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招警《公安基础知识》同步练习题之中国刑事法律制度练习附参考答案

公安招警《公安基础知识》同步练习题之中国刑事法律制度练习附参考答案
公安招警《公安基础知识》同步练习题之中国刑事法律制度练习附参考答案

公安招警《公安基础知识》同步练习题之中国刑事法律制度练习附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其含义是()。

A、刑罚应与犯罪行为相适应

B、刑罚应与犯罪个人情况(主观恶性与人身危险性)相适应

C、刑罚应与犯罪客观危害相适应

D、刑罚要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2、我国刑法在时间上,采取()。

A、从旧原则

B、从旧兼从轻原则

C、从新原则

D、从新兼从轻原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违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按我国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不予追究。

A、5年

B、10年

C、3年

D、1年

4、我国刑法规定的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是指()。

A、14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

B、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

C、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

D、不满14周岁

5、醉酒的人犯罪()。

A、从重处罚

B、应负刑事责任

C、不负刑事责任

D、减轻处罚

6、甲盗窃同宿舍李某的1000元钱后,受到良心谴责,把钱放回原处,甲的行为是()。

A、犯罪中止

B、犯罪未遂

C、犯罪既遂

D、不负刑事责任

7、缓刑制度适用对象是()。

A、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

B、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C、被判管制的犯罪分子

D、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8、甲(30岁)以买东西相引诱,使某女(15岁)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甲的行为()。

A、不构成犯罪

B、构成淫幼女罪

C、构成强罪

9、医疗事故罪的主体()。

A、只能是医生

B、只能是医生或药剂师

C、除医生、药剂师之外,还包括护士、一些技术人员

D、只能是医生、药剂师、护士

二、多项选择题

1、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A、罪刑法定原则

B、罪刑相适应原则

C、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D、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2、中国()在我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不论罪行轻重,法定刑高低,都适用本法。

A、公民

B、国家工作人员

C、军人

D、因公出国的人

3、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

来适用本法。这里的领域包括()。

A、领陆、领水、领空

B、我国的船舶、航空器

C、我国驻外使、领馆

D、外国驻我国的使、领馆

4、犯罪的基本特征有()

A、犯罪的阶级性

B、社会危害性

C、刑事违法性

D、应受惩罚性

5、李某1980年10月1日出生,1994年10月2日去张家盗窃价值3000元的物品,李某()。

A、处于相对刑事现任年龄阶段

B、负刑事责任

C、不负刑事责任

D、减轻刑事责任

6、以下情况可适用假释的有()。

A、甲被捕拘役,执行中确有悔改表现

B、乙被判有期徒刑,执行中确有悔改表现

C、丙被判无期徒刑,执行中确有悔改表现

D、丁被判有期徒刑,执行中身患重病,需住院治疗

7、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有()。

A、生产工人

B、科技人员

C、生产指挥人员

D、党政工作人员

8、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减轻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有()。

A、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B、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C、又聋又哑的人

D、盲人

9、下列行为中,构成强罪的有()。

A、某公司经理以提升为诱饵,与其发生性关系

B、以揭发隐私相要挟,与发生性关系

C、乘妇女熟睡时,与其发生性关系

D、深夜冒充妇女的丈夫,与其发生性关系

10、下列行为中,构成抢劫罪的有()。

A、用药物麻醉,使人不知抗拒,当场抢走其财物

B、以将要实施暴力相威胁,逼被害人2日内交出财物

C、乙欠甲1000元钱不还,甲到乙家暴力抢回

D、盗窃时,被人发现,为抗拒逮捕而当场使用暴力

11、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是指与案件事实和诉讼结果有切身利害关系,在诉讼中处于控告或被控告地位并享有较大诉讼权利的诉讼参与人。包括()。

A、被害人

B、自诉人

C、犯罪嫌疑人

D、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12、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包括()。

A、拘传

B、取保候审

C、监视居住

D、拘役

E、逮捕

13、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即自诉案件包括()。

A、告诉才自理的案件

B、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的刑事案件

B、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的行为应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法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C、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

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14、人民法院应当为下列哪些被告人指定辩护人?()

A、有法定代理人但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人

B、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聋哑人

C、不通晓我国语言文字的外国人、无国籍人,且没有委托辩护人

D、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三、判断题

1、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我国领域外犯罪,按我国刑法规定,其犯之罪法定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3、醉酒的人犯罪,可以减轻刑事责任。()

4、甲持刀追杀乙,后来,甲的刀被群众夺下,乙见状返身用木棍猛击甲,将甲打成重伤,乙的行为应属防卫过当。()

5 甲拦路劫持下夜班的女乙,欲强乙,乙掏出防身用的刀子,扎死了甲,乙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应减轻处罚。()

6、对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可判处死缓。()

7、犯罪分子向所在单位的领导主动交代罪行的,也是自首。()

8、罪犯在服刑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9、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放火罪的,不负刑事责任。()

10、我国刑法规定对单位犯罪一律实行双罚制,即同时处罚犯罪的单位和该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判处刑罚。()

11、我国刑法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12、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主体是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

13、偷税罪的主体是负有纳税义务和代扣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14、持捡到的存折去银行取款,构成诈骗罪。()

15、刑事诉讼中的诉讼参与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享有一定权利、负有一定义务的人,包括国家专门机关工作人员、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16、在刑事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住处进行搜查时,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其他见证人在场。()

17、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0日,不服一审裁定的上诉期为5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之日起计算。()

四、简答题

1、犯罪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2、成立正当防卫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3、简述渎职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4、简述刑事诉讼的概念及任务。

5、简述二审程序中的上诉不加刑原则。

五、论述题

1、试述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与区别。

2、试述侵占罪的概念和特征。

3、试述刑事诉讼代理的概念及特征。

六、案例分析题

1、被告人,李某,男,25岁,农民。被告人,王某,男,22岁,农民。

被告人李某和王某是同乡,二人约好一同外出,但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只好返乡。途中在株洲转车,二人身上所带钱已经所剩无几,看到车站附近有一杂货店,顿生邪念,商量去抢杂货店,就用剩余的钱买了二把匕首。深夜,二人手持匕首去敲杂货店的门,店主开门后,二人见店内有数人在打牌,犯罪行为难以得逞,转身逃跑,但均被抓获。

试问:李某、王某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还是犯罪未遂?请说明理由。

4、被告人,陈某,男,26岁,工人。被告人陈某因多次受到车间主任常某的批评,对其

怀恨在心,蓄意报复。一天夜里,常某在单位值班,陈某乘其熟睡之机,放火将值班室点燃,大火燃起后,陈某又怕造成严重后果,难逃罪责,就用石头将值班室窗户玻璃砸碎,惊醒常某后,陈某逃走。常某冲出屋子后,与起来的群众一起灭火,虽然及时将大火扑灭,但造成了部分财产的损失。

试问:陈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请说明理由。

5、张某,男,30岁,是某县人民银行的出纳员,他利用工作之便,采取伪造、涂改单据

等手段,贪污现金35782元。案发后,由该县司法机关查处。在提起公诉时,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某某主动提出回避此案,因为张某是他的儿子。本案在人民法院受理后,组成了以审判长宋某为首的合议庭。但是后来发现宋某是张某的表哥,于是上级领导便决定宋某回避。请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①张某的贪污案应由哪个机关立案?

