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细则2篇
职称评聘实施方案(5篇)

职称评聘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完善我镇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在全体教师中形成“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局面,根据省、市、县人事局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经学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及全体教职工讨论,特制定我镇教师评聘方案。
一、职称兑现人员任教学校及参与支教分值(支教每年加5分)1、任教于中心校、南洪得1分,任教于三十埠、新民、华城、龙岗、黄浦、张庙、土山、油坊得2分;任教于牛寨、斗镇、青岭、四十埠得3分;2、支教对象为完小教师数在____人以上(不含____人、班级数乘以____人)且年龄在____周岁以下自愿参加人员。
支教一年得5分(职称兑现后且年龄在____周岁以下,根据工作需要,有需要支教的,中心校直接安排支教)。
二、评聘条件与考核分值1.思想政治表现(1)近五年来,年度考核一次不合格扣5分,年度考核优秀每次加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
考核办法,查阅证件。
(2)出勤情况。
一学年出满勤记5分,旷一节课扣1分,事假一天扣0.1分,病假一天扣0.05分,重大病或住院经县局批准请假后不扣分。
考核办法,所在学校证明,考核组抽查学校日志。
2.资历条件。
教龄每年按1分累积计算。
3.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条件(1)工作量(10分)。
教师每周任教课时必须得到16节(含16节),校长、教导主任及相关人员课时参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不足16节,一节扣0.5分,超出部分不加分。
考核办法,查阅教师课表、学校总课表。
(2)获奖情况:a近五年个人获奖: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片级镇级1.5分,只以最高级别记一次(如某一层次获奖分名次,市级及以上每低一等次减1分,县级每低一等次减0.5分,片级镇级二、三名为1分)(以上获奖必须是通过中心校及教育体育局上报)。
b指导学生获奖同前a(指导教师有文或有证);c任现职以来论文获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分、1.5分、1分,市级2.5分、2分、1.5分;省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及cn刊物发表文章的记3分;国家级一等奖3.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5分;在《____教研》上发表文章的记1分,多篇累加不超过1.5分;____教育网发表论文的记0.5分每次,累积得分不超过1分。
上海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细则

上海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完善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上海市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专业技术岗位实行聘任制,坚持总量控制、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用、严格考核、聘约管理的原则。
第二条在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中,强化岗位意识,严格掌握聘任条件,坚持德才兼备,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第三条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坚持定性与定量、过程与目标相结合,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四条根据《上海市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沪教委人〔2010〕68号),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的总编制数和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总数内设置岗位。
第五条学校在教师、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实验技术、图书档案、新闻出版、医疗卫生、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等系列设置专业技术岗位。
第六条岗位设置坚持总量控制、重点扶持、合理优化和动态平衡原则。
第七条学校根据岗位设置与人员编制管理规定,确定各学院(部门)岗位数,并根据学院(部门)的发展变化情况,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
第三章聘任条件第八条应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对于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差、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人员,或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中弄虚作假者,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学校不聘任其教师或其他专业技术职务。
三、应聘人员应履行《上海大学教师职务聘任条例(试行)》(上大内〔2003〕64号)规定的岗位职责,任现职以来的近五年考核合格。
申报应聘的岗位必须有空缺岗位。
四、应聘人员应具备规定的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具体要求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五、应聘教师职务的人员必须经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或学校组织的岗前培训,接受系统的教育理论培训和实践指导;应当依法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符合教师职务基本任职条件,必须既从事教学工作又从事科学研究工作。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细则.doc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细则为了进一步优化我院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根据国家人事部、重庆市教委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文件规定,结合我院聘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一)、申报评审程序1、申报与推荐(1)在聘、在岗的学院教师符合条件者皆可申报。
