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课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政策共21页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第一部分法律摘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通过汉语文课程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使用的汉语文课程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使用的汉语文教材,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标准。
第十八条初等教育应当进行汉语拼音教学。
第二十条对外汉语教学应当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二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六条学校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可以用少数民话通用的语言文字教学。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十七条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有条件的应当采取少数民族文字的课本,并用少数民族语言讲课;小学高年级或者中学设汉文课程,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五)《扫除文盲条例》:第六条扫除文盲教学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六)《幼儿园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七)《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第十四条民族乡的中小学可以使用当地少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教学,同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第二部分文件摘录(一) 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重视培养学生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团结协作和社会活动的能力。
(二)全面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各级种类学校特别是中小学、师范院校要继续把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提高语言文字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三)《国务院要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第二十七条要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推广普通话、用字规范化工作,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把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纳入教育教学要求,提高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规范意识。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有关法律 法规方针政策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第一部分 法律摘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通过汉语文课程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使用的汉语文教材,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标准。
第十八条 初等教育应当进行汉语拼音教学。
第十九条 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对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的,分别情况进行培训。
第二十条 对外汉语教学应当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二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六条 学校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可以用少数民话通用的语言文字教学。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十七条 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有条件的应当采取少数民族文字的课本,并用少数民族语言讲课;小学高年级或者中学设汉文课程,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五)《扫除文盲条例》:第六条 扫除文盲教学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六)《幼儿园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七)《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第十四条 民族乡的中小学可以使用当地少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教学,同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第二部分 文件摘录(一)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重视培养学生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团结协作和社会活动的能力。
(二)全面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各级种类学校特别是中小学、师范院校要继续把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提高语言文字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第一部分法律摘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通过汉语文课程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使用的汉语文教材,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标准.第十八条初等教育应当进行汉语拼音教学.第十九条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对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的,分别情况进行培训。
第二十条对外汉语教学应当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二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六条学校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可以用少数民话通用的语言文字教学。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十七条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有条件的应当采取少数民族文字的课本,并用少数民族语言讲课;小学高年级或者中学设汉文课程,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五)《扫除文盲条例》:第六条扫除文盲教学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六)《幼儿园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七)《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第十四条民族乡的中小学可以使用当地少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教学,同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第二部分文件摘录(一)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重视培养学生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团结协作和社会活动的能力.(二)全面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各级种类学校特别是中小学、师范院校要继续把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提高语言文字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三)《国务院要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要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推广普通话、用字规范化工作,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把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纳入教育教学要求,提高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规范意识。
《民族政策常识》课件

《民族政策常识》PPT课 件
民族政策对国家的发展和民族团结至关重要。本课件将介绍民族政策的概念、 不同政策类型、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民族团结教育、多语种教育、以及加 强民族交流交往的重要性。
概述
1 什么是民族政策?
民族政策是一种指导国家处理民族关系、促 进民族团结、保护民族权益的政策。
2 为什么需要民族政策?
2 民族团结教育的作用?
民族团结教育能够帮助人们了解不同民族的文化和习俗,增进民族之间的和谐关系,促 进社会的稳定和繁荣。
发展多语种教育
1 什么是多语种教育?
多语种教育是一种为不同民族提供以本民族语言为主的教育机会,并鼓励多语种学习和 沟通的教育形式。
2 发展多语种教育的意义?
通过发展多语种教育,可以保护和传承各民族的语言和文化,促进跨民族交流和理解。
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
1 什么是民族自治地方?
民族自治地方是指具有较高自治权的民族地区,该地区的民族有权管理和发展自己的经 济、文化和社会事务。
2 建立民族自治地方的意义?
通过建立民族自治地方,能够充分发挥各民族特色,保护民族文化,促进各民族的共同 发展。
实施民族团结教育
1 什么是民族团结教育?
民族团结教育是一种教育方式,旨在培养各民族之间的相互理解、尊重和合作精神,促 进民族团结。
民族多样性带来的挑战需要国家制定政策来促进民族和谐、巩固国家统一。
区别待遇政策和优惠政策
1 什么是待遇政策?
待遇政策是国家针对特定民族所采取的不同待遇政策和措施,如提供就业机会、教育支 持等。
2 什么是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是为了促进民族团结和发展,国家对部分民族在税收、资源配置等方面给予政 策倾斜。
国家保障少数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权利的措施

