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索赔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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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索赔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一、为实现公司提出的工程造价预期控制目标,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项目工期符合规定,工程造价不超概算,本着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工程效率;明确分工范围、授予相应权限;落实部门职责、建立制约机制的原则,特制定工程变更与费用索赔管理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

一、工程变更与费用索赔管理的主管部门为计划部,工程部按各自职权负责对的工程变更与费用索赔的资料收集、立项、评审、费用核定配合实施。

第三章变更索赔分类

一、变更是指修正设计图纸中的错误、漏项、增减单项工程以及为优化设计、方便施工发生的变更;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自身过错,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事件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将变更索赔分为以下几类:

变更设计。因修正设计图纸中的错误、漏项和改变结构、增减单项工程致使施工单位增减费用以及为优化设计、方便施工发生的变更。主要有:⑴现场实际施工环境与设计图纸不符,主要表现为地质情况的差离、分项工程数量差等;⑵业主出于质量、造价、使用等原因,要求增减的工程项目,以及为满足环保等要求需增设的工程;⑶应地方政府和当地人民群众要求需增设的工程。

施工图量差。指项目投标时采用技术设计或初步设计资料,施工图出来后,施工图与原投标时数量变化引起的工程造价的变化。

索赔。根据发生的原因不同,分为以下几类:

3.1外部环境:由于业主供图、供料、村民干扰等原因造成停工费用损失而产生。

3.2不可抗力:因地质条件、恶劣气候等现场条件变化引起的不可抗力造成

的损失。

3.3工期变化:由于业主要求提前竣工或由于业主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后,业主仍要求按期竣工而引起的施工单位费用增加。

3.4 价格变化:材料单价上涨、运距发生变化增加费用。

3.5工程保险:施工单位在遭受损失时,根据投保的险制,在规定期限和范围内向保险公司提出的索赔

3.6其他:合同约定的其他索赔。

政策性调整。指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建设项目的标准发生变化,引起工程数量和工程造价的增加。主要指铁路工程中的价差系数调差、建设标准提高增加工程。

第四章变更索赔管理

一、变更索赔工作必须坚持依法办事、有理有据的原则。要认真分析合同条款,所有的变更索赔资料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合同约定。

二、项目部要高度重视工程项目变更索赔工作,项目经理部应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由副经理(总工程师)、工程、计划、物设、试验、财务等有关人员参加的变更索赔工作小组。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是变更索赔技术责任人,计划部长是主办责任人,工程部长是分管变更设计的直接责任人。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变更索赔责任制,明确分工,树立全方位、全过程的变更索赔观念,重点做好投标过程中、开工前、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竣工阶段的变更索赔的工作。

投标阶段的变更索赔工作。经营部门以不平衡报价、合理的投标施组为变更索赔谋划策略。项目中标后,经营部门应向项目经理部移交有关资料,包括招、投标文件,答疑书、合同,以及经营关系。由局市场营销部向工管中心交底,工管中心组织项目经理部主要人员进行项目管理交底的同时,负责有关资料办理交接和登记,并组织有关人员分析合同条款、全面熟悉营销背景和工作重点。

投标技术文件中施工方式、工艺、标准、设备等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为准,避免设计变更后建设标准提高或施工工艺改变而单价不提高的情况。另外在投标商务或报价文件方面,不做可能影响工程造价的并超出招标文件要求的承诺。

开工前的变更索赔工作。在施工图尚未出图之前,要根据合同条款,有针对

性地协助建设、设计单位做好施工调查、完善方案和数量核查等工作,减少项目潜在风险,对确实无法改变的不利情况,要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办理工程保险;尽量将低利润项目更改为高利润项目。

施工过程中的变更索赔工作。工程开工后,项目经理应经常组织副经理、总工程师、技术、计划、财务等相关人员研究合同条款、招、投标文件,随时提出变更索赔事项,明确各自职责分工。

