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外钻探安全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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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规范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目的

明确各部门及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及义务,从而实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持续、快速和健康发展。

2.范围

所有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部门、班组和员工。

3.安全生产职责

3.1总经理职责

3.1.1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3.1.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

3.1.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1.4督促、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及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工作;

3.1.5组织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3.1.6根据制定的安全目标,定期组织例会。组织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分析阶段安全生产形势,针对安全管理实际提出相应对策,督促下属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

3.2安检部职责:

3.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指示,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3.2.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入厂职工进行厂级安全教育,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3.2.3组织制订、修订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

3.2.4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3.2.5参加重大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2.6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3.2.7监督检查安全用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2.8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2.9负责对企业各单位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3.2.10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3.2.1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

3.3各分管副经理安全职责

各分管副经理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3.3.1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3.2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3.3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3.3.4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3.3.5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与考核工作;

3.3.6规定职责范围内的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3.3.7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3.4各部门安全职责

各部门设立安全小组,组长为部门领导,对部门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3.4.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本部门贯彻执行,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3.4.2组织制订并实施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4.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并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每周一次的班组安全活动日,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3.4.4组织全部门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3.4.5及时报告本部门发生的事故,注意保护现场。

3.5供应部安全职责

3.5.1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遵守物资管理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3.5.2严格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发放工作,并做好登记;

3.5.3负责做好劳保用品的保管发放工作,对于不合格产品及时予以退货;

3.5.4落实仓库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同时保证各类消防设施的齐全有效,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3.5.5所购入的材料、设备、劳保等物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要求,并负责要求提供有关的安全技术资料;

3.5.6装卸货物时做好周围的安全防护工作,避免人员受伤及物品受损.。

3.6生产部门安全职责

3.6.1编制或修订技术操作规程,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

3.6.2严格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的原则;

3.6.3组织并督促各生产单位对生产操作工人的技术训练;

3.6.4负责贯彻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经常检查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存在问题;

3.6.5负责组织生产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3.6.6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3.6.7在编制生产计划和总结生产完成情况时,必须同时计划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3.6.8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制订和修改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3.6.9负责机械设备、电气、动力、仪表的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6.10负责组织对设备安装、起重机械、施工机具、各种气瓶、机械和电气设备等的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校验工作,以及特种设备的登记工作;

3.6.11在制订或审订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并确保实施;

3.6.12组织本专业的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有关问题要有计划地及时解决,按期完成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

3.6.13负责本专业特殊工种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

3.7人力资源部安全职责

3.7.1对新入厂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及时组织安全教育,分配前会同安检部门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3.7.2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

3.7.3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生产人员的配备;

3.7.4临时用工协议书中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3.7.5负责公司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参加工伤鉴定工作。

3.8财务部安全职责

3.8.1按实际情况负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经费,并对企业的安全工作资金保证用在安全生产当中不得挪用;

3.8.2保证安全生产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教育费用,确保资金到位;

3.8.3保证公司员工劳动保护用品、职业健康卫生等费用的开支。

3.9其他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3.9.1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3.9.2认真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全力配合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并做好本部门安全知识教育工作;

3.9.3做好公司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并积极向公司提供优秀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

3.9.4出差、外出施工等情况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3.10班长安全职责

班长为各机台的兼职安全员,对机台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3.10.1贯彻执行企业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

3.10.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10.3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3.10.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3.10.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3.10.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

3.11员工安全职责

3.11.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3.11.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生产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3.11.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3.11.4认真做好本岗位的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3.11.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3.11.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3.11.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学习各项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3.11.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二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事故的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地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单位发生员工伤亡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和其它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应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负责交通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生产设备管理的部门按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三条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各类安全事故,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事故分类与分级

第五条事故分类

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一定社会影响的事故。安全事故按其性质可分为员工伤亡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和其它生产安全事故。

(一)员工伤亡事故:系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人身伤亡、急性中毒事故。即员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的设备(施)不齐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企业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亡、急性中毒事故。

(二)交通事故:系指企业所属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车辆肇事损坏的事故。

(三)火灾事故:系指由于各种原因发生火灾,并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烧毁)或住宅受灾的事故。

(四)其它生产安全事故:系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爆炸损毁等,虽未

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财产损失、社会影响严重的事故,以及生产事故致使区域大面积停电等。

第六条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按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

(一)特别重大事故:系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100人以上重伤(中毒),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一亿元以上和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性质特别严重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系指一次死亡10-30人,或者50-100人重伤,(中毒)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一亿元以下和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系指一次死亡3-10人,或者10-50人重伤(中毒),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系指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第三章事故报告

第七条员工伤亡事故由负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登记、报告和处理;交通事故由负责交通安全管理的部门组织登记、报告和处理;火灾事故由负责消防管理的部门组织登记、报告和处理;涉及与生产有关的火灾、爆炸事故处理,应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和消防管理部门共同组织登记、报告和处理。其它生产安全事故由业务主管部门会同安全管理部门共同组织登记、报告和处理。

第八条发生事故时,当事人或最先发现者应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保护事故现场,立即报告并逐级上报,火灾事故应先报火警。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或发生次生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九条企业发生事故,应按事故快报制度及时向上级汇报。同时按规定报企业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一)发生人员伤亡及以上事故应立即上报公司安检部,分公司发生的事

故由公司统一报安检部(下同)。较大伤害事故应在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上报至公司安检部,由总公司安检部派人参加事故调查处理:轻伤害、机械事故、生产事故:损失在2000元以内的48小时通报总公司安检部:之后各分公司、子公司安检部门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要把事故‘经过、原因、责任、防范措施、处理意见报总公司安检部

(二)重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后,公司应在6小时内上报国务院综合部;重大事故发生后,公司应在12小时内上报国务院办公厅。上述事故同时上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当发生重大火灾(延续一小时以上),民爆物品或放射源丢失,以及其它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时,企业应在事故发生4小时内上报公司安检部。

