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中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中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ⅩⅩ县中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增强医务工作人员的医疗质量与安全意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减少医疗纠纷及医疗缺陷、差错,杜绝医疗事故,维护病人及医务人员自身的合法权益,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医疗规章制度和诊疗技术规范等,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惩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规定为准绳。

1、对获奖励者,医院以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

2、对全院工作人员的诊疗违规行为实行缺陷管理;

3、对违反本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医务人员实施经济处罚或同时给予行政处罚;触犯刑法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章奖惩规定

?第三条医院设立医疗风险基金以奖励遵守医疗规章制度的医务人员。临床、医技科室每月从奖金中提取5%,院部根据科室工作性质再给予一定比例配套奖励,(具体见附则第二十八条),二部分共同组成科室的医疗风险基金。科室全年无重大医疗纠纷、无医疗纠纷赔款、欠款及其它支出,于年终将当年医疗风险基金的50%奖励该科室,由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小组根据科内医务人员在医疗安全方面的不同表现给予不同的奖励,余下的50%医疗风险基金纳入下一年。如科室年内出现医疗纠纷赔款及欠款,科室承担部分先从科室医疗风险基金中支付,医院承担部分先从配套奖励部分中扣除,如有多余,剩余的医疗风险基金自动纳入下一年基金中。

第四条奖励措施:

1、在上级医疗主管部门及本院医疗质量领导小组组织的病历评审中被评为优秀病历(住院归档病历得分≥98分)的,奖励200元/份(医/护为4/1)。

2、及时发现重大事故苗头、阻止了事故或严重差错的发生,使医院或病人免受重大损失者,酌情奖励100~500 元。?

3、在医疗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考核、技术比赛中获得第一、二、三名者,给予个人或科室奖励市、县级300、200、100元,省级500、300、200元。

4、积极研究、推广新技术、新项目,为单位创造良好效益者,奖励200元。

5、实习进修人员的带教老师带教考核合格者,奖励50元?(从实习进修费中提取)

6、在医疗服务中,坚持优质服务,收到病人表扬信、感谢信、锦旗、牌匾等,每次奖励50元。

7、凡获得奖励者,均予以院内通报表彰及年度考核加分10分。

第五条处罚措施:

1、年度内出现1次第四章中的医疗安全违规行为,取消当年评先进资格;

2、年度内出现第十三条中的医疗安全违规行为1次以上(含1次)或第十四条中的医疗安全违规行为2次以上(包括2次)或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中的医疗安全违规行为3次以上(包括3次),当年不得晋升、晋级,且降聘到下一级技术职称半年,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3、年度出现一级医疗事故(完全、主要、次要责任),二级医疗事故(完全、主要责任),三级、四级医疗事故(完全责任),或使医院赔付金额超过20万(含20万)人民币的,当年不得晋升、晋级,且降聘到

下一级技术职称1年,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责令暂停3个月以上和半年以下的相关执业活动,同时扣科主任津贴6个月。处理期限届满,则以后聘岗时不再把医疗纠纷及赔款列为条件。

第三章医疗纠纷、赔款处理细则及程序

第六条因医疗纠纷导致赔款(包括慰籍费、补助款、因纠纷欠款及支出等)的,按照纠纷性质、赔偿金额的不同,分别由当事人与科室、医院按相应比例承担,个人承担部分,最高不超过5000元。?

计算方法:

赔偿金额在20000元及以内,按个人承担15%、科室承担40%计算;赔偿金额在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内(含50000元),每增加5000元,个人承担比例依次下降1%;赔偿金额在5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内,每增加5000元,个人承担的比例依次下降0.5%;

医疗鉴定费、法院受理费、律师费等按赔偿金额相同比例承担。

个人及科室赔偿金额,可酌情一次或分次扣除。

(附分段计算表供参考)

第七条对于医疗意外事件,经调查核实医方确实不存在缺陷,但考虑其他因素而发生的慰藉费,基本由医院承担。

第八条当事科室科主任另承担当事人实际承担金额的5%~10%(科主任系当事人者除外)。

第九条由于制度不到位所发生的医疗赔款,医院相关领导承担科主任(非当事人)实际承担金额的10%。

第十条一旦发生重大医疗纠纷、差错和医疗事故,按以下程序及要求处理。

1、凡发生医疗纠纷,当事人应立即向科主任或护土长报告,并由科室负责人先口头向医务科、护理部汇报,非正常工作时间向医院总值班汇报,再以书面形式上报医务科或护理部。凡事件危及病人生命时要组织好抢救,力争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当月发生医疗事故或医疗差错而隐瞒不报的科室,经查出,并经医院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确定为医疗事故或医疗差错,根据医疗赔款承担办法加倍扣罚。

2、纠纷发生后应指派专人妥善保管病历及各种原始资料。因输液、输血、注射、服药等引起的不良后果者及死亡病人,应及时封存保留实物,以备检验。

3、临床不能明确死亡原因或医患双方意见不能统一时,当事者有责任动员患方为死者进行尸体解剖,如患方不同意做尸检,应由患方履行签字手续。如未做尸检动员而影响医疗纠纷处理的,由当事科室及当事人承担责任。尸检应在死后规定时间内进行。

4、医疗纠纷发生后,原则上争取在科室内解决问题。首先由科室负责人组织调查、接待,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虚心诚恳的态度与患方进行沟通,取得对方的理解.防止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

5、如果科室处理医疗纠纷确有困难,需医务科或其他职能部门参与处理,应由科主任或护士长向分管院长、医务科或护理部报告,非正常工作时间向医院行政总值班汇报。凡申请提交院方参与解决的医疗纠纷事件定为院级医疗纠纷事件。

第十一条院级医疗纠纷处理均由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必要时邀请院外有关部门人员)采用无记名

投票方式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该起纠纷定性、定责并明确相关责任人员及科室。当事科室相关人员以及其他与该起事件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利害关系界限不清的,由会议主持人决定是否回避。

