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连接器(电动汽车系列)技术规范

高压连接器(电动汽车系列)技术规范
高压连接器(电动汽车系列)技术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电动汽车系列高压连接器(以下简称连接器)的技术要求、质量保证规定、试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GB/T 18384.3-2015规定的B级电压电路的电动汽车高压连接器。

2.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有关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注日期或版次的引用文件,其后的任何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都不适用于本规范,但提倡使用本规范的各方探讨使用其最新版本的可能性。凡不注日期或版次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18384.3-2015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3部分:人员触电防护

GB/T 5095.2-1997 电子设备用机电元件基本试验规程及测量方法第二部分:一般检查、电连续性和接触电阻测试、绝缘试验和电压应力试验

GB/T 5095.3-1997电子设备用机电元件基本试验规程及测量方法第3部分:载容流量实验

GB/T 5095.5-1997 电子设备用机电元件基本试验规程及测量方法第5部分:机械负荷和寿命试验

GB/T 5095.6-1997 电子设备用机电元件基本试验规程及测量方法第6部分:气候试验和锡焊试验

GB/T 5095.8-1997 电子设备用机电元件基本试验规程及测量方法第8部分:连接器、接触件及引出端的机械试验

GB/T 28046.3-2011道路车辆电气及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第3部分_机械负荷标准

GB/T 28046.4-2011道路车辆电气及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第4部分_气候负荷标准

GB/T 28046.5-2013道路车辆电气及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第5部分_化学负荷标准

GB/T 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 2423.2-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

GB/T 2423.5-199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二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a和导则:冲击

GB/T 2423.17-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Ka:盐雾

GB/T 2048-2008 塑料燃烧性能的测定水平法和垂直法

QC/T 413-2002 汽车电子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QC/T 417.1-2001 车用电线束插接器

QC/T 29106-2014汽车电线束技术条件

GB/T 2828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SAE J2223-2-2011 Connections for On-Board Road V ehicle Electrical Wiring Harnesses—Part 2: Tests and General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SAE_J1742-2005 Connections_for_High_V oltage_On-Board_Road_Vehicle_Electrical_Wiring_Harnesses

SAE USCAR-2-2013 Performance Specification For Automotive Electrical Connector Systems

LV215-1-2009 Electrical/ Electronic Requirements of HV Connectors

3.1 总则

连接器应符合本规范所有要求。

3.2 额定值

3.2.1 工作温度:连接器工作温度为-40℃~125℃。

3.2.2 额定工作电压:连接器额定工作电压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电压等级

3.2.3额定工作电流

单个接触件的额定工作电流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额定工作电流(工作环境温度30℃)

当多接触对同时工作时,其额定工作电流下降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额定工作电流下降率

3.3 材料及表面处理要求

3.3.1通则

所用材料应符合汽车行业通用要求。

3.3.2材质要求

材质要求见表4。

表4 连接器材质要求

3.3.3表面处理

表5 表面处理要求

3.4 设计与结构

3.4.1总则

连接器的设计与结构应能承受在使用、安装和维修时正常操作中发生的磕碰,连接器的外形尺寸和安装开孔尺寸应符合GB/T 18384.3-2015中6.8绝缘协调要求中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的要求。

3.4.2 结构要求

a) 具有高压电气互锁功能的连接器,互锁端子应满足:

——连接时,功率端子先接通,信号端子后接通;

——断开时,信号端子先脱离,功率端子后断开。

b) 连接器的电缆压接、螺纹连接、焊接、连接器锁止等连接应牢固可靠。

c) 若连接器带有屏蔽功能,屏蔽层应具有可接地结构。

3.4.3 接触件

无论是插针接触件还是插孔接触件,应保证在插合过程中不会损坏。

3.4.4 绝缘体的设计与结构

绝缘体的设计和结构要求如下:

a) 绝缘体应保证在外壳内不转动,绝缘体应不能从外壳中卸下来;

b) 绝缘体接触件孔位排列应符合产品设计的规定。

3.4.5 尾部附件

尾部附件用于安装电缆线,它们应具有压紧导线的能力,密封型尾部附件应具有将密封电缆的封线体压紧的能力。尾部附件上不许出现损坏电缆线的任何锐利棱角或毛刺,抗电磁干扰屏蔽尾部附件应使电连接器壳体与电缆屏蔽层实现电连接。

3.4.6 屏蔽弹簧爪

弹簧爪应设计成能与插合外壳起电气接触,而不防碍正确的插合。

3.4.7 连接与分离

3.4.7.1 总则

连接器对应的连接器插头和连接器插座采用弹性卡扣式、三曲线槽卡口式、手柄拉合式、螺纹连接式、推拉式等连接方式。配对连接器应能在不用工具的情况下完全插合和分离。连接器插合是指插针接触件完全进入到插孔接触件里且连接器插头和连接器插座已正确密封插合,完成连接时,以听到的“卡嗒”声音来表明连接器已完全插合好。

3.4.7.2 外壳定位

通过连接器插头和连接器插座对应两部分上的键和键槽完成定位。

3.4.7.3插合密封

连接器密封应设计成能消除插合好的连接器中外壳之间的气道,插合连接器的密封件在压缩量最小时应保证密封要求:IP67。

3.4.7.4润滑

卡合位置和附件螺旋槽上应涂上合适的润滑剂。

3.4.8连接器插座的安装

连接器插座安装方法应为下列规定中的一种:

a) 法兰盘安装;

b) 螺母安装。

3.5 互换性

同一型号规格的连接器插头与连接器插座应能完全插合和分离。

3.6 接触电阻

按4.6.3规定试验时,在插合状态接触件的接触电阻应不大于表6的规定。

表6 接触电阻

连接器的接触电阻由插针和插孔插合的接触电阻、端子压接线缆处的压接电阻组成。

R t o t a l=R c r i mp1+R c o n t ac t+R c r i mp2

3.7 绝缘电阻

按4.6.4规定试验时,任何相邻端子之间,端子与外壳之间,端子与屏蔽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表7的规定。

表7 绝缘电阻

3.8 介质耐电压

按4.6.5规定试验时,连接器任何相邻接触件之间、任一接触件与外壳之间以及任一接触件与屏蔽壳之间承受表8规定的试验电压,试验1分钟应无击穿、飞弧等现象。

表8 试验电压

3.9 温升

3.9.1常态温升

按照4.6.6的试验方法,插合好的连接器接通额定电流2小时,连接器接触对的温升应≤50℃,短时过载接触对的温升应≤55℃。

3.9.2高温带负载持续温升

按照4.6.7的试验方法,插合好的连接器接通额定电流2小时,连接器接触对的温升应≤50℃,通入峰值电流,持续1分钟,记录温度变化数据。

3.9.3 电流循环

按照4.6.8的试验方法,插合好的连接器接通额定电流45分钟,然后断开15分钟,1008个小时的电流循环。每日记录一次温升,在通电后30分钟记录,温升最大不得超过55 ℃。

3.10 防水

3.10.1防水IP67

按照4.6.9的试验方法进行防水试验后,连接器插合界面处应无渗水现象,在室温下晾置30分钟后其绝缘电阻应符合表7的规定,耐电压应该符合表8的规定。(在客户有气密封要求或者批量生产时,可用利用气密性工装,加压30KPa,保压3min,气压泄漏<2KPa,检测过程中,喷涂肥皂水,无气泡产生的方法代替)。

3.10.2动态防水

按照4.6.10的试验方法进行防水试验后,连接器插合界面处应无渗水现象,在室温下晾置30分钟后其绝

缘电阻应符合表7的规定,耐电压应该符合表8的规定。

3.10.3防水IP68

按照4.6.11的试验方法进行防水试验后,连接器插合界面处应无渗水现象,在室温下晾置30分钟后其绝缘电阻应符合表7的规定,耐电压应该符合表8的规定。

3.11 湿热循环

按照4.6.12的试验方法进行湿热循环试验,试验结束后,取出5分钟内检测绝缘电阻、耐电压、接触电阻和外观质量, 随后测试IP67密封防水性能,试验后连接器锁紧装置强度应符合表11的规定。

3.12 高温老化

按照4.6.13的试验方法进行高温老化试验,试验结束后,取出5分钟内检测绝缘电阻、耐电压、接触电阻和外观质量, 随后测试IP67密封防水性能,试验后接触件和绝缘体的保持力应符合表12的规定。