(四)在外地发生的交通事故、承包单位发生的伤亡事故,都应按上述规定报告。事故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续报。

(五)不按规定及时上报事故或故意隐瞒事故真相的,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第四章事故抢险与救援

第十条企业发生事故时,企业或所属单位领导应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协调、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并视情况立即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级别。

(一)当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或已经发生较大事故并可能造成次生事故时,企业主要领导应赶赴事故现场。

(二)当发生较大事故,或已经发生一般事故并可能造成次生事故时,企业安全分管领导或业务分管领导应赶赴事故现场。

(三)发生其它生产安全事故,由企业分管安全领导决定是否派人赶赴现场。

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时,企业主要领导不在单位的,应在第一时间返回单位,在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一条企业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后,或事故还在继续,可能造成次生事故,以及需要抢修抢险时,发生事故企业应成立信息综合组,处理事故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并建立直报公司安检部的信息渠道。

第十二条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时,根据发生事故的主体单位,由公司或公司派人赶赴现场,协调、指挥抢救工作。如涉及两个及其以上企业,事故的主体暂不清楚时,派出人员由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决定。

(一)当企业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已发生特大事故并可能造成次生事故时,公司主要领导应赶赴事故现场。

(二)当企业发生特大事故或已发生重大事故并可能造成次生事故时,公司或股份公司安全分管领导或业务分管领导赶赴事故现场。

(三)当企业发生重大事故或已发生较大事故并可能造成次生事故时,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分管业务部门负责人或股份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专业分公司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

(四)当企业发生较大事故时,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业务分管部门或股份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专业分公司可视情况派人赶赴事故现场。

第十三条事故现场的重要证据应妥善保护,任何人不得破坏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因事故抢救、防止事态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作出标志、绘出现场简图、照相摄像,并作出书面记录。

第五章事故调查

第十四条事故调查:以当地政府及其安全生产安检部门为主。事故发生后,公司应按分管权限组成事故调查组,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及时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由有关方面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专家组成。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具备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思想素质,遵守调查纪律,保守调查机密;同时采取调查回避制度。

第十五条小事故,一般事故由分公司、子公司安检部门组织调查。事故调查应由本单位安全、生产、技术、、监察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第十六条较大事故由企业配合当地政府组织调查,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机动设备、监察等有关部门人员和工会代表参加,公司或股份公司将视情况派人参加;重大、特大及特别重大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调查,安全管理部门、生产主管部门和监察部门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第十七条交通事故应积极配合当地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调查。企业内部按《员工手册》组织调查。

第十八条火灾事故应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调查。企业内部按《员工手册》组织调查。

第十九条事故调查组及调查人员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和人员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推诿或拒绝、阻挠。

第二十条事故调查组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原因、性质、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尤其要查明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规章制度的有关缺陷;

(二)确定事故责任者(包括肇事者责任和领导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三)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包括加强管理工作和修改完善规章制度;

(四)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二十一条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和事故抢救情况等;

(三)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

(五)事故的性质;

(六)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七)事故教训和应采取的措施;

(八)事故调查组成员名单;

(九)其它需要载明的事项。

第六章事故处理

第二十二条事故应及时处理,结案时间一般不超过10天,交通事故处理如遇伤者未愈可适当延长,但一般不宜超过18天。

第二十三条事故发生后,无论事故大小,均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四条因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事故的,应追究领导的责任:

(一)违反单位发布的指令、决定、规章制度等,违反劳动安全法规或有关安全生产条例的;

(二)无视上级安全管理部门警告,未及时整改事故隐患的;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落实、人员不落实,或工作无人负责的;

(四)不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因职工缺乏安全生产知识而发生事故的;

(五)设备设施有缺陷,不按规定检修,带病运行的;

(六)作业环境不安全,安全装置不齐全,又不采取措施的;

(七)规章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严格,无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的;

(八)设计不符合标准规范或施工中违反设计规定,削减安全设施的;

(九)未经竣工验收,或未达到验收条件擅自投产、使用的;

(十)发生事故后,未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十一)不据实列支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或已列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不按期实施、资金不到位,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

(十二)强令机动车驾驶员违章驾驶,纵容酒后开车,忽视管理造成机动车带病运行的。

第二十五条实行领导干部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的重、特大责任事故,除国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根据情节,对确实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重要领导人进行处罚。

第二十六条因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事故的,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一)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

(二)擅自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施;

(三)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四)发现事故隐患、危险情况不采取有效措施,不积极处理以致造成事故;

(五)机动车驾驶员不遵守职业道德,违章肇事、酒后驾车,无证驾车。

第二十七条事故处理权限

(一)小事故、一般事故(非死亡事故),由分公司、子公司安检部门公司领导自行处理、报总公司安检部备案。

(二)造成人身重大伤害或死亡的、和较大事故由总公司安检部处理,处理意见应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总公司安检部备案。

(三)重大及以上事故由地方政府批准处理。

第二十八条事故处理决定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的原因;

(二)事故的性质;

(三)对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或意见;

(四)事故防范措施和整改措施。

第七章事故汇报

第二十九条公司在事故基本查清后,把事故处理决定在公司OA网上公布,公司报纸转载刊登。

第三十条公司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公司主要领导应带领有关部门负责人分别到有关国家的安全部门汇报,事故由公司进行通报。企业发生较大事故,由总经理依照法律决定公司是否到政府汇报。

第三十一条企业汇报事故时,应准备事故调查书面材料、事故现场录像带、事故现场照片等有关资料。

第八章事故统计与建档

第三十二条企业发生员工伤亡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其它生产安全事故均应登记和统计上报。

第三十三条事故按月度统计上报。事故报表包括综合事故报表和基础数据报表,其中综合事故报表包括员工伤亡事故报表、交通事故报表、火灾事故报表,由主管部门分别统计。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将本企业员工伤亡事故报表、交通事故报表、火灾事故报表汇总上报公司安检部。其它生产安全事故单项上报。