第十二条当事人和科室被扣款后,有异议者可在1月内以书面形式向医务科提出申诉,由医务科提请院长同意后,经医院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第四章医疗安全违规行为处罚细则

第十三条发生下列医疗安全违规行为之一的,扣款500元:(不论有否产生医疗后果)

1、发生或发现医疗过失或医疗事故,未及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或有意隐瞒未及时报告科主任及相关部门;

2、未把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如实告知患者或其家属,引发纠纷的;

3、擅自脱离值班岗位,造成不能及时抢救病人而引起纠纷的;

4、出具虚假的医疗诊断书、不符合规定的病假证明而引发投诉的;

5、未经批准擅自外出会诊或手术;

6、无执业医师或护士资格的医护人员单独执业;

7、住院病历丢失;

8、伪造、销毁病历或伪造数据;

9、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病历中有关抢救的内容;

10、手术时更改手术方案,未请示上级医师、并未让家属知情同意及签字;

11、临床试验、药品试验、医疗器械试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麻醉前未谈话、未征得患方同意及签字;

12、病历记录错误、辅助检查报告的描述、诊断有原则性错误(如:左右、上下错误等);

13、手术时发现其它器官有病变,未征得家属同意签字给予切除;

14、拟诊肿瘤病人无病理诊断依据(能作病理检查又未给家属说明的)即给予化疗;

15、化疗病人未签署病人知情同意书;

16、手术时病人坠床;

17、手术弄错病人、部位或植入物;

18、第1次住院或第1次手术处理有明显不当,导致再次住院或再次手术(除外手术本身可能发生的并发症);

19、遗失手术标本或手术标本未送病理检查;冰冻快速切片尚未收到书面报告外科医生即进行手术者;

20、实验室遗失重要、特殊标本;

21、医技检查(如摄片)部位错误,造成误诊、漏诊;

22、病理报告遗漏重要的病变;

23、病理诊断时没有核对送检单与切片的病理号码或上级医生未认真复核导致诊断错误未及时发现者;

24、医技检查中重要阳性病变漏报或报告结论错误;

25、疑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或有争议时,未及时封存现场实物或按规定保管;

26、须做皮试药物未做皮试即使用;

27、擅自运行外来计算机程序;

28、盗用医院计算机相关信息或泄露给他人;

29、在医院计算机系统上操作与工作无关的程序;

30、接到报修通知未能及时前往维修又无正当理由且影响工作的、延误抢救病人的;

第十四条发生下列医疗安全违规行为之一的,扣款200元:

1、被媒体批评、曝光,且情况属实者;

2、重大疑难手术、特殊手术未审批;

3、新技术、新项目未审批;

4、实习、进修医生违规操作;

5、急诊病人未及时处理;

6、危重病人、暴力外伤或有潜在病情变化的病人未留观;

7、病情危重未谈话签字,未发病危通知单;

8、出现病情危重信号(如高热、大出血、血压下降、呼吸困难、意识改变、严重电解质紊乱等)未及时发现、报告或未及时处理;

9、医师未诊视住院病人即开医嘱;

10、急会诊不及时到位者、危重病人不及时抢救者;

11、推诿病人或未履行首诊负责制;

12、重病患者转送或检查未安排护送发生意外的;

13、新入院病人未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或知情告知谈话;

14、手术记录末及时完成。

15、麻醉时有疑难情况未及时请示上级医生;

16、因护理人员责任心原因发生坠床、压疮、烫伤、跌倒等意外或并发症的:

17、输入不合格药品(过期、变质、异物),输液、发药错误导致纠纷者;

18、麻醉药品未按规定使用;

19、检验结果明显异常未复查,未及时报告临床科室;

20、使用有明确禁忌症的药物;

21、药物剂量超过药典规定,不管有无造成不良后果(若目前国际、国内公认的用药方案可除外);

第十五条发生下列医疗安全违规行为之一的,扣款150元:

1、丙级病历;并扣上级医生每人20元

2、被来人或来信、来电投诉或与病人吵架查实有一定责任者;

3、不服从医院总值班、医务科、护理部医疗资源(人员、床位、设备等)调动或不完成指令性任务;

4、漏报、迟报传染病卡

(注:迟报是指,甲类传染病及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乙类传染病未于2小时内报告、乙类及丙类传染病未于24 小时内报告,有特殊要求的传染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

5、当事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不参与或无理由不及时参与纠纷处理;

6、泄露患者隐私或因言语不当造成纠纷的(如指责他人或推卸责任的);

7、擅自脱离值班岗位;

8、值班医生未执行夜查房制度;

9、病情变化家属呼叫时医务人员未及时到位;

10、发现疑难情况未及时请示上级医生,造成一定后果的;

11、病情观察不及时、不严密,导致病情恶化未及时发现;

12、出现并发症后未按治疗原则积极正确处理;

13、死亡讨论7天内未完成;

14、麻醉方式改变,未请示上级医师;

15、疑难切片诊断有困难未请示上级医师,打出错误报告;

16、急救时呼吸机、吸引器等抢救仪器不能正常运转;抢救必备药不齐或过期的;

17、手术时清点物品不清,导致手术时间延长15分钟以上者,术中改变手术方式、增加切除器官、扩大手术范围未征得患者及(或)家属同意并签字,征求意见的情况未在手术记录、术后记录体现者;

18、因查对制度执行不严发生差错的;

19、化疗病人因操作或护理不当发生外渗导致后果引起纠纷者;

20、药剂人员发错药品、发出配伍禁忌药品、过期药品或超量药品(超一般常用剂量);

第十六条发生下列医疗安全违规行为之一的扣款50元:

1、科室医疗安全会议每月1次未完成的(扣科主任、护士长);

2、未经科主任或护士长同意擅自换班;

