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头教室] (原创)深度解析《非最终灭菌无菌制剂生产质量技术指导原则》
CAPA非无菌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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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实施CAPA的程序
(六)制定计划:
(6) 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举例
①变更控制:当变更成为纠正和预防措施的一部分时,执行
企业变更控制程序。
②校验和预防性维护:再次审阅和回顾校验和预防性维护程
序与记录也可能是纠正预防措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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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实施CAPA的程序
(五)分析
1.对收集的数据资料进行原因分析,找出最有可能的原因。
2. 信息资料分析
(1)分析信息资料、并确定:
①是否已详细说明所报告问题的影响因素和范围。
②问题是否与类似的问题有关联或正成为某趋势中的一部分。 ③是否需要额外的信息资料。 ④可能的根本原因。 ⑤可能的纠正/预防性措施。
CAPA
产品质量监测趋势
环境监测 产品年度回顾
等活动中发现问题所采取的措施。整改措施的深度和形式应与风险评估的级别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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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施CAPA的目的
解决产品质量和法规符合性问题、以及经过风险分析发现 潜在的质量问题。 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并采取预防性行动,使企业生
改措施。若需要,根据风险评估等级确定措施级别。评估
主要方面包括:
1.问题所造成的潜在影响评估:确认并记录影响到的所有方
面,包括成本、安全、可靠性和客户满意度等。 2.对企业和顾客影响的风险评估; 基于影响程度的评估, 确认问题的严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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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实施CAPA的程序
目录
纠正和预防措施(CA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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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CAPA管理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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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概念
I
III II
13 无菌医疗器械灭菌工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精品文档]
![13 无菌医疗器械灭菌工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精品文档]](https://img.taocdn.com/s3/m/f02687e55022aaea998f0fca.png)
无菌医疗器械灭菌工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一、前言无菌医疗器械是一种无活微生物的产品。
