查,对超限情况进行精确测量。
最后,根据检测结果,对超限运输的车辆进行合理的处罚,并记录相应的违法信息。
4. 检测站的管理要求为了保证超限检测工作的有效进行,超限检测站需要遵守一系列的管理要求。
首先,站点的管理人员应具备丰富的交通管理经验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能够熟练地操作检测设备和处理相关事务。
其次,超限检测站应定期进行设备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三,检测站应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并进行培训,使所有工作人员都能掌握规范化的操作方法。
最后,检测站还应加强信息技术的应用,实现数据的存储和共享,为管理部门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参考。
5. 检测站的监督和评估为了确保超限检测站的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监督和评估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相关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超限检测站的工作进行检查,包括设备的运行情况、工作人员的执勤情况、检测结果的准确性等。
同时,可以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如远程视频监控等方式,对超限检测站的工作进行实时监测和评估。
对于工作表现优秀的检测站,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于存在问题的检测站,应及时督促其整改并进行处罚。
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检测站管理制度
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检测站管理制度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保护道路设施的重要举措。
而检测站是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关键环节,其管理制度的健全和执行力的提高直接关系到治理效果的好坏。
为此,制定一套完善的车辆超限超载检测站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一、人员管理1.负责人员:设立检测站负责人,负责站点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人员安排、工作调度、违章处理等。
2.岗位责任: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并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能够按规定有序进行。
3.人员培训:定期组织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业务素质,熟悉操作流程和标准,以确保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设备管理1.检测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准确性,需要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能够及时发现设备故障并及时修复,避免对车辆检测的影响。
2.常规校准:定期对检测设备进行校准,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保养保管:正确使用和保养设备,对设备进行定期清洁和保养,防止设备损坏和污染,延长设备寿命。
三、工作流程管理1.布置与解散: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统一组织人员布置和解散,保证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
2.车辆检测: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车辆检测,不得有人为干扰和泄漏,确保检测结果的公正、准确和可靠。
3.记录与存档:对每一辆通过检测的车辆都要进行详细记录和存档,便于日常统计和追责,为后续处罚提供依据。
4.数据上传与共享:检测站应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共享车辆超限超载信息,便于其他部门展开追责和处罚工作。
四、违章处理制度1.车辆超限超载检测站应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建立并完善违章处理制度,明确违章情况的界定和处理流程。
2.对于超限超载车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违章处理,包括罚款、扣分等处罚措施,并及时通知车辆所有人。
3.对于检测站内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整改并给予相应的处罚,确保工作的公正和规范。
