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工程质量标准体系的结构组成

我国工程质量标准体系的结构组成
我国工程质量标准体系的结构组成

我国工程质量标准体系的结构组成

一、工程标准概述

我国工程标准总的来说具有两种性质、四个级别、十种类型。按性质划分,我国工程质量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两类,强制性标准对推荐性标准有指导和制约作用。按照效力划分,我国工程质量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按功能划分,我国工程标准分为十种类型:即基础标准、安全标准、产品标准、方法标准、工程建设标准、管理标准、环保标准、项目建设标准、服务标准和卫生标准等。

为了便于理解、掌握和进一步更好的应用,下面我们结合实例,从层次、原则、效力、联系等方面做更深一步的论述。

1、我国工程质量标准的两个性质强制性和推荐性

(1) GB/50300 —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为强制性标准,条文强制;GB/T1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为推荐性标准。

(2) DL/5009.1 —200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为强制性标准、全文强制;DL/T5161.1 —5161.17---200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为推荐性标准、条文强制。

2、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的区别和联系

a. 强制性条文与强制性标准的其它条款都应认真执行

(a) 对违反强制性条文规定者,无论其行为是否一定导致事故的发生,都将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81号令的规定进行处罚,即平常所说的事前查处”。

(b) 在无充分理由且未经规定程序评定时,强制性标准中的非强制性条文内容也应认真执行,不得突破。当发生质量安全问题后,强制性标准中的非强制性条文也将作为判定责任的依据,即所谓的事后处理”。

b. 现行强制性标准条文并不能覆盖工程建设领域的各个环节,一些推荐性标准所覆盖的领域、环节中可能也有直接涉及质量、安全、环保人身健康和公众利益的技术要求。所以,作为工程技术人员,要确保工程质量安全,除必须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和强制性标准外,还应积极采用国家推荐性标准。推荐性标准一但写进合同,就成为合同要求,就必须严格遵守。

2. 我国工程标准的四个等级

⑴国家标准:GBX XXXX--眾XX,女口GB50300-2001《建筑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

(2)行业标准:部标准+专业标准=行业标准,如JGJ(建设部标准,JG、J分别为“建筑工业”和“建筑行业”的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DL/T XXXX--- X XX (火电专业标准,DL即“电力”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CECS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绿皮书)。

女口:《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DL/T 5210属电力行业标准,该系列标

准分九个部分:①DL/T 5210.1-2005《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1部分:土建工程》、②锅炉、③汽轮机、④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⑤管道、⑥水处理及制氢装置、⑦焊接、⑧加工配制、⑨DL/T 5161.1~5161.17 —200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再如:《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JGJ52-2006 )属原建设部(现为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标准;《钻芯法检测砼强度技术规程》 (CECS03:88 )属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简称CECS英文(“ China Association for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tandardizatior”的缩写),是全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者的专业化团体,是非赢利性社会组织,是政府部门联系标准化工作者的纽带和桥梁,它的业务范围主要是接受政府部门的委托,组织制定和管理工程建设推荐性标准,编辑出版会刊《工程建设标准化》等。

(3)地方标准:以地方标准以DB (及“地方” “标准”的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 开头,DBJ开头即地方建筑工程标准,“J”指即建筑工程。女如:DBJ04-226-2003《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J07-003-89《黑龙江省建筑外墙面砖饰面工程技术规定》

(4)企业标准:Q/GD X XX- X XX GDW-国家电网

3. 我国工程标准的十种类型

(1 )基础标准:如电力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T50297-2006);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GBJ2-86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01 )等

(2 )安全标准:如安全方面的导则、规范、规程;

(3 )产品标准: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及制成品标准。如电除尘器、砼输水管、水

泥、钢筋、《燃煤烟气脱硝技术装备》(GB/T21509-2008 )等;

(4)方法标准:如各种试验检测的规程、规定;

(5)工程建设标准:如各种设计与施工规范规程;国标GB50< XX

(6)管理标准: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 );

(7)环保标准:如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8 )项目建设标准:如医院、学校建设标准,用水用地指标(是决策阶段标准,实际上属于一种行政文件,不属于标准化管理的范畴)

(9 )服务标准

(10 )卫生标准

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规范标准体系

1. 建筑工程标准体系的构成

2003年1月2日,建设部制定了包括城市规划、城镇建设、房屋建筑三个部分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施工安全专业标准包括在房屋建筑部分的体系当中。每部分体系的内容均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为基础标准,第二层为通用标准,第三层为专业标准。

