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务聘任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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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细则范文

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细则范文

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细则范文一、引言教职工全员聘任制是一项旨在提高学校教职工整体素质和教学水平的重要制度。

全员聘任制的实施要求全校范围内的教职工都按照一定标准参与聘任评价,并通过评价结果来决定其职务和待遇。

本文将详细阐述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的具体细则。

二、基本原则1. 公平公正:教职工全员聘任评价必须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个体或群体;2. 绩效导向:评价主要根据教师的教学成果和绩效表现为依据,激励教职工不断提高;3. 管理科学:聘任评价必须建立在科学、合理的管理模式之上,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准确;4. 激励奖励:通过聘任评价,鼓励优秀教职工的发展,提供更好的职务和待遇,激发其工作热情和积极性;5. 共享责任:教职工全员聘任制需要全体教职工共同参与,共同维护,提高整体素质。

三、聘任评价指标1. 教学成果:评价教师的教学成果应包括学生的学习情况、教学质量、教研成果等指标;2. 教学能力:评价教师的教学能力需要考察其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3. 教育改革与创新:评价教师对教育改革和创新的贡献,包括教案设计、课程改革、教育科研等方面;4. 师德师风:评价教师的师德师风行为,包括教育教学的态度、为人师表的行为等;5. 专业发展:评价教师的专业发展情况,包括参加培训、学术交流、获得专业资质等方面。

四、聘任评价程序1. 评价组织:学校聘任评价办公室负责组织聘任评价工作,评价委员会由学校领导、专家、教职工代表组成;2. 评价材料:教职工须提交个人的教学成果、教学改革和创新项目、师德师风报告、专业发展证明材料等;3. 评价方式:评价采用组织评审和个人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评价委员会将根据材料和面试表现综合评定;4. 结果公示:评价结果公示一周,公示期内教职工可提出异议,由评价委员会重新评审;5. 结果确认:公示期结束后,评价结果得以最终确认并公布。

五、聘任结果及待遇1. 优秀:评价结果为优秀的教师,可以获得更高的职务和待遇,包括职称晋升、工资增加等;2. 良好:评价结果为良好的教师,可以获得适度的职务和待遇调整;3. 合格:评价结果为合格的教师,继续保持原职务和待遇;4. 不合格: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师,需要参加培训或者改进工作,不符合工作要求的,将进行相应处罚。

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积分细则模版

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积分细则模版

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积分细则模版一、基本情况面试(总分10分)1. 学历背景(最高学历)(2分)2.1 本科学历(0.5分)2.2 研究生学历(1分)2.3 博士学历(2分)2. 学科背景(2分)2.1 理科学科背景(0.5分)2.2 文科学科背景(0.5分)2.3 专业对口学科背景(1分)3. 教育工作经历(2分)3.1 在教育机构任教经验(1分)3.2 担任年级组长或教研组长经验(1分)4. 教育培训经历(2分)4.1 参加国家级或省级教育培训课程(1分)4.2 参与学校或区级教育培训项目(1分)二、教学能力面试(总分30分)1. 教学经验(8分)1.1 在一线教学岗位工作满2年(2分)1.2 在一线教学岗位工作满5年(4分)1.3 在一线教学岗位工作满10年(8分)2. 教学成果(10分)2.1 主持或参与学校级科研项目(2分)2.2 发表教育教学论文(3分)2.3 获得学校或区级教学奖项(5分)3. 教学评价(10分)3.1 学生满意度调查(2分)3.2 学生考试成绩提升(4分)3.3 班级师生和谐度调查(4分)三、教研和科研面试(总分40分)1. 教研经验(10分)1.1 担任年级组长或教研组长满2年(2分)1.2 担任年级组长或教研组长满5年(4分)1.3 担任年级组长或教研组长满10年(10分)2. 教研成果(20分)2.1 主持或参与学校级教研项目(5分)2.2 发表教育教研论文(7分)2.3 获得学校或区级教研奖项(8分)3. 科研成果(10分)3.1 主持或参与学校级科研项目(3分)3.2 发表科研论文(5分)3.3 获得学校或区级科研奖项(2分)四、综合考量(总分20分)1. 职务层次(5分)1.1 担任学校级职务(2分)1.2 担任区级职务(3分)2. 学术荣誉(5分)2.1 获得学校级学术荣誉(2分)2.2 获得区级学术荣誉(3分)3. 社会评价(10分)3.1 社会评价良好(5分)3.2 受社会好评(10分)以上积分细则仅为模版,针对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的具体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和改进。

