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的客户服务与管理

律师事务所的客户服务与管理
律师事务所的客户服务与管理

客户服务体系

客户服务体系的宗旨是“客户永远是第一位”,从客户的实际需求出发,为客户提供真正有价值的服务,帮助客户更好地使用产品。体现了“良好的客服形象、良好的技术、良好的客户关系、良好的品牌”的核心服务理念,要求以最专业性的服务队伍,及时和全方位地关注客户的每一个服务需求,并通过提供广泛、全面和快捷的服务,使客户体验到无处不在的满意和可信赖的贴心感受。

律师事务所的客户服务与管理

进入律师事务所工作虽然只有三个年头,但是我对律师事务所的客户服务与管理的重要性却有颇深的体会。这三年中,我从一名普通的业务代表到咨询部副主管、主管一路做过来,再到组建客服部开展律师事务所的客户服务与管理工作。这是一个从售前直接走到售后的服务过程,而销售中期的客户服务,是在考过司法考试后,作为一名实习律师,才开始直接接触,至今有半年之久。

从前到后,我把与客户接触到的所有环节,都认真细致地做了一遍,从一名普通的销售人员到客户服务与管理人员,这整个过程中我细细品味着这份工作的幸酸与快乐。我钟爱这份工作,他让我深深地认识到律师行业的价值所在,以及一名优秀律师和一家优秀的律师事务所应该怎样对待客户,客户所关心和认同的又是什么。在这里我把自己三年来的感悟和真实体会与各位律师界的同仁们分享。希望与大家做个充分的交流,更希望得到各位前辈和优秀者给予批评和指导。

我主要从客户资源是律师事务所生存的基础,服务质量是律师事务所发展的根本保证以及如何建立和完善客户服务与管理体系这三个方面对律师事务所的客户服务和管理进行浅要的分析。

一、拥有客户资源是律师事务所生存的基础

客户是律师事务所生存的重要资源。

法律专业服务的特殊性决定着律师事务所的经营管理不受地域的限制,竞争也日趋激烈。如何在全球化的服务体系中占有一席之地、如何赢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和更广阔的市场前景、如何开发客户资源和保持相对稳定的客户队伍已成为影响律师事务所生存和发展的关键问题,也是每一个律师和律师事务所都在潜心探讨的问题。不同的律师事务所的做法都不尽相同。

在当前的中国现实社会,有不少律师事务所还在采用最原始的方法,靠朋友、亲戚的介绍,靠请客送礼给回扣来拉拢客户,而这些原始的方法在当今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下,显然是远远不够的,甚至不小心就构成不正当竞争。当前有一些公司化管理的律师事务所开始采用市场营销的办法有效地开发客户资源。通过市场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自己,了解自己的产品,才能更有利地占领市场。通过以上两种方式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渠道,就是开发已有客户的资源,通过忠实客户的引荐。

客户资源不仅包括现有客户还包括潜在新客户、以及现有客户的带来的潜在客户资源。通过积累和开发客户资源,对外无限地辐射,就形成一个庞大的客户群。对高品质的忠实客户来讲,不但他们自身法律意识强,有较多的法律需求,而且通过其影响力,还会影响其周围人的法律服务需求意识,推进其合作伙

伴、朋友对法律需求的正确认识,在必要的时候他们会主动引荐其信任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

据统计每一个对服务基本满意的人,会向8个人传播,超值满意的人会向10个人传播,而对服务失落失望的人却会向22个人传播。真的是可以说律师事务所的成与败在一定程度上也取决于客户对我们的认可度。服务的好他会传播,服务的不好他更会传播,口碑的力量是不容忽视的。

谁能用优质的产品吸引客户,谁能为客户提供高品质高效率的服务,谁就能赢得客户。它要求律师事务所更了解现存客户和潜在客户,能够准确及时地判断客户的真正需求,要求律师事务所能够追赶得上日新月异的信息技术,尤其要求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能够适应这些变化。如果一个律师事务所可以很好地吸收客户关系管理理念,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深入了解客户需求,并且有效地引导客户需求,及时将客户意见反馈到服务的设计中,为客户提供更加个性化、深入化的服务。如果能做到以上几点,律师事务所将会看到在利润、客户忠诚度和客户满意度等多方面的提高。

二、客户服务质量是律师事务所得以发展的根本

赢得客户, 但能不能留住客户,这是一个关系到律师事务所发展的问题。短暂赢得客户的信任和选择,是较为容易的事,仅凭通过市场宣传,是不能长期拥有客户的。只有拥有大批忠实客户,并且不断地扩大忠实客户群体、增加高端客户的数量,才能稳定地占有法律服务市场。而要赢得客户长久的支持,涉及到的因素是方方面面的。比如服务的态度、效率、效果、团队配合、专业技能等等,还有一条更重要的,就是律师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和工作态度。这些因素决定着对客户的服务质量能否得到保证和得到客户的认可,是律师事务所得以长期赢得客户和持续发展的根本。对客户进行长期的关注和服务,提升客户的满意度和忠实度,才能长期地保留客户,在此基础上再通过不断地积累客户而扩大市场占有份额。有些律师事务所注重开发新的客户,不断地出击开发市场,但是却忽视了后续的跟进与服务,结果是在不断地增加新的客户的同时,也在不断地丢失老的客户,其实并没有达到扩大市场目的,反而因为服务不到位,所丢失的市场可能会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影响到律师事务所的口碑,致使市场越做越小,客户投诉不断,员工

的士气也受到很大的影响,而人员的频繁流动更加不利于客户的维护和稳定。这些最终导致律师事务所不论是内部管理上还是对外服务上都将面临着更大的难题。

提升服务的质量,是根本。那么服务质量又如何得到提升,客户又真正关心的是什么呢?在长期的客户服务工作中让我得到最深的体会就是,律师和客户的回答却是不同的。大多数的律师认为客户最关心的是承办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整体专业技术水平,而客户的反映却是律师及时的服务和愉悦的沟通。当我们在所里培训会上讨论时,很多律师还是觉得诧异。认为一些客户太过于刁钻,不好对待。

曾听说有这样两个案例,律师的专业水平都很好,执业时间也很长,按理说应当是非常有经验的,但是这两上例子,却令人深思。一个是律师在诉讼时效最后一天去法院未立上案之后,既然忘记了通知当事人,更没做及时的沟通,一个月后,该律师调离原所,电话通知当事人,当事人还以为是要开庭了,来到所里才知道原来未立上案。还有一个例子,一个外地加工承揽的合同纠纷,因证据不足律师让当事人自己去补充证据,结果客户取的证大多与本案没有关联性,法庭未予采纳,更为想不到的是当事人补办的加工承揽合同竟然把甲乙双方的合同章盖成一个公司的章,律师竟然都没有审查出来,在法庭却被对方律师一眼识破。客户投诉到律所,这能是客户的问题吗?