即便医疗器械产品是在满足质量管理体系(例如YY/T 0287/ISO 13485)要求的标准制造条件下生产出来的,灭菌前仍会带有少量的微生物,此类产品即属非无菌产品。
灭菌的目的就是灭活微生物,将非无菌产品转变为无菌产品。
经过灭菌加工的批量产品中的任一件产品不能保证是无菌的,经过灭菌加工的批量产品的无菌被定义为在医疗器械中存活微生物的概率,这个概率即是无菌保证水平(SAL)。
对于最终灭菌过的无菌医疗器械,其存在活微生物的理论概率应不超过10-6。
本指导原则系对无菌医疗器械灭菌工艺的一般性要求,未涉及其他技术要求。
对于产品其他技术要求有关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注册申请人还需参考相关的法规和指导性文件。
如有其他法规和指导性文件涉及某类医疗器械灭菌工艺的具体规定,建议注册申请人结合本指导原则一并使用。
本指导原则系对注册申请人和审查人员的灭菌工艺方面的指导性文件,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
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采用,但应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注册申请人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灭菌理论和灭菌技术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进行适时的调整。
二、适用范围本指导原则适用范围仅限于采用基于微生物灭活的生产企业灭菌的无菌类医疗器械的相关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
本指导原则不包括以下情况:1)医疗器械灭菌设备;2)微生物排除而非微生物灭活的工艺;3)含动物源性材料的医疗器械灭菌;4)液体灭菌剂浸泡的灭菌工艺;5)一次性医疗器械重复使用的灭菌;6)医疗机构灭菌的重复使用器械。
三、基本要求质量管理体系认为灭菌是特殊过程,其过程有效性不能完全通过后续的产品的检验和测试来验证,因此应在产品正式灭菌前进行灭菌确认,并在日常履行常规监测和设备维护。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査指导原则

中国药典2015年版性项下的有关内容对准确度进行评价。
2.精密度微生物定量检验的精密度是指在检验范围内,对同一个均匀的样品多次重复取样测定,其检验结果的一致程度,通常采用标准偏差或相对标准偏差来表示,也可以采用其他适宜的方式。
精密度验证的方法是:制备试验菌的菌悬液,齒悬液的浓度应选择为能够准确读数的最高浓度,然后系列稀释至较低浓度(如小于l O cfu/m l)。
每个试验菌选择其中至少5个浓度的菌悬液进行检验。
每一个浓度至少应进行10次重复检验,以便能够采用统计分析方法得到标准偏差或相对标准偏差。
一般情况下,可以接受的相对标准偏差(R S D)应不大于35%。
不考虑特殊的检验结果,替代方法的相对标准偏差(R S D)应不大于药典方法。
例如,药典菌落计数平皿法其可接受的相对标准偏差(R S D)与含菌浓度的关系见表2。
表2不同含蔺浓度下预期的相对标准偏差cfu/皿预期RSD<10<35%10 〜30<25%30 〜300<15%3.专属性微生物定量检验的专属性是指通过检测适宜的试验菌,以证明检验方法与其设定目的相适应的能力。
例如,菌落计数平皿法其设定目的在于检出一定数量的微生物,则其专属性验证应证明当样品中存在一定数量的试验菌时,通过平皿法检验,能够检出试验菌,而样品的存在不会对结果造成影响。
专属性验证时,应能够设计出可能使替代方法出现假阳性的实验模型来挑战替代方法,从而确认替代方法的适用性。
当替代方法不依赖微生物生长出菌落或出现混浊就可以定量时(如不需要增菌或在1〜50cfu范围内就可直接测定菌数的定量方法),以上验证方式就显得更为重要。
4.定量限微生物定量检验的定量限是指样品中能被准确定量测定的微生物最低数量。
由于无法得到含有已知微生物数量的实验样品,因此,在定量限验证时,应选择在检验范围内至少5个菌浓度,每个浓度重复取样测定不少于5次,替代方法的定量限不得大于药典方法。
最终灭菌与非最终灭菌小容量注射剂工艺设计的探讨