基础标准是指在某一专业范围内作为标准的基础并普遍使用,具有广泛指导意义的术语、符号、计量单位、图形、模数、基本分类、基本原则等的标准。如建筑结构术语和符号标准等。

通用标准是针对某一类标准化对象制定的覆盖面较大的共性标准。它可作为制定专业标准的依据。如通用的质量要求(砼外加剂),通用的设计、施工要求与试验方法等。

专业标准是指针对某一具体标准化对象作为通用标准的补充、延伸制订的专项标准。如某种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及质量验收的要求和方法,某种试验方法,某种产品的应用技术和质量要求(砼泵送剂)等。

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体系(层次划分)

强制性条文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支持体系示意图(引自《统一标准》条文说明1.0.3)

4. 标准体系建立的基本原则:下级标准服从上级标准,其内容可以作为上级标准的补充,但不得与上级标准矛盾,当出现矛盾时,以上级标准为准。上级标准对下级标准具有约束与指导作用,下级标准遵守上级标准的规定。从管理上讲,下级标准服从上级标准,从技术上讲,下级标准的技术要求高于上级标准。

5. 标准体系的运行(管理)与检查监督

A、标准体系的运行(管理)与检查监督工作步骤:

(1)本工程本专业现行适用法规、标准清单的编制、适用性识别与确认(编审批手续,各岗位明确其活动所依据的规范标准,并及时获得适用版本);

(2)标准的学习与培训(施工单位要了解设计规范,如烟囱设计规范;有争议时的咨询);

(3)标准的动态管理(跟踪发布信息,及时更新版本,标准的局部修订,订阅《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作废标准撤出使用场所或加盖作废”章)

(4)标准的执行与检查监督(执行组织机构、检查监督内容)

B、检查内容及处理方法

①对于《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主要检查以下八个方面:

a. 项目法人单位应建立本工程执行强制性条文的实施计划,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工作要求并对相关内容进行宣传贯彻和培训,应有记录(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是否熟悉、掌握强制性标准);

b. 对贯彻强制性条文有相应经费支撑;

c. 建立对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制度,并有负责机构和人员;

d. 能及时采用现行标准,建立有效的技术标准清单;

e. 规划、勘查、设计、施工、调试、验收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

f. 工程采用材料、设备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g. 工程项目建筑、安装的质量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h. 工程中采用导则、指南、手册、计算机软件的内容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②当同一个检查项目(或内容),不同标准的要求不一致时,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谁要求严格就执行谁的标准。

例如:关于烟囱水塔施工期间的沉降观测周期问题,《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筑工程篇)(SDJ69 —87)第943条规定:烟囱、冷却水塔等每升高15 —20m 观测一次;而《火力发电厂岩土工程勘测技术规程》第16.2.7条条文说明则要求,对于烟囱、水塔施工中观测宜按每增高20m?40m进行一次。多数现场是每升高15 —20m 观测一次。

三、常用工程建设规范标准

常用工程建设规范标准

(1)国家标准设计规范

《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GBJ2-86 );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01 )

《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2008 ) (09.7.1实施,有2条强条)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

《砼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局部条文修改,建设部公告第71号,08.7.30 )

《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93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2001年版)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年版)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2002年版)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

《烟囱设计规范》(GB50051-2002 )

《高耸结构设计规范》(GB50135-2006 )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

《钢筋砼筒仓设计规范》(GB50077-2003 )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96 )

《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GB50040-96 )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2008,08.8.1实施,有7条强条)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 )(有2条强条)

《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50336-2002 )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87 )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 年版,有24条强条)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全文强制)

《砼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50476-2008 )( 09.5.1实施)

《水工砼结构设计规范》(SL191-2008 )

(3) 标准化协会设计规程、标准

《给水排水工程钢筋砼沉井结构设计规程》(CECS137 : 2002 )

《给水排水工程埋地管芯缠丝预应力砼管和预应力钢筒砼管管道结构设计规程》(CECS140:2002 )

2.施工技术与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1)国家施工规范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

《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0 )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2 )

《木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

《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

《建筑地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10-2001 )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03)

《组合钢模板技术规程》(GB50214-2001)

《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78-2008,09.2.1实施)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04)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41-2008,09.5.1实施,有7条强条)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

《粉煤灰砼应用技术规范》(GBJ146-90 )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2002 )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 )( 09.4.1实施,有6条强条)

《水泥砼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87 )

《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50092-96 )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 )

《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21-90 )