客户通过咨询后建立委托是相对容易的事,更难的是在签约后的服务过程中能否持续地保持客户的信任。初期的信任是短暂的,如果委托后,律师事务所不重视,律师又不用心去做,前期的那一点信任立刻就会消失,甚至客户都不会给律师事务所解释的机会。长久而忠实的信任是建立在后期,委托之后的服务上。以上两个案例看似简单,但反应的问题却有一定的代表性,上面两个律师所犯的错误都可以说是低级的,也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完全是出于律师的责任心不够及工作态度不端正而造成的。

提供高品质的法律服务,专业水平是第一位的,但在有了专业水平保证的基础上,我个人认为服务的及时性、责任与热情同样是和专业水平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在当今社会,每个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者都面临着这样一个现象:产品差异性愈来愈小,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都大致类同,促销手段有限,竞争对手愈来愈多,而客户的要求却越来越高,而且对于法律服务行业来讲,客户的需求是随着案件或委托事项的进展不断地变化的,法律服务是一个动态的服务过程。如何从众多的律师事务所中脱颖而出,建立自己的核心竞争优势,赢得市场和客户的回报,方法仅有一条,就是紧紧的抓住客户、准确把握客户的需求,有力地引导客户的需求,建立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有效地开发新客户、留住老客户。从被动的服务走向主动的服务,做好产品差别化建设、从服务质量入手,寻求和提升获得长久竞争优势的方法与技能。

三、如何建立和完善客户服务与管理体系

(一)要建立和完善客户服务与管理体系,首先要认识到客户服务与管理的区别。

客户服务和客户管理之间是相互融通的,而不是完全独立的,只是在不同的服务阶段体现有所侧重,两者之间是相互促进相互补充的作用。只有将客户服务和客户管理有效地结合起来,才能最终达到客户资源的重新整合,增加客户满意度,最终与客户成为合作伙伴关系而达到共同成长。但是两者又有很大的区别。

我认为客户服务主要是律师事务所对具体签约客户或潜在客户通过直接与客户接触的律师或其他员工提供一对一的服务过程,包括如解答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代理诉讼、代理其他非诉讼业务等具体事务中,从前期的接待到签约委托再到后期的跟进和回访,整个服务过程中,能让客户感知到的具体的为其需求提供的帮助与满足。包括服务礼仪、语言沟通、书信往来、通过专业知识进行委托事项的分析及解

决、客户需求的分析和满足、对客户不满的处理以及增值服务等等。

客户管理确切地说是客户关系管理。是对全体客户包括现有客户和潜在客户的资源整合的过程。包括对客户信息的收集汇总、对客户信息进行分类、归类和分析;定期服务、跟踪回访、引导需求;调查反馈客户满意度、提升客户满意度、将客户需求及时反馈、改进服务、对客户信息档案的跟进记录及管理等,这里即包括对具体个体客户的关系管理,也包括对全体客户的关系管理。是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对客户进行的全方位的跟踪服务与信息沟通。

随着客户量的增多和客户领域的扩大,仅局限于一对一的客户服务就远远不够了,就需要逐渐建立完整的客户管理体系,对客户资源进行重新的整合,有效地维护和跟进客户,对客户提供标准的系统服务,提升总体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稳进地扩大市场占有率。

(二)建立专门客户服务与管理机构,进行分工配合,制定全程服务标准,开展全员服务,完善客户投诉机制。

许多小型律师事务所,一般情况都是由律师个人跟进客户,还停留在初期的客户服务上。在客户数量少和客户规模小的时候还可以应付过来,但是当律师事务所业务壮大之后,这种服务模式就跟不上律师事务所发展的需求了。由律师个人跟进客户,一是不利于客户的长期维护,二来对于律师事务所来说不能构造核心竞争力。律师不但要及时地掌握政策法规的更新,还要掌握与本专业有关联的其他业务领域的知识和发展状况,并研究客户需求。这些都是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如果律师又要做案子,还要去开发案源,维护客户,那么必然就会造成专业研究上的欠缺。因此律师事务所要做大,做强,做品牌,就必需走团队配合、团队运作的道路。

而要团队合作,首先就要进行分工。分工不仅体现在专业部门的分工,体现在项目组内部成员的分工,还体现在对客户服务中进行专业服务和日常维护与资源开发的分工。专业律师在掌握了与客户沟通的技巧与进行及时的必要的汇报与沟通外,主要工作就是考虑怎么才能为客户提供最好的专业解决方案,这就要求专业律师除了做案子之外,更重要的工作就是潜心研究,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包括本专业及其相邻专业领域的专业知识和信息。而专业服务之外的客户跟进工作就应交给专门的客户服务与管理部门,由专人负责对客户进行长期的服务与管理。

服务产品化已不是简单的宣传口号,一些优秀的律师事务所已经落实到业务中,把服务变成了产品,在为客户的普遍需求提供统一标准的法律服务产品,同时,为具有特殊需求的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服务,而往往需要提供个性化服务的客户是能够带来更大利润的客户。产品标准化在法律服务市场已渐渐地走向成熟,律师行业的竞争也逐渐由产品竞争转为服务竞争。

标准化服务包括服务质量标准化和服务流程标准化。服务标准化一方面有利于律所的质量控制和提高服务效率,提升律所的整体竞争力,体现规范化管理的对外形象,有利于品牌打造。另一方面可以降低律所的管理成本,避免因人员流动而导致的工作无法衔接,也有利于新律师的快速适应和成长。

要开展全员服务,就要强调服务标准化。除了加强员工的服务意识以外,更重要的是要求员工按照所里设定的服务标准为客户提供服务,使服务更加有序有效。服务的标准包括很多的内容。如服务流程标准包括:服务礼仪标准,包括电话、接待、拜访的标准用语,服装服饰,行为举止,来往行文格式等;收案、办案、结案流程标准;客户跟进回访时间、内容、信息记录分类标准;解答反应时间及处理流程标准;投诉处理流程标准;案卷归档标准;各种法律文件格式标准等等;服务质量标准包括:办案时间效率标准、

办案结果标准、客户满意度标准,最低受投诉的次数及理由或最低投诉率标准等等。即从客户的第一次接触起就进入标准化,长久的标准化服务的同时也是在培养客户的标准配合意识,养成合作习惯,最终促成合作伙伴关系。