3、科室各种医疗制度的执行记录未填写(包括:抢救记录,危重病人交接班记录、会诊记录,传染病上报记录,出院病历统计表,疑难、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科室会议记录,科室业务学习记录,科室月工作安排表,科室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记录,医技检查的各种工作记录,门诊各种申请单、门诊日志等);

4、让患者或家属做事引发纠纷的;

5、请外院专家会诊未审批备案;

6、门、急诊未按规定时间开诊;

7、出诊不及时(超过5分钟、夜间出诊超过10分钟);

8、危重病人未进行当面(床头)和书面交接班;

9、诱导尚不宜出院的病人出院引发纠纷;

10、会诊单未及时送达或会诊医生未及时到位;

11、出院记录由进修、实习人员书写;

12、申请单、报告单等字迹潦草、签名不清引发纠纷;

13、各项检查治疗前遗漏准备事宜,造成工作延误;

14、—次输血>2000m1未审批;

15、各项检查有医嘱无报告单或有报告单无医嘱;

16、投照部位、条件、参数、序列不符合要求;

17、因未登记地址造成恶性肿瘤病理报告无人认领、无法投寄者;

18、如碰到疑难切片,或结果需要免疫组化确定而报告需要较长时间的,未将延缓报告告知临床医师;

19、蜡块或胶片编号错误;

20、切片标签号与蜡块号码不符;

21、标本没有在规定时间内送达,造成诊断困难的;

22、未妥善保管,造成各种试剂失效的;

23、发药未执行双签名;

24、输血未执行双核对、双签名者;

25、洗手或无菌操作不规范;

26、引流管接错或该接未接或病人管理不善发生计划外拔管影响治疗者;

27、皮试结果未及时注明结果;

28、各项治疗有收费而漏开医嘱;

29、漏记帐、漏收费的;

30、三基理论和技能考核作弊或无故缺考;

31、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

32、院内感染、死亡、药物不良反应等漏报;

第十七条发生下列医疗安全违规行为之一的扣款50元:

1、乙级病历;并扣上级医生每人5元

2、职能部门发放的反馈单延迟上交;

3、病历未按规定上交;

3、病案统计室未于每月7日前将上月未及时归档病历的病历号及责任人统计后交付财务科;

4、出具虚假的医疗诊断书未引发投诉的;

5、门诊病历未书写或书写不规范;

6、非值班人员上班擅自离岗(再次发生加倍扣款);

7、开与疾病不相符合的人情方;上呼吸道感染使用第三代头孢类抗生素;

8、住院病历首页和门诊病历封面上地址等各项目登记不全;

9、上级医师未及时审核、签名(包括病历、医嘱、处方、申请单等);

10、各种记录未按时完成或填写不规范、有缺陷(包括:抢救记录,危重病人交接班记录、会诊记录,传染病上报记录,出院病历统计表,疑难、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科室会议记录,科室业务学习记录,科室月工作安排表,科室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记录,门诊各种申请单、门诊日志等);

11、各种讨论未按时进行或该讨论未讨论

12、危重通知单未上报医务科、未交家属;

13、化验单未及时粘贴(查房或修改医嘱前未落实);

14、辅助检查单未及时发送或送错;

15、未及时转送各种检查单、会诊单、院感报告等;

16、急诊检查未及时将结果报告临床科室;

17、临床科室未及时查询急诊检查结果;

18、院内各科间的联系,交由病人家属进行;

19、新生儿畸形24小时内未发现者;

20、切片移交时未签字;

21、供应不合格物品或提供物品不能满足临床急需;

22、配制药品送错或不合格,经相关科室及时发现纠正;

23、消毒液配制、监测、登记不合要求;

24、延迟或提前注射、给药时间误差超过二小时影响药效者;

25、人工终止妊娠的药品的发放及使用未及时登记者;

26、器械准备不充分,造成手术等待时间超过15分钟以上者;(不包括医生临时改变术式);

27、漏做护理工作如鼻饲、喂药、口腔、会阴护理等;

28、漏执行各种治疗;

29、各种引流量未及时记录或记错;;

30、手术前皮肤准备部位错误或损伤皮肤;

31、发药未向患者进行用药交代与指导;

32、各种申请单书写不规范,医技科室未及时登记及反馈;

33、不合格处方药房未登记、未上报;

34、违反输血指征及输血法规的;

35、收费错误导致纠纷投诉;

36、服务态度不佳受投诉;

37、三基理论或技能考核不合格;

38、各种讲座、学习无故缺席;

39、对进修、实习、新毕业医务人员不认真带教,不按期考核;

40、不按规定要求擅自接受进修实习人员;

41、发药未向患者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

第十八条发生下列医疗安全违规行为之一的扣款10元:

1、科内安排业务学习,每月少于一次,扣科主任10元。

2、职能部门要求纠正的医疗文书,未在五天内完成;

3、病案统计室未于每月7日前将上月未及时归档病历的病历号及责任人统计后交付财务科;

4、借阅病案室病历逾期7天未归还;(从第8天起,再按5元/天计罚)

第十九条超医保(含城镇医保及农合等)规定范围用药及检查事先未征得家属同意,按医保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违反医保或农合政策规定,导致医院受到处罚的,该处罚由责任人或责任科室承担,按其罚款项目、金额责任到人,医院同时予以通报处罚。

第二十一条当发生医疗纠纷投诉时,科室或当事医师有一定过错和责任,按医疗安全违规行为处罚标准处罚。具体被投诉人不明的,扣科室。跨科室纠纷,由医院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确定第一责任科室和第二责任科室,按责任轻重相应扣款,无法确定责任程度的,平均扣款。有重大医疗纠纷未了结者,不得外出

第二十二条安排外出进修学习,借故不执行、未完成学习任务者,扣发3个月奖金,当年继续教育得分为零分记入档案。

第二十三条对实习、进修生带教不严,引起差错事故纠纷及其它违规事件,参照本《细则》有关条款,相应扣罚科室或带教者。

第二十四条所有医疗纠纷及安全违规行为,除按本规定扣款外,均同时按《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细则》扣考核分。