②张某某的回避属于何种回避?

③审判长宋某的回避由谁决定?

中国刑事法律制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D 2、B 3、C 4.C 5.B 6.C 7.A

8.A 9. C

二、多项选择题

1、ACD

2、BC 3.ABC 4.BCD 5.AC 6、BC 7.ABC 8.ABCD 9、BCD 10、AD 11、ABCD 12.ABCE 13.ABCD 14.AB

三、判断题

1、×

2、×3.×4、×5.×6.×7.√8.×9.×10.×11.√12.×1

3、√1

4、√1

5、×1

6、√1

7、×

四、简答题

1、答案要点:我国刑法中的犯罪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1)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犯罪是具有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这是犯罪最基本的特征。(2)刑事违法性。犯罪是触犯刑事法律的行为。(3)应受刑罚惩罚性。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犯罪的以上三个基本特征紧密结合,缺一不可。

2.答案要点:成立正当防卫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起因条件。即存在着违反法律并具有社会危害性的不法侵害行为。(2)时间条件。不法侵害必须处于已经开始并且尚未结束的进行状态。(3)对象条件。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行。(4)主观条件。防卫人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实施防卫行为。(5)限度

条件。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

3.答案要点: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拘私舞弊,妨害国家机关正常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其构成特征包括以下几方面:(1)犯罪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各种严重的渎职行为。(3)犯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在主观方面,有的是故意,有的是故失。’

4.答案要点:我国的刑事诉讼是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查证、核实被告人是否实施了犯罪,是否应当受到邢罚处罚,应当受到何种刑事处罚并依法作出处理的活动。

我国刑诉法有以下三方面基本任务:(1)保证难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2)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3)教育公用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

5.答案要点:上诉不加刑原则是二审程序中的两大原则之一,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仅有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的案件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判重于原判决所判罚的审判原则。该原则是为了保障被告人充分行使上诉权,维护其合法权益而设置的,它只适用于只有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如果是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或者在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的同时,人民检察院或自诉人也提出抗诉、上诉的,则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

五、论述题

1。答案要点:(1)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

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犯罪窃体恩招为构成犯罪的必备条件之一。(2)犯罪对象是指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行为直接作用的具体的人或物。(3)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联系密切,作为犯罪对象的具体人是作为犯罪客体的社会关系的承担者,作为犯罪对象的具体物是作为犯罪客体的社会关系的物质表现形式,一般而言,犯罪客体总是通过一定的犯罪对象表现它的存在。

两者的区别在于:(1)犯罪客体决定犯罪的性质,而犯罪对象则未必。(2)所有犯罪都有犯罪客体,但不是所有的犯罪都有犯罪对象。(3)犯罪对象并非在任何犯罪中都受到损害,而任何犯罪都危害客体。‘

2.答案要点: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自己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退换;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

侵占罪的构成特征:(1)本罪的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自己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将他人的的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所谓代为保管,是指接受他人委托或根据事实上的管理而成立的对他人财物的持有、管理;所谓温筋物批僵指由财物所有入、待有人不慎而暂时失去占有;控制肋财物批所谓埋藏物,是指埋藏于地下的、所有人不明的财物。(3)(4)本罪的主体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非法占有的目的。

3;答案要点:刑事诉讼的代理是指优理人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入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入名义参加诉讼活动,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法律后果的一项法律制度。

刑事诉讼代理有以下特征:(1)被代理人只能是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当事人:(2)诉讼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诉讼活动;(3)诉讼代理人只能在代理权限内从事话动,诉讼代理人活动的依据是被代理人的授权行为,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以及代理权终止后进行的行为如没有得到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不承担该行为的法律后果;(4)诉讼代理人进行代理活动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六、案例

1.答案要点:李某、王某的行为属于3巴罪预备阶段。因为李某、王某敲们的行为属于抢劫的准备阶段,并没有”着手”实施抢劫的犯罪构成要件中的行为,即没有采用暴力胁迫或其它方法,让店主立即交出财物,因此属于抢劫罪的预备阶段。

2.答案要点:陈某的行为己构成放火罪。在本案中(1)在客观

方面,陈某己实施了放火的行为。在主观方面,被告人明知点燃有人睡觉的房子会造成人亡财毁的严重后果,但出于报复动机,仍故意地实施放火行为。其行为符合放火罪的构成要件。(2)陈某实施放火行为后,由于害怕罪行败露,被追究责任,而主动采取措施,有效地防止常某死亡的后果发生,这是符合邢法有关犯罪中止规定的。(3)陈某虽然在主观上想以放火为手段,杀伤特定的人,但其放火行为可能造成火灾危害公

共安全,因而以放火罪论处。

3、答案要点:(1)张某的贪污案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根据邢诉法第18条规定:贪污贿赂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张某某的回避属于自行回避。根据刑诉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①是本案的当事人或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②本人或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②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④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回避可分为申请回避、自行回避、指令回避,本案中张某某发现自己具有法定应当回避的情况,自己主张回避,属于自行回避。

(3)审判长宋某的回避应当由本院院长决定。根据刑诉法第30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据此,宋某的回避由本院院长决定。

