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一审宣判被判刑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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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名官场存贵妇交际圈以落马书记之妻为首贪官被查

广东茂名官场存贵妇交际圈以落马书记之妻为首贪官被查

广东茂名官场存贵妇交际圈以落马书记之妻为首贪官被查广东茂名官场存贵妇交际圈以落马书记之妻为首2014年12月23日11:01 《廉政了望》2,298 分享添加喜爱打印增大字体减小字体廉政了望23期封面:前腐后继透视廉政了望封面报道:前腐后继透视前车之覆轨,后车之明鉴。

这是《晋书》中的一句至理名言,但在千百年来的官场中,却屡屡有失效之虞。

一个地方或一个部门的几任主要领导因贪腐落马,这就被人们称之为“前腐后继”。

他们这种奋不顾身的“飞蛾扑火”,究竟是为什么?贪官们的“腐败接力”并非孤立存在,它与贪官的“链状生存”状态密切相关。

有的是因为权力过分集中,造成“三管易腐”;有的则是上头在捂盖子,总觉得“蛀虫已除,万事大吉”;更有贪官自身选择了贪腐这条路。

然而,官场生态绝非问题的唯一答案,不能洗刷掉个人的所有责任,也并非意味着只能随波逐流,你本就有更多种选择,来做一个好官。

策划人:舒炜正是因为处理各方关系的娴熟手腕,梁毅民与其他充满争议的改革人物不同,他在禅城几乎收获了各方面的好评。

甚至那些他自称得罪了的人,其实都在说梁毅民的好话。

梁毅民:“救火队长”反被火烧文_本刊记者龙在宇发自广东茂名、佛山三年前,梁毅民以“救火队长”的身份闯入众人视野——梁毅民由佛山空降茂名,出任茂名市长。

彼时,茂名窝案震惊全国——曾任茂名市委书记,后担任广东省委常委、统战部长的周镇宏于2012年1月接受中央纪委调查。

而他在茂名的继任者罗荫国,则早在2011年2月就被广东省检察院反贪局带走。

茂名窝案共涉及厅、处级干部240余人,市辖6个县(区)的主要领导基本上全部涉案。

梁毅民的到来,曾给深陷窝案漩涡的茂名官场带来一丝希望。

梁毅民在佛山工作时,即被誉为“改革闯将”。

他更是多年来首名由珠三角地区空降茂名的主政者。

人们满怀期待,珠三角的改革之风能吹拂粤西重镇茂名。

三年之后,当初的“救火队长”却在另一场反腐风暴中黯然落马。

佛山往事今年50岁的梁毅民是广东开平人,他的仕途起步于家乡开平,并最终在毗邻家乡的佛山市成长为炙手可热的政坛明星。

于英生-安徽坐17年冤狱官员

于英生-安徽坐17年冤狱官员

安徽坐17年冤狱官员:看赵作海新闻觉得有盼头2014年05月29日02:40 新京报我有话说(29,730人参与)收藏本文5月21日,蚌埠市民政局内,于英生眼望窗外的高楼大厦。

获释9个多月,他还在试着融入一座全新的城市。

记者拍完照,他看着照片里的自己,“唉,真的老了。

”新京报记者贾鹏摄2013年8月,于英生被宣告无罪,随后当庭释放,此前他被羁押17年。

视频截图1995年,于英生在蚌埠淮河闸上留影,当时他在蚌埠市委办公室机要科工作。

新京报记者贾鹏翻拍【人物简介】于英生1962年出生,安徽蚌埠人,原任蚌埠市原东区(现龙子湖区)区长助理,现任蚌埠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主任科员。

其17年的冤狱经历,被称为现实版“肖申克的救赎”。

【于英生案】●1996年12月2日蚌埠市南山路,于英生之妻韩露在家中被人杀害。

●1996年12月22日于英生涉嫌故意杀人被批捕。

随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于英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安徽省高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其父兄奔波申诉十余年。

●2013年5月31日安徽省高院根据《刑法》第243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对该案立案复查。