第二十五条各项考核扣分(含在架病历与终末病历质量考核),每分值以5元计算;丙级、乙级病历另行处罚。

第二十六条上级部门检查时所发现的问题,按违规处罚标准加一倍扣款和扣分。

第二十七条医疗安全违规扣款与医疗纠纷赔偿扣款重叠时,按照金额高的处理,不重复处罚。

第二十八条有关奖励或处罚一般由医务科、护理部、质控科提请分管院长审批同意后交财务科、人事科执行。出现未列入本条例的医疗安全违规行为的扣罚参照上述标准执行,难以确定的情况或其他特殊情况,由医务科、护理部、质控科提请院长同意后交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医院院务委员会制订,自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医务科、护理部、质控科、人事科、财务科等共同实施。医院原有之规定与本办法相违时,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有未尽事宜,由医院院务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医院院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 二、范围 医院所有的临床、医技科室、后勤服务保障部门。 三、职责 1、建立健全医院的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医院院长为第一责任人,主管院长、科主任、护士长、实验室负责人为本部门具体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级人员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2、临床医技科室医务人员负责垃圾的分类投放,清洁工人负责垃圾收集、包装密封并运送到科室医疗废物暂存点。 3、物业公司专职人员(总务科监管)负责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手术室等)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运送到医院暂时贮存地点,并与产生点工作人员交接登记签名,按要求存放。每天/隔天与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交接并做好交接记录。每月收集各科室及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的交接记录,并检查数量是否一致。交接表保存3年。按要求为临床科室提供合格的包装容器。 4、药剂科负责输液瓶的回收及无害化处理。负责药物性废物的无害化处理。 5、核医学科、检验科、实验室负责放射性废物、病原微生物标本的无害化处理。

6、医疗废物管理部门负责对医疗废物处理进行监督检查及相关人员的培训。 四、标准 1、临床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科室主任为医疗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 (2)医务人员负责垃圾的分类投放,科室清洁工人负责垃圾收集、包装密封,污物袋装满3/4时即需包装密封,分类投放于科室的暂时贮存地点,并做好交按记录,交接记录月底护士长签名后一份交总务科统一保存,另一份物业公司存档。 (3)科室设感染性废物收集桶(黄色污物袋)、锐器合(黄色)及生活垃圾收集桶(黑色污物袋),容器必须加盖、防渗漏、防锐器穿透,各种污物桶要有明显的警示标志。污物收集桶每周定期清洁消毒二次,有污染时随时消毒。 (4)进行污物收集、处理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时应穿工作服、戴胶手套、穿胶水鞋、戴口罩、帽,必要时穿橡胶围裙等。 (5)病人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注射器(带针头)、输液器(带针头)、输血器等用后直接投入锐器合。治疗室加药后的注射器可分离针头后投入感染性废物桶,针头投入锐器盒。 (6)未作回收的一次性卫生用品、医疗用品(包括指套、手套、吸痰管、阴道窥镜、肛镜、印模托盘、治疗巾、皮肤清洁巾、擦手巾、压舌板、臀垫等)、医疗器械等投放于感染性废物收集桶。

最新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制度

某某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为建立健全医院医疗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医疗安全质量管理,有效地监督、提升医疗质量。特成立广德县中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具体内容如下: 主任: 副主任: 委员: 秘书: 某某医院 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全院性的质量管理规划、质量目标和主要措施。 (二)协调各部门、科室及各个质量管理环节,组织科室质控小

组开展日常工作等。 (三)负责组织质控培训。 (四)建立修订质控标准。 (五)研究制定有关质控管理制度、实施质控考核和奖惩。 (六)负责组织医院的医疗质量检查、统计分析和评价工作。 (七)负责监督各科室、各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 (八)负责调查分析医院发生的医疗、护理缺陷的原因,判定缺陷的性质,制定改进或控制措施。 (九)组织质控培训工作的岗前相关训练考核工作。

某某医院 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是医院医疗、护理质量管理机构。 (二)负责对医疗质量管理和人员培训工作,提高全员质量意识,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 (三)制定医院质量管理标准及质量控制体系。对医疗质量管理的发展趋势进行前瞻性研究,探索更为严谨、更为科学的医疗质量管理评价方法。 (四)根据医院发展情况,调整和修定医疗质量标准,保证管理质量持续改进。 (五)按时召开委员会例会,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 (六)对全院护理工作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制定质量管理目标及切实可行的达标措施,定期检查、考核与评价,对护理技术操作、消毒隔离及消毒灭菌效果,进行严格的指导和监测,鉴定、分析护理差错事故,定期组织护理学习及护理查房,推行护理新理念、新技术,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七)质量管理委员会相关成员,定期召开会议讨论总结当月护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6-10-14 第10号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7月26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主任:李斌 2016年9月25日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以及各级

各类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军队卫生主管部门分别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中医和军队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疗质量管理是医疗管理的核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应当全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第五条医疗质量管理应当充分发挥卫生行业组织的作用,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为卫生行业组织参与医疗质量管理创造条件。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行业组织(以下称专业机构)制订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规范、标准和指南,指导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制订行政区域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和具体实施方案。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监督、指导医疗机构落实医疗质量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第七条国家卫生计生委建立国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的制度和工作机制。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建或者指定各级、各专业医疗质量控制组织(以下称质控组织)落实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的有关工作要求。 第八条国家级各专业质控组织在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导下,负责制订全国统一的质控指标、标准和质量管理要求,收集、分析医疗质量数据,定期发布质控信息。 省级和有条件的地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建相应级别、专业的质控组织,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第九条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实行院、科两级责任制。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临床科室以及药学、护理、医技等部门(以下称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成立医疗质量管理专门部门,负责本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二级以上的医院、妇幼保健院以及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以下称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委员由医疗管理、质量控制、护理、医院感染管理、医学工程、信息、后勤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临床、药学、医技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院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范》,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对全院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条各科室应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设置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由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兼任,成员由医教部、护理部、院务部、保卫科、感染管理办公室、护保中心等负责人组成。 1、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1)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湖南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范》、本规定及上级有关规定,规范全院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2)明确各有关部门、人员在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3)审核院务部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计划、管理制度及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措施。