教师职务聘任评分细则

教师职务聘任评分细则

七星湖小学教师职务聘任评分细那么根据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在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的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分细那么。

本评分细那么总分值为100分。

一、竞聘根本条件竞聘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根本原那么,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钻研业务,热爱本职工作,为改革开放,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积极奉献。

具有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按有关文件规定,以下十一种人员暂不参加竞聘,已聘任的应予以解聘。

〔一〕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期限未满的;〔二〕事业单位中既有行政职务又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受降职、撤职处分,其专业技术职务应低聘一级,原专业技术职务低聘期限未满三年的;〔三〕受开除留用处分,专业技术职务自然解聘,期总分值配正式工作后,原专业技术职务低聘期限未满五年的;〔四〕受劳动教养或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其专业技术职务自然解聘,期总分值配正式工作后,原专业技术职务低聘期限未满七年;〔五〕违反方案生育规定,专业技术职务低聘期限未满七年的;〔六〕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技术责任事故,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影响很坏,群众意见很大的;〔七〕因停薪留职或单位内部工作变动,脱离现有专业技术岗位的;〔八〕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等原因,聘期内累计一年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九〕上年度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十〕不承当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服从工作调动;〔十一〕未完成继续教育任务,修业不合格的;在竞聘上岗期间被举报、立案调查或立案侦察未结案的,可先按有关资格条件参加竞争,等结案后再决定是否聘任。

二、教龄:6分教龄每年0.2分〔其它工龄、军龄等按每年0.1分计算〕。

三、出勤情况:6分1、准时上下班,出满勤,每学期得1分。

2、病假:每天扣0.05分〔法定假期除外〕。

男教师年满50周岁、女教师年满45周岁及以上的教师病假累计满一个月开始扣分。

岗位聘用评分标准

岗位聘用评分标准

岗位聘用办法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省、市、县文件精神,结合进贤县教育系统岗位聘用评分指导意见及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评分标准:一、资历1.工龄:每满一年计1分。

2.聘任年限:已聘任本层级专业技术资格每年计3分,取得本层级专业技术资格未聘每年计1分。

二、学历研究生学历8分、本科学历6分、大专学历4分、中专及以下学历2分。

三、考核近五年专业技术年度考核,考核“称职”及以上每次计2分。

四、业绩(时间截止至年月底)1.个人荣誉:任现职以来,个人获得国家、省、市、县、校级荣誉称号分别计分为: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市级6分、县级4分、校级2分。

注:1、证书以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颁发的证书为准; 2、任现职以来,获得三次以上同级奖的可向上提高一个级别计分;3、个人荣誉称号指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德育标兵和优秀工作者等荣誉称号;4、多次获奖者,只取最高层次的一次计分。

2.学科竞赛:任现职以来,教师本人参加教学竞赛或指导师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国家级一等奖计8分、二等奖者7分、三等奖6分;获省级一等奖计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获市级一等奖计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获县级一等奖计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注:1、以主办单位的级别确定层次(主办单位必须是教科体行政主管部门); 2、持所出的证明无效;3、任现职以来,获得三次以上同级奖的可向上提高一个级别计分;4、取最高层次的一次计分,5、证书上未分等级的则按二等奖对待。

3.论文论著: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论文分别按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计分。

注:1、任现职以来,在同一级别刊物上连续发表三篇论文可提高一个档次计分,但仅限于跨上一个档次;2、取最高层次的一次计分。

4.课题研究:任现职以来,本人主持教研课题获国家、省、市立项分别计6分、4分、2分;获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结题分别计10分、6分、4分。

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务聘任量化评分细则

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务聘任量化评分细则

排上镇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务聘任量化评分细则中小学教师职称的聘任工作必须严格按省、市、区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聘任。

为了更客观地反映符合基本聘任条件的教师在教育教学等方面的情况,决定对以下几项内容进行量化加分。

每人加分累计后,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指标的多少进行聘任。

其量化项目如下:1、教龄加分。

每周年加1分。

2、年龄加分。

每岁(实岁)加0.5分。

3、评优选模加分。

推荐前五年内获国、省、市、区党政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各项先进分别加12、9、6、3分(五年内不重复加分,选最高分)。

4、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加分,被评为区级骨干教师或区级学科带头人可加4分(不重复加分)。

