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小官巨腐”现象的法律透视
观看《小官贪腐警示录》的心得体会模板

观看《小官贪腐警示录》的心得体会模板《小官贪腐警示录》是一部揭露小官贪腐行为的纪录片,通过真实案例的呈现,以打击腐败为主旨,警示人们珍惜自己的职位和权力,坚守底线,勇于拒腐防变。
在观看该纪录片后,我深受触动,以下是我对这部纪录片的心得体会。
首先,该纪录片以真实案例为依托,实事求是地展现出小官贪腐的各个环节。
通过对一系列案例的还原,观众可以清晰地了解到贪腐行为的特点和发展过程。
这种真实性的展现让我对小官腐败问题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在纪录片中,小官们因为权力的诱惑逐渐沉迷其中,最终走上了贪腐的道路。
这些案例以及其中的细节让我看到了权力对人性的腐蚀力量,也让我明白了小官贪腐问题所涉及的广泛和严重性。
其次,纪录片从多个角度突出了小官贪腐行为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
小官贪腐不仅违背了职责使命,也严重侵害了民众的权益。
纪录片在透露小官腐败的同时,也展示了其对社会的影响。
无论是贫困地区的发展受阻,还是民众生活水平的降低,都与小官贪腐密切相关。
通过这些案例的展示,观众不仅可以看到小官腐败对社会的危害,更可以深刻体会到自己作为一个普通民众的权益受损。
同时,该纪录片也深入探讨了小官贪腐背后的原因。
观看纪录片,我发现小官腐败是由于多个因素的综合影响所导致的。
一方面,一些小官面临的工作压力和经济压力巨大,他们为了谋取私利,不惜以违法违纪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另一方面,部分小官缺乏清廉意识,对腐败问题缺乏敬畏之心。
还有一些小官因为地位低下,权力有限,特别容易受到大官、权势集团的利益觊觎。
这些原因交织在一起,形成了小官贪腐的土壤。
纪录片还通过对一些贪腐案件的追踪报道,展示了反腐斗争的成果和打击小官贪腐的意义。
通过坚定的斗争,一些贪官被揪出并受到了应有的惩处。
这为观众树立了正面榜样,也让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反腐斗争的必要性和力量。
纪录片通过这样的展示,告诉观众只要我们共同努力,坚决打击腐败,社会一定能变得更加公正、透明。
观看这部纪录片,我也思考了自己的行为和态度。
“小官贪腐”发生机制探究

是“ 窝案 ” 多 。 无论 是 非 法 套 取 国 家
从 源头 卜 治理 “ 小 官 贪腐”
治理 “ 小官贪腐 ” , 必须进一步打破 基
层利 益共 同体 的格 局 ,缩 小 乡村 两 级 之 间
的利 益交 换 空 间 , 其 关键 是 重 新 定位 社 区 、
( 7 6 . 1 7 %) , 且 发 生 在 区 县 基 层 干 部 和 村
“ 小 官 贪腐” 的发 生机制
当前 的 “ 小 官贪 腐 ” 已经 不 再 局 限于 蝇 头小利 , 也不 再 明 目张 胆 , 而是充分利用了 基层 行 政 的复 杂 性 、 制 度 监 管 的 漏洞 、 政 策
提高 , 调 动 了群众 参 与 自治 的积极 性 。 但是, 也造 成 了部 分地 区村 民 自治 的变 异 , 群 众 难 以对 村 干部 进行 监督 。 与 此 同时 , 既 有 的党 纪、 政纪 、 法 律存 在 监 管漏 洞 , “ 小 官 贪腐 ” 处 于 失控状 态 。 这表 现 在 : 一是 “ 小 官 贪腐 ” 具 有 相 当大 的 隐蔽 性 、 灰 色性 , 游离 在 合 法 与 非法 之间 , 监 管 难度 较 大 。二 是 多头 监 管体
资金 , 还是瓜 分、 贪腐集体 经济 , 都非~ 个
人 所 能 为 。 因此 , “ 小官贪腐 ” 相 当 大 比 例 是“ 窝案” 。 由于 一 些村 官本 来 就 是 拉 帮 结 派竞选上台的 , 他 们 更 容 易 集 体 作 案 。 而 序, 必然是“ 窝案 ” 。 二 是 贪 腐 行 为 隐 蔽 。现 在 , 直 接 吃 拿
实施 的 固有 缺 陷 来谋 取 巨额 利 益 。 应该说 ,
小腐大贪

“小腐大贪”观后心得水务局局长、城区刑警队大队长,这些都是基层的公仆,是切实为人民服务和谋利的公职人员,却经不起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进攻,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大量聚敛钱财,甚至政治身份污浊之人也堂而皇之的成为干部,完全丧失了领导干部为人民服务的本质。
更为愤恨的是人民的长城居然“官匪一家”,成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公然欺压百姓,危害社会治安。
小小的职位,饕餮的“胃口”,屡屡的罪行,横行十余年的霸道,都在说明着法治的不完善、法制的不健全、监督的缺失、道德体系的崩溃。
假释人员在短短两年时间里成为科级干部,一路造假,一路蒙骗,居然骗过了三关五卡,混过了监督和评判系统。
