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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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环卫设施布局规划

深圳环卫设施布局规划

2006.06
7 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
u 唐圣钧,赵由才,卢星明,梁顺文. 深圳市生活垃圾处理优化策略.
环境卫生工程,2006(6),10~13.
u 唐圣钧. 以环境园为核心的环卫工程规划新方法. 2008中国城市规
划年会,大连.
u 唐圣钧. 基础环卫规划的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思考. 规划评论,
2007(4), 34~36.
u 郭平, 丁年, 卢星明, 唐圣钧. 深圳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规划研究.
环境科学与管理, 2007(5).
u 卢星明, 唐圣钧, 郭平. 深圳市建筑垃圾处置对策研究. 四川建材,
2006(4).
2006.06
8 可持续的环卫发展道路
u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继续推进,如何妥善处理城市发
四个专题
生活垃圾收运设施规划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
五大内容
建筑垃圾处理设施规划 城市粪便处理设施规划 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规划
2006.06
4 项目特点:专业化角度,全球化视野
u 基于现代城市文明评判标准,将城市环境卫生视为城市对外宣传的名片 之一,明确提出环卫设施建设水平和环境卫生管理要求不能不论城市等级 一概而论,而应结合城市定位和城市财政状况合理论证; u 鉴于深圳以“ 与香港共建国际大都会” 为目标,且与新加坡、日本、香港 等国家/地区同样面临人多地少的困境,本项目深度探讨了这些国家/地区的 城市垃圾处理技术发展历程、现状主要应用的处理技术及其在深圳的适用 性,并通过专家咨询进一步保障了规划方案的前瞻性与可行性。
展与垃圾处理的协调问题将逐渐在国内凸显,建立可 持续的城市垃圾处理模式是必由之路
u 规划提出的“ 以环境园为核心” 的环卫设施布局方式

威海市城市公共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规划文本)(2020年整理).pdf

威海市城市公共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规划文本)(2020年整理).pdf

规划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目标与原则第三章行政办公设施布局规划第四章商业设施布局规划第五章文化设施布局规划第六章体育运动设施布局规划第七章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第八章教育设施布局规划第九章社会福利设施布局规划第十章规划实施措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城市服务功能,使公共服务设施的各项建设与城市发展相一致,对威海城市公共设施的数量、规模和布局进行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同时为未来公共设施谋划、预留足够的承载空间,控制和引导区域内的各项建设,特制定本专项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5、《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6、《城镇老龄设施规划设计规范》;7、《威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8、《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9、《山东省残疾人发展“十一五”规划》;10、《威海市残疾人发展“十一五”规划》;11、《威海市“十一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12、《威海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1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4、《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15、《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16、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卫医发[1994]第25号);17、《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996]547号);1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03]82号);19、十一部委转发关于加快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决议;20、《威海市“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计划》;21、《威海市规划管理单元规划方案》(讨论稿);22、《威海市第五次体育场地普查资料》(2003年12月);23、《威海市体育事业战略发展规划》;24、《威海市群众体育事业“十一五”规划》(征求意见稿);25、《城市公共体育运动设施用地定额指标暂行规定》;26、《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27、国家、省、市有关公共体育设施法规、文件、规范;28、《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2号,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29、文化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30、《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31、《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试行)》;32、《山东省实施<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的意见》;33、《威海市“十一五”文化事业发展规划》;34、《省、地、县图书馆定级必备条件和评估标准》;35、《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管理办法》;36、《省、市群众艺术馆、县文化馆等级必备条件和评估标准》;37、《青少年宫管理工作条例》;38、《城镇老龄设施规划设计规范》(送审稿);39、《档案馆建设标准》;40、《公共博物馆建设用地指标》(讨论稿);4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深圳市环境卫生设施系统布局规划

深圳市环境卫生设施系统布局规划

资料范本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深圳市环境卫生设施系统布局规划地点: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说明:本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仅供参考,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不需要的部分可直接删除,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项目名称:深圳市环境卫生设施系统布局规划项目编号: 2005K01(A)主编单位:深圳市规划局王玉国刘天亮刘义刚深圳市城管局吴学龙刘泽华罗向东田学根梁顺文姜建生冯向明周美香刘初国陆洪文编制单位: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设计证书号:规划021074院长:王富海教授级高级规划师总规划师:王富海教授级高级规划师主管总师:汪弘毅高级规划师编制部门负责人:丁年高级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卢星明注册规划师参与编制人员:唐圣钧助理工程师韩绘芳工程师刘桂禄工程师席海燕助理工程师郭平助理工程师韩刚团助理规划师徐虹见习成果内容第一部分:说明书第二部分:图纸第三部分:专题报告摘要一、规划目标一个总目标创建健康舒适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三个分目标:建立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环保型固体废物收集与处理系统;设置数量和布局均能满足城市发展整体需求的各类环卫设施;保障近、远期环卫设施用地需求,控制远景环卫发展备用地。