3.1做好图纸会审工作、仔细校核工程量,并提出合理的修改方案。校核图纸工程量的重点除了设计图纸中计算错误的工程外,还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⑴设计图纸中漏项而实际施工必须发生或定额要求或技术规范要求独立支付的部分工程数量。⑵设计图纸中要求施工而工程数量表或工程量清单漏列的数量。⑶根据定额或技术规范要求,需由施工组织设计提出确定的工程量。如清除表土及清表后的填方数量。⑷为保证工程质量,必须进行优化设计而增列的一部分工程量。⑸现场实测与图纸不符的工程量。原地面标高、土石成份等。⑹施工现场地质或水文条件使施工作业受到限制或设计文件标定的自然或人为条件与实际情况不符,使投标或设计文件确定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发生改变,从而使工程数量或支付细目单价发生改变。

3.2变更设计。

工程变更应以业主批准或许可为基础,坚持不平衡报价和有利企业利益和方便施工为原则。在选择变更方案的同时,要以完善使用功能为原则,以满足业主综合需要为依据,注意多种方案的经济比较,力争投入与产出最佳结合。如尽量增加工程量清单中支付单价高的工程量,减少支付单价明显偏低的工程量;增加工程量清单中没有支付项的工程量,争取重新确定新增工程量单价的机会。

3.2.1变更设计的主要技术责任人是总工程师或工程部长,预算责任人是计划部。

3.2.2设计变更的重点。

路基土石方工程:①原地面地形地貌,特别是标高、断面(变坡点及桩号加以区别)、地表植被、构筑物、水塘、淤泥等与设计文件的数量差;②地基的处理和加固方案改变;③原地面的回填和沉降数量;④土石成份的变化;⑤土石方调配方案,特别是运距变化;⑥取、弃土点的变化和相应的防护,施工便道、征

地拆迁费用等;⑦环境保护;⑧边沟、天沟的开挖及数量;⑨路基填筑的材料及取、弃土石成份的区别。如掺石灰等。

桥涵工程:①原地面地形地貌,特别是标高、断面、地表植被、构筑物、水塘、淤泥等与设计文件的数量差;②地基的处理和加固方案改变,基底换填数量和用量;③基础开挖土石成份的变化,有水开挖与无水开挖的改变,临时挡护工程方案等④桩基钻孔地质岩层与设计地质资料的区别;⑤桩径与墩台身尺寸的统一;⑥桥梁结构型式变更;⑧梁型变化等。

其他:①防护工程基础开挖;②防护工程方案的改变;③工程施工所在地地方与村民的要求增加的工程,地方摊派;④临时工程及半永久性工程及配套设施、过渡方案等,如客专线箱梁场建、轨枕场、便道。

3.2.3变更设计应做好现场签认和变更文件办理工作,建立管理台账。设计变更的现场签认和变更文件是办理计量支付的重要依据,也是构成工程造价的主要组成部分,必须高度重视。做好签认工作必须做到:⑴项目经理部领导重视,加强技术部门和预算部门的协调配合能力;⑵项目部配备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从事签认和变更工作,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预算水平;⑶有关人员必须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施工现场发生的各种事件,应尽量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同时要加强和协调好与业主代表、设计代表、监理工程师的关系,签证资料中列明合同依据、变更理由、拟调整的工程量或费用,确保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取得业主、设计、监理单位的签认。

3.3索赔

索赔工作要遵循及时、真实、合法三个原则,因此要深刻理解合同条款,加强合同管理,树立合同意识,提高合同履约率,协调好与业主、设计、监理等多方的利益,全面履行合同的义务,认真分析进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有效的索赔策略,争取在合同条件规定的范围内获得最大利益。

3.3.1索赔主要条件有:⑴业主的违约行为造成的索赔;⑵不可预见因素(异常气候条件)造成的损失、损害或一个有经验的施工单位无法预见的外部障碍或自然条件。如施工现场发现化石、古币、文物等;⑶其他因业主的风险造成的损失和延误;⑷国家或地方政策性变化增加的费用索赔等。

3.3.2 索赔的程序:当上述索赔条件发生,项目部应按下列程序进行费用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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