2017年个人整理版《公安基础知识》

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 1.警察一在的含义一般是指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秩序,保卫国家安全的国家()力量。A 行政 2.警察的社会管理职能具有()。A社会性、群从性 3.1927年12月,在中共中央机关建立的中央特科的主要任务是() A保卫党中央机关和中央领导的安全 B 搜集情报、掌握敌情惩办特务、叛徒、内奸 4.1931年11月,以感觉的来的苏区中央局保卫处为基础组建了国家政治保卫局,这是我国 最早的人民政权的公安保卫机关。它的名称是()A国家政治保卫局 5.公安机关的性质,是指公安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相区别的()A根本属性 6.我国公安机关具有()A鲜明的阶级性 7.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这一性质表明() A其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其在国家政权中占据重要地位 B 其是国家意志的忠实执行者 8.公安机关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力量。A刑事司法 9.公安机关行使专政职能的对象是()A敌对势力 B 敌对分子C严重刑事犯罪分子 10.公安机关民主职能的实质是() A保障人民享有国家主人翁的地位和保障人民的利益 11.无论对公安机关职能做怎样的划分和理解,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就是()A专政职能B民 主职能 12.人民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武装性质的(),是关系国家安 和社会治安的要害部门。公安机关一旦脱离党的领导,就可能被坏人所掌握,所利用、脱变成镇压人民的工具。A治安行政力理和刑事司法力量 13.我国的公安机关是()A国家治安行政力量B国家刑事司法力量 14.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行为宗旨是() A正确履行职责B防止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执法行为 C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D维护国家法制的尊严和统一 15.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这是公安机关的阶级属性,也是它的根本属性。公 安机关的这一阶级属性表明() A公安机关的阶级本质,是公安机关性质的核心内容和本质特征B公安机关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C公安机关在国家政权中占据重要地位D公安机关是国家意志的忠实执行者 16.我国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主要包括()A专政职能B民主职能 公安机关的职责任务 17.公安机关的()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在管辖范围内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A职责 18.不属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法定职责的是()B对被宣告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9.交通警察的职责包括() A依照国家有关交能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对道路、行人、车辆和驾驶人员进行管理B防止和处理交通事故C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道路畅通20.公安机关的治安行政管理权包括() A治安行政处置权B治安行政处罚权C治安监督检查权D治安行政强制权

加拿大刑事法律制度略谈

加拿大刑事法律制度略谈 加拿大是英联邦国家,英语和法语是其国家语言。加拿大的法律以英国普通法和成文法为基础。法院制度主要仿效英国司法制度,省府和联邦政府共同参与办理法院司法系统。各省将法院体系按两个级别划分:省法院和高级法院,高级法院又分为审判级法院和上诉级法院。联邦法院也分为审判级法院和上诉法院,其管辖范围与省级法院不同,国家最高法院审理省及联邦上诉法院判决的上诉案件,其裁决是终局的。就刑事犯罪而言,犯罪被视做是对全社会的侵犯,因此启动刑事程序是国家而非个人。 加拿大的刑事犯罪分为简单判罪犯罪和可指控犯罪,属于哪种犯罪由皇家检控官来决定。一个被诉简单犯罪的人将由法院法官审理,审判程序一般简化,刑期较短。皇家检控官指控的案件是更严重的案件,绝大多数案件被告人可选择由省法院法官,高级法院法官或高级法院法官和陪审团来审理。如果是作为可指控犯罪起诉,首先要有一个预备庭审。这一期间,法官检查案件决定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进行审理程序。如果法官认定没有足够证据,案件将被驳回,否则,将要安排一个完整的庭审。 一、司法独立性

加拿大刑事案件查处首先由警察进行,没有单独的检查系统,皇家检控官接受警察移送的案件,决定是否可以起诉。皇家检控官是女王的执行官,其办公室设在法院内。皇家检控官的职责是使法官100%相信被指控人有罪,无其他理由,举证标准是100%的,排除合理怀疑,在评判刑事案件时,法官对证据不能有任何怀疑。这与民事案件标准不同,民事案件中法官可以对证据有一定怀疑,只要证明有可能是即可。法官在听取皇家检控官和辩护律师的意见后,决定被指控人是否有罪。加拿大刑事案件有90%事先通过辩诉交易解决了,只有10%的案件经过庭审。而在这些案件中,绝大部分是由法官审判,只有少部分会有陪审团参加。陪审团一般由12人组成,随机选择,其作用是基于皇家检控官和辩护律师提出的事实、证据作出各自评判,给法官提出他们的看法和意见,法官无权推翻陪审团的有罪或无罪意见。加拿大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何种情况可用或不用陪审团,被起诉人可以提出要求有陪审团,但大部分情况被起诉人不希望有陪审团,因为大多数情况陪审团会评判有罪。其原因是法官和陪审团的评判标准不同,法官是基于法律评判,陪审团则有感情等其他因素影响其评判,陪审团很多时候认为法律是错误的。 要想成为皇家检控官或辩护律师首先要拿到一个学位,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法律基础》第三章 刑事法律制度 期末考试拓展学习

地大《法律基础》(三) 第三章刑事法律制度 一、[案情] 被告人马某,男,36岁,某运输公司大卡车司机。马某与同车队同事段某积怨颇深,某日清晨,马某溜进车队停车场,将段某开的大卡车的刹车装置破坏,企图制造行车事故,陷害段某。当日上午,段某去某厂拉货物,途中发现刹车失灵,多亏路面较宽,未造成交通事故。 [问题] 马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如何处罚? [分析] 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指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已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的构成特征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 2.本罪的客观方面必须具有对法定的五种交通工具实施破坏足以使其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1)行为人破坏的须是正在使用中的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正在使用”,包括正在行驶和准备行驶的待用状态。(2)行为人的破坏行为足以使上述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足以”,是指破坏程度应能够影响交通工具的正常行驶或飞行,如果破坏行为所造成的危险状态不被排除,交通工具就有发生倾覆、毁坏的危险。对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认定,应结合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一是交通工具是否正在营运使用之中;二是实施破坏所采用的手段;三是所破坏的交通工具的部位是否是重要和关键的部位。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 [结论] 本案中,马某主观上出于直接故意,客观上故意破坏正在使用中的卡车的刹车装置,足以使汽车发生倾覆、毁坏的危险,其行为已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应依法惩处。 二、[案情] 被告人张某,男,41岁,某厂汽车司机。1997年12月21日晚,张某酒后开车,在开往城郊自己家的途中,张某将一骑自行车的妇女撞成重伤。张某下车看到被害人血肉模糊,心中十分害怕,当即开车返回厂中没有回家。被害人因未得及时救治,失血过多死亡。