二、规划范围与期限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整个深圳市行政辖区。

规划期限近期:2006年至2010年;远期:2011年至2020年。

三、规划原则系统性原则以运筹学、系统论为理论指导,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协调性原则注重规划与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的协调;统筹原则打破行政区划限制,从全市层面统筹完成设施布局;务实原则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确保设施用地落实;可持续发展原则强调源头减量与资源化利用,尽量延长现有填埋场使用期限。

三、技术路线现状调查相关规划解读问题分析与总结规划思路规划方案技术路线目标内容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和部门座谈走访,了解我市城市固体废物产生、收运与处理的状况及相关环卫设施的状况。

(城市规划)安福县城市总体规划-安福县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规划)安福县城市总体规划-安福县城市总体规划

安福县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规划依据、规划原则、规划期限 1第三章社会经济发展战略 2第四章城镇体系规划 3第五章城市发展目标及规划策略 7第六章城市性质和规模7第七章城市总体布局7第八章城市建设用地规划 9第九章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11第十章城市绿地系统及景观规划 13第十一章旧城改造规划14第十二章城市市政设施规划15第十三章城市防灾规划16第十四章城市环境保护与环境卫生规划 17第十五章中心城区城郊统筹发展规划18第十六章城市近期建设规划19第十七章城市远景发展规划25第十八章城市“五线”控制规划 26第十九章城市土地使用强度管制 26第二十章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26第二十一章规划实施措施 27第二十二章附则2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安福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划文本。

第二条安福县城市总体规划是安福县各项建设活动的指导文件,在规划区内所进行建设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本文本与国家、江西省及吉安市的其它相关法律、规章配套实施,共同对安福县的规划和建设进行管理和指导。

第四条安福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凡因城市建设需要编制的各项专业规划,均应符合本规划。

第五条本文本制定、修改的程序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县城总体规划与本条例一经批准,即行生效,修改需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条款执行。

第六条本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规划图纸及现状基础资料汇编四部分,规划图纸与规划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章规划依据、规划原则、规划期限第七条规划期限规划期限确定与省、市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制定周期一致。

近期:2006~2010年远期:2011~2020年远景:2021年以后第八条规划依据1、相关法律、法规、规章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1)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⑸《城市规划编制办法》⑹《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⑺《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⑻《江西省城镇体系规划》(2005~2020)⑼《吉安市城镇体系规划》(2005~2020)⑽《吉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⑾《吉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发展规划》⑿《安福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发展规划》⒀《吉安市土地利用规划》第九条规划原则1、规划从安福县在吉安市域、全省范围所处的实际地位出发,充分考虑到安福县城中心城区及城镇体系发展的可能性,合理确定城市的空间发展形态。

无锡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年)

无锡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年)

无锡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年)说明无锡市人民政府一九九五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城市发展目标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第四章城市性质与规模第五章中心城用地结构和规划布局第六章园林绿化第七章文物古迹保护第八章风景名胜第九章郊区规划第十章环境保护第十一章道路交通第十二章市政公用设施第十四章城市防灾第十五章近期建设第十六章远景规划设想第十七章实施措施附表一:城市总体规划用地汇总表附表二: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附表三:城市快速路、主次干道一览表第一章总则1、修订背景84年以来,国际国内形势有了很大的变化。

世界经济重心正由大西洋沿岸向太平洋沿岸转移。

世界经济正经历又一次全球性的产业结构大调整,与此同时,我国的改革开放为处于长江三角洲中心位置的无锡经济发展创造了新的机遇。

无锡成为全国15个经济中心城市和13个较大城市之一,三个国家级开发区:无锡高新技术开发区、无锡太湖旅游度假区、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和四个省级开发区:江阴经济开发区、宜兴经济开发区、锡山经济开发区、蠡园经济开发区成为无锡经济新的增长点,推动了无锡经济更大范围地参与国际分工,对优化城市经济结构和用地结构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无锡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突飞猛进,各方面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原城市总体规划已不能完全适应形势需要。

一是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化,我市的经济总量翻番的年限越来越快,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对城市规划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二是大交通的建设和各类开发区的发展,打破了原来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结构布局;三是城市交通和基础设施不能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尤其是城区交通拥挤,供电、供水和供气等供需矛盾比较突出。

