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资格审核通知
学院本科生毕业资格审核实施细则

学院本科生毕业资格审核实施细则为贯彻《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普通本科生毕业资格审定细则。
一、毕业普通本科毕业生,凡达到以下所列标准,均可准予毕业,并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完成学业,达到人才培养方案各项要求,经学校毕业资格审查通过准予毕业:(1)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须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所列必修课程(含实践课程)及相应的学分;(2)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须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选修课程学分;(3)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须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任选课程学分;(4)“第二课堂”总学分达到学校规定要求,具体内容详见《XX学院大学生“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试行)》。
3.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满50分者准予毕业。
学生毕业时的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按毕业当年测试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
二、结业1.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但成绩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做结业处理。
2.根据《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处理。
三、肄业学生在校学习满一年,未修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因各种原因退学的,作肄业处理,由学校发给肄业证书并取消学籍。
四、换证做结业处理的学生可以在规定最长修业年限内返校重修,重修后取得课程相应学分,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换发毕业证书。
做肄业处理的学生不再换发任何证书。
未修满一年者,学校可为其出具在校学习成绩单或学习证明。
本管理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教务部负责解释。
原XX 7号文件停止执行。
毕业资格审查

毕业资格审查毕业资格审查是指高校对学生的学业成绩、毕业论文、实习、科研等方面进行审核,以确定学生是否符合毕业的标准。
这是高校对学生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保证高等教育质量的一项必要措施。
一、毕业资格审查的目的毕业资格审查的目的是确保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实践能力达到毕业要求,保证学生毕业后具备必要的知识、技能和能力,能够胜任工作岗位,为社会和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二、毕业资格审查的内容毕业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毕业论文、实习、科研等方面的审核。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学业成绩:学生的学业成绩是毕业资格审查的重要内容。
高校要对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综合评估,包括平时成绩、考试成绩、实验成绩、课程设计成绩等。
只有在学业成绩达到一定要求的情况下,学生才能获得毕业资格。
2、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是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之一。
高校要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进行审核,包括论文的选题、研究方法、结论等方面。
只有在毕业论文质量达到一定要求的情况下,学生才能获得毕业资格。
3、实习:实习是学生在校期间获得职业技能和实践经验的重要途径。
高校要对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审核,包括实习单位的选择、实习情况的记录和总结等方面。
只有在实习情况达到一定要求的情况下,学生才能获得毕业资格。
4、科研:科研是学生在校期间锻炼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的重要途径。
高校要对学生的科研成果进行审核,包括科研选题、研究方法、成果质量等方面。
只有在科研成果达到一定要求的情况下,学生才能获得毕业资格。
三、毕业资格审查的意义毕业资格审查是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重要措施,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1、确保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实践能力达到毕业要求,保证学生毕业后具备必要的知识、技能和能力,能够胜任工作岗位。
2、促进学校教学工作的改进和提高,推动教学质量的提高。
3、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为社会和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4、对于高校和学生来说,毕业资格审查是一种质量保障和风险管理的措施,可以有效减少学校和学生的风险和责任。
关于做好我校2012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12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为做好我校2012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芜湖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一)教师资格的申请原则我校2012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芜湖市教育局)自愿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中规定条件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在本年度只能向芜湖市教育局申请一次、一类教师资格认定, 一年内不得在其他认定机构重复申报。
(二)教师资格的申请条件(必须符合以下所有条件)1、思想品德合格;2、体检合格;3、2012年6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达二级乙等以上;5、通过学校的教育学和心理学考试。