对待客户的投诉要比什么都重要。会投诉的客户才是真正的客户。说明他对你还抱有希望,通过满意的投诉处理之后,他很有可能会变成一个忠实的客户。而对服务不满,又不投诉的客户,往往就是用他们的脚进行了投票,他们甚至没有给你一次解释的机会,就走向了你的竞争者,这才是最可怕的。因为我们都不知道我们错在哪里,更不用说如何去改进我们的工作。因此,对投诉的客户我们应当报着一份感激之心认真慎重对待。

完善客户投诉机制,不但是给客户一个泄愤的渠道,更重要的是解决好投诉,得到客户的谅解,让客户对我们更有信心。另外,在客户投诉中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同时反馈到我们的服务中去,从而能够有效地、持续地改进我们的产品,改善我们的服务。客户投诉机制的建立应当包括:客户满意度调查、投诉处理流程、客户投诉数据分析、不满意客户的跟进、产品及服务的改进建议及培训、涉诉部门律师及人员的考核等。

(三)建立客户信息数据库,对客户进行科学的分类管理,整合客户资源,主动的服务才能更好地赢得客户的信赖。

全面收录客户信息,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与开发客户。自然人客户的必要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家庭关系情况、家庭收入、电话、信箱、住址、个人兴趣爱好、工作、职务、行业领域;建立委托的时间、次数、标的、代理费、跟进记录、对服务的满意意见、结案时间、后续服务内容、潜在的需求、

潜在资源等。单位客户的必要信息包括:单位名称、法人代表、联系人、电话、地址、行业、规模、注册资本、客户群体、年流水额、合作伙伴、相关背景客户关系、委托事项、次数、标的、代理费用、跟进记录、结案时间、后续服务内容、满意度、潜在需求、潜在资源等。

根据以上客户信息,进行细致地分析,对客户进行科学的分类。可以按照行业、委托事项、标的大小、委托次数、地域、规模、潜在需求与潜在资源等因素进行分类。对客户各种数据的分析,可以准确地得到不同行业领域、不同企业规模的具体需求。有利于我们进一步开发适合其发展的法律服务产品并有效地关注我们服务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对客户需求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主动地对客户进行跟踪回访,站在客户的角度从法律专业的高度,有意识地引导需求,开发其潜在需求和潜在资源,赢得客户的信赖。

律师事务所提供服务和价值实现的一切活动都将围绕客户这一中心展开。良好的客户关系管理是律师事务所把握顾客的真实需求、改善律师事务所与顾客的相互关系、培植顾客忠诚度的核心内容,也是整个律师事务所系统高效运行的必要前提。

总之,客户是律师事务所形象最具说服力的宣传员,是法律服务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总评官,是律师事务所后续新产品最具作用的推销员,是考评律师事务所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人员的真正主考官。重视开发和利用好客户资源将对律师事务所本身的发展起到实质性的促进作用,它是一个长期的效益工程。我们可以用法律人的标准去培养我们客户的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法律行为意识,不但有利于我们法律事业的

长久发展,也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和谐和进步七

夕,只因有你,总有一些人牵肠挂肚难以忘记,

总有一些日子温暖甜蜜最为珍惜

从春夏到秋冬,从陌生到熟悉,

虽不能时时联系,却总在特别的日子想起你,

七夕快乐,我的朋友。

七夕,只因有你,

因为有你,再苦生活也不觉得累,

再大的险阻也无所畏,

再大的波折也不担忧,

再痛的经历也会忘记,

因为有你,我就拥有了整个世界,

谢谢你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七夕快乐,我的朋友。

七夕,只因有你,

相识,是最珍贵的缘分,

牵挂,是最真挚的心动,

思念,是最美丽的心情,

问候,是最动听的语言,

在这七夕到来之际,最美的祝福送给你,七夕快乐,我的朋友。

七夕,只因有你,

雨点轻敲窗,风吹散了梦想,

唯有你的模样依旧在脑海里徜徉,

夜深人静时,你占满了心房,

舍半生轻狂,半世时光,

只为拥有一段和你相处的珍贵情缘,

七夕快乐,我的朋友。

七夕,只因有你,

虽然相距很远,但两颗心却紧紧相连

虽然不常见面,音容笑貌犹如眼前,

悄悄的挟一缕情丝,放飞在炎炎夏日

默默的拽一丝牵挂,悬挂在无垠宇宙静静的捎一声问候,盛开在七夕佳节七夕快乐,我的朋友。

七夕,只因有你,

祝福,是一种真实的心意,

是一种甘甜的快乐,

是一种浪漫的味道,

是一种温馨的记忆,

是一种美丽的幸福,

更是我们情谊永远不变的纽带,

七夕快乐,我的朋友。

七夕,只因有你,

爱是种体会,即使心碎也觉得甜蜜,爱是种感受,即使痛苦也觉得幸福,爱是种缘分,即使分离也觉得快乐,七夕到了,最真诚的祝福送给你,七夕快乐,我的朋友。

七夕,只因有你,

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愿单身人士找到爱的方向,

愿情侣们找到幸福的天堂,

愿夫妻找到温暖的避风巷,

愿岁月抚平生活的忧伤,愿爱的花瓣轻舞飞扬,

上海市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大全完整版

上海市某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大全 【完整版】 2017年11月全面更新

目录 一、综合管理制度 1.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制度 2.律师事务所所务会议制度 3.律师事务所律师奖惩制度 4.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制度 5.律师事务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6.律师事务所律师过错责任赔偿制度 7.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检查制度 8.律师事务所主任岗位责任 9.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业务)岗位责任 10.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管理)岗位责任 11.律师事务所人事管理规定 12.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管理办法 二、业务管理制度 1.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 2.律师事务所业务操作规程 ⑴总则 ⑵接待、咨询、代书 ⑶担任法律顾问操作规程 ⑷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操作规程 ⑸办理民商(含涉外)案件操作规程

⑹办理刑事案件操作规程 ⑺办理行政案件操作规程 3.律师事务所学习制度 4.律师事务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 5.律师事务所收结案及收费管理办法 6.律师业务收费管理监督制度 7.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8.律师服务质量跟踪监督评查制度 9.客户投诉及客户意见反馈处理制度 10.律师执业利益冲突审查处理制度 11.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三、行政管理制度 1.律师事务所人员工作守则 2.律师事务所员工招聘、录用、辞退管理制度 3.律师事务所印章管理规定 4.律师事务所办公秩序及安全管理制度 5.律师事务所保密制度 6.律师事务所办公设施装备使用管理制度 7.律师事务所公函、介绍信及调查专用证明使用管理制度 8.律师事务所行政主管岗位职责 9.律师事务所会计岗位职责 10.律师事务所出纳岗位职责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完整