《建筑防腐蚀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224-1995 )

《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7-2006 )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2006年版)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 )(有8条强条)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93)

《硬泡聚氨酯保温防水工程技术规范》(GB50404-200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大全98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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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标准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 1、新版标准规编制提出“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十六字方针。 2、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了《建 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 验体。 4、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5、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6、抽样检查:按照规定的抽样检查,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 目中,按检验批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7、抽样方案:根据检测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8、观感质量:通过观测和必要的测量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9、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 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10、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11、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测,并应共同确认。 12、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测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对重要的检测项目当(尚)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测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经实践检测的有效的抽样方案。 13、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14、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15、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16、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 17、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18、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19、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部(子分部)所包含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3、地基和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包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1、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22、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23、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项目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项目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1、钢筋工程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钢筋原材料:进场钢筋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等质量保证资料。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原材料钢筋进场时须按现行国家标准等规定抽取试件进行力学性能复试。 钢筋加工:除焊接封闭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钢筋加工时要求钢筋切断面不弯曲;箍筋平整不翘曲。钢筋加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偏差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钢筋成品加工,分类归堆。 钢筋绑扎:钢筋安装位置的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插铁在位置复核正确后,浇捣混凝土时派专人负责看铁。 钢筋焊接:在工程开工或每批钢筋正式焊接前,应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性能试验。从事钢筋焊接工作的电焊工应参加有关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操作技能考试,焊工必须持证上岗。 2、模板工程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认真检查进场模板质量。各种模板要求坚实、平整、完好。每次使用前须及时整修,涂刷隔离剂。去除不合格模板,对定加工模板需复核其尺寸。模板必须在钢筋隐蔽验收通过后方可封模。 底模拆除严格执行“拆模令”制度,由项目施工员确认强度报告符合规范要求,并向监理单位申请许可后,方可拆模,以此保证混凝土构件的强度。

模板拆除要遵循先支后拆,自上而下的原则。 3、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须符合设计要求。预拌混凝土到场应复核随车单证。按《试验计划》和有关规范标准进行试块制作和坍落度试验,不得向混凝土中加水。混凝土浇捣前,必须将钢筋、模板清理干净,消除积水,模板上事先浇水湿润,但不得有积水。混凝土浇捣前,仔细处理好施工缝接口。凿除施工缝处松动的石子和浮浆,清除垃圾和积水,必要时采用压缩空气冲洗,然后充分润湿和冲洗干净,用同成份水泥砂浆接浆,再浇捣混凝土。混凝土泵送前,先用水湿润管道,然后用同成分水泥砂浆润滑管道。混凝土浇捣应防止混凝土的离析。混凝土应振捣密实。 养护: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做好混凝土的养护工作。 4、砌筑工程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砌筑材料和砂浆的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具有质量保证资料。砌块进场必须严格验收,要求尺寸正确、表面平整、无凹凸弯曲变形、无缺楞掉角、无裂纹。据建设部有关要求,砂浆采用商品砂浆,对砂浆的配比进行严格控制。砌筑前应先弹出水平线和墙身线,所有线必须考虑内外立面关系,各种线经复核后方可使用。扫清墙身部位浮灰,冲水润湿。根据砌体高度立皮数杆,在皮数杆上划出每皮砌块、灰缝厚度和圈过梁位置。砌筑时先砌转角及砌体交接处,然后在其间拉基准线砌中间部分,组砌方法应统一。 5、装饰工程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粉刷质量保证措施:各抹灰层之间及抹灰层与基体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面层无爆灰和裂缝等缺陷。

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混凝土工程质量控制 一混凝土施工时的质量控制 1,混凝土浇注前应检查钢筋、模板,清理杂物,特别是梁内及板内不得有任何杂物,模板在浇注混凝土前必须浇水湿润。 2,现浇板采用S形路线浇注,原则为在返回浇注时,先浇带未初凝,以免造成施工缝。 墙、柱必须分层浇注,分层浇注高度不得大于2米。混凝土振捣时要注意,振捣不得过度,以防胀模,但不可漏振。墙、柱根部、柱头在浇注前注入少量高标号水泥砂浆后再浇注混凝土,以防止烂根。严禁出现露筋;孔洞;裂缝等现象,如在拆模后发现影响结构安全的露筋漏振现象;必须由项目部技术人员及质检人员出具处理方案后方可进行处理。在拆模后发现的一般缺陷如(麻面:缺棱掉角)必须及时处理。 3,板面找平,板面必须用大托板一次性刮平,柱芯及楼梯边缘等部位用小木摸摸平后在混凝土表面无明水时进行二次摸压,注重楼梯踏步部位;在二次摸压时必须做到棱角分明表面平滑美观。 4,板面标高,在混凝土浇筑时,用小线挂于柱筋上的水平点上根据技术人员给出的标高尺寸用米尺随浇筑随测量,表面平整度允许误差为8mm,板面标高允许误差为正负5mm。

