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2020年是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提升冲刺之年,为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提高镇人民幸福感,确保高标准实现创建目标,根据区创文指挥部统一部署及《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市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和中央、省、市、区精神文明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精神文明建设为统揽,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为目标,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坚持对标提升、精准精致,坚持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巩固创建成果,提升创建水平,形成建管并重保长效的良性循环,着力打造一批具有特色的创建品牌,利用一年的时间,进一步营造城乡统筹、共建共享的创建氛围,提升全民文明素质,实现全域文明。

二、工作目标

巩固文明创建成果、健全文明创建工作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各项指标,对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总体要求,结合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美丽乡村建设等,进一步优化、提升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

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优美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通过一年的努力,全面实现镇区主、次干道硬化绿化美化工作,实现村容村貌干净整洁,管理秩序有序,推动文明村镇全面达标升级,助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再上新台阶。

三、工作原则

坚持创建为民。不断巩固和深化文明创建活动成果,牢牢抓住“为民、惠民、利民”文明创建宗旨,坚持一线工作法、群众工作法,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真正让群众得利益、得实惠,切身感受到文明创建带来的便利和好处,有效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和满意度,最大限度地赢得群众的拥护、支持和参与。

坚持联动共建。坚持全民发动,充分发挥全镇各村各部门优势、资源优势,深入发动广大群众和单位职工共同参与到文明创建工作中来,进一步营造全民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坚持问题导向。践行一线工作法,深入文明创建一线掌握情况、现场发现问题、精准解决问题,围绕问题跟踪督办、现场调度,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把创建力量、工作重点放在问题突出的领域,有针对性地综合施策,一件件、一批批、持续不断地真正解决问题,补齐短板和不足。

坚持改革创新。创新工作理念,针对实践工作中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出现的新问题,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新载体,在文明创建工作的实践中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环境治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提升乡村环卫保洁市场化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以改革创新不断提升文明创建工作水平。

四、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深入文明创建工作,巩固城区文明创建成果,镇委、政府决定成立镇区文明创建综合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见附件)

五、主要任务

(一)镇政府(行政村)驻地800米范围内

1、公益宣传:在镇、村主要街道、主要出入口、道路沿线、活动广场等,广泛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关爱未成年人、文明20条、市市民文明公约、乡风文明、村规民约(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的公益广告,公益广告设置要与周围环境协调融合,合理艺术性融入创建LOGO和“心灵归宿、幸福之州”城市宣传语,主要街道设置密度每100米能看到至少5处公益广告;镇政府驻地以及综合文化站在显著位置设置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栏,展示内容标注具体时间和活动主题,每2个月更新一次。通过多种形式展示移风易俗、文明家庭、文明村镇、志愿服务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牵头责任单位:镇宣传部

责任单位:镇财政所、各行政村

环境卫生: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管理规范有序,无脏乱差现象。合理配置垃圾箱、整洁完好,垃圾桶分类标识按可回收和其他两个一组设置,垃圾无外溢,辖区内垃圾有效治理。通往镇、村沿途、镇区以及公路、河道沿线等重点部位无明显堆积垃圾、环境脏乱、面源污染现象。街面平整、路灯亮化等基础设施完善,沿途道路无破损、无坑洼积水。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镇环境工作站

责任单位:镇环综办、各行政村

镇容镇貌管理:通往镇区沿途、镇区以及公路、河道沿线等重点部位,无乱摆乱放、无乱搭乱建、无破损门头、无乱贴乱画、无污水横流等影响观瞻现象;对马路市场、流动商贩要规范化治理,合理化疏导、人性化管理;无违章停车、无乱收费现象(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违章停车);无占道经营(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下不算占道经营);无乱张贴小广告、乱设广告牌、乱发小广告现象;无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无流浪、乞讨未成年)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牵头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

责任单位:镇环综办、交警三大队、各行政村

公厕管理:镇区沿途及镇区、村居范围内无旱厕;镇区每500米要有一处公共卫生间或1处公共公共卫生间的指示牌;公共卫生间配套设施完善,配有无障碍设施,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至少有1个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公共厕所分布合理、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有保洁记录。日常保洁机制健全,管理使用情况良好,无损坏和被侵占现象。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镇环境工作站

