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分类分级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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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级划分标准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级划分标准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级划分标准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复朵程度(见表/刃与建设项U重要性(见表3),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佔分为M级,见表力。

表12 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类表
每类项条件中,彳门条符合较复杂条件者即划为较复杂类型・
表落建设项日重要性分类表
表力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佔分级表
页»内《3
附表二
建设项目重要性明细分类表
续附表二
建设项目重要性明细分类表
页»内《3
注;上述分类农中来涉及的.其建设顶匝甥性划分.慷则按国家.省.市三级批笊权限分为瓯要.较巫耍和一建型顶14
页11内《3。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级划分标准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级划分标准
评估分级
项目重要性
复 杂
中 等
简 单
重要建设项目
一级
一级
一级
较重要建设项目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般建设项目
二级
三级
三级
2.地形简单,地貌类型单一
2.地形较简单,地貌类型单一
3.地质构造复杂,岩性岩相变化大,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不良
3.地质构造较复杂,岩性岩相不稳定,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较差
3.地质构造简单,岩性单一,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良好
4.工程水文地质条件不良
4.工程水文地质条件较差
4.工程水文地质条件良好
5.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强烈
较重要建设项目
新建村庄、三级(含)以下公路、中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洪口码头、矿山、集中供水水源地、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垃圾处理场、水处理厂等
一般建设项目
小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洪口码头、矿山、集中供水水源地、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垃圾处理场、水处理厂等
?
表14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表
复杂程度
5.破坏地质环境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
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一般
注:每类5项条件中,有1条符合较复杂条件者即划为较复杂类型。
表13 建设项目重要性分类表
项目类型
项目类别
重要建设项目
开发区建设、城镇新区建设、放射性设施、军事设施、核电、二级(含)以上公路、铁路、机场、大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洪口码头、集中供水水源地、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垃圾处理场、水处理厂等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级划分标准(总3页)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级划分标准
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见表12)与建设项目重要性(见表13),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为3级,见表14。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级划分标准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级划分标准
5.破坏地质环境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
5.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一般
注:每类5项条件中,有1条符合较复杂条件者即划为较复杂类型。
表13 建设项目重要性分类表
项目建设、城镇新区建设、放射性设施、军事设施、核电、二级(含)以上公路、铁路、机场、大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洪口码头、集中供水水源地、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垃圾处理场、水处理厂等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级划分标准(总3页)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级划分标准
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见表12)与建设项目重要性(见表13),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为3级,见表14。
表12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类表
复杂
中等
简单
1.地质灾害发育强烈
1.地质灾害发育中等
1.地质灾害一般不发育
2.地形与地貌类型复杂
评估分级
项目重要性
复 杂
中 等
简 单
重要建设项目
一级
一级
一级
较重要建设项目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般建设项目
二级
三级
三级
2.地形简单,地貌类型单一
2.地形较简单,地貌类型单一
3.地质构造复杂,岩性岩相变化大,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不良
3.地质构造较复杂,岩性岩相不稳定,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较差
3.地质构造简单,岩性单一,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良好
4.工程水文地质条件不良
4.工程水文地质条件较差
4.工程水文地质条件良好
5.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强烈
较重要建设项目
新建村庄、三级(含)以下公路、中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洪口码头、矿山、集中供水水源地、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垃圾处理场、水处理厂等