(4)建立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和解决医疗废物管理过程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5)对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2、院务部的职责 (1)承担全院医疗废物处置全过程技术和管理工作,拟定医疗废物管理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评价。 (2)组织医疗废物处置人员的知识培训。 (3)履行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合同的签署。 (4)负责全院医疗废物处置日常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5)定期总结、分析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及时向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汇报和向有关人员反馈。 (6)负责医疗废物包装袋及容器的质量检查,确保产品符合要求。(7)制定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意外事故和高危感染性医疗废物实行消毒处置操作等的应急处理措施。 (8)管理环卫站、污水处理站的日常工作。 3、保卫科的职责 (1)加强门卫管理,不得发生医疗废物的流失。 (2)加强对运送车辆的管理,给指定回收单位的专用车辆办理有明显标志的通行证,其它车辆不许运送医疗废物。 (3)禁止废品回收人员私收医疗废物,门卫应对出院废品 进行严格检查,严禁医疗废物外流。 4、感染管理办公室的职责

医疗质量管理措施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医疗安全是全院职工工作的重中之重,只有每一位职工牢固树立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医疗规范,不断提高自己业务水平,才能确保全院医疗安全。医疗安全依托着医疗质量的保证和不断提高,也直接关系广大群众的健康和患者生命安全,是医院管理的永恒主题。为不断提高我院医疗质量,强化医疗管理,特拟定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运用现代质量管理的科学理论,紧密结合医院工作的性质、特点、宗旨,始终把“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放在医院管理首要位置,为病人提供优质、安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目标任务 (一)遵循“以病人为中心的”的原则,督促医院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尽量满足病人就医的基本需求,以最大努力为病人提供优质高效、价格合理的医疗保健服务。 (二)规范各种医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杜绝因个人(包括医患双方)不规范行为造成垢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为依法行医提供必要的专业技术依据。保障患者的医疗安全和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确保医疗机构的一切医疗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证可举。 (三)促使医院努力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监督机制,量化医疗质量管理标准,

实施医疗质量的全程控制。 (四)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将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水平与效益直接联系,督促医院在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的前提下,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步增长。 三、管理内容 医疗质量就是满足病人明确和隐含需求的能力的总和,涉及医院的全员、全方位和医疗活动的全过程,其内涵包括质量管理目标、组织、责任、制度、措施及实现质量管理目标的其它活动。 (一)基础质量 1、医疗机构硬件 医院的硬件是医疗质量实现的基本因素,包含医院基本服务设施、人民结构、设备配置等内容。参照医院分级管理标准进行评估。 2、质量管理体系 医院质理管理体系是医疗质量实现的决定因素。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评估包括质理管理组织、质量管理责任、质理管理制度、质量管理措施等内容。 3、医疗服务质量 医院的服务质量既是人文关怀的体现,也是医疗质量实现的重要保障。评估内容包括医德医风、敬业精神、服务态度、服务效果及对病人权利的维护等。 (二)环节质量 1、诊疗环节质量

中医科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中医科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1、医疗质量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和永恒的主题,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是不断完善、持续改进的过程,要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 2、医院要建立健全医疗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职责明确,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2.1 医院设置的质量管理与改进组织(例如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会)要与医院功能任务相适应,人员组成合理,职责与权限范围清晰,能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为医院质量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2 院长作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应认真履行质量管理与改进的领导与决策职能;其它医院领导干部应切实参与制定、监控质量管理与改进过程; 2.3 医疗、护理、医技职能管理部门行使指导、检查、

考核、评价和监督职能。 2.4 临床、医技等科室部门主任全面负责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2.5 各级责任人应明确自己的职权和岗位职责,并应具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与分析技能。 3、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的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 3.1 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是全面、系统的书面计划,能够监督各部门,重点是医疗、护理、医技科室的日常质量管理与质量的危机管理, 3.2 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加强医疗质量关键环节、重点部门和重要岗位的管理。 4、健全医院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 4.1 核心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制度 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工作记录 第一部分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成员组成 第二部分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部分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职责 第四部分科室疾病诊疗指南和临床操作规范(另备)第五部分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工作计划 第六部分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专题活动记录 第七部分手术患者预防性使用抗生素管理办法 第八部分急诊中心医师管理制度与岗位职责(另备)

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工作制度 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1、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在分管院长和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完成全科医疗质量管理,对全科医疗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对全科的业 务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 2、医疗质量管理小组每季度开会一次,讨论和审定临床工作中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3、负责组织和实施医疗、护理、院感质量的检查、评价、考核、提出整改措施和反馈情况、检查落实等工作。 4、组织疑难病例、死亡病例、重大手术或罕见疾病、纠纷病案的讨论。 5、组织医疗差错和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调查、协调处理和汇报工作。 6、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进行严格审核并按规定上报。 7、参加各种医疗文书、技术操作、诊疗水平、“三基”考核、制度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检查,并进行评价。 8医疗质量管理小组的全体成员要自觉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要熟悉和了解各种质量指标以及具体的考核标准。 9、每年年终召开总结会议,总结当年工作,制定次年工作计划 10、医疗制度、医疗技术:①重点抓好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首诊

