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学校教师课时工作量标准和特殊课时认定办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学校教师课时工作量标准和特殊课时认定办法

根据《福建省教育委员会关于教育部门办的全日制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的试行办法》(闽教人[87]104号)和《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学校教职工人事管理的意见》(榕教人〔2015〕1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编制、学科岗位、课程设置等情况,制定我校学科教师课时工作量标准和特殊课时认定办法。

一、教师工作量

每位教师在完成规定学科课时工作量的同时,还要求担任一个班的班主任或承担相当于一个班班主任的工作量(按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相关规定相当于每周5课时)。

二、学科教师课时工作量标准

1、学科教师课时工作量指的是教师在学校的课程总表中体现的任课节数和特殊课时节数。

2、学科教师课时工作量标准:

(1)专任教师(含兼职各处室坐班人员)周课时数:中学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教师原则上应担任两个班的教学工作量。其他学科教师原则上每周应担任12节课以上(含12节)的教学工作量。(2)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按编制部门核定的领导职数确认)在完成行政工作的前提下,其周课时按职称评审有关规定执行。(《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水平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