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三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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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三级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和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管理,促进医疗设备合理配置、安全与有效利用,充分发挥使用效益,保障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管理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原则,应用信息技术等现代化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效能。

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设备管理实行院领导、医疗设备管理和使用部门三级管理制度。

一、领导

分管院领导直接负责,并依据机构规模、管理任务配备数量适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医疗设备管理部门

医疗设备科是全院医疗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参加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全过程。负责医疗设备的规划调研、立项论证、申报审批、合同签订、安装验收、维护保养、培训使用、报废鉴定、配合财务部门完成医疗设备的调拨使用及报废报批工作。

1、负责医疗设备、设备质量管理的策划,并组织具体实施,对医疗器械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2、负责医疗器械质量控制程序文件的归口管理。

3、负责对所购医疗器械在使用中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协助进行跟踪验证。

4、负责全院医疗器械的维修、保养。

5、遵照国家法律规定严格执行落实医用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工作。

6、负责全院医用耗材的供应。

7、建立健全医疗器械保养、维修与更新制度,使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8、加强大中型医疗设备合理应用情况分析。

9、对设备实行科学管理,购置大型设备必须经过严格的可行性论证。属于《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甲、乙类品目的大型医用设备,按照规定申请配置许可。

10、急救设备齐全完好,满足急救工作需要。医护人员能够熟练、正确使用。

11、遵守检验项目和检验仪器操作规程,定期校准检测系统,并及时淘汰经检定不合格的设备。

三、使用部门

使用部门应当设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在医疗设备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医疗设备日常管理工作。

1、凡有医疗设备的科室,要逐级建立使用管理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严格使用登记。认真检查保养,保持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开机可用,并保证账、卡、物相符。

2、新进仪器设备在使用前要有设备科负责验收、调试、安装。组织有关科室专业人员进行操作管理、使用和训练,使之了解仪器的构造、性能、工作原理和使用维护方法后,方可独立使用。凡初次操作者,必须在熟悉该仪器的同志指导下进行。在未熟悉该仪器的操作前,不得连接电源,以免接错电路,造成损坏。

3、仪器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仪器的技术标准、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用仪器前,应判明其技术状态确实良好,使用完毕,应将所有开关、手柄放在规定位置。

4、不准搬动的仪器,不得随意挪动。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及时排除故障,严禁带故障和超负荷使用和运转。仪器损坏需修理者,可按规定填写《设备维修申请表》。

5、仪器设备(包括主机、附件、说明书)一定保持完整无缺。

6、凡属临床科研的仪器,科室间调剂使用时,一定要经科室主任批准,仪器管理人员要办理交接手续,用毕及时归还,验收后放回原处。

7、仪器用完后,应由管理人员检查,关机放好。若发现仪器损坏或发生意外故障,应立即查明原因和责任,如系违章操作所致,要立即报告设备科,视情节轻重进行赔偿或进一步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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