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事故,如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延迟上报,除责成补报外,应追究主管领导、安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五条所有事故处理结案后,均须有完整档案。事故档案包括以下资料:

(一)事故登记表;

(二)事故调查报告;

(三)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

(四)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五)人证、物证材料;

(六)直接、间接经济损失计算资料;

(七)事故责任者自述材料;

(八)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

(九)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

(十)处分决定和受处分者的检查材料;

(十一)有关该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

(十二)调查组人员名单(姓名、职务、单位、专业特长等)。

第三十六条事故档案为永久性保存资料,应分级保存。重大及以上事故档案在公司保存。报上级部门保存的档案,本单位也应存档。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事故管理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总公司安检部负责解释。

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的目的是使企业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地熟悉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安全教育的规定:

1.凡新进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2.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主管部门办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发给上岗证,每二年还需要进行一次复审,并经公司各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岗。

3.要定期轮训公司各级领导和安全干部,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试,并建立考试成绩档案。其中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机长是安全教育的重点。人保部规定,经理需经培训、考核,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凭证对企业实施安全管理。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5.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有:

(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

(2)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3)机电及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施工生产中危险区域和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以及预防措施。

(5)执行入队教育,现场教育,岗位教育等三级安全教育。

6.公司推行QEO管理,定期进行QEO培训。

7.培训期间要遵守培训纪律,违反者按公司奖惩制度第12条规定执行。

四安全检查制度

为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减少事故隐患,根据本企业工作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检查、登记制度,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2.生产副总每个月组织一次安全工作全面检查,对消防器材、设施、设备进行全面的检验,发现问题,该修的修,改换的换,不适应安全要求的进行更新,绝不姑息。

3.总经理助理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整改总结工作会议,对发现问题(不处理者)进行通报,该处理人的处理到人,属于设备的整改到设备,绝不带事故隐患进行生产。

4.总公司安检部不定期到现场进行安全质量环境检查、审查安全等有关内业记录,对危险性大如煤矿春秋草原防火每月检查2次以上。

5.机长和项目部安全员每天填写安全日志或安全记录本,将安全日志保存留档备查。

6.机长或班组长每天召开一次班前会,使每个职工都认识到安全生产要天天抓,时时刻刻不能放松,一处事故隐患不能留,一次违章不能发生,一切按章操作,确保万无一失。

7.班组长将每班安全情况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填写每班安全日志,送主管领导审阅、签字。

8.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五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1. 对本公司的检维修作业活动进行过程控制,确保检修作业安全,有效地

避免事故,保障职工作业时的人身健康安全。

2.各部门负责辖区内日常和定期的检维修作业活动,对检维修活动实施安全管理。

3.生产部根据生产设施的安全状况和使用情况确定检维修的时间,制定检修计划,对检修的质量、进度进行调控。

4.根据生产运行实际情况确定检修时间,大修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年底或年初进行;中修每季度一次,一般在每季度开始三天内进行,小修一般根据设备、设施使用情况随时进行。生产部根据检修计划确定开停车方案、进度和质量要求。

5.各部门根据公司制定的检修计划内容确定本部门检修项目,编制安全检修方案,确定检修责任人、检修安全措施、检修质量及进度,报安检部备案。

6.各部门在进行检维修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对检维修活动进行风险分析,评价风险,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确保检维修工作的顺利完成。

7.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项目齐全、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要设立检维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检维修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负总责,安全员负具体责任,各检修项目负责人是本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检维修项目的安全负总责,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本项目的安全具体责任。

8.无论是计划性和非计划性的检维修作业,均应严格执行安全作业规程。

9.设施检维修执行相应的检维修操作规程。

10.安检部对检修全过程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

六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

1.加强安全作业证的管理,保证职工持证上岗率达100%。

2.范围包括全公司生产岗位独立操作的所有员工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

3.安检部负责安全作业证的发放、复核,特殊工种安全作业证由安检部统一到上级部门办理。

4.凡是在生产岗位独立上岗操作的所有人员,一律凭《安全作业证》上岗作业,无证严禁上岗独立操作。

5.从事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取得相应工种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作业。

6.熟知本岗位生产原理、工艺流程,懂得安全装置、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作用,会正确使用,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考核合格。

7.掌握本岗位一般事故和紧急停车等事故的处理技能。

8.经过“三级”安全教育且考试合格。

9.在岗作业期间,必须随身携带《安全作业证》。

10.安全作业证不准转借、涂改和损坏,要妥善保存。

11.因责任心不强,违章操作而造成重大事故者,吊销其“安全作业证”。

12.安检部应设立《特殊工种安全作业证台帐》以备查验。

七安全费用投入保障制度

1.为了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费用,保证企业改善劳动条件的资金,根据确定的提取标准自行提取,并且用于安全生产,不得挪作他用。

2.总经理负责确定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提取标准,并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3.财务部负责依据《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建立《安全费用管理台帐》,记录安全费用的提取情况和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

4.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其中: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5.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6.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年度结余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7.对安全投入资金的计划,由各使用部门提出安全投入项目计划审批表,经安检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实施。

8.根据年底结算费用凭证,由财务人员负责填入《安全费用管理台帐》。

9.财务部应依据《安全费用管理台帐》每年出具当年安全投入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八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

1.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保障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供应部负责全公司职工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质量验收、管理及发放工作。

3.劳动防护用品采取分级管理,集中审批,统一发放的原则。

4.各部门要认真负责,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做好发放记录,不得随意更改,弄虚作假。

5.新职工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6.劳动防护用品是在工作期间使用的,凡因病假或其他原因脱离生产岗位的停发各类防护用品,待复工后发放。