最终灭菌与非最终灭菌小容量注射剂工艺设计的探讨作者:廖锐仑来源:《中国卫生产业》 2014年第10期廖锐仑广州康臣药业有限公司,广东广州 510168[摘要] 随着各种新技术和新材料的出现,制药行业也取得了长足发展。
注射剂作为一种重要的剂型,因其特殊的性质,对于其生产工艺和质量有更严格的要求,以保证人们用药安全可控有效。
工业生产中根据药物的耐热耐敏性的差异,分别采用了两种不同的除菌方式即最终灭菌和非最终灭菌方式。
本文就这两种工业上常见除菌方式制成的小容量注射剂在工艺设计的差异性进行探讨。
[关键词] 灭菌;注射剂;工艺设计[中图分类号] R460.6[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672-5654(2014)04(a)-0028-02无菌产品是指中国药典规定需要进行无菌项目检查的原料药和制剂。
按照生产工艺的不同可将注射剂分为最终灭菌和非最终灭菌两种。
而小容量注射剂是工业生产中常见的制剂。
最终灭菌和非最终灭菌两种剂型在生产工艺上有相近之处,但二者之间存在本质区别。
其区别在于最终灭菌小容量注射剂是在药液灌装时完成灭菌的,而非最终灭菌注射液除了对于药液进行过滤除菌外,还需要对于操作的每个环节和步骤进行无菌控制。
其中灌封和除菌过滤操作应该在无菌操作区中完成,这是二者在生产工艺环节中最大的区别。
无菌药品的生产对于生产的环境、人员和设备的洁净等级要求必须符合GMP的要求。
在生产过程中应避免药液的二次污染。
下面就结合自身的工作经历讨论下最终灭菌和非最终灭菌在生产工艺上的差异。
1设计的依据不同1.1 对于生产环境洁净度的要求不同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附录中对于无菌药品的要求。
小容量注射剂采用联动线进行操作时,由于灭菌烘箱和灌封机带有A级洁净区系统,洗瓶在D级的操作环境下,灌封操作则在C级洁净区背境下的A级洁净区操作,就能够达到最终灭菌药品的环境要求。
而对于采用非最终灭菌操作的药品,洗瓶时在D级的操作环境下,灌封操作只允许在B级洁净操作环境下采用局部A级洁净区操作。
湿热灭菌的指导原则及灭菌工艺验证

用于最终灭菌药品(注射剂)的蒸汽灭菌工艺及验证指南一、范围由于蒸汽-湿热灭菌本身具备无残留,不污染环境,不破坏产品表面,并容易控制和重现等优点,被广泛应用于最终灭菌药品(注射剂)的除菌过程中。
本指南为有关人员提供最终灭菌药品(注射剂)的蒸汽灭菌柜的验证指南,以及蒸汽灭菌工艺及验证的一些操作方法的指南。
本指南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的相关准则,但本指南叙述的通用原则和方法不是法定的。
本指南的着重于最终灭菌药品(注射剂)的蒸汽-湿热灭菌工艺的验证,但有些通用原则和方法对于冻干机的湿热灭菌、某些设备的在线蒸汽灭菌等可能也具备参考价值。
二、目的蒸汽-湿热灭菌验证的目的,就是通过一系列验证试验提供足够的数据和文件依据,从而找到最有效最合理的灭菌参数,并把已经验证过的饱和蒸汽灭菌设备和灭菌工艺参数应用到药品生产的除菌过程中去,以证明用于药品生产过程中的每一台饱和蒸汽灭菌设备都能起到灭菌的效果,并且对不同灭菌物品的灭菌过程和灭菌效果具有可靠性和重现性,即验证结果必须证明生产中所采用的灭菌过程对经过灭菌的物品能够保证残存微生物污染的概率或可能性低于百万分之一。
蒸汽-湿热灭菌周期的设计和开发与蒸汽灭菌柜的性能以及被灭菌产品的适用性有关。
蒸汽-湿热灭菌介质包含以下几种:饱和蒸汽,空气-蒸汽混合气体,过热水等等。
其中:饱和蒸汽的加热速度最快,但是对于大型的软包装产品,过热水浸泡灭菌的方法效率更高,然而在过热水灭菌法中,热量的转移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容器中介质的强制运动。
饱和蒸汽是与液体状态的水保持平衡时的水蒸汽,因此饱和蒸汽只能存在于水汽的分界线上,即温度与压力之间的关系是固定的。
灭菌效果是通过蒸汽,蒸汽-空气混合物,过热水等介质与灭菌物品的热传递或产生冷凝水的水合作用来实现的。
蒸汽-空气混合物与受压的水或蒸汽相比,单位体积所包含的热容量较低,但是,蒸汽-空气混合物作为灭菌戒指具有能够适当调整蒸汽-空气比例达到不同结果的优点。
新版GMP 附录1 无菌药品 (最终稿)

附录1:无菌药品第一章范围第一条 无菌药品是指法定药品标准中列有无菌检查项目的制剂和原料药,包括注射剂、眼用制剂、无菌软膏剂、无菌混悬剂等。