地质灾害评价标准

地质灾害评价标准
地面塌陷分级标准
级别
塌陷、变形面积(km2)
巨型
>10
大型
1~10
中型
0。1~1
小型
<0.1
《县市地质灾害调查实施细则》
滑坡稳定性野外判别表
滑坡要素
稳定性差
稳定性较差
稳定性好
前缘
前缘临空,坡陡且常处于地表径流冲刷之下,有季节性泉水出露,岩土潮湿、饱水
前缘临空,有季节性地表径流流经,岩土体较湿,坡度30~45度
坡面和沟谷泥石流6~10条沟/20千米;强烈活动;掩埋农田,堵塞河流。沟口堆积扇具有一定规模。排泄区建筑物多
坡面、沟谷泥石流3~5条/20千米;中等活动,河口堆积扇规模小,排泄区基本畅通
沟谷泥石流为主,物源少,排导区通畅;1~2条/20千米,多年活动1次。堆积扇不明显,排泄区通畅
塌陷
碳酸盐岩岩性纯,连续厚度大,出露面积广。地表洼地、漏斗、落水洞、地下岩溶发育。多岩溶大泉和地下河,岩溶发育深
堵塞程度
特征
严重
沟槽弯曲,河段宽窄不均,卡口、陡坎多。大部分支沟交汇角度大。形成区集中,阵流间隔时间长
中等
沟槽较顺直,河段宽窄较均匀,陡坎、卡口不多。主、支沟交角多数小于60度.形成区不太集中
轻微
沟槽顺直均匀,主、支沟交汇角小,基本无卡口、陡坎。形成区分散,阵流少、间隔时间短
《县市地质灾害调查实施细则》
第四系覆盖薄,差异沉降小
《县市地质灾害调查实施细则》
滑坡动态的阶段差异
滑坡动态差异性的
主要方面
滑坡动态阶段差异的基本特征
滑前
滑动
滑后
滑坡营力因素和
机械力
滑坡地带全部营力因素均影响斜坡稳定性降低,但其中以某些为主

地质灾害规模、危害程度分级标准之欧阳道创编

地质灾害规模、危害程度分级标准之欧阳道创编

地质灾害规模、危害程度分级标准一、《县市地灾调查细则》各类地质灾害的规模划分标准:表6 滑坡、崩塌(危岩体)、泥石流规模级别划分标准表7 地裂缝规模分级标准表8 地面塌陷分级标准表13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分级标准注:①灾情分级——灾情采用“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栏指标评价;②险情分级——险情采用“受威胁人数”和“潜在经济损失”栏指标评价。

二、县市地灾调查分级标准:地质灾害规模分级标准表1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分级标准表2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DZT0286:表2 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分级表四、《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条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一)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二)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三)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四)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五、《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4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地质灾害分级指标及说明

地质灾害分级指标及说明

地质灾害分级指标及说明
一、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分级表
二、地质灾害规模分级表
三、有关说明
1、重要地质灾害点:已经发生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地质灾害点;
2、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已出现较大险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已发生的地质灾害点中仍存在潜在危害的点;
3、地质灾害散点:是指规模较小、零星分散、危害较小的地质灾害点和虽有一定危害,但资料不够详实的地质灾害点;
4、地质灾害危险程度;是指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程度。

已发生的地质灾害点按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级,地质灾害危险点按已遭受损失与受威胁人数、预评估直接经济损失之和分级。

5、地质灾害规模:是指地质灾害体的体积或面积。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国土资发[2004]69号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国土资发[2004]69号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国土资发[2004]69号1.范围1.1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原则、不同阶段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内容、要求、方法和程序。

1.2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在全国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各类建设工程时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以及在全国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2.定义本技术要求采用下列定义:2.1 地质灾害:是指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2.2 地质灾害易发区:是指容易产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2.3 地质灾害危险区:是指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将可能造成较多人员伤亡和严重经济损失的地区。

2.4 地质灾害危害程度:是指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与生态环境破坏的程度。

3.总则3.1 为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35号)的精神,规范全国建设工程和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特制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

3.2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必须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必须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3.3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必须对建设工程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该工程建设中、建成后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做出评价,提出具体的预防治理措施。

3.4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灾种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含岩溶塌陷和矿山采空塌陷)、地裂缝和地面沉降等。

3.5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主要内容是:阐明工程建设区和规划区的地质环境条件基本特征;分析论证工程建设区和规划区各种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提出防治地质灾害措施与建议,并作出建设场地适宜性评价结论。