7.生产部门职工进入生产厂区必须按规定穿戴安全帽、工作服等个体劳动防护用品。

8.公用防护用品要建立台账,专人保管,内部调节使用。

9.特殊防护用品严禁挪做他用。

10. 特殊部门领用的特殊专用防护用品,要定期检查,加强保管,经检查已经失去防护作用的要及时更换,无故损坏的要追究责任,按价赔偿。

11.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

九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1.为及时的了解各部门安全生产动态,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更好地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2.公司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如有需要可增加频次;负责公司安全的领导及有关安全人员要及时参加,会议要总结前期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提出或遇到的问题,部署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

3.安检部每月组织召开一次负责人会议,由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和安检部部长主持召开。会议内容包括总结全月的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纠正预防措施,交流工作经验,传达安全生产方面文件,布置有关安全工作,通报安全检查情况。

4. 各生产部门及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通报安全检查情况,传达安全生产方面会议精神,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5.各机台、生产车间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会议,传达安全生产方面会议精神,

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6.各班组每天召开一次安全会议,提醒安全注意事项。

7.要求有安全生产会议记录、班组安全活动记录以及会议签到表。

十防火、防毒、防爆管理制度

1.加强企业生产防火、防毒、防爆管理,消除危害,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2. 使用和管理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其理化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

3. 要限制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防止粉尘、毒物的泄漏和扩散,保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有毒物料的接触。

4. 贮存危险物品应按照性质分类,专库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征、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足够的相应的消防器材。性质与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5. 装卸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6. 运输危险物品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应办理运输手续,性质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同车运输。

7. 办公室和更衣室内不准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

8. 对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9. 有腐蚀性的物料或有能使皮肤吸收毒物的车间(岗位),除配备足够适用的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外,还应设有洗眼、喷淋或清水池等冲洗设施。

10.对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储运、销售、使用的过程及有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

11. 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职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12.各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防火、防毒、防爆安全管理工作。安检部负责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情况进行处理。

十一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公司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本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1.总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子公司各部门、各车间、项目部、队、在总经理、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2.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

3.依法履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标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4.依法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的预评价、审查认可、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验收认可等程序开展工作。

5.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逐步采取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6.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部门、各车间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进行诊疗。

8.依法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9.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建立好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10.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11.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分队,落实职责,以利急需,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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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6)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9)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12)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21) 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25) 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35)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42)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46) 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 (49)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52)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59)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65)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70)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74)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77) 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80) 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84) 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89)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93) 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98) 受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 (106)

动土作业安全规定 (110)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113) 高处作业管理规定 (116) 断路作业管理规定 (123) 吊装作业管理规定 (125) 抽堵盲板作业管理规定 (130)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34)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39) 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44)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48)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54) 消防管理制度 (157) 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161) 承包商管理制度 (163) 供应商管理制度 (168) 变更管理制度 (171)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74) 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127)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 (129) 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 (131) 事故管理制度 (134) 专家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39)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doc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1 ****厂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 为加强****厂各类危险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作业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各室、班组(含维保队伍、业务外包单位)从事的各类危险作业。 三、术语 本制度所称危险作业是指当生产、检修过程中,不适于常规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安全风险较大,潜在职业危害性较高,容易发生人身伤亡或工艺设备事故,需要采取特殊安全防范控制措施和特殊防护用品的非常规作业。主要包括: 3.1 危险化学品处置作业(主要包括:羰基物、液氨、一氧化碳、氢气等有毒、易燃易爆物质的排放或倒运、处置)。 3.2 危险化学品生产设备检修作业(主要包括生产、储存、输送羰基物、一氧化碳、氨、氢气等危险物质的设备及其附属容器、管道、阀门、仪表等拆卸、切割、焊接、疏通、清理等作业)。 3.3 “八大危险作业”

3.3.1 生产区域内动火作业。 3.3.2 有限空间内作业(储罐、容器、窨井、沟坑等有限空 间作业)。 3.3.3 盲板抽堵作业 3.3.4 高处作业(2米以上) 3.3.5 临时用电 3.3.6 吊装作业(大重型设备或物体) 3.3.7 破(动)土作业(破开挖掘生产区域内地面土方) 3.3.8 断作业 3.4 爆破作业 3.5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压、水压耐压试验作业 3.6 其他危险作业(含带电作业、在石棉瓦、玻璃钢瓦、木屑板等轻质屋面上及危险房屋上进行的作业等)。 四、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4.1 危险作业应坚持“谁安排工作(下达作业任务),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安排工作(下达作业任务)的部门和责任人,应严格执行落实厂“安全作业‘三讲一落实’管控流程”:讲工作任务,讲安全注意事项危险危害分析,讲安全措施、险危危害控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详见附件)。

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安全治理制度 (项目部) 江苏省江建集团有限公司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项目部 二零一七年

目录 1、安全教育制度 ---------------------------------------------1 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2 3、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3 4、施工现场用电检查制度 ------------------------------------ 4 5、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 5 6、机械设备事故报告制度 ------------------------------------ 6 7、机械设备使用保管制度 ------------------------------------ 7 8、塔吊操作维修与保养制度 ---------------------------------- 8 9、材料工具收发治理制度 ------------------------------------ 10

10、泥工班组落手清治理制度 --------------------------------- 11 11、木工班组落手清治理制度 --------------------------------- 12 12、钢筋班组落手清治理制度 --------------------------------- 13 13、混凝土班组落手清治理制度 ------------------------------- 14 14、架子班组落手清治理制度 --------------------------------- 15 15、水电班组落手清治理制度 --------------------------------- 16 16、文明施工治理制度 --------------------------------------- 17 17、文明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 18 18、施工现场不扰民措施 ------------------------------------- 20 19、场容场貌治理制度

史上最全的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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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5)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8)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11)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21) 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25) 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37)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45)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49) 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 (52)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56)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64)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71)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77)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82)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85) 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88) 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93) 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98)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103) 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109) 受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 (118) 动土作业安全规定 (123)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126) 高处作业管理规定 (129) 断路作业管理规定 (137) 吊装作业管理规定 (139) 抽堵盲板作业管理规定 (145)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49)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55) 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60)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64)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70) 消防管理制度 (173) 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177) 承包商管理制度 (180) 供应商管理制度 (185) 变更管理制度 (188)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92) 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127)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 (129)