为此,从1993年7月开始,对无锡市城市总体规划再次进行修订。

修订工作开始于多课题研究,并邀请清华大学、同济大学和新加坡重建局的专家指导规划,93年底形成了《无锡市城市总体规划修订纲要》,并向市总规修订领导小组、市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汇报,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总体规划初稿,后根据专家组、各专业部门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对总体规划方案进行了深化和完善,于1996年5月正式完成了新一轮无锡市城市总体规划的修订工作。

第9章 建筑外部空间环境

第9章 建筑外部空间环境

9.1.4 建筑外部空间环境设计的意义
建筑外部空间环境设计与美化已成为当今建筑师严肃对待的重要课 题,它同功能、技术、经济等问题一样,已成为规划和建筑总体设计 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其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体现环境设计的独立性和完整的设计思想 建筑外部空间环境 设计,摆脱了“工艺决定一切”设计思想的束缚,改变了听其自然、无 所作为的观念。它是在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的前提下,规划、总图运 输、建筑、工艺、环境、公用设备工程等各专业在自己的范围内, 积极、主动、充分地考虑环境问题,并通过相互配合、协调得到综 合性设计研究成果。建筑外部空间环境设计不再是工程建设后期的 “边角处理”或“修修补补”,更不是随意附加一些假山喷泉、花坛盆景、 花墙景门、亭阁游廊;而是在规划和建筑设计的蓝图上,就应该体现 美化建筑外部空间环境的完整设计思想。只有这样,才能创造出一 个统一、协调、优美的整体形象。
9.1.3 基地红线
基地红线是在规划部门下发的基地蓝图上所圈定的工程项目建筑用地范 围,是基地与相邻的其他基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的分界线。当基地与城市道路接壤时,其相 邻处的建筑红线为城市道路红线。建筑物与基地红线之间的关系要注意 以下五个方面:
1) 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建筑物基底范围包括基础和埋地管线(除去与城市 管线相连接的部分)都应控制在红线的范围之内。如果城市规划主管部门 对建筑物边界距离还有其他要求,也必须遵守。 2) 建筑物与相邻基地之间,应在边界红线范围以内留出防火通道或空地。 如果建筑物前后都留有空地或道路且符合消防规范要求,也可以与相邻基 地的建筑毗邻建造。
(2) 具有物质与精神方面的双重功能 建筑空间及其外部环境,既要满足 人们生产和日常生活的需要,又要满足人们精神生活的需要。生产工艺 和设备固然是决定生产效益的主要因素,但人的素质和精神力量更是不 容忽视的决定因素。人的智慧和精神力量是任何物质不能代替的。生产 企业的总体规划和建筑设计不能只见机器不见人,只有工艺,没有人情。

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城市用地分类第三章城市公共设施第四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第五章建筑间距第六章建筑物退让第七章建筑物的高度控制第八章建筑基地内的绿地控制第九章建筑基地出入口和停车位控制第十章其它特殊补充规定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东莞市城市规划建设水平,实现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范和标准,结合东莞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东莞市行政区范围内从事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作,应按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东莞市行政区范围内各类建构筑工程(包括临时建设工程)。

第四条规定未涉及到的内容以国家和广东省的规范与规定为准。

第五条本规定由东莞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章城市用地分类第六条东莞市城市用地分类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并结合东莞市的实际情况,采用大、中、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0大类、52中类、77小类。

十大类分类名称及代号如下:(一)居住用地(R);(二)公共设施用地(C);(三)工业用地(M);(四)仓储用地(W);(五)对外交通用地(T);(六)道路广场用地(S);(七)市政公共设施用地(U);(八)绿地(G);(九)特殊用地(D);(十)水域和其它用途用地(E);第七条使用本分类时,可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但不得增设新的类别。