公安基础知识重要知识点

1,公安机关任务的分类: 从时间上分,目前任务与长远任务 从范围上分,局部任务与全局任务 从层次上分,基本任务与具体任务 2,公安机关权力的特点:法定性、强制性、特许性、单向性 3,公安机关职责的特点:法律性、政治性、行政性、有限性、责任性 4,治安行政处置手段包括:命令、禁止与取缔、许可(审核批准、决定、登记、颁发证照、指挥) 5,治安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方的许可证,可以附加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6,治安行政强制权的种类:强制传唤、强制带离现场与强制拘留、强制隔离、约束特定人、盘问检查(留置时间自带到公安机关之时不超过24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48小时。继续盘问的情形: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有现场作案嫌疑的、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携带物品肯就是赃物的。) 7,公安机关紧急状态处置权包括:紧急优先权与紧急征用权、紧急排险权、管制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为预防与制止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可在一定区域内与时间限制人员车辆采取交通管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经上级公安机关与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现场管制)、戒严执行权(戒严:一般就是指因战时或平时面临重大紧急事件为维护政治稳定所采取的非常措施。戒严,涉及地区大小分别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国务院作出决定。戒严期间可以再戒严地区采取交通管制、宵禁等管理措施) 8,公安工作的主要内容 (1) 公安领导工作,就是公安机关行政首长领导工作。主要有政治领导工作、行政领导工作、业务领导工作。 (2) 公安秘书工作, 主要就是指公安秘书行政工作与公安对策研究工作。组织实施领导决策、为各项任务的完成进行督促检查、为领导提供信息咨询、协调各项工作

中国刑事司法制度 主要问题(一)

中国刑事司法制度主要问题(一) 一、问题的提出 1996年3月16日,中国立法机构对颁行于“文革”后的第一部刑事诉讼法作出了大规模的修改。伴随着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的施行,一场影响深远的刑事司法改革在中国发生了。作为这次改革的主要成果,无罪推定、审判公开、辩护等基本诉讼原则得到了一定的贯彻,被告人、被害人、辩护人的诉讼权利也有了不同程度的改善。因此,人们几乎普遍对这次改革作出了积极的评价,并将其视为中国在刑事法律中加强法治原则的重要标志。1] 如果对1996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作一简要回顾的话,那么,中国立法机构为推进刑事司法改革所作的努力之大还是令人赞叹的。例如,为防止法官在审判前对案件形成先入为主的预断,避免法庭审判流于形式,同时也最大限度地发挥控辩双方在证据调查和事实发现方面的作用,立法机构对刑事审判方式作出了大幅度的改革,引入了源于英美的对抗式审判模式。2]又如,为增强被告人的防御能力,立法机构改革了刑事辩护制度,使辩护律师有机会在侦查阶段为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并且使那些无力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获得法律援助的范围得到了扩大。再如,为维护嫌疑人的人身自由不受任意侵犯,有效地约束检警机构的强制性侦查权力,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拘留、逮捕的条件作出了改革,建立了财产保释制度,使得“收容审查”措施得到废止。当然,新的刑事诉讼法还确立了疑罪从无原则,对一审法院严重违反诉讼程

序的行为规定了消极的法律后果…… 然而,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实施后不久,由于面临来自各方面的压力,立法机构和司法机构即通过法律解释的形式,对该法律作出了一些修改和补充。此后,中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相继对刑事诉讼法作出了独立的解释,制定了各自的执行规则。于是,一些旨在应对刑事司法改革的“变通之策”大行其道,大量体现刑事法治理念的制度在不同程度上被架空和闲置。刑事诉讼法的施行逐渐出现了危机,刑事司法改革也开始陷入困境。1999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刑事诉讼法的实施情况组织了一次“执法大检查”,就社会各界非议颇多的刑讯逼供、超期羁押、辩护律师权益保障以及刑罚执行中的实体变更等重要问题,展开了全面的调研活动。在这次“执法大检查”之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相继以“通知”、“批复”等方式,对纠正和制止超期羁押、刑讯逼供问题提出一些行政化的要求。与此同时,鉴于刑事诉讼法确立的证据规则极为简单,根本不足以发挥维持控辩双方公平游戏的作用,而法官在证据适用上又存在着普遍的混乱现象,因此,中国立法机构在法学界的支持下,开始了制定刑事证据法的努力。一时间,诸如沉默权、证据展示、证人出庭作证、非法证据排除之类规则的确立,又成为人们所致力实现的改革目标。 毫无疑问,中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在整体上并没有达到立法机构和法学者所预期的目标。中国司法实践的现状表明,立法机构在审判方式、辩护制度、强制措施制度等方面所进行的改革,相对于整个刑事司法

公共基础法律知识考试《中国刑事法律制度》部分模拟题及答案(一)

|贵州事业单位考试网 贵州事业单位考试辅导课程汇总: https://www.360docs.net/doc/f811445369.html,/guizhou/train/ 一、判断题 1.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和故意杀人、强*、放火、爆炸、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2.没收财产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分期缴纳。╳ 3.判处死缓的,在二年的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且有立功表现的,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4.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二天,参加劳动的,应当酌量发给报酬。√ 5.对于犯罪分子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6.死缓是我国刑罚中主刑的一种。╳ 7.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未犯新罪,考验期满,视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 8.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和累犯不适用缓刑。√ 9.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比照共同犯罪论处。╳ 10.犯罪既遂和犯罪未遂的区别在于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是否发生了预期的犯罪结果。╳ 11.首要分子肯定是主犯,主犯不一定是首要分子。√ 12.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 13.犯罪的追溯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14.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对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15.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16.假释考验期内没有犯罪,就认为原判刑罚已执行完毕。√ 17.民族自治地方不能全部适用刑法的规定的,可以由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等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当地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特点及刑法的基本原则制定变通或补充的规定。╳ 18.我国现行刑法是(本文来源于贵州学习网https://www.360docs.net/doc/f811445369.html,]在1997年修订的。√ 19减轻处罚是由司法机关根据刑法的规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20.犯罪后自首又有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21.刑法是有关犯罪和刑事责任的法律。╳ 22.只有犯罪结果发生在我国领域内才适用我国刑法。╳ 23.刑法的属人管辖是指外国人在外国对中国国家或中国公民犯罪,中国刑法有

公安基础知识2017真题

一、单选题(40题40分) 1现行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 )以上的多数通过。 A.2/5 B.2/3 C.1/3 D.3/5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现行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2边防警察实行( )。 A.聘任兵役制 B.义务兵役制 C.职业兵役制 D.志愿兵役制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1997年,经国务院批准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口9个城市进行了边防检查职业化改革试点,由兵役制改为职业制人民警察。 3( )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基础。 A.牢固树立宗旨意识 B.牢固树立服务意识 C.牢固树立公仆意识