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响螺湾月亮岛项目部 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 二0一一年三月

目录 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7) 安全生产责任状 (7) 项目经理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8) 项目总工程师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 10项目安全主管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 11项目安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2) 项目责任工程师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3项目质检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4) 项目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5) 项目分包队伍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16项目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7) 项目分包方安全生产责任制 (18) 工程项目交叉作业安全责任制 (19) 项目技术管理制度 (20) 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21)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2)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23)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24)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5) 分包队伍管理规定 (27)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保证金制度 (28) 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处罚制度 (29)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32) 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3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3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CI) .41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42) 机械安全管理制度(CI) (46) 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47) 因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制度 (49)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53) 施工现场安全色标管理制度 (56) 项目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57) 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60) 消防安全责任制 (61) 项目经理防火责任制 (61) 消防干部(消防责任工程师)防火责任制 (62) 生产班组长防火安全岗位责任 (63) 班组防火负责人职责 (64) 职工防火职责 (65)

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BD(2020年8月整理).pdf

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总则 加强公司仓库管理,使公司仓库符合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规范,对公司仓库员工身体健康负责,参照国际公认的生物安全原则,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人员准入制度 1、目的:明确人员的资格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出仓库或承担相关工作造成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事故。 2、范围:适用于进入公司仓库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 3、职责: 3.1仓储部经理为仓库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负责人,负责仓库人员准入工作的监督和实施。 3.2进入仓库所有人员所有务必以本规定规范自己的工作。 4、内容: 4.1所有工作人员务必在理解相关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 4.2从事技术工作的人员务必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4.3从事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相应的操作和结果处理,分析和解决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环节的工作质量。 4.4从事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4.5经营活动辅助人员;应掌握职责区内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基本状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风险,理解与所承担职责有关的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知识和技术,个体防护方法等资料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知识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二、设施设备监测、检测和维护制度 1、目的:为保证工作人员对仓库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维仓库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确保仓储工作的顺利进行。 2、范围:适用于仓库内的各种设施设备。 3、职责: 3.1仓储部员工务必以本制度规范自己的工作。 3.2仓储部经理负责日常检查和监督,运营部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4、制度内容: 4.1仓库内各种设施要符合相关规定,仓库供电线路中务必安装断路器和漏电保护器。4.2库里的所有设施设备应由专人负责保管、登记、建档;其使用者需经专业技术培训。 4.3仓库计量仪器设备应在检定和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并按照检定周期的要求进行自检或强检。 4.4主要仪器设备应建立使用记录,有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相关技术参数和维护记录,并置于显见易读的位置。仪器使用者务必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并做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定期维护仪器设备。 4.5设施设备所用的电源,务必满足其供电要求。用电仪器设备务必安全接地。电源插座不得超载使用。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断路保护时,务必在查明断电原因后,再接通电源。不准使用有用电安全隐患的设备。 4.6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异常,随时记录在仪器随机档案上,维修务必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做维修记录。 4.7因故障或操作失误可能产生某种危害的仪器设备,务必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4.8仓库应指定专人对安全设备和计量仪器、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维护管理,保证其处于完好工作状态。需较高专业技术的维修和维护应与第三方有资质的维修机构签约,由其承担。

水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

东营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治理制度 ★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 2015年5月29日公布 2015年6月1日实施 目录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 二、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6) 三、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7) 四、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9) 五、安全检查制度 (13) 六、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15) 七、气焊工安全规程 (20) 八、电焊工安全规程 (21) 九、电气焊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22)

十、劳动用品配备和治理制度 (24) 十一、安全设施、设备治理和检修、维护制度 (25) 十二、特种作业人员治理制度 (32) 十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 (34) 十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38) 十五、临时用电作业审批制度 (40) 十六、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41) 十七、高处作业审批制度 (43) 十八、破土作业审批制度 (44) 十九、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审批制

度 (45) 二十、出租场所安全生产治理协议书 (48) 目录 二十一、设备安全治理规定 (52) 二十二、安全用电治理规定 (54) 二十三、消防安全治理规定 (56) 二十四、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治理规定 (59) 二十五、配电室安全作业规定 (60) 二十六、机动车辆安全治理规定 (62) 二十七、防暑降温措施治理规定 (63)

二十八、生产现场安全治理规定 (64) 二十九、水厂门卫治理规定 (68) 三十、水厂值班巡逻规定 (69) 三十一、绩效考核制度 (70)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 总则: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公司生产运行、设备治理、工艺操作、生命财产等方面的安全,依照东营经济开发区等级评定规章制度的指导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治理组织 1.1 建立健全以总经理为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为副组长的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和劳动爱护工作。 1.2建立健全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领导的全公司安全生产治理网络,负责各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治理工作。 2、安全生产责任 2.1 总经理领导全公司安全生产治理工作、劳动爱护工作和安全防火工作。 2.2 各分管副总,对所分管部门的安全职责负有领导责任。总经理和副总的安全生产责任是: 2.2.1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令、法规、制度和规定。 2.2.2 认真做好各自主管范围内的安全治理工作。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很全面)

一、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二、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三、禁火区安全管理制度 四、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安全用电,防止事故发生。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用电活动。 3.工作制度 3.1 非有关人员不得进入电房。 3.2 高压电房只准合格电工操作,并严格按照电工操作规程进行,经常监视变电房和低压室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生故障由电工处理。 3.3变电室接地检查每年自行进行一次。避雷器每年请指定认可机构检测一次。 3.4配电房操作,必须按照以下操作程序: a)送电时,先合上闸刀开关; b)停电时,先停空气开关,后停闸刀开关; c)设备运行时,严禁带负荷拉闸刀开关。 3.5每台生产设备应设专人负责,开机送电前,要检查所开设备是否正常。如正常可以合闸送电。 3.6设备使用完毕,长期不用或下班时,要断开电源开关。 a)每天下班前,车间岗位的班组长负责检查、停开关、关电房门。 b)遇上加班时,加班后由组长或带班负责人检查是否停电、关电房门。 3.7按安全消防规定,有防静电接地夹的设备,使用前一定要夹上接地夹才能开机,使用者要经常检查接地夹两端接触金属的情况。 3.8要经常检查树脂、溶剂输送管的防静电钢丝是否妥善接到管头上。 3.9输送泵、风扇接地电源线,严禁人踩车压,有违反者,一经发现,要立即报告及检查处理,所造成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4.注意事项

