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卷规则
(一)阅卷人应爱护档案,不得撕拆、损污、涂改和遗失。(二)借阅案卷,必须用于指定之目的,注意保密,不得任意转借和私自摘录、翻印,如需翻印或摘录卷内文件时,
必须征得档案室负责人的同意。
(三)案卷用完后,必须及时归还,如超过借阅期限,应办理续借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