城市用地分类代号应用于城市规划的图纸和文件。

第八条东莞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必须符合表2.1的规定。

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2.1注释:●对照[GBJ137-90]新增的中类。

▲对照[GBJ137-90]新增的小类。

△对照[GBJ137-90]减少的小类。

第九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制定土地使用相容性的规定。

各类建设项目必须满足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土地使用相容性的规定。

宁波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实施影响因素分析及对策

IS S N1672- 9064 CN35- 1272/TK
环境大视野
宁波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实施影响 因素分析及对策
邱思红 1 石燎燃 2 ( 1 宁波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 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浙江宁波 315041)
摘要 介绍宁波市环境卫生基础设施规划实施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造成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实施困难的原因, 并针对原
( 2) 城市建成区快速向外扩展, 但环卫设施未能配套建设, 如海曙望春、徐家漕地块, 江北谢家地块没有垃圾中转站。
( 3) 由于市民对居住环境的要求与环保标准的日益提高, 环 卫设施的建设用地标准需严格按照规范实施。由于没有必要的 绿化防护距离, 部分建成的中转站正常使用受到影响, 甚至停 用, 前者如海曙区南雅站, 后者如江东区福明站。
( 4) 建筑垃圾收集仍处于无序状态, 水上垃圾站建设滞后。 2006 年市区建筑垃圾年产生量约 1660 万 t, 其中渣土 1540 万 t, 泥浆 90 万 t, 装潢垃圾 30 万 t。渣土部分用于绿化回填和土地 利用回填, 大量的被运往郊外或闲置地块任意堆放、填埋。规划 水上垃圾中转站由于原布局实施困难均未实施, 建设滞后。
( 5) 环卫设施规划需进一步调整深化, 特别是老三区垃圾中 转站的布局需调整优化、公厕的布点需定位。部分区域公厕利用 率不高, 而部分区域出现不足的情况。
3 对策
通过对存在问题的分析、研究, 提出相应对策, 为下一步城 市环卫设施建设提供一定的依据。
( 1) 结合最新编制的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对《宁波市 城 市 环 境 卫 生 设 施 专 项 规 划 》适 当 予 以 调 整 。
究.中 国 安 全 生 产 科 学 技 术,2006,2(2) 2 魏国,杨志峰,李玉红.城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统计分析与对策.环境污染

城市工程系统规划

第一章绪论1、九大系统:城市交通工程系统、城市给水工程系统、城市排水工程系统、城市供电工程系统、城市燃气工程系统、城市供热工程系统、城市通信工程系统、城市环境卫生工程系统、城市防灾工程系统。

2、城市工程系统的相互作用(看书P7)城市道路是联系各项工程设施的纽带,是城市给水、排水、供电、燃气、供热、通信等工程管线敷设的载体。

此外,城市道路的路幅宽度、横断面形式等除了满足交通需求.外,还要满足各种工程管线水平敷设的安全距离,防灾疏散的安全距离等要求。

除城市交通工程系统外,其他的各城市专业工程系统之间存在着彼此相吸与相斥关系。

也就是说,既要保证本系统工程管线在道路路段上和道路交叉口处的连接,又要保证各种工程管线在路段和交叉口处的水平交叉时,能在竖向方面通过。

3、城市工程系统规划的总体任务:是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结合本城市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规划期内各项工程系统的设施规模、容量,科学布局各项设施;制定相应的建设策略和措施。

(1)城市给水工程系统规划的主要任务根据城市和区域水资源的状况,最大限度地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合理选择水源,进行城市水源规划和水资源利用平衡工作;确定城市自来水厂等给水设施的规模、容量;科学布局给水设施和各级给水管网系统,满足用户对水质、水量、水压等要求;制定水源和水资源的保护措施。

(2)城市排水工程系统规划的主要任务根据城市自然环境和用水状况,合理确定规划期内防水处理量,污水处理设施的规模与容量,降水排放设施的规模与容量;科学布局污水处理厂(站)等各种污水处理与收集设施、排涝泵站等雨水排放设施以及各级污水管网;制定水环境保护、污水利用等对策与措施。

(3)城市供电工程系统规划的主要任务结合城市和区域电力资源状况,合理确定规划期内的城市用电标准预测,用电负荷,进行城市电源规划;确定城市输设施的规模、容量以及电压等级;科学布局变电所(站)等变配电设施和输配电网络、;制定各类供电设施和电力线路的保护措施。

深圳市环境卫生设施系统布局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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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分目标:建立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环保型固体废物收集与处理系统;设置数量和布局均能满足城市发展整体需求的各类环卫设施;保障近、远期环卫设施用地需求,控制远景环卫发展备用地。

二、规划范围与期限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整个深圳市行政辖区。

规划期限近期:2006年至2010年;远期:2011年至2020年。

三、规划原则系统性原则以运筹学、系统论为理论指导,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协调性原则注重规划与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的协调;统筹原则打破行政区划限制,从全市层面统筹完成设施布局;务实原则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确保设施用地落实;可持续发展原则强调源头减量与资源化利用,尽量延长现有填埋场使用期限。

三、技术路线现状调查相关规划解读问题分析与总结规划思路规划方案技术路线目标内容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和部门座谈走访,了解我市城市固体废物产生、收运与处理的状况及相关环卫设施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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