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制度
小学学校评聘工作制度

小学学校评聘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小学教育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评聘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提升小学教育质量提供有力保障。
第三条评聘工作内容包括教师职务、职称的评审和聘用,教师业务的考核和评价,教师培训和继续教育等。
第四条评聘工作应依据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小学教育发展规划,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分阶段、分步骤实施。
二、职务、职称评审和聘用第五条小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
初级职务包括:小学一级教师、小学二级教师;中级职务包括:小学高级教师;高级职务包括:小学特级教师。
第六条教师职称评审应按照教师资格、学历、教育教学工作年限、教育教学成果、业务水平、师德表现等条件进行。
第七条教师职务聘用应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三年。
第八条教师职务评审和聘用程序:(一)教师个人申请或学校推荐;(二)学校评审小组评审;(三)学校公示评审结果;(四)学校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五)教育行政部门颁发职务证书。
三、业务考核和评价第九条业务考核和评价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全面评价教师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态度、教育教学成果等。
第十条业务考核和评价内容:(一)政治素质: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业务水平:掌握教育教学理论和方法,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三)工作态度: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四)教育教学成果: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取得显著成绩。
第十一条业务考核和评价程序:(一)教师个人总结;(二)学校考核小组考核;(三)学校公示考核结果;(四)学校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教师培训和继续教育第十二条教师培训和继续教育是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的重要途径,应贯穿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
小学职称评定规章制度范本

小学职称评定规章制度范本《小学职称评定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工作,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文件精神,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小学职称评定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定条件和程序进行。
第三条教师职称评定应当坚持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相结合的原则,重视教师的岗位工作表现和实际业绩。
第四条小学职称评定工作,应当注重教师的学术水平、教学能力、科研成果、教育改革和学校建设方面的业绩。
第五条小学职称评定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确保评定结果真实、客观、准确。
第二章职称评定条件第六条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条件包括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科研成果、教育改革和学校建设等方面的表现。
第七条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条件应当具体明确,突出实际工作能力和水平。
第三章职称评定程序第八条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程序分为申报、资格审查、考核、终审、公示和聘任等环节。
第九条申报阶段,教师须按照规定格式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工作简历、业绩材料等申请材料。
第十条资格审查阶段,教师须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进入考核环节。
第十一条考核阶段,教师将接受专家组的综合评定,包括笔试、面试、教学观摩等环节。
第十二条终审阶段,经考核合格的教师将进行最终评定。
第十三条公示阶段,公示合格的教师将进行聘任手续,颁发聘书。
第四章职称评定管理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职称评定管理制度,明确职称评定工作的具体责任部门和人员。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教师的职称评定培训,提高教师的职称评定意识和水平。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教师档案管理制度,保证职称评定材料的真实、完整和保密。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加强对评定结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评定工作中的问题。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对职称评定工作的具体操作和细则,由学校根据本规章制定。
第二十条本规章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2020年新编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教师职称评审办法试行名师资料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教师职称评审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教师专业能力水平,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9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是指对通过参加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岗位竞争推荐,拟聘任到相应职务等级人选的品德、知识和专业水平是否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的综合评价,是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和关键环节。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必须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
第四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坚持以人为本,本着客观公正、公开透明,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实行同行专家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
第五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行分级管理。
正高级教师由省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备案;其他等级教师职称评审按《安徽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由相应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教育行政部门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
第六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必须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中规定的标准条件和要求。
第七条中小学教师申报评审职称,须个人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并如实提供相关申报评审材料,申报材料具体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鼓励中小学教师向基层流动。
经所在学校(单位)和拟聘学校(单位)同意,主管部门批准,中小学教师可跨校申报、竞聘。
第九条学校(单位)根据岗位空缺数量和工作需要,按一定比例差额确定参加竞争推荐人选,并组织竞争推荐。
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未被聘用的和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符合岗位条件且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均可参加竞争推荐。
2020年山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doc

2020年山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为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经山西省人民政府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批准,山西省全面开展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下文是我收集的20xx年山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条例,欢迎阅读!20xx年山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条例为促进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推进职称制度分类改革,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79号)精神,现就全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和xx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中小学聘用教师提供基础和依据,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改革的基本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促进中小学教师全面发展;2、坚持统一制度,分类管理,建立统一的制度体系,体现中学和小学的不同特点;3、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4、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5、坚持与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相配套,积极稳妥、协同推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改革实施的范围全省范围内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县教研室和校外教育机构中,在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四、改革的主要内容(一)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体系1、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聘任考核细则

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聘任考核细则
是针对小学教师在专业技术方面的聘任考核制度。
其目的是评估小学教师在教学、教育管理、教育研究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以便确定其聘任等级和聘用期限。
考核细则一般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1. 教学能力:评估小学教师的课堂教学能力,包括教学设计、教学执行和评估等方面的表现。
2. 教育管理能力:评估小学教师的教育管理能力,包括班级管理、师生关系、学生行为管理等方面的表现。
3. 教育研究能力:评估小学教师在教育研究方面的能力,包括教学研究、课题研究等方面的表现。
4. 教育实践能力:评估小学教师在实际教育工作中的能力,包括教育实践、教育改革等方面的表现。
5. 业务水平:评估小学教师在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方面的掌握程度,包括教育理论、学科知识等方面的考核。
6. 个人素质:评估小学教师的综合素质,包括自主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团队合作能力、沟通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考核细则一般由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具体的考核方法和标准会根据地区和学校的要求有所不同。
小学教师通过考核后,可以根据评定结果获得相应的聘任等级和聘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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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评聘工作规定