五、监督与考核制度1.内部自查:定期开展内部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作的规范和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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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限运输检测站工作制度 青龙山超限运输检测站工作人员要结合实际遵守市公路管理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遵守超限运输检测站的各项管理制度。总的制度如下: 一、超限运输检测人员应熟悉公路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掌握公路超限运输管理各项规定,在市公路管理处的正确领导下,遵守检测站各项规章制度,认真、严格和规范地履行对超限运输车辆的检测和处理。做到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分工具体、责任明确、按章办事、奖罚分明。在检测工作中,实现执法规范标准、服务文明礼貌、案件处理妥善及时的工作要求。 二、超限运输车辆检测根据超限车辆具体情况,要由队长、副队长和路政员两人以上,按规定标准并依据检测数据当场做出卸载、罚款或收取赔(补)偿费的处理决定。重要或特殊案件,及时报站长处理。 三、检测人员应听从队长指挥和安排,按各自的职责分工,完成好岗位检测工作任务,在处理案件或同承运人发生矛盾纠纷时,应共同做好超限车辆的处理工作。对队长的正确决定要坚决服从,对队长决定有异议或不正确的,要当场向队长建议说明,由队长做出最后处理决定。 四、检测工作中要着装整洁、列队上岗、证件齐全,做到一车二礼、语言文明。严禁在岗期间饮酒、打闹、随意脱岗,有事必须请假。在检测岗位上,要站立服务、微笑服务。要廉洁奉公、不谋私利,杜绝贪污行为,不放人情车。 五、规范执法程序,示意停车人员要在车距不少于200米处做出手势,并要站在车辆左侧使车辆驶入检测车道,依次进行检测、卸载或收取赔(补)偿费处理,依据承运人填写的保证书,队长填写处理决定书。对于所卸货物,保管人与承运人要共同进行认定后填写货物清单。 六、要明确检测工作责任,避免因检测工作造成的人身伤害,对于因自身原因造成伤害的,应由其自己负责。对于强行通过检测站的车辆,要看清并记录车号后,待再次通过时加重处理,一般情况不应驾车追赶逃检车辆。对于无理取闹或者围攻、殴打检测人员的承运人,应报告公安机关,尽量避免冲突,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同时,保管好票据及检测仪器、执法车辆的安全。 七、工作人员要规范检测行为,实行定点、定线、定向检测,按规定收取赔(补)偿费用,暂时不予罚款,坚决杜绝公路“三乱”的发生,把维护公路法律、法规、规章的严肃性同保障交通运输环境必要性结合起来。 八、全体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制,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严格兑现奖惩。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原则,建立专用账簿,严管票证、票据,严格计划审批手续,加强对车辆、仪器设备等重要物品管理,落实专人,保证正常使用。 九、积极同相关单位的合作与协调,尤其是与公安部门搞好配合,实行综合治理。加强同新闻媒体联系,完成宣传报道任务;定期编写《简报》。 十、开展政治和业务学习,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以自学为主,每周进行一次集中学习;以学习超限知识为主,每周进行一次理论和相关知识学习。建立学习笔记,定期考核。要积极参加各项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争创文明标兵,争做“四有”新人。 上述各项工作制度,全体检测人员共同遵守,检测站将根据实际,采取百分制和年终综合评定的方式进行考核。 检测站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工作人员考核实行月考核百分制,被考核人每月工资总额为100分,每扣1分等于扣除月工资额的百分之一,半年及年终考核则按各月累计总分的平均值计算。 一、站长、值班站长或队长交办的任务,必须及时完成。如果没有完成站长、值班站长交办任务的,一次扣3分;没有完成队长交办任务的,一次扣2分;故意不办或有意拖延的,一次扣20分,多次教育不改的,停职反省,停发并扣除反省期间的工资。 二、交接班时,应提前10分钟做好交接准备工作,各队队长须填写交接记录,如违反,扣队长1分;处理文书必须规范填写,填写不规范或出现错误的,扣责任人2分;车辆不检测就进行处理的,扣队长或责任人5分。不按规定检测,出现人为交通和人身及财产安全事故的,对责任人一次扣20分;擅自到移地检测的,对责任人一次扣100分。 三、检测仪器的使用、维护由专人负责,要保持清洁,及时充电以备检测使用。要正确熟练掌握操作方法,如发现仪器不能正常工作,要及时汇报,不及时汇报的,分别扣队长和责任人5分;发现维护不当造成损坏的,追究当时使用责任人和队长责任,分别扣队长和责任人5分,并由队长和责任人按价赔偿。 四、当班期间,处理超限车辆需要罚款或收取赔(补)偿费时,必须由票据员直接收款,严禁他人代收。如有违反,对票据员和收款人均扣5分。所收取赔(补)偿费要做到日收日结,如有差款,对票据员处以差款的3倍罚款。