第二条 本附录适用于无菌制剂生产全过程以及无菌原料药的灭菌和无菌生产过程。
第三条 悬浮粒子、浮游菌、沉降菌和表面微生物等测试方法应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第二章原则第四条 无菌药品的生产须满足其质量和预定用途的要求,应最大限度降低微生物、各种微粒和热原的污染。
生产人员的技能、所接受的培训及其工作态度是达到上述目标的关键因素,无菌药品的生产必须严格按照精心设计并经验证的方法及规程进行,产品的无菌或其它质量特性绝不能只依赖于任何形式的最终处理或成品检验。
第五条 无菌药品按生产工艺可分为两类:采用最终灭菌工艺的为最终灭菌产品;部分或全部工序采用无菌生产工艺的为非最终灭菌产品。
第六条 无菌药品生产的人员、设备和物料应通过气锁间进入洁净区,如采用机械连续传输物料时,应采用正压气流保护并监测压差。
物料准备、产品配制和灌装或分装等操作必须在洁净区内分区(室)进行。
第七条 应按所需环境的特点确定无菌药品洁净生产区的级别。
每一步生产操作的环境都应达到适当的动态洁净度标准,以尽可能降低产品或所处理的物料被微粒或微生物污染的风险。
第三章洁净度级别及监测第八条 洁净区的设计必须符合相应的洁净度要求,包括达到“静态”和“动态”的标准。
第九条 无菌药品生产所需的洁净区可分为以下4个级别:A级高风险操作区,如:灌装区、放置胶塞桶、敞口安瓿瓶、敞口西林瓶的区域及无菌装配或连接操作的区域。
通常用单向流操作台(罩)来维持该区的环境状态。
单向流系统在其工作区域必须均匀送风,风速为0.36-0.54m/s(指导值)。
应有数据证明单向流的状态并须验证。
在密闭的隔离操作器或手套箱内,可使用较低的风速。
B级指无菌配制和灌装等高风险操作A级区所处的背景区域。
C级和D级指生产无菌药品过程中重要程度较低的洁净操作区。
化学药品注射剂灭菌和无菌工艺研究及验证指导原则(试行)
附件目录一、概述 (3)二、注射剂湿热灭菌工艺 (4)(一)湿热灭菌工艺的研究 (4)1.湿热灭菌工艺的确定依据 (4)2.微生物污染的监控 (7)(二)湿热灭菌工艺的验证 (9)1.物理确认 (9)2.生物学确认 (13)3.基于风险评估的验证方案设计 (16)三、注射剂无菌生产工艺 (16)(一)无菌生产工艺的研究 (16)1.除菌过滤工艺的研究 (16)2.无菌分装工艺的研究 (18)(二)无菌生产工艺的验证 (19)1.除菌过滤工艺验证 (19)2.无菌工艺模拟试验 (22)四、附件 (25)五、参考文献 (26)一、概述无菌药品是指法定药品标准中列有无菌检查项目的制剂和原料药,一般包括注射剂、无菌原料药及滴眼剂等。
从严格意义上讲,无菌药品应不含任何活的微生物,但由于目前检验手段的局限性,绝对无菌的概念不能适用于对整批产品的无菌性评价,因此目前所使用的“无菌”概念,是概率意义上的“无菌”。
特定批次药品的无菌特性只能通过该批药品中活微生物存在的概率低至某个可接受的水平,即无菌保证水平(Sterility Assurance Level, SAL)来表征,而这种概率意义上的无菌需通过合理设计和全面验证的灭菌/除菌工艺过程、良好的无菌保证体系以及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予以保证。
本指导原则主要参考国内外相关技术指导原则和标准起草制订,重点对注射剂常用的灭菌/无菌工艺,即湿热灭菌为主的最终灭菌工艺(Terminal Sterilization Process)和无菌生产工艺(Aseptic Process)的研究和验证进行阐述,旨在促进现阶段化学药品注射剂的研究和评价工作的开展。
本指导原则主要适用于注射剂申请上市以及上市后变更等注册申报过程中对灭菌/无菌工艺进行的研究和验证工作,相关仪器设备等的验证及常规再验证不包括在本指导原则的范围内。
本指导原则的起草是基于对该问题的当前认知,随着相关法规的不断完善以及药物研究技术要求的提高,本技术指南将不断修订并完善。
无菌药品检查要点
从“欣弗”事件谈无菌生产工艺选 择
欣弗事件的发生
2006年7月 安徽华源 克林霉素磷酸酯
葡萄糖注射液 不良事件报告81 例,涉及10个省 份
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剂产品的调查
克林霉素磷酸酯氯化钠注射(100ml:0.6g)
