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事故调查与分析

煤矿重大水害事故分析及处理

————黑龙江鹤岗振兴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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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5日

摘要

煤矿水害是煤矿生产建设中主要安全问题之一,煤矿水害事故对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危害极大,由煤矿水害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是煤矿各种灾害中最高的。煤矿发生透水事故后抢险救援、恢复生产难度和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远比瓦斯严重,且随着开采深度逐渐加大和下组煤大规模开发,水患问题将更加突出。所以在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如何防止水害发生,并采取相应措施,提出相关建议,是矿山生产安全的一个重要环节。

关键词:煤矿水害、经过分析、水害原因、措施及建议

前言

在众多采矿工程中,最大的问题是安全问题,煤矿安全历来为世界各产煤国所关注。煤矿生产过程中常会发生的灾害有: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其中瓦斯事故和水害事故对社会影响最大。矿井水害是煤矿五大灾害之一,是与瓦斯、顶板等灾害并列为矿山建设与矿山生产的主要安全问题,是仅次于瓦斯爆炸的重大灾害。在煤矿重特大事故中,水害事故在死亡人数上,仅次于瓦斯事故居第2位,在发生事故次数上,仅次于瓦斯和顶板事故之后居第3位。若从经济损失方面而言,矿井水害造成的经济损失是最高的。而矿井突水引发的灾害在所发生矿井水害事故中,无论是死亡人数还是经济损失,所造成的危害都是最大的。因此,煤矿水害首当其冲应列为煤矿安全防范

的重点。下面以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鹤岗分公司振兴煤矿重大水害事故为例具体分析。

一、事故简介

2013年3月11日黑龙江省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振兴煤矿发生一起重大水害(溃水溃泥)事故,死亡18人,直接经济损失达2281万元。

二、事故调查与分析

1、事故单位

振兴煤矿位于黑龙江省鹤岗市向阳区境内,隶属于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鹤岗分公司,企业性质为国有企业。井田面积4.1 km2,设计生产能力60万t/a,核定生产能力42万t/a,可采煤层13个,矿井开拓方式为斜井多水平集中大巷布置。截止2012年末,矿井地质储量为2359.35万吨,可采储量为1074.4万吨。煤矿矿井地质构造复杂,水文地质类型属于复杂形,2012年矿井最大涌水量248.3立方米每小时,平均涌水量203.9立方米每小时,井下涌水主要以孔隙、裂隙为主,各含水层主要以降雨为主。

2、事故矿井生产情况

该矿有2个生产采区、1个开拓区、2个采煤工作面、2个煤巷掘进工作面、4个开拓工作面。井田内主采煤层为15号、18号煤层。事故发生在采煤一队工作面,该工作面位于三水平中部区左端,开采F40断层下盘18号煤层,设计走向290m,工作面倾斜平均长度103m。煤层平均厚度8m,平均倾角15度。采煤方法为走向长壁后退式,采

煤工艺为滑移支架炮采放顶煤,顶板管理为全部垮落法。截止2013年3月1日已推进64m,开采面积6264平方米。剩余走向长度226m,斜长116m,工作面采高2m,放顶煤高度6m。工作面直接顶板为粉砂岩,厚度为0.9-1.6m,基本顶为中西砂岩,厚度为13m底板为中粗砂岩。主要水害是上盘的老空区积水和F40逆断层裂隙水,其F40断层为压扭性逆断层。

3、事故经过

2013年3月1日5时50分,工作面第97组至第98组支架间软帮有煤、岩、水混合物缓慢溃出,至当日18时溃出量为415 m3。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接汇报后责令振兴煤矿进行整改,至3月11日零点清淤工作基本完成。整改后,经鹤岗分公司验收合格后可进行恢复生产。

