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文库汇编之城管执法案件处罚程序流程图

合集下载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

《城市管理⾏政执法条例》国务院《城市管理⾏政执法条例》第⼀章 总则第⼀条 为加强城市管理⼯作,提⾼⾏政执法⽔平和效能,规范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政执法和相对集中⾏政处罚权的实施,保护公民、法⼈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政处罚法》、《中华⼈民共和国⾏政强制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条经批准实⾏综合⾏政执法和相对集中⾏政处罚权开展城市管理⾏政执法⼯作的⾏政区,适⽤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城市管理⾏政执法机关(以下简称城管执法机关)是指经中央编办批准成⽴的实施综合⾏政执法的,或者是依照《中华⼈民共和国⾏政处罚法》第⼗六条的规定,依法设⽴⾏使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政处罚权的⾏政机关。

第四条城管执法机关依法⾏使集中后的⾏政处罚权,并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政处罚权有关的⾏政检查权和⾏政强制权。

有关⾏政机关不得再⾏使已经由城管执法机关⾏使的⾏政处罚权和⾏政强制权;仍然继续⾏使的,作出的⾏政处罚决定⽆效。

第五条城管执法机关是政府职能⼯作部门,具有独⽴的⾏政执法主体资格和地位,并能够独⽴地承担其⾏政⾏为的法律后果。

城管执法机关的经费由各级⼈民政府列⼊财政专项预算,实⾏全额拨款。

第六条各级⼈民政府应当合理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城市管理标准,促进城管⾏政执法⼯作有效开展,增进社会和谐。

各级⼈民政府应当根据区域⾯积、⼈⼝数量、管理需求等状况,合理配置城市管理⾏政执法⼈员(以下简称城管⾏政执法⼈员),⼈员⽐例应当不低于万分之六,不断改善城管执法装备条件,实现执法⼿段现代化,保障城管执法机关依法履⾏职责。

公安机关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为城管⾏政执法⼯作提供保障。

具体执法保障机制由城管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根据实际需要拟定。

第七条城管执法机关的⾏政执法⼈员应当是公务员,要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法的规定进⾏管理;应当采取统⼀考试、考核等办法,从有关部门和社会符合条件的⼈员中择优录⽤,建⽴完善录⽤、考核、培训、交流与回避等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使用手册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使用手册

立案条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违法行为,属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管辖范围
立案程序:接到举报或发现违法行为,进行初步核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填写立案审批表,报请 主管领导审批
调查取证:收集现场证据,询问当事人、证人,制作调查笔录等
证据要求:收集的证据应当真实、合法、充分、相关,能够证明违法行为的存在和情节的严重 程度
公开执法过程:通过媒体和社交平台实时发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进展和结果,增加透明度。
建立信息公示制度:在政府网站和公共场所公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和执法数据。
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回应公众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质疑和投诉,增强与公众的互动和沟通。
强化舆论监督:鼓励媒体和公众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进行监督,促进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和公正 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 制法》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 行为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重要法律依据,明 确了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和监督检查等方面的规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基本 要求,包括市容整洁、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要求。
添加标题
考核方式:定期考核与日常考核 相结合
考核结果运用:与职务晋升、工 资待遇等挂钩
建立公众参与平台,鼓励市民提出意见和建议 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和文明素质 建立志愿者队伍,协助城管部门开展执法工作 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市民对城市管理的需求和意见
宣传教育活动的 目的:提高市民 对城市管理的认 识和参与度,增 强市民的法律意 识和文明素质。
经验教训:在拆除违法建筑时,需要依法 依规进行,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民 的法律意识和城市管理意识。