教师评聘工作规定教师评聘工作规定是指对教师的选拔、聘任、晋升及评估等工作进行规范和细化的制度。
教师是教育事业中最重要的资源,他们的水平和素质直接关系到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师评聘工作规定,对于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质量和教育教学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背景和意义近年来,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推进,给教师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教师评聘工作规定的制定,旨在激励教师积极投身于教学实践与教学研究,推动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为学生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二、制定的原则创设公平竞争的环境、注重教学能力的培养、强调教育教学成果的考核、依据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等原则是制定教师评聘工作规定的基本依据。
三、聘任条件聘任教师需要具备充分的教育背景和专业知识,并通过面试等环节进行评估。
同时,对于担任高级职称的教师,要求其具备一定的科研成果和教学经验。
四、评估体系评估体系应具备全面、客观、科学、灵活等特点。
可以通过教学观摩、课堂教学评估、学生评教、同行评议等多个环节进行评估,以全面了解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能力。
五、教师培训要加强教师的职业培训和进修,为其提供充足的学习机会和资源支持,使其能够在教学实践中不断提升自己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
六、激励机制建立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引导教师积极投身于教学实践和科研工作。
可以通过奖学金、提高职称待遇、晋升机会等方式,激励优秀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七、教师发展规划要为教师制定个人发展规划,指导其职业发展和成长。
通过制定师德师风规范、规划教学科研方向等措施,为教师提供一条明确的发展路径。
八、绩效考核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确保绩效评估的公正公平。
要充分考虑教学工作的特殊性,注重教师的实际教学情况和学生的实际学习成果。
九、提升教师师德师风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和师风建设,弘扬良好的教育教学风尚。
要加强师德师风的宣传,引导教师认真履行职责,树立正面榜样。
十、倡导合作共赢鼓励教师之间的合作和交流,倡导共享资源和成果,共同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2020年教育部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2020年教育部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2月12日,教育部发布2020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要求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内涵发展,包括推进体育考核制度改革,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建设,建立艺术教育工作评价制度等。
“要点”还指出,要完善部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支持校外教育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试点工作三是完善了中小学教师评价标准,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
改革引导教师更加注重师德素养,更加注重教育教学业绩,让广大教师潜心教育教学工作,克服了“论资排辈”、“熬年头”的现象,形成了一股讲师德、比业务的良好风气。
深入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活动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继续推进中华经典诵读活动。
做好义务教育德育、语文、历史教材编写、修订、审查工作。
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发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
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建设。
制订《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
继续支持校外教育,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试点工作。
鼓励学校组织学生参观博物馆。
指导家庭教育。
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订风险管理办法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推进落实高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和年度报告制度。
研究制订学校体育风险管理办法。
研究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及与社会场地、设施的共享机制和新型安全保险制度。
推进国防教育。
研究制订深化学生军事训练改革意见,修订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
改进美育教学开足艺术课印发《关于全面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的意见》,召开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会议。
开齐开足艺术课,多渠道解决艺术师资短缺问题。
建立艺术教育工作评价制度。
推进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试验县工作。
开展好全国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高雅艺术进校园、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创建等活动。
2020年四川教师职称评定最新细则

2020年四川教师职称评定最新细则今后中小学教师职称最高可评到正高级,评价标准也将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体现不同类型学校的不同特点和要求,并向农村教师适当倾斜。
还有还有,中小学教师评职称不再考计算机了!下文是为大家收集的四川最新教师职称评的消息,仅供参考!5月17日,省人社厅对外公布了《四川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系列配套办法,明确了改革的目标、范围和具体时间表。
改革范围此次改革的实施范围包括: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州)、县(市、区)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中小学校)。
民办中小学校教师也可以参照实施方案参加职称评审。
按照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此次改革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围绕健全制度体系、拓展职业发展通道、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机制,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
统一中小学职称设初中高级职称据悉,此次改革的重点之一,是我省将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体系。
包括: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一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二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三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完善评价标准,适当倾斜农村教师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将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评价标准要体现不同类型、不同地域学校的不同特点和要求,并向农村教师适当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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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务评聘制度
为了对全体教师进行客观、公正地职务评聘,以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使我校教育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操作程序
1.学习评比文件,领会文件精神。
2.公布指标。
3.教师自我评价申请。
4.依据评价制度确定人选。
5.公布推荐名单。
6.上报有关单位。
二、评比办法
总量化分值为100分,其中工作量、考勤积分各占30%,论文及各项竞赛、观摩课、优秀班主任、资料上交各占10%。
1.工作量(30%);
2.考勤积分(30%);
3.各项竞赛(观摩课除外)(10%);
4.观摩课(10%);
5.资料上交(10%);
6.优秀奖励(10%);
7.以上得分相同的按工作量多少排序。
三、说明
1.教师先逐一述职,可表明自己意愿。
2.校领导对教师的基本情况进行数据说明。
3.基本数据根据年底绩效工资数据为准。
四、评优评先否决性条款
1.工作态度不端正,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经过通报或谈话仍然不改的。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3.在教学或值班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
4.病事假学期累计超过半个月,学年累计超过一个月的。
5.无故不接受上级机关或学校交办的临时任务的。
6.语言文字和电化教学工作表现优秀者优先评聘,语言文字和电化教学工作落后者一票否决。
7. 其它有关与评优评模精神相悖的。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松源小学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