采用半无菌工艺生产 灭菌条件 100℃、7分钟 贮存条件 阴凉 有效期 1年 有些企业的处方中含有苯甲醇 稳定性考察 有一批留样的有关物质为7.9% 有关物质 总杂不得过8.0 % 单杂不得过5.0%
注射剂的特点
药效迅速、作用可靠 可用于不宜口服给药的患者 可用于不宜口服的药物 发挥局部定位作用 注射给药不方便且注射时疼痛
直接入血制剂,质量要求比其他剂型更严格,使 用不当更易发生危险
制造过程复杂,生产费用较大,价格较高
注射剂的一般质量要求
无菌 成品中不得含有任何活的微生物 无热原 特别是供静脉及脊椎注射的制剂 澄明度 不得有肉眼可见的浑浊或异物 安全性 不能引起对组织的刺激性或发生毒性反应, 特别是一些非水溶剂及一些附加剂,必须经 过必要的动物实验,以确保安全
• 所有级别均依据生产活动时在邻近暴露物料/物品处测试的数据 • 浮游菌、沉降菌纠偏限度表示建议的环境质量水平。企业也可or Industry Sterile Drug Products Produced by Aseptic Processing — Current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FDA
冻干粉针 贮存条件 遮光、密闭,在阴凉处保存 有效期 2年 有的处方中含有苯甲醇 有关物质 总杂不得过4.0% 单杂不得过2.5%
无菌生产
无菌生产
无菌工艺制备 :
无菌工艺制备是指既不能除菌过滤 又不能最终灭菌 , 因而必须采用无菌原料 并使用无菌作业技术生产无菌药品。必 须通过验证 ( 如 : 无菌培养基灌封试验 ) 选择下述的空气洁净等级。 采用无菌原料生产的产品。所有内包装 材料在使用前均必须经过灭菌 , 生产和灌 / 分装都必须在无菌条件下进行。 7
未说明
沉降菌 (地板外) 沉降菌 (地板) 工作服 工作手套
未说明 未说明 未说明 未说明
每个接触盘 3 CFU 每个接触盘 3 CFU 每个接触盘 5 CFU 每个接触盘 3 CFU 未说明 每个班次
未说明 未说明 未说明 未说明
未说明 未说明 未说明 未说明
未说明 手套印 5个手指 <1 CFU/手套 0.45m/s ±20% 持续性
• 为了达到B、C、D级区的要求,空气换 气次数应根据房间的大小、室内的设备 和操作人员数决定。空调净化系统应当 配有适当的过滤器,如:A、B和C级区 应采用高效(HEPA)过滤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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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菌生产
• 温度、相对湿度等其它指标取决于产品 及操作的性质,这些参数不应对规定的 洁净度造成不良影响。 • 为了控制不同洁净区微粒的洁净度,应 当对微粒进行动态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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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级监控(列出最大数值)
国家文件
等级分类 频率 总粒子计数 浮游菌 U.S. FS 209E M 3.5 (100) 未说明
3,500/m3 (>0.5µm) 100/cu.ft.
U.S. USP<1116> M 3.5 每个操作班次 100/cu.ft. (>0.5µm) 0.1CFU/ ft3
《国家药品GMP检查员培训班》 国家药品GMP检查员培训班》 GMP检查员培训班
【免费下载】灭菌无菌工艺验证指导原则sterile aseptic process validation guideline
Contents1 概述Summary (2)2 制剂湿热灭菌工艺Moist heat sterile process (3)2.1 湿热灭菌工艺的研究Study on moist heat sterile process (3)2.2 湿热灭菌工艺的验证Moist heat sterilization process validation (6)3 制剂无菌生产工艺Preparation aseptic production process (10)3.1 无菌生产工艺的研究Research of aseptic production process (10)3.2 无菌生产工艺的验证Aseptic production process validation (11)4 原料药无菌生产工艺API aseptic production process (16)4.1 无菌原料药生产工艺特点Sterile API production process characteristics (17)4.2 无菌原料药工艺验证sterile API process validation (19)1 概述Summary无菌药品是指法定药品标准中列有无菌检查项目的制剂和原料药,一般包括注射剂、无菌原料药及滴眼剂等。