行政执法规则和程序PPT课件

行政执法规则和程序PPT课件

THANKS FOR WATCHING
感谢您的观看
某市一居民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公共土地搭建违法建筑,经过城管部门多次催告和警告后 仍不自行拆除。城管部门依法进行了强制拆除,保障了公共利益和城市规划的实施。
案例三:行政许可案例
总结词
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审批
详细描述
某个体户在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过程中,由于提交的材料不齐全,被相关部门拒绝颁 发许可证。经过多次补充和完善材料后,个体户最终获得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经营。
调查取证阶段
总结词
行政机关在立案后,应当进行调查取证,收集证据,查明违法事实。
详细描述
调查取证是行政执法程序中的重要环节,行政机关需要通过调查、询问、勘验等 方式收集证据,并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审查、核实和认定。调查取证应当遵循合 法、公正、客观、全面、及时的原则,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审查决定阶段
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1 2
制定详细的行政执法操作规程
明确行政执法的具体操作流程、标准和要求,确 保执法行为规范化。
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度
通过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规范行政执法 行为,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3
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
通过发布典型案例,指导行政执法实践,促进执 法标准的统一和规范化。
行政执法规则和程序ppt课件
目 录
• 行政执法概述 • 行政执法规则 • 行政执法程序 • 行政执法案例分析 • 行政执法改进与展望
01 行政执法概述
行政执法的定义
行政执法的定义
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 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行政相对 人采取的具体的行政行为,以实现国 家行政管理目的的行为。

城管行政执法程序规范

城管行政执法程序规范

城管⾏政执法程序规范
城管是我国维护城市形象,对城市进⾏管理的主要⼒量,⽽在现实⽣活中,城管在执法的过程中出现暴⼒执法的情形是⾮常多的,造成很多公民对城管的形象是⾮常差的,那么城管⾏政执法程序有什么规范?下⾯由店铺律师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城管⾏政执法程序规范
依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的规定,城管在执法的时候,要遵守的规范包括依照法定程序开展执法活动,应当保障当事⼈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

相关法律规定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第⼆⼗五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开展执法活动,应当保障当事⼈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

第⼆⼗六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开展执法活动,应当根据违法⾏为的性质和危害后果依法给予相应的⾏政处罚。

对违法⾏为轻微的,可以采取教育、劝诫、疏导等⽅式予以纠正。

第⼆⼗七条 城市管理执法⼈员开展执法活动,可以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以勘验、拍照、录⾳、摄像等⽅式进⾏现场取证;
(⼆)在现场设置警⽰标志;
(三)询问案件当事⼈、证⼈等;
(四)查阅、调取、复制有关⽂件资料等;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以上知识就是⼩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的解答,依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的规定,城管在执法的时候,要遵守的规范包括依照法定程序开展执法活动,应当保障当事⼈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

读者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执法程序违法败诉案

执法程序违法败诉案

执法程序违法败诉案城管执法局不具有《城乡规划法》规定的执法主体及进行执法的权力宜昌城管对“违法建筑”执法败诉案2014年8月份,宜昌市伍家岗区旭光村被划入拆迁范围,当地政府要在该地块规划一个房地产项目,同年10月15日该村七组的吕女士,接到区城管执法局送达的一份《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决定书认定其所居住房屋属于违法建筑,限定其在7日内拆除自家面积为817.5平米的房屋,否则由该局强制拆除。

吕女士接到该决定书后,惶惶不可终日,在万般无奈之下,向律师求助。

律师了解案情后,依法向该区人民政府提起了行政复议,该区政府于2015年2月2日依法作出了《行政复议决定书》,撤销了区城管执法局的《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

律师点评:律师接案后,在对全案进行全面了解并对全案的法律关系进行全面分析后,依法向该城管执法局所属政府提起了行政复议,终使吕女士以完美胜诉告终。

本案的焦点实际上是城管执法局是否是《城乡规划法》规定的执法主体及进行执法的权力,在执法过程中城管执法局的执法程序是否合法的问题,《城乡规划法》并没有赋予城管执法局对农村房屋进行执法的权力。

重庆交通执法部门遭败诉:罚款程序被判违法跑运输的车主因涉嫌非法营运被相关执法部门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该执法部门因程序严重违法近日被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败诉。