国家保障少数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权利的措施摘要:国家保障少数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权利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也是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重要举措。
本文将从历史背景、法律保障、教育推动等方面探讨国家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权利所采取的措施,并分析其现状和挑战,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
1. 历史背景少数民族是中国独特的财富,他们拥有丰富的语言文字资源。
然而,在长期的历史演变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遭受到了冲击和侵蚀,面临着丧失和消亡的风险。
为了维护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权利,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2. 法律保障中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权利进行了明确规定,并为其提供了法律保障。
宪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少数民族享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权利”,《民族地区自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权利的保护和发展进行了具体规定。
3. 教育推动教育是保障少数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权利的重要途径。
国家在教育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教育普及。
除了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置相应的学校和课程外,还加大了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师资力量和教学资源的培养和投入。
4. 媒体推广媒体是传播语言文字的重要载体,国家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推广和传承。
建立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多种传媒形式,提高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可见度和使用率,增进少数民族与主流社会的交流与理解。
5. 文化保护国家还积极推动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包括文学、艺术、音乐等方面。
通过支持和推广少数民族文化产业,提升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在文化领域的地位和影响力,增加本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和传承。
6. 现状与挑战尽管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少数民族地区教育资源不足、师资力量不足、教材教法不完善等问题仍然存在。
此外,随着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面临着丧失和衰退的压力。
少数民族的文化教育发展政策48页PPT

少数民族的文化教育发展政策
36、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 神灵, 而不是 殚精竭 虑将神 灵 37、纲纪废弃之日,便是暴政兴起之 时。— —威·皮 物特
38、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 是丝毫 没有力 量的。 ——菲 力普斯 39、一个判例造出另一个判例,它们 迅速累 聚,进 而变成 法律。 ——朱 尼厄斯
40、人类法律,事物有规律,这是不 容忽视 的。— —爱献 生
46、我们若已接受最坏的,就再没有什么损失。——卡耐基 47、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陆游 48、书籍把我们引入最美好的社会,使我们认识各个时代的伟大智者。——史美尔斯 49、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孙洙 50、谁和我一样用功,谁就会和我一样成功。——莫扎特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第一部分法律摘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通过汉语文课程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使用的汉语文课程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使用的汉语文教材,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标准。
第十八条初等教育应当进行汉语拼音教学。
第十九条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对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的,分别情况进行培训。
第二十条对外汉语教学应当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二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六条学校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可以用少数民话通用的语言文字教学。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十七条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有条件的应当采取少数民族文字的课本,并用少数民族语言讲课;小学高年级或者中学设汉文课程,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五)《扫除文盲条例》:第六条扫除文盲教学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六)《幼儿园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七)《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第十四条民族乡的中小学可以使用当地少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教学,同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第二部分文件摘录(一)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重视培养学生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团结协作和社会活动的能力。
(二)全面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各级种类学校特别是中小学、师范院校要继续把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提高语言文字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档案完整版21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档案完整版(能力建设) 第一项:规范意识【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第一部分法律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通过汉语文课程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使用的汉语文课程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使用的汉语文教材,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标准。
第十八条初等教育应当进行汉语拼音教学。
第十九条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对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的,分别情况进行培训。
对外汉语教学应当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二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六条学校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可以用少数民话通用的语言文字教学。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十七条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有条件的应当采取少数民族文字的课本,并用少数民族语言讲课;小学高年级或者中学设汉文课程,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五)《扫除文盲条例》第六条扫除文盲教学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六)《幼儿园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七)《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民族乡的中小学可以使用当地少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教学,同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第二部分文件摘录(-)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重视培养学生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团结协作和社会活动的能力。
(二)全面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各级种类学校特别是中小学、师范院校要继续把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提高语言文字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