3.13 温度冲击

按4.6.14的试验方法进行极限高低温冲击试验,试验结束后,取出5分钟内检测绝缘电阻、耐电压、接触电阻和外观质量, 随后测试IP67密封防水性能,试验后连接器插拔应柔和,无卡滞现象,直接插拔力或者采用助力装置的的操作力应该小于100N,试验后接触件和绝缘体的保持力应符合表12的规定。

3.14 温度贮存

按照4.6.15的试验方法进行恒温贮存试验,试验结束后,取出5分钟内检测绝缘电阻、耐电压、接触电阻、IP67密封防水和外观质量,试验后连接器锁紧装置强度应符合表11的规定。

3.15 盐雾

按照4.6.16的试验方法进行盐雾试验,经受表5规定时间的中性盐雾试验后的外观应符合下列要求:a)金属零件表面应无起泡、起皱,不得暴露出基体金属;

b)非金属零件表面无明显泛白、膨胀、起泡、皱裂、麻坑等。

接触件盐雾试验后接触电阻应符合表6的规定。

3.16 化学液体试验

按照4.6.17的试验方法进行耐化学试液试验,经受表9规定时间的试验后的外观应符合下列要求:a)金属零件表面应无起泡、起皱,不得暴露出基体金属;

b)非金属零件表面无明显泛白、膨胀、起泡、皱裂、麻坑等。

表9 耐化学试液

试验后测试绝缘电阻≥200MΩ;耐电压能承受规定的试验电压1分钟无电介质断裂或击穿现象;验后连接器锁紧装置强度应符合表11的规定,高压互锁拉脱力应不小于100N;试验后接触件和绝缘体的保持力应符

合表12的规定。

3.17 阻燃测试

按照4.6.18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需满足垂直燃烧V-0级,水平燃烧HB级。

3.18 接触件的插入力和分离力

连接器插孔接触件的插入力和分离力应符合表10的规定,镀银母端子测试插入力和分离力之前需要用相应的最大直径试验针进行预插拔三次,母端子的插入力和分离力需要全检出货:

a)试验插针的结构尺寸应符合表10的规定;

b)插入深度应为插孔弹片高度的三分之二;

c)用最小直径插针测量分离力,用最大直径插针测量插入力。

表10 接触件插入力和分离力

3.19 连接器的插入力和分离力

按照4.6.19的试验方法,连接器插拔应柔和,无卡滞现象,直接插拔力或者采用助力装置的的操作力应该小于100N,在进行误插接操作时,施加300N的插接力,连接器不应损坏。

3.20 锁紧装置强度

按照4.6.20的试验方法,连接器承受表11规定的拉力15s而不松脱;高压互锁拉脱力应不小于100N。

表11 锁紧装置强度

3.21 外壳间电连续性(仅适用于屏蔽类)

按照4.6.21的试验方法,探针对连接器表面无损伤条件下,跨接在组装好的屏蔽型连接器上测得的最大直流电阻应不大于100mΩ。

3.22 保持力

按照4.6.22的试验方法,连接器的接触件和绝缘体承受表12规定的轴向负荷,连接不应断开,保持机构不得损坏。

表12 保持力

3.23 机械寿命

按照4.6.23的试验方法,连接器进行200次连接和分离后,应不出现影响性能的损伤,在插合状态接触件的接触电阻应符合表6的规定。

3.24 线缆压接端子的抗拉强度(仅适用于压接类)

按照4.6.24的试验方法,接触件压接端抗张强度不小于表13的规定。

表13 线缆压接端子的抗拉强度

3.25 机械冲击

插合好的连接器按4.6.25的试验方法机械冲击试验时,应无机械损伤和零件松动,电气连续性中断应不大于1μs。

3.26 抗振动

插合好的连接器按4.6.26的试验方法进行振动试验时,应无机械损伤和零件松动,电气连续性中断应不大于1μs。

3.27触电防护

按照4.6.27的试验方法进行测试,防止手指接近危险部位。

3.28跌落

按照4.6.28的试验方法进行跌落试验,试验后外观允许有磨损、划伤、轻微破损,但不应影响正常的使用。

3.29连接器型号命名

3.29.1连接器型号命名

3.29.1.1型号组成

3.29.1.2连接器产品型号包括以下内容:产品系列号、插头/插座代码、孔位排布代码、键位代码、接线方式代码、适配线缆大小代码以及尾部附件代码等。

3.29.2接触件识别标志

应在绝缘件的前面和背面标出接触件的位置识别号,字符位置应接近接触件孔边。连接器任何面上的字符应保持清晰。

3.29.3产品标识

a) 每个连接器的外壳或连接环上应按要求打上产品型号、生产日期、生产批次,且标志应清晰牢固。

b) 高压连接器的标记应符合GB/T 18384.3-2015中第5章的要求。

c) 不同键位的连接器,连接位置处应有清晰可见的区分标识。

3.30外观质量

a) 连接器应符合全部设计尺寸和互换性要求;

b) 应无接触件松脱、模压件粗糙、材料疏松、密封胶不均匀、损伤的或不正确组装的接触件、镀层或表面处理层剥落或起层、插合零件的磨损、金属零件的划痕和毛刺等制造缺陷。

c) 连接器的外观应无裂纹、掉块、肿胀、毛刺和其他机械损伤;

d) 标志应完整、正确、清晰;

e) 塑胶零件应无肿胀、裂纹;

f) 金属零件镀层应均匀、完整。

4. 质量保证规定:

4.1 检验分类

本规范规定的检验分类如下:

a) 型式试验(见4.3);

b) 出厂检验(见4.4)。

4.2一般试验条件

4.2.1环境试验条件

除非特殊要求,所有试验应在下列环境条件下进行:

a)温度:23 ℃±5 ℃;

b)湿度:15%~90%;

c)大气压力:86 kPa~106 kPa;

4.2.2试验仪器

所有测试仪表、设备应具有足够的精度,其精度应高于被测指标精度至少一个数量级或误差小于被测参数允许误差的三分之一。

4.3 型式试验

4.3.1检验时机

a)新产品设计定型;

b)产品正式投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等方面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

c)产品停产1年以上,恢复生产;

d)批量生产的每生产2年;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一次型式检验的结果有较大差异。

4.3.2检验项目和检验顺序

除另有规定外,型式试验项目及顺序见表14中型式试验组别。

4.3.3合格判据

若所有样品的型式试验项目全部符合要求,则鉴定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4.3.4扩展产品的型式试验

对于同一系列的连接器,仅外壳号、芯数和(或)结构外形不同于那些已鉴定过(或正在鉴定)的连接器,仅需提供为了证实性能差别所必需的试验数据。

4.3.5不合格品的处理

只要有一项检验项目不符合要求,工程师应进行失效分析,并根据不合格的原因,对材料或工艺采取纠正措施,而且认为适当时,对用基本相同的材料和工艺在基本相同的条件下制造的、以及认为经受相同失效的,可以修复的全部产品采取纠正措施。在采取纠正措施之前应暂停产品的验收和交货。在采取纠正措施之后,应对该系列产品重新进行型式试验。

表14 试验大纲

注:

①互换性、连接器插入力和分离力、接触件固定性和进行寿命等项目只针对快插型高压连接器;

②外壳间导电连续性只针对屏蔽连接器;

③本试验大纲适用于沃尔所有连接器,其中有不符合项可酌情增减。

4.4 出厂检验

4.4.1检验时机

产品在出厂前,应进行出厂检验。

4.4.2检验项目

除另有规定外,出厂检验项目见表15。

表15 出厂检验项目

注:

①UT/UTV/UTW等低压信号类连接器按照表8规定的测试电压进行检测耐电压;

②密封防水为抽检项目,客户有特殊要求可以进行全检;

③密封防水的气压参数可以根据不同客户要求进行设置。

4.4.3 检验批的构成

一个检验批应由在基本相同条件下生产的,用相同材料和相同零部件制成的并同时提交检验的所有连接器组成。

4.4.4 缺陷分类

缺陷分类见表16。

表16 缺陷分类

4.4.5 逐批检验

4.4.

5.1抽样方案及合格判据

外形尺寸检查和防水密封测试按GB/T 2828中一般检查水平Ⅱ的一次抽样方案随机抽取试验样品或者按照公司品质要求执行,其余项目100%检查。

如果一个提交批有一个严重不合格品数或轻不合格品数大于5%,则判定该批产品拒收。严重不合格品和轻不合格品按表16的定义。

4.4.

5.2不合格品的处理

剔除的不合格品通过返修后,可以按规定的方式再次提交检验。

4.4.