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大全【完整版】 2018年1月更新

目录 一、综合管理制度 1.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制度 2.律师事务所所务会议制度 3.律师事务所律师奖惩制度 4.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制度 5.律师事务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6.律师事务所律师过错责任赔偿制度 7.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检查制度 8.律师事务所主任岗位责任 9.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业务)岗位责任 10.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管理)岗位责任 11.律师事务所人事管理规定 12.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管理办法 二、业务管理制度 1.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 2.律师事务所业务操作规程 ⑴总则 ⑵接待、咨询、代书 ⑶担任法律顾问操作规程 ⑷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操作规程 ⑸办理民商(含涉外)案件操作规程

⑹办理刑事案件操作规程 ⑺办理行政案件操作规程 3.律师事务所学习制度 4.律师事务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 5.律师事务所收结案及收费管理办法 6.律师业务收费管理监督制度 7.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8.律师服务质量跟踪监督评查制度 9.客户投诉及客户意见反馈处理制度 10.律师执业利益冲突审查处理制度 11.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三、行政管理制度 1.律师事务所人员工作守则 2.律师事务所员工招聘、录用、辞退管理制度 3.律师事务所印章管理规定 4.律师事务所办公秩序及安全管理制度 5.律师事务所保密制度 6.律师事务所办公设施装备使用管理制度 7.律师事务所公函、介绍信及调查专用证明使用管理制度 8.律师事务所行政主管岗位职责 9.律师事务所会计岗位职责 10.律师事务所出纳岗位职责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 1.律师执业六禁止 一、禁止一切形式的私自接案收费。 二、禁止诋毁同行,支付介绍费、回扣,压低收费等不正当竞争。 三、禁止律师事务所聘用非律师以律师的名义执业。 四、禁止向司法人员行贿,或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 五、禁止提供虚假证据或引诱、威胁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 六、禁止出具虚假法律意见书 2.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一、忠于宪法和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真理,维护正义。 二、诚实守信,尽职尽责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敬业勤业,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执业水平。 四、严守国家机密,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及委托人的隐私。 五、尊重同行,同业互助,公平竞争。 六、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法律帮助。 七、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切实履行会员义务。 3.执业公示制度 为增强律师事务所工作透明度,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自觉接

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保障公正执业、文明执业,促进依法执业,根据行业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公示制"是指本所对办理的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的事项,通过一定方式将执业依据、执业制度、执业程序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律师依法执业活动过程的制度。 二、公示内容: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律师执业纪律规范、律师执业六禁止、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以及执业律师的照片、执业证号、和投诉监督电话等内容。 三、公示内容必须完整、准确、形式规范、客观,让当事人一目了然。公示内容有变化时,及时予以变更。 四、律师事务所主任负责对本所执行公示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4.投诉查处制度 接待投诉范围 (一)代理工作不尽职 1、由于律师的原因未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完成当事人委托的代理事项; 2、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存在工作失误的; 3、律师在代理诉讼工作中,未经委托人的同意没有出庭参加诉讼的; 4、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应当调查取证而没有调查取证的; 5、律师在代理工作中其他不尽职的行为。 (二)其他违反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的行为 (三)其他本所律师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投诉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为提高执业律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执业水平,保证律师队伍的健康发展,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接下来为你带来了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欢迎阅读!!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一 第一条律师事务所业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制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部颁规章和规则而制定,以本事务所章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为依据,是本事务所业务管理的准则。 第二条业务管理规定的宗旨是: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事务所实行科学管理;本事务所实行律师分工负责制;建立健全本事务所的业务档案制度,真实记录律师活动,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坚持重大案件向有关部门请示汇报,疑难案件集体讨论,为委托人负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本事务所的部门划分如下: 一、办公室:负责本事务所的一般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和财务总务工作。 二、知识产权部:负责办理: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出版著作权、名誉权、税务、保险、注册登记等项法律事务。 三、房地产业务部:负责办理房地产开发、买卖、租赁土地使用权转让、工程承包、招标、合同见证等各项法律事务。 四、金融、证券业务部:负责办理引资、融资租赁、借贷、抵押、担保、企业股份制改造、公司设立、股票发行、上市等各项法律事务。

五、国内外经济业务部:负责办理涉外及国内的经贸、期货、海商、国际保险,企业破产清算、分立,合并等项法律事务。 第四条本事务所按上级下发的工作规程要求,统一接受委托,统一填写受案通知单,按标准收费,收案表应经主任签字。 第五条本事务所建立收案制度,以与当事人签订委托协议之日为收案日期;以接到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之日为结案日期。常年法律顾问以合同规定的起止日期为收结日期。非诉讼事件以完成当事人的委托事项为结案日期,无论诉讼还是非诉讼案件都以收案、收费、交卷为统计标准。收结案应由该案的律师专人负责并应建立登记手续。 第六条本事务所对律师承办的案件及其他重要业务工作实行集体讨论的制度,以保证办案质量。讨论案件至少应有一名部门负责人主持,二名以上律师参加,并作详细记录。重大、疑难案件或其他有必要提请全体律师讨论的案件须由部门负责人或事务所主任召集全业务部律师或全所律师参加讨论,必要时向市司法局主管部门报告或备案。 第七条本事务所建立会议记录制,所内所作的各项决定及其全部重要工作,均应作出详细记载,并于年底装订成卷,由事务所主任签字盖章存查。 第八条律师办结的各项业务应及时立卷归档,立卷归档工作由承办律师或律师助理按照《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负责办理。 第九条事务所承办下列案件为重大、疑难案件: 一、xx案件;

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湖南星城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财务管理是本所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本所的财务管理,保障业务的顺利开展,根据司法局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所配备兼职会计人员,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并严格岗位责任制。 第三条财务部门会计人员的责任是:严格执行国家财务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财经纪律;坚持勤俭办所、增收节支方针,正确安排和使用各项资金,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按规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管理会计档案,正确编制财务报表;认真做好财务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检查,对财务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不断完善本所管理制度。 第四条本所按照单立帐户、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收自支、节余留用的原则进行财务及经费管理,并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本所由主任分管财务工作。 第六条本所年度决算报告以及重大的财务问题,都应经合伙人律师会议审核。

第二章会计制度 第七条本所会计根据司法局规定的记帐方法记帐。 第八条本所以公历年为会计记帐年度。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目。会计核算应划分会计期间,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份,以公历起止时间确定。会计应分期结算帐目和编制会计报表。 第九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第十条会计记录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其合法凭证为 依据,如实反映财务和经济状况,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项目完整,后续齐备,资料可靠。 第十一条会计记录必须清晰并便于理解、检查和利用。 第十二条会计事项的处理必须于确定的期限内进行,不得提前和延后。 第十三条会计应按司法局规定的会计原则记帐,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已支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记帐。 第十四条会计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并送交司法行政机关。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十五条本所应管好用好资金,一切财务收支,均应列收列支。 第十六条本所要遵循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和结算制度。本所的