D.牢固树立民生意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基础。 4下列不属于刑事警察的主要职责的是( )。 A.依法进行公开的、秘密的专门调查和运用刑事科学技术手段,揭露和打击刑事犯罪 B.运用公开管理手段、秘密力量,依靠人民群众联防控制社会上的复杂场所,限制和缩小犯罪分子的活动空间 C.发动群众参加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等工作 D.研究犯罪分子的活动规律,防范刑事犯罪活动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刑事警察的主要职责是:依法进行公开的、秘密的专门调查和运用刑事科学技术,揭露和打击刑事犯罪;运用公开管理手段、秘密力量和群众联防控制社会上的复杂场所,限制和缩小犯罪分子的活动空间;研究犯罪分子的活动规律,防范刑事犯罪活动。 5根据人民警察辞退办法,被辞退的人民警察对辞退决定不服,可按照( ),申请复核或提出申诉。 A.《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辞退办法》 B.《国家公务员申诉控告暂行规定》 C.《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督察条例》 D.《人民警察法》的有关规定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根据人民警察辞退办法,被辞退的人民警察对辞退决定不服,可按照《国家公务员申诉控告暂行规定》申请复核或提出申诉。 第5题笔记

公安基础知识

第一章、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 公安机关的建立与发展 一、警察的起源、发展和本质 【起源】 含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秩序、保卫国家安全的国家行政力量起源:警察是一个历史得范畴,它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 条件:→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产生是警察产生的经济条件 ┖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不可调和性,是警察产生的阶级条件 ┖维护统治秩序与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是警察产生的社会条件 ┖国家机器的形成,是警察产生的政治条件 【发展】 萌芽时期:伴生有监禁行为,审判行为的萌芽 古代警察:职能由军队、审判机关、行政机关的官吏分别掌管 特点:→军警部分,警政合一 ┖法律极不严格,神权、皇帝和长官的意志起决定作用┖私刑、私狱普遍存在 近代警察:发端于西欧,建立近代警察制度较早的国家是法国和英国 1790·法国{人权宣言}·市政警察 1801·拿破仑·巴黎警察总局 中世纪·英国·治安法官制度 1829·英国罗伯特皮尔·首都伦敦警察厅 1898·陈宝箴·湖南保卫局·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专职警察机构·帝国主义入侵时期 1905·清政府·巡警部·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全国性的专职警察机构 1912·南京临时政府·将巡捕和巡警改为警察 1927·蒋介石·把警察机关改名公安局 1946·设立内政部警察总署,把警察机关改名警察局 【本质】 依靠暴力的,强制的,特殊的手段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秩序的武装性质行政力量 本质特点:→鲜明的阶级性 ┖手段的特殊性 ┖广泛的社会性 基本职能:→政治镇压职能· 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和强烈的阶级性·前提·首要地位 ┖社会管理职能·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和群众性·基础 二、我国人民公安机关的建立与发展 【新中国成立前的人民公安机关】 1927·上海·周恩来·中央特科·中国共产党设立的最早的保卫组织·于1935年结束1931·江西瑞金·国家政治保卫局·我国历史上最早的人民政权的公安保卫机关 1938·延安市警察队·陕西甘宁边区人民警察,简称边警·我国历史上最早的一支比较正规

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律制度及对策浅析

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律制度浅析 根据我国国情和未成年人犯罪现状,为了减少、遏止未成年人犯罪,应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综合治理,完善未成年人立法,全社会都要关心和教育青少年,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三个方面必须紧密配合,注重加强对青少年的理想、道德、纪律和法制教育。 一、完善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法体法规 1、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刑法立法现状及缺陷 (1目前,我国没有独立的少年刑法与刑事诉讼法,有关未成年人犯罪的定罪量刑以及程序规定与成年人犯罪一起置于统一的刑事法律下,仅是在个别法条中对未成年人做了些特殊规定。而我国现行《刑法》中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条款较少,只有第17条和第49条,内容也过于单薄,不成体系。致使现实生活中缺少适应法律的依据。 (2刑法的具体条文上,存在缺陷,生涩难以理解,并容易产生歧义。如《刑法》总则中的第17条,第二款规定的14至16周岁的未成年人承担的8种罪,是指8种具体的犯罪还是抽象的犯罪行为,表述的不明确,导致实践中适应起来出现问题. (3关于未成年人能否被判处无期徒刑的问题。我国刑法明确规定,未满18周岁的公民,不适用死刑。但对无期徒刑却没有明确规定,也就等于对未成年人判处无期徒刑是默认的态度。 (4非刑罚处罚方式过于单一。我国现行《刑法》规定适用于未成年人犯罪的非刑罚处罚措施主要有以下5种: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建议予以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 2、刑事立法完善 (1根据对未成年人罪犯保护和区别对待的精神,我国应在

适时出台未成年人刑法,和与之相应的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法,系统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原则、罪名以及审判方式和规则等。或者在现行刑法中,专门设立一章未成年人犯罪,系统的规定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定罪量刑以及相关的处罚方式。 (2具体法律条文的完善。《刑法》第17条第2款的完善。《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该条款规定的8种犯罪,到底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还是指具体罪名,这个条文没有说清楚,理论界也一直存在争议。 (3在我国《刑法》中明确规定未成年罪犯不得适用无期徒刑,以切实体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无期徒刑作为严厉程度仅次于死刑的刑种,笔者认为不适应于未成年罪犯。这既是正确贯彻我国刑法对待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政策和法律原则的需要,也是基于我国承担的国际义务,贯彻有关国际公约的需要.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采取以教育和挽救为主、以惩罚为辅的方针,尽量对其做出宽大处理,这是我国一贯的刑事政策,我们应坚持并发扬下去。 (4关于未成年人犯罪非刑罚处罚方法的完善。非刑罚的处罚方法是针对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人,以及根据其犯罪的罪行虽可处以刑罚,但因其人身危险性较小,从教育、感化、挽救出发,对其放弃刑罚处罚而采取的宽松的处分方式。对未成年罪犯,其目的主要是教育改造而非单纯的惩罚报应。因此,现代国家大多淡化对未成年人犯罪适用刑罚的观念,而代之以保安处分和教育处分等非刑罚处理措施。 二、家庭预防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一个人走向社会化过程的起点。预防 未成年人犯罪,家庭可以说是“第一道防线”。 “子不教,父之过”,孩子能否成材和家长有很大关系,孩子身上能依稀看到家长的影子。大多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都与家庭环境有关。家长的言谈举止、文化素养以