●2013年6月27日安徽省高院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

●2013年8月13日安徽省高院公开宣判,认为于英生故意杀害其妻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于英生无罪。

这是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出台后,安徽首次执行“疑罪从无”。

随后,蚌埠市公安局启动再侦程序。

●2013年11月27日犯罪嫌疑人交警武钦元在蚌埠被抓获,并供述了17年前强奸杀害韩某的犯罪事实。

“杀妻案”嫌疑人即将被公诉在于英生无罪释放后落网新京报讯5月26日,国新办发布《2013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

白皮书称,2013年,全年各级法院依法宣告825名被告人无罪,并对在申诉中发现的冤假错案,依法予以再审改判。

于英生是被宣告无罪释放者中的一员。

近日,新京报记者从检察院有关部门获悉,武钦元涉嫌故意杀人一案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陈新民:退休后自首的区委书记

陈新民:退休后自首的区委书记

陈新民:退休后自首的区委书记作者:尤梓来源:《廉政瞭望》2018年第04期4月初,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发布信息,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因获得一次监狱表扬奖励、一次监狱嘉奖奖励,被刑罚执行机关秦城监狱建议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3年,时任安徽省副省长倪发科接受组织调查,成为十八大后安徽“首虎”。

此后六安官场一大批官员被调查,其中之一就是从六安市委督查组副组长(副厅级)位置上已退休的陈新民。

他在倪发科任六安市委书记期间,担任六安市裕安区委书记。

2013年5月,陈新民在倪发科被中央纪委调查后,被中央纪委、安徽省纪委找去谈话。

谈话出来后,他担心受牵连,通过时任裕安区拆迁办主任的许某某,退了一部分赃,但没有全退。

2014年,六安市副市长权俊良、寿县县委书记张绪鹏、霍山县委书记陈俊先后落马,但陈新民从六安市委督查组副组长位置上退休,看似平安过关。

但其实早在2014年,中央纪委和安徽省委巡视组,就已经将陈新民涉嫌受贿的线索移送安徽省纪委。

2015年12月8日,安徽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对陈新民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初核。

十几天后,陈新民主动投案并通过六安市纪委向调查组写出自首材料。

2017年秋,陈新民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主要行贿人,除了安徽大昌矿业集团的吉立昌外,还有一个就是安徽明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珠公司”)董事长黄劲松。

2003年下半年至2012年下半年,倪发科先后9次收受黄劲松送的玉石、字画等30件,价值129万余元。

为了黄劲松的房产开发项目,倪发科屡次违规四处打招呼、施加压力,帮助其更改项目规划、调整容积率、逃避处罚等,使其从中获取巨大收益。

正是这家企业,将倪发科和陈新民在证据上联系起来。

巧的是,陈新民还两次向这家公司退贿。

黄劲松与陈新民交往,还在倪发科之前。

2003年2月,明珠公司承建的明珠购物广场项目涉及裕安区粮食局、金安区粮食局等单位拆迁。

当时,陈新民是裕安区区委书记。

黄劲松找到陈新民请求帮助。

贪心酿成终身恨——安徽省宿州市原副市长李兴民的忏悔

贪心酿成终身恨——安徽省宿州市原副市长李兴民的忏悔

作者: 吴贻伙
作者机构: 不详
出版物刊名: 党建
页码: 40-40页
主题词: 一审判决 判处 为他人谋取利益 受贿罪 中级人民法院 职务行为 不正当利益 宿州市 美元 亳州市
摘要:背景资料:李兴民,男,1950年9月出生,先后任安徽省原县级亳州市市长、市委书记、宿州市原副市长(副厅级)。

2004年10月22日,李兴民被安徽省巢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

一审判决认定,李兴民利用手中权力,在职务提拔、工作调整、协调贷款、房地产开发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43次非法收受25人的贿赂56.4万元人民币、3000元美元。

“二进宫”的县委书记,上次出狱后还能进国企当官?!

“二进宫”的县委书记,上次出狱后还能进国企当官?!

