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中心建设规模及内容
福建省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福建省托育机构管理规范实施办法(试行)

福建省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福建省托育机构管理标准实施方法〔试行〕为加强我省托育机构专业化、标准化建设,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托育机构管理标准〔试行〕?,在我省托育试点的根底上,结合我省实际,我委组织制定了?福建省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福建省托育机构管理标准实施方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12月29日福建省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标准我省托育机构设置,建立专业化、标准化的托育机构,促进婴幼儿照护效劳事业健康有序开展,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和福建省卫健委等11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效劳开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托育机构设置应当遵循婴幼儿成长特点及开展规律,坚持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平安健康、科学标准、属地管理、分类指导的原那么,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大力开展普惠托育。
第三条本方法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经机构编制、民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注册登记和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的,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效劳的托育机构。
第二章设置要求第四条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申请举办托育机构,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个人申请举办托育机构,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无不良征信记录。
第五条托育机构设置应当综合考虑城乡开展规划、工作根底、人口规模、群众需求、交通环境、社区功能等因素,因地制宜,合理布局。
第六条新建居住区应当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托育机构。
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建设完善托育机构,满足居民需求。
城镇托育机构建设要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婴幼儿的照护效劳需求。
在农村社区综合效劳设施建设中,应当统筹考虑托育机构建设。
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10月起实施

教育探究2019年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10月起实施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公布了《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两份文件自2019年10月8日起施行。
后者规定,托育机构应当与婴幼儿监护人签订托育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以及争议纠纷处理办法等内容。
两个文件是为加强托育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而制定的,适用于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的机构。
《标准》规定,托育机构设置应当综合考虑城乡区域发展特点,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新建居住区应当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托育机构。
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完善托育机构,满足居民需求。
城镇托育机构建设要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婴幼儿的照护服务需求。
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在就业人群密集的产业聚集区域和用人单位建设完善托育机构。
发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加强社区托育机构与社区服务中心(站)及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的功能衔接。
《规范》坚持了儿童优先的原则,要求最大限度地保护婴幼儿,确保婴幼儿的安全和健康。
托育机构登记后,应当向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卫生健康部门备案。
(摘自《中国教师报》,2019年10月16日第3版)全国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座谈会召开日前,教育部在上海召开全国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座谈会。
会议指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一头连着党中央、国务院,一头连着千家万户,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新期待的“民心工程”,是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基础工程”,是建设文明社会、养成文明习惯的“文明工程”。
会议部署了下一阶段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重点任务,明确了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战略考量、改革思路和发展方向。
一是起草好“两个重要文件”。
研制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专门意见,编制大中小幼一体化健康教育大纲。
重磅!《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正式发布

重磅!《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正式发布为加强托育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的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制定了《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自2019年10月8日起施行。
为便于各地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大力发展托育服务,将文件原文及一图读懂、动画解读和宣传海报对外公布。
文件原文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专业化、规范化的托育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制定本标准.第二条坚持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大力发展托育服务。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经有关部门登记、卫生健康部门备案,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的机构。
第二章设置要求第四条托育机构设置应当综合考虑城乡区域发展特点,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工作基础和群众需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第五条新建居住区应当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托育机构.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完善托育机构,满足居民需求。
第六条城镇托育机构建设要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婴幼儿的照护服务需求。
第七条在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中,应当统筹考虑托育机构建设.第八条支持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共同举办的方式,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
第九条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在就业人群密集的产业聚集区域和用人单位建设完善托育机构.第十条发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加强社区托育机构与社区服务中心(站)及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的功能衔接。
第三章场地设施第十一条托育机构应当有自有场地或租赁期不少于3年的场地。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实训室建设方案(最新)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实训室建设方案(最新)一、项目背景随着我国二孩政策的全面实施,婴幼儿托育服务需求迅速增长,对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人才的需求也日益旺盛。
为了培养高素质、技能型的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人才,我们需要建设一个具有先进性、实用性和针对性的实训室。
以下是一份详细的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实训室建设方案。
二、实训室建设目标1. 满足专业人才培养需求,提高学生实践操作能力。
2. 模拟实际工作环境,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
3. 促进产学研结合,提高实训室的综合效益。
三、实训室建设内容1. 实训室硬件建设(1)基本设施实训室面积:根据学校规模及招生人数,建议实训室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实训室环境:安静、舒适、安全,具有良好的照明和通风条件。
实训室布局:分为教学区、实践操作区、模拟工作区等。
(2)实训设备教学设备:电脑、投影仪、音响、摄像头等。
实践操作设备:婴儿床、婴儿车、婴儿用品、玩具等。
模拟工作设备:婴幼儿教育玩具、婴幼儿生活用品、婴幼儿护理用品等。
2. 实训室软件建设(1)课程体系实训课程:根据专业人才培养需求,设置婴幼儿生理与心理发展、婴幼儿营养与保健、婴幼儿教育理论与实践、婴幼儿护理技术等课程。
实践项目:结合实际工作,设计婴幼儿教育、护理、管理等方面的实践项目。
(2)师资队伍实践指导教师:选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实践指导教师。
专业教师:引进或培养具有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背景的教师。
3. 实训室管理(1)管理制度实训室使用制度:明确实训室的使用范围、使用时间、使用要求等。
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定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实训室安全。
实训室设备维护:定期检查、维护实训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实训室运营实训室开放时间:根据教学计划,合理设置实训室开放时间。
实训室使用预约:实行实训室使用预约制度,提高实训室使用效率。
实训室合作与交流:与相关企业、幼儿园等建立合作关系,开展产学研交流。
国务院关于推进托育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