屡次犯罪,却被同样是领导干部的父亲庇护,逃过了审判,逃过了监督。
刑警队大队长,组织黑社会犯罪,时间长达十余年,公安、司法、纪委、监察的“无为”,使当地社会法制、监督体系成为一纸空文,俨然一副老子天下自居的态度。
把人民赋予的权利作践,违背了人民的意志,丝毫无为人民服务的伟大理想。
“封侯非我愿,但愿海波平”,戚继光为驱除倭寇,还祖国和人民以安定,祥和的环境,已把人生的信仰和追求提升到最高的境界。
“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谭嗣同立志变法图强的雄心,即使在酷刑面前也矢志不渝。
或许他们的信仰超脱了普通大众,或许他们是沧海桑田中光亮的一粟,但作为伟大共产党员的信仰和追求不一样要这样吗?难道骑到人民头上作威作福,恃强凌弱就是他们一贯的“作风”吗?我国监督体制还存在着明显的缺陷,因此要逐步改革监督体制上的缺陷,不断扩大监督的范围和力度,使权力运行过程中腐败行为“不能为”。
腐败现象与我党的性质和宗旨严重对立,对建设有事业具有严重的破坏性。
如果听任腐败现象蔓延,我们党和人民的政权就有可能被葬送。
反腐败斗争是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的特殊表现形式,是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腐蚀与反腐蚀、和平演变与反和平演变的政治斗争,是执政的为巩固政权建设而迫切需要解决的政治任务。
“小官大贪”现象产生的原因及治理对策

“小官大贪”现象产生的原因及治理对策作者:宋柳杨来源:《廉政文化研究》2020年第03期摘要:“小官大贪”现象发生在群众身边,离群众最近,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党的执政基础和社会形象。
“小官大贪”虽官职不高但涉案金额动辄上亿,往往是所在单位“一把手”或者直接负责人,主要集中在权力和资金密集的领域。
“小官大贪”现象的治理成效是人民群众判断评价反腐败斗争成效的重要依据。
要下重拳出击,严惩严治“小官大贪”,应通过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规范权力运行体系、增大腐败成本、强化基层干部风险意识等措施,让行使公共权力的人习惯在监督下工作、习惯于依纪依法依规办事,进而形成“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长效工作机制。
关键词:小官大贪;权力公开;权力制约;问责中图分类号:D6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170(2020)03-0080-05从十八大以来查处和巡视发现的案例来看,有些贪官虽然职位不高,但贪腐数额惊人。
他们或身居关键岗位,以权谋私;或利用工程建设,大肆贪墨;或盯着补贴款项,雁过拔毛。
他们虽然官职不高,却往往直接损害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他们的贪腐行为严重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危害更大。
和“小官贪腐”相比,“小官大贪”的不同之处在于,一些职位不高甚至是科级以下的干部涉案金额动辄上亿,超过了许多“大老虎”,被舆论称之为“虎蝇”。
《人民论坛》杂志下属的问卷调查中心在2014年曾做过一份调查,其中与“高官贪腐”相比,三分之二以上的受访者认为“小官大贪”更令人难以容忍和接受。
93.96%的受访者认为在不易察觉的危害方面,首先是“民心失去了”[1]。
“小官大贪”现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严峻挑战。
一、“小官大贪”现象的特点“小官大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
“小官”是指职位没“老虎”高,甚至是科级干部;“大贪”是贪腐数额惊人,已经超过了一些“大老虎”。
通过分析已经公布的十八届中央第十二轮巡视反馈报告和媒体披露的全国各地案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我们认为,“小官大贪”现象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特点:1.“小官大贪”现象频发,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着密切联系。
工作心得:“小官巨贪”问题实证研究(最新)

工作心得:“小官巨贪”问题实证研究(最新)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
南昌市X区地处中心城区,城市发展迅猛,征地拆迁一直是政府的重点工作,然而征地拆迁领域频发的腐败案件,尤其是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小官巨贪”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
