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文字档案资料格式具体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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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文字档案资料格式具体要求
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切实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请中小学、幼儿园上交文字资料执行以下格式标准:
页边距:上(3.7cm),下(3.5cm),左(208cm),右(2.5cm)页眉:0cm,页脚:2.8cm
文档标题:宋体2号字体,加粗,行间距磅值:28
文档中的一级标题:一、黑体3号;二级标题:(二)楷体3号;三级、四级标题:3.(4)仿宋3号
正文:仿宋3号
附件:正文下空一行,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落款日期用阿拉伯数字,右空4个字符距离
范例:
关于规范文字档案资料格式具体要求
的通知
(文档标题:宋体2号字体,加粗,行间距磅值:32--34,字体加宽1磅)
一、一级标题(黑体3体)
(二)二级标题(楷体3号)
3.三级标题(仿宋3号)
(4)四级标题(仿宋3号)
附件:1.关于印发《规范公务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
(附件:正文下空一行,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仲恺高新区宣教文卫办公室
201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