5.3批的再次提交

可以对拒收的批进行返修,以纠正其缺陷或剔除有缺陷的产品,并重新提交进行复检。这种批应与新的批分开,并清楚地标明为重验批。

4.4.

5.4检验合格样品的处理

已通过全部检验的样品可以按合同或订单交货。

4.5 包装检验

防护包装和容器标志的抽样和检验应符合SJ/T 20525-1995的要求。

4.6 检验方法

4.6.1外观质量和结构尺寸

连接器按GB/T 5095.2-1997中试验1a和1b的规定进行,核实连接器的材料、设计结构、外形、安装尺寸、标志及加工质量是否满足3.3、3.4、3.29、3.30的要求,外观用目测检查。

4.6.2互换性

用同一型号规格的连接器的插头与插座进行插合检查,其插头与插座应保证工作上的完全互换。

4.6.3接触电阻

按GB/T 5095.2-1997的试验2a的规定进行测量,测试电流:10mA。

4.6.4绝缘电阻

插合好的电连接器按GB/T 5095.2-1997中的3a规定进行试验,并采用下列规定:

a) 测试电压:(1000±5)V DC的规定;

b) 测量应在所有相邻的接触件之间进行,以及在所有邻近外壳的接触件与外壳(或屏蔽罩)之间进行,选择的接触件应是测量点之间具有最窄间隔的接触件。

4.6.5介质耐电压

插合好的电连接器按GB/T 5095.2-1997中的4a规定进行试验, 并采用下列规定:

a) 漏电流不超过5mA;

b) 电压上升速率≤500V/s,按表8试验电压承受(60±5)S;

c) 施加电压应在相邻接触件之间及壳体(或屏蔽罩)与相邻接触件之间。

4.6.6常态温升

接好线插合好的连接器应按GB/T 5095.3-1997试验5a的规定进行试验,并采用下列规定:

a) 将接触件压接相应的导线,导线长度为1米;

b) 将接好的连接器接入直流电源中,电源应确保通过每一接触件的试验电流符合表2中规定的额定工作电流的大小及表3中规定的额定工作电流下降率;

c) 连接器应暴露在环境中,通载2小时后,观察温升是否稳定;

d) 短时过载测试:在温升稳定后施加两倍额定峰值电流,试验时间为1分钟。

4.6.7 高温带负载持续温升

模拟实际线束使用状态将高压连接器安装在环境试验箱内部,使用陪试电缆线与直流电源连接;安装方式需保证温度箱内鼓风不会对连接器或者线束直接吹风,改变环境的热阻。在连接器各处布置温度探头,将试验环境温度调整到85℃。持续通入连接器额定电流,每1分钟测试各点温度,直到温升稳定为止停止测试(每小时温升不超过2K);温升能够达到稳定,稳定后的热点温升小于50K。

4.6.8 电流循环

接好线插合好的连接器应按SAE USCAR-2-2013中5.3.4的规定进行试验,并采用下列规定:

a) 温度:环境温度(23℃±5℃)

b) 电流:额定电流;

c) 开通时间:45分钟

d) 关断时间:15分钟

e) 循环时间:1008H

4.6.9 防水IP67

按GB4208-2008中IP67进行:

a) 水深:外壳的最低点应低于水面1000mm,水温与试样温差不大于5k;

b) 试验持续时间:30分钟;

c) 将连接器从水中取出,用2×105Pa的气压差的气体将连接器外面的水分全部吹掉,连接器插合界面处应无渗水现象,再放在室温下晾置30分钟后测试绝缘电阻和耐电压。

4.6.10 动态防水

动态防水测试:

a) 将连接器接1米长的线,将连接器浸没入水中;

a) 各方向大幅度摇摆尾部线缆,持续5分钟;

b) 将连接器从水中取出,用2×105Pa的气压差的气体将连接器外面的水分全部吹掉,连接器插合界面处应无渗水现象,再放在室温下晾置30分钟后测试绝缘电阻和耐电压。

4.6.11 防水IP68

测试连接器IP68防水性能,水深:1.2米,试验时间24H。进行防水试验后,将连接器从水中取出,用2×105Pa的气压差的气体将连接器外面的水分全部吹掉,连接器插合界面处应无渗水现象,再放在室温下晾置30分钟后测试绝缘电阻和耐电压。

4.6.12 湿热循环

按J2223-2 5.6.2条的规定进行试验,插合好的电连接器经受下列顺序并进行10个周期的试验,每周期为24h,并采用下列规定:

a) 保持室温23℃,相对湿度75% 4h;

b) 在0.5h 内温度升高至55℃,相对湿度为97%;

c) 保持温度55℃,相对湿度97% 10h;

d) 在2.5h内温度降至-40℃;

e) 保持温度-40℃2h;

f) 在1.5h 内温度升至145℃;

g) 在1.5h 内温度恢复至23℃;

试验结束后,取出5分钟内检测绝缘电阻、耐电压、接触电阻和外观质量,并测试密封防水性能。

注:10个湿热循环试验测试完成之后,应继续进行测试,极限至40个周期试验,每隔10个周期验证绝缘、耐压及密封防水性能并进行记录。

4.6.13 高温老化

插合的电连接器按GB/T 2423.2-2008中Bb的规定进行试验,温度:125℃持续时间:240H。

试验结束后,取出5分钟内检测绝缘电阻、耐电压、接触电阻和外观质量,并测试密封防水性能。

注:240H高温老化试验测试完成之后,应继续进行高温测试,极限至1008H,每隔240H验证绝缘、耐压及密封防水性能并进行记录。

4.6.14 温度冲击

插合的电连接器按GB/T 5095.6-1997中11d(GB/T 2423.22-2002中Na)的规定进行试验,并采用下列规定:插合好的电连接器经受下列顺序并进行100个周期的试验,每周期为1h:-40℃(30分钟)~ + 125℃(30分钟),转换时间不超过2分钟。

4.6.15 温度贮存

按GB/T 28046.4-2011中5.1.1.1和5.1.2.1的规定进行低温和高温贮存,并采用下列规定:

a) 低温:-40℃,时间:24h;

b) 高温:125℃,时间:48h。

4.6.16 盐雾

按GB/T 2423.17-2008的规定进行,并采用下列规定:

a) 试验温度:35℃±2,溶液:5%±1%的NaCI水溶液,PH值:6.5~7.2,试验时间48H;

b) 暴露后,将产品浸入流动的自来水中,并用柔软毛刷或塑料刷轻轻地刷去绝缘体表面的盐沉积物;

c) 金属零件外观合格判据:除接触件外,金属零件允许失去光泽,但不能暴露基体金属。

4.6.17 化学液体试验

按QC/T417.1-2001中试验4.23.1规定进行,对于有可能暴露于所列液体环境的插接器,试验时按表9中的试液温度和时间。化学液体试验后,将实验样品用无活动性液体冲洗并将样品外部晾干。

4.6.18 阻燃测试

按GB/T2408-2008中试验方法A和B进行阻燃测试。

4.6.19 连接器的插入力和分离力

插合的电连接器按EIA 364-13A中的规定进行试验,插拔速率:50mm/分钟,电连接器在无电荷负荷的情况下,进行完全插合与分离,插拔应柔和,无卡滞现象,直接插拔力或者采用助力装置的的操作力应该小于100N。在进行误插接操作时,施加300N的插接力,连接器不应损坏。

4.6.20 锁紧装置强度

按GB/T 5095.8-1997中试验15f的规定进行测试,连接器主要以线束方向所能承受的拉力按规定的速率平稳地增加到表11规定值,在此值下保持15s而不松脱。

4.6.21 外壳间电连续性(仅适用于屏蔽类)

插合好的电连接器按GB/T 5095.2-1997中的2f规定进行试验,并采用下列规定:

a) 测试电流为10mA;

b) 测量从插头外壳(或屏蔽罩)上任意一点到插座法兰盘(或屏蔽罩)上任意一点的直流电阻。

4.6.22 保持力

按GB/T 5095.8-1997中试验15a的规定进行,将接触和绝缘体按使用位置装入外壳中,对接触件沿连接器分离方向施加预负荷10N,再承受表12要求的轴向力,并保持10s。