4.1车间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要立即通知维修部,不得私自处理。 4.2严禁任何岗位将溶剂洒在电缆桥架或电缆沟内,如发生此类事件,必须及时通知维修部处理,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4.3配电房不能堆放杂物,要定期做清洁,经常检查设备运行及电线线路情况,消除事故隐患。 4.4出入变电房或配电房,大门必须随手关上,以防老鼠或其他小动物溜入电房,造成线路被咬损或短路等故障。 5.相关记录 5.1变配电装置巡检表 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的生命安全,建立安全的生产作业环境。 2.范围 适用于公司禁火区范围内的动火操作。 3.工作程序 3.1动火类别 3.1.1动火系指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等工作。 3.1.2在生产现场及储库范围内使用电钻、砂轮、电铬铁或使用电热封口机(塑胶)。 3.1.3明火烧烤物件、弯管或熔融沥青补漏等。 3.1.4曾用于装载易燃易爆物料的容器或管线,即使已拆除至其他地方维修动火,也因其含残留气体或液体易燃物料而必须按要求排净 3.2厂内区域划分 3.2.1非生产动火区:食堂、各部门办公室、休息接待室、维修长期工作专用区等。 3.2.2禁火区 3.2.2.1危险区,溶剂型油漆生产车间、树脂罐区、成品仓库、原料仓库,溶剂地下罐区、车库、喷板室、堆场、化验室等。 3.2.2.2一般区域,厂区运输通道、装卸区等。 3.3动火原则

其它特殊物品储存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其它特殊物品储存的消防安全 管理规定(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其它特殊物品储存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最新版) 1.自燃物品的储存管理 对于含油脂的物品如油纸、油布、油绸等,尽可能散开后放在货架上,以免大量堆积时氧化发热而燃烧。其它要求与易燃固体的一般防火要求相同(包括《危险货物品名表》第4类第2项自燃物和不属于危险货物的其他具有自燃危险性的一般可燃物)。 2.遇湿易燃物品的储存管理 ①库房应位于地势较高、通风干燥的地点,暴雨及迅期间应保证库房不进水,库房内应通风良好,保持干燥。门窗应有阻止雨雪进入的设施,室内不准设供水管、暖气管。 ②库房应远离火源、热源。库房附近不得有盐酸、硝酸等散发酸雾的物质存在,应远离散发水蒸气或水雾的场所。

③货垛下方应有苫垫,垫高通常为15-30cm,货垛不宜过高过大,保证货垛防潮散热。库房内相对湿度应控制在80%以下,可采用电动空气去湿机或氯化钙吸湿剂来降低库房内的相对湿度。库温一般应控制在30℃以下。 ④包装必须严密,应经常检查包装是否泄漏,发现泄漏应及时采取措施。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翻滚、倾倒、撞击,以防包装破损。 ⑤雨雪天无防雨雪措施不准进行室外搬运装卸,用汽车、火车、船舶等运输时,应保证干燥,并具有良好的防火防潮设施。 ⑥着火后一般用干粉、干沙、水泥灭火,灭火人员应戴防毒面具,尽可能在上风方向灭火。 3.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储存管理 ①库房应阴凉、干燥通风,远离水源和热源,避免日光暴晒,还应避免酸雾等侵入。 ②库温一般应控制在30℃以下,库内相对湿度控制在80%以下,对某些特殊的氧化剂和过氧化物,应根据物品储存运输的有关说明

最新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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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如需本文,请下载----- 目录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3)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6)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9)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18) 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22) 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32)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39)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43) 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 (46)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49)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56)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62)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67)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71)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74) 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77) 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81) 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86)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90) 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95) 受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 (103) 动土作业安全规定 (107)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110) 高处作业管理规定 (113) 断路作业管理规定 (120) 吊装作业管理规定 (122) 抽堵盲板作业管理规定 (127)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31)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36) 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4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45)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51) 消防管理制度 (154) 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158) 承包商管理制度 (160) 供应商管理制度 (165) 变更管理制度 (168)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71) 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127)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 (129) 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 (131) 事故管理制度 (134)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全)汇编

上海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 现行版本:A/0 首版生效日期:2016年2月10日 本版生效日期:2016年2月10日 (受控文件未经批准不得复制)

上海有限公司(通知) 〔2016〕05号 签发人:*** 关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下发的通知 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更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公司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暨危险源,重新进行了评审、修改,并形成了汇编,现印发给你们,希望认真组织员工学习、遵守。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日 附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安全操作规程暨危险源》

主题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通知 上海有限公司二O一六年二月十日发 共印8份 目录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一、目的 明确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与考核。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 三、管理职责 1、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本制度的编制、修订、督促检查。 2、总经理批准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四、安全生产目标的分解和实施 1、制订 公司行政人事部根据安全生产方针、管理评审的结果、风险评价结果、生产和过程绩效、标准化系统评价结果、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不足之处,起草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征求基层单位意见后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实施 总经理负责为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提供人力资源、财力资源、物力资源以及技术资源。 3、目标分解及实施 公司行政人事部将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以安全目标责任书形式分解到各部门并确保目标和指标实施。 4、实施结果考核 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每年的考核,每年12月进行全年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公布于员工,做为安全奖罚依据。 5、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评审及修订 公司行政人事部通过考核结果分析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适宜性,及针对内外部条件变化,对目标进行修订。