律师事务所日常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实现本所日常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所行政管理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主持负责日常管理及行政事务全面工作。 第三条在实行主任负责制的前提下,本所行政管理推行岗位分工负责制。主任负责全面行政管理事务,副主任分管日常内部管理及行政事务,内勤人员、财务人员、律师协助主任、副主任管理具体行政事务。各项行政管理均分解落实到人并建立岗位责任制。 第四条本所行政管理包括接待、值班、收案、财务、公文、印章、档案、考勤、人事、会议、后勤、安全等行政管理事项。 第五条本所每月不定期召开所务会议,研究解决行政管理方面的事宜。所务会议参加者为:全体在职人员、在职律师、注册律师及相关负责人。会议由主任、副主任召集、主持,会议决定经与会者多数同意通过。 第六条本所每周二、四上午为学习日。周二上午为业务学习日,学习新颁行的、、文件,讨论疑难案件;周四上午为政治学习日,学习时事政治及有关中央、自治区、盟委行署、旗委政府重要文件。 第七条本所实行轮流值班制度,每日安排律师一至二人负责日常接待、收案、法制宣传、参与信访调解、解答、等事务。值班人员应对办事项进行处理并登记。

第八条收案、收费均由本所统一办理,禁止个人私自收案、收费,具体办法见本所“收、结案管理制度”和“收费管理制度”。 第九条本所重视并加强财务管理,详细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条对印章、介绍信严格管理,办法如下: (一)使用印章或介绍信均应有正当理由; (二)须经所主任批准; (三)履行登记手续; (四)明确专人保管,禁止随身携带印章、空白介绍信或盖有印章的便函外出; (五)因使用或保管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责任并予以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本所重视公文的日常管理。凡以本所名义制作的报告、请示、函件均应符合相应格式并经副主任审核后交所主任签发。公文应用本所稿纸拟就,以钢笔或毛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本所指定专人负责公文的收、发工作,往来公文均应编号、登记,传递要有登记签收手续。 第十二条本所重视档案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具体规定见“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本所重视人事管理工作,具体规定见本所“人事管理制度”、“招聘、辞退及辞职管理办法”以及“奖惩制度”。 第十四条考勤制度实施“一所两制”,分别为在职人员、在职律师、聘用人员实施正常上下班登记考勤制度与注册律师实施外出去向登记报备制度。

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最新版】

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所名称为律师事务所 地址设在: 第三条本所的宗旨:(各所自定) 第四条本所的组织形式为合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为……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管理、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第五条本所的财产归合伙人所有,合伙人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六条本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严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和指导,并接受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

第二章开办资金的数额和来源 第七条本所开办资金总额为:万元。其中:出资万元;出资万元;出资万元;出资万元;出资万元。 第三章律师事务所业务管理 第八条本所以等法律事务为主,兼顾其他业务。具体业务范围为: (一)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第九条本所在业务建设上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制定并执行以诉讼、非诉讼办案操作规程和办案质量负责制为主线的各项业务管理规章,注重法学理论研讨和典型案例的研究,注重律师人才的培养和律师培训交流,以增强本所的综合实力。 第十条本所根据律师业务发展的需要,按照专业化分工的要求,设立与之相适应的专业化业务部门。 第四章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产生、职责和变更。 第十一条本所的代表人是主任,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二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合作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适用于律师协会团体会员中依法设立的合伙律师事务所、合作律师事务所、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国资律师事务所)。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章程的订立、变更,应当符合本规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根据宪法、法律、法规、规章、行业规则,以及本所章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 第四条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保障律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管理。 律师应当接受律师事务所的管理。 第二章内部管理结构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合理划分管理职责,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构,保障律师事务所合法、有序运行。 第六条律师事务所决策机构的职责如下: (一)制定律师事务所的发展规划;

(二)修改章程和合伙协议; (三)撤销、纠正日常管理机构违法、不当的行为; (四)决定律师事务所的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 (五)吸收和辞退合伙人、合作人,推选律师事务所主任; (六)决定律师事务所的分配、财务、业务等管理制度; (七)决定律师事务所的其他重大事务。 第七条合伙人、合作人会议为合伙、合作律师事务所的决策机构。合伙人、合作人会议的组成、具体职责和议事规则,由律师事务所章程规定。 合伙人、合作人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所内的重大事务。 第八条律师事务所日常管理机构的职责是依照律师事务所章程及其内部管理制度,负责律师事务所的日常管理工作。 律师事务所的日常管理可以实行主任负责制,也可以设立管理委员会、管理部(室)等机构。 第九条律师事务所主任对外代表律师事务所。合伙、合作律师事务所主任的产生方式及其职责,由律师事务所章程确定。 合伙、合作律师事务所主任不得由非专职律师担任。 第十条国资律师事务所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应当对设立该所的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1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 1.律师执业六禁止 一、禁止一切形式的私自接案收费。 二、禁止诋毁同行,支付介绍费、回扣,压低收费等不正当竞争。 三、禁止律师事务所聘用非律师以律师的名义执业。 四、禁止向司法人员行贿,或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 五、禁止提供虚假证据或引诱、威胁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 六、禁止出具虚假法律意见书 2.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一、忠于宪法和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真理,维护正义。 二、诚实守信,尽职尽责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敬业勤业,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执业水平。 四、严守国家机密,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及委托人的隐私。 五、尊重同行,同业互助,公平竞争。 六、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法律帮助。 七、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切实履行会员义务。 3.执业公示制度 为增强律师事务所工作透明度,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保障公正执业、文明执业,促进依法执业,根据行业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公示制"是指本所对办理的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的事项,通过一定方式将执业依据、执业制度、执业程序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律师依法执业活动过程的制度。

二、公示内容: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律师执业纪律规范、律师执业六禁止、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以及执业律师的照片、执业证号、和投诉监督电话等内容。 三、公示内容必须完整、准确、形式规范、客观,让当事人一目了然。公示内容有变化时,及时予以变更。 四、律师事务所主任负责对本所执行公示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4.投诉查处制度 接待投诉范围 (一)代理工作不尽职 1、由于律师的原因未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完成当事人委托的代理事项; 2、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存在工作失误的; 3、律师在代理诉讼工作中,未经委托人的同意没有出庭参加诉讼的; 4、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应当调查取证而没有调查取证的; 5、律师在代理工作中其他不尽职的行为。 (二)其他违反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的行为 (三)其他本所律师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投诉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投诉人为公民个人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投诉书及内容如下: (1)投诉人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及被投诉的律师姓名; (2)投诉请求; (3)投诉事实与理由。 2、投诉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及授权委托书。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1.律师执业六禁止 一、禁止一切形式的私自接案收费。 二、禁止诋毁同行,支付介绍费、回扣,压低收费等不正当竞争。 三、禁止律师事务所聘用非律师以律师的名义执业。 四、禁止向司法人员行贿,或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 五、禁止提供虚假证据或引诱、威胁