为进一步消除社会影响,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有必要立足区位因素,着重对“小官巨贪”现象进行实证分析,找出该类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诱因和环节,以期构建更加符合现代法治精神的基层社会管理体制,促进社会的良性发展。
一、X区征地拆迁领域“小官巨贪”案件概况(一)X年以来X区征地拆迁领域“小官巨贪”案件情况X年以来,X区纪委、监委共处理征地拆迁领域贪污贿赂案件17件21人,其中科级以下人员涉案金额百万元以上的“小官巨贪”案件9件9人,总和占比超过40%。
其中,贪污案件3件3人,受贿案件2件2人,贪贿交织案件4件4人。
(二)X区“小官巨贪”案件的区位特点X区地处南昌市中心城区,城市发展迅猛,而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旧城改造、新城开发历史性机遇扑面而来。
“一年四季抓征迁”的号角已经吹响,“大拆迁、大建设、大发展”的思路日渐清晰。
省、市对X区旧城改造和新城开发大力支持,大量财政资金用于征地拆迁领域,给拆迁补偿资金的管理提出了新的课题。
X区的“小官巨贪”案件正是滋生于上述区位环境中,呈现出三大区位特点:1.征地拆迁领域所占比重较大。
近年来,X区的经济发展突出表现为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征地拆迁项目众多,规模体量巨大。
而征地拆迁工作牵涉的利益面广、资金密集,同时涉及城中村,“随意操作”的空间较大,为该领域的腐败滋生了温床。
在X区朝阳片区征地拆迁项目中,自X年以来,共处理贪污贿赂案件16件20人,其中“小官巨贪”案件9件9人,总和占比占到45%。
如桃花镇十里村原村主任陶小弟在朝阳片区拆迁过程中,以制作虚假调查表、虚增拆迁面积等方式大肆侵吞国家拆迁补偿款870余万元等在本地区有影响力的案件,带有深刻的地区发展烙印。
《小官巨腐警示录》观后感

《小官巨腐警示录》观后感【篇一】为了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抓好中央第二巡视组对北京市反馈意见“乡村干部腐败问题凸显,‘小官巨腐’问题严重”的整改,我村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共同观看学习了市纪委和市委教育实践办联合制作的警示教育片《“小官巨腐”警示录》。
《“小官巨腐”警示录》汇集了近年来部分区县基层党员干部“小官巨腐”的违法案例,从违纪党员领导干部和典型案件入手,深刻分析了贪污腐败对党和政府产生的重大危害,令人警醒,引人反思,他们的前车之鉴为广大基层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
经过本次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加强对党的思想理论和廉政制度学习的重要性,也认识到党员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一定要加强对党的认识,廉洁自律,时刻约束自我,并不断加强自己世界观、人生观的学习,时刻牢记党的反腐纪律,才能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
党的作风体现党的形象,影响党的地位,关系人心向背,关乎党和国家事业的兴衰成败,我们要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在基层营造出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要始终保持清醒深刻的认识,要认真吸取“小官巨腐”案例的深刻教训,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行好各项工作职责,服务好人民群众,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更大贡献。
【篇二】近期我们单位组织观看了《“小官大腐”警示录》,我对此片中的关建军、郝洁、仝蕾、李志强等人的犯罪案例感受颇深,启发很大。
从我省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十一五”成功收官,“十二五”扬帆起航,国家又把我省定位为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经济正在高速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是加强党风建设的重中之重。