公安基础知识试题与答案

公安基础知识试题与答案 导语:《公安基础知识》是各省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招警考试)的理想参考教材。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安基础知识试题与答案,欢迎阅读。 一、单选题(40题40分) 1现行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 )以上的多数通过。 A.2/5 B.2/3 C.1/3 D.3/5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现行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2边防警察实行( )。 A.聘任兵役制 B.义务兵役制 C.职业兵役制 D.志愿兵役制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1997年,经国务院批准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口9个城市进行了边防检查职业化改革试点,由兵役制改为职业制人民警察。 3( )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基础。 A.牢固树立宗旨意识 B.牢固树立服务意识 C.牢固树立公仆意识 D.牢固树立民生意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基础。 4下列不属于刑事警察的主要职责的是( )。 A.依法进行公开的、秘密的专门调查和运用刑事科学技术手段,揭露和打击刑事犯罪 B.运用公开管理手段、秘密力量,依靠人民群众联防控制社会上的复杂场所,限制和缩小犯罪分子的活动空间 C.发动群众参加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等工作 D.研究犯罪分子的活动规律,防范刑事犯罪活动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刑事警察的主要职责是:依法进行公开的、秘密的专门调查和运用刑事科学技术,揭露和打击刑事犯罪;运用公开管理手段、秘密力量和群众联防控制社会上的复杂

中国刑事法律体系构成

何谓刑法体系?这是首先应明确的问题。对此,学界主要有三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刑法体系是由刑法典、单行刑事法律、附属刑法三大部分组成的体系,是一个以刑法典为核心的庞大的体系;(注:何秉松主编:《刑法教科书》,中国法制出版社1997年版,第105页。)另一种观点认为,刑法体系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单行刑事法律、其他刑事规范组成的;(注:金凯、章道全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简明教程》,山东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6~17页。)再一种观点认为,刑法体系是指刑法的各种渊源及其相互关系。(注: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29页。)如何看待这三种观点呢?笔者认为,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应先明确何为概念。所谓概念,是“思维的基本形式之一,反映客观事物的一般的、本质的特征”。(注:《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96年9月修订第3版,第404页。)可见,概念应反映事物的一般的、本质的特征。而刑法体系的本质特征在于“体系”。所谓体系,是指“若干有关事物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而构成的一个整体”。(注:《辞海》(修订稿)词语分册(上),上海人民出版社,第200页。)据此,举凡体系都有如下特征:一是由若干事物构成;二是事物之间是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关系;三是体系是一个有机整体,而不是各事物的简单相加和机械凑合。据此特征来衡量上述有关刑法体系的三种概念,就会发现,第一种观点有两点不足:一是犯了循环定义的错误,即以体系来定义刑法体系;二是只是表明了刑法体系的组成要素,但没有显示出它们相互之间的关系。第二种观点除了具有第一种观点的第二点不足外,还没有说明体系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第三种观点虽然注意到了刑法体系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但却没有表明它们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故此,上述三种概念都不准确。 笔者认为,所谓刑法体系,是指刑法各种渊源之间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而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它有三个特征:第一,刑法体系是由各种刑法渊源构成的。目前,这些渊源即是指刑法典、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刑法典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经过系统整理或重新创制按照一定体系集中规定的刑事法律文件;单行刑法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独立于刑法典之外的、规定某一种或某一类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刑事法律文件;附属刑法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民事、行政、经济等非刑事法律中所包含的修改或补充刑法典的有关犯罪和刑事责任的条款。第二,各种渊源之间是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关系。第三,刑法体系是各种渊源之间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而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 刑法体系与刑法学体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刑法学体系是指由各种刑法理论而构成的一个有机的整体。它既依照刑法体系,又不限于刑法体系,而是按照刑法理论的内在联系,照顾到叙述的方便而排列起来的。一国刑法体系的范围一般是本国的全部现行法,而一国刑法学体系的范围却可以包括古今中外一切刑法、刑法思想以及国际刑法、比较刑法等等。 刑法体系与刑法体例不同。“所谓刑法体例,是指刑法的外部表现形式,即刑法的渊源。”(注:赵秉志主编:《刑法修改研究综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36页。)这实际上只相当于是刑法体系的组成要素的统称,其含义比刑法体系窄得多。 刑法体系与刑法的外部体例也不同。按有关论著的表述,刑法的外部体例是指刑法的外在表现形式,如唐朝的律、令、格、敕、例;现今的刑法典、单行刑事法律和附属刑法条款,等等。(注:赵国强:《刑事立法导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40、257、258页。)而刑法体系的组成要素虽然也是刑法典、单行刑事法律和附属刑法,但它更强调是由这些要素相互联系、相互制约而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

公安基础知识4)

一、判断题(请判断下列所给出的命题正确与否,正确的,在机读答题卡上相应的题号下填A,错误的填B。1—40题每题0.5分,共40题20分) 1.收容教育的审批机关是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2.为保障讯问的顺利进行,公安机关可连续多次传唤犯罪嫌疑人。() 3.在公安赔偿中,对侵犯公民健康权造成身体残废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力,应当支付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及所扶养的无劳动能力人的生活费。() 4.行政诉讼制度又通俗地称为“民告官制度”,主要目的防止行政机关违法、越权和滥用权力,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5.公安机关法制部有权对下级公安机关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及制度措施的合法性进行法律审核。() 6.某公安机关违法行驶职权扣押了某企业一辆新轿车,并致使该轿车被拍卖,拍卖价款低于原购车价,在对该案受害人进行公安赔偿时应当按轿车的原价格给付赔偿金,不足部分国家负担。() 7.公安执法监督中的社会监督是指来自公安机关以外的监督主体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实施的监督。() 8.根据《行政监察法》的规定,行政监察机关有权对处于监察过程中的监察对象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侦查。() 9.党委的政治领导和政府行政领导,在领导职能上是没有区别的是相互一致的。() 10.党政分开,是指把党的领导和政府领导从机构上、人员工作上工作方法区别开。() 11.负责维护交通设施,交通秩序,进行交通监理,处理交通事故的警察称为交通警察。() 12.警察是随着国家产生而产生的。() 13.公案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这是公安机关的阶级属性,也是它的根本属性。() 14.公安机关的职能,是指公安机关对于国家与社会所应起的效能和作用。() 15.公安工作指导思想的战略性转变主要标志是“阶级斗争为纲”转移到“从严治警、依法治警”上来。( ) 16.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产生,是警察产生的经济条件。() 17.近代警察是适应资本主义制度需要而建立起来的专门执行警察职能的机构和官吏。() 18.依法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是指依照《刑法》的规定,在审理案件的时限内迅速地审结案件。() 19.“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严禁逼供”政策是我党我军一贯坚持的刑事政策。( ) 20.治安工作社会化是指所有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自觉承担治安责任义务,形成社会的治安控制体系。() 21人民警察的心理素质是指人民警察在特定职务活动中心理活动的综合体现。() 22.按照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的要求,当前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点是“四统一”“五规范”,其中“五规范”的内容是指规范机构设置、规范职务条例、规范编制管理、规范警务模式、规范行为举止。() 23.晋级期限届满或由于职务提升而警衔低于新任职务等级编制警衔最低的警衔,经考核合格方能逐级晋升。() 24.提升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职务等级编制,警衔采取一职一衔职衔不交叉的方法。() 25.人民警察内务建设的原则是高效务实,加强监督,着眼基层。() 26.统一考录制度是指新招录公安民警,一律实行省级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公安部派人督考,切实严把“入口关”,从源头上保证队伍的基本素质。() 27.人民警察必须对党忠诚,不折不扣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不能加入任何党派。()28人民警察内务建设的基本方针是高效务实,加强监督,着眼基层。()