“二进宫”的县委书记,上次出狱后还能进国企当官?!撰文| 艾恬县委书记入狱假释后重新参加工作,一路在国企或下属企业步步高升,官至副总经理,16年后再次犯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这事儿听起来有点匪夷所思,但却实实在在发生了。

2001年5月,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委书记殷光立因在干部调配工作中收受下属现金、存折共计133888元,被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后来,殷光立在2006年办理了假释。

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注意到,之后他深耕安徽省农垦集团下属企业系统,先后担任安徽龙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理会主席、安徽省龙亢农场常务副厂长、安徽农服副总经理等职务。

今年7月,殷光立因涉嫌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等犯罪,于2017年7月底被安徽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殷光立这是要“二进宫”了,不过,殷光立在2006年假释后进入国企系统,还能步步高升,这合法合规吗?出狱后进入国企系统官至副总经理因为是2000年前后发生的事儿,估计很多人记忆已经模糊,当年殷光立被查还是一起震动全国的腐败窝案。

2000年起,以安徽省原副省长、阜阳市委原书记王怀忠为代表的腐败窝案爆发,王怀忠被判处死刑。

在这前后,阜阳先后两任市长落马,皖北地区有包括殷光立在内的18名县(市、区)委书记被查,阜阳全市800余名干部涉案。

新华社2006年6月还出版了《一手遮天:18名县委书记垮掉的警示》,文中还详细记录了殷光立从一名干部堕落到腐败分子的历程。

在新华社书出版的同一年,殷光立获得假释出狱,后来进入安徽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任职,我们先来看看他先后都担任了什么职务,任职的这些企业都是什么性质。

首先看一下安徽农垦集团,根据官网,安徽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是1998年经省政府批准,由原省农垦工商联合总公司(前身为省农垦厅)改制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2004年纳入省国资委管理序列,与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系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一套班子。

阜新离奇诬告陷害案司法人员迫于权势罗织罪名

阜新离奇诬告陷害案司法人员迫于权势罗织罪名

阜新离奇诬告陷害案:司法人员迫于权势罗织罪名许宁是辽宁省阜新市华隆房地产公司的一名司机。

2005年4月1日,他被阜新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王晓刚抓捕,在此后的10天中,他先后被控偷卖华隆公司一辆奔驰轿车、盗窃一辆凌志轿车,随后又被王晓刚、王晓云(王晓刚之姐,时任阜新市公安局副局长)以“诬告陷害”、“诽谤”为由起诉。

法院一审认定,许宁“诽谤罪成立,免予刑事处分”。

二审开庭前,王晓云、王晓刚突然提出撤诉。

此时,许宁已被非法羁押达60多天。

2006年2月25日,本报以《谁导演了这桩离奇的诬告陷害案》为题,对围绕许宁案发生的一系列匪夷所思的问题进行了报道。

2008年1月21日,辽宁省葫芦岛兴城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王晓云有期徒刑三年。

许宁冤案终于水落石出。

这份判决书显示,相关司法人员明知许宁无罪、明知自己的行为违法,只因不愿意得罪王晓云等人,便给许宁罗织罪名、伪造法律文书等。

这份判决书也清晰地回答了本报的疑问,到底是谁导演了这桩离奇的诬告陷害案?所谓罪名,只是借口根据判决书,2004年2月,时任阜新市公安局副局长的王晓云得知许宁携带举报自己及胞弟王晓刚的检举信,到正在参加辽宁省两会的省政协委员住地金城宾馆,被保卫人员抓获并逃脱的情况后,遂产生泄愤心理。