(2)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人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信息工程专修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并附任现职以来的科研成果目录;(3)部门党总支(支部)对申请人进行思想政治表现审查,对合格者予以推荐;(4)系(部)学科组应初步审查申报人的教学、科研等业务表现,将符合条件者的材料报送学院职改办;(5)职改办初审合格后发给《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通知申报高级职务的人员提供代表其科研水平的科研成果材料一式两份,由职改办分送两位专家鉴定(鉴定专家的专业技术职务不得低于申请人申报的职务,其中至少有一位应是校外专家),然后将专家鉴定持肯定性评价意见者推荐给院学科组评议;(6)职改办会同教务处对申报人的教学工作进行考察,并作出结论供学院评委会参考;会同院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的科研成果进行审核并量化评分,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2、学科组评议学科评议组对申报人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实际工作业绩进行全面审查,指导符合条件者正确填写《申报表》,按照申报职务的任职条件进行认真评议、公正表决。
评议会由学科组组长召集。
3、学院评审、推荐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就学历、资历、水平、能力、论文、成果和贡献进行全面审查、充分讨论、综合权衡、认真评议、公正表决;评审会由主任或授权的副主任召集。
对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由学院职改办进行审查,不再进行评议和表决。
学院职改领导小组对所有申报人情况进行审批,对合格者或予以审定通过,或予以推荐上报评审。
4、表决与复议评委会每年召开一次评审会,每次评审须有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到会,方可进行评审工作。
大学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大学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我校教师岗位的设置、聘用和管理工作,根据《XX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岗位设置学校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部门设置教师岗位。
(一)岗位设置原则1.总量控制、分级管理。
学校在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范围内,制定教师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学校根据教学、科研工作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对教师岗位实行分级管理。
2.按需设岗、优化结构。
坚持从学校的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学术梯队配备、创新团队培育、用人效益等实际需要出发科学设岗,既要考虑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又要考虑学科建设的长远发展,从而建立合理的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在相应的岗位上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
3.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岗位设置要统筹兼顾、重点倾斜,要有利于学科建设和发展,有利于教学科研上水平,有利于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
岗位设置要适当向重点学科、优势学科、重点实验室等学术创新平台倾斜,向学术创新团队倾斜,同时兼顾一般学科的需要。
4.岗位调节,动态管理。
学校在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范围内设置各单位各类各级教师岗位数。
岗位数一经核定,一般不得变动。
岗位使用计划,首先要保证现实工作需要,并根据学校事业发展的要求,实行动态管理。
(二)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教师岗位分为12个等级,正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教授一级岗位、教授二级岗位、教授三级岗位、教授四级岗位,分别对应一至四级教师岗位;副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副教授一级岗位、副教授二级岗位、副教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教师岗位;中级教师岗位名称为讲师一级岗位、讲师二级岗位、讲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教师岗位;初级教师岗位名称为助教一级岗位、助教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至十二级教师岗位。
根据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我校正高、副高、中级和初级岗位比例长远控制目标为1.5:3:4.7:0.8。
上海交通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上海交通大学人力资源处

上海交通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建设世界一流师资队伍,培养和造就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促进创新型人才培养,推动国际前沿的原创性科学研究,建设能对接国家战略需求的科研大团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按照“总量控制、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岗位管理”的原则实行教师职务聘任制度,吸引和遴选海内外优秀人才不断加入师资队伍,增强师资队伍的整体实力。
第三条 教师职务聘任坚持分类指导、分类管理的原则。
依照学科(专业)划分,分别按理工科、人文社科两类制定实施细则。
依照岗位类型划分,分别设置教学为主型岗位、教学科研并重型岗位和科研为主型岗位。
第四条 教学为主型主要是在长期承担全校性公共课及量大面广的专业基础课教学岗位中设置;教学科研并重型要求同时承担高质量课程教学和高水平科学研究工作,主要在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学术骨干岗位中设置;科研为主型主要在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含基础科学研究、应用科学研究)的岗位中设置,并根据岗位的特性和实际需求,在应用科学研究中增设国防科研攻关、成果转化及推广、科研大团队和工程技术四类系列。
根据不同岗位类型分别制定不同的岗位资格条件。
第五条 教学为主型岗位和教学科研并重型岗位职务分为教授、副教授、讲师和助教四个等级;科研为主型岗位职务分为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和研究实习员四个等级。
第六条 教师职务申请者,其学术水平“应达到所在学科相应职务中上水平”。
第七条 聘任教师岗位者,须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服从聘用单位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所规定的要求。