新形势、新任务向我们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在这充满机遇与挑战的新时期,我们都应该认真自觉的学习、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政策方针,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树立良好的行业作风,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能。
通过观看学习,我的心得体会具体如下:一、认真学习,加强修养,增强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小官大贪(检察院)
从查办案件看小官大贪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的发展,职务犯罪也不断出现新的情况,呈现一些新的特点和态势。除涉案金额越来越大,作案手段日趋隐蔽外,小官大贪现象越来越值得我们警惕和重视。从2011年1月至今,我院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37件63人,其中村、乡镇和县区重要部门中层及以下干部 25件51人,涉案金额达299万余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35万余元,立案查处此类案件数占立案总数的67.6%,涉案人员占总立案人数的81%,而其中就有22件查处数额超过5万元,大案率高达88%。
一、发案人员结构 在我们立案查处的该类25件案件中,涉案人员中拥有专科以上学历的18人,高中以下学历的33人;年龄在35-40岁的8人,40-50岁的28人,50岁以上的15人;其中农村基层组织成员30人,医疗系统工作人员7人,水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7人,电力系统工作人员2人,林业部门工作人员1人,房产部门工作人员1人,环保部门工作人员1人,国土管理部门工作人员1人和城市管理部门工作人员1人。其中,行政执法人员5人,司法人员2人,涉案领域较为广泛。通过梳理发现:一是涉案人员文化程度普遍不高,法律意识淡薄;二是涉案人员40岁以上的占总数84.3%,工作时间较长,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三是农村基层组织成员占总数的近60%,涉农领域涉案人员较为集中。
二、发案人员主要领域及环节 目前,我县该问题发案领域越来越广,除涉农惠民等重要领域 外,还涉及医疗卫生系统、电力系统、林业部门、水利部门、房产部门、国土部门、城管部门和环卫部门等多部门多领域。发案环节众多,发案手段具有普遍性,如:涉农资金发放中的虚报冒领及骗取,卫生系统的设备采购中的收受贿赂,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收受钱财后徇私枉法,以及利用单位财务制度漏洞虚报骗取资金等,小官大贪现象泛滥,在某些领域已经形成了一种普发现象。
三、发案特点与手段 通过对我县近年来查办贪污贿赂案件梳理分析,发现“小官大贪”问题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一是小官大贪现象比较明显,在我们办理的25件案件中,有22件案件数额超过5万元,大案率高达88%,其中新胜村干部丁某、王某等贪污达27.5万元,凤凰村村干部曹某个人贪污达19.24万元等,在基层群众中产生了较为恶劣的影响。 二是容易形成窝案串案,往往拔出萝卜带出泥,如拾联行政村案件,一举查处行政村书记、副书记和会计三人贪污;江砂办贪污案件中,主任和副主任及整个部门的骨干人员共同参与,一案查处7人之多。 三是被查处的“小官”职位虽然不高但是权力比较集中,单位或部门成了其个人一言堂,一个人说了算,缺乏监督。如城管部门的张某,其在几年时间内,指使下属通过在单位虚报支出,套取资金数十万元,形成了自己的私人小金库,并将所套取的资金供其个人挥霍;乡镇国土所的汪某,也是用同样的套路,贪污单位资金十几万元。 四是涉案人员作案手段多种多样,有侵吞、虚报、冒领、骗取、受贿、私分等,犯罪手段不断翻新,反侦查能力日渐变强,对反贪 污贿赂工作提出了越来越多的新的挑战。 四、“小官大贪”现象原因剖析 一是心理不平衡。纵观近年来查处的副科级以下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大多数被查处对象都在本职岗位上取得过一定成绩,工作能力和水平得到上级和群众的认可,但随着手中实权与自身政治、经济地位的差异加大,导致其心理扭曲失衡,往往用腐败来“补偿”职位不高带来的“被剥夺感”。 二是监督不到位。现有的监管机制往往是“抓大”,有关部门监督的重点往往是那些“一把手”或位高权重的高官,而对一些小职位、小官员没有形成有效监管制度,对基层干部的约束力偏弱,这给一些基层小官违法乱纪有了可乘之机。 三是岗位交流少。一些腐败分子作案时间比较长,有的长达10年以上。这充分说明,目前的权力监督制约存在盲区,很多审计检查流于形式。有的人在一个岗位干了几十年,从没进行轮换,长期占据关键岗位的“老人”在没有有效的监督、制约情况下,很容易滋生腐败。 四是制度不健全,公开透明度差。惠农资金发放及财务报账过程中,漏洞较大,这就往往给了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可乘之机。另外,涉案部门或单位对一些重要信息公开程度过低,也让他人无法监督,使其自身游离于监督的视线之外。