模板工程质量控制及验收标准 支模方法必须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对现浇板模板平整度须严格控制。 模板支设前将水平标高线(上500线)抄测到框架柱或暗柱钢筋上,支模时将线绳挂在上500线上,利用上500线随时校正模板标高。项目部验收时采用水准全部验收。 模板平整度的控制:立柱上水平铺设的方木间距不得大于300mm,且方木铺设前需抄平,模板接缝宽度不大于1mm。板模的水平度以及平整度应严格控制,在模板铺设后应抄平,使板两端高差不得超过5mm,平整度不得超过5mm。板模板与梁模板之间的接缝(即棚边)此接缝必须平直。 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和预留孔洞均不得遗漏,安装必须牢固,位置准确,模板验收允许偏差如下: 板面开间±5mm 预埋钢板中心线位置3mm 预埋管、预留孔中心线位置3mm 预埋螺栓中心线位置2mm 预埋螺栓外露长度+10mm 0mm 预留洞中心线10mm 预留洞截面内部尺寸+10mm 0mm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规定如下: 轴线位置:5mm 底模上表面标高±5mm 截面内部尺寸(基础)±10mm (柱、墙、梁)+4mm -5mm 层高垂直(全高≤5m)6mm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目录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2) 前言 (3) 1 总则 (4) 2 术语 (5) 3 基本规定 (7) 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9) 5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10) 6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4) 本标准用词说明 (32)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1]157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基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7月20日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我部于2000年10月进行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修订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年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和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加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结 北京市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 四川省华西集团总公司 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主要起草人:吴松勤高小旺何星华白生翔徐有邻葛恒岳刘国琦王惠明 朱明德杨南方李子新张鸿勋刘俭 建设部

施工测量质量技术措施标准范本

解决方案编号:LX-FS-A81255 施工测量质量技术措施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施工测量质量技术措施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测量用的仪器及量具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误差超过标准时应加以校正。 2.分坑测量前必须复核设计勘测时钉立的杆塔位中心桩的位置,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查明原因予以纠正: 2.1设计勘测订立的两个相邻直线桩为基准,其横线路方向偏差大于50毫米。 2.2当采用经纬仪视距法复测距离时,顺线路方向两相邻杆塔中心桩间的距离与设计值的偏差大于设计档距的1%。 2.3转角桩的角度值用方向法复测时与设计值的

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QB1838-

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家庭装饰工程的质量要求、结构安全和验收规则。本规范适用于家庭装饰工程的施工检查和质量验收。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范中引用而构成为本规范的条文。在规范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范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QB1838—93 《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 3 定义 本规范采用QB1838的定义及下列定义。 家庭装饰工程(home decorective engineering) 是指对居民住宅(包括新建住宅和原有住宅)室内空间及相关环境进行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及室内用品配套供应、陈设布置、达到一定技术、艺术效果的系统工程 4 质量要求 4.1 饰面板(砖)工程 适用于大理石、花岗石、墙地砖等工程。 4.1.1各种石材、墙地砖应符合设计的要求,表面不得有划痕、缺楞掉角等质量