国务院关于推进托育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4.09.10•【文号】•【施行日期】2024.09.10•【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未成年人保障正文国务院关于推进托育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2024年9月10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雷海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我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推进托育服务工作情况,请审议。
托育服务事关婴幼儿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配套支持措施。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托育服务发展,多次研究部署、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群众在托育等方面面临不少难题;在主持召开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强调,要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显著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强调要加强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用人单位办托、社区嵌入式托育、家庭托育点等多种模式发展。
李强总理多次作出部署,要求健全生育支持政策,多渠道增加托育服务供给。
丁薛祥副总理、刘国中副总理等领导同志多次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
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分关心人口发展和托育服务工作,及时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将制定托育服务法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通过立法修法、重点督办建议、听取审议报告、专题调研等方式,持续给予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有力推动托育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加快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
近年来,我国托育服务政策法规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逐步建立健全,托育服务工作开局良好、初见成效。
统计调查显示,截至2023年底,全国千人口托位数达到3.38个,共有托位477万个,包含社区嵌入式托育、用人单位办托、家庭托育点、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幼儿园托班等多种模式,可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种形式的服务。
2024年托育托管市场环境分析

2024年托育托管市场环境分析1. 简介托育托管是指将儿童交给专业机构或人员进行照顾和管理的服务。
近年来,由于经济的发展和家庭结构的变化,托育托管市场逐渐兴起并得到了越来越多家长的青睐。
本文将对托育托管市场的环境进行分析,从宏观视角探讨市场的规模、竞争态势及发展趋势。
2. 市场规模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以及家庭收入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家长选择将子女送到托育托管机构。
根据市场调研数据显示,当前托育托管市场规模持续增长。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托育托管机构数量不断增多,覆盖范围扩大。
许多城市在社区、商圈等地建立了多个托育托管机构,满足不同家庭的需求。
•家长对托育托管服务的需求量大幅增加。
随着家庭供需关系的变化,许多家长需要外部帮助来照顾孩子,因此需要托育托管服务。
•托育托管市场的年收入也有显著增长。
由于服务需求量的增加,托育托管机构的收入也持续增加,市场潜力巨大。
3. 竞争态势托育托管市场竞争激烈,目前主要竞争者包括幼儿园、托儿所、民办托育机构等。
竞争态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幼儿园和托儿所具有一定的品牌优势,在家长心中有较高的信任度。
这些机构通常有更多的资源和经验,在教育水平和安全保障方面具备一定的优势。
•民办托育机构的竞争力也逐渐增强。
由于市场需求的增加和政府对民间资本的支持,越来越多的民办托育机构进入市场,通过创新服务和灵活运作赢得竞争优势。
•市场还存在一些小规模的托育托管服务者,虽然规模较小,但根据地理位置等特点,也能吸引一部分家庭的选择。
4. 发展趋势未来,托育托管市场有望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以下是未来发展的主要趋势:•个性化需求的增加。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教育理念的变化,越来越多的家长对托育托管服务提出个性化需求,例如特色教育、艺术培养等。
托育托管机构需要不断创新,满足不同家庭的需求。
•技术与教育的结合。
随着科技的进步,托育托管服务也将融入更多的技术元素,例如智能教具、在线学习平台等,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十四五”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