(三)教师资格认定具体安排1、4月13 日上午9:30,各学院以专业为单位到赭山校区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
2、今年教师资格认定继续实行网上报名。
报名网站为中国教师资格网(),全市统一报名时间为4月16日8:00 至4月20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毕业生自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页面提示逐步完成网上报名。
报名后务必牢记报名号、密码、证件号码等,以便查询、修改个人信息(网上报名流程详见附件一)。
3、4月20日-4月28日,申请人在镜湖区医院(冰冻街)体检中心进行体检,费用为50元/人。
为方便学生交费,4月18日镜湖区医院派人分校区到就业指导中心以专业为单位收取体检费。
4、4月30日前,各学院将教师资格认定所需材料以专业为单位整理,分校区报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四)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1、各学院必须分专业按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整理上报申报材料。
个人申报材料项目及顺序如下:(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在每份申请表封面左上角用铅笔写上学号、姓名、专业);(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3)由教务部门出具的《安徽师范大学学生成绩登记表》(学院统一打印并加盖学院和教务处公章)1份;(4)身份证复印件(两面都要复印,学院审核并加盖公章,必须用A4纸复印)1份;(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学院审核后加盖公章,必须用A4纸复印)1份。
重庆邮电大学2010届毕业生相关工作安排通知

重庆邮电大学2010届毕业生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各学院:目前,重庆邮电大学2010届毕业生审核进入关键时期,为了更好的做好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保障学生毕业授位离校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1各学院应于17-20日完成网上报送毕业设计、毕业设计成绩;未提交成绩或成绩不合格者应予结业;2体质健康测试需与毕业资格审核关联,成绩不及格但大于等于50分者应予结业,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肄业处理(体育达标成绩由体育学院提供);3创新学分由各学院审核认定,未达要求应予结业;4请于6月18日前完成毕业生网上资格审核,并将毕结业和授位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教学信息中心。
(此次审核包含2010年4月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6月5日外语水平考试、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不包含重修免修考试成绩和6月英语等级考试成绩)5根据《重庆邮电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由学生本人填写《重庆邮电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请各学院于6月18日前将分学位委员会会议纪要、拟授予学士学位申请者名单和《重庆邮电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一份)报送教务处教学信息中心。
另需特别说明:5.1若有特别授位申请者,需严格按照《重庆邮电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程序进行,并报送教务处教学信息中心。
5.2各学院只需完成《重庆邮电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中的1、申请声明;2、学位审核小组意见;3、分学位委员会意见。
66月28日起,重修免修考试成绩出来后,各学院需及时对网上毕业生资格审核进行修改,受理学生补证换证申请,并于每周五发放证书。
详细流程如下:学生向学院申请→学院审核并修改网上审核结论→教务处审核制证→每周五学院到教务处领取证书→学院向学生发放证书。
附件:2010届毕业学生相关工作安排附件:一、2010届毕业学生相关工作安排二、其它的几个时间安排选课:6月12日起复习考试:6月14日开始英语四、六级考试:6月19日全天一年级学生军训:7月4日开始毕业学生离校:25日起本学期学生放假:7月12日开始下学期学生报到:9月4-5日,9月6日行课新生报到:9月8-9日。
关于毕业资格审核若干问题的说明

教学[2012]17号关于毕业资格审核若干问题的说明各学院(系)、各相关教学单位:为一进步规范2012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审核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特就相关问题补充说明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基本要求各院(系)应对所有纳入毕业资格审核范围的学生,根据毕业条件按规定程序进行毕业资格审核,明确毕业结论,并在规定时间上报教务处审核。
二、毕业资格审核的范围(一)以下学生必须纳入毕业资格审核凡修读年限已达到或超过基本学制(四年)以及申请提前毕业者,均在毕业资格审核范围。
达到学校规定最长修读年限者(八年),必须进行毕业资格审核,不得再延长学习时间。
(二)以下学生不纳入毕业资格审核1.根据华师[2009]146号文要求:毕业班学生应在毕业当年的4月底前缴清全部学费及住宿费,否则学校教务及研究生工作部门将不予审核其毕业资格。
2.修读年限已达到四年但未达到八年的,如未达到毕业要求或未达到辅修专业毕业要求的,可以在5月14日前申请延长学习时间一年,不纳入毕业资格审核。
3.经批准休学或保留学籍,截止于5月14日未到期的学生,不纳入毕业资格审核。
三、毕业资格审核的依据毕业资格审核以学生现专业年级的教学计划为依据,综合班学生按综合班毕业资格审核有关规定进行。
结业换毕业学生,毕业审核一律以学生结业当年的毕业条件为依据。
四、毕业资格审核的程序各院(系)根据教务处毕业资格审核结果及学生历年学业成绩进行毕业资格审核,形成相应的审核结论,报教务处审批。
通过教务处机审是学生获得毕业资格的首要条件,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由学院提交书面报告,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进入毕业资格审核。
五、毕业资格审核的结论经过毕业资格审核,所有纳入毕业资格审核的学生均必须有明确的毕业审核结论。
