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井制作与下沉施工工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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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沉井制作与下沉施工工艺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公路、桥梁涵洞等的深坑、地下室、水泵房、设备基础、桥墩、码头等沉井工程。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要求

2.1.1 水泥:宜用42.5 级或52.5 级普通或矿渣硅酸盐水泥。使用前必须查明其品种、标号及出厂日期。凡过期水泥、受潮或结块水泥不准使用。

2.1.2 细骨料:选用质地坚硬的中粗沙,含泥量不大于3%,不得含有垃圾、泥块、草根等杂物。

2.1.3 粗骨料:应采用质地坚硬的碎石或卵石。石子粒径以5~40mm 为宜,含泥量不大于25%。

2.1.4 水:一般为饮用水或干净的天然水。

2.1.5 钢材:有出厂合格证和复验报告,符合设计要求方可使用

2.1.6 外加剂:根据沉井抗渗要求及混凝土浇筑要求选用,并通过试验确定后应用。

2.2 主要工机具

2.2.1 沉井制作机具设备:

钢筋加工机具、模板加工机具、混凝土搅拌机械、混凝土输送机械、混凝土振捣机具、自卸汽车等。

2.2.2 沉井下沉机具设备:

20~50 吨履带式起重机、出土吊斗、水力机械等。

2.2.3 排水机具设备:离心式水泵或潜水泵。

2.3 作业条件

2.3.1 按施工总平面图布置,修建临时设施,修筑道路、排水沟、截水沟,安装临时水、电线路,安设施工设备,并试水、试电、试运转。

2.3.2 按照设计总图和沉井平面布置要求,已设置测量控制网和水准基点,进行定位放线,定出沉井中心轴线,作为沉井制作和下沉的定位依据。

2.3.3 收集现场勘察地质资料,根据土的力学指标、休止角、摩擦系数、地质分层构造,绘制地质剖面图,确定沉井地基处理和筑岛方案。

2.3.4 根据工程结构特点、地质水文情况、施工设备条件,编写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

2.3.5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和复验报告、进厂验收记录已完成。

2.3.6 有关工艺套管和铁件已外委加工。

2.4 作业人员

主要作业人员: 钢筋工、混凝土工、模板工、水利机械操作工、运转工、壮工。

运转工应持证上岗,其它工种应经过专业安全和技术培训,并接受了施工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

3 施工工艺

3.1 工艺流程

3.2 操作工艺

3.2.1 垫层施工

3.2.1.1 砂垫层施工

在松软地基上进行沉井制作,为防止由于地基不均匀沉降引起井身裂缝,应先对地基进行处理,处理方法一般采用砂、砂砾、级配砂石等垫层,用打夯机或振动器等振捣密实。如沉井在有水地段预制,可用人工筑岛制作沉井,岛面应高出施工期水位0.5m 以上,四周留出护道,护道宽度:当有围堰时,不得少于1.5m;当无围堰时,不得少于2.0m,筑岛材料应用低压缩性材料如:中砂、粗砂、砾石等,水位较高时也用沙袋堆积,砂垫层应采用环刀法或贯入度测定法进行质量检验。

3.2.1.2 承垫木垫层施工:沉井制作时,应根据沉井制作高度、结构自重、地基承载力确定沉井制作采取有承垫木或无承垫木施工方法。

有承垫木施工:垫木采用标准枕木,垫木数量根据计算确定。

无承垫木施工:采用混凝土垫层,垫层厚度、宽度通过计算确定。

3.2.2 刃脚支设

沉井下部刃脚的支设,可视沉井的重量、施工载荷和地基承载力情况而定,一般采用土模、砖胎模、枕木垫架法。其作用是:使地基均匀承受沉井重量,避免刃脚在混凝土浇灌过程中突然下沉而破坏;保持沉井位置不倾斜,便于下沉调整。刃脚的支设刚度,要根据沉井一次浇筑高度和地基承载力,经验算而定。

3.2.3 井壁制作

按沉井施工流程工艺,沉井制作分一次制作一次下沉;分节制作,一次下沉;或分次制作交替下沉。通常沉井高度大于12m 时,宜分节制作;在沉井下沉过程各阶段间隔时间交替加高井壁。

3.2.3.1 井壁模板支设

井壁模板采用钢组合式定型模板或大模板组装而成,内外脚手架与模板系统要分离,各自成系统,以免由于下沉造成破坏。模板加固采用对拉螺栓加焊止水片。混凝土壁施工缝埋设钢板止水带,井壁模板在支设过程中要注意收口,以免上大下小。当沉井高度较高时,也可考虑采用滑模施工。

3.2.3.2 井壁钢筋绑扎

沉井水平钢筋采用帮条焊接,竖向钢筋采用竖向电渣压力焊,接头按设计或规

范要求错开,内外钢筋要设钢筋支撑,每1.5m 不少于一个。井壁预埋插筋要有加固措施。

3.2.3.3 井壁混凝土浇筑

(1) 沉井刃脚及筒身混凝土的浇筑应分段、对称均匀、连续进行。以免造成地基不均匀下沉而导致沉井倾斜、裂缝。

(2) 浇筑的筒身混凝土应密实,外表面平整、光滑。有防水要求时,支设模板穿墙螺栓应在其中间加焊止水环;筒身在水平施工缝处应设凸缝或设钢板止水带,突出筒壁部分应拆模后铲平,以防水和下沉。

3.2.4 沉井下沉

3.2.

4.1 沉井下沉前应进行结构外观检查,检查混凝土强度及抗渗等级,根据勘测报告计算极限承载力、分段摩阻力及下沉系数,作为判断各阶段是否出现突沉以及确定下沉方法和采取相应措施的依据。

3.2.

4.2 下沉前应分区分组依次对称同步的抽除(拆除)刃脚下的承垫木和砖垫座,每抽出一根垫木后,在刃脚下立即用砂、卵石或砾砂填实。

3.2.

4.3 沉井下沉一般采取排水下沉和不排水下沉。前者适用于渗水量不大,稳定的粘性土等;后者适用于严重流沙。排水下沉分为人工挖土下沉、机械挖土下沉、水力机械下沉。不排水下沉分为水下抓土下沉、水下水力吸泥下沉、空气吸泥下沉。

3.2.

4.4 小型沉井,挖土多采用人工或风动工具;大型沉井,在井内用小型反铲挖土机挖掘。挖土须分层、对称、均匀地进行,一般在沉井中间开始逐渐挖向四周,每层高0.4~`0.5m,沿刃脚周围保留0.5~1.5m 宽的土堤,然后沿沉井井壁,每2~3m 一段向刃脚方向逐层全面、对称均匀的削薄土层,每次削5~10cm,当土层经不住刃脚的挤压而破裂,沉井便在自重作用下均匀垂直挤土下沉,使不产生过大倾斜。各仓土面高差应在50cm 以内。

3.2.

4.5 沉井下沉多采用排水挖土下沉方法,常用方法是:设明沟、集水井排水,在沉井内离刃脚2~3m 挖一圈排水明沟,设3~4 个集水井,深度比开挖面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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