从严格意义上讲,无菌药品应完全不含有任何活的微生物,但由于目前检验手段的局限性,绝对无菌的概念不能适用于对整批产品的无菌性评价,因此目前所使用的“无菌”概念,是概率意义上的“无菌”。
一批药品的无菌特性只能通过该批药品中活微生物存在的概率低至某个可接受的水平,即无菌保证水平(Sterility Assurance Level, SAL)来表征。
而这种概率意义上的无菌保证取决于合理且经过验证的灭菌工艺过程、良好的无菌保证体系以及生产过程中严格的GMP管理。
Sterile drug means the preparations and API which legal drug standards list of asepsis check, generally, sterile drug including injection, sterile APIs and eye drops, etc. Strictly, sterile drug shouldn’t have any live microorganisms, but in current situation, it can’t be achieved. So current the sterile use a probability concept: SAL.无菌药品通常的灭菌方式可分为:1)湿热灭菌;2)干热灭菌;3)辐射灭菌;4)气体灭菌;5)除菌过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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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为《冻干粉针剂(化学制剂)生产质量技术指导原则》,本人认为对于非最终灭菌的无菌制剂均有指导意义,所以更名如下:
红色部分为本人的解读部分,供大家讨论、批评、指正! ——————————————————————————————————————————————————————————————————————————————————————————————————非最终灭菌无菌制剂(冻干及粉针等)生产质量技术指导原则
为提高冻干粉针剂(化学制剂)风险排查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在严格执行GMP的基础上,指导企业排查生产质量风险和开展生产质量研究,建立完善企业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制定本指导原则。
冻干粉针剂(化学制剂)的生产必须严格按精心设计并经验证的方案及规程进行,产品的无菌或其它质量特性绝不能只依赖与任何形式的最终处理或成品检验。本指导原则适合非最终灭菌的无菌制剂。
1.人员培训管理 1.1称量、配制、洗灌封、过滤、冻干、无菌和内毒素检验等关键岗位新进人员经GMP知识、岗位操作(特别是进、出无菌区的更衣、无菌操作技术、无菌操作行为规范)等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和质量管理部门确认后才能上岗。
(入厂安全知识培训、入厂GMP知识培训、微生物知识培训、车间安全操作培训、各种岗位操作SOP培训、洁净区(无菌区)行为规范、无菌更衣、无菌操作等培训、考核、资质确认、上岗证……)
1.2企业应定期对上述关键岗位操作人员,组织岗位操作SOP及相关管理制度再培训、再考核。
(资质再确认管理,每年定期进行再培训、再考核和上岗资质确认) 1.3冻干粉针剂灌装生产线的员工,应定期参加培养基模拟灌装试验。灌装生产线的新员工经岗位培训后正式生产第一年,至少有一次参加成功的培养基模拟灌装试验。