缺陷。 4.1.2根据墙地砖、花岗石的规格检查边长和对角线尺寸,按其颜色深浅程度,将墙地砖分类码放。 4.1.3大理石应根据其天然纹理及色彩的差异,施工前应预排,并将试拼后的板材编号堆放,采用水泥作粘结材料时,所用水泥应是合格的425#以上的水泥,所用的砂应是经过筛的中、粗砂,砂浆配合比为:水泥:砂=1:2(体积比)。 4.1.4基层应清理干净,凸出部分凿去,如果是光滑的楼地面,应凿毛在面(凿毛面积大于70%),并提前10小时浇水湿润基层表面。 4.1.5饰面板(砖)安装(镶贴)必须牢固,无歪斜、缺棱掉角和裂缝等缺陷。 4.1.6饰面板(砖)接缝应填嵌密实、平直、宽窄均匀、颜色一致。阴阳角处的板(砖)搭接方向正确,非整砖使用部位适宜。 4.1.7突出物周围的板(砖)用整砖套割吻合,边缘整齐,墙裙等突出墙面的厚度一致。 4.1.8厨房、卫生间流水坡向正确,不倒泛水,不积水。 4.1.9厨房、卫生间地面、墙角四周及管道地漏结合处须作防水处理,积水12小时试验无渗漏。饰面板(砖)表面平整度应小于1mm/m,接缝高低差不得大于0.5mm,接缝平直度应小于2mm/5m。 4.2 涂料工程 适用于室内外各种水性涂料,乳液型涂料、溶剂型涂料、油漆等涂料工程。 4.2.1涂料工程所用的涂料和半成品,均应在其有效期内使用。 4.2.2涂料工程所用腻子的塑性和易涂性应满足施工要求,干燥后应牢固。采用滑石粉腻子时应掺入适量的白水泥或白乳胶,以增加其强度和粘结性。

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docx

4抹灰工程 4.1.4抹灰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 35mm 时的加强措施。 2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的加强措施。 4.1.9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 1 :2 水泥砂浆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 于 2m ,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 。 4.1.11各种砂浆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 振动和受冻,在凝结后应采取措施防止玷污和损坏。水泥砂浆抹 灰层应在湿润条件下养护。 4.2.2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 应洒水润湿。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4.2.4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 35mm 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 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 宽度不应小于 100mm 。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4.2.5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 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4.2.6一般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普通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接槎平整,分格缝应清晰。 2高级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4.2.7 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 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

检验方法:观察。 4.2.8 抹灰层的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 灰砂浆层上;罩面石膏灰不得抹在水泥砂浆层上。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4.2.9 抹灰分格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应均匀, 表面应光滑,棱角应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2.10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 (槽 )。滴水线 (槽) 应 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 10mm 。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2.11 一般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4.2.11 的规定 表 4.2.11 一般抹灰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 (mm) 检 验 方 法 普通抹灰 高级抹灰 1 立面垂直度 4 3 用 2m 垂直检测尺检查 2 表面平整度 4 3 用 2m 靠尺和塞尺检查 3 阴阳角方正 4 3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分格条 (缝 )直线 4 拉 5m 线,不足 5m 拉通 4 3 度 线,用钢直尺检查 墙裙、勒脚上口直 4 拉 5m 线,不足 5m 拉通 5 3 线度 线,用钢直尺检查 注: 1) 普通抹灰,本表第 3 项阴角方正可不检查; 2) 顶棚抹灰,本表第 2 项表面平整度可不检查,但应平顾。 4.3.4 抹 灰工 程应 分层 进行 。 当 抹灰 总厚 度 大于 或等 于 35mm 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 lOOmm 。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标[2001]157号 颁布日期:20010720 实施日期:20020101 颁布单位:建设部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会: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7月20日联合发布200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00-2001) 1总则 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 1.0.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2术语 2.0.1建筑工程buildingengineering 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0.2建筑工程质量qualityofbuildingengineering 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

主体结构关键分项工程施工做法及质量标准

钢筋工程 1一、地梁钢筋绑扎 做法标准: 1、弹线控制主筋与箍筋的间距; 2、底部采用水泥垫块,梁两侧采用塑料或其它垫块控制保护层厚度; 3、绑扎丝朝向梁内侧弯曲。 质量标准: 1、钢筋规格、数量符合设计要求; 2、受力钢筋间距允许偏差±10mm之内;排距允许偏差±5mm之内;箍筋间距允许偏差±20mm之内;保护层厚度允许偏差±5mm之内; 3、绑扎丝扣无漏绑,扎丝朝里弯曲。 2二、底板钢筋绑扎 做法标准: 1、在地面上弹线控制主筋的间距; 2、底部采用水泥垫块或碎大理石垫块,侧面采用塑料或其它垫块,控制保护层厚度; 3、按照设计要求确定上下排双向钢筋的上下位置; 4、架立筋间距符合施工方案要求,确保上排筋不下塌; 5、绑扎丝不得漏绑; 6、上下排钢筋若双层排列,两排钢筋之间垫不小于25mm的短钢筋。 质量标准: 1、钢筋规格、数量、间距符合设计要求; 2、保护层厚度偏差不得大于±10mm,钢筋不得与底板或侧模接触,防止渗水锈蚀; 3、受力钢筋网片长宽间距允许偏差±10mm之内;网眼尺寸允许偏差±20mm之内;箍筋间距允许误差±20mm之内; 4、用水准仪测量上排钢筋平整度不大于5mm/2m,保证钢筋保护层厚度; 5、绑扎丝扣无漏绑,扎丝朝里弯曲。 3三、墙体钢筋绑扎 做法标准: 1、通过水平和竖向梯子筋控制墙筋的间距; 2、采用垫块控制保护层厚度,垫块采用梅花型布置; 3、确定拉钩筋位置和间距; 4、水平筋和竖向筋的相对位置符合图纸要求; 5、绑扎丝朝向墙内侧弯曲; 6、钢筋弯勾朝向混凝土内侧; 7、双层钢筋网片中间应设置梯子筋,以固定钢筋间距。 质量标准: 1、钢筋规格、数量符合设计要求;