3月11日8点班,振兴煤矿全矿入井总人数为698人,其中采煤一区75人(采煤一队工作面共有56人),7时10分,矿井进行作业。14时,陈仁海(生产矿长)、丁传斌(带班区长)和孙玉明(队长)在94组架子附近发现距他们下方2米处支架间有大量煤、岩、泥浆从顶板溃出。他们带着工人往上跑到无极绞车处,陈仁海安排孙玉明向矿调度汇报后,看到机轨下山已被淤满,陈仁海带领几个工人在机道皮带头处救出一个工人,后听到有人呼救又从淤泥里救出了1名工人,然后向井上撤离。

4、事故结果

事故发生后,全矿673人安全升井,25人被困井下(采煤一区18人,掘进队7人)。后经统计核时,事故共溃出5750立方米的煤、沿、泥浆,於满事发地点大部分巷道,通风和通信系统被毁。经紧急抢救,有掘进队7名被困人员获救,采煤一区18名被困人员遇难,直接经济损失达2281万元。

三、事故原因及性质

1、直接原因

在F40逆断层下盘放顶煤开采18号特厚煤层,致使导水裂隙带发育增大,波及上部15号、18号煤层采空区和F13断层带(80-150米宽),导致工作面发生重大水害事故。

2、间接原因

(1)振兴煤矿矿井水文地质管理存在缺陷。三水平18号层中部区左一段属于地质构造复杂区域,同时存在F40断层上盘18号、15号层煤采空区,缺少地质构造基础资料。

(2)鹤岗分公司、振兴煤矿在水害治理上,对多层特厚煤层重复采动条件下断层导水性、采空区积水情况、断层带之间的连通性及其上覆砾岩含水层之间的水力联系、重复采动情况下基本顶离层空间及积水量、覆岩破坏程度等灾害认识不足,没有采取相关措施。

(3)该矿作为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矿井,在2013年3月1日发生溃水溃泥事故后,鹤岗分公司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分析时,没有有效探明采空区上方的积水积泥情况,制定的相应措施针对性不强,缺少防止再次溃水溃泥的措施。

(4)龙煤集团分工负责鹤岗分公司的相关安全工作人员,对振兴煤矿2013年3月1日的溃水溃泥情况整改情况未能做出有效的监督检查。

3、事故性质

经调查确认,黑龙江省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振兴煤矿“3.11”重大水害事故属于责任事故。

四、事故报告情况及应急处理

1、事故报告情况

3013年3月11日13时43分,采煤一对工作面发生溃水溃泥事故。事故发生后,在事故现场逃生的生产矿长陈仁海安排采煤一队队长孙玉明打电话汇报事故,向生产一区调度室值班的值班员郭建英报告了井下的事故,值班员马上向矿值班调度马德忠报告,同时马德忠接到来至一区区长贾兆才的报告,讲述采煤一队发生溃水溃泥事故。马德忠接到报告后,立即向矿长高玉涛汇报,矿长立即组织人员下井进行营救,并安排总工程师李承泽在矿调度中心指挥。到下午15时30分,高玉涛向李承泽打电话,说井下事态严重,让李承泽向鹤岗分公司总调度室汇报并请求矿上救护队救援。15时36分鹤岗分公司接到汇报后,立即向公司总经理赵凯等领导汇报,待事故情况了解后,18时25分鹤岗分公司向龙煤集团调度室汇报事故。龙煤集团调度室接到报告够,立即向公司相关领导人进行汇报,19时向省安委办、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报告了事故。

2、应急抢救过程

事故发生后,鹤岗分公司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抢险应急救灾指挥部,并迅速制定了抢险救灾方案,在井上、井下两条线成立多个工作组,全面展开抢险救援工作。在井下抢险救援过程中,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安全监察局局长付建华亲临现场,入井指挥,知道救援。省长作出对事故救援的明确指示,副省长张建星带领省相关负责人赶赴现场,指导救援,并展开部署救援措施。根据救援过程的发展,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阶段:从事故发生至3月12日4时,紧急调动鹤岗分公司益新煤矿生产一线69人增加救援力量,同时加快工作面抢险速度,于12日3时25分成功救援7名矿工。