解剖“小官大贪”
解剖“小官大贪”作者:邱伟来源:《四川党的建设》2014年第11期在当前“打虎拍蝇”的反腐大环境下,“老虎”固然可怕,“苍蝇”也影响极坏。
“小官大贪”现象表明,职务无论高低,权力不分大小,凡有权力之处就会滋生腐败。
农村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接触更广,其贪腐行为给群众带来的影响更为直接和具体,因此更具代表性。
这里以邛崃市农村基层干部作为出发点和着眼点对“小官大贪”现象进行阐释和分析。
小官大贪近年来,邛崃市立案查处农村党员干部51人,涉及农村党员干部贪污贿赂类案件15件19人,占立案总数的29.4%,涉案金额达125.5万元。
给予开除党籍15人,留党察看1人,严重警告3人。
官小权大,以“三类重点人”为主。
在农村基层,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两委委员等看似很小的“芝麻官”,握有实权,不可小觑,这三类重点人群掌握了全村的人、财、物大权。
时任卧龙镇绵山村支部书记罗某、村委会主任叶某、村会计叶某三人,利用保管邛崃农场支付10万元修路款的便利,在扣除7万元修路工程款后,将剩余3万元私分。
三人均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而时任临邛镇马坝社区书记胡某和会计周某,在发放征地补偿款过程中,向社区群众谎称补偿款已经发放完毕,利用职务之便,截留侵吞征地补偿款43.8万元。
二人均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官小胆大,以涉众贪腐为主。
近年来,腐败案件调查通常是拔出萝卜带出泥,一挖一窝,一牵一串。
从近几年的查案情况看,有的是村两委班子成员集体作案,少数村干部合伙作案;有的是村与村之间的村干部合伙作案,村干部与乡镇工作人员合伙作案;有的是以村干部为主的家族成员合伙作案。
时任临邛镇棠子沟村支部书记徐某、村主任陈某、村会计兼妇女主任肖某、村民杜某、简某,在协助临邛镇政府参与征地工作时,利用职务之便使他们的5名亲属非法享受社保指标,非法占用征地补偿款25万余元。
另一起案件则是在实施夹关镇王店村、福田村、雕虎村、草池村土地整理项目期间,四个村的村干部卢某、杨某、费某、周某与国土局项目部临聘人员唐某、王某结成“利益同谋”,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列或者多增农户青苗补偿面积和地上附着物的手段,侵吞土地整理补偿资金43万余元。
小官大贪心得体会
小官大贪心得体会小官大贪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在中国古代和现代社会都可以找到其踪迹。
小官大贪是指那些职位虽然不是很高,但是却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进行贪污腐败的行为。
在我过去的工作中,也曾遇到过一些小官大贪的例子,通过这些经历,我对小官大贪的心得体会也更加深刻。
首先,小官大贪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职务小而待遇低。
在许多国家,小官的人员待遇并不高,而且没有太大的发展空间。
这就导致了一些小官们急于寻找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贪污腐败成为了他们最容易的途径。
另外,一些小官也有着很高的消费欲望,而薪资相对有限,通过贪污腐败可以满足他们的物质欲望。
还有一些小官由于自身素质不高,能力不强,无法通过正当途径提升自己的地位和待遇,只能通过贪污来实现自己的目标。
其次,小官大贪对社会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小官们通常占据一些小职位,但是这些职位往往涉及到很多方面的利益。
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进行贪污腐败,不仅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还破坏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小官大贪还会对社会经济发展造成重大损害,这些贪污行为会导致资源的浪费和分配不均。
同时,小官大贪还会破坏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导致社会的道德风气趋于恶劣。
最后,应对小官大贪需要多方面的措施。
首先,需要完善制度和法律,加大对小官大贪行为的惩罚力度。
只有建立起有效的法律和制度,才能有效地遏制小官大贪的行为。