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

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

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 1、工程质量规范(GB50026-93) 2、建筑柱基技术规范(JGJ94-94) 3、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 4、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 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92) 6、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6-96) 7、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98) 8、地面与楼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9-95) 9、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207-94) 10、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 11、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结构设计及施工规程(JGJ3-91) 12、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96) 13、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 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1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GBJ80-91) 16、建筑机械安全技术规范(GBJ33-86) 17、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18、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 19、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20、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21-90 21、建筑工程安全检查评分标准(GBJGJ-99) 22、建筑采暖﹑卫生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 23、建筑工程电器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 24、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保护级别的规定(GA38-2004) 25、安全技术防范标准(GB50348-2004) 26、安全工程程序与要求标准(GA/T75) 27、建筑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28、施工工艺规范及技术标准 29、《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30、《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31、《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3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3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34、《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35、《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36、《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37、《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9-2002) 38、《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39、《通风及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40、《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建筑工程结构检测的主要方法及质量控制措施

建筑工程结构检测的主要方法及质量控制措施 发表时间:2018-12-18T09:51:14.100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26期作者:侯高峰 [导读] 钢结构有着重量轻、结构稳定、韧性好等优点,在我国的建筑工程施工上扮演着重要角色。 1.安徽省?水利部淮委水利科学研究院安徽合肥 230088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安徽合肥 230088 摘要:对建筑物进行结构检测,既能确保建筑物安全使用,也能提高建筑物的使用寿命、节省成本。本文对建筑工程结构检测的主要方法及质量控制措施进行了分析探讨,为相关工程提供参考。 关键词:建筑工程;结构检测;方法;质量控制 一、建筑工程结构检测的主要方法 1、钢结构检测 钢结构有着重量轻、结构稳定、韧性好等优点,在我国的建筑工程施工上扮演着重要角色,钢结构的检测技术也在持续的更新和发展。钢结构的检测中主要高强螺栓扭矩系数及抗滑移系数、网架杆件的拉力载荷试验、网架的挠度、钢构件焊缝内部质量、钢梁连接节点接触状况、钢构件原材料、几何尺寸、防火涂层等,在一些特殊的工程中还需要考量钢结构的动力测试。现阶段,钢结构的检测技术也是非常多样化的,比如超声波的利用、射线的检测等方法,将钢结构的参数从里到外的直观展示出来。 2、混凝土结构 我国现阶段的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占比很大,比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钢筋混凝土核心筒结构等。混凝土结构检测内容主要有混凝土原材料、构件几何尺寸检测、混凝土强度检测、混凝土结构中钢筋检测、质量缺陷等。