4.6.23 机械寿命

按GB/T5095.5-1997试验9a进行试验,并采用下列规定:

a) 试验时操作速率为10次/分钟;

b) 连续做完200次后,测量接触电阻应符合表6的规定;

c) 允许接触件镀层有磨损,但不能有大块剥落。

4.6.24 线缆压接端子的抗拉强度

按GB/T 5095.8-1997中的试验16d的规定进行试验,采用下列细则:

a)将接触件压接相应的导线,固紧接触件,但不损伤接触件;

b)试验机以25mm/分钟的速度平稳移动直到力值到达表13要求。

4.6.25 机械冲击

接好线插合好的连接器按GB/T 28046.3-2011中4.2.2的规定对插合好的连接器进行试验:加速度:500m/S2 脉冲持续时间:6ms 波形:半正弦波每个试验方向10次。

4.6.26 抗振动

接好线插合好的连接器按照下面两个方案进行振动测试:

方案一:将产品安装固定在振动试验台上并处于正常安装状态,按QC/T 413-2002标准第3.12条,

对被试产品进行X、Y、Z三个方向的扫频振动试验,X方向、Y方向、Z方向上分别扫频振动试验,扫描频率为10~25Hz时,振幅A=0.6mm,扫描频率为25~500Hz时,加速度a=30m/ s2;扫描速率1oct/分钟,该方向上振动试验8h;

方案二:按GB/T 28046.3-2011 4.1.2.4 进行随机振动试验,每个轴向的试验持续8h,加速度方根(r.m.s)值应为27.8m/s2;每个方向上振动试验8h。

4.6.27 触电防护

按GB4208-2008中IP2XB进行试验,插头与插座分离后,裸露带电部分需满足IP2XB要求。

4.6.28 跌落

未接线的连接器按GB/T 28046.3-2011中4.3的规定进行试验,将连接器处于离钢板或混泥土地面1m的高度,使样品自由落体,重复试验2次。

5.交货准备:

5.1 防护包装

a)产品包装应符合GB/T13384-2008规定。

b)经检验合格后的产品,在包装前,应进行除尘、清除杂物处理;

c)产品的包装应防潮、防尘、防雨雪淋袭等;

d)每个产品应进行单独包装;

e)同一小包装内不允许有两批或以上生产批次的物料;

f)包装箱内应有品质部的检验合格证、装箱单、出厂检验报告以及其它技术资料;

g)应采取防止窜动的措施,防止产品运输过程损坏;

h)外包装上要贴上标签,并注明:产品名称、产品型号、数量、生产日期、厂家批次、制造厂商、产地、毛重等;

i)包装箱上的警示标志应满足GB/T191-2008的要求。

5.2 运输和贮存

a)连接器应贮存在清洁、干燥的环境下,温度为-10℃~40℃,相对湿度不大于80%,周围没有酸、碱或其他腐蚀性气体的库房里;

b)连接器零部件贮存期为5年,在贮存期内,应保证成品的技术性能符合连接器规范要求,贮存期每超过一年,应该由品质部进行检验鉴定,鉴定合格后重新入库;

c)镀银零部件应避光、封口密封贮存,环境空气中不含硫,严禁长时间空气暴露、杜绝裸手触摸;

d)连接器成品储存期限为一年,即厂家的生产完成时间(以原厂生产批号为准)距到货日期不得超过一年;

e)包装后的连接器能用任何交通工具运输,运输中应避免碰撞、剧烈振动、雨雪淋袭、水浸等,中途转运时不得存放在露天仓库中,运输后物料不能有任何损伤和性能下降。

6 .说明事项:

6.1 预定用途

该系列连接器可广泛用于各种电动汽车、储能设备、轨道交通、工业设备、电力传输等领域的电气连接。

6.2 订货文件内容

合同或定单中应注明下列内容:

a) 完整的产品型号;

b) 特殊要求。

附录A:紧固件力矩参考

A.1 螺钉紧固力矩推荐

连接器在使用螺栓或者螺母安装时螺栓或者螺母不能出现损坏及滑丝,安装孔不可出现开裂现象,安装后能达到产品要求的防护等级。根据螺钉的规格及螺母的材质,推荐紧固力矩如下表:

A.1螺钉紧固力矩推荐表(单位:N.m)

A.2 电批档位设定

根据螺钉的规格,电批应选择对应的档位:

A.3 操作工具的选择

根据螺钉的规格,选择对应的工具,推荐操作工具如下表:

A.3 螺钉拧紧工具推荐表

A.4 螺栓强度等级

未注明拧紧力矩要求时,参考下表(普通螺栓拧紧力矩):

附录B:连接器的绝缘配合

连接器的绝缘配合取决于空气间隙和爬电距离,鉴于使用和环境的要求,绝缘等级包括设备绝缘特性的选择(如连接器)。

B.1 相关概念的简要说明

广州市推进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广州市推进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 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广州市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以下简称充电设施)建设,加强充电设施的规范管理,促进电动汽车的推广应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668号)和《广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等文件,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充电设施规划编制、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充电设施行业发展、布局规划,以及行业指导工作,组织实施本办法。区(县级市)工业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充电设施行业发展、布局规划,以及行业指导工作。 各级发展改革、国土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工商、质监、公安消防、交通运输、安全监管、人民防空等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对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做好相应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充电设施分为个人自用、公共机构及企业专属、公共充电设施三类。

(一)个人自用充电设施是指在个人用户所有或长期租赁的固定停车位安装,专门为其停放的电动汽车充电的充电设施; (二)公共机构及企业专属充电设施是指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等专属停车位建设,为营运车辆、专用车辆、公务车辆、员工车辆等提供专属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 (三)公共充电设施是指在规划的独立地块、社会停车场、住宅小区公共停车场、商业配建停车场、加油加气站、高速服务区等区域规划建设,面向社会车辆提供充电服务及增值服务的充电设施。 第五条鼓励积极利用城市现有场地和设施建设充电设施。适度超前建设个人自用、公共机构及企业专属、社会公共等各类充电设施。 第六条本市推广使用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鼓励和支持社会投资主体在本市投资建设和运营充电设施。 第七条市工业和信息化等行政主管部门、各区(县级市)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充电设施运营企业等应当加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和使用规范等方面的宣贯,提高市民安全使用充电设施的意识。联系新闻媒体做好安全、规范使用充电设施和节约用电的公益性宣传。 第二章规划管理 第八条充电设施及配套电网的建设与改造应当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市工业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土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统一规划、适度超前、统筹安排、逐步实施”的原则组织编制市充电设施专项规划,并按照《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执行专项规划

分析研究电动汽车高压互锁

分析研究电动汽车高压互锁 相对于传统汽车而言,电动汽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车内装有能保证足够动力性能的高压系统,包括了充电系统、配电箱、储能系统(动力电池)、动力系统(即驱动电机)等高压部件,如图1所示。由此而存在的高压电伤害隐患完全有别于传统汽车,其高达300 V以上的电压以及可能达到数十、甚至数百安培的电流随时考验着车载高压用电器的使用安全。因此,随着电动汽车行业的不断向前发展,对电动汽车电安全的研究刻不容缓。电动汽车高压电安全措施有以下几点。 1)在用户正常操作时,通过绝缘防护、等电势(搭铁电阻)、外壳IP防护、泄漏电流等措施提供电气防护。

2)环境条件和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都可能使得这种保护的强度降低。因此,高压系统配置了绝缘监测功能,一般采用漏电传感器对高压系统进行绝缘监控。 3)在车辆维修保养时,采用紧急维修开关进行安全防护。 4)在异常使用时(例如碰撞、非正常操作断开高压连接器等),采用高压互锁、高压泄放(主动放电、被动放电)保障使用安全。 5)在电路设计时,应能满足电气间隙、爬电距离等要求,并具备各类过压、过流、短路防护功能。 以上为电动汽车高压电安全设计的保护措施,本文主要对高压互锁进行介绍。 1高压互锁的定义 在ISO国际标准《ISO 6469-3: 2001电动汽车安全技术规范第3部分:人员电气伤害防护》中,规定车上的高压部件应具有高压互锁装置,但并没有详细地定义高压互锁系统。高压互锁,也指危险电压互锁回路(HVIL Hazardous Voltage InterlockLoop):通过使用电气小信号,来检查整个高压产品、导线、连接器及护盖的电气完整性(连