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交接班制 度、病历书写规范、查对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知情同意谈话制度等。②加强医疗质量关键环节的管理。③加强全员质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全员质量管理与改进的 意识和参与能力,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 11、病历书写:①《病历书写规范》的再学习和再领会,《住院病历质量检查评分表》讲解和学习。②病历书写中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字迹的清楚性。③体检的全面性和准确性。④上级医生查房的及时性和记录内容的规范性。⑤日常病程记录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包括上级医生的医疗指示,疑难危重病人的讨论记录,危重抢救病人的 抢救记录,重要化验、特殊检查和病理结果的记录和分析,会诊记 录、死亡记录和死亡讨论记录等。⑥治疗知情同意记录的规范性,包括住院病人48小时内知情同意谈话记录,特殊检查、治疗的知情同意谈话记录,医保患者自费、特殊药品和器械知情同意谈话记录等。 ⑦治疗的合理性,特别是抗精神病药及抗生素的使用、更改、停用有无记录和药物的不良反应有无报告和记录。处方(包括精神、麻醉处方)的合格率等。⑧归档病历是否及时上交,项目是否完整。 12、护理及医院感染管理: (1)各班职责落实情况; (2)基础护理符合率及并发症发生率; (3)专科护理到位情况;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河南省卫生厅关于重申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建立健全医院相关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全面加强我院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 二、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组织,认真落实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本科室医疗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安全管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三、科室要指派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科室医疗废物的检查、督促本科室人员执行国家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规范管理工作。防止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造成医疗废物被盗、被随意丢弃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事件发生。 四、根据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和《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的要求,切实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放置等工作;使用医院统一购置的医疗废物专用装放容器,不得使用民用桶及纸篓。 五、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棉签、敷料、输液器、注射器等医疗用品使用后应按感染性医疗废物,直接放入医疗废物专用黄色包装袋及容器

中,针头、刀片等锐器放入专用利器盒中,3/4满封口,放入指定专用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内严禁随意丢弃,严禁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 六、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由专职回收人员统一回收并与相关科室人员双方签字后,经专用运送路线运至医疗废物暂存处。 七、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及暂存处的管理,严禁随意丢弃和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杜绝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等恶性事件的发生。为医疗废物专职回收人员配置脚踏式流动水洗手设施和工作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及职业暴露处理用物、用品。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及其他突发事件,要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时采取减少危害的紧急处理措施,同时按规定逐级报告。 八、将医疗废物交由取得市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处置。与产生医疗废物科室的交接登记和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的交接登记日期、数量及签名要详实,交接登记本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保存三年。 九、生活垃圾使用黑色塑料袋,生活垃圾及私人用品不得使用医疗废物专用黄色塑料袋。 十、各科室要实施管理职责,做好医疗废物安全管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追踪和整改。 十一、医院实行医疗废物管理问责制,强化责任意识,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履行职责,责任到人。对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科室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和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大全

郁南县人民医院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各职能管理部门在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医疗废物产生地点的工作人员职责...................................... 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培训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专(兼)职人员职责........................................ 医疗废物内部运送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医疗废物转运工作制度................................................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职责.......................................... 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件的应急预案........................ 郁南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理流程图.................................... 医疗废物分类........................................................ 医疗废物院内运送与暂存制度.......................................... 医疗废物暂存间清洁消毒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1.doc

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1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一、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1. 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中。 2. 医院要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院、职能部门、科三级质量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1)树立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医疗质量管理的内容及措施应力求为满足病人的需要,保证医疗工作以最佳和技术状态为病人服务。 (2)质量管理以控制预防为主的思想。 (3)系统管理的思想。 (4)标准化管理的思想。 (5)科学性与实用性统一的思想。 (6)对新招聘来院人员进行严格的岗位教育,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教育。 3. 开展全院性质教育。 4. 各科要定期组织学习规章、职责及各种操作规程和专业基础知识。

5. 对质量观念弱者要进行强化教育。 二、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制度 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在院长领导下进行工作。科室质量控制小组在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1. 医院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制度 (1)根据医疗、护理、总务、财务等实际情况及上级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质量标准。 (2)研究提高质量的方法和控制手段。 (3)对各科室、各部门的质量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4)随时对各种质量进行分析,定期向院长汇报。 2. 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制度: (1)根据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制定的质量标准,每月统计本科室完成情况,上报医院分级管理办公室。 (2)随时对本科室的质量进行分析,向科领导汇报。 (3)收集对质量进行分析,向科领导汇报。 (4)收集对质量控制手段以提高质量方法意见和建议,并 与医院(分级管理)院办公室联系。 四、医疗质量主要标准与指标

最新中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方案

精品文档 中医药医疗质量管理方案 一、目的 通过科学的质量管理,建立正常、严谨的工作秩序,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发挥中医药特色与优势,促进医院医疗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不断发展。 二、目标任务 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和缺陷管理,建立任务明确,职责权限相互制约、协调与促进的质量保证体系。使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达到科学、规范的良好运作状态。日常医疗护理活动做到工作制度化、法制化,操作常规化、程序化,行为规范化,设施标准化,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及效率,避免医疗缺陷,杜绝医疗事故。 通过全面质量管理,使我院医疗质量保持国家三级甲等中医院水平。 三、健全质量管理及考核组织 1、成立院科两级质量管理组织 医院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由院长担任主任委员,分管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成员由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药剂科、医疗质控办及主要临床、医技科室主任组成。负责制定、修改全院的医疗护理质量管理目标及医疗质量考核标准,制定适合我院的医疗工作制度、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对医疗、护理、院感、药剂、教学、科研、病案的质量实行全面管理。负责制定与修改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预案,

对医疗事故(缺陷、差错)与纠纷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制定、修改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办法,落实奖惩制度。 各临床、医技科室设立科室医疗质控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质控医师、质控护师等人员组成。负责贯彻执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对科室医疗质量进行全面管理,定期检查和考核。 2、健全三级质量监督考核体系 成立医院医疗质量检查小组,由分管院长担任组长,医务科、护理部主任分别负责医疗组、护理组的监督考核工作。形成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疗质量检查小组、科室医疗质控小组三级质量监督、考核体系。 3、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会、医学伦理委员会、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相关事务的管理工作。 四、健全规章制度 1、逗硬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级人员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各种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常规。 2、重点对下列关键性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1)首诊责任制;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2)三级医师负责及查房制度; (3)病例讨论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术前