据查明,2013年1月21日,某县道路运输管理所以彭选林涉嫌非法营运为由作出了暂扣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暂扣期限为2014年1月22日至2月22日。

行政强制措施决定送达后随即将涉案车辆暂扣于莲花车站至今。

2月23日,该所将暂扣时间延长1个月并以彭选林逾期未到该所接受调查处理为由,对彭选林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彭选林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前,虽然于今年2月20日向彭选林邮寄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其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但彭选林2月26日才收到该告知书。

国务院《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最新)

国务院《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最新)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效能,规范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经批准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行政区,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以下简称城管执法机关)是指经中央编办批准成立的实施综合行政执法的,或者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法设立行使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第四条城管执法机关依法行使集中后的行政处罚权,并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权。

有关行政机关不得再行使已经由城管执法机关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仍然继续行使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第五条城管执法机关是政府职能工作部门,具有独立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地位,并能够独立地承担其行政行为的法律后果。

城管执法机关的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专项预算,实行全额拨款。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城市管理标准,促进城管行政执法工作有效开展,增进社会和谐。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区域面积、人口数量、管理需求等状况,合理配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以下简称城管行政执法人员),人员比例应当不低于万分之六,不断改善城管执法装备条件,实现执法手段现代化,保障城管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公安机关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为城管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保障。

具体执法保障机制由城管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根据实际需要拟定。

第七条城管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是公务员,要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法的规定进行管理;应当采取统一考试、考核等办法,从有关部门和社会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择优录用,建立完善录用、考核、培训、交流与回避等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

第八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领导全国的城管行政执法工作。

城管行政执法工作基本概述

城管行政执法工作基本概述城管行政执法是城市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其职责是维护城市的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

城管行政执法工作主要包括管理城市环境、维护市容市貌、执行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下面将从职责、执法方式、工作流程等方面对城管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基本概述。

一、城管行政执法的职责城管行政执法的职责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城市管理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罚,以维护城市的良好秩序。

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管理城市环境:对乱倒垃圾、乱堆乱放、乱涂乱画等行为进行执法,保持城市的整洁和卫生。

2.维护市容市貌:对违规搭建、乱贴乱画、乱摆乱卖等行为进行执法,维护城市的形象和美观。

3.执行城市规划:对违法建设、违规拆除、违法用地等行为进行执法,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和城市建设的有序进行。

4.建设管理:对建筑施工、市政工程等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城管行政执法的方式城管行政执法的方式主要包括巡查、勘验、调查、取证、检查、责令改正、处罚等。

具体来说,城管执法人员会定期巡查各个区域,发现问题后进行现场勘验和调查,采集相关证据,然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并责令当事人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罚。

三、城管行政执法的工作流程城管行政执法的工作流程主要包括案件接报、调查取证、责令改正和处罚等环节。

具体流程如下:1.案件接报:接到市民举报、投诉或自行发现问题后,城管执法人员会及时受理,并登记相关信息。

2.调查取证:根据接报的案件,城管执法人员会进行现场调查和勘验,采集相关证据,了解违法行为的事实和情况。

3.责令改正: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城管执法人员会依法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出具书面通知,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整改。

4.处罚:对于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城管执法人员会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拆除、停业整顿等措施,以维护城市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沪城管规〔2021〕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市、区城管执法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合称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实施城市管理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原则)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实施执法活动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文书规范。

第四条(回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应当主动回避,案件当事人也有权申请其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应当依法审查,由机关负责人在3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回避决定作出前,主动回避或者被申请回避的执法人员不停止对案件的调查。

第五条(执法人员规范)执法人员从事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活动时,应当着统一制服,佩带统一标志标识,使用统一格式的执法文书,并主动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活动必须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进行。