宋朝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概述

宋朝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概述 一.《宋刑统》 宋朝建立不久,宋太祖赵匡胤制定并颁布了《宋建隆重详订刑统》,简称《宋刑统》,《宋刑统》是对《显德刑统》的详订,该法典成为中国历史第一部刊版印行的法典。 二、刑事立法 1、折杖法 折杖法为宋太祖建隆四年(963年)创立,太祖为“洗五代之苛”,故订立。此法将笞刑、杖刑折成臀杖;徒刑折成脊杖,杖后流放;流刑折为脊杖,并于本地配役一年;加役流,脊杖后就地配役三年。但是,死刑、以及反逆、强盗等重罪不适用此法。徽宗时又对徒以下罪的折杖刑数重作调整。实行笞杖徒流刑的折杖法,使“流罪得免远徙,徒罪得免役年,笞杖得减决数”,体现了宋初在刑罚制度上的慎刑思想。 注:加役流不是流刑,是死刑的减刑,即流3000里,劳役3年,它是唐太宗贞观时期增加的刑种,作为对某些死刑的宽宥处理,一般流刑,到配所皆服劳役1年,而加役流则增加服役2年,故称“加役流”。 2、刺配 刺配是将杖刑、刺面和配役三刑同时施于一人的复合刑罚。宋朝初年设定此刑的初衷,原是宽贷死刑之意,后来逐渐滥加施用。刺配既复活肉刑,又没有配地远近之限,成为影响恶劣的酷刑。实际上,随着社会治安形势的恶化,凡是犯贼盗罪被流放的罪犯,都要决杖、刺面、流配、刺配成为一种加重惩治盗贼的刑罚。 3、凌迟 凌迟首用于五代,到宋(一说辽)立为法定刑。北宋仁宗时,增设凌迟,用以惩治荆湖之地使用使用妖术杀人祭鬼的犯罪。 4、重点惩治的犯罪 一是对“盗贼”加强打击,扩大“重地法”范围,加重刑罚。 宋朝“不抑兼并”,贫富分化严重,社会矛盾激化。统治者认为“外忧不过边事,皆可预防。惟奸邪无状,若为内患,深可惧也”。奸邪指的就是贼盗,为惩治贼盗的体现就是重法地法的产生。 重法地法是对特定地区特定犯罪判处重刑的法律制度,该特定地区称为“重法地”。北宋中期,社会治安混乱,宋仁宗时首立《窝藏重法》,严惩窝藏盗贼的犯罪,清除贼盗的社会基础。神宗时,颁布《重法地法》,扩大了重法地的范围。 只要是第三次犯盗罪,不论前科刑名以及赃物多少,一概处死。重法地区的劫盗罪犯及其家属、窝藏犯都要加重刑罚,武装反抗者被称为“重法人”,不仅要处死本人,而且株连家属。免死的强盗在额头上刺“强盗”二字,有些还要配役边州。 二是严惩影响生产和资源的犯罪,代表性的如“盗剥桑柘罪”。 北宋时期,北方地区出现传统燃料危机。历史记载“村人寒月盗伐桑枝以为柴薪”。 然而,类似于桑树、枣树、柘树等对于养蚕、水果等经济活动影响甚大,故早在宋太祖时就有诏令“禁民伐桑枣为薪”。然而现实中砍伐桑枣的现象极多,甚至连军队也出现这种现象。这不仅反映了北方地区传统燃料危机极其严重而致无法令行禁止,也导致了北方地区蚕桑产业的衰败。 注:由于中原、开封地区历史悠久,人口太多,常年砍伐薪柴本就少,加上北宋时期开封连年雪灾,导致地方的百姓没有足够的柴火取暖。最严重的的时候,甚至连官员的薪炭供应都采取严格的供给制。不少百姓为了生存,不得已砍伐桑树枣树等经济作物。更有甚者,连帝王陵墓的绿植也没有放过。北宋沈括《梦溪笔谈》中曾感叹:“今齐、鲁间松林尽矣,渐至太行、京西、江南,松山太半皆童矣。”

2016年公安基础知识真题试卷及答案

2016年公安基础知识真题试卷及答案

一、判断题 1.警察是一个历史范畴,是人类社会一定历史阶段上的产物。( 对) 2.当今世界各国,都建有自己的警察机构,设置专职的警察力量。( 对) 3.公安机关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权力机关。( 错) 4.公安机关的任务是一个多形式,多层次的系统。( 对) 5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形,可以不履行职责。( 错) 6.工作方法的隐蔽性和公开性,决定了公安工作的隐蔽性和公开性。( 错) 7.刑事执法工作是党和国家赋予公安机关的一项特殊使命,具有隐蔽性、长期性、尖锐性和复杂性的特点。( 错) 8.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是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 对) 9.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是预防的重点和关键,是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记“重拳”。( 错) 10.公安政策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来的,体现了全国人民的意志。( 对) 11.严肃与谨慎结合政策的总精神是不枉不纵,具体应用是坚持稳、准、狠。( 对)

12.依法从重从快惩处的对象是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 对) 1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公安工作中党的领导、公安机关和政府部门三者有机结合的新形式,是公安工作党委领导的根本原则和群众路线在新形势下的新发展。( 错) 14.接收110报警属于公安专业工作的一种。( 错) 15.惩办就意味着严惩,必要时可以不依法定罪量刑。( 错) 16.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是侦察机关和刑罚执行机关。( 对) 17.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必须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标”的原则。( 对) 18.讯问犯罪嫌疑人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讯问时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对) 20.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中断对案件的侦察、起诉和审理。( 错) 21.社会危害性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最本质的特征。( 对) 22.李某在一市场偷钱50元,因其又聋又哑,所以可以不予处罚。( 错) 23.劳动教养,既是行政措施,又是一种刑罚方法。( 错) 24.公安执法监督的对象是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 对)