公司电动车管理制度

公司电动车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公司电动车辆的使用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车辆管理总则 1、各项目负责人为电动车辆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电动车使用过程中 出现任何问题都有直接责任人负责。直接责任人可将电动车辆交给车辆监管人进行日常管理及使用。 2、公司电动车辆为办公所用,原则上不可公车私用,竣工后使用完毕必须立即交还公司或移交其他部门。 3、在驾车前应该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有剐、蹭、碰撞、损坏、配件失窃、电量是否充足、轮胎充气是否合适等有关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或处理。未及时上报或处理者由驾驶人对使用后产生的后果负一切责任。 4、做好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保持车况良好。 5、在行车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驾驶,避免发生违法事故,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 6、实行定人定责制度,每位监管人必须保管好自己的车辆,如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导致损坏或丢失,由保管人自行解决。若非人为损坏, 报部门经理及公司领导审核后按规定统一进行修理。 7、每天给车辆充电,时刻保持电量满格,不能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受阻。

8、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配件损坏或丢失,由使用人自行承担维修费用,监管人有连带责任。 三、车辆的使用 1、车辆实行定人定责制度。 2、需求车辆者必须经过监管人同意才可以借用,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借用后对车量造成的损失应由监管人和借用人自己解决。 3、节假日、休息日钥匙交由部门领导代为保管,需要借用同样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 4、如因紧急情况未能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在使用后24 小时内补齐手续。 四、车辆的停放 1、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做到整齐有序。 2、车辆使用后仔细检查车轮、车胎、电量、车闸等是否完好,做到不影响第二天的工作需求。 3、充电器由个人保管。 五、车辆的维护保养 1、每月15 日各使用人必须对所有车辆进行整体维护保养,并对车辆进行清洗。 2、电动车在使用前应注意检查车况是否良好,如轮胎气压是否充足,前后刹车是否灵敏,整车有无异响,螺丝是否松动,电池是否充足电。 3、在车辆刚启动时,应缓慢加速,避免瞬间急加速损伤元器件。为了延长电池、电机的寿命,在车辆启动、爬坡时应合理控制速把。

纯电动汽车高压原理设计副本

纯电动汽车高压原理设计 一、电动汽车概述 电动汽车定义及组成 电动汽车(EV,electric vehicle)是指以为动力,由电动机驱动车轮行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各项要求的车辆。 电动汽车区别于内燃机汽车的最大不同点是动力系统由电力驱动系统组成,电力驱动系统是电动汽车的核心,由驱动电机及其控制器、动力电源、高压配电系统和电力附件组成,电动汽车的其他装置则基本与内燃机汽车相似。 目前,电动汽车上使用的驱动电机广泛采用为永磁无刷或异步交流电机,随着电机和电机控制技术的发展,开关磁阻电机和轮毂电机等势必成为将来电动汽车驱动电机应用的方向。 目前,电动汽车上应用最广泛的动力电源是,但随着新型储能装置的发展和技术革新,类似燃料电池、金属电池、超级电池、超级电容等储能装置也将会改变电动汽车应用的进程。 电动汽车的分类 电动汽车的种类:纯电动汽车(BEV,battery electric vehicle )、混合动力汽车(HEV,Hybrid-electric vehicle)、燃料电池汽车(FCEV,Fuel cell electric vehicle)。 纯电动汽车,驱动电机的能源完全来自于车载电力储能装置——动力电池。 混合动力汽车,驱动电机的能源来自于传统或新型燃和电力储能装置。 串联式混合动力汽车(SHEV):车辆的驱动力只来源于电动机。 并联式混合动力汽车(PHEV):车辆的驱动力由电动机及发动机同时或单独供给。 混联式混合动力汽车(CHEV):同时具有串联式、并联式驱动方式。 燃料电池汽车:以燃料电池作为动力电源的汽车。燃料电池的化学反应过程不会产生有害产物,因此燃料电池车辆是完全无污染的汽车。 电动汽车的历史 早在1873年,由英国人罗伯特·戴维森用一次电池作动力发明了可供实用的

高压连接器(电动汽车系列)技术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电动汽车系列高压连接器(以下简称连接器)的技术要求、质量保证规定、试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GB/T 18384.3-2015规定的B级电压电路的电动汽车高压连接器。 2.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有关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注日期或版次的引用文件,其后的任何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都不适用于本规范,但提倡使用本规范的各方探讨使用其最新版本的可能性。凡不注日期或版次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18384.3-2015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3部分:人员触电防护 GB/T 5095.2-1997 电子设备用机电元件基本试验规程及测量方法第二部分:一般检查、电连续性和接触电阻测试、绝缘试验和电压应力试验 GB/T 5095.3-1997电子设备用机电元件基本试验规程及测量方法第3部分:载容流量实验 GB/T 5095.5-1997 电子设备用机电元件基本试验规程及测量方法第5部分:机械负荷和寿命试验 GB/T 5095.6-1997 电子设备用机电元件基本试验规程及测量方法第6部分:气候试验和锡焊试验 GB/T 5095.8-1997 电子设备用机电元件基本试验规程及测量方法第8部分:连接器、接触件及引出端的机械试验 GB/T 28046.3-2011道路车辆电气及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第3部分_机械负荷标准 GB/T 28046.4-2011道路车辆电气及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第4部分_气候负荷标准 GB/T 28046.5-2013道路车辆电气及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第5部分_化学负荷标准 GB/T 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 2423.2-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 GB/T 2423.5-199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二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a和导则:冲击 GB/T 2423.17-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Ka:盐雾 GB/T 2048-2008 塑料燃烧性能的测定水平法和垂直法 QC/T 413-2002 汽车电子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QC/T 417.1-2001 车用电线束插接器 QC/T 29106-2014汽车电线束技术条件 GB/T 2828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SAE J2223-2-2011 Connections for On-Board Road V ehicle Electrical Wiring Harnesses—Part 2: Tests and General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SAE_J1742-2005 Connections_for_High_V oltage_On-Board_Road_Vehicle_Electrical_Wiring_Harnesses SAE USCAR-2-2013 Performance Specification For Automotive Electrical Connector Systems LV215-1-2009 Electrical/ Electronic Requirements of HV Connectors

电动汽车四轮独立驱动技术

电动汽车四轮独立驱动技术 第一章:绪论 1.1 引言 内燃机汽车自20世纪初出现至今,在其自身随人类科技的进步经历了巨大的变的过程中也给人类生活和生产带来了巨大方便,为人类社会的进步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其消耗日益紧缺的石油并产生大量污染物也使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恶化。因此近年来由于环境恶化及能源紧张等问题,迫切需要开发低能耗,无污染的汽车。因此,电动汽车成为21世纪汽车技术研究的热点。 混合动力汽车与纯电动汽车是电动汽车研究的两个分支。经过近些年的发展,电动汽车技术日趋成熟,部分产品已进入商业化应用如Toyota Prius。目前,电动汽车传动系统多数在传统内燃机汽车的传动系基础上进行一些改变,进而将电动机及电池等部件加入总布置中。这种布置难以充分发挥电动汽车的优势。为使电动汽车对传统内燃机汽车形成更大的竞争优势,设计出适合电动汽车的底盘系统势在必行。而四轮独立驱动技术则可使电动汽车底盘实现电子化,主动化,大大提高电动汽车的性能。使电动汽车与传统汽车相比具有更强的竞争力。 1.2 四轮独立驱动技术的特点 电动汽车四轮独立驱动系统是利用四个独立控制的电动机分别驱动 汽车的四个车轮,车轮之间没有机械传动环节。其电动机与车轮之间可以是轴式联接也可以将电动机嵌入车轮成为轮式电机,车轮一般带有轮边减速器。这种驱

动系统与传统汽车驱动系统相比有以下特点: (一)传动系统得到减化,整车质量大大减轻。由电动机直接驱动车轮甚至两者集成为一体。这样省掉了离合器、变速器及传动轴等传动环节,传动效率得到提高,也更便于实现机电一体化。传动系质量在汽车整车质量中占有很大比重,机械传动系的消失,使汽车很好的实现了轻量化目标。另外,由于动力传动的中间环节减少,传动系的振动及噪声得到改善。甚至在采用纯电力驱动时,可实现无声行驶。这是美国海军的"RST-V"侦察车及其新一代军用"悍马"汽车采用四轮独立驱动技术的重要原因。 (二)与传统汽车相比,四轮独立驱动系统可通过电动机来完成驱动力的控制而不需要其他附件,容易实现性能更好的、成本更低的牵引力控制系统(TCS)、防抱死制动系统(ABS)及动力学控制系统(VDC)。传统汽车的TCS 与ABS系统均须对发动机与制动系进行联合控制才能达到较好性能,由于机械系统的响应较慢,且受制动器,液压管路及电磁阀的延迟等因素影响,传统内燃机汽车的ABS系统与TCS系统的实际时间延迟达50~100ms。限制了TCS系统与ABS系统的性能提高,而且增加能耗。与内燃机相比,无论在加速还是减速,电动机转矩响应都非常快且容易获得其准确值,这对TCS、ABS、VDC系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此电动机作为ABS、TCS及VDC系统的执行器是非常理想的。 (三)对各车轮采用制动能量回收系统,则可大大提高汽车能量利用效率,且与采用单电动机驱动的电动汽车相比,其能量回收效率也获得显著增加。这对提高电动汽车续驶里程是很重要的。 (四)实现汽车底盘系统的电子化、主动化。现代汽车驱动系统布置