其次,要加强对小官的培训和教育。
通过提高小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使他们意识到贪污腐败的危害,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另外,还需要加强对小官的监督和管理,建立起有效的监察机制,防止他们滥用职权进行贪污腐败。
最后,要加强对小官大贪行为的预防和发现。
通过各种手段,如加强审计,推行公开透明的政府采购等方式,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发现小官大贪的行为。
在我接触到的小官大贪的案例中,一些小官们因为自身野心膨胀,贪图一把权力。
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来收受贿赂、搜刮公款,甚至捏造证据来打压异己等等。
2023年观看《小官贪腐警示录》的心得体会范文
2023年观看《小官贪腐警示录》的心得体会范文《小官贪腐警示录》是一部以小官贪腐为题材的警示教育影片。
影片通过讲述一个小官员被贪腐的故事,深入揭示了腐败现象的危害和严重性,对观众起到了很好的警示和教育作用。
观看这部影片让我深受震撼,引发了我对腐败问题的思考和反思。
以下是我对《小官贪腐警示录》的观后感。
首先,影片通过生动的故事情节展现了腐败的程度和爆发的危害。
影片中的主人公是一个青年小官员,他在担任小镇政府的职务期间逐渐堕落,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最终被揭发、失去了一切。
他的贪腐行为不仅导致了巨额财产流失,还给政府形象和人民权益带来了严重的损害,整个小镇陷入了混乱和动荡之中。
通过这个故事,影片深入揭示了腐败的内外因素,引起了我对腐败问题的思考。
其次,影片刻画了贪官们的心理活动和诱因。
主人公贪官在影片中表现出典型的私欲扩张和权力膨胀的心态,不断追逐物质利益,不择手段地获取财富和权力。
他被权力腐蚀,逐渐背离了初心,最终堕落成为一个犯罪分子。
影片通过揭示贪官们的心理活动和动机,提醒观众增强警惕,避免自己成为类似的“贪官”。
对我而言,这样的揭示和反思具有很大的警示作用,让我更加珍惜并坚守自己的底线和原则。
第三,影片通过对小官贪腐的描绘,凸显了监督执纪机关的重要作用。
影片中的故事发生在一个小镇政府中,贪官得逞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执纪机关。
作为观众,我深刻体会到监督执纪机关对腐败问题的重要性。
只有加强监督力度,建立健全的反腐败机制,才能有效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最后,影片对腐败问题给出了积极向上的呼吁和思考。
影片中,贪官最终被法律严惩,就是对腐败行为的有力回应。
影片以此启示观众,只有依法治国,坚持零容忍的态度,才能构建廉洁的政治生态。
在观看影片之后,我也深感腐败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同时也明白了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
作为普通公民,我们应当以身作则,增强法制观念,自觉抵制腐败现象的蔓延,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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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小官巨腐”现象的法律透视 官场腐败现象虽屡见不鲜,但我们一般认为,位高权重者贪腐问题较大。但是,近年来社会频发的小官巨腐案件让我们意识到基层管理者的贪腐行为会造成更为严重的社会影响,并且呈愈演愈烈之势。20 世纪中期的美国社会学家就已表明,社会危机通常产生于繁荣而非萧条。如今中国的公权腐败问题正成为掩藏在中国繁荣背后,引发严重治理危机的重要幕后推手。腐败问题不仅仅发生于中国,它也是一个困扰于世界的历史性难题。我们不期毕其功于一役,但正所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应及早认识基层管理者贪腐犯罪行为的危害,并通过对基层公权腐败行为的探析,究其本质以遏制鸡啄米式的小官巨腐问题。那么,小官巨腐的本质、危害及诱发的因素是什么?如何通过法律路径为解决小官巨腐现象提供可借鉴的思路呢? 一、小官巨腐现象本质及危害 小官巨腐,顾名思义就是职位不高,但贪污的数额惊人,是政府权力下放到基层后,由于对权力的分配与监管不力,造成基层官员和管理人员手握实权而进行敛财的行为。随着我国社会主义体制机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民生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重视。