3、满足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条件和身心健康要求。
4、新教师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上岗培训内容,获得教师资格证书。
第八条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且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中学关于组织新一轮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的实施细则

XXXX中学关于组织新一轮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的实施细则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促进我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切实做好我校新一轮岗位竞聘工作,发挥其正向引导作用,按照《关于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X人社发(202X)4号)、《关于印发XX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办法的通知》(X人社发(20XX)39号)、《中共XX省委组织部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优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X人社发(202X)15号)等文件规定和区教体局工作部署,依据《XX区教体系统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指导意见(2023.12-2025.12)^的精神,在四轮岗位竞聘的基础上,开展新一轮岗位竞聘工作。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实施范围我校2023年12月31日在编、在岗且符合聘任条件的所有专业技术人员,按2023年12月31日实际工作单位参加竞聘,交流轮岗人员回原单位参加竞聘。
二、聘期三年,即2023年12月31日至2025年12月30日。
三、工作原则(一)民主公开原则。
发扬民主,做到公开、公正,强化监督。
(二)竞争择优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工作量和工作业绩,竞争上岗,择优聘用。
同时向一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倾斜。
(三)积极稳妥原则。
结合学校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岗聘工作顺利有序推进。
四、基本内容本次岗位竞聘的主要内容是由竞聘领导小组对所有参加竞聘人员进行上一聘期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于2023年1月完成续聘后,方可参加本轮竞聘。
本聘期内,在2023年6月、2023年6月、2024年6月根据新核定的各单位岗位空缺情况,集中组织岗位竞聘。
2023年6月竞聘量化赋分时间范围为2019年1月-2023年5月,上一聘期内(取得高一级资格)聘任到高一级资格人员的赋分时限为取得资格当月起至2023年5月30日,根据新的量化赋分重新排序。
2023年6月、2024年6月有资格竞聘人员竞聘量化赋分时间范围分别为2019年1月-2023年5月、2019年1月-2024年5月,量化赋分标准构成参照本次量化赋分标准构成。
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分级聘任实施办法

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分级聘任实施办法一、背景与目的为了提高我国小学教师的专业技术水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实施原则1. 公平公正:分级聘任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每一位教师都有机会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2. 激励机制:建立激励机制,鼓励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专业水平,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3. 动态管理:专业技术职务分级聘任应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教师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教育教学实绩进行定期评审和调整。
4. 规范操作:分级聘任的实施应严格按照本实施办法进行,确保操作规范有序。
三、专业技术职务分级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具体如下:1. 初级职务:包括小学教师、小学一级教师。
2. 中级职务:包括小学高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
3. 高级职务:包括小学特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
四、聘任条件1. 初级职务: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具备小学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满1年。
2. 中级职务: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具备小学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满3年,且近3年教育教学成绩显著。
3. 高级职务: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具备小学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满5年,且近5年教育教学成绩特别显著。
五、聘任程序1. 个人申请:符合聘任条件的教师,可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
2. 学校初审:学校对申请教师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公示。
3. 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学校组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教育教学实绩、业务水平、教育教学理论水平等。
4. 公示:将考核结果公示,公示期为15天。
5. 审批: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6. 聘任:审批通过的,由学校颁发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并签订聘任合同。
六、动态管理1. 定期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实行定期评审制度,初级职务每2年评审一次,中级职务每3年评审一次,高级职务每5年评审一次。
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2篇