上海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上海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关于印发《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 行规定》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本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有序发展,经报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消防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 市国资委市机管局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为促进本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的充电设施,包括: (一)自用充电设施,指专为某个私人用户提供充电设施。 (二)专用充电设施,指专为某个法人单位及其职工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以及在住宅小区内为全体业主提供服务的充电设施。 (三)公用充电设施,指服务于社会电动车辆的充电设施,包括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包含生产企业授权经营的整车销售机构(4S店)。 本规定所称的充电设施是指充电桩及其接入上级电源的相关设施。 第二章建设原则 第四条按照“自(专)用为主、公用为辅,快慢结合、分类落实”的原则,逐步在市域范围内形成以住宅小区、办公场所自用、专用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公共停车位、道路停车位、独立充电站等公用充电设施为辅的充电服务网络,在对外通道上形成沿放射状城际高速公路为主要轴线的公用充电设施服务走廊。 (一)在住宅小区建设以慢充为主的自用、专用充电设施。 (二)在办公场所建设快慢结合的专用充电设施。 (三)在商业、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以及具备停车条件的道路旁建设以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公用充电设施。

高压连接器(电动汽车系列)技术规范

本规规定了电动汽车系列高压连接器(以下简称连接器)的技术要求、质量保证规定、试验方法。 本规适用于GB/T 18384.3-2015规定的B级电压电路的电动汽车高压连接器。 2.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有关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规的条款。凡注日期或版次的引用文件,其后的任何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本都不适用于本规,但提倡使用本规的各方探讨使用其最新版本的可能性。凡不注日期或版次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 GB/T 18384.3-2015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3部分:人员触电防护 GB/T 5095.2-1997 电子设备用机电元件基本试验规程及测量方法第二部分:一般检查、电连续性和接触电阻测试、绝缘试验和电压应力试验 GB/T 5095.3-1997 电子设备用机电元件基本试验规程及测量方法第3部分:载容流量实验 GB/T 5095.5-1997 电子设备用机电元件基本试验规程及测量方法第5部分:机械负荷和寿命试验GB/T 5095.6-1997 电子设备用机电元件基本试验规程及测量方法第6部分:气候试验和锡焊试验GB/T 5095.8-1997 电子设备用机电元件基本试验规程及测量方法第8部分:连接器、接触件及引出端的机械试验 GB/T 28046.3-2011道路车辆电气及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第3部分_机械负荷标准 GB/T 28046.4-2011道路车辆电气及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第4部分_气候负荷标准 GB/T 28046.5-2013道路车辆电气及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第5部分_化学负荷标准 GB/T 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 2423.2-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 GB/T 2423.5-199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二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a和导则:冲击 GB/T 2423.17-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Ka:盐雾 GB/T 2048-2008 塑料燃烧性能的测定水平法和垂直法 QC/T 413-2002 汽车电子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QC/T 417.1-2001 车用电线束插接器 QC/T 29106-2014 汽车电线束技术条件 GB/T 2828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SAE J2223-2-2011 Connections for On-Board Road Vehicle Electrical Wiring Harnesses—Part 2: Tests and General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SAE_J1742-2005 Connections_for_High_Voltage_On-Board_Road_Vehicle_Electrical_Wiring_Harnesses SAE USCAR-2-2013 Performance Specification For Automotive Electrical Connector Systems LV215-1-2009 Electrical/ Electronic Requirements of HV Connectors

电动车管理办法

物业园区电动车管理办法 一、目的: 加强、规范园区业主电动车出入、停放、充电管理,规劝、制止私拉电线行为,预防电动车充电而引起火灾事故发生,预防电动车偷盗行为发生,为各园区内电动车的管理提供实施措施。 二、范围:适用物业各部门、管理处 三、职责: 1、公司秩序部负责园区电动车管理办法的制定、审核、评定。 2、公司秩序部对管理实施效果进行监督检查,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加强纠正整改。 3、各案场管理处负责电动车管理办法实施、培训学习。 4、各管理处部门工作人员负责住户宣传教育、合理管控、巡查巡检、有效管理。 5、各管理处对园区内住户的电动车丢失、乱停放、充电安全、防火安全负责。 四、程序: 防火安全宣传: 1、各部门、管理处根据自身园区特点,规范管理电动车做好前期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条幅、宣传栏、短信、温馨提示、背景音乐等手段进行广泛宣传,提高业主对电动车的使用安全性、有效性管理。 2、开展园区业主座谈会,对楼栋、楼道内外私拉电线容易引发火灾的常识进行宣传,针对性的提出合理化整改建议。确实

加强电动车管理有效控制。 电动车进出门岗的管理: 1、各管理处统一购置电动车门禁出入卡,非机动车辆与机动车辆进出卡要有所区别。对进出电动车必须要核实凭卡出入。 2、门岗要严格执行收发卡制度,落实收发卡率100%。 3、秩序主管及秩序班长负责电动车充电的安全防火培训及监督工作。 4、秩序部对各案场门岗电动车监管工作实施检查,对 不符合标准的给以相应处罚,对做的好的小区实施奖励。 6、装修工人的自行车、电动车一律不许进入园区,要规划地点集中规范停放并管理。 电动车停放管理: 1、园区内不管是高层还是多层一楼单元内或地下室走廊、过道严禁停放非机动车辆。及时发现、引导业主将电动车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位。 2、管理处秩序部负责区域内看管电动车停放工作,并 登记核实进出住户的具体姓名,防止可疑人员实施电动车偷盗。 3、管理处秩序部设立的巡逻岗,要在24小时不间断加强巡查,特别是对集中停放电动车位置重点实施重点防范。 4、巡逻岗如发现电动车出现破旧、漏电、线路老化、损坏严重的车辆,应及时报告管理处并做好登记,由专人负责通知业主进行有效处理。 电动车充电管理:

电动汽车高压动力线束解决方案 HV系列连接器

Amphenol HV HV series connector and cable assembly & Application: high voltage and high current in hybrid car and electrical car cable assembly solution

About company 1932 Connecticut 3050 Amphenol was founded in 1932 and headquartered in Connecticut, USA. As one of the largest manufacturers of interconnect solution, Amphenol has more than 50 manufacturing facilities and a presence in more than 30 countries. Amphenol can provide interconnect solution to customers anywhere around the globe...... IMA&I Amphenol Pcd Shenzhen Co.,Ltd. is the only one member company of Amphenol International Military & Aerospace and Rail & Mass Transit Industrial Corp., also we are the R & D, manufacture and sales centre in China built by Amphenol International Military & Aerospace and Rail & Mass T ransit Industrial Dept (For short: IMA). We extend and sale our corporation overseas company's products in China market. . Amphenol is one of the system solution provider leader in HV& EV, for its high performance in Outlet charger & cable assemble solution, our products are reliable work well under high or low temp, vibration, limited space and other rugged environment, so we are famous in this industry, our customer all over the country, that is Chery Automobile, Wu Zhou Long Motor, Jianghuai Automobile, BYD Automobile, Geely Automobile, Changan Automobile, Nissan Motor, Changfeng Motor...... Amphenol Pcd Shenzhen expects to deliver the best products and service to you.