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 六、禁止出具虚假法律意见书 2.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一、忠于宪法和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真理,维护正义。 二、诚实守信,尽职尽责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敬业勤业,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执业水平。

四、严守国家机密,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及委托人的隐私。 五、尊重同行,同业互助,公平竞争。 六、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法律帮助。 七、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切实履行会员义务。 3.执业公示制度

为增强律师事务所工作透明度,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保障公正执业、文明执业,促进依法执业,根据行业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公示制"是指本所对办理的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的事项,通过一定方式将执业依据、执业制度、执业程序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律师依法执业活动过程的制度。 二、公示内容: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律师执业纪律规范、律师执业六

禁止、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以及执业律师的照片、执业证号、和投诉监督电话等内容。 三、公示内容必须完整、准确、形式规范、客观,让当事人一目了然。公示内容有变化时,及时予以变更。 四、律师事务所主任负责对本所执行公示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4.投诉查处制度 接待投诉范围

当前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当前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的相关范文,本文关键词为问题,范文,网,存在,中,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当前,,您可以从右上方搜索框检索更多相关文章,如果您觉得有用,请继续关注我们并推荐给您的好友,您可以在调研报告中查看更多范文。 当前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我区现有x家律师事务所,其中x家合伙所,x家合作所,合作所执业时间最长的已有x年,成立时间最短的所为合伙所,也已执业x年。纵观x家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历程,无论从队伍的壮大、业务的拓展,还是收费的提高等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维护我区社会政治稳定、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及至民主与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由于合作、合伙所作为我国律师体制改革的产物,起步相对较晚,经验相对不足,内部管理还存在不少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主任忙于业务,难尽管理责任 律师事务所主任是律师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主任在章程和合作

(伙)人会议授予的职权范围内,享有充分的管理权,在主任负责制下,主任具有管理律师事务所的日常事务,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外代表律师事务所等职责。随着律师事务所规模的不断扩大,管理事务的日趋繁重,加上律师行业之间竞争有增无减,律师事务所主任在从事律师业务的同时对事务所进行管理的方式必将会导致两者之间发生明显的冲突,要么对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无暇顾及,要么本身的律师业务受到影响,管理与业务孰重孰轻?对大多数主任来讲,他们既是所里的业务骨干,又同时是创业大户。有些主任的收入在所里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放弃业务是不可能的。要做业务,做大业务,势必要忙,忙于业务必然会疏于管理,疏于管理,作为监督管理部门的司法行政机关肯定不答应。这个矛盾在国外一些大型律师事务所已作出了有益探索,即管理与律师业务相分离,对事务所的管理主要由聘请的高级管理人才负责,律师则从自己并不擅长的管理业务中解脱出来,把全部时间精力投入到律师业务中去,这是客观方面的原因。采取何种方式能缓解主任从事管理与业务的冲突,还需不断探索和借鉴。 二、内部管理机制存在某些缺陷 律师事务所不管是合作所还是合伙所,都有一套自己的内部管理机制,分析我区几家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机制,有三种类型多多少少存在一些问题。如:“集体管理”型,这种类型在合伙所表现较突出,

律师事务所收费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收费管理制度 一、根据司法部、司法局以及有关部门的收费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本所的收费标准、收费方法及收费管理,必须严格按国家计委计价费〔_______〕_______号《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收费由本所统一办理,并出具市司法局统一规定的收据。律师不得私自收费。 四、本所在国家收费标准范围以内,根据业务标的大小、需时长短、繁简程序、律师等级等情况,确定具体收费数额。本所应给委托人提供《收费说明》。 五、本所解答法律咨询,一般根据用时长短计时收费。 六、对委托本所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一般按年度固定收费,在为聘方办理简易法律事务时不再收费。 七、本所办理疑难、复杂的法律事务、办理涉外业务时,不得高于收费标准的最高限。 八、本所办理异地委托业务,仍按收费标准收费;但食宿、交通等费用由委托方另行负担或报支。 九、本所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所花费的鉴定费、翻译费、资料费、复印费、通讯费和其他必须开支,凭报销单据向委托人报支。 十、本所办理业务可预收费用,待办结后按收费标准结算,多退少补。在符合国家收费管理的前提下,可以协商收费。 十一、本所对下列情况的法律服务,酌情减免收费。 1.关系到国家利益,当事人经济确有困难的; 2.当事人被严重侵权,经济上无力负担法律服务费用的; 3.因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减免收费的。 减免收费由主任决定。 十二、对非因委托人的原因而办案中止,委托人要求退还办案费时,根据办案的实际付出,本所将余额退还给委托人。 十三、当事人对本所收费有异议,本所与其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可向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和物价部门申诉。 十四、本所严格收费管理并订立“奖惩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对违反国家有关收费规定的责任人均应给予处罚。本所主动接受主管司法行政机关以及财政、审计、物价部门的监督。

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

四川子归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 自查报告 为迎接县局关于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本所贯彻落实《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规范本所律师服务,有效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树立我所良好社会形象,2012年4月26日,本所认真组织全体律师学习相关文件,并对本所存在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自查。 (一)统一收案 实行统一收案收费和结案审批制度。一是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代理合同,在合同中明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付款和结算方式、收费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二是建立业务登记簿,由内勤按业务类型分类登记、编号管理;三是律师事务所统一与当事人结算,不存在律师个人向委托人收费或与委托人进行结算的情况,我所由该所负责人专门负责收案审批,对不符合收案条件、收费不合标准的不予收案,加强对收案、收费的监督,确保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的贯彻落实。 (二)统一结案 律师的管理方面统一接案是很重要的一个管理制度。统一结案不但可以避免不正当竞争,而且对于案件的统一登记和避免代理冲突可以起到预防的作用。我所在执业中也曾听说其他地区的律师事务所发生的同一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原被告双方的事件发生,这种违规