(灌装分装生产线每半年一次培养基灌装试验,每个员工至少应参加其中的一次) 2. 厂房、设备与设施 2.1厂房、设备与设施管理 2.1.1厂房和设备设施应在采用经过验证的工艺和规程进行生产操作时,保持持续的验证状态。 (厂房设施设备系统应在验证过的参数范围内运行,主要是关键设备设施系统的关键控制参数和工艺技术指标必须保证在持续的验证过的状态,通过变更、变差、预维护、故障维修、校准等活动,保持这种验证的状态)
2.1.2设备管理部门应切实履行维护和维修职责,制定厂房和设备设施的预防维护计划, 相应的维护和维修应有记录。生产管理部门应及时向设备管理部门上报设备运行的重要情况。
(每一设备设施系统的维护SOP、维护指令、年度(月度)预防性维护计划(报告)、操作人员日常检查程序、故障报修维修程序、定期巡检程序……)
2.1.3厂房和设备设施维护和维修不得影响产品质量。经改造、重大维修或停产一定时间以上的关键设备(如灭菌、灌装等设备)应进行再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用于生产。
(关键设备的关键部件需要评估,同等替换不做变更控制,不同等替换需做变更控制,改造及重大维修(如需要大的拆解)需再确认,停产一定时间以设备系统无任何保护措施完全停止运行超过1个月以上或自行制定周期)
2.2HVAC系统 2.2.1洁净区的设计应在2013年12月31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中相应洁净度的要求。
应模拟实际生产时的运行状态,开展HVAC系统验证,以保证系统符合规定的要求。 (HVAC的验证中动态监测要模拟实际生产运行状态,按照规定的设备开启、最大的人员数量、带物料模拟生产,以验证人员、设备、物料对洁净环境的影响,以保证HVAC系统符合规定的要求)
2.2.2应制定洁净区的悬浮粒子和微生物监测程序。对无菌操作区域应每班全程监测微生物,监测程序至少应明确:取样的位置和高度、取样的时间、监测的频次、培养基更换时间。微生物的监测对象至少应包括:空气、设备和作业表面、室内的表面和人员。
(生产状态包括无菌准备阶段都必须每班全程监控微生物,当然包括温湿度、压差、悬浮粒子、浮游菌、沉降菌,采样时间应规定最长时间和最短时间,最好是在线实时监控,应有监测程序和操作SOP)
2.2.3高风险区域(新版GMP要求A级的区域),应开展以下工作,如果采取其他方法,必须经过证明,例如基于监测的数据。
项目及内容 频次要求(至少)
悬浮粒子静态测试 1次/半年 空气流速测定 1次/半年 高效过滤器的完整性测试(应采用气溶胶法) 1次/年 流向/型测试(即气雾试验录像) 1次/年 环境和人员微生物监控 每班全程 备注:对环境表面和操作人员的监测,应当在关键操作完成后进行。表面取样法必须经过回收率验证,考虑操作的可重复性,并关注培养基表面应与采样点接触时间(按说明书进行操作或不少于10s),施加压力(如施加的质量约为25g/cm2),不得有环形或线性运动。
还需要风量测试,每年与高效检漏同时
2.2.4应建立适当压差控制。在压差十分重要的相邻级别区之间应安装压差表,记录压差数据,并在结果超标时有明确的纠偏措施。推荐在灌装间等核心区域建立压差超标的报警系统。
(在线监控,超限报警) 2.2.5生产时,洁净区空气净化系统应当保持连续运行,维持相应的洁净度级别。推荐设送风机组故障的报警系统。
(注意:是生产时,保持连续运行,维持洁净级别,空调机组自动控制,送风静压高低报警、风机故障报警,报警完善,非生产状态另议)
生产过程中因故停机再次开启空气净化系统,时限应在验证范围内,并应经评估和确认此次偏差不影响产品质量的,才能放行产品。一定时间的停机(如停机24小时以上)再次开启空气净化系统,应当进行必要的测试以确认能达到规定的洁净级别要求。
(注意:要做生产过程停机时间验证,以应对突然的故障停机对产品质量的影响,非生产状态24小时以内的停机(一般可以规定12小时,但要验证),不做任何测试,直接自净即可生产,24小时或规定时间以上、72小时以下,不做清洁与灭菌,只进行必要的测试以确认自净后环境仍能达到规定的洁净级别要求,72小时以上的停机,需做清洁、灭菌,前提是以上均需验证结论的支持)
2.2.6结合验证和历史数据回顾分析,制定适当的悬浮粒子和微生物监测警戒限度和纠偏限度。对悬浮粒子和微生物监测情况进行趋势分析,并在结果超标时有明确的纠偏措施。
(每月质量月报中体现趋势分析,年度回顾中也要有趋势分析)。 2.3水系统 2.3.1应模拟实际生产时的运行状态,开展注射用水系统验证,以保证工艺用水系统符合规定的要求。根据验证结果确定运行、监控等管理制度,保证注射用水系统按验证持续运行。