电动汽车高压系统电压等级技术规范标准编制说明

国家标准《电动汽车高压系统电压等级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 一、任务来源 根据国家“863” 计划《电动汽车整车及零部件技术标准研究》(2011AA11A277)要求,其子项目《电动汽车高压系统电压等级技术规范》,由东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负责起草,计划于2013年12月完成。 二、标准编制的意义和适用范围 标准编制的目的在于促进中国电动汽车行业电动附件等零部件企业的产品平台化发展,减少产品种类,提高产品销售数量,降低产品成本,推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 该标准适用于混合动力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纯电动汽车。对于电压等级小于144V与大于600V电动汽车高压系统,不在本标准规定范围之内。该标准为推荐性标准,不排斥整车企业开发定制的不符合该标准所规定的电压等级的电动汽车产品。该标准为推荐性标准,不排斥整车企业由于技术进步、整车布置空间等问题,导致整车电压等级略微偏离该电压等级。 三、工作过程简述 2011年9月,接到对《电动汽车高压系统电压等级技术规范》制定的任务后,东风汽车公司首先成立了标准制定工作组,确定了制定原则和方法,制定了工作计划,以确保标准制定质量和进度。 1.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

为了解掌握国内主机及零部件厂在研和已上市电动汽车及零部件产品高压系统电压等级信息,使制定的标准充分、合理、适宜,2011年9月,东风汽车公司起草了“电动汽车高压用电系统及零部件电压等级技术规范调查问卷”,对上汽、奇瑞、一汽、长安、广汽、北汽、国轩、万向等59个单位进行了问卷调查,收到问卷20份。 2.对返还的20份问卷进行了统计分析,以确定国内电动汽车高压系统及零部件电压等级分布情况,为电压等级标准制定提供数据支持。 3.对关键高压零部件电压等级确定因素如下:对于动力电池系统我们考虑现有电芯模块成组及电池系统的方便性通用性互换性与电压等级之间的关系;对于高压配电系统、电机及其控制器系统、DC/DC 转换器、电动空调、PTC加热器等高压零部件,我们分析和考虑了其关键零部件效率、电压、成本、整车搭载之间的关系,最后提出了其电压等级。 4.收集查阅国内电动汽车高压系统电压等级相关标准、文件,以确保修订后的标准与相关标准、文件的相容性。 5.2012年8月,我们走访了奇瑞、上汽、英飞凌公司,进行企业和零部件厂家调研,讨论标准主体思想,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丰富并修改了标准和编制说明的内容。 6.2012年8月-2012年9月提出行业标准草案(第一稿),并通过标准研究工作组秘书处发往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再次收集了同时在网上广泛征求意见部分意见和建议。共收集到9个单位共21条意

电动车使用管理制度

电动车使用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为规范公司车辆的使用、管理,明确责任,确保车辆的正常安全行驶特制定本制度。 二、车辆管理总则: 1、公司车辆为办公所用,不可公车私用,需求车辆者必须签写《车辆使用登记表》,使用完毕后,必须立即交还钥匙。 2、在驾车前应该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有剐、蹭、碰撞、损坏、配件失窃、电量是否充足、轮胎充气是否合适等有关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或处理。未及时上报或处理者由驾驶人对使用后产生的后果负一切责任。 3、在行车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驾驶,避免发生违章事故,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并严禁带人行驶。 4、实行定人定责制度,使用人必须保管好车辆,使用期间如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导致损坏或丢失,由使用人自行解决。若非人为损坏,报上级领导审核后按规定统一进行修理。 5、车辆使用后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 6、及时给车辆充电,使用人使用后发现电量剩余2至3格后及时通知车辆管理人充电,不能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受阻。 三、车辆的使用: 1、每日各保管人必须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内容包括:车辆编号、使用人、领用日期、工作内容、归还签字、归还时间。 2、需求车辆者必须签写《车辆使用登记表》,借用后对车量造成的损失应由使用人自己解决。 3、如因紧急情况未能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在使用后24小时内补齐手续。

四、车辆的归还: 1、每日使用后必须当天把钥匙交回。(因工作需要未能及时归还必须提前说明,事情解决后24小时内补齐手续)。 2.车辆归还后停放在指定位置,做到整齐有序。 3.车辆使用后仔细检查车轮、车胎、电量、车闸等是否完好,做到不影响下次的工作使用需求。 五、车辆的维护保养 1.每月20号对所有车辆进行整体维护保养一次,并对车辆进行清洗。 2、电动车在使用前应注意检查车况是否良好,如轮胎气压是否充足,前后刹车是否灵敏,整车有无异响,螺丝是否松动,电池是否充足电。 3、在车辆刚启动时,应缓慢加速,避免瞬间急加速损伤元器件。为了延长电池、电机的寿命,在车辆启动、爬坡时应用脚踏助力。 4、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行驶中应尽量减少频繁刹车、启动。行驶中刹车时应松开调速把,以免损害电机及其它机件。下车推行时,应关闭电源,以防推行时无意转动调速把,车子突然启动发生意外。 5、充电时应注意,不要使用其它品牌的充电器,只有专用充电器,才能达到最佳充电效果。 6、长期不用时,要每过一个月充一次电,要将电池里的电充满后存放,切忌不能在亏电的状态下存放。 违反以上各项规定造成的事故和损失由事故责任人承担。

纯电动汽车高压熔断器计算及选型

一、概述 现阶段动力电池能量密度越来越高,单体电芯容量越来越大,各高压部件一旦出现短路现象而无相应的保护措施,轻则部件损坏,重则引起火灾(尤其动力电池),后果将不堪设想,所以各高压部件回路的保护至关重要,本文将阐述纯电动汽车高压直流熔断器计算及选型方法,并实例说明。电动汽车电气拓扑图如图一所示。 图一电动汽车电气拓扑图 二、熔断器选型 2.1 熔断器分类 1)按动作特性主要分为: 普通熔断器(gG/gL)、快速熔断器部分范围保护(aR)、快速熔断器全范围保护(gR)、Time-delay型及特殊熔断器; 2)按照外形形状主要分为: a、英标熔断器 英式熔断器壳体采用陶瓷材质,圆柱管体,具有体积小、浪湧耐受性能強、性价比高、弧电压小、功耗低等特点,一般小于100A的熔断器推荐采用英式系列熔断器。英标BS88熔断器样式如图二所示。 图二英标BS88熔断器

b、美标熔断器 美式熔断器系列的产品,两端触刀为一体式,熔体直接一次性焊接,可抗强冲击及振动,具备高阻燃、高绝缘性能,弧电压小,功耗低,此系列为电动汽车的优选,一般大于100A的熔断器推荐采用美标系列以增加可靠性。美标熔断器样式如图三所示。 图三美标熔断器 c、欧标熔断器 欧标方形熔断器壳体采用陶瓷材质,该产品具有运行温度低、功率损耗小、焦耳积分值小等特点,适用于要求结构紧凑、性能优越、大功率应用场合,尤其在手动维修开关(MSD)中大量使用。欧标方形熔断器样式如图四所示。 图四欧标方形熔断器 d、法标熔断器 法标熔断器具有循环性能强、体积小、构造独特等特点,模块化底座方便安装,结构紧凑,适用于占用空间小的PDU、BDU、小型交流驱动器以及其它小功率应用。法标圆形熔断器样式如图五所示。 图五法标圆形熔断器

动力电池高压连接器(单芯)技术规范

目录 1 、目的 (2) 2 、适用范围 (2) 3 、定义 (2) 4 、职责分配 (2) 5 、流程图 ........................................................ . (2) 6 、程序内容 ..................................................... .. (2) 6.1 动力电池高压连接器技术参数要求 (3) 6.1.1 高压连接器性能要求 (4) 6.1.2 高压连接器技术参数要求 (4) 6.2 高压连接器结构设计要求 (5) 6.2.1 高压连接器插座中接触件与动力电池主电路连接端设计要求 (7) 6.2.2 高压连接器插座固定于箱体面设计要求 (7) 6.2.3 高压连接器插座与插头连接触件设计要求 (7) 6.2.4 高压连接器插件的绝缘防触摸设计要求 (8) 6.2.5 高压连接器的保护壳体设计要求 (8) 6.2.6 高压连接器的防呆设计要求 (8) 6.2.7 高压连接器的防呆设计要求 (8) 6.2.8 高压连接器的高压互锁设计要求 (9) 6.2.9 高压连接器的温控互锁设计要求 (9) 6.2.10 高压连接器的动力线缆设计要求 (9) 6.2.11 高压连接器的互换性设计要求 (9) 6.3 动力电池高压连接器检验标准要求 (11) 6.4供应商送样承认要求 (13) 7、相关文件 (13) 8、相关记录 (13)