(完整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套)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目的:为加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充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经营的安全管理。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1、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委员,由生产副总经理任副主任委员。 2、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委员,由各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组成。 3、公司安全工程师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各部门及车间设立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 4、综合办公室为管理安全生产的职能部门。 (二)安全职责 1、总经理安全职责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3)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制订、修改、审批安全生产和劳动条件改善规划,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安全管理人员

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支持安全部门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有突出贡献者给予奖励,对失职者或事故责任者给予惩罚。 (5)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合理使用安全费用。 (6)参加或组织重大伤亡事故及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2、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定期研究安全生产状况,及时解决有关安全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3)认真组织好各类安全大检查及专业性的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对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采取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4)参加重大伤亡事故及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综合办公室安全职责 (1)综合办公室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责令责任部门及时整改,并跟踪验证。 (2)负责公司新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负责公司安全文书档案的管理,做好防火工作。 (4)负责工伤员工的社保索赔支付事宜。 (5)负责所属员工的岗位安全教育及所辖车辆的年审工作管理。 (6)负责公司安全消防设施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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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1)4 大连WD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制度汇编 (2012版) (五)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一节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第二节安全责任和职责划分 第二章安全管控要求 第三章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及考核 第四章财产保险管理 第五章规划院安全管控标准 第六章项目系统安全管控标准 第七章酒店系统安全管控标准 第八章商管系统安全管控标准 第九章百货安全管理标准

第十章院线系统安全管控标准 第十一章大歌星系统安全管控标准 第十二章演艺公司安全管控标准 第十三章万海国际文化旅游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管理公司安全管控标准第十四章庆典活动安全管控标准 第十五章审批流程汇总表 第一章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一节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1 组织机构划分 1.1集团实行三级安全管理组织架构。 1.1.1第一级为集团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1.1.2 第二级为规划院、项目中心(南、北方)、酒店总部、商管 总部、百货总部、院线总部、大歌星总部、演艺公司(以下简称“二级责任单位”)。 1.1.3 第三级为各地项目公司、各地酒店(含高尔夫)各地商管公

司(含物业公司)、各地百货、各地影城、各地大歌星、各地演艺公司、文化旅游(长白山)管理公司、游艇公司、WD学院以及集团其他公司(以下简称“三级责任单位”) 1.2集团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为集团各项重大安全工作的决策机构, 负责批准集团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规章、规程和管控标准; 拟定集团安全生产工作规划;组织和协调重大、特别重大安 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受集团总裁会委托对调查报告进行批复。 集团安全监督部是集团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 1.2.2 小组各成员安全职责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教学范文1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教学范文1 篇一: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草稿) 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企业安全,保障人民生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前言

前言 安全生产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永恒的课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也是企业管理的基本原则。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加强了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及问责力度,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有助于提升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也是作为央企义不容辞的责任。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保障企业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的最基础的规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应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所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延伸,是在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的具体体现,也是保证安全生产各方面的标准和规范,是每一名企业职工都必须严格遵守工作准绳。履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主体责任,是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责任;保障自身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权益,增强安全意识,学习安全知识,掌握安全生产技能,是广大劳动者的法定义务。 本《安全管理制度汇编》是继2013年后,本公司第一次进行《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的修订。是在新《安全生产法》基础上,结合安全标准化达标考核的相关工作要求,对2013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的修正与延伸,涵盖了公司安全管理目标及机构设置、安全责任划分、安全技术、安全投入、隐患排查与治理、设备设施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考核、职业健康管理等几个方面,共xx个章节,涵盖全公司安全管理各个方面。 本次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主要着重以新安法相关要求为主线,以达到安全标准化达标考核相关要求为延伸,目的是促进公司规范管理流程、促进项目精细化管理,推进公司安全高效发展,完成公司安全管理目标。 当今社会正处于发展的转型期,公司也随着社会的改变而改变战略,安全生产观念在当代社会(尤其是国内)发展势头迅猛,对于企业发展意义重大,安全生产对于从事高危行业的企业来说更是势在必行,要在企业前行的过程中形成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理念,这里强调三点,也是下次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的修订定方向: 第一、要进一步强化安全就是效益的观念,安全生产涉及社会和谐发展,对于企业来说,我们应该认识到安全生产效益是隐形效益,不像其他投资直接体现在产品数量增加和质量上,而是体现在生产全过程中,安全有利于促进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对于提高现场劳动效率、市场开发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史上最全的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最系统的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5)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8)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12)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23) 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27) 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39)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47)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51) 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 (54)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58)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66)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73)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79)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84)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87) 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90) 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95) 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100)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105) 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111) 受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 (120)

动土作业安全规定 (125)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128) 高处作业管理规定 (131) 断路作业管理规定 (139) 吊装作业管理规定 (141) 抽堵盲板作业管理规定 (147)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51)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57) 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6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66)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72) 消防管理制度 (175) 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179) 承包商管理制度 (182) 供应商管理制度 (187) 变更管理制度 (190)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94) 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127)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 (129) 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 (131) 事故管理制度 (134) 专家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39)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山东德川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5 年12月10日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i目的 加强对公司内各种作业的安全监管,确保各种作业安全。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动火作业、吊装作业、高处作业、抽堵盲板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 业、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作业。 3职责与权限 3.1公司安环科负责各类作业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动火、高处、受限空间、抽堵盲板作业的票证办理工作;设备科负责公司临时用电、动土、断路、吊装作业的票证办理工作。 3.2 作业负责人对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4程序和基本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各类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作业许可手续,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4.1.2当在同一作业点有多种作业时,应同时办理相关作业票证。 4.1.3作业中焊接、电工、登高架设、带压堵漏等人员必须有特种作业资格。 4.2作业管理 4.2.1动火作业按《动火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2吊装作业按《吊装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3高处作业按《高处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4抽堵盲板作业按《抽堵盲板安全规范》执行。

