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功能室和信息技术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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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实验规则

一、实验前应根据教师指导做好准备,了解实验目的、内容和实验步骤。实验后应按要求独立完成实验报告。

二、遵守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做与实验无关的事,保持实验室安静和良好秩序。

三、进入实验室应在指定位置就位,清点实验仪器和材料,发现不足立即报告教师。实验结束应及时清点、整理,向教师报告。

四、严格执行实验操作规程,树立安全意识,防火、防毒、防止触电事故。发现问题立即报告教师,确保实验顺利和安全。

五、杜绝浪费,节约水电、材料、爱护仪器、设备。损坏公物应主动报告和赔偿。

六、实验室的一切物品未经实验室工作人员许可,不得任意取用或带走。

七、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爱护卫生,不乱扔东西。每次实验后应认真清洁实验设备和实验室。

成都市教育局

二OO二年六月

实验仪器室规则

一、帐物清楚、相符。实验仪器的购入、调入、调出应按规定建立教学仪器明细帐,每学期盘点核查一次。

二、注意安全。配备消防设施,通风防盗,剧毒药品应专柜存放,防止事故发生。仪器、器材、药品定位定柜科学存放。仪器柜卡片贴放规范整洁。

三、确保教学需要。任课教师应预做演示实验,并在演示实验课前三天,分组实验课前一周书面通知实验管理人员。实验管理人员应在课前认真准备好仪器、材料和药品。

四、任课教师应认真做好实验情况记录工作。各种记录资料按学期分别汇总存档,妥善保管。

五、搞好维护保养工作。严格按照说明书对实验仪器进行科学的维护和保养,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六、严格建立执行借还制度。在不影响实验正常开出的前提下,教学仪器借出仪器室应办理借物手续,限期归还。

七、严格建立执行赔偿制度。设备和仪器、器材与药品是国家财产,应严加爱护、节约,如有损坏、遗失应予赔偿。

八、实验仪器、设备的报损报废,需严格按照申请、审批和注销的程序办理,不得任意处置。

成都市教育局

二OO二年六月

图书管理规则

一、要根据中、小学特点制定图书购置计划,严格按计划选购适合中、小学教育教学用的图书,避免随意性。

二、图书购回后,经验收人验收并加盖公章,进行总括登记和个别登记。

三、图书经加工(分类、编目)后,入库,按索号排架。

四、藏书室图书凭证借阅,特藏书一律不外借。

五、有保存价值的报纸、期刊、年终应合订成册,列入图书管理。

六、及时做好进馆新书的保护和破损图书的修补装订工作。

七、积极采取措施,尽力使书库保持最合适的温度和湿度,做好防晒、防虫、防鼠、防火、防水等工作。

八、经常清理打扫,保持书库清洁、整齐。

九、馆藏图书要经常清点,定期向学校写出清点总结报告。

十、图书剔旧,应由管理人员提出应剔旧的书目或报刊目录,说明原因,上报学校领导审查批准。剔旧图书,要开列详细清单,实施注销,撤除目录卡片。报批文件及清单应存档备案。

十一、图书馆应定时向师生开放,做好咨询、推荐、宣传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图书馆知识教育。

十二、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加强爱护图书的宣传教育,防止盗窃、污损图书。

成都市教育局

学生阅览室规则

一、本校师生均可进入本室阅览。

二、本室为开架阅览,每次限借一本,未经许可,书、刊严禁携出室外。

三、要爱护书刊资料,损坏、污染图书要自觉修补赔偿。

四、室内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五、要保持整洁,不随地吐痰,不要乱扔杂物。

六、室内不准吸烟。

七、闭馆前十五分钟停止借书。

成都市教育局

资料室规则

一、本校教师均可进入本室查阅资料。

二、本校资料仅借教师查阅,一律不外借。如有特殊需要,应经批准,并办理外借手续。限一周内归还。

三、爱护图书资料,不折卷、不撕毁、不污损,严禁在书刊、资料上圈点、损坏、污染图书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

四、室内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五、要爱护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杂物。

六、室内禁止吸烟。

七、书刊、资料使用后请放还原处。

成都市教育局

借书制度

一、本校教职工及学生,凭本人借书证借阅图书,每证限借一本(套)。

二、借书时要按管理人员的要求办理好登记手续后,方能带书出馆。

三、按期归还图书,因特殊原因不能归还者,应办理续借手续。逾期归还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外单位人员借书须经主管校长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书手续。

五、教职工工作调动,学生转学或毕业,必须还清所借图书,注销借书证,由图书馆签章之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成都市教育局

图书赔罚办法

一、师生污损、丢失、逾期归还图书均应酌情赔罚。

二、轻微损坏图书,应自觉予以修补;严重污损、丢失图书应予赔偿。根据图书的学术价值、资料价值、使用价值和版本价值来确定赔偿金额。

1、一般图书赔偿1—15倍书价。

2、多卷书按整套书价的1—10倍赔偿。

3、期刊的合订本应按各期书价和的3—10倍赔偿。

三、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还书,应及时向图书馆工作人员申明原因,经批准办理续借手续。无故逾期还书应按日交纳罚金,严重的给予没收借书证的处罚。

成都市教育局

音乐器材室规则

一、音乐器材室应账物相符。器材、设备的调入、购入、调出应按规定建立专门的明细账,每学期核定一次。

二、教师上课前应认真检查器材、设备,准备好教学所需器材。

三、音乐器材应按说明书经常进行常规维护,大型器材、设备(如钢琴、手风琴、风琴等)应定期请专业人员调校、维护,并按不同的要求,认真做好防火、防震、防潮、防尘等工作。

四、音乐器材室平时应保持整洁,器材设备应保持完好。

五、音乐室器材、设备要编定号码、定位放置,并注意科学性、教育性的实用性。

六、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教师、学生需要外借乐器、器材应办理借还手续,做好登记,限期归还。

七、音乐室器材、设备,都是国家财产,应加以爱护,如有损坏、遗失,应予赔偿。

成都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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