5、承担示范课加分。

推荐前五年内承担省、市、区示范课并获得肯定者分别加10、5、2分(五年内不重复加分,选最高分)。

6、学生获奖加分。

推荐前五年内辅导的学生参加国、省、市、区学科竞赛获奖者分别加4、3、2、1分(五年内不重复加分,选最高分)。

7、教育教学论文加分。

推荐前五年内所写教育教学论文获国、省、市、区奖并发表,分别加6、4、2、1分(五年内不重复加分,选最高分)。

8、班主任工作加分。

推荐前五年内所带教学班能正常完成班主任工作任务并无其他严重失误,班主任每学年加1分。

9、管理人员加分。

推荐前五年内,中心校、初级中学校长、书记每学年加2分;中心校、初级中学副校长(副书记)、完小校长每学年加 1.5分;其它各中小学行政人员每学年加1 分。

10、评职年限加分。

从其高、中级职称已评时间算起,到参加竞聘截止时间为止,每周年加1分。

11、其他情况:当年有重大安全事故的第一责任人扣5分;当年统考为倒数一、二名,分别扣3、2分。

12、解释权归中心校。

排上镇中心校2006年11月8日2006年度排上镇高、中级职务聘任对象量化评分统计表。

教师系列岗位竞聘量化考核细则

教师系列岗位竞聘量化考核细则

教师系列岗位竞聘量化考核细则教师系列岗位聘任量化考核项目共分4项:四项内容以100分计1 .资历积分(权重0.6)(1)任职年限权重0∙2以最高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年限为满分计算基准率,基准率乘以个人任职年限即为任职年限积分。

计分公式为:权重(20)÷最高任职年限X个人任职年限(2)工作年限权重0.4以最高工作年限为满分计算基准率,基准率乘以个人工作年限即为工作年限积分。

计分公式为:权重(40)÷最高工作年限X个人工作年限2 .工作量积分(权重0.2)以近三学年年均工作量280课时为满分计算基准率,基准率乘以个人工作量(个人工作量以280个课时封顶)即为工作量积分。

计分公式为:权重(20)÷280课时X个人工作量工作量计分办法:(1)双肩挑人员工作量分管理工作量和教学工作量计算:管理工作量所占比例:院级领导占90%,中层领导占80%,其余人员占60%;教学工作量所占比例:院领导周2课时占10%,中层领导周4课时占20%,其他人员周6课时占40%;(2)教师承担培训处教学任务计入教师工作量,以培训处证明为准;(3)教师带领学生实习实训或参加实践进修,每天以6课时计算工作量;(4)担任班主任,教研组长的教师每周以2课时计算工作量;(5)从事专项辅导2教学时计1课时工作量;(6)学院批准进修学历学位或访问学者,在签订的合同期内进修以280个课时计,期满未归未续签合同则以零课时计;(7)学报兼职外文翻译每翻译1篇论文按2课时计算工作量;(8)列入专业教学计划的讲座、听评课等,且有教学日历、上课记录或津贴发放等佐证,可以折合成课时计入工作量。

3 .科研积分(权重0.15)以近三年科研成果得分最高者为满分计算基准率,基准率乘以个人科研得分即为科研积分。

计分公式为:权重(15)÷最高科研得分X个人科研得分科研成果计分办法:(1)课题研究国家级课题项目批准立项者主持人计1.5分,结题计3分;省级课题项目批准立项者主持人计1分,结题计2分;院级课题项目批准立项者主持人计0.5分,结题计1分;第二、三主持人计分减半;其它参与者按国家、省、学院立项和结项分别计0.3分、0.2分、0.1分和0.6分、0.4分、0.2分。

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赋分内容和标准

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赋分内容和标准

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赋分内容和标准(一)、专业工作年限赋分专业工作年限(不等同于工龄),每年1分。

离职培训、进修学习及病休一年以上的不计专业年限。

(二)、学历赋分注:1、学历均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准。

2、后取学历计分,自取得学历起应从事本专业3年以上,不足3年的仍按前学历计分。

3、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相近者,降2分;不一致者,降4分。

(三)年度考核赋分计算近三年来的年度考核成绩(以考绩档案和年度考核表为准),年度考核优秀每年5分,合格每年3分(四)任职期间继续教育赋分参加市人事局、市教育局组织的继续教育,近四年内的继续教育学分有效,每年3分。