第六条(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应当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第七条(信息化建设)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实行案件统一网上办理,推进执法信息共享,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第二章管辖第八条(地域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区城管执法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辖,按规定由市城管执法部门管辖的案件除外。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城市管理系统综合行政执法适用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通知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城市管理系统综合行政执法适用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6.20•【字号】津城管监〔2022〕106号•【施行日期】2022.06.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机关工作正文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城市管理系统综合行政执法适用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通知市公用事业局,各区城市管理委,委机关相关处室、市综合执法总队:为推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将《天津市城市管理系统综合行政执法适用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天津市城市管理系统综合行政执法适用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同时废止。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2年6月20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三章简易程序第四章普通程序第一节立案第二节调查取证第三节责令改正第四节处罚决定第五节法制审核第六节听证程序第七节期间和送达第五章处罚执行第六章结案归档第七章附则天津市城市管理系统综合行政执法适用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实施行政处罚行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城市管理委及所属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行政执法活动。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行政处罚,是指各级城市管理委依法对违反城市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第四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的行政处罚种类包括:(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业整顿、责令停止执业、限制从业;(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执法法规汇编

行政执法法规汇编
读书笔记
01 思维导图
03 精彩摘录 05 目录分析
目录
02 内容摘要 04 阅读感受 06 作者简介
思维导图
本书关键字分析思维导图
法规
读者
法规汇编
执法
参考
相关
规范性
执法
行政
法律 提供
规章
行政
内容
提高
解和
便捷
文件
人员
内容摘要
内容摘要
《行政执法法规汇编》是一本全面梳理和汇编行政执法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 重要工具书。本书旨在为行政执法人员提供便捷、实用的法律参考,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本书内容涵盖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裁决、 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多个方面。在每个方面,本书都详细列出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对每个文件进行了简要介绍和注释,方便读者快速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法 规的内容和要求。 本书还特别注重对最新法律法规的收录和解读。作者在编写过程中,及时跟踪法律法规的修订和 颁布情况,确保本书内容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本书还提供了大量的案例分析和实务操作指南,帮 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执法实践能力。
精彩摘录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责,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 的重要方式。”这一条明确了行政执法的定义和重要性,强调了行政机关在执法 过程中的主体责任。
精彩摘录
“行政执法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条确立了行政执法的 原则,强调了事实和法律在执法中的重要地位。
精彩摘录
“行政执法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效率的原则。”这一条对行政执法 的公开性、公正性、公平性和效率性提出了要求,以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实用文库汇编之城管执法案件处罚程序流程图*
一般程序(适用除简易程序外的其他案件)


1、案件来源:(1)上级交办;(2)其他部门移送;(3)举报;
(4)巡查发现
2、填写案件受理记录
3、第一时间到现场取证(2人以上)并填写现场勘验检查记录


1、制作《立案报告表》,经执法大队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

导审批,决定立案。
2、指定案件承办单位及人员




1、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
2、告知被调查人权利,义务及调查的范围事项(利害关系自行回
避);
3、询问当事人,证人;进行现场勘查、检查等,并制作笔录:
(1)询问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制作《询问笔录》(2)对现场进
行检查,应制作《现场检查笔录》(3)必要时收集证据阶段可以
对物品进行登记保存;出具《证据登记保存决定书》并附清单,
当场交付当事人(对先保存物品7天内作出处理决定);
4、填写《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提出处理意见。


局法规股对案件调查结果及承办单位提出的处理意见进行审核:
1、承办人员制作《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并将有关材料报执法大
队负责人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2日内)报局法规股审核;
2、局法规股负责人根据案件材料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处理建议(2
日内)。
申 辩
不需或放弃

城管大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1、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
理由及依据,并依法享有的权利
2、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3天)
3、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证据进行复核,成立的应予采纳

需听证 进入听证程序


城管局对调查结果审查后作出处罚决定,重大违法案件的处

罚,应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1、《行政处罚决定书》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2、当事人不在

场的,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
定书》送达当事人

执 行 1、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履行。(除依法可以当场缴纳的,当事人应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2、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城管局依法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或依法强制执行


1、制作《结案报告表》,报局分管领导审批结案;

2、将有关材料整理、归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