的代理就是没有统一代理管理造成的。我所自查主要是按照自我检查汇报律师事务所回访调查,社会反馈形式开展统一结案的自查。首先律师事务所按照自查内容要求给出一定的时间要求执业律师自己检查一下结案是否统一于律师事务所统一登记,如果有违规情况必须立即说明原因并写出书面检查。经过自查没有发现我所的律师违反统一结案的规定。其次我所根据委托办理业务的当事人的信息了解办案律师是否有违法统一收案自行代理的情形发生。其次通过社会舆论监督和社会层面的反馈信息来验证我所律师有无违反统一结案的规定。因为我所在统一结案方面有过长期性及时性的严格要求和形式多样的检查,所以我所在是否统一结案方面没有出现违规情形。 (二)、统一收费 结案是要求必须经过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前期商谈,然后根据拟收费标准报请律师事务所主任审批,然后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的统一办理案件的形式。 而统一收费则是我所承办律师在向委托人介绍清楚律师办理该案件所收取律师代理费得依据的基础上,再向律师事务所主任报请审批同意,待到律师事务所主任根据案件的情况和当事人经济承受能力和案件形式最终决定接受委托收取委托费用的基本数额。承办律师根据律师事务所主任的审批进而在于当事人签订委托合同,当事人将委托费用以约定方式交与律师事务所财务科室,这样统一收费才可以完成。我所的统一收费就是按照这样的流程来执行和贯彻的。律师事务所的委托手续的出具必须要检验委托流程是否依照规范化进行,在符合每

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

xxxx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 一、总则 1、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xxxx律师事务所日常工作管理,本所所有员工除遵守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规定外,结合本所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2、本规章制度所称员工是指xx律师事务所聘用的所有员工。 二、招聘及入职制度 1、招聘方式、原则 本所根据年度发展计划和工作目标制订员工招聘计划,以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内部推荐、员工自荐和外部招聘方式来招聘人员。 2、录用与入职 2.1经录用后,如发现被录用之人员与应聘时表述不一致,事务所可单方面予以解除合同。 2.2新入职员工报到,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个人简历、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小一寸彩色相片2张。并填写员工入职申请表。 2.3员工提交的证件及简历必须真实无误,发现作假,事务所将立即辞退。2.4员工到相应行政部门录入指纹考勤。 2.5员工个人资料如有变动时,如住址、联系方式等有变动,应及时通知相应行政部门,以便做出相就调整。 3、试用转正 新入职员工的试用时间为1-3个月,所里相应部门负责人会根据试用期的表现做综合评估后,并主任审核批准,方可转正。 4、员工离职 4.1事务所及员工均有权利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均须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对方,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填写《离职申请书》向公司提出申请。离职日期以公司领导批核为准。 4.2员工在离开事务所前,必须按事务所离职程序办理手续,填写《员工离职工作事项交接清单》并归还事务所领用的一切物品和借款,包括移交在职期间的工作文档、客户电话及工作关系等并办理好工作交接。 4.3任何原因离职而未办离职手续的员工,事务所将不予发放剩余薪资。员工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完整版

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大全 【完整版】 2018年1月更新 目录 一、综合管理制度 1.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制度 2.律师事务所所务会议制度 3.律师事务所律师奖惩制度 4.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制度 5.律师事务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6.律师事务所律师过错责任赔偿制度 7.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检查制度 8.律师事务所主任岗位责任 9.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业务)岗位责任 10.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管理)岗位责任 11.律师事务所人事管理规定 12.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管理办法 二、业务管理制度 1.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 2.律师事务所业务操作规程 ⑴总则 ⑵接待、咨询、代书 ⑶担任法律顾问操作规程 ⑷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操作规程 ⑸办理民商(含涉外)案件操作规程

⑹办理刑事案件操作规程 ⑺办理行政案件操作规程 3.律师事务所学习制度 4.律师事务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 5.律师事务所收结案及收费管理办法 6.律师业务收费管理监督制度 7.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8.律师服务质量跟踪监督评查制度 9.客户投诉及客户意见反馈处理制度 10.律师执业利益冲突审查处理制度 11.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三、行政管理制度 1.律师事务所人员工作守则 2.律师事务所员工招聘、录用、辞退管理制度 3.律师事务所印章管理规定 4.律师事务所办公秩序及安全管理制度 5.律师事务所保密制度 6.律师事务所办公设施装备使用管理制度 7.律师事务所公函、介绍信及调查专用证明使用管理制度 8.律师事务所行政主管岗位职责 9.律师事务所会计岗位职责 10.律师事务所出纳岗位职责 11.律师事务所内勤人员岗位职责 12.律师事务所文印人员(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

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管理制度

实习人员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所对实习人员的管理,为本所及社会培养律师后备人才,根据省厅、市局有关实习人员管理规定及本所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实习人员是指: 1、依据《律师法》的规定,在取得律师资格后,取得执业证前为从事专职或兼职律师工作而在本所实习人员。 2、大专院校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实习生。 二、本所接受实习人员的数量不得超过本所专职律师的二分之一。 三、拟到本所实习的,应当向本所提出书面申请,经本所合伙人会议审查同意后,报市司法局批准。 四、本所应与实习人员签订书面实习合同并报市司法局备案。合同应当对本所及实习人员的权利义务等内容进行约定。 五、实习期限: 1、取得律师资格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实习期为一年。 2、在校生依所在学校的教学安排。 六、在本所应当为实习人员指定指导律师,以保证实习人员的实习质量,取得较好的实习效果。指导律师应当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并且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

七、指导律师应当对实习人员在业务知识、业务技巧、业务程序、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指导,并对实习人员在实习过程中的行为有监督的义务。 指导律师对实习人员在实习过程中的不当行为应当及时指出,对违反纪律和有关规定的情况应当及时向本所合伙人会议报告。 八、实习人员在本所期间应当遵守下列纪律: 1、自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律师管理规章及本所的一切规章制度; 2、服从本所安排,虚心接受指导律师的指导,尽心尽力地完成本所及指导律师安排的工作。 3、不得单独执业; 4、不得为与本所业务有竞争的行为; 5、不得以本所的名义有损本所利益或本所形象的行为; 6、不得同时在其他律师事务所实习。 九、实习人员在实习中的职责: 1、协助指导律师从事庭前准备工作; 2、代指导律师传递、传达文书或资料; 3、在指导律师的指导下起草有关法律文书; 4、协助指导律师整理有关案卷材料及立卷; 5、从事本所及指导律师安排的其他辅助性工作。 十、实习人员在实习中违反本所规章制度及本制度规定的纪律

