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文字档案资料格式具体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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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文字档案资料格式具体要求

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切实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请中小学、幼儿园上交文字资料执行以下格式标准:

页边距:上(3.7cm),下(3.5cm),左(208cm),右(2.5cm)页眉:0cm,页脚:2.8cm

文档标题:宋体2号字体,加粗,行间距磅值:28

文档中的一级标题:一、黑体3号;二级标题:(二)楷体3号;三级、四级标题:3.(4)仿宋3号

正文:仿宋3号

附件:正文下空一行,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落款日期用阿拉伯数字,右空4个字符距离

范例:

关于规范文字档案资料格式具体要求

的通知

(文档标题:宋体2号字体,加粗,行间距磅值:32--34,字体加宽1磅)

一、一级标题(黑体3体)

(二)二级标题(楷体3号)

3.三级标题(仿宋3号)

(4)四级标题(仿宋3号)

附件:1.关于印发《规范公务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

(附件:正文下空一行,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仲恺高新区宣教文卫办公室

201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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