责任单位:财政所、农技站、各行政村

(二)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

乡镇(街道)、村(居)成立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做到“七有”:有固定场地、有必要设备、有人员管理、有识别标牌、有活动计划、有活动登记、有经费保障;每月活动不少于2次,认真做好文字、图片、视频等有关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分门别类进行规范整理归档。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文广站

责任单位:财政所、宣传部、各行政村

(三)乡镇综合文化站、村(居)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一是在显著位置挂牌,具备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等活动(不少于3种)的设备条件;正常向居民开放;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各类功能室制度上墙,有相应的基本设备和书籍,设备维护良好。在出入口、功能室等显著位置至少能看到5处公益广告,展示24字核心价值观(其中各功能室内不少于1处)和市市民文明公约、居民公约、村规民约,通稿自创作品。各功能室的活动图文资料通过宣传橱窗、墙壁张贴画等形式展示,至少每2个月要新一次。

二是综合文化站、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或便民服务大厅要

建有学雷锋志愿服务站,有统一规范的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标识;有相对固定的志愿者(熟知本站点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相关情况,统一着装),有具体的志愿服务项目并具有相对应的志愿服务物品;有管理制度;有志愿服务队伍人员名单;有服务记录和成果展示(招募、注册、培训、记录、嘉许、转移)。开展关爱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困境儿童、残疾人、困难群众、贫困户等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上网、环境保护、邻里互助、社会治安、健康教育、法律援助等学雷

锋志愿服务活动;围绕服务精准扶贫、美丽中国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三是乡镇、村(居)设有专属或共享的未成年人活动场所,有居民和未成年人在活动场所开展道德实践或文体活动等的文字、图片资料。

四是移风易俗:村(居)建立健全“一约四会两队”(村规民约、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红白理事会,志愿服务队、文体活动队伍)。镇、村(居)支持农村开展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推进婚丧礼俗改革,开展文明家庭、文明村镇创建,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无争吵设骂、使用低俗语言、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公共设施等不文明行为。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宣传部

责任单位:财政所、文广站、各行政村

(四)农贸市场

1.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诚信经营和关爱未成年人等公益广告不少于3处,其中包括不少于1处诚信主题公益广告(①公益广告有统一的规格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景观风貌相融合;②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

2.开展文明经营户评选等活动,文明经营户摊位处悬挂流动红旗或奖牌,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经营户(摊位)证照齐全、亮证经营。

3.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出入口处有消防设施消防通道分布图,市场内消防栓不得上锁),并在有效期内(每月检查一次,有检查记录),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4.在显著位置公布投诉流程,建立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电话和投诉处理记录)。

5.设有公平秤和农药残留检验室,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98%。

6.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无慢待顾客现象。

7.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及时。

8.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城市管理部门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无停车乱收费现象。

9.划行归市,功能配套,蔬菜、肉类、鱼虾类、活禽类等分区经营,隔离清晰,柜台、摊位摆放整齐有序,无场外经营、乱设摊点、占道经营现象(市场或城市管理部门在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

10.无车辆驶入市场内现象;无乱张贴小广告、乱设广

告牌、乱发小广告现象。

11.公共卫生间至少有1个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保洁及时、无异味,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12.无执法人员粗暴野蛮执法现象。

13.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无乱扔杂物现象;无随地吐痰现象;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无不文明养宠现象;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

责任单位:财政所、宣传部、环综办、交警三大队、村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镇党政班子领导联系村,镇直单位包保村,包保干部联系网格、村巷的包保工作机制。各单位加强创建队伍建设,充实加强各单位创建办工作力量;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同志具体抓,班子成员分工抓的工作推进机制;各村书记、主任要“往前站、向我看、领着干”,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2.完善工作机制。坚持工作联动,完善主管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的协商会商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问题、交办问题、解决问题;坚持项目推动,各牵头责任

单位结合实际排出年度重点项目表,定人、定责、定进度,建立项目分级调度制度;坚持包保责任落实,完善督查巡查、组织协调机制,推动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3.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定期考核与不定期督查督办相结合的考核测评机制。镇纪委定期对创建工作进行督查、考核、评比,并纳入岗责考核范围。建立经常性督查问责制度,对推诿扯皮、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严格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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