(五)、任现职以来专业工作奖励2、其它优质课一等奖,按同级优质课折半计分;二三等奖依次降1分。

3、各级教育电教部门评选的课件制作奖,按公开课、示范课对应相应级别计分。

4、同一业绩只按最高级别计分,最高计18分。

(六)、荣誉称号赋分说明:1、“济宁学院”荣誉按县级荣誉计算。

2、校级其它荣誉按3分计算。

3、以上各项不重复计分,按最高项计分。

(七)、教改实验和科研成果赋分有立题报告、实验方案、实验记录和结题报告。

已结题的,须有结题鉴定书和规划部门的鉴定意见。

正在进行中的科研课题折半记分。

(八)、著作、论文赋分2、论文赋分注:1、论文(一般不少于1500汉字)及著作须以原发表刊物为准,均以其最高级别计分。

2、各类期刊的增刊上发表的文章和各类结集出版的书籍中收录的文章一律不予计分。

3、论文、著作、教材及教辅应与现任专业对口,且只计算在任职期间的。

属多人全著(编)的,其主编、副主编可分别视作第一、第二作者,并按表中所对应的字数、出版类型、位次折半计算。

(1)著作以出版社级别而定;(2)主编、副主编、编委以人数按照级别分数的平均数计分;(3)未经市以上教研、教科研部门同意出版的习题集、模拟考试等教辅书籍一律不算专著,不计分。

4、发表论文和获奖论文为同一篇目者,不累计计分。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细则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细则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细则引言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是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进行评聘和晋升的一项重要工作。

本文档旨在对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相关细则进行详细的规定,包括评聘条件、聘任程序、评审标准等方面内容的介绍和解释。

评聘条件学历要求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学历要求如下:1.教师职称资格评审需要具备相应的学历背景,不同职称的学历要求各不相同;2.硕士及以上学位可以直接申请高级职称的评审;3.本科学历可以申请中级职称的评审。

工作年限要求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工作年限要求如下:1.初级职称的评审需要具备一定的教学工作经验,通常要求3年以上;2.中级职称的评审要求具备一定的教学和科研工作经验,通常要求5年以上;3.高级职称的评审要求具备丰富的教学和科研工作经验,通常要求10年以上。

专业背景要求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专业背景要求如下:1.教师的专业应与所从事的学科领域相关;2.教师的专业知识应达到一定的水平,并能在该领域做出突出贡献;3.具备相关学科的研究背景和专业能力。

聘任程序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程序如下:1.提交申报:教师首先需要填写聘任申报表,并附上相关的申报材料,如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2.网上申报:教师将申报材料上传至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平台,完成网上申报程序;3.材料审核:教育行政部门会对教师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4.评审组成立:根据教师所申请的职称级别,教育行政部门将组成相应的评审组,由有关专家和教授组成;5.评审过程:评审组根据教师的申报材料和相关条件,进行资格评审和技术评审,并形成评审结果;6.聘任决定: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评审结果,做出是否聘任的决定,并通知教师本人;7.聘任手续:根据聘任决定,教师需要进行相应的聘任手续,如签署聘任合同、领取聘书等。

评审标准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评审标准如下:教学工作评审中会综合考量教师在教学工作方面的表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教学能力:评估教师的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学生评价等;2.教学质量:评估教师的课堂设计、教学内容、教学评估等;3.教学创新:评估教师的教学设计的创新性和实践成果;4.学生指导:评估教师对学生的指导、帮助和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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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湖小学教师职务聘任评分细则根据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在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的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分细则。

本评分细则满分为100分。

一、竞聘基本条件竞聘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钻研业务,热爱本职工作,为改革开放,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积极奉献。

具有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按有关文件规定,下列十一种人员暂不参加竞聘,已聘任的应予以解聘。

(一)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期限未满的;(二)事业单位中既有行政职务又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受降职、撤职处分,其专业技术职务应低聘一级,原专业技术职务低聘期限未满三年的;(三)受开除留用处分,专业技术职务自然解聘,期满分配正式工作后,原专业技术职务低聘期限未满五年的;(四)受劳动教养或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其专业技术职务自然解聘,期满分配正式工作后,原专业技术职务低聘期限未满七年;(五)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专业技术职务低聘期限未满七年的;(六)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技术责任事故,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影响很坏,群众意见很大的;(七)因停薪留职或单位内部工作变动,脱离现有专业技术岗位的;(八)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等原因,聘期内累计一年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九)上年度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十)不承担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服从工作调动;(十一)未完成继续教育任务,修业不合格的;在竞聘上岗期间被举报、立案调查或立案侦察未结案的,可先按有关资格条件参加竞争,等结案后再决定是否聘任。