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

目录 目录 ——律师管理制度——------------------------------------------------- 2 律师执业纪律及职业道德规定---------------------------------------- 2 收案、结案办法---------------------------------------------------- 4 档案管理办法------------------------------------------------------ 6 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细则---------------------------------------------- 9 案件集体讨论制度------------------------------------------------- 12 律师业务利益冲突认定与处理规则----------------------------------- 14 律师接受媒体采访管理办法----------------------------------------- 22 律师服务质量跟踪反馈规定----------------------------------------- 24 投诉查处办法----------------------------------------------------- 26 ——行政管理制度——------------------------------------------------ 28 行政人员岗位职责------------------------------------------------- 28 考勤规则--------------------------------------------------------- 30 工作人员仪表及行为规范------------------------------------------- 33 前台接待文员工作规范--------------------------------------------- 34 图书资料管理规定------------------------------------------------- 36 办公设施及用品管理规定------------------------------------------- 37 办公物品采购发放及报销办法--------------------------------------- 39 ——财务管理制度——------------------------------------------------ 40 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40 财务管理办法----------------------------------------------------- 42 ——公章管理制度——------------------------------------------------ 44 公章管理规定----------------------------------------------------- 44

律师事务所管理模式

本所实行公司化管理、团队化运作、专业化发展、产业化经营的运作模式。 第一部分关于公司化管理 传统意义上的律师事务所主任是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主任在章程和合伙人协议授予的职权范围内,享有充分的管理权,在主任负责制下,主任具有管理律师事务所的日常事务,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外代表律师事务所等职责。随着律师事务所规模的不断扩大,管理事务的日趋繁重,加上律师行业之间竞争日趋激烈,律师事务所主任在从事律师业务的同时对事务所进行管理已显力不从心,一方面对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和本身的律师业务难以兼顾,另一方面律师事务所主任并不一定具备管理一个规模较大所的能力,疏于管理,就可能出现问题。国内外一些大型律师事务所对这个矛盾已作出了有益探索,一方面管理与律师业务相分离,对事务所的管理主要由专门管理人才负责,律师则从自己并不擅长的管理业务中解脱出来,把全部时间精力投入到律师业务中去;另一方面采用公司化管理模式,公司制度自创设以来就成为最重要的经济制度之一,在理论研究和实务中,公司制度得到了非常大的发展,已形成科学的和完善的体系,具有其他管理制度不可比拟的优势,拥有强大的生命力,这也是不少知名律师事务所选择公司化管理模式的根本原因。 本所在借鉴国内外优秀律所有益经验的基础上,突破传统意义上的主任概念,深化改革本所的管理模式, 引入了公司化的相关管理机制: (一)随着本所律师业务范围的扩大,除了律师智力的投入外,资本的介入成为必需且越来越重要,这既有利于律师业务的良性扩张,也有利于提高律师事务所的抗风险能力。因此本所突破传统律所人合为主的性质转向资合性质较浓的模式,合伙人出资额有了较大差异,为保障出资额占绝大多数的合伙人的权益和律所的高效运转,设首席合伙人,实行按资表决的决议制度。 (二)本所设立管理委员会,其法律地位类似公司中的董事会。管理委员会聘用部分专业管理人才作为管理委员会委员对律所进行管理,既提高了管理效率又可以把律师从不擅长的管理事物中解脱出来。同时管理委员会下设财务、人事、行政等部室管理机构,并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律师业务专长设立有关专业服务中心,保证了本所事务的高效有序执行。 (三)本所建立了完备的管理制度体系,如监察制度、车辆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以及岗位绩效考核制度等,致力于实行律所的规范化管理,避免管理的随意性和无序化,做到靠管理树形象、以管理促发展、向管理要效益。同时,本所的管理制度由成员自发或参与制定并形成一致性的共识来推动制度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亦会结合执业环境等外部条件的变化而不断创新和优化。国内外优秀律所和本所的实践证明良好规范的管理非但不会影响这一“自由职业”的业务发展,而且会增加一个所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极大的促进业务发展。 (四)本所具体管理职能部门设立齐全、分工明确,除行政、人事和财务等一般性部门,还设有考评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等部门,其在管理委员会的统筹管理下分管各自专项职能,基本上实现了本所的公司化管理。 (五)本所特设企业文化部,所谓三流的企业靠人才管理人,二流的企业靠制度管理人,一流的企业靠文化管理人,国内外大型企业都有自己独特的企业文化,本所创建人从建所之初即着力打造企业文化。企业文化部为本所进行文化建设涵盖企业哲学、价值观、行为准则以及企业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的统一定位,提炼出符合我所发展及经营理念的企业文化,形成了一套包括精髓、目标、信条的裕邦文化。

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范文范本

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范文范本 第二条本所行政管理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主持本所日常工作并负责本所行政管理事务。 第三条在实行主任负责制的前提下,本所行政管理推行岗位分工负责制。主任负责全面行政管理事务,副主任、部门负责人协助主任管理某类或某项行政事务。各项行政管理均分解落实到人并建立岗位责任制。 第七条本所实行轮流值班制度,每日安排专职律师一至二人负责日常接待、收案、解答法律咨询等事务。值班人员应对办事项进行处理并登记。 (一)使用印章或介绍信均应有正当理由; (二)须经所主任批准; (三)履行登记手续; (四)明确专人保管,禁止随身携带印章、空白介绍信或盖有印章的便函外出; (五)因使用或保管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责任并予以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应予赔偿。 第十三条本所重视人事管理工作,具体规定见本所“人事管理制度”、“招聘、辞退及辞职管理办法”、“考勤制度”以及“奖惩制度”。 第十四条本所按《章程》的规定,定期召开合作律师会议,会议由主任召集、主持。 第十五条本所依《章程》及其他有关制度开展后勤服务工作,以便顺利开展日常业务。后勤工作由副主任一人分管。

第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合作律师会议。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本所批准成立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律师事务所业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制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部颁规章和规则而制定,以本事务所章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为依据,是本事务所业务管理的准则。 第二条业务管理规定的宗旨是: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事务所实行科学管理;本事务所实行律师分工负责制;建立健全本事务所的业务档案制度,真实记录律师活动,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坚持重大案件向有关部门请示汇报,疑难案件集体讨论,为委托人负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本事务所的部门划分如下: 一、办公室:负责本事务所的一般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和财务总务工作。 三、房地产业务部:负责办理房地产开发、买卖、租赁土地使用权转让、工程承包、招标、合同见证等各项法律事务。 第五条本事务所建立收案制度,以与当事人签订委托协议之日为收案日期;以接到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之日为结案日期。常年法律顾问以合同规定的起止日期为收结日期。非诉讼事件以完成当事人的委托事项为结案日期,无论诉讼还是非诉讼案件都以收案、收费、交卷为统计标准。收结案应由该案的律师专人负责并应建立登记手续。 第六条本事务所对律师承办的案件及其他重要业务工作实行集体讨论的制度,以保证办案质量。讨论案件至少应有一名部门负责人主持,二名以上律师参加,并作详细记录。重大、疑难案件或其他有必要提请全体律师讨论的案件须由部门负责人或事务所主任召集全业务部律师或全所律师参加讨论,必要时向市司法局主管部门报告或备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