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青少年犯罪心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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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青少年犯罪心理研究

梅雅洁访古问今可知,自从人类进入初级阶级社会,就已经出现了犯罪现象,可称之为是有不平等差别引起的侵犯社会的行为,这使我们渴望探求犯罪产生的原因并以此作为依据建立起防止犯罪的对策。结合当下的社会特点,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进行了有关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其对策的探讨。

一、有关青少年犯罪原因的理论。

关于犯罪原因的探索有种种假说,如:以龙罗梭为代表的犯罪人类学说认为,犯罪是与生俱来的身体构造方面的特征,是必须会走上犯罪的道路。该学说还认为犯罪是行为人实施犯罪前所形成的性格,对外部刺激的反应,而性格的形成则是个人素质与环境所相互作用的过程。有关的学说还有犯罪心理学说,其代表人物为奥地利精神分析学家弗洛伊德,他认为人的个性或是人格都由“本我”、“自我”、“超我”三部分形成的。且“本我”是与生倶来的,是潜意识的结构部分,由先天的本能、基本欲望所组成,是同肉体紧密联系。但“自我”处在本我和超我之间,它和本我不同,是根据外部世界的需要来活动的,“超我”就是“道德化了的自我”,它更倾向于抑制本能的活动,在本能和欲望强烈地冲动的时候,希望能够很快的得到满足,急切地寻求出路,而唯一的出路,就是通过自我。也就是说,当“自我”要求获得本能的满足,而又不能按照“超我”所要求的时候,能够为人们

所接受的方式是任“自我”自由发泄,自然易于构成满足已欲而侵他人的犯罪行为。我们如果从这种理论推论的话,为了消除犯罪,就必须建立人人平等的社会,任自我自由发展,建立刑罚只能助长犯罪,这显然是不现实的,事实证明,现在直到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我们是不可能达到“人人平等”的社会模式的,而任由自我发展,这显然也是不实际的,可以看出这个观点是具有局限性的。以上是犯罪学研究过程中形成的不同学说。这些学说,在它们的创始人之后,都有很大的发展。就犯罪问题而言,多种学科从不同角度,共同运用不同的理论和实践研究的方法,这将会促进犯罪研究的深入发展。但尽管如此,不可否认犯罪问题是一种相当复杂的社会现象和心理作用,是涉及到生活领域、经济领域或管理领域等多个领域的现实社会问题,与此同时也体现出了犯罪心理学研究的必要性。

社会心理学有关犯罪原因的理论在借鉴了上述学说的基础上,它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种:首先,挫折是侵犯理论。这一理论认为,当个人动机行为受到挫折时,攻击与侵犯就成为一种原始而普遍的反应,我认为这类似于我们在生物课上学到的“缩手反射”只要机体正常就会产生的普遍反映。我们会发现人类存在一种不断重复的欲望追求,也可简单称它为一种“趋乐避苦”的人类现象。当人们这种趋乐避苦的欲望被阻碍时,就会在心理上产生出一种挫折感,而为了平复这种挫折感产生出一种攻击性行为,轻度的例如:嘲笑、讽刺、斥责。重度的例如:打斗、甚至杀害将这种将挫折感施加给自己的对象。其次,我们注意到有时侵犯性攻击的反应体现在内在行为,例如:幻想、

投射或退缩等自我攻击的方式来代替,可总结为人们的不良心理是导致犯罪发生的重要原因。第三,在全面提倡计划生育政策取得显著成效后,我们国家的家庭大多形成了倒金字塔形家庭结构(又称“421家庭结构,即家中四个老人,两个年轻人,一个孩子),孩子出生后,自然受到家中长辈的娇生惯养,直至过份溺爱,在孩子从婴儿、儿童少年、青年的成长过程中,他们过的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长辈们都是尽一切能力满足孩子的要求。由此,在孩子的世界观逐渐形成的过程中,就几乎没有经历过失败、挫折,更很少经历考验、磨练。在进入青春期后,随着青少年身心两方面的显著发展,他们的认知结构也随之产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而青少年认知结构的根本性变化突出表现在自我意识的增强,产生了强烈的独立性意向,遇事不想依赖,而不按照父母和老师的指导办事,强烈要求按自己的想法、兴趣去自由活动,心理上不稳定,表现出冲动和盲目。特别是当行为和想法遭到父母反对而受到抑制时,就可能造成消极的反抗情绪,当面俯首听命,背后自行其是,养成撒谎的习惯。当谎言被戳穿,或遇事受阻时,不会想办法解决,而是把自己的委屈、悲愤发泄在社会上的其他人身上,用报复社会,报复他人这种方式,去满足自身的欲望。