1 目的 Objectives: : 汽车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速推进,今后较长一段时期汽车需求仍将保持增长势头,由此带来的能源紧张和环境问题更加突出,加快培育和发展节能汽车与新能源汽车,即是有效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推动汽车产业可持续的紧迫任务,也是加快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举措。 新能源电动汽车产业正是在这一时代背景下应运而生,动力总成作为整个新能源汽车的核心,如何保证其安全稳定显得尤为重要。由于当前在动力电池高压连接器部分国内还没有发布国家标准,大多企业是执行企业标准或参照其它同类产品的标准执行,或者直接借用其它行业使用的连接器,上述原因对连接器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及互换性带来挑战。为了实现公司产品标准化和设计标准化,统一产品各个部位的设计细节,避免不合理的产品设计,减少设计错误率,工程师在设计过程中思路清晰且有据可依,品质有据可检,生产操作便捷,缩短供应商生产周期,特定此规范。 2 适用范围 Applicable Scope: : 本规范适用目前公司所有动力电池高压连接器,文件中明确规范了高压连接器的结构设计标准及高压连接器技术标准要求,但对于创新型高压连接器设计不完全适用。 3 定义 Definitions: : 3.1 动力电池高压连接器:一种借助于电信号或机械力的作用使电路内被阻断处或孤立不通的电路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从而使电流流通,使电路实现预定的功能; 3.2 下文中所有尺寸单位默认为 MM,重量单位默认为 KG; 4 职责分配 Responsibility Dis tribution: : 4.1 产品工程部都依照标准文件的要求执行。 4.2 品质中心来料检验可以参考此规范文件对品质进行评估和检验。 4.3 采购中心可依此规范选择可满足我司技术要求的供应商。 5 流程图 Process Chart: : 无。 6 程序内容 Procedure Content: : 6.1 动力电池高压连接器技术参数要求 6.1.1 高压连接器性能参数要求

电动汽车充电站运维管理办法

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站运维管理

目录 1. 总则 (1) 2. 运维人员组织架构及各岗位职责 (3) 3. 设备管理 (5) 4. 安全管理 (16) 5. 资料管理 (10) 1.总则

1.1. 为规各电动车充电站(以下简称:充电站)运行、维护管理,保证充电站各项生产业 务运转有序、运行稳定,促进充电站管理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规。 1.2. 本规依据国家、地方及各新能源电动车管理单位的有关法规、规程、制度等,并结合 各充电站的实际运营状况而制定。 1.3. 本规对充电站运维管理的人员组织架构及各岗位职责、运行管理、设备管理、资料管 理、安全管理、文明生产和培训工作七个方面的工作容提出了规化要求。 1.4. 本规适用于电机电设备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维管理的电动汽车充电站项目。 2. 运维人员组织架构及各岗位职责 2.1运维组设立检修专责工程师:(常驻现场) 2.1.1组织架构(根据工程量情况配置人员) 2.1.2运维组办事处配备 2.1.2.1.考虑到运维工作的时效性,成立运维部。 2.1.2.2.运维部配备:办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固定及各种调试检测仪器。 2.1.2.3.各站运维备品备件的库存及管理。 2.1.2.4.运维工作交通用车(按运维部的运维工作量配置)。 2.1.2.5.常驻运维工程技术人员,根据运维工作量配备人员(初期投入常驻人员2名)。 2.2岗位职责 2.2.1.运维组主管 2.2.2.运维组主官是设备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各充电站的运营及维护工作。 2.2. 3.组织和协调各站生产业务管理与人员管理,组织和监督人员落实岗位责任制。 2.2. 4.组织制订各站年、季、月工作计划,包括:日常维护工作计划,定检计划,并督促完成。 2.2.5.定期组织巡视设备,掌握运行状况,核实设备缺陷,督促消缺。签发并按时报出总结及各种报表。 2.2.6.定期组织召开周例会、月度例会,及时总结分析运行维护工作情况,查找存在问题,

电动汽车高压电气系统安全设计

纯电动汽车高压电气系统安全设计摘要:在电动汽车研发安全设计中,纯电动汽车安全设计除与传统燃油车一样考虑乘员的主动安全与被动安全外,还需重点考虑动力电池系统和高压系统安全。为解决纯电动汽车高压电系统的安全问题,文章对高压部件和高压线束防护与标识、预充电回路保护、高压设备过载/短路保护、绝缘电阻检测、动力电池电流电压检测、高压接触器触点状态检测、高压互锁电路检测、充电互锁检测、高压系统余电放电保护以及碰撞安全等高压系统潜在的安全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形成一整套完整的电动汽车高压电气系统的安全设计方案。该方案能确保电动汽车高压系统安全可靠地运行。关键词:纯电动汽车;高压电气系统;高压触点;绝缘电阻;高压互锁;碰撞安全。 现代电动汽车一般分为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外接式可充电混合动力汽车及增程式电动汽车。纯电动汽车是指完全由蓄电池提供电力驱动的电动汽车,工作电压高达几百伏,远远高于安全电压。且高压系统工作时放电电流有可能达到数十安,甚至高达上百安[1]。当高压电路发生绝缘、短路及漏电等情况时,会直接对驾乘人员的人身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 因此,在设计高压系统和对高压系统关键部件进行选型时,不仅要满足整车驱动的要求,还必须确保驾乘人员和汽车运行环境安全。因此,纯电动汽车整车的电气系统安全性已成为评价纯电动汽车安全性的一项重要指标。文章简述了某公司纯电动轿车高压电气系统的安全设计与控制策略。 1纯电动汽车电气系统安全分析 纯电动轿车电气系统主要包括低压电气系统、高压电气系统及CAN通讯信息网络系统。低压电气系统采用12V供电系统,除了为灯光照明系统、娱乐系统及雨刷器等常规低压用电器供电外,还为整车控制器、电池管理系统、电机控制器、DC/DC转换器及电动空调等高压附件设备控制回路供电; 高压电气系统主要包括动力电池组、电驱动系统、DC/DC电压转换器、电动空调、电暖风、车载充电系统、非车载充电系统及高压电安全管理系统等; CAN总线网络系统用来实现整车控制器和电机控制器、以及电池管理系统、高压电安全管理系统、电动空调、车载充电机和非车载充电设备等控制单元之间的相互通信。 纯电动汽车电压和电流等级都比较高,动力电压一般都在300~400V(直流),电流瞬间能够达到几百安。人体能承受的安全电压值的大小取决于人体允许通过的电流和人体的电

山东省电动汽车管理办法

山东省低速电动车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推进节能减排, 规范低速电动车生产和使用管理,依据《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和《新能源汽车 生产准入管理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经信委)负责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备案管理。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质监局)负责低速电动车有关地方标准的制定及企业产品标准 备案、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管、组织产品质量检测。山东省公安厅(以 下简称省公安厅)负责低速电动车注册登记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管理是指企业法人自愿申请,经省经信委审 核企业生产条件、省质监局检测产品质量,由省经信委对企业及其产品进行备案,公安部门对车辆进行注册登记的行为。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山东省境内从事低速电动车生产的企 业及产品管理。 第五条对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备案管理,采用发布《山东省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备案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方式进行。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低速电动车系指以铅酸蓄电池组、锂离子电池组、氢燃料电池组等为动力源,由功率不大于的电动机驱动的主要 用于中短途出行或景区、社区代步的四轮载客车辆。 第二章技术要求 第七条低速电动车整车整备质量不超过,乘员不超过人,总质量不超过,最高速度不超过。 第八条低速电动车的主要技术参数为:外廓尺寸(长×宽×高)≤××();出厂时一次充足电经济续驶里程≥;百公里经济耗电量≤;侧倾稳定角≥°;最大爬坡能力≥;最小离地间隙≥。 第九条低速电动车电池寿命,铅酸蓄、锂离子等电池应不低于

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为促进本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的充电设施,包括: (一)自用充电设施,指专为某个私人用户提供充电设施。 (二)专用充电设施,指专为某个法人单位及其职工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以及在住宅小区内为全体业主提供服务的充电设施。 (三)公用充电设施,指服务于社会电动车辆的充电设施,包括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包含生产企业授权经营的整车销售机构(4S店)。 本规定所称的充电设施是指充电桩及其接入上级电源的相关设施。 第二章建设原则 第四条按照“自(专)用为主、公用为辅,快慢结合、分类落实”的原则,逐步在市域范围内形成以住宅小区、办公场所自用、专用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公共停车位、道路停车位、独立充电站等公用充电设施为辅的充电服务网络,在对外通道上形成沿放射状城际高速公路为主要轴线的公用充电设施服务走廊。 (一)在住宅小区建设以慢充为主的自用、专用充电设施。 (二)在办公场所建设快慢结合的专用充电设施。 (三)在商业、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以及具备停车条件的道路旁建设以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公用充电设施。 第五条新建建筑充电设施建设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新建住宅小区、交通枢纽、超市卖场、商务楼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园区、学校以及独立用地的公共停车场、停车换乘(P+R)停车场应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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