为了社会稳定,早日实现共同富裕,缩小贫富差距,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政府出台了很多惠民利民政策。然而,这些政策的实施都需要经过基层干部之手,他们原本是广大群众发家致富、为百姓谋福利的带头人,却往往欺上瞒下的三头吃,带头致富变成了带头掠富。 (一)小官巨腐现象的寻租本质 小官巨腐往往呈现出官员职位不高,却掌握实权;官官相护,敛财手段隐蔽;身处行政基层,直接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特点。基于小官巨腐现象的基本特征,可以从中透视出小官巨腐的寻租本质。所谓寻租即利用自身的职务之便追逐私利且损害公共利益的一种行为。一般来说,权力寻租反映的是对于超额利润的寻求,政府公职人员以低于市场价格购进生产要素或生产要素的产权,再以标准价格卖出以获取其中利润。这里所说的小官巨腐的寻租并非通常情况下的寻租理论,是国家权力的非正当介入,而这种非正当介入不是为了保护市场经济秩序或者公民权益。相反的,这种非正当介入打破了原有正常的市场秩序,它是权力的疯狂,是另一种掠夺。官小胆大的官员,利用手中权力之便贪污贿赂数千万,更甚者有上亿元。在坊间对此声讨声此起彼伏,其权力之疯狂可见一斑。 ( 二)小官巨腐的危害 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小官巨腐现象之所以令人嗤之以鼻是因为它已成为潜藏在中国繁荣经济背后,引发严重治理危机的重要幕后推手,所带来的社会危害不可估量。 1. 政府财务流失严重。改革开放以来,城镇化速度明显加快,为实现共同富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中国梦,我国政府重金扶持涉农项目,在这过程中,有些小官的权利变异滋生腐败。在近几年的反腐案件中,__就出现了亿万村官、土地奶奶等,犹如当头棒喝在提醒我们,基层官员正在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大量敛财。这并不是偶然现象,而是当下社会中由于对小官的制约监督惩治不力而存在的必然结果。作为基层管理人员,未将政府发放的涉农款项用在实处,而是利用职权之便,攫取私利,使大量资金外流入基层官员自己的口袋,未发挥其该有的作用。因而导致政府财务的大量流失。 2. 群众利益得不到保障。小官作为基层管理者, 在工作岗位上形成错综复杂的关系络,甚至权倾一方。由于基层管理人员的腐败行为,使百姓实惠变成了自身的财富。政府原本用于扶持民生的政策和资金变成了小官的致富推手。小官巨腐是官员手中的权力与所处的行政级别不成正比,小官是基层的管理和服务人员,更是大部分项目基金的直接审核人甚至决策者,寻租空间较大。小官虽不像位居高位的政要人物那么手握重权拿国家的钱,但是贴近群众可以直接利用惠民拨款进行敛财。他们以个人的利益为先,对于人民百姓利益置之不理,使百姓得不到应有的实惠。 3. 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下降。小官鸡啄米式的贪腐行为源于他们与上级领导官官相护,因共同的政绩渴求捆绑成为利益共同体。又因对小官手中权力的制约机制与监督体制不完善,在利益的驱使下,基层小官手中的权力逐渐变异,形成小官巨腐。这些腐败现象出现在百姓周围,而百姓往往会通过基层干部的言行举止来衡量政府权威。基层干部腐败直接损害政府形象,甚至破坏干群关系,污浊整个政治生态平衡。 二、小官巨腐现象的成因 十八大以来,一批身居高位的政要官员因腐败而被惩处的事件令群众啧啧称赞。最近中央巡视小组明确表示对小官巨腐严处不待,这也验证出政府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决心,更迎合老百姓与基层干部群体建立良好关系的迫切希望。那么,基层管理人员凭何在贪腐中游刃有余,不惧制裁?究其源由有以下几点。 (一)小官职务犯罪的法律防范缺失 基层职务犯罪的司法惩治制度不完善。我国现行法律虽对于职务犯罪的惩处方面有一定的建树,但究其本质而言,国家机关在这方面行使职权时,没有完善的失职惩治的法律配置。在司法惩治制度的制定上,往往重视身居高位的政要官员的过失行为。相反,对于基层公权持有者过失行为掉以轻心,在针对基层人员的失职和贪腐行为之时,并没有健全的法律规章。 监督活动也缺乏明确的规范。近年来,政府在强化监督活动、保障群众监督权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也在监督国家公职人员以及基层管理人员的法制建设中取得了丰硕成果,但是我们仍然要清醒地看到,我国对于基层管理监督活动的法制环境并不容乐观。监督活动并不是师出有名,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没有完善的监督标准与相适应的程序,可操作性不强,监督活动的配套机制并不完善,无法实现现实生活中监督活动的要求。民主监督难、监督程序不完善依旧是目前我国监督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之一。