二、对青少年犯罪行为的特点分析。

1、共同犯罪、结伙作案多,带有“黑帮”性质的团伙犯罪亦有增加趋势。

2、严重犯罪多,作案手段比较野蛮和凶残,往往是不计后果。

3、突发性犯罪多,作案动机、目的比较单纯,带有一定的盲目性。

4、犯罪的成年化、智能化和低龄化。

5、从青少年犯罪的教育改造情况来看,反复性强,再犯的犯罪率上升。

三、对青少年犯罪的具体分析

经理少年、青年,我们的人格、思想、世界观、方法论等都存在有级大的可塑性。教育对一个人的人生塑造、人生理想、人生信念的形成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当一个人的个别行为得到奖励,这个人就很有可能重复这一行为。当遭到处罚时,他就不大可能去重复了。这就好像一个母亲热衷于鼓励她的儿子在游戏中表现。对侵犯的目标猛烈打击,赞扬儿子粗鲁猛烈的行为,就无异于训练这样的思想行为方式。我们不能说模仿学习是青少年犯罪的唯一原因,但从青少年世界观方法论还没有形成,还存在动摇不定时期,其受外界的影响,模仿外界的作法,会对其处的态度、原则都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我国与世界接轨,经济水平与国际地位不断提升。在改革开放的今天,民主的气氛日益增强,包括文化领导“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局面日趋形成。我们也在不断引进西方先进的科技、文化和先进的思维方式,与此同时,“文化糟粕”也随之而来,在文化领域,电影、电视中的暴力、色情镜头屡见不鲜。青少年在潜移默化中被这些东西所感染,模仿电影、电视里的人物,在现实中去“实践”。

三、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振兴的希望,如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成为重要问题,同时也是中华民族能否站立于世界之林的需要。据此,

根据以上分析的青少年犯罪的原因,要预防和减少犯罪,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加强道德教育,培养青少年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道德观,使我们真正明白什么是美,什么是丑,什么是光荣,什么是耻辱,使他我们能够正确对待社会,正确对待人生,不要把享受当成追求,不要把发泄当成解决问题的方式。学校、家庭和社会三方面共同携手,积极引导,在文化生活潜移默化的影响中让我们牢固的树立起“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正确人生观,养成以奉献、传递爱心为荣的传统美德。其次,加强法制教育,让我们学法、懂法、守法。在社会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让我们真正懂得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以及犯罪后所产生的严重后果。司法机关、教育部门、宣传部门加大法制宣传,使法制观念深入人心。第三,建立家庭、学校、社会三方联系的教育网络。人们常说家庭是青少年接受教育的第一所学校,而家长是我们的第一位老师,从此意义上讲,家庭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第一道“堤坝”,正如我在前文分析青少年犯罪原因时所提到的,青少年年龄越小辨别是非的能力就越差,辨别是非的能力就更易于模枋,这时便需要家庭对孩子的正确引导与培养。学校是青少年启蒙教育的的地方,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第二道“堤坝”。因此,在学校比起“教书”更应注重“育人”。社会预防则是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第三道“堤坝”。要全社会公众的共同参与。家庭、学校、社会三道“堤坝”的有机结合,就能构成一个完整的预防的防控体系。第四,不停止的弘扬好的社会风气,扫除“黄、赌、毒”等丑恶的社会现象,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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