(一)毕业凡德、智、体等全面鉴定合格,修完注册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必修课程(包括实践教学等环节),考核成绩合格,并达到注册专业规定相关学分要求者,准予毕业,发给注册专业毕业证书。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8.03.14•【字号】教人〔2018〕147号•【施行日期】2018.03.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8〕147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院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河南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规定,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省教育厅研究决定,全省2018年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自3月26日开始至7月20日截止。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范围(一)对象范围凡学籍在河南省境内的2018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含幼儿师范学校)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均可按照规定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学历标准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组织实施2018年全省应届师范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应届师范毕业生所在院校负责集体报送申请人员材料,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审核认定。
天津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审核工作管理办法
天津工业大学文件津工大[2016]156 号签发人:赵宏天津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审核工作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生毕业审核与管理工作,根据《高等教育法》、《天津工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毕业资格审核第一条学校对毕业学生进行全面鉴定,毕业生应当符合《高等教育法》所规定的德、智、体素质的要求。
第二条学生应在规定的修业期内完成本专业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包括必修课、限选课和任选课)。
第三条学生至毕业生资格初审时,未获得课程学分数累计超过15学分原则上不能参加毕业设计(论文),未获得课程学分数超过15学分,不得参加毕业前补考。
第四条学生毕业资格的初审截止时间为修业期最后一学期的第4周。
学院在学校规定时间内负责对本学院学生毕业资格进行审查、汇总,并将审核结果报教务处。
第五条教务处对学生毕业资格复审后,将复审名单下发各学院。
学院及学生本人需对复审名单进行核实和确认。
第六条学生毕业资格一经确认,不得再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如果毕业时不能毕业,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第七条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包括缩短学习年限提前毕业及因各种原因编至原年级以下年级的学生,须于学院初审时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由教学院长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
经教务处同意后,由学院安排学生的毕业实践教学及毕业设计(论文)。
第八条教务处不接受学生个人对毕业资格审核的申请。
第二章毕业、结业及肄业第九条注册学籍的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全部内容,获得全部学分,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
第十条注册学籍的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全部内容,未获得全部学分,所获学分数达到教学计划规定学分数的90%者,准予结业。
第十一条注册学籍的学生,截至正常毕业日期,尚处在留校察看期内者,准予结业。
第十二条注册学籍的学生,学满一学年以上,未达到毕业或结业要求,退学者,颁发肄业证书。
第三章结业后换发毕业证书第十三条结业生离校后无违纪违法行为,可在离校后下一学期开学初至一年内向学校申请办理换发毕业证书手续。
海南大学三亚学院教务处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工作安排的通知
海南大学三亚学院教务处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工作安排的通知各分院、各部门:为做好2011届毕业生工作,保证2011届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资格审核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现将本学期毕业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毕业生清考和专业外语考试工作(一)4月30日前各分院根据教学计划核查学生课程成绩,将需参加毕业清考学生名单和专业外语考试名单报教务科。
(二)5月4日前教务科印发清考和专业外语考试通知。
(三)5月11日前分院上交清考和专业外语考试试卷,教务科组织试卷印刷。
(四)5月27日前完成清考和专业外语考试成绩上报工作。
二、毕业生学杂费清算工作及证件回收工作(一)5月7日前,财务处提供欠费学生名单,各分院通知欠费学生于5月27日前缴清欠费。
(二)5月中旬教材科将毕业生教材清单送交财务处,并下发各学生所属分院。
(三)学生离校后3日内,校园“一卡通”自动注销。
(四)5月31日前,各分院教务员将学生证收齐后交教务处学籍科(遗失学生必须出示“登报遗失声明”,否则不发给毕业证书)。
三、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核工作(一)5月7日前,公体部提供体育达标毕业生名单及不达标毕业生名单,下发至各分院。
(二)毕(结)业资格审核工作程序1、审核是否修满毕业最低学分。
2011届毕业生(含延长的05级、06级学生)的毕业审核不对公共选修课交叉学分(含艺术类)做要求,修够规定5学分即可。
2、审核体育是否达标。
3、审核受留校察看处分学生的留校察看期是否解除。
4、审核是否交清学杂费,凡拖欠学杂费者,给予审核,但不发证书。
5、6月4日前将分院盖章后《2011届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审核表》(附件1)一式两份上报教务处学籍科。
(三)学士学位资格审核程序1、各分院、各部门组织认真学习《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关于2007级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2、审核是否获得毕业资格。
3、审核外语水平是否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
4、如有往届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遗漏、欠费学生补交齐学费者),务必提供以下材料:个人申请书、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单位对其品德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的鉴定(无单位可用居委会证明代替)、原分院对其在校期间品行鉴定(欠费已交清的附缴费通知单复印件)。