(除了常规的验证取样检测外,要模拟生产时的用水时段和用水量,进行最大用水量测试,确认哪几个点可以同时使用,哪几个点不能同时使用,目的是以保证系统不形成负压,空气不对系统产生污染,回水流速要有监控,非用水状态不得低于1.2,有的规定1.0,有的规定1.5,这个行业内争议比较大)。
2.3.2连续生产时,注射用水系统应70℃保温循环使用,循环水泵不得停止工作。注射用水循环使用时,应定期测定水的流速并记录。注射用水系统停用(循环水泵停止工作或并联管路单路关闭),恢复使用前应对全系统进行清洁、消毒,并监测符合要求后才投入使用。
(连续生产时,停产状态除外,70℃保温循环使用,一般控制在75-80℃,最好不要超过85℃,温度越高,管道的钝化层损坏越快,系统中的红锈也越厉害,生产时循环泵不得停止工作,回水流速应有在线监测并记录,非生产状态,循环泵一般也要保持运行,故障停机时,需要做一个停机的验证,验证多长时间内可以不作处理继续开机使用,多长时间水质就没有保证了,需要排空,做清洁、消毒、检测合格再投运,长时间停机时,可以氮气保护系统,再开机时直接制水即可)
2.3.3注射用水系统日常运行使用时,企业应该制定注射用水系统取样和监控计划,应在线监控送、回水总管及储罐的温度,并定期监测微生物、细菌内毒素、总有机碳等指标。
(最好TOC也在线监控) 总送水口、总回水口应按法定标准全检,至少2次/周;其它各使用点轮流取样,每个使用点的关键项目(如微生物限度、细菌内毒素)检验至少1次/2周。
2.3.4应当制定注射用水系统水质监测的警戒限度和纠偏限度,进行趋势分析,并在结果超标时有明确的纠偏措施。
(每月质量月报中体现趋势分析,年度回顾中也要有趋势分析)。 2.3.5注射用水系统应定期维护、保养及处理,定期对呼吸器、过滤器进行完整性检查。 (制定维护SOP、维护指令、按照预防性维护计划进行维护,并有记录,定期更换呼吸器、过滤器,更换前后都应该进行完整性测试,呼吸器一般每年换一次,无菌终端过滤器定期更换并做完整性测试,周期自己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但是一般不加终端过滤器较好,否则不用水时过滤器及支管道没有保护,无法保证微生物的合格,如果不要终端过滤器,使用点的靠近主循环管道的第一个阀门关闭,支管可以用纯蒸汽长期保护)。
2.3.6应建立注射用水系统的清洗和消毒规程,规程至少应明确:清洗和消毒的方法、采用的清洗剂或消毒剂的名称、清洗和消毒的频次。注射用水系统使用纯蒸气消毒的,至少应明确压力、温度、时间等参数,消毒前应对管路排空情况进行确认。
(一般日常消毒采用121℃过热水消毒,过热水消毒注意安全防护,每年进行碱洗酸洗钝化)。
2.4纯蒸汽 2.4.1应制订企业内控质量标准和检验标准操作程序,定期参照注射用水质量标准进行检验,内控质量至少应包括细菌内毒素。
(制定取样计划,按照计划取样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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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过滤系统(此处指的是药液的无菌过滤) 2.5.1过滤系统必须进行除菌性能试验或取得相关试验报告。除菌过滤器使用前、后,必须采用适当的方法立即对其完整性进行检查并记录。
(过滤系统应做过滤系统除菌性能验证,除菌效果的验证比较复杂,在GMP上也没有强制要求,所以取得供应商的相关除菌效果测试报告也可。除菌过滤器使用后应立即采用适当的方法做完整性测试,适当的方法……各自理解,我们是买了2台密理博的完整性测试仪,每一批在线做完整性测试、在线做SIP,每一批更换掉。)
2.5.2应当采取措施降低过滤除菌的风险。宜安装第二只已灭菌的除菌过滤器再次过滤药液,最终的除菌过滤滤器应当尽可能接近灌装点。
(众所周知,除菌过滤的风险是最大的,所以能够进行最终灭菌的产品,不得以除菌过滤代替最终灭菌工艺,除菌过滤一般安装0.22+0.1两只过滤器把药液过滤到无菌储罐中,这样的话,第二只过滤器只用一次,第一只可以使用多次,多少次要经过多次完整性测试的通过次数验证,还有一个方法,用0.22+0.22,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