2005年4月1日早上8时多,许宁和妻子苏雨、岳母带着3岁的孩子到阜新市某医院看病,车开出十几分钟后,发现车牌号为“辽J0086”的奥迪轿车跟在后面。

这辆车是华隆公司财务总监王亚忱的。

许宁驾驶的车刚开过阜新市解放大街广场,一辆白色警车突然别住了他们。

“车一停,王晓刚和另外3个人跳下车,王晓刚挥着两尺长的警棍,一把把许宁拖下车。

”苏雨对当天的情景记忆犹新,“王晓刚用手铐把许宁的手抽伤,然后把他铐上,掏出手枪顶在许宁的头上,一边拖上警车一边骂,‘我打死你,你信不?’”苏雨说,王晓刚抓捕许宁,既没穿警服,也没出示警官证和抓捕许宁的法律文件。

许宁被直接带到阜新市细河区公安分局刑警队。

胖达人案始末

胖达人案始末篇一:“慕马贪污大案”被揭露始末“慕马大案”被揭露始末2001-12-19 12:47:43贪官“作秀”欲何为南方网讯在沈阳腐败窝案曝光之前,慕绥新、马向东等人一直是以“有魄力”、“能干事”、“政绩突出”的形象出现在媒体和公众面前的。

慕绥新甚至凭借所谓的“政绩”,捞到了联合国“人居奖”。

为制造“影响”和“政绩”,慕马在沈阳这几年,每年都举办名目繁多的“节”。

在工人工资都开不出来的情况下,居然还搞劳民伤财的“国际名犬节”!去年9月1日,慕召集一拨人策划了一个“庆祝沈阳建城2300年活动”。

在庆祝活动的队伍里,有人竟打出“绥新市长辛苦了”的大幅标语。

在参观市容时,老百姓见到慕市长就鼓掌,而慕则向群众招手示意。

真是“慕很能干事、受老百姓欢迎”吗?事后了解这都是有人在幕后策划安排。

1999年底,慕绥新在未经过评估、论证和土地审批的情况下,主张投资2.5亿元在沈阳浑南新区建设了高21层的“21世纪大厦”。

慕绥新在21世纪广场的世纪钟下埋下了一封“本届市长给百年以后沈阳市长的一封信”。

也许慕绥新此举的用意是想让自己“流芳百年”、“名载青史”。

他怎么就不想一想,自己欺世盗名、沽名钓誉,又有什么资格企盼青史留名?近几年,沈阳一边是下岗职工增多,群众生活水平下降;一边是慕马热衷于做表面文章,搞“形象工程”,拼命往自己脸上贴金。

1998年建成的总投资17亿元的“大二环”快速干道,全长60公里,由香港某集团斥资近13亿元开发建设。

在慕马等人的操作下,政府与港商签订合同:“大二环”在建成通车的前10年按总投资的15%-18%返给港商;后20年风险共担,按投资比例分成。

当初测算日通车6万辆以上,日收过路费70万元;而建成后实际每天通车2万-3万辆,实际收入只有十几万元,结果直到现在市财政每天倒贴给港商三四十万元,一年1亿多元,政府却因此背上了沉重的包袱。

马向东等人曾把这个能引资的“大二环”工程作为政绩大肆宣扬,成为个人向上爬的政治资本。

2020年从资资格考试《刑法》每日一练(第42套)

2020年从资资格考试《刑法》每日一练考试须知:1、考试时间:180分钟。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和所在单位的名称。

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规定的位置填写您的答案。

4、不要在试卷上乱写乱画,不要在标封区填写无关的内容。

5、答案与解析在最后。

姓名:___________考号:___________一、单选题(共70题)1.下列哪一行为成立犯罪未遂?(2015年卷二5题,单选)A.以贩卖为目的,在网上订购毒品,付款后尚未取得毒品即被查获B.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现金支票后,未到银行提取现金即被查获C.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将价值5万元的财物送给国家工作人员,但第二天被退回D.发送诈骗短信,受骗人上当后汇出5万元,但因误操作汇到无关第三人的账户2.关于管制的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管制是我国的主刑之一B.管制的刑期,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C.管制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2年以下,最长不可能超过2年D.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由人民法院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宣布解除管制3.张某在公交车上盗窃了王某的钱包,钱包中有现金600元和一张信用卡。