“十四五”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养老托育服务是指为老年人和儿童提供照料、陪伴、教育等服务的一种社会服务形式。
在人口老龄化和生育率降低的情况下,养老托育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
因此,“十四五”期间积极推进养老托育服务的健康发展是非常必要的。
下面是针对这一目标所制定的实施方案。
一、提供养老托育服务的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强。
1.增加养老托育服务机构的数量和规模。
通过扩大现有的养老院、幼儿园、托儿所等机构的规模,增设养老托育服务中心,以满足老年人和儿童的需求。
2.提升养老托育服务机构的设施硬件水平。
加大对养老院、幼儿园、托儿所等机构的改造、升级力度,提供更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使老年人和儿童得到更好的照料和教育。
二、加强养老托育服务的专业化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
1.加大对养老托育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
通过开展专业培训班、举办行业论坛、组织实践经验交流等方式,提高养老托育服务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
2.建立养老托育服务人才培养体系。
加强高职院校和技工学校的养老托育专业建设,培养更多高素质的养老托育服务人才,满足市场需求。
三、促进养老托育服务的市场化发展。
1.政府应加大对养老托育服务的财政支持力度。
通过增加财政补贴、减免税费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养老托育服务产业,提升市场化发展水平。
2.建立健全养老托育服务监管机制。
完善养老托育服务的市场准入、标准制定、监管评估等制度,保障服务质量和安全。
四、提高养老托育服务的品质和效益。
1.加强养老托育服务的质量监控和考核。
建立健全服务评价体系,定期对养老托育服务机构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提高服务质量。
2.推动养老托育服务与社区机构、医疗机构和教育机构的协同发展。
通过建立合作机制,共享资源,提升养老托育服务的整体品质和效益。
五、加强养老托育服务的宣传和推广。
1.开展养老托育服务的宣传活动。
通过举办宣传展览、发布政策文件、开展媒体宣传等方式,提高公众对养老托育服务的了解和认可。
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设置标准.doc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文件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消防局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妇女联合会上海市房屋管理局沪教委基〔2018〕27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16部门关于印发《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各区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局、消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建委、规土局、卫生计生委、地税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会、妇联、房管局: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本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工作管理的相关要求,规范本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的设置和管理,市教委、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市消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国土资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房管局等16部门研究制订了《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参照执行。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消防局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妇女联合会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2018年4月28日附件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本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包括具有法人资格的托育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园区、商务楼宇举办的面向单位职工适龄幼儿的免费福利性托育点,以下统称“托育机构”)的设立和管理,促进托育机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制定《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设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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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育中心建设规模及内容
托育中心建设规模及内容
规模
• 托育中心的规模应根据所在地区的需求来确定。
• 人口密集的地区可考虑建设较大规模的托育中心,以满足更多家
庭的需求。
• 较为分散的地区可以建设较小规模的托育中心,以确保家庭离托
育中心的距离不过远。
设施
• 托育中心应提供舒适、安全的环境,以保障儿童的健康和安全。
• 设施应包括室内和室外活动场地,供儿童进行各种体育活动和游
戏。
• 托育中心还应提供饮食区、卫生间、休息室等基础设施,以满足
儿童的日常需求。
• 需要专业的游乐设备和玩具,以提供儿童的学习和娱乐环境。
人员
• 托育中心需要有合格的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教育工作者和
保育员。
• 管理人员应具备管理经验和托育背景知识,负责中心的整体运营
和管理。
• 教育工作者应具备儿童教育背景和相关经验,负责儿童的学习和
成长。
• 保育员应具备儿童保育背景和技能,负责照顾儿童的生活和安全。
教育内容
• 托育中心的教育内容应围绕儿童的全面发展展开。
• 应提供适龄儿童的早期教育,包括语言、认知、社交等方面的培
养。
• 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儿童,应有相应的教学计划和教学方法。
• 同时,托育中心也应提供一些特色教育项目,如音乐、美术、舞
蹈等,以满足家长对多元化教育的需求。
家长参与
• 托育中心应鼓励家长参与儿童的教育活动。
• 可以举办家长会、亲子活动等形式,加强家长与中心之间的合作
与交流。
• 家长也应参与中心的管理,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制定教育计
划等。
以上是关于托育中心建设规模及内容的一些建议,希望能够对相
关人士有所帮助。
托育中心作为提供儿童照管和教育服务的机构,其建设规模和内
容的确定十分重要。以下是一些进一步的讨论和建议:
招生政策
• 托育中心应制定合理的招生政策,以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公平
准入。
• 可以根据家庭情况、儿童需求和年龄等因素来确定招生的优先顺
序。
培训和发展
• 托育中心应提供持续的培训和发展机会给工作人员,以提高他们
的专业能力和服务质量。
• 可以邀请专业机构或专家来进行培训工作坊,分享最新的托育理
念和实践经验。
保障措施
• 托育中心需要建立健全的保障措施,包括儿童的安全和健康保障。
• 应制定相关的安全标准和操作规范,如应急预案、食品安全管理
等,以确保儿童的安全和健康。
合作与联动
• 托育中心可以与相关机构、社区和家庭建立合作与联动关系,实
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 可以合作举办一些共同的活动,如亲子游园、亲子讲座等,促进
家庭和社区的共同成长。
总之,托育中心的建设规模及内容应综合考虑社区需求、儿童特
点和家庭期望等因素。通过提供舒适安全的环境、优质的教育内容和
儿童专业照管,托育中心可以为儿童提供全面的发展机会,同时也为
父母提供安心的照料服务。