第二阶段:从3月12日4时至3月22日16时,为清淤、掘送安全到通道阶段。鹤岗分公司抽调精干力量,共分为六个救援组,清理巷道和淤泥,并在井下设置观察点,采用定位技术对地表沉降及石头水位变化情况进行观测,发现没有明显变化。

第三阶段:从3月22日16时至4月10日23时,省专家组对救灾工作进行评估后,为防止发生次生灾害,暂停清淤工作,改为打钻防水、稳定通风系统等措施,共打钻1507.6m,抽水1.1万立方米。

第四阶段:从4月10日23时至9月26日,事故救援指挥部根据黑龙江省专家对下一步救援工作提出指导意见,按照科学施救原则,继续实施救援,进入隔样防火、监测阶段。

五、事故预防措施建议

(1)要牢固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坚持安全生产红线。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和龙煤集团要认真吸取振兴煤矿“3.11”重大煤矿水害事故的教训,坚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同志的一系列重大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业绩观,坚持发展以安全为前提和保障。绝不能以牺牲人的性命为代价来换取经济和企业的发展。同时,要认真严格的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58令),切实做到铁七条、钢执行、全覆盖、真落实、见实效。要针对制约煤矿安全生产的长期性、复杂形和深层次的矛盾问题,坚实落实煤矿七条攻坚举措,下大决心,攻坚克难,不断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2)要严格认真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不断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要切实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并严格执行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重点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出现事故征兆时,要及时撤出井下作业人员。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五定”,及时消除治理重大隐患。

(3)要健全完善煤矿水文地质管理机构,配齐专业技术人员,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审批。加强煤矿水文地质工作技术培训工作,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严格按照技术规范、作业标准规范。严把矿井开拓布局。在采空区、地质构造复杂区域等条

件下采煤,应按相关标准留设不同类型的防隔水、断层煤(岩)柱,在基岩含水层(体)或者含水断裂带下开采时,应当对断层破碎带宽度、波及范围、开采前后覆岩的渗透性及含水层之间的水力联系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合理留设断层保护、防隔水煤(岩)柱。

(4)切实加强煤矿企业管理。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要求,龙煤集团及所有煤矿企业要在安全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法定代表人责任负责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并严格执行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重点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切实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区队、班组及每个生产环节。要加强每个员工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增强员工的维权意识。加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加大安全投入,完善井下避险六大系统,并加强监控。经常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坐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及时消除治理重大隐患。

(5)在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地区,应做专门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工作,查清区域含水层及矿井充水含水层的补、径、排条件。煤矿开采期间,要完善水文地质观测系统。

(6)加强煤矿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尤其要加强矿井从业人员的防治水专业知识培训教育,煤矿要开展水害事故应急演练,提高矿井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7)要强化科技攻关,加强技术管理。在地质结构复杂的条件下开采,必须加强地质、水文地质探测与分析研究工作,要通过物探和钻探等综合手段查明断层规模、走向变化、导水及含水性。

(8)要杜绝煤矿企业瞒报、谎报、漏报、迟报事故现象。煤矿企业要按照《条例》等相关确定明确事故报告程序,及时报告煤矿事故。

六、结束语

在矿井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水灾是矿井五大灾害当中影响最大,造成的经济损失是最大的。在矿井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积极研究并预防水害,是矿井安全生产必不可少的。通过以上案例,我们可以知道,在生产过程中一点都马虎不得,任何小的失误或者忽视都会造成非常严重的事故,带来非常大的经济损失。在矿井建设中我们要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有疑必探、有探必究”的方针来治理灾害。同时要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号召,努力建设矿井文明,提高员工素质和专业素养,为矿井安全生产作出认真规划。

参考文献:

(1)《煤矿安全规程》[m] 国家煤炭安全监察局(2012年新版)(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3)《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m]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安监办字〔2004〕42 号

(4)《关于加强2013年安全生产的决定》龙煤集团 [龙控发

(2013)1号]

(5)《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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