混凝土原材料在实验室内检测;混凝土内部缺陷一般采用超声波检测技术,可检测材料内部存在的裂缝、空洞等缺陷;混凝土中测钢筋一般采用电磁感应法和雷达法检测;混凝土强度的常用检测方法有回弹法、超声法、钻芯法及超声—回弹综合法等。 混凝土结构检测分为有损检测和无损检测,无损检测方法不会对结构本身造成“损伤”。对混凝土强度检测方法而言,无损检测方法如回弹法、超声法和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操作简单,应用相对较广泛,但其缺点在于检测结果的精度相对不高。钻芯法对结构存在局部损伤,在有代表性的位置钻取混凝土芯样,通过抗压试验确定其抗压强度的方法。钻芯法检测结果相对可靠,但会对结构造成损伤,影响结构整体性能,因而不能大规模使用。 钢筋是混凝土构件的重要组成部分,钢筋的配筋数量、捆扎方法和钢筋保护层厚度对混凝土构件的承载力有很大影响。主体结构检测中,对于在建工程,在浇捣混凝土前,捆扎钢筋阶段,结构构件使用的钢筋型号、直径、牌号等都可采用眼观尺量的方法进行检测;对于构件施工结束的或已投入使用的项目,可使用电磁感应器检测钢筋位置。 3、砌体结构检测 砌体结构是我国建筑物当应用最广泛的结构形式,特别是在广大的县城与乡镇区域。针对砌体结构检测方法比较多,也分为非破损检测方法和局部破损检测方法。砌体工程的现场检测方法,可按测试内容分为下列几类:检测砌体抗压强度可采用原位轴压法、扁顶法切制抗压试件法;检测砌体工作应力、弹性模量可采用扁顶法;检测砌体抗剪强度可采用原位单剪法原位双剪法;检测砌筑砂浆强度可采用推出法、简压法、砂浆片剪切法、砂浆回弹法、点荷法、砂浆片局压法。检测面筑块体抗压强度可采用烧结砖回弹法、取样法。在结构检测工作进行的过程当中,应当依据建筑物的实际状态,选择比较适宜的结构检测方法。 二、建筑工程结构检测的质量控制措施 1、最大限度的减小检测误差 检测误差是建筑工程结构检测中不能绝对避免的问题。任何先进的检测仪器、仪表也不能保证检测数据的百分之百的准确,因此在实际检测中允许一定程度的误差。因为检测误差,导致建筑质量问题的情况时有发生。其原因大致分为两种:①检测仪器仪表精确度差,造成检测数据不准;②检测人员责任心不强,操作失误造成检测结果不准确。要解决误差问题,降低检测误差对建筑质量问题的影响,应该从人员素质和检测仪器设备两方面做好工作:建筑工程结构检测,需要具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经过仔细研究和计算才能确定,因此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责任心十分重要。检测前,检测技术人员应首先熟悉建筑的整体质量要求以及建筑结构的具体技术指标,在此基础上制定检测操作标准。检测所需仪表、仪器等设备属于高精度设备,日常保管中做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十分重要。检测前必须进行严格检查,发现故障及时修理排除,保证不因设备故障或质量问题人为造成检测误差,影响检测的质量进而影响质量控制工作的正常进行。 2、采用非线性检测技术手段 建筑工程的结构往往都是十分复杂的,相关的检测技术在应用上需要根据具体的建设情况来选用方法和制定方案。比如说建筑结构中的非线性检测,就是充分考虑了建筑结构的实际情况,对复杂的结构用用更准确的方法来检测。线性的检测方法在于有一定的规律性,可以通过计算简单的得出,设备的放置也显得容易。而对于非线性检测技术来说,计算就变得相当复杂,需要检测人员将检测部分细分为小模块进行开分计算和测量,然后在进行设备的安置。在实际的建筑结构中往往不遵循一定的线性结构,所以在应用检测技术上就需要工作人员因地制宜,合理的调整方案提高检测技术的实用性。除此之外,纵观我国建筑工程结构检测技术的发展,呈现出了检测理论不断系统完善、检测手段和检测仪器不断更新的特点,工程检测技术也因此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在未来的工程结构检测技术中,借助于先进的检测理论的指导,检测仪器和设备的改良将会是研究的重点和业界发展的一个方向。 3、创新检测方法和检测手段 在建筑工程行业发展进程向前推进的过程当中,要求结果检测技术更为简单与精准,并且不应当在检测过程中形成过于严重的损伤问题,因此,在技术人员不断研发创新型结构检测技术的过程当中,让很多传统型检测技术变得更为完善起来,虽然这样,结构检测技术领域当中仍然有很多有待解决的问题。在此背景下应当逐步提升检测技术创新力度,让建筑结构检测方法变得更为先进一些,才可以对检测结果的科学合理性做出保证,最终让建筑工程项目的整体性质量得到保证。 4、优化设置提高科学性 在利用现代化设备进行建筑结构检测时,一定要注意科学的使用方法。以超声波检测技仪而言,传感器的科学配比与间隔的计算都会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2001》的内容主要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5)建筑工程质量验收(6)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六部分内容,其中总则的基本内容如下: 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 说明:1.0.1本条是编制统一标准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系列标准的宗旨。仅限于施工质量的验收。设计和使用中的质量问题不属于本标准的范畴。 本次编制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其工程质量检验说不定标准合并,组成新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实际上是重新建立一个技术标准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质量的验收方法、程序和质量指标。修订中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 1.0.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 说明:1.0.2本标准的内容有两部他。第一部分规定了房屋建筑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为了统一房屋工程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编制,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的划分、质量指标的设置和要求、验收程序与组织都提出了原则的要求,以指导本系列标准各验收规范的编制,掌握内容的繁