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1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职称评定的积极作用,激励广大教师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切实搞好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职称评定的政策以及职称评审积分办法,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目标,围绕县教体局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继续规范操作程序,创新评价机制,强化政策导向,突出实绩与能力,完善评审标准,不断提高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工作流程(一)评审原则严格执行教体局、人社—关于教师职称评定工作的政策,严格履行职称评定的程序,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德才兼备,注重实绩,不论资排辈,从严把关的原则。
(二)评定办法1、制定方案按照上级有关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以确保职称评定工作有序开展。
2、政策宣传职称评定前召开职称评审工作准备会,宣传职称评定的相关政策及具体规定,做到政策公开。
3、依照上级文件精神,学校采取自下而上、亲属回避的原则推荐为人正派、处事公道、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同志组成学校职称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年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职称评审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监督员:(三)职称评定程序1、本人报名,资格;教职工申报评定职称必须符合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由办公室负责进行资格。
2、符合条件者在职评会上提供相关材料,进行量化打分;3、职称考核领导组成员评议认定,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
4、学校向全校教职工公示评定结果;5、公示期满后,若无异议,再行上报材料。
6、材料归档评职工作结束,所有材料都要归档(四)量化计分标准1、学历。
专科以下分,专科分,本科分,硕士分,博士分。
后取得学历层次减分。
专业不对口减分。
2、任职年限。
任现职以来每年分。
参加工作以来每满一年计分,任教学科与专业不同的每年计分。
转评人员特殊对待。
3、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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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细则 (2)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细则 (2)精选2篇(一)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细则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相关要求,对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具体实施程序和要求进行规定的一份文件。
以下
是一般的实施细则内容:
1. 聘任条件:详细列明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条件,包括教师的学历、工作年限、
专业知识水平、教学科研成果等方面的要求。
2. 材料准备:规定申报教师需要准备的材料清单,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历证明、职
称证书、教学科研成果等,以及要求材料的格式和提交方式。
3. 评审程序:明确评审的具体程序和工作流程,包括申报材料的初步审核、专家评审、公示和答辩等环节,并规定每个环节的时间节点和要求。
4. 评审标准:制定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具体标准,包括学术水平、教学能力、科
研成果、专业贡献等方面的评价指标,并指导评审专家进行评判和打分。
5. 评审结果:规定评审结果的公示方式和时间,并详细说明评审结果的等级划分。
6. 审核机构和人员:明确参与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审核机构和人员,包括评
审专家的选拔和任命方式。
7. 监督管理:规定对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包括对
有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
以上是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细则的一般内容,具体实施细则还需根据不同
地区和院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细则 (2)精选2篇(二)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细则是指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的具体操作
细则。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实施细则的示例:
一、评聘条件:
1. 拟评聘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及学校的相关规定;
2. 拟评聘教师应具备相应的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3. 拟评聘教师所在学科或领域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应有一定的成果和贡献。
二、评聘程序:
1. 学校应制定评聘工作的计划和时间表,并公告给全体教师;
2. 拟评聘教师应提交评聘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学术成果等;
3. 学校设立评聘委员会,由校内专家和外部专家组成,负责评审拟评聘教师的材料和
进行面试;
4. 评聘委员会根据教师的学术水平、教育教学能力、科研成果等综合评价,拟定评聘
结果,并提交给学校领导审核;
5. 学校领导审核评聘结果,作出最终决策;
6. 评聘结果公示,并给予评聘教师合理的反馈。
三、评聘标准:
1. 学术水平:拟评聘教师应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包括在学术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等;
2. 教育教学能力:拟评聘教师应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能够开展创新教学和指导
学生的科研工作;
3. 科研成果:拟评聘教师应在所在学科或领域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包括获得奖项、论
文发表、专利申请等。
四、评聘奖励:
1. 通过评聘的教师将获得相应的职务称号,并享受相应的待遇;
2. 评聘结果将被记录在教师个人档案中,作为教师职业发展的参考。
五、监督与检查:
1. 学校相关部门应对评聘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确保评聘工作的公正和公平;
2. 学校应建立相关反馈机制,接受教师对评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以上仅为一个示例,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