二、教龄:6分教龄每年0.2分(其它工龄、军龄等按每年0.1分计算)。

三、出勤情况:6分1、准时上下班,出满勤,每学期得1分。

2、病假:每天扣0.05分(法定假期除外)。

男教师年满50周岁、女教师年满45周岁及以上的教师病假累计满一个月开始扣分。

3、事假:每天扣0.2分(法定假期除外)。

4、旷课:每节扣1分。

5、学校规定的活动每缺席1次扣0.2分。

6、根据坐班情况或抽查检查情况每迟到或早退1次扣0.1分。

四、教育教学工作:69分(一)教学工作量:12分1、课时量:10分(1)教师标准周授课时数教师:语、数12节(少于10节扣分,多于12节给予加分),其它14节(少于12节扣分,多于14节给予加分)。

班主任的班队课工作量计1节。

兼任学校其他工作的教师,满工作量的标准可酌减。

(2)校级领导任课时数达同学科专任教师的1/3(主要校级领导根据情况确定上课时数),其他实职的学校中层干部任课时数达同学科专任教师1/2为满工作量。

近三年,教学工作量达到满工作量要求得8分。

三学年平均每周工作量多1节(半个工作日)加0.5分,少一节(半个工作日)扣0.5分。

2、听课:2分每学年完成学校规定听课节数,即正在接受岗位培训的教师每学年听课40节,并有听课笔记,得2分。

少1节扣0.1分。

要求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专用听课记录本作听课笔记本,每学期结束由教研组长检查,报送教务处审批建档。

(二)编写教案:4分1、精心设计教案,有特色,以学为主,实用性强为一等,得4分。

2、有写教案,但以教为主为二等,得3分。

3、教案简单马虎为三等,得2分。

每学期由教务处成立评定小组对教案进行检查评定。

(第一次评聘暂分两等,分别得4分、3分)编写教案要求规范,统一使用学校印制教案本,教案内容:每课时课题、教学目的要求、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程序、教学方法、作业与练习、教具等。

老教师(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上)可写简案,其他一律要写详案。

不论详略,教案均需具备上述教案内容。

每学期由评定小组对教案进行检查评定,评定小组组长由教研组长担任,评定结果由教务处审查建档。

(三)批改作业:3分1、布置作业量恰当,批发认真、及时,有日期,有针对性评语,学生作业错误有纠正为一等,得3分。

2、有布置作业,及时批改,错误有纠正为二等,得2分。

3、作业量过大,学生负担过重,或作业量过小,学生负担过轻,批改不及时或有错误为三等,得1分。

4、学校不要求布置作业未布置作业的给1分,要求布置作业而未布置作业的给0分。

第一次评聘暂分两等,分别得3分,2分。

批改作业,是教师检查教与学的效果,对学生进行指导的有效手段。

布置作业量由各教研组统一要求,语、数原则上都要批改,作文要每学期8大8小,全批全改,其它科目如有布置课外作业,都必须批改。

作业质量要求:认真细致,防止误批、漏批,在作业本上打分或写评语时,字迹要工事,文字具体明确,实事求是,写在适当的空白位置上,不可随手乱写。

要求学生作业写清上交时间,老师写明批改日期,做到收作业、批改作业、发作业和评讲作业及时。

每学期由评定小组对批改作业进行检查评定,评定小组由教研组长担任,评定结果由教务处审定建档。

(四)授课:8分1、准时上、下课,以学为主,讲授内容准确、生动,学生主动参与,学生或教师评价好为一等,得8分。

2、以上评价内容做得较好为二等,得7分。

3、以上评价内容做得一般为三等,得6分。

授课是教师完成教学的主要方式,是教学工作的中心五环节,授课是备课效果的检验。

授课要求教学目的明确,教学内容正确,教学方法得当,教学组织好,学生或听课教师评价好。

成立评定小组,根据教务处下发的课堂出勤情况记录表(迟到、早退一次扣0.1分,旷课一节扣1分)及学生和家长问卷调查结果进行综合评定。

(五)教学质量:14分从学生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等方面,并依据每学期、学年期末测试的合格率、巩固率全面衡量,分为一、二、三等,分别得14分、12分、10分。