简,质量指标的多少,宽严程度等,使其能够比较协调。 第二部分是直接规定了单位工程的验收,从建筑单位工程的划分和组成,质量指标的设置,到验收程序都做了具体规定。 1.0.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说明:1.0.3本标准的编制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及其他有关设计规范的规定等。同时,本标准强调本系列各专业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套使用。 另外,本标准规范体系的落实和执行,还需要有关标准的支持,其支持体系见图1.0.3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支持体系示意图。(图见附件) 附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200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测试题(一).doc

GB50204-2002(2011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考试试卷考生姓名:工作单位:日期: 一、选择题30 道 1、跨度为6m 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当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标 准值的(C)时,底模板方可拆除。A、50% B、60% C、75% D、100% 2、关于影响钢筋焊接质量的因素,下面所述何者正确?(C)A、钢筋的种类及规格;B、钢筋的可焊性及钢材质量;C、钢筋的可焊性和焊接工艺水平;D、钢筋的质量和焊接工艺水平。 2、钢筋绑扎接头的位置应相互错开,从任一绑扎接头中心至搭接长 度的1.3 倍区段范围内,有绑扎接头的受力钢筋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 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在受力区中不得超过(A)A、25% B、30% C、40% D、50% 3、在进行钢筋混凝土实心板的施工过程中,对混凝土骨料最大粒径 的要求,下列中何者是正确的?(C)A、骨料的最大粒径不超过板厚的1/4,且不得超过60 ㎜;B、骨料的最大粒径不超过板厚的2/4,且不得超过60 ㎜;C、骨料的最大粒径不超过板厚的1/3,且不得超过40 ㎜;D、骨料的最大粒径不超过板厚的2/3,且不得超过60 ㎜。5、当采用插入式振捣器时,混凝土浇筑层厚度应控制为(A):A、振捣器振动部分的 1.25 倍;B、150 ㎜;C、200 ㎜;D、250 ㎜。 6、在钢筋混凝土肋梁楼盖施工中,若沿主梁方向浇混凝土,则施工 缝应留在下列何处?(C)A、主梁跨中2/4 范围内;B、板的跨中2/4 范围内;C、主梁跨中2/4 范围与板的跨中2/4 范围内的重合处;D、

靠近梁边在梁跨度的1/4 处。 7、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允许超过(B)。A、混凝土的终凝时间;B、混凝土的初凝时间;C、终凝加初凝时间;D、混凝土搅拌时间的 2 倍。 8、水泥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时,该水泥应如何处理?(D)A、不能使用;B、仍可正常使用;C、降低标号使用;D、经试验鉴定后,按试验结果使用。 9、混凝土设计强度标准值为fcu,k,施工单位的混凝土强度标准差为5,则混凝土的施工配制强度为(D)。A、0.95fcu,k B、fcu,k C、1.15fcu,k D、fcu,k+1.645δ 10、混凝土浇筑中的如已留设施工缝,已浇混凝土强度不低于(B)。 A、1 B、1.2 C、1.5 D、2 11、混凝土浇筑后12h 内应加以覆盖和浇水,使用硅酸盐水泥拌制的 混凝土,浇水养护时间不得少于(B)d。A、3 B、7 C、9 D、14 12、已浇筑达到(B)Mpa 强度时,才允许在其上来往人员和作业。 A、1 B、1.2 C、1.5 D、2 13、检查混凝土组成材料的质量和用量,每一工作班最少(A)次。A、1 B、2 C、3 D、4 14、检查混凝土在搅拌地及浇筑地的坍落度,每一工作班最少(B)次。A、1 B、2 C、3 D、4 15、当室外日平均气温低于(D)时,不得采用浇水养护方法养护混 凝土。A、—5℃B、4℃C、0℃D、5℃

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目录 0、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0 0、前言-------------------------------------------------------0 1、总则-------------------------------------------------------0 2、术语-------------------------------------------------------0 3、基本规定----------------------------------------------------0 4、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0 5、建筑工程质量验收--------------------------------------------0 6、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0 7、附录A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0 8、附表B 建筑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0 9、附录C 室外工程划分-----------------------------------------0 10、附录D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0 11、附录E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0 12、附录F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0 13、附录G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0 1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0 15、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0 16、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0 17、本标准用词说明---------------------------------------------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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