医疗废物相关制度

医疗废物管 理规定 目录 1、医院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 2、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⑴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 ⑵医疗废物内部运送工作制度 ⑶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转移联单工作制度 ⑷医疗废物职业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⑸医疗废物暂存场所管理工作制度 ⑹医疗废物管理培训制度 ⑺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应发生事故报告制度 ⑻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输液(血)器回收制度 3、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应急方案 4、医疗废物运送时间及路线图 5、锐器伤后处置方法 6、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 一、医院医疗废物管理组织 第一责任人: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责任人: 实施管理部门责任人: 病区: 门诊: 防保科:

检验科: 二、医院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 1、认真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本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2、分管院长领导分管部门,按要求对本院医疗废物实施管理,组织处理医疗废物意外事故。 3、护理部(组)、医务科和防保科负责对医疗废物产地实施管理,督促医护人员按要求分别放置医疗废物,协助组织相关培训。 4、后勤负责对医疗废物内部运送和暂存地实施管理,提供医疗废物包装箱、容器、警示标签和有关设施,负责医疗废物交接工作,保存好相关资料备查,协助组织相关培训。 5、负责感染人要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制度,检查指导相关工作,对医疗废物实施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与相关部门共同组织人员培训。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 1、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医疗废物分置于黄色塑料容器内,并认真检查有无破损。 2、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分类进行收集不能混装。 3、隔离传染病人生活垃圾归在感染性废物中,并用双层黄色塑料袋密封。 4、在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及容器外表面贴有警示标识和标签(标签上注明: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备注)。 5、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物及时消毒后运送。 二、医疗废物内部运送工作制度 1、运送人员在转运前检查包装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虽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 2、运送人员每天在上午:8:30-9:00,下午4:30-5:00用专用工具医疗废物运送至集中暂存地点。 3、运送医疗废物要防止渗漏、遗撒,运送人员做好自我防护。 4、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三、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转移联单工作制度 1、护理部(组)保存与市环保局签定的处理医疗废物合约和收集处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版卫生部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第10号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7月26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主任:李斌 2016年9月25日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军队卫生主管部门分别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中医和军队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疗质量管理是医疗管理的核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应当全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第五条医疗质量管理应当充分发挥卫生行业组织的作用,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为卫生行业组织参与医疗质量管理创造条件。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行业组织(以下称专业机构)制订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规范、标准和指南,指导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制订行政区域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和具体实施方案。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监督、指导医疗机构落实医疗质量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第七条国家卫生计生委建立国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的制度和工作机制。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建或者指定各级、各专业医疗质量控制组织(以下称质控组织)落实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的有关工作要求。 第八条国家级各专业质控组织在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导下,负责制订全国统一的质控指标、标准和质量管理要求,收集、分析医疗质量数据,定期发布质控信息。 省级和有条件的地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建相应级别、专业的质控组织,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第九条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实行院、科两级责任制。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临床科室以及药学、护理、医技等部门(以下称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成立医疗质量管理专门部门,负责本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二级以上的医院、妇幼保健院以及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以下称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委员由医疗管理、质量控制、护理、医院感染管理、医学工程、信息、后勤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临床、药学、医技等科室负责人组成,指定或者成立专门部门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其他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或者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具体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医疗质量管理的有关要求,制订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本机构医疗质量监测、预警、分析、考核、评估以及反馈工作,定期发布本机构质量管理信息; (三)制订本机构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制订本机构临床新技术引进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建立本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的培训制度,制订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 (六)落实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二条二级以上医院各业务科室应当成立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组长由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医疗质量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二)制订本科室年度质量控制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县中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方案.doc

中医药医疗质量管理方案 一、目的 通过科学的质量管理,建立正常、严谨的工作秩序,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发挥中医药特色与优势,促进医院医疗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不断发展。 二、目标任务 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和缺陷管理,建立任务明确,职责权限相互制约、协调与促进的质量保证体系。使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达到科学、规范的良好运作状态。日常医疗护理活动做到工作制度化、法制化,操作常规化、程序化,行为规范化,设施标准化,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及效率,避免医疗缺陷,杜绝医疗事故。 通过全面质量管理,使我院医疗质量保持国家三级甲等中医院水平。 三、健全质量管理及考核组织 1、成立院科两级质量管理组织 医院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由院长担任主任委员,分管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成员由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药剂科、医疗质控办及主要临床、医技科室主任组成。负责制定、修改全院的医疗护理质量管理目标及医疗质量考核标准,制定