例如:对于村官这一特殊的管理者,既不属于公务员,也不是国家基层管理执政人员,面对他们的权力腐败和非法行为,我们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支持百姓的声讨,手握实权的基层领导人员往往集所有实实在在的决策权、支配权等于一身,同时在基层组织中财务分配不合理、制度不健全、无章可循、管理并不严谨。由于权责分工不明,百姓有时会投诉无门。同时,在腐败案件的量刑中也没有细化的惩处规定。人民法院在判决时总采取缓期执行或从轻量刑,法律对贪腐失职行为的威慑力不足,规定资金不足5 万的不予以立案,致使贪腐行为越发不可收拾。这是司法惩治制度与监督活动在认识上的误区,而这种误区直接形成了我国在职务犯罪惩治中的抓大放小的盲区,使得小官滥用职权成为必然和普遍现象。 (二)基层民主与法治严重脱节 基层管理者的权力,源自于人民权力的转让,所以基层管理者手中的权力相较于人民群众的权力而言,是有条件的、相对的权力。在权力运行过程中,又具有隐秘性、腐败性的特征。实践也证明了让渡的权力有被非法滥用的可能。而在日常的基层管理中,政务不公开、财务不公开,导致基层管理组织和领导享有哪些权力、他们的权力是如何行使的百姓都无从得知,所谓人民监督、社会监督的权利也无处行使。20XX 年查处的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供水公司总经理马超群家中出现 亿元现金,37 公斤黄金,还有房产手续68 套,可见贪腐程度多么触目惊心。虽然作为供水公司的主管他手握权力,但是对于其手中的权力,在制度上设有严格的管理部门,法律上有相关的职务犯罪的惩处规定。这时我们不禁要问,他为何在严密的权力监管体制中会有如此大的寻租空间呢?这就是源于民主与法治的严重脱节,人民群众缺乏民主观念和权力的参与意识。虽然对于基层管理者,设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管理,但是在实质的运行过程中却由于缺乏民主的根基,法律法规只能成为形式。 (三)法律监督不完善 我国具备严密的法律监督体制,其一是外部权力监督,其二是内部权力监督,而内部权力监督可细化为行政监督和党内监督两种。但是,我国现行的监督体制,主要适用于身居高位的政要官员,在这种大环境下的监督体制对于基层管理者却形同虚设,公款仿似自己家的私房钱。村会计贪腐达 亿元,这样的贪腐程度让人咋舌。这就需要相关的监督体制的制约和管理。要将监督体制落实到实处,对主体责任明确划分、规范责任终身负责制,决不能让监督成为一句口号。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制还存在不能与时俱进,跟不上时代建设的需要等问题。 在现行的内部监督体制中司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__选择性执法,这就间接导致了小官贪腐呈现出无所畏惧的状态。受我国长期血缘宗法制、官本位以及人情社会等约定俗称的传统政治生态观念的影响,每一个进入官场的人都存在于这个无处不在的关系中,这也使得官与官之间必然相护,久而久之,发展成极其普遍的官场现象;而这种关系尤其是隐晦的,关系越宽、越密切,就越难以根除。有官官相护思想的人,在处理同僚、亲朋好友的违法事件时,总会利用手中握有的权力加以袒护和包庇。长此以往,官官相护终将发展成为自然态势。用一个词来形容就叫做阶级感情,尽管办理案件的官员与被查出的官员之间没有交集或者交情,但是他们早已因政绩渴求形成利益共同体,所以,阶级感情使得办理案件的政府官员以及司法机关、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往往会手下留情。 虽然在政府机构中设有监督部门,但是监督者存在信赖原则、包庇心态,导致贪污腐败行为的发生。刑法也缺乏对于监督过失责任的明确规定,产生头部有罪但手脚无罪之讥,不能提供法律监督的有效工具。在外部监督中,外界群众的参与度不高,同时法律法规不能为群众监督提供法律支持,法律监督体制滞后。 (四)小官自身法律意识淡薄 首先,执政者官本位、权威崇拜等施政思想在当今社会依然影响着人们的政治行为和取向。 官本思想是长期居于我国统治地位并在人们的思想意识中根深蒂固的一种传统意识。指以官为本,以官为重,以官为中心的思想。这种官本思想不仅根植于官员心中,也同样扎根于百姓的观念里,一定程度上也给基层官员提供了滥用职权的合理性。其次,小官党性教育的缺失。党性教育不到位成为基层干部管理最大的不足,由于基层干部受教育程度偏低、缺乏为人民服务意识,因其权力之便引发贪腐行为。比如为女儿办奢华婚礼的河北省沽源县平定堡镇党委书记岳树旺、陕西省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原科长侯福的巨额贪腐现象无不告诉我们,基层干部的党性教育不到位,使之无法认清自身的服务意识。造成了在我国,尤其是村镇中的管理者目无章法,使得小官法律意识淡薄,整体素质偏低。对贪污腐败等职务犯罪行为概念模糊,没有法律观念,缺乏最基本的法律常识,根本无法认识到贪赃枉法的利害所在,这也成为我国基层干部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