票据员要认真做好超限车辆的登记工作,如有遗漏,扣1分;收到假钞的,由责任人赔补;出现票据损坏,扣责任人10分;多收少开或空白票据丢失,按贪污论处,给予解除合同,并做出经济处罚。 五、票据、票证管理不规范或出现漏洞的,一次扣责任人5分;存款不按规定存储的,一次扣责任人3分;财务安全有隐患的,一次扣责任人5分,出现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出现核销票据、票证丢失的,一次扣责任人50分。 六、人员考核工作由督察科具体负责,督察人员要随时抽查以上制度的执行情况,每周至少抽查两次。如果没有按时考核,发现一次扣5分,当月有两次不考核的,扣20分。 七、检测人员上下岗时,要着装整齐,佩戴执法证,由队长带领列队上下岗。如发现着装不整齐,不佩戴执法证的人员,一次扣1分;如发现不列队上下岗,队长扣2分,每个队员扣1分(车接车送除外)。 八、不得佩戴首饰、留长发、留胡须、戴墨镜;不得看报纸、杂志、睡觉等从事其它与工作无关事项的,以上制度如有违反,一项扣1分。 九、检测人员检测车辆时要站立式服务,做到“一车二礼”。即执法责任人停车检查车辆时敬礼和处理完毕后为承运人敬礼。如发现没做到“一车二礼”的人员,扣1分。 十、如上岗前4小时和当班期间喝酒,违者一次扣10分;当班期间打扑克,一次扣2分;工作期间赌博的,违反一次扣10分;当班期间打闹一次扣3分,打仗斗殴一次扣20分;破坏公物按价赔偿,有偷盗行为的解除合同;以上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恶劣影响的,加倍处罚;多次受处罚不改的,解除合同。 十一、当班期间,检测人员随身不准携带现金,如发现携带现金在50元以下,扣1分;现金在50元以上,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如发现和证实有贪污行为的,报市处批准解除聘用合同。 十二、严禁滥用职权,刁难承运人;严禁态度蛮横,污言秽语。如有违反,一次扣5分;若有辱骂殴打承运人者,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十三、严禁徇私舞弊、吃拿卡要、故意放人情车,如有违反,一次扣队长或责任人50分。 十四、内务行李、物品叠放不整齐的,一次扣1分;私自串床、串寝、不按时就寝的,一次扣1分;寝室、办公室内卫生不打扫的,扣责任人1分。 十五、办公室人员工作协调出现失误,一次扣责任人3分;办公用品丢失、人为损坏,除按价赔偿外,扣责任人5分;综合情况或《简报》不及时扣责任人5分;精神文明建设抓得不经常,扣责任人5分;车辆安全管理出现人为事故或造成损坏的,除执行《车辆管理责任制》外,一次扣责任人10分;值班值宿漏岗的,一次扣2分;出现安全事故的,一次扣责任人10分,并按情节处理;食堂管理人员不能保障正常用餐,不注意卫生的,一次扣责任人5分。 十六、购买办公物品不制订计划的,一次扣责任人5分;故意购置残次品的,退回物品并一次扣责任人5分;不按计划购买的,自付物品资金,并一次扣责任人5分;重复开票、少购多开、开假票的,废除票据,一次扣责任人10分;以上经多次教育或处罚不改的,调离岗位。 十七、换岗人员迟到,当班人员早退2小时以下的,一次扣1分。2小时以上的,视为旷工。当班人员不准私自串岗、替岗、离岗。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替岗,必须经队长和值班站长均同意后方可。如违反,队员和队长分别扣2分。 十八、当班期间,检测人员短时间离岗(如上厕所),必须向队长请假,其他时间不准离开工作区,违者一次扣1分,如出现任何责任事故,后果自负。 十九、当班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应按规定请假,如果请假时间为1天,须由当班队长签字批准;时间为2天,须由值班站长签字批准;时间为3天以上的(含3天),须由站长签字批准。请假由队长报督察科,隐瞒不报的,按实际天数加倍计算处罚队长。 被考核人事假、病假、旷工情况报市处劳资科,由市处每月从被考核人工资中扣除。事假在市处扣除工资的前提下,月累计3天以内的不扣分,3天以上的,每一天扣1分。旷工1天按事假3天计算;旷工2天,扣当事人50分;旷工3天,扣当事人100分;旷工10天,解除合同。法定事、病假不扣分。 二十、对检测人员半年要进行一次阶段性考核,全年进行一次总考核。全年得分: 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60—8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对优秀的给予奖励,对不合格的予以告诫和批评,本人写出检查和保证书。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一、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 二、严格财经纪律,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不得截留、挪用资金,不得坐支。财务收支情况定期向站长和市处报告,接受市处财务审计的监督指导。 三、严格执行省公路局关于超限检测票证、票据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票据的领取、发放、保管、使用和核销手续,要由专人负责,认真做好票证、票据的登记、核对、领发和回收工作,节假日要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