适合我院的医疗工作制度、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对医疗、护理、院感、药剂、教学、科研、病案的质量实行全面管理。负责制定与修改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预案,对医疗事故(缺陷、差错)与纠纷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制定、修改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办法,落实奖惩制度。 各临床、医技科室设立科室医疗质控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质控医师、质控护师等人员组成。负责贯彻执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对科室医疗质量进行全面管理,定期检查和考核。 2、健全三级质量监督考核体系 成立医院医疗质量检查小组,由分管院长担任组长,医务科、护理部主任分别负责医疗组、护理组的监督考核工作。形成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疗质量检查小组、科室医疗质控小组三级质量监督、考核体系。 3、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会、医学伦理委员会、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相关事务的管理工作。 四、健全规章制度 1、逗硬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级人员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各种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常规。 2、重点对下列关键性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2016卫计委最新发布《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10-14 第10号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7月26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主任:李斌 2016年9月25日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军队卫生主管部门分别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中医和军队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疗质量管理是医疗管理的核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应当全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第五条医疗质量管理应当充分发挥卫生行业组织的作用,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为卫生行业组织参与医疗质量管理创造条件。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行业组织(以下称专业机构)制订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规范、标准和指南,指导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制订行政区域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和具体实施方案。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监督、指导医疗机构落实医疗质量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第七条国家卫生计生委建立国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办 法 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一、管理原则:洁污分流;人物分流;分类收集;分 类存放;统一管理;无害化处理。 二、分类办法:医疗废物分为五类,分类标准参见下表 医疗废物分类表 类别特征常见组分或者废物名称 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医 用锐器。 1、医用针头、缝合针; 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 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 染的废弃的药品。 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 ——致癌性药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如硫唑嘌呤、 苯丁酸氮芥、萘氮芥、环孢霉素、环嶙酰胺、苯丙胺酸芥、司莫司汀、三苯氧氨、 硫替派等。 ——可疑致癌性药物,如:顺铂、丝裂霉素、阿霉素、苯巴比妥等。 3、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 爆的废弃的化学物品。 1、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 2、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 3、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 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 物。 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 种敷料;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废弃的被服。— —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2、医疗机构收治隔离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 4、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5、废弃的血液、血清。 6、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病理性废物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 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 1、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2、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 3、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三、处置流程:医疗废物产生科室负责分类、收集、包装,临时存放于本科室,由各科室清洁员定时、定点运送至本院垃圾场临时存放,并交付国家指定机构处理。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郑州惠安手外科医院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一、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1、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中。 2、医院要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3、树立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医疗质量管理的内容及措施应力求为满足病人的需要保证医疗工作以最佳和技术状态为病人服务。 4、质量管理以控制预防为主的思想。 5、系统管理的思想。 6、标准化管理的思想。 7、科学性与实用性统一的思想。 8、对新招聘来院人员进行严格的岗位教育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教育。 9、开展全院性质教育。每季度由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在院周会上通报医疗质量检查情况表扬质量好的科室和人员批评差的科室及个人。各科要传达到每位职工。 10、各科要定期组织学习规章、职责及各种操作规程和专业基础知识。 11、对质量观念弱者要进行强化教育。 二、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制度 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在院长领导下进行工作办事机构在院分级办公室。科室质量控制小组在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1、医院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制度

(1)根据医疗、护理、总务、财务等实际情况及上级要求 结合我院的实际情 况 制定质量标准。 (2)研究提高质量的方法和控制手段。 (3)对各科室、各部门的质量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4)随时对各种质量进行分析定期向院长汇报。 2、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制度 (1)根据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制定的质量标准每月统计本科室完成情况上报医院分级管理办公室。 (2)随时对本科室的质量进行分析向科领导汇报。 (3)收集对质量进行分析向科领导汇报。 (4)收集对质量控制手段以提高质量方法意见和建议并与医院分级管理院办公室联系。 三、医院护理、医技质量管理方案 1、全院实行在院长、业务副院长领导下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院科两级质量管理组织建立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科室建立医疗护理质量小组对医疗护理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由业务职能科室、科主任、护士长具体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2、科室应根据医院分级管理的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结合岗位职责把质量目标落实到人做到人人抓质量、讲质量把质量挂面了落到实处。 3、各级各类专业人员尤其是各级干部要把提高医疗质量作为管理工作的核心作为医疗临床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切实抓好医疗全过程的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检查达到质量管理的优化目标。 4、开展全员性质量教育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5、医院根据分级管理要求制订医疗质量主要标准与指标及考核评价办法下发科室执行。 6、质量管理的重点是医疗、护理、医技、教学、科研、病案、控制院内感染等项的质量。

中医院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记录本

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记录表 科室: 年度: 2013年 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记录表填写要求 1、科室成立以科主任为组长的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并设有专职质控员。 2、本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记录表由科主任负责,质控员负责填写。 3、每年度科室要制订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及医疗质量控制指标。 4、科室根据医院的医疗质量控制重点内容制订每月医疗质量控制重点内容。 5、日常科室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记录表要求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根据存在问题制订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措施进行效果评价,由科主任审阅后签字负责。 6、每月底对科室质量控制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填写每月医疗质量控制总结,科主任签字后交医务科审查。 7、每年底对本年度科室医疗质量控制情况进行总结。 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小组成员及职责分工 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小组成员:

组长: (科室主任) 成员;(护士长)、(其他) 质控员:(科室主任)(兼) 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小组职责: 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小组负责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制定科室医疗质量管理措施和考核办法,督促医务人员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诊疗规范,对科室的医疗质量进行检查和考核。科室主任是科室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具体职责分工: 主任:对科室的医疗质量负总责,兼病历质控。 医师:负责对科室的医疗质量进行检查和考核。 护士长:负责对护理质量进行检查和考核。 2013年度科室质量控制计划 一、需要改进的内容 (一)医疗制度、医疗技术 1.重点抓好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交接班制度、病历书写规范、查对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知情同意谈话制度等。 2.加强医疗质量关键环节的管理。 3.加强全员质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全员质量管理与改进的意识和参与能力,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 4.加强全员培训,医务人员“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必须人人达标。 (二)病历书写 1.《病历书写规范》的再学习和再领会,《住院病历质量检查评分表》讲解和学习; 2.病历书写中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字迹的清楚性; 3.体检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4.上级医生查房的及时性和记录内容的规范性; 5.日常病程记录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包括上级医生的医疗指示,疑难危重病人的讨论记录,危重抢救病人的抢救记录,重要化验、特殊检查和病理结果的记录和分析,会诊记录、死亡记录和死亡讨论记录等); 6.治疗知情同意记录的规范性(包括住院病人72小时内知情同意谈话记录,特殊检查、治疗的知情同意谈话记录,医保患者自费<特殊>药品和器械知情同意谈话记录等); 7.治疗的合理性(特别是抗精神病药及抗生素的使用、更改、停用有无记录和药物的不良反应有无报告和记录,处方〈包括精神、麻醉处方〉的合格率等); 8.归档病历是否及时上交,项目是否完整; (三)护理及医院感染管理 1.各班职责落实情况; 2.基础护理符合率及并发症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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