4.2.5 动土作业按《动土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6 断路作业按《断路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7 受限空间作业按《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8临时用电作业按《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3作业人员管理 4.3.1作业负责人 作业负责人必须在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作业风险分析、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作业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隐患,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4.3.2作业人 作业人应对作业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作业。作业人必须随身携带安全作业许可证。 4.3.3监护人 监护人应由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相关安全知识的人员担任,必要时,可由作 业单位和作业点所在单位共同指派。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 4.3.4分析人员 分析人员应对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作业地点所在单位的要求,亲自到现场取样分析,在安全作业许可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4.3.5安全员 执行作业的单位和作业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应负责对各类作业进行风险分析,负责监督办理作业相关票证,并检查相关作业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特殊危险作业时,分公司安全员必须到现场。 4.3.6作业的审查批准人 作业的各级审批人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明确作业等级,检查、完善安全措施;审查安全作业许可证,并通过危害辨识和风险分析判断作业安全措施是否符 合要求,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作业。 5相关文件 5.1《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5.2《吊装作业安全规程》 5.3《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出入境特殊物品风险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出入境特殊物品风险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出入境特殊物品(以下简称特殊物品) 风险管理,提高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环保用微生物菌剂进出口环境安全管理办法》《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工作规范。 第二条本工作规范适用于特殊物品和特殊物品生产、经 营、使用单位及其代理人(以下简称特殊物品单位)的生物安全 风险管理。 第三条特殊物品风险管理,是指遵循风险管理原则, 对特殊物品实行风险分级、对特殊物品单位实行监管分类, 采取相应的检疫监管措施,并动态调整。 第四条质检总局负责特殊物品风险管理的规划、指导和监督,发布特殊物品风险分级名录。 直属检验检疫局负责根据特殊物品分级名录实施特殊物品分级管理,负责本辖区特殊物品单位的分类及监督管理。 第五条质检总局根据特殊物品致病性、致病途径、使 用方式和用途以及可控性等风险因素,将特殊物品划分为 A、B、C、D四个级别(附件1)。 第六条直属检验检疫局根据特殊物品单位的生物安全

控制能力和信用等级进行综合评定,将出入境特殊物品单位分为一、二、三、四类,并做好评定过程的记录和结果公布。 (一)生物安全控制能力。 根据特殊物品单位资质及其提供的生物安全资料,经现场考核,将特殊物品单位的生物安全控制能力分为 1、2、3、4级,与BSL-1、BSL-2、BSL-3、BSL-4相对应。因 资料不完整、无法进行现场考核的特殊物品单位的生 物安全控制能力等级视同为1级。 (二)信用等级。 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对辖区内出入境特殊物品单位实施信用管理,将其信用等级评定为AA、A、B、C、D五级,未评定的按B级管理。 (三)特殊物品单位分类。 综合评分=生物安全控制能力的等级数X信用系数 信用系数:AA=1.2A=1B=0.8 C=0.6 D=0.4 一类单位:综合评分大于等于3 分的; 二类单位:综合评分大于等于2 分小于3分的; 三类单位:综合评分大于等于1分小于2分的; 四类单位:综合评分小于1分的。 第七条特殊物品单位信息发生改变的,如单位名称、 地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实验室安全等级等,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及时予以变更。 特殊物品单位信息的变更影响其分类时,检验检疫机构

热电厂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热电厂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1、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含:各岗位职责、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考核制度 3、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规定 4、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 5、公司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含:消防安全检查) 6、公司事故调查处理管理规定 7、公司各生产设备运行规程 8、公司各生产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9、公司各生产设备检修规程 10、公司各生产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11、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2、公司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13、公司动火作业票管理制度 14、公司消防水系统图 15、公司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存放制度 16、公司消防设施配备标准 17、公司消防设施管理规定(含:使用、保管、检验、切换试验) 18、公司消防设施台账及试验、检验记录 19、公司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0、公司消防安全责任制 21、公司防火重点部位清册 22、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3、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24、公司新职工(临时工、实习人员、代培人员等)上岗前三级安全教育 25、公司在岗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26、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27、公司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含:使用) 28、公司危化品仓库安全管理规定 29、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含:使用审批手续规定) 30、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包括: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等) 31、公司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含:检验报告及检验记录、隐患缺陷管理规定)

32、公司两票管理制度 33、公司两票评价制度(含:标准) 34、公司两票检查考核制度 35、公司检修工作危险点管理制度(含:危险点分析及其相应防范措施) 36、公司招标安全管理制度(含:外协施工单位资质审查规定、签订安全协议规定) 37、公司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 38、公司油库(箱)区安全管理规定 39、公司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40、公司防汛管理制度 41、公司防汛器材、维护责任制 42、公司设备系统异动管理制度 43、公司设备评级管理制度 44、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制度(含:公司技术监督网、档案) 45、公司技术监督网各级岗位责任制 46、公司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47、公司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48、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修订、审批、签发程序规定 49、公司应急预案演练制度 50、公司应急预案培训制度 51、公司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52、公司事故调查表 53、公司事故处理表 54、公司防汛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5、公司地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6、公司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7、公司职工中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8、公司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9、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0、触电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61、高空坠落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62、高温中暑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63、火灾事故应急总预案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用) 厂长安全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和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 四、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险,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七、向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副厂长安全职责 一、协助厂长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支持安全技术部门开展工作; 二、组织企业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制订保证安全生产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协助厂长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四、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安全操作检查。对重大隐患,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按规定权限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在上报的同时,应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六、主持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执行情况,负责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七、发生事故后,应迅速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时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安全生产管理员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参及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加强对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调查研究,当好领导的助手和参谋; 二、参及编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督促和检查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情况,工人生产工种调换时必须通知有关部门做好必要的安全技术教育。督促及检查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发放和合理使用; 三、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工作检查,开展专业性、季节性及节假日的安全工作检查,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督促及时整改。并及时报告安全生产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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