2010级应届本科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20140401
北京师范大学教务处师教通[ 2014] 034号关于2010级应届本科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各部院系: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市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的补充通知”(京教人[2004]6号)及《关于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通告》(京教人[2004]9号)精神,应届毕业生(外籍留学生除外)可申办高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持相应证书者具有担任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的资格。
请各部院系做好面向2010级应届本科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和宣传,做好组织报名、思想品德鉴定与申办材料审核工作。
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教师资格证认定方式教师资格认定分为集体认定和社会认定两种方式,申办学生结合自身情况选择相应的认定方式。
1.参加集体认定教师资格报名条件申办学生主修专业为师范专业。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实习》已取得合格以上成绩,普通话成绩不低于二级乙等(含),体检合格,能按照教学计划要求如期毕业。
2.参加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报名条件申办学生主修专业不限。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已通过北京市教委统一组织的考试,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普通话成绩不低于二级乙等(含),体检合格,能按照教学计划要求如期毕业。
二、申办学生准备工作1.体检申办学生务必在到教师资格认定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于4月9日以前取得体检报告。
2.网上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4月4日14:00~4月9日10:00(在此期间每天的8:30—22:00),参加集体认定教师资格的学(2,网址,具体要求以网站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
3.准备申办材料(1)4月1日~4月9日,参加集体认定教师资格的学生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申办材料。
(2)4月1日~4月25日,参加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学生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申办材料。
4. 提交申办材料(1)4月9日11:00以前,参加集体认定教师资格的学生将申办材料提交到部院系。
(2)5月初(具体日期以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网公布的时间为准),参加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学生按照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要求将申办材料提交到指定地点。
对未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的重要告知存根
对未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的重要告知存根
我已收到并阅读《对未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的重要告知》。
学生:
2011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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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的重要告知
同学:
经学校毕业资格审核,你目前未取得毕业资格,请仔细阅读本《重要告知》并慎重选择留级、结业、肄业,认真填写《毕业生学籍处理情况表》
一、学籍处理原则
1、仅弹性修业年限(本科8年)或实际修业年限(本科6年)未满的学生具备选择留级的资格。
2、不及格课程(含毕业设计)总计超过15学分者,可申请肄业或留级。
申请肄业者,无换发毕业证资格。
3、不及格课程(含毕业设计)总计未超过15学分者,可申请结业或留级。
申请结业者,换证考试合格并通过毕业审核可换发毕业证书;换证考试未通过者做永久结业处理。
4、仅因毕业答辩未通过而影响毕业者,可申请结业或留级。
申请结业者,二次答辩合格后可换发毕业证书,二次答辩不合格者做永久结业处理。
二、重要提示
《毕业生学籍处理情况表》上报到教务处后,将即时上传学历注册信息,且无法更改。
三、换证考试安排
1、满足结业条件,并已申请结业者方能参加结业换证考试;
2、换证考试时间为9月3日至9月4日;
3、对仅因毕业答辩未通过而影响毕业者,各教学单位在2011年8月27日至9月14日期间组织二次答辩;
4、换证考试与二次答辩工作全部结束后,对结业生再次进行毕业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换发毕业证书。
三、请确保《毕业生学籍处理情况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有效与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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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通知:1、请毕业班各班班长通知本班同学审核毕业生资格认证审核表(烦请自行打印,并
需每位同学签字);
2、请各班班长于1月4日携带已核对、已签字的资格审核表来含浦研究生公寓一楼103学
生办录入已核对的本班毕业生信息进省库。此事关乎本班同学毕业及报到证档案等相关信
息,若无法及时录入,给毕业生毕业造成不良后果敬请自负!
1月4日 录入时间安排
08:30-09:00 2012级硕士一班
09:00-09:30 2012级硕士二班
09:30-10:00 2012级硕士三班
10:00-10:30 2012级硕士四班
10:30-11:00 2012级硕士五班
11:00-12:00 2012级博士班
14:30-15:00 2008级七年制中西班
15:00-15:30 2008级七年制骨伤班
15:30-16:00 2008级七年制外科班
16:00-16:30 2008级七年制中医班
16:30-17:00 2008级七年制针推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