评定等级方法:(1)根据所教学科成绩进步情况。

(2)根据学生问卷调查的结果。

(六)公开课教学:3分1、承担省以上范围组织的公开果,获好评,一次得3分。

2、承担市范围组织的公开课,获好评,一次得2分。

3、承担县范围组织的公开课,获好评,一次得1分。

4、承担校范围组织的公开课,获好评,一次得0.5分。

5、承担学校安排外校教师听课的公开课,获好评,一次得0.5分。

(七)专任教师:18分(1)指导、培养学生获奖情况:5分指与任教学科相关的教育教学、学科竞赛单项奖。

A、教育主管部门或联办的比赛。

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校级1分。

B、非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比赛,按同级表彰的一半计分。

(指导学生获奖证书需经学校竞聘工作小组签字方可量化计分)(2)班主任工作及其他工作:6分(A、B、C仅选其一)A、近三学年,认真履行班主任、年段长职责,班(年级)风气良好,学生无违法违纪现象和安全责任事故,每学年得2分。

如果学生有违法违纪现象和安全责任事故,应酌情扣分。

所任班级、年级被评为校、县及县以上先进班级、年级或文明班级、年级,一次奖给0.5分、1分。

B、中层以上行政人员、年段长、教研组长及学校视同班主任工作量的教师,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师生反映好,每学年得2分。

成绩突出者(个人获奖或科、室、处获奖)一次加0.5分(视同班主任工作量的同等计分)。

C、近三年没有担任班主任或其他工作,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或其他工作按每学年0.5分计分。

(3)承担课外活动和其他活动:2分经学校批准组织学生参加课外活动,承担指导一个以上兴趣小级,有任务、计划、总结、活动正常,成绩显著得1—2分。

(4)指导培养教师:2分A、指导实习生获好评(有聘书或教务处认定的)得0.5分。

B、以老带新的指导教师(有聘书),较好履行职责,达到学校要求的,每年得1分。

C、培养的教师在省级(及以上)、市级、县级课堂教学评优活动中获奖,指导教师分别得1.5分、1分。

D、在市级、县级、校级以上有关教育教学研究会上举办个人讲座,效果好,每场分别得2、1.5、0.5分。

(八)辅导、转化后进生:4分1、期初定出转化对象报学校备案,有转化措施、记录及总结,效果好,得4分。

2、有做转化工作,但材料不完整或效果一般,得3分。

3、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受学校以上批评的,此项不得分。

(九)教研教改工作:6分1、积极参加教研组、备课组举行的各项教研活动的,每年得1分。

2、承担了国家、省、市、校(县)级教研项目,有完备的材料,取得一定成效,有经验总结的,分别得3、2.5、2、1分。

五、年度考核:4分三年年度考核均合格得3分;一年以上优秀,其他合格得4分;有一年不合格得0分。

六、继续教育:5分根据教师继续教育政策规定,三年内能参加组织培训,自觉完成自学学时的,得3分。

无故不参加组织培训的,此项不得分。

七、撰写发表教育教学经验总结、论文、论著:5分1、在CN级教育刊物(增刊号除外)发表,每篇得3分。

2、省级汇编(含非教育刊物或增刊号的CN、BN书号的文章)每篇得2分。

3、市级汇编,每篇得1.5分。

4、县级汇编,每篇得1分。

5、校级汇编,每篇得0.8分。

6、发表多篇论文以满分5分计,论文获奖只计论文得分。

八、个人获奖:5分A、综合性表彰指获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德育工作者、优秀青年教师、教坛新秀、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师德之星称号等与教育教学有关的获奖表彰。

1、获省、部级以上党委、政府(含省教育厅、人事厅和省教育厅、省总工会联合表彰)综合性表彰者,得5分。

2、获地厅级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者,得4分。

3、获县处级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者,得3分。

4、获科局级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者,得1.5分,获教育局综合性表彰得2分。

5、获校级综合性表彰者,得1分。

其它部门表彰的综合奖,按表彰部门级别降一级计分。

B、单项表彰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1、获校级表彰得0.7分。

2、获局(科)级表彰得1分,获教育局表彰得1.5分。

3、获县(处)级表彰得2分。

4、获市(厅)级表彰得2.5分。

5、获省(部)级(或以上)表彰得3分。

其他部门表彰的单项奖,按降一级表彰计分。

说明:同年度、同项、多级表彰不重复计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计分。

九、附则:1、除一、二项外,三至八项对教师工作的考核,以近三学年时间为界限,第一竞争上岗,考核期限为2008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

2、评价标准各大项得分实行封顶,不计负分。

3、奖励积极参加学校公益活动及其它的(10分)。

指参加学校的各种公益活动,见义勇为,积极维护学校利益的;主动承担学校临时性的工作等。

4、竞聘教师得分必须高于60分,学校才能聘任其为中级或高级教师职务。

5、本评分细则未尽事宜由校考评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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