2021年地质灾害规模、危害程度分级标准

2021年地质灾害规模、危害程度分级标准

地质灾害规模、危害程度分级标准欧阳光明(2021.03.07)一、《县市地灾调查细则》各类地质灾害的规模划分标准:表6 滑坡、崩塌(危岩体)、泥石流规模级别划分标准表7 地裂缝规模分级标准表8 地面塌陷分级标准表13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分级标准注:①灾情分级——灾情采用“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栏指标评价;②险情分级——险情采用“受威胁人数”和“潜在经济损失”栏指标评价。

二、县市地灾调查分级标准:地质灾害规模分级标准表1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分级标准表2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DZT0286:表2 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分级表四、《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条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一)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二)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三)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四)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五、《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4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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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分类分级标准(试行)
地质灾害是指自然界中由于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及地质构造变动等原因导致的一系列危害人类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事件。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预防地质灾害,制定和实施地质灾害分类分级标准是必要的。

下面是地质灾害分类分级标准(试行)的相关参考内容:
一、地质灾害的类型分类
地质灾害可以分为地震灾害、火山灾害、滑坡灾害、地面塌陷灾害、泥石流灾害等多种类型。

每种类型的地质灾害具有一定的特点和危害程度,因此需要对其进行分类。

1. 地震灾害分类
地震灾害可根据震级和破坏程度进行分类。

按震级分为微震、弱震、中震、强震和特大震等级;按破坏程度分为轻微破坏、中等破坏、严重破坏和毁灭性破坏等级。

2. 火山灾害分类
火山灾害可根据火山喷发程度、火山喷发类型和喷发后产生的火山灰和熔岩流程度进行分类。

按喷发程度分为小规模喷发、中等规模喷发、大规模喷发和超大规模喷发等级;按喷发类型分为火山喷发、火山爆发、火山喷发和火山爆发共同发生等级;按火山灰和熔岩流程度分为轻微程度、中等程度、严重程度和极其严重程度等级。

3. 滑坡灾害分类
滑坡灾害可根据滑坡规模、滑坡类型和滑坡危害程度进行分类。

按规模分为小型滑坡、中型滑坡、大型滑坡和超大型滑坡等级;按类型分为山体滑坡、河床滑坡、边坡滑坡和建筑滑坡等级;按危害程度分为轻微破坏、中等破坏、严重破坏和毁灭性破坏等级。

4. 地面塌陷灾害分类
地面塌陷灾害可根据塌陷规模、塌陷类型和塌陷危害程度进行分类。

按规模分为小型塌陷、中型塌陷、大型塌陷和超大型塌陷等级;按类型分为坑陷型塌陷、崩塌型塌陷、挤压型塌陷和溃决型塌陷等级;按危害程度分为轻微破坏、中等破坏、严重破坏和毁灭性破坏等级。

5. 泥石流灾害分类
泥石流灾害可根据泥石流规模、泥石流类型和泥石流威力进行分类。

按规模分为小型泥石流、中型泥石流、大型泥石流和超大型泥石流等级;按类型分为均质型泥石流、凝聚型泥石流、半凝型泥石流和崩塌型泥石流等级;按威力分为轻微破坏、中等破坏、严重破坏和毁灭性破坏等级。

二、地质灾害的分级标准
地质灾害分级标准主要根据上述各类地质灾害的特点和危害程度来确定。

下面是地质灾害的分级标准的参考内容:
1. 轻微破坏:对人类生活和财产造成轻微影响,可以通过简单的修复和应急措施解决。

2. 中等破坏:对人类生活和财产造成较大影响,需要采取较长
时间的修复和恢复工作。

3. 严重破坏:对人类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需要采取紧急救援和大规模恢复工作。

4. 毁灭性破坏:对人类社会造成巨大破坏,难以恢复,需要长期重建和整治。

通过对地质灾害类型进行分类和对各类地质灾害进行分级,可以更好地把握地质灾害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和应对措施,减少灾害的损失。

同时,地质灾害分类分级标准也可以为相关部门提供参考,进行灾害管理和决策。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个地质灾害分类分级标准是试行性质,实际应用过程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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