张某不知道到卡内是否有钱,遂到一商城用信用卡尝试刷卡购物,证实卡内有金额后便疯狂购物达8000余元。

对张某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B.信用卡诈骗罪C.诈骗罪D.盗窃罪和信用卡诈骗罪数罪并罚4.根据刑法理论,___是指客观上阻止了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但主观上没有防卫意识的情形;如果没有现实的不法侵害而误以为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而进行"防卫"行为的,叫作___;《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___,不负刑事责任。

山东高法维持对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死刑判决

山东高法维持对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死刑判决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5日对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受贿、巨额财产 来源不明一案作出二审裁定,维持一审对王怀忠的死刑判决。

王怀忠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 死刑后,王怀忠不服,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

王怀忠在二审期间改变了一审时对全部罪行一概否认的态度,承认大 部分犯罪事实,并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王怀忠的辩护律师提出,王怀忠受贿犯罪数额并非特别巨大,犯罪情 节尚未达到特别严重的程度,一审判决对受贿罪量刑过重。

在二审期间,王怀忠已全部认罪,确有悔罪表现,建议从轻处罚。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怀忠受贿517.1万元,应当 认定为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对其拥有的价值人民币480.58万元 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其行为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王怀忠利 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索取、 非法收受巨额贿赂,属于典型的权钱交易性质,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工 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且有向他人索取巨额贿赂,用于阻止有关部门 对其经济犯罪查处的恶劣情节,应当认定为受贿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一审 判决并无不当。




在二审期间,王怀忠部分认罪,但并非真诚悔罪,不足以从轻处罚。

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 法,量刑适当,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 一项的规定,裁定驳回王怀忠的上诉,维持原判。



















提请罪犯减刑假释提请榜

34
二监区二分监区
刘国庆
放火罪
十一年
2026年1月20日
十一年
七年九个月一天
获得表扬4次,剩余考核分167分
违规违纪累计扣65分,最高一次扣30分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原判罚金5000元,余额480.38元,月平均购物159.71元,暴力性犯罪
35
二监区一分监区
伍武生
盗窃罪
二年六个月
2018年11月8日
原判罚金4000元,已履行罚金2000元,本次履行罚金2000元,余额918.72元,月平均购物182.5元
41
三监区二分监区
龚志方
盗伐林木罪
三年
2019年4次表扬,剩余考核分311分
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原判罚金5000元,已履行罚金5000元,本次履行罚金5000元
十个月十四天
获得表扬7次,剩余考核分47分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原判罚金10000元,已履行罚金10000元,本次履行罚金7000元
6
一监区一分监区
邓海明
故意伤害罪
四年二个月
2019年2月21日
四年二个月
十个月二天
获得3次表扬,剩余考核分298分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原判赔偿6515.9元,已履行赔偿6515.9元,本次履行赔偿6515.9元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原判罚金42000元,余额152.23元,月平均购物102.74元
14
一监区一分监区
邹华馗
贩卖毒品罪
三年
201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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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一审宣判被判刑17年
来源:新华社
发布时间:2015-02-2814:5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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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宣判被判刑17年

2月28日,倪发科(中)在庭审宣判现场。当日,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
判安徽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倪发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认定被告人倪发科犯受贿罪,
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
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新华社发

2月28日,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安徽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倪发科受
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认定被告人倪发科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
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
1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12年,被告人倪发科利用担任安徽省六安地区
行政公署专员、六安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六安市委书记、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
的便利,为有关单位谋取利益,其本人或通过特定关系人或与他人共谋,先后49次非法收
受有关单位负责人丁劲松、黄劲松、吉立昌等9人给予的人民币、玉石、玉器等财物,共计
折合人民币1296万余元。倪发科还对其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的578万余
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倪发科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应数罪并罚。案发后,倪发科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
积极退缴全部赃款赃物,认罪悔罪,对其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倪发科当庭表示不上诉。社会各界人士及倪发科的亲属100余人参加旁听。
本案一审合议庭由两名法官和一名人民陪审员组成。这是人民法院首次由人民陪审员
参与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记者吴书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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