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常见实体瘤化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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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儿童恶性实体瘤的化疗

神经母细胞瘤

由于神经母细胞瘤(NB)预后差异大,80%小年龄(小于1岁)及早期病人在合理治疗下可获得长期无病生存,甚至少数病人可自然消退。但大年龄晚期病人预后急差。因此应根据病人的预后因素如年龄、分期、N-myc扩增、1p缺失等采用分级化疗治疗。小年龄早期病人无N-myc扩增及1p缺失,可仅做手术,手术后随访。而大年龄、晚期,伴有N-myc扩增,1p缺失者需接受强化疗和手术,直至骨髓移植。

一般对局限性肿瘤主张先手术切除,再化疗。而对估计手术不能切除者采用先化疗、再手术、再化疗或加放疗的策略。对NB敏感的药物有环磷酰胺、长春新碱、Vp-16、卡铂、顺铂、甲稀咪胺、抗肿瘤抗生素(阿霉素)、异环磷酰胺等,各个协作组采用不同药物组合对晚期病人强化疗,但预后改善仍未令人满意。

美国CCG协作组报告晚期NB在接受自身骨髓移植后4年无进展性疾病生存率为38%,各项处理方案结果未显示有差别。对IV期具有其它预后不良因素者(如N-myc扩增,年龄>2岁,诱导治疗未获缓解(CR)者,自身骨髓移植组预后要比常规治疗好。异基因移植与自体移植间结果无差异。自体外周血干细胞移植(PBSC)时造血功能恢复要比骨髓干细胞移植快,并且肿瘤细胞污染的机会相对减少。

NB对放疗敏感,但全身放疗在干细胞移植预处理方案中的应用尚有争论。NB的原发部位复发机会较高,因此对III、IV期病人仍有主张化疗同时采用局部放疗,但其有效性不明确。全身照光并不改善预后,对晚期疼痛病人,照光可缓解疼痛。

美国儿童肿瘤协作组对晚期病人在自身干细胞移植后随机分组进行13–顺维甲酸治疗研究,一组病人接受160mg/m2.d,每月用2周,共3-6月,另一组病人停化疗后不用药。结果为接受维甲酸组3年EFS为47%,未接受组为25%,P=0.013。在IV期病人及高危III期病人中维甲酸作用更为明显,分别为40%对22%,和77%对49%。常用参考化疗方案见表1,21-28天一疗程,一般不主张超过12个疗程,以免化疗药物累积剂量过大而影响远期生活质量。

表1-NB常用化疗方案

方案药物剂量给药安排

OPEC 长春新碱 1.5mg/m2第1天,静脉

环磷酰胺1200mg/m2第1天,静脉

顺铂90mg/m2第2天,静脉

16 150mg/m2第4天用

V

P

OPAC 将OPEC中Vp-16改为阿霉素30mg/m2第4天,静脉

异磷酸酰胺+Vp-16 异环磷酰胺 1.5g/m2第1-5天

或阿霉素美斯纳0.4g/m2q4h×3次/天,第1-5天

VP-16 100mg/m2第1-3天

或阿霉素25mg/m2第1-2天

顺铂+Vp-16 顺铂25mg/m2第1-5天

Vp-16 100mg/m2第1-5天

1. 当环磷酰胺剂量>1.0g/m2时,应水化1500~2000ml/m2,并同时给予美斯纳1-2次,0.4g/m2/次。

2. 使用顺铂时需给予高渗盐水稀释(2-3张盐水),同时给予水化并补充钙、钾、镁以防电解质紊乱。

3. 阿霉素累积剂量>320mg/m2,需谨慎应用。

病人<1岁,或I、II期,以OPEC、OPAC治疗为主,化疗剂量减25%。

横纹肌肉瘤

横纹肌肉瘤在初诊时已有局部或远处扩散较多见,预计手术不能完全切除时,应先行小切口或粗针穿刺活检,以病理诊断为依据,结合病理分型、原发部位、肿瘤大小、淋巴结和远处转移情况进行进一步分期,并给予相应的化疗和放疗。

美国横纹肌肉瘤协作组等临床研究方案得出以下结论:横纹肌肉瘤各期有必要化疗。对III、IV期病人和初诊时肿块不能切除者,尤其是盆腔原发者在长春新碱、更生霉素、环磷酰胺基础上有必要增加阿霉素、顺铂。异环磷酰胺在晚期疾病中有效。根据病理分型和临床分期应采用不同强度的化疗。化疗方案见表7-2,7-3,7-4供参考。

表7-2 Ⅰ期、非腺泡型治疗计划

表7-3 Ⅱ期、Ⅰ期Rs腺泡型,Ⅲ期,Ⅳ期治疗计划.

表7-4 各疗程化疗方案用药安排

注;化疗在肿块切除后7天、活检后3日开始,每3周1疗程,至完全缓解后6个疗程停药。年龄<12个月化疗剂量减半.

肾母细胞瘤

根据美国NWTSG-5研究报告,化疗是肾母细胞瘤必须的治疗措施之一,即使是I期病人,如仅采用手术治疗,仍有13%病人发生局部或肺部或对侧肾脏的复发,因此也需接受较为简单的短期化疗。Ⅰ期FH型或间变型和Ⅱ期FH型更生霉素及长春新碱化疗18周。Ⅲ、Ⅳ期FH 和Ⅱ~Ⅳ期局灶性间变型用更生霉素、长春新碱及阿霉素化疗共24周。Ⅱ~Ⅳ期弥漫间变型及Ⅰ~Ⅳ期肾透明细胞肉瘤采用长春新碱、阿霉素、环磷酰胺及依托泊苷四药联合化疗共24周。Ⅰ~Ⅳ期肾横纹肌样肉瘤采用环磷酰胺、依托泊苷和卡铂化疗共24周。病人应根据分型分期分组原则进行化疗,相应治疗方案见表7-5、表7-6。

术前治疗:如影像学检查表明完全切除困难,或已发生转移或全身情况差不能耐受麻醉时应先做活检, 在明确诊断后先化疗,至转移灶消失、原发肿块缩小能完全切除时再手术。术前可给异环磷酰胺、长春新碱和依托泊苷联合化疗2疗程,转移灶消失肿块缩小后手术,术后按各适应症选择相应治疗方案。

双侧肿瘤:发病率约为4.4%~7.0%,为尽量减少远期肾功能不全的发生,目前认为应在双侧肾脏活检(或部分切除)后先行化疗5周,使肿瘤浸润范围缩小,然后再进行评估手术,以保留足够能维持正常肾功能的肾组织。

表7-5-肾母细胞瘤分组

WT分组定义

WT(1)I期FH或间变型;Ⅱ期FH。

WT(2)Ⅲ、Ⅳ期FH;Ⅱ~Ⅳ期局灶性间变型。

WT(3)Ⅱ~Ⅳ期弥漫间变型;Ⅰ~Ⅳ期肾透明细胞肉瘤。

WT(4)Ⅰ~Ⅳ期肾横纹肌样肉瘤。

WT(5)无手术条件的Ⅲ、Ⅳ期及Ⅴ期,包括所有病理类型的术前治疗,术后按各适应症选择相应治疗方案。

表7-6肾母细胞瘤各组治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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