2021年《中国刑事法律制度》知识竞赛题库附答案(精华版)

2021年《中国刑事法律制度》知识竞赛题库 附答案(精华版) 一、判断题 1.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和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2.没收财产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分期缴纳。╳ 3.判处死缓的,在二年的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且有立功表现的,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4.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二天,参加劳动的,应当酌量发给报酬。√ 5.对于犯罪分子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6.死缓是我国刑罚中主刑的一种。╳ 7.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未犯新罪,考验期满,视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 8.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和累犯不适用缓刑。√ 9.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比照共同犯罪论处。╳ 10.犯罪既遂和犯罪未遂的区别在于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是否发生了预期的犯罪结果。╳ 11.首要分子肯定是主犯,主犯不一定是首要分子。√ 12.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

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 13.犯罪的追溯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14.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对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15.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16.假释考验期内没有犯罪,就认为原判刑罚已执行完毕。√ 17.民族自治地方不能全部适用刑法的规定的,可以由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等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当地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特点及刑法的基本原则制定变通或补充的规定。╳ 18.我国现行刑法是在1997年修订的。√ 19.减轻处罚是由司法机关根据刑法的规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20.犯罪后自首又有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21.刑法是有关犯罪和刑事责任的法律。╳ 22.只有犯罪结果发生在我国领域内才适用我国刑法。╳ 23.刑法的属人管辖是指外国人在外国对中国国家或中国公民犯罪,中国刑法有权管辖。√ 24.刑法的保护管辖是指中国人在中国领域外犯刑法规定之罪,适用中国刑法。╳ 25.我国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采用从旧原则。╳ 26.我国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采用从新兼从轻原则。╳

公安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一

公安基础知识模拟试题及答案一 公安机关权力的单向性,是指公安机关各项权力都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反映的是国家意) 志。(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教育的、文化的、法律的等手段和措施。() 3防范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是落实综合治理其他措施的前提条件。() 4警察的政治镇压职能是社会管理职能的前提,社会管理职能是政治镇压职能的基础。() 5国家政治保卫局是我国最早的人民政权的公安保卫机关。() 6警察的职能是否集中于一个统一的警察机关是近代警察与古代警察区别之一。() 7地方自治警政管理体制以英国为代表。() 8公安执法监督,是指公民和社会组织对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活动和遵守纪律的情况所实施的监督。() 9事后监督,是指监督主体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行为终结之后进行的监督,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督察监督等。事后监督是对执法行为的后果进行的监督。( 10督察机构认为需要对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给予行政处分或者降低警衔、取消警衔的,督察机构可以提出建议,移送有关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11人民检察院还通过参与行政诉讼对公安机关行使行政职权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通过受理公民和社会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举报,追究违法、违纪人民警察的法律责任,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实施监督。() 12维护统治秩序与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是警察产生的社会条件。() 13近代警察发端于西欧,是资本主义发展的产物。() 14有没有专门的统一的制式服装是近代警察与古代警察区别之一。() 15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是衡量公安工作的最高标准。() 16近代警察的管理体制的形成主要是英、法两国警察制度的影响。() 17警察必须与国体一致,必须与政体一致。()

公安基础知识(结构图)

公安基础知识 一、总则 要学好公安基础知识,首先应清楚以下的关系: 有了国家,同时也有了警察,国家Array不能没有警察 与国体一致,国体即人民民主专政 与国家意志一致,国家意志的表现 形式即国家法律与党的政策 词义是“警之于先,察之于后” 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 执行统治阶级的意志 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统治阶级专政的暴力工具 具有暴力性,但不是惟暴力 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维护者 其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根本路线是群众路线 对人民要民主 保护人民的合法财产 服务于社会,警察在社会治安综合治 理中应发挥骨干的和职能的作用。公 安机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任 务是: 打击:首要环节,是落实综合治理 其他措施的前提条件 防范:是……的基本措施 教育:是……的战略性措施 管理:是……的重要手段 建设:是落实综合治理的关键 改造:是教育人、挽救人和防止重新 犯罪的特殊预防工作

二、考点图解 第 一 章 第 二 章 第 三 章 公安机关的任务 维护国家安全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 保护公共财产和个人合法财产 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公安机关的职责 公安机关职责的含义和特点 公安机关职责的内容 公安机关主要警种的职责 公安机关权力的概念和特点 公安机关的治安行政管理权 公安机关的刑事执法权 警械、武器使用权 紧急状态处置权 公安机关的职责 公安机关的建立与发展 警察的起源和作用 我国人民公安机关的建立与发展 公安机关的性质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 公安机关是国家的治安行政机关和刑事执法机关 公安机关具有武装性质 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 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 公安机关的民主职能 公安机关专政职能与民主职能的关系 公安机关的宗旨 公安机关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公安机关的宗旨是公安机关性质的必然要求 公安工作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警察招聘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中国刑事法律制度)

警察招聘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中国刑事 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其含义是()。 A、刑罚应与犯罪行为相适应 B、刑罚应与犯罪个人情况(主观恶性与人身危险性)相适应 C、刑罚应与犯罪客观危害相适应 D、刑罚要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2、我国刑法在时间上,采取()。 A、从旧原则 B、从旧兼从轻原则 C、从新原则 D、从新兼从轻原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违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按我国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不予追究。 A、5年 B、10年 C、3年 D、1年 4、我国刑法规定的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是指()。 A、14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 B、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 C、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 D、不满14周岁 5、醉酒的人犯罪()。 A、从重处罚 B、应负刑事责任 C、不负刑事责任 D、减轻处罚 6、甲盗窃同宿舍李某的1000元钱后,受到良心谴责,把钱放回原处,甲的行为是()。

A、犯罪中止 B、犯罪未遂 C、犯罪既遂 D、不负刑事责任 7、缓刑制度适用对象是()。 A、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 B、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C、被判管制的犯罪分子 D、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8、甲(30岁)以买东西相引诱,使某女(15岁)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甲的行为()。 A、不构成犯罪 B、构成奸淫幼女罪 C、构成强奸罪 9、医疗事故罪的主体()。 A、只能是医生 B、只能是医生或药剂师 C、除医生、药剂师之外,还包括护士、一些技术人员 D、只能是医生、药剂师、护士 二、多项选择题 1、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A、罪刑法定原则 B、罪刑相适应原则 C、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D、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2、中国()在我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不论罪行轻重,法定刑高低,都适用本法。 A、公民 B、国家工作人员 C、军人 D、因公出国的人 3、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来适用本法。这里的领